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第 4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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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姜澄醒的很早,他平时都是七点起床的,但今天他六点就醒了。
洗漱之后,换上运动服,提前出去散步。
“走,可乐,跟我一起去跑步。”姜澄走到门边,踢了踢可乐胖嘟嘟的身体。
过了好一会,可乐才老不情愿的从地方爬起来跟他一起去跑步。
姜澄一向都有早晨跑步的习惯,跑步不仅可以调节呼吸,而且他身为模特,整天吃泡面就算了,如果还不经常锻炼身材,那他觉得自己很快就要失业了吧。
由于昨天晚上下了一场小雨,所以今天早晨的空气格外的清冽,就连呼出的都是白色的热气,姜澄下意识的拉高了运动衣的拉链。
这个时间点一般都没有什么人,街道也很空旷,姜澄双手握拳,然后开始慢跑起来。
可乐见自家主人都已经跑起来了,所以也就跟着跑了起来。
“我说你啊,也要经常锻炼锻炼了,不然你以后都肥的走不动路了。”姜澄一边跑步,一边对可乐说道。
“呼……”
他跑了一圈又一圈,衣服身后都有些微微的濡湿。
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视线突然落在了前面不远处一个穿着粉红色运动套装,头发高高扎起的女孩身上。
光是看背影,他就觉得有些隐隐的熟悉。
女孩跑了一会,好像是累的不行了,所以就半蹲着身体,双手撑在膝盖上,大口的喘息。
在经过他的时候,他看清了她的容貌。
嘿,这不是林江南吗?
恰好这个时候林江南也抬起头来,正好望到姜澄。
她惊讶的张大了嘴巴,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老……老……姜澄……”她激动的就连话都有些说不清楚了。
她差点脱口而出老公了。
幸亏她机智的反应了过来,不然就真的丢人丢大发了。
虽然平时在群里,论坛里,她都事一口一个我老公我老公的称呼姜澄,但是毕竟你喊人家老公,经过人家同意吗?正主就在这里呢,她那里还敢乱喊。
姜澄朝她点了点头。
可能是刚跑完步的原因,她的小小的脸蛋白里透红,唇红齿白,额上的一些小碎发也被微微汗湿,软软的贴在脑门上。
“你也晨跑?” 姜澄有些惊讶,看她瘦瘦小小,一副怎么看都营养不良的模样,这么一大早的不多睡一会,居然会出来晨跑,而且他也经常晨跑,怎么之前就没有遇到过她。
过了几秒,姜澄突然想起,他今天是因为起早了,所以才遇到林江南的,貌似林江南运动的比他早,也就是说,每天她在运动的时候,他在睡觉,他开始运动的时候,她自己回家了,难怪碰不到了。
“嗯,我喜欢晨跑。”林江南跟在姜澄的身边,林江南可能有些体力不支,所以姜澄也放慢了速度。
“看不出来啊,瘦瘦小小的居然还喜欢运动?”
林江南笑了笑,她可是从初中开始就养成了每天早上晨跑的习惯。
她从小跟夏安柠那个运动狂魔混在一起,不爱上运动都困难。
她和夏安柠都是武馆的学生,不过她怎么喜欢动武,所以也只是学的半半拉拉,一些简单的基本功,她没有爱上练武,但是却爱上了运动。
以前跟夏安柠在一起的时候,基本上每天早晨都相约去跑步锻炼,然后各种机械运动,所以她也就是看起来瘦瘦弱弱的,但是身上一点赘肉都没有,还有漂亮的马甲线。
林江南偷偷的打量了一下姜澄,她可是在网上看过不少姜澄的腹肌照。
八块巧克力腹肌,简直把她迷的不要不要的。
“汪!汪!”
原本跑在最前面的可乐始终不见主人的身影,所以又直接跑回头了,在蹲在在离姜澄不远处的位置,朝他叫唤着。
林江南的视线落在可乐身上,隐约的觉得这条金毛有些眼熟。
她仔细一想,嘿,不就是姜澄家的宠儿可乐吗?
“可乐?”她脱口而出。
姜澄倒有些诧异的看看她。
注意到姜澄的眼神,林江南笑了笑,“谁不知道姜澄家有一只金毛叫可乐呀。”
之前网上还特别流行一句话。
有一种狗,叫姜澄家的可乐。
姜澄和林江南朝可乐走过去。
林江南下意识的想伸手摸一摸可乐,可是可乐对她似乎不怎么友善,在她的手差一点就能触碰到它的头顶的时候,它突然冲她大叫起来,吓得林江南条件反射的收回来手。
“可乐是不是不想吃最贵的狗粮了?”姜澄淡淡的看着可乐说道。
结果姜澄的话刚一说完,原本还怒气冲冲的可乐顿时就像泄了气的气球,耷拢着耳朵。
见可乐一副模样,林江南忍不住笑了。
原来老公就是这样训狗的。
直接威胁不给吃最贵的狗粮,立马就乖乖听话了。
“可乐只是最贵的狗粮?”她问道。
“嗯,不是最贵的它还不吃,吃的比我都好。”
“啊?你吃的都没有它好啊?”林江南有些诧异。
不过她突然想起昨天晚上,那么一大晚上了,他还去超市买泡面,难道他一直都是吃泡面的吗?
“那个……你不会一直都吃泡面吧?”
“嗯,泡面最简单省事。”
林江南沉默了一会,其实她现在特别想说。
老公,我会做饭,要不然我做你老婆怎么样?
可素林江南也只是有那个熊心没有那个熊胆。
“嗡嗡……嗡嗡……”
姜澄放在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了起来。
他掏出手机,来电显示是秦晓天,他的经纪人。
划过接听键。
“喂?”
“阿澄,你现在在哪里,我在你家门口,按了半天门铃,也不见你开门。”
姜澄嘴角抽了抽,说的不是废话吗,他又不在家,怎么给他开门。
“我在外面晨跑。”
“你先回来吧,我们的行程改变了,现在要去一趟海南参加一场时装秀。”
“去海南?我怎么不知道?”姜澄淡淡的问道。
“我也是今天早上才接到通知的,是老总直接定的。”
“那我们这边的拍摄呢?”
“我已经沟通过了,这边拍摄我们可以暂停一段时间,我们先去海南,哎,不多说了,你赶紧回来吧,收拾好以后我们还要赶7.40的航班。”
“嗯。” 姜澄淡淡的嗯了一声,然后默默的挂了电话。
“有事?”
“嗯,要去一趟海南。”
“现在啊?”
“嗯,我现在要回去了。”
林江南当然是想和老公多相处一会的了。
“我也跑得差不多了,一起吧。”林江南扬起一抹讨好的微笑。
“嗯。”
一路上两人基本上没有说什么话,很快就到了两人分开的岔路口,姜澄跟林江南道别以后便离开。
林江南还有些花痴的看着姜澄的高大挺拔背影。
老公怎么可以这么帅!
*
林江南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都快七点了。
于是她便小跑着回去了。
林江南回到家后浴室洗了洗一个脸,然后出来直接从微波炉里拿出早餐,习惯性的拍了照片上传微博以后才开吃。
早餐是她在运动之前就已经准备好的。
一份布丁土司,一杯温热的牛仔,一份五分熟的煎蛋。
她最近刚学了几种土司的做法,其中特别喜欢一个布丁土司。
这个做法很简单,就是拿出两片方方正正的土司,用水果刀把土司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然后在花茶杯里倒入牛奶200ML,一勺白砂糖,打入一枚鸡蛋,用勺子搅拌均匀,然后将切好的土司块,葡萄干,核桃,果仁全部倒入一个透明的玻璃小碗里,将之前调好的布丁液倒在小碗里,然后放进微波炉里加热三分钟,简单易做的布丁土司就做好了。
吃过饭之后,林江南便直接去浴室洗澡,洗完澡之后又敷了一片蝶美会员补水面膜,最近有些忙,所以肌肤有些缺水。
她躺在沙发上,一边敷着面膜,一边刷着微博。
过了十五分钟左右,她才揭去面膜,将面膜上保留的水珠用手指按压,帮助皮肤更好的吸收水分。
过了一会,她又去浴室洗了洗把脸,才开始化妆。
她画了今年很流行的桃花妆,昨晚在一个美妆博主的微博里看到的,她觉得蛮不错的,便学了一下。
粉粉的眼影,粉粉的腮红,粉粉的唇彩。
画好妆之后她把自己蓬松栗色的短发用黑色的小皮筋全部扎了起来,还有一些扎不起来的,她直接就中分在两侧,十分的俏皮可爱。
收拾好之后,她便拿过昨天晚上就已经搭配好的衣服直接穿上。
林江南里面穿了一件保暖衣,外面一件乳白色的套头卫衣,最外套套了你叫驼色的大衣,下身一条黑色的小脚牛仔裤,裤脚卷起,脚下一双白色的贝壳鞋,白色的鞋带规规矩矩的系成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简约白色的帆布包包。
林江南把自己的钥匙手机化妆品放进包包里,一把拿过旁边的相机挂在脖子上。
“longleg,我去上班啦,乖乖在家啊。”路过沙发的时候,林江南朝longleg抛了一个飞吻,然后才出门上班了。
清晨,姜澄醒的很早,他平时都是七点起床的,但今天他六点就醒了。
洗漱之后,换上运动服,提前出去散步。
“走,可乐,跟我一起去跑步。”姜澄走到门边,踢了踢可乐胖嘟嘟的身体。
过了好一会,可乐才老不情愿的从地方爬起来跟他一起去跑步。
姜澄一向都有早晨跑步的习惯,跑步不仅可以调节呼吸,而且他身为模特,整天吃泡面就算了,如果还不经常锻炼身材,那他觉得自己很快就要失业了吧。
由于昨天晚上下了一场小雨,所以今天早晨的空气格外的清冽,就连呼出的都是白色的热气,姜澄下意识的拉高了运动衣的拉链。
这个时间点一般都没有什么人,街道也很空旷,姜澄双手握拳,然后开始慢跑起来。
可乐见自家主人都已经跑起来了,所以也就跟着跑了起来。
“我说你啊,也要经常锻炼锻炼了,不然你以后都肥的走不动路了。”姜澄一边跑步,一边对可乐说道。
“呼……”
他跑了一圈又一圈,衣服身后都有些微微的濡湿。
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视线突然落在了前面不远处一个穿着粉红色运动套装,头发高高扎起的女孩身上。
光是看背影,他就觉得有些隐隐的熟悉。
女孩跑了一会,好像是累的不行了,所以就半蹲着身体,双手撑在膝盖上,大口的喘息。
在经过他的时候,他看清了她的容貌。
嘿,这不是林江南吗?
恰好这个时候林江南也抬起头来,正好望到姜澄。
她惊讶的张大了嘴巴,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老……老……姜澄……”她激动的就连话都有些说不清楚了。
她差点脱口而出老公了。
幸亏她机智的反应了过来,不然就真的丢人丢大发了。
虽然平时在群里,论坛里,她都事一口一个我老公我老公的称呼姜澄,但是毕竟你喊人家老公,经过人家同意吗?正主就在这里呢,她那里还敢乱喊。
姜澄朝她点了点头。
可能是刚跑完步的原因,她的小小的脸蛋白里透红,唇红齿白,额上的一些小碎发也被微微汗湿,软软的贴在脑门上。
“你也晨跑?” 姜澄有些惊讶,看她瘦瘦小小,一副怎么看都营养不良的模样,这么一大早的不多睡一会,居然会出来晨跑,而且他也经常晨跑,怎么之前就没有遇到过她。
过了几秒,姜澄突然想起,他今天是因为起早了,所以才遇到林江南的,貌似林江南运动的比他早,也就是说,每天她在运动的时候,他在睡觉,他开始运动的时候,她自己回家了,难怪碰不到了。
“嗯,我喜欢晨跑。”林江南跟在姜澄的身边,林江南可能有些体力不支,所以姜澄也放慢了速度。
“看不出来啊,瘦瘦小小的居然还喜欢运动?”
林江南笑了笑,她可是从初中开始就养成了每天早上晨跑的习惯。
她从小跟夏安柠那个运动狂魔混在一起,不爱上运动都困难。
她和夏安柠都是武馆的学生,不过她怎么喜欢动武,所以也只是学的半半拉拉,一些简单的基本功,她没有爱上练武,但是却爱上了运动。
以前跟夏安柠在一起的时候,基本上每天早晨都相约去跑步锻炼,然后各种机械运动,所以她也就是看起来瘦瘦弱弱的,但是身上一点赘肉都没有,还有漂亮的马甲线。
林江南偷偷的打量了一下姜澄,她可是在网上看过不少姜澄的腹肌照。
八块巧克力腹肌,简直把她迷的不要不要的。
“汪!汪!”
原本跑在最前面的可乐始终不见主人的身影,所以又直接跑回头了,在蹲在在离姜澄不远处的位置,朝他叫唤着。
林江南的视线落在可乐身上,隐约的觉得这条金毛有些眼熟。
她仔细一想,嘿,不就是姜澄家的宠儿可乐吗?
“可乐?”她脱口而出。
姜澄倒有些诧异的看看她。
注意到姜澄的眼神,林江南笑了笑,“谁不知道姜澄家有一只金毛叫可乐呀。”
之前网上还特别流行一句话。
有一种狗,叫姜澄家的可乐。
姜澄和林江南朝可乐走过去。
林江南下意识的想伸手摸一摸可乐,可是可乐对她似乎不怎么友善,在她的手差一点就能触碰到它的头顶的时候,它突然冲她大叫起来,吓得林江南条件反射的收回来手。
“可乐是不是不想吃最贵的狗粮了?”姜澄淡淡的看着可乐说道。
结果姜澄的话刚一说完,原本还怒气冲冲的可乐顿时就像泄了气的气球,耷拢着耳朵。
见可乐一副模样,林江南忍不住笑了。
原来老公就是这样训狗的。
直接威胁不给吃最贵的狗粮,立马就乖乖听话了。
“可乐只是最贵的狗粮?”她问道。
“嗯,不是最贵的它还不吃,吃的比我都好。”
“啊?你吃的都没有它好啊?”林江南有些诧异。
不过她突然想起昨天晚上,那么一大晚上了,他还去超市买泡面,难道他一直都是吃泡面的吗?
“那个……你不会一直都吃泡面吧?”
“嗯,泡面最简单省事。”
林江南沉默了一会,其实她现在特别想说。
老公,我会做饭,要不然我做你老婆怎么样?
可素林江南也只是有那个熊心没有那个熊胆。
“嗡嗡……嗡嗡……”
姜澄放在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了起来。
他掏出手机,来电显示是秦晓天,他的经纪人。
划过接听键。
“喂?”
“阿澄,你现在在哪里,我在你家门口,按了半天门铃,也不见你开门。”
姜澄嘴角抽了抽,说的不是废话吗,他又不在家,怎么给他开门。
“我在外面晨跑。”
“你先回来吧,我们的行程改变了,现在要去一趟海南参加一场时装秀。”
“去海南?我怎么不知道?”姜澄淡淡的问道。
“我也是今天早上才接到通知的,是老总直接定的。”
“那我们这边的拍摄呢?”
“我已经沟通过了,这边拍摄我们可以暂停一段时间,我们先去海南,哎,不多说了,你赶紧回来吧,收拾好以后我们还要赶7.40的航班。”
“嗯。” 姜澄淡淡的嗯了一声,然后默默的挂了电话。
“有事?”
“嗯,要去一趟海南。”
“现在啊?”
“嗯,我现在要回去了。”
林江南当然是想和老公多相处一会的了。
“我也跑得差不多了,一起吧。”林江南扬起一抹讨好的微笑。
“嗯。”
一路上两人基本上没有说什么话,很快就到了两人分开的岔路口,姜澄跟林江南道别以后便离开。
林江南还有些花痴的看着姜澄的高大挺拔背影。
老公怎么可以这么帅!
*
林江南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都快七点了。
于是她便小跑着回去了。
林江南回到家后浴室洗了洗一个脸,然后出来直接从微波炉里拿出早餐,习惯性的拍了照片上传微博以后才开吃。
早餐是她在运动之前就已经准备好的。
一份布丁土司,一杯温热的牛仔,一份五分熟的煎蛋。
她最近刚学了几种土司的做法,其中特别喜欢一个布丁土司。
这个做法很简单,就是拿出两片方方正正的土司,用水果刀把土司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然后在花茶杯里倒入牛奶200ML,一勺白砂糖,打入一枚鸡蛋,用勺子搅拌均匀,然后将切好的土司块,葡萄干,核桃,果仁全部倒入一个透明的玻璃小碗里,将之前调好的布丁液倒在小碗里,然后放进微波炉里加热三分钟,简单易做的布丁土司就做好了。
吃过饭之后,林江南便直接去浴室洗澡,洗完澡之后又敷了一片蝶美会员补水面膜,最近有些忙,所以肌肤有些缺水。
她躺在沙发上,一边敷着面膜,一边刷着微博。
过了十五分钟左右,她才揭去面膜,将面膜上保留的水珠用手指按压,帮助皮肤更好的吸收水分。
过了一会,她又去浴室洗了洗把脸,才开始化妆。
她画了今年很流行的桃花妆,昨晚在一个美妆博主的微博里看到的,她觉得蛮不错的,便学了一下。
粉粉的眼影,粉粉的腮红,粉粉的唇彩。
画好妆之后她把自己蓬松栗色的短发用黑色的小皮筋全部扎了起来,还有一些扎不起来的,她直接就中分在两侧,十分的俏皮可爱。
收拾好之后,她便拿过昨天晚上就已经搭配好的衣服直接穿上。
林江南里面穿了一件保暖衣,外面一件乳白色的套头卫衣,最外套套了你叫驼色的大衣,下身一条黑色的小脚牛仔裤,裤脚卷起,脚下一双白色的贝壳鞋,白色的鞋带规规矩矩的系成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简约白色的帆布包包。
林江南把自己的钥匙手机化妆品放进包包里,一把拿过旁边的相机挂在脖子上。
“longleg,我去上班啦,乖乖在家啊。”路过沙发的时候,林江南朝longleg抛了一个飞吻,然后才出门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