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第 6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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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需订阅本文50%V章升为至尊客户,这章就是正常内容啦~】  “袭击者还没找到么?”林半芙笑眯眯地低头,“如果敌人像你说的那样不堪,我这种被其所伤的又算什么?”

    艾佑表情僵硬,急躁地解释:“您清楚,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不希望再有这种事发生!”

    林半芙想了想,拍拍他的头顶以示安抚:“你先出去,我要想些事情,夜间的守卫安排稍后再议。”

    “遵命。”艾佑蹭着她的掌心,俯身行礼,长衫领口是深深的V字,低得能看见腹肌轮廓。

    林半芙为了身心健康视若无睹,淡淡吩咐:“加侍留下。”

    “……!”艾佑死死盯着她,离开的脚步瞬间凝固,垂在身侧的手捏紧。

    他在床帐外站了片刻,才不甘愿地离去。

    林半芙扬起笑容,却没有对加侍表现的过分亲昵:“我饿了,但没什么胃口,只想吃点普通的食物。”

    加侍一激动,差点将鞋带系成死结,眼里泪花闪烁:“吾王,永远完成您的所有要求!”

    寝殿恢复寂静,林半芙的思绪却没有一刻平静。

    用没食欲的借口,就算加侍拿来她不能吃的东西也容易应付过去。但这种事交给艾佑,那么端进来的估计是条人大腿。

    没等多久,加侍已经很有效率地返回,在与寝殿相连的餐厅准备好食物。

    “吾王,您的午餐已经布置完毕。”

    林半芙拖着裙摆走出去,哪怕有心理准备,看见后还是愣了一下。

    长餐桌上铺着洁白餐巾,一条青色肉虫正在奋力挣扎,然而身上绑的红色缎带异常结实,头顶两个蓝汪汪的拟眼斑,几乎放出哀求的光。

    红蓝青搭配,色彩真是明快鲜艳。

    “精心挑选出的夹竹桃天蛾幼虫,正处在味道最鲜美的时期,请您品尝。”加侍单手按住青虫,拿起旁边的调料罐,“蘸料选择蜂蜜可以吗?”

    “……”林半芙望着那只夹竹桃天蛾幼虫,似乎在它身上看见了痛苦的自己。

    它不想被吃,难道她很想吃吗?

    林半芙不是挑剔的人,反正青虫又没毒,大不了效仿贝爷,一口吞之,鸡肉味,来一顿蛋白质含量是牛肉六倍的午饭。

    但是生物学研究表明,昆虫使用气管呼吸,身体越大,氧气进入体内参与循环的速度就越慢,所以体型严重受含氧量限制。

    远古时期,空气中氧气浓度高达35%,所以出现了比鸟还大的巨脉蜻蜓。

    如果不是个头太小,以繁殖力来说,它们才是这个世界上当之无愧的霸主。

    林半芙不是科学家,脑海中之所以冒出这些论据,是因为2016年降临的末世。

    那一年热带范围逐渐扩张,伴随着全球高温的异常气候,空气含氧量增加,植物疯长。

    对动物最显著的影响,正是昆虫体型暴涨。

    所以,眼前这只芳龄在七八天左右的夹竹桃天蛾幼虫,少说也有半条手臂长。

    比普通体型大几十倍啊!

    肥嘟嘟肉滚滚,挣扎起来特别有力。

    最可怕的是,她竟然看饿了。

    “不必了,给我倒杯蜂蜜水。”林半芙尽量自然地远离青虫坐下。

    亚蜂喜好糖分但不会酿蜜,平常只靠掠夺蜜蜂总科下其他物种的蜜巢,成果颇丰。

    加侍用花瓣上收集到的露水冲开蜜糖,将杯子放在她面前:“吾王,请品尝。”

    清冽的水沿着喉咙滑下,凉意顺着四肢舒服地蔓延。

    林半芙汹涌的食欲略微收敛,又添了杯蜂蜜:“这些都吃腻了,下次换些人类的食物。”

    “人类的?”加侍似懂非懂,“您想要西餐还是中餐呢?”

    林半芙夸赞地端起杯子:“不错,竟然知道人类食物还有菜系的区别。”

    她心里最高的预期,也不过是让加侍弄几条烤熟的鱼。

    加侍红着脸戳那条夹竹桃天蛾幼虫:“吾王过奖,您从前派加侍去照顾白隐先生,所以记住了人类的爱好。”

    “这样啊……”林半芙若有所思,信赖地侧头望着他,“既然有经验,我以后的饮食都交给你来准备,但是不能让其他侍从知道,明白吗?”

    加侍兴奋地瞳孔闪亮:“明白!这是吾王和加侍的小……小秘密……”

    人蜂普通的一句话,让她得到了很多有用信息。

    第一,这个蜂巢里竟然还有人类。

    第二,那个人的身份绝对不低,否则加侍不会用“照顾”来形容。

    那么,“白隐”是谁?

    林半芙低头注视杯中的倒影,指尖无意识敲打桌面。

    是该找机会,深入了解她的蜂巢了。

    但身为蜂王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做,比如,使用翅膀。

    林半芙把那条“味道鲜美”的夹竹桃天蛾幼虫赐给加侍,然后用了整整一下午的时间,在寝殿里练习飞翔。

    背后突兀的器官,已经完全成为身体的一部分,使用起来就像手脚般灵活。

    一长一短的两对翅膀,长翼提供速度,短翼控制方向。

    稍微扇动,身体便轻盈起来,停驻在空气中。

    蜂王的翅膀要比人蜂大一些,进入繁殖期后会离开巢穴飞向天空,雄蜂则在后面穷追不舍。

    只有速度最快的雄蜂才能追上蜂王,赢得青睐。

    这也侧面证明,王的速度,才是最快的。

    寝殿的空间够大,林半芙飞得精疲力尽才慢慢落在地上,疲惫地走入盥洗室。

    米雅不愧是沉迷人类科技以至于忘记本职工作,盥洗室的设施惊人豪华,把她生前用过的那些都比了下去。

    “哗啦啦……”

    林半芙拧开水龙头洗了五分钟脸,把头发捋到脑后,望着镜子出神。

    水珠沿着下颌不断滴落,勾出的还是那张脸,年轻骄傲,走在路上照样能被人叫小姐姐而不是老奶奶。

    只是两对翅膀,告诉她再也不能是人类。

    算了,与其抗拒不如接受事实。

    然而事实是两个手下,一个猎杀人类的半疯子,一个动不动就哭的受气包,不管跟谁接触都很头疼。

    “唉,人在江湖,就别那么多要求了。”林半芙妥协地自言自语,至少他们还忠诚于蜂王。

    留下加侍,是觉得他比艾佑更好控制,她没有全盘接受米雅的记忆,如果有哪里表现的太不正常,他也不敢质疑。

    挑剔衣服鞋子这种细枝末节的事,米雅从前没少做,不算什么,但在对待人类和亚蜂的态度上被怀疑,怎么说都糊弄不过去。

    这里毕竟是蜂巢深处,外面还有成千上万只工蜂,如果它们认定林半芙不是女王,逃出去就难了。

    林半芙拧紧水龙头,四处寻找能当做武器的东西,然而水池光滑的连根毛刺都看不见。

    她总不可能手持两只洗面奶出去滋人一脸。

    渐渐的,目光锁定在挂镜子的螺丝钉上。

    林半芙用手拔了几下,钉子纹丝不动,指尖却被划出一道小小的伤口。

    她不以为然地继续拔,突然察觉手指不对劲。在注视下,那道伤口已经迅速愈合,连血都没来得及流一滴!

    看来,这具身体也不是全无好处。

    林半芙心情复杂地离开盥洗室,擦着水珠回房间,准备休息。

    笼罩圆床的艾绿纱帐里影影绰绰,萤石洒下光芒,她的床边,似乎多了个人。

    “唔嗯……”

    艾佑的喘息声甜腻,在听到林半芙的脚步声后仍然毫无收敛:“哈啊……吾王,可以把您不需要的茧壳赐给我吗?”

    他抱住林半芙褪下的茧壳在地毯上滚了一圈,堪堪在边缘停住。

    亚蜂的习性是入夜就会困乏,一定要归巢睡觉,而蜂王的气味能够安抚族群,林半芙结茧褪下的壳对他来说,像睡前牛奶一样温馨。

    然而林半芙只觉得,这种行为充满了偷穿心仪妹子衣服的痴汉感。

    “我记得,已经指名了今夜的守卫是加侍。”

    艾佑不敢放肆,抱着茧半坐起来解释:“那个废物根本不配在您身边,已经被我赶走了。”

    林半芙似笑非笑地绕过他,眼神冰冷:“很好,已经学会违抗命令了,看来我从前对你太过宽容。”

    “吾王……”艾佑沮丧地低下头。

    发觉林半芙不喜欢他那件深V长衫,就换了这件高领的,水红色衣料从脖子下方开始收拢,上半身一寸皮肤都没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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