47.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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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思忖着, 洪老爹的声音传来, “大丫她娘, 今儿个割些肉吧, 正想喝两盅。”
“这才得了几个钱, 就要喝上小酒了, ”她不情愿地抱怨着,手慢慢地打开刚锁好的钱匣子, 数出二十来个大子,张口叫唤着二丫。
二丫只顾捡着豆子, 连头都没有抬,惹得杜氏差点开骂,莲笙马上接口道,“娘,我去吧。”
杜氏想了想, 猪肉铺子也不远, 走出巷口拐弯便是, 便将铜子交给大丫头, 狠狠地瞪了一眼二女儿,惫懒装死的死丫头,跟她爹一个德行, 想到这又剐了一眼丈夫。
洪老爹也憋闷, 不过是馋肉了, 割个一两斤打打牙祭, 也值当如此怄索,他叹口气,依稀记得早年间,他岁数还不大时,洪家的日子还是很好过的,他爹是个会钻营的,家里山珍海味没有,但肉还是常吃的。
只他爹一过世,情形是每况愈下,如今十天半个月的吃上一回肉,还要看尽婆娘的脸色,也怪他,手里有俩钱学人家做什么生意,贩什么货,折腾得连棺材本都赔了进去。
看着两口子眉来眼去的打着机锋,莲笙摇摇头,也不多言,直接戴上帏帽,打开院门细步走上街,杜氏不放心的叮咛在身后来响起。
她应了一声,走上街头,后端门的巷子里只能通过两辆马车,住户一家挨着一家,都是不大不小二进的前后院,白墙黑瓦,鲜有出色的地方,青石板上早已被人踩踏得微微发亮,有几处还缺着几块,即便是这样,她也瞧出别样的美感来。
来往的街坊们都睁大眼看着这老洪家的大闺女,只觉得她今日的体态说不出的好看,行走间透着他们说不上来的韵味,纷纷屏住呼吸,死死地盯着那曼妙的身影如拂柳迎风般走过,单看身段已是让人沉醉,更别提那万中无一的长相,无外乎别人都称呼她为红莲子,可不就是一朵出淤泥而濯滟的红莲嘛,真真是百年难得见的好相貌。
莲笙正有些新奇地打量着朴实的街道,前世可没有过这样的机会,好好地欣赏她夏氏的万里江山,民风民俗,只觉眼前的一切都充满人间的烟火味,那是久居深宫最向往的滋味,她的翦水大眼中盛满水雾,灵动地看着这巷子的一砖一瓦。
美人如画中走来,偏偏美而不自知,根本不知道此刻自己样子便如那文人墨客眼中的盛世娇妍,一颦一笑都是诗情画意,让人甘愿做她眼里的泪,手里的泥,当她的手轻轻地划过沧桑的青砖后,立马就有一个癫狂的男子如痴如醉地亲吻她刚摸过的地方,其后几个男子扑上去,也要分一杯羹。
那抢得位置的男子心满意足地舔着砖,脸死死地贴在上面,陶醉地闻着,仿佛那上面还带着佳人的体香,只把他美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便是即刻要他的命都不会觉有半点痛楚,可谓是闻得美人香,做鬼又何防。
后面的人把他挤下,又换了另一个魔症的男子,做着如出一辙的动作,沉醉其间不可自拔。
渐渐地来往的行人如受到牵引般地跟在她的身后,众人不由自主地默默跟随,待她感觉到不对劲时,猛地一回头,顿时吓得是花容失色。
只见身后乌泱泱的一片,清一色的男子,有老有少,还有早晨才见的那群毛头小子们,齐齐如中盅般地看着自己,见美人回头凝视,所有人都热血沸腾,青壮的汉子亮出结实的手臂,连年老的也不甘示弱,豁着黑洞洞的牙口,使劲地挺直身板。
“……”
她无语,正要开口劝退,人群中一声高喊,“红莲子。”
所有人都一起齐呼,“红莲子,红莲子,红莲子……”
声浪如虹,直冲云霄!
后端门的巷子口被堵得实实的,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边上肉铺的葛屠夫摇头笑着,这定是那洪家的大丫头出门了,自己也想挤过去一见,但他家的黄脸婆娘死死地盯着,如防贼般地看着他,根本就脱不了身。
莲笙着实有些无奈,虽然万人朝拜的场景在她的前世里并不陌生,但此刻身在市井中,她一个未出阁的女子被一群男子团团围中,可不是什么妙事,也没什么值得可喜的。
她清清嗓,“各位乡亲,可否行个方便,小女正要去肉铺割肉,家中正等着下锅呢。”
“放心吧,包在我的身上。”一个汉子拍拍胸脯保证,钻出人群,紧接着又有好几个人也跟上去,这种讨好美人的事,怎么让一人专美于前。
葛屠夫正遗憾今日与那红莲子无缘,正和婆娘小眼瞪绿豆眼,突然冲出十来个大汉,把铜子“哐哐”丢在他的钱筒里,纷纷要求他赶紧割肉。
你一块,他一块,肉案上的半板猪肉很快就只剩骨头了,他心一喜,还从未有过这样的盛况,不到午时猪肉便哄抢一空,赶紧收摊,说不定还能看上那美人一眼。
莲笙发觉围在她周围的男人们自动地空出一圈,并没有靠她太近,也没有人上前唐突,在大部分的人心中,她如同那高山明月,可远观不可采摘,再说洪家可是自小便与那锦宁侯府订过亲的,升斗小民哪敢与世家贵族作对,只这样能瞧上一眼已是万幸。
一双双饱含喜悦的眼睛深深地盯着她,饶是她见惯场面都有些受不住,幸好这些人的眼中并无邪念,稍稍让她有些心安。
不一会儿,那些买肉的汉子们回来了,个个举着手中的肉,争先恐后地高喊,“红莲子,看我这块肉,白膘肥厚,能出不少荤油。”
“选我这块,后腿肉,肥瘦相间,吃起来最是有滋味。”
“还是我这块好,蹄膀肉,烧起来最香。”
“选我……”
“选我……”
一声高过一声,推来推去,差点打起来,其余没有买肉的汉子们也目光炯炯地看着她,似乎也很好奇她会选谁的肉,莲笙只差点翻白眼,这有什么好争的。
最后她选中那肥膘厚实的,谁让现在洪家的菜最缺少的便是油水呢,将手中的铜子递给那人,只把那人激动得双手直抖,连铜钱都握不住,旁边的人都一脸向往里看着他,也不知有没有碰到那红莲子的小手。
这厢众人眼睛都围着莲笙转,便是回程也一路紧紧相随,怎么劝都不走,最后她也淡然起来,上天恩赐的好皮相,就让众人也饱饱眼福吧。
巷子口,霍风和随从霍老三正堵在那里,望着密不透风的人墙,他一使眼色,霍老三就往前打探,稍会回来秉告,“爷,洪家大娘子今日出行了。”
果真如此,如他所想。
霍风眼风淡淡一扫,似抬微抬地睨着前方,又是她惹的事,看着那群情激奋的老少男子,不得不承认那洪家大娘子长得确实殊色罕见,饶是他自小行走宫里,也从未见过那样的旖旎玉容。
只陋室生白莲,怕是会引来多方觊觎,再如此招摇过市,迟早会引来灭顶之灾,不过听闻她与那锦宁侯府订有姻亲,倒也可以唬住市井宵小。
随着莲笙缓步回家,人群渐渐向前移行,霍风跟在后面,眼神幽暗。
狐媚子!
朝堂内,大臣们议论纷纷,摄政王自新婚后,已多日未露面,这朝中大事,都挤在一块着无人处理,小皇帝利眼将这些臣工们一扫,心里也是欲哭无泪,听说叔父最近几日连王府大门都没出过,这奏折都积压一堆,在案台上堆砌如山。
“各位臣工,有事上奏,无事退朝。”
夏天宸起身往内殿走去,由小太监引着,朝着太后所住的寿安宫走去。
寿安宫内,一位凤冠褚袍的女子坐在上座,淡雅的眉眼,恬静的五官,温情地看着走进来的一对璧人。
待走得近了,终是见着那女子似被花露滋养过的绝世容貌,心道怪不得风弟愿意娶为正妻,这仪态风姿,站在风弟身边,竟是半点不见失色,两人并肩行来,宛如璧人!
“臣(妾)拜见太后娘娘,请太后娘娘金安。”
“好,赶紧赐座。”
太后仔细端详着,只见她一身浅紫翟纹亲王妃袍,内着束腰白色十二幅褶裙,追云单飞髻上斜插一只四尾玉凤簪,行走间裙袂流动,幅裙上的金丝凤鸟栩栩如生。
近前看来,越发明艳照人,面似芙蓉唇若蕊,碧潭似的双眸带着万般的风情,却无一丝媚态。
好一个美人儿!
怪不得风弟这千年铁树要开花,太后暗思,这不负春光的绝美容颜,怕是个男人都抵挡不住,当下便是赏赐一大堆。
莲笙微侧坐在春凳上,双手叠于腹前,秀气的背挺得直直的,下巴微含,眼睑半垂,不宠不惊地与霍风同坐着。
她也不露痕迹地看着座上夏月王朝最尊贵的女人,五年未见,皇嫂似是别无二致,除了多些富态,还是一样的温和谦雅。
“怪不得我们的摄政王动心,真真好相貌。”太后夸赞道,尤其是这行坐间,说不出的清逸灵动,礼仪半点不错,真不像是个市井中长大的姑娘。
她身后的嬷嬷也点头,听说宫氏现在是王妃的嬷嬷,那宫氏是侍候过泽芝公主的,礼仪自是拔尖的,这新王妃看来是用心学过的,一番动作下来,竟带着天然的贵气,莫怪摄政王对她另眼相看,这心窍就比别人玲珑。
“太后过誉,承蒙王爷不弃,洪氏定当投之以李,报之以桃,与他相携共进退。”
“好,哀家心甚喜。”太后高兴道,她出身诚国公府,与先帝青梅竹马,霍风当先帝伴读时,两人结下异姓兄弟,是以她对霍风也以弟称之。
这些年来,辅国公府中半点人气全无,空荡荡的只有他一个主子,想着他与泽芝的过往,劝过几回,奈何他死心踏地不娶。
京中多少女子盯着他,便是那鲁国公府的蕴雪县主,乃是先帝的表妹,三天两头的来陪自己解闷,但她可瞧出来了,人家的心思都在风弟身上,愣是拖到如今二十有五都未出嫁。
说来也是孽缘,当年风弟心仪泽芝,从未在意过身为公主伴读的蕴雪,而蕴雪身为泽芝的表姐,更不可能与其相争,三人不为人知的纠缠除了外人,局中人竟是从来不知,把她都看得难受。
泽芝也是个不开窍的,至死都不明白他的情意,她几次想说破,都忍住,因为说了只是徒增烦恼,泽芝注定不是长寿之相,自小便是药罐子养大,根本不可能嫁人生子,说句不中听的,泽芝那身体怕是风一吹就倒,哪能经得起男人的闺房之事。
等泽芝故后,谁也不会想到,风弟竟是扶着灵位拜了堂,蕴雪心中虽苦,却也无法与一个死人相争,在背里不知抹了多少泪。
本想着,便是再深的情意,时日久了总会淡去,她也一直是这样劝着蕴雪。
谁知,这洪家姑娘倒是入了他的眼,风弟看她的模样如稀世珍宝般,怕是不出两年,辅国公府就要后继有人了。
太后一边替蕴雪惋惜,一边看着坐下的两人,错眼一看,那新王妃与泽芝有三四分相似,心中叹口气,难怪!
“母后。”
少年的声音在外面响起,等小皇帝进来,众人又是一番见礼。
“叔父也在,朝中那帮老头都快把朕吵死了。”夏天宸靠坐在太后身边,小声地报怨着。
霍风站起身,“陛下快过总角之龄,朝中大事可慢慢自行处理,臣从旁指点即可。”
“风弟,这可不行,宸儿还小,朝中哪能离得开你。”太后连连摆手,示意他坐下,“一家人不用总如此拘谨,赶紧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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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得了几个钱, 就要喝上小酒了, ”她不情愿地抱怨着,手慢慢地打开刚锁好的钱匣子, 数出二十来个大子,张口叫唤着二丫。
二丫只顾捡着豆子, 连头都没有抬,惹得杜氏差点开骂,莲笙马上接口道,“娘,我去吧。”
杜氏想了想, 猪肉铺子也不远, 走出巷口拐弯便是, 便将铜子交给大丫头, 狠狠地瞪了一眼二女儿,惫懒装死的死丫头,跟她爹一个德行, 想到这又剐了一眼丈夫。
洪老爹也憋闷, 不过是馋肉了, 割个一两斤打打牙祭, 也值当如此怄索,他叹口气,依稀记得早年间,他岁数还不大时,洪家的日子还是很好过的,他爹是个会钻营的,家里山珍海味没有,但肉还是常吃的。
只他爹一过世,情形是每况愈下,如今十天半个月的吃上一回肉,还要看尽婆娘的脸色,也怪他,手里有俩钱学人家做什么生意,贩什么货,折腾得连棺材本都赔了进去。
看着两口子眉来眼去的打着机锋,莲笙摇摇头,也不多言,直接戴上帏帽,打开院门细步走上街,杜氏不放心的叮咛在身后来响起。
她应了一声,走上街头,后端门的巷子里只能通过两辆马车,住户一家挨着一家,都是不大不小二进的前后院,白墙黑瓦,鲜有出色的地方,青石板上早已被人踩踏得微微发亮,有几处还缺着几块,即便是这样,她也瞧出别样的美感来。
来往的街坊们都睁大眼看着这老洪家的大闺女,只觉得她今日的体态说不出的好看,行走间透着他们说不上来的韵味,纷纷屏住呼吸,死死地盯着那曼妙的身影如拂柳迎风般走过,单看身段已是让人沉醉,更别提那万中无一的长相,无外乎别人都称呼她为红莲子,可不就是一朵出淤泥而濯滟的红莲嘛,真真是百年难得见的好相貌。
莲笙正有些新奇地打量着朴实的街道,前世可没有过这样的机会,好好地欣赏她夏氏的万里江山,民风民俗,只觉眼前的一切都充满人间的烟火味,那是久居深宫最向往的滋味,她的翦水大眼中盛满水雾,灵动地看着这巷子的一砖一瓦。
美人如画中走来,偏偏美而不自知,根本不知道此刻自己样子便如那文人墨客眼中的盛世娇妍,一颦一笑都是诗情画意,让人甘愿做她眼里的泪,手里的泥,当她的手轻轻地划过沧桑的青砖后,立马就有一个癫狂的男子如痴如醉地亲吻她刚摸过的地方,其后几个男子扑上去,也要分一杯羹。
那抢得位置的男子心满意足地舔着砖,脸死死地贴在上面,陶醉地闻着,仿佛那上面还带着佳人的体香,只把他美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便是即刻要他的命都不会觉有半点痛楚,可谓是闻得美人香,做鬼又何防。
后面的人把他挤下,又换了另一个魔症的男子,做着如出一辙的动作,沉醉其间不可自拔。
渐渐地来往的行人如受到牵引般地跟在她的身后,众人不由自主地默默跟随,待她感觉到不对劲时,猛地一回头,顿时吓得是花容失色。
只见身后乌泱泱的一片,清一色的男子,有老有少,还有早晨才见的那群毛头小子们,齐齐如中盅般地看着自己,见美人回头凝视,所有人都热血沸腾,青壮的汉子亮出结实的手臂,连年老的也不甘示弱,豁着黑洞洞的牙口,使劲地挺直身板。
“……”
她无语,正要开口劝退,人群中一声高喊,“红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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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笙着实有些无奈,虽然万人朝拜的场景在她的前世里并不陌生,但此刻身在市井中,她一个未出阁的女子被一群男子团团围中,可不是什么妙事,也没什么值得可喜的。
她清清嗓,“各位乡亲,可否行个方便,小女正要去肉铺割肉,家中正等着下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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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笙发觉围在她周围的男人们自动地空出一圈,并没有靠她太近,也没有人上前唐突,在大部分的人心中,她如同那高山明月,可远观不可采摘,再说洪家可是自小便与那锦宁侯府订过亲的,升斗小民哪敢与世家贵族作对,只这样能瞧上一眼已是万幸。
一双双饱含喜悦的眼睛深深地盯着她,饶是她见惯场面都有些受不住,幸好这些人的眼中并无邪念,稍稍让她有些心安。
不一会儿,那些买肉的汉子们回来了,个个举着手中的肉,争先恐后地高喊,“红莲子,看我这块肉,白膘肥厚,能出不少荤油。”
“选我这块,后腿肉,肥瘦相间,吃起来最是有滋味。”
“还是我这块好,蹄膀肉,烧起来最香。”
“选我……”
“选我……”
一声高过一声,推来推去,差点打起来,其余没有买肉的汉子们也目光炯炯地看着她,似乎也很好奇她会选谁的肉,莲笙只差点翻白眼,这有什么好争的。
最后她选中那肥膘厚实的,谁让现在洪家的菜最缺少的便是油水呢,将手中的铜子递给那人,只把那人激动得双手直抖,连铜钱都握不住,旁边的人都一脸向往里看着他,也不知有没有碰到那红莲子的小手。
这厢众人眼睛都围着莲笙转,便是回程也一路紧紧相随,怎么劝都不走,最后她也淡然起来,上天恩赐的好皮相,就让众人也饱饱眼福吧。
巷子口,霍风和随从霍老三正堵在那里,望着密不透风的人墙,他一使眼色,霍老三就往前打探,稍会回来秉告,“爷,洪家大娘子今日出行了。”
果真如此,如他所想。
霍风眼风淡淡一扫,似抬微抬地睨着前方,又是她惹的事,看着那群情激奋的老少男子,不得不承认那洪家大娘子长得确实殊色罕见,饶是他自小行走宫里,也从未见过那样的旖旎玉容。
只陋室生白莲,怕是会引来多方觊觎,再如此招摇过市,迟早会引来灭顶之灾,不过听闻她与那锦宁侯府订有姻亲,倒也可以唬住市井宵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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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堂内,大臣们议论纷纷,摄政王自新婚后,已多日未露面,这朝中大事,都挤在一块着无人处理,小皇帝利眼将这些臣工们一扫,心里也是欲哭无泪,听说叔父最近几日连王府大门都没出过,这奏折都积压一堆,在案台上堆砌如山。
“各位臣工,有事上奏,无事退朝。”
夏天宸起身往内殿走去,由小太监引着,朝着太后所住的寿安宫走去。
寿安宫内,一位凤冠褚袍的女子坐在上座,淡雅的眉眼,恬静的五官,温情地看着走进来的一对璧人。
待走得近了,终是见着那女子似被花露滋养过的绝世容貌,心道怪不得风弟愿意娶为正妻,这仪态风姿,站在风弟身边,竟是半点不见失色,两人并肩行来,宛如璧人!
“臣(妾)拜见太后娘娘,请太后娘娘金安。”
“好,赶紧赐座。”
太后仔细端详着,只见她一身浅紫翟纹亲王妃袍,内着束腰白色十二幅褶裙,追云单飞髻上斜插一只四尾玉凤簪,行走间裙袂流动,幅裙上的金丝凤鸟栩栩如生。
近前看来,越发明艳照人,面似芙蓉唇若蕊,碧潭似的双眸带着万般的风情,却无一丝媚态。
好一个美人儿!
怪不得风弟这千年铁树要开花,太后暗思,这不负春光的绝美容颜,怕是个男人都抵挡不住,当下便是赏赐一大堆。
莲笙微侧坐在春凳上,双手叠于腹前,秀气的背挺得直直的,下巴微含,眼睑半垂,不宠不惊地与霍风同坐着。
她也不露痕迹地看着座上夏月王朝最尊贵的女人,五年未见,皇嫂似是别无二致,除了多些富态,还是一样的温和谦雅。
“怪不得我们的摄政王动心,真真好相貌。”太后夸赞道,尤其是这行坐间,说不出的清逸灵动,礼仪半点不错,真不像是个市井中长大的姑娘。
她身后的嬷嬷也点头,听说宫氏现在是王妃的嬷嬷,那宫氏是侍候过泽芝公主的,礼仪自是拔尖的,这新王妃看来是用心学过的,一番动作下来,竟带着天然的贵气,莫怪摄政王对她另眼相看,这心窍就比别人玲珑。
“太后过誉,承蒙王爷不弃,洪氏定当投之以李,报之以桃,与他相携共进退。”
“好,哀家心甚喜。”太后高兴道,她出身诚国公府,与先帝青梅竹马,霍风当先帝伴读时,两人结下异姓兄弟,是以她对霍风也以弟称之。
这些年来,辅国公府中半点人气全无,空荡荡的只有他一个主子,想着他与泽芝的过往,劝过几回,奈何他死心踏地不娶。
京中多少女子盯着他,便是那鲁国公府的蕴雪县主,乃是先帝的表妹,三天两头的来陪自己解闷,但她可瞧出来了,人家的心思都在风弟身上,愣是拖到如今二十有五都未出嫁。
说来也是孽缘,当年风弟心仪泽芝,从未在意过身为公主伴读的蕴雪,而蕴雪身为泽芝的表姐,更不可能与其相争,三人不为人知的纠缠除了外人,局中人竟是从来不知,把她都看得难受。
泽芝也是个不开窍的,至死都不明白他的情意,她几次想说破,都忍住,因为说了只是徒增烦恼,泽芝注定不是长寿之相,自小便是药罐子养大,根本不可能嫁人生子,说句不中听的,泽芝那身体怕是风一吹就倒,哪能经得起男人的闺房之事。
等泽芝故后,谁也不会想到,风弟竟是扶着灵位拜了堂,蕴雪心中虽苦,却也无法与一个死人相争,在背里不知抹了多少泪。
本想着,便是再深的情意,时日久了总会淡去,她也一直是这样劝着蕴雪。
谁知,这洪家姑娘倒是入了他的眼,风弟看她的模样如稀世珍宝般,怕是不出两年,辅国公府就要后继有人了。
太后一边替蕴雪惋惜,一边看着坐下的两人,错眼一看,那新王妃与泽芝有三四分相似,心中叹口气,难怪!
“母后。”
少年的声音在外面响起,等小皇帝进来,众人又是一番见礼。
“叔父也在,朝中那帮老头都快把朕吵死了。”夏天宸靠坐在太后身边,小声地报怨着。
霍风站起身,“陛下快过总角之龄,朝中大事可慢慢自行处理,臣从旁指点即可。”
“风弟,这可不行,宸儿还小,朝中哪能离得开你。”太后连连摆手,示意他坐下,“一家人不用总如此拘谨,赶紧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