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箭术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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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你胡说什么?”李忆的脸霎时成了大柿子,说话都不利索了,“你、你、你一个女孩子,大言不惭地说什么思春,知不知道廉耻啊?你再乱说,信不信我……我宰了你的飞飞!”
丹阳一点也不怕他,指着他哈哈大笑,“母妃,你看,二哥哥被我说中心事,恼羞成怒了,哈哈哈……我还没见过他的脸红成这样。”
安贵妃吃惊地看了看李忆,恍然道:“是母妃疏忽了,咱们团团……长大了。”她顿了顿,又问:“你搬出宫时我特意给你的那两个丫头,你不满意吗?”
居然当着念儿的面这么问,这不是要毁他清白吗?李忆简直恨死了丹阳,她溜鸡上哪溜不好,偏偏要来海棠苑,真是个祸害精,他忙摆手否认,“不、不、不……”
“果然不满意?她们伺候得不好?”安贵妃有点失望,“还以为是两个机灵的丫头,看来是我看走眼了,且等母妃再替你物色两个。”
李忆急了,“母妃,不必再物色,我不、不是不满意……”
安贵妃又道:“哦?那是还算满意?”
真是说多错多,越急越乱,李忆的额上已急出汗来,生怕念儿误会,大声道:“母妃误会了,我、我、我根本没碰过她们,她们打哪儿来,母妃还是让她们打哪儿去吧,耗着在我府里,怪浪费的,也省得让人误会。”
安贵妃奇怪地看了他两眼,这孩子到底是她一手带大的,这么一副急欲撇清自己的样子,怎么看都有点此地无银,她长长地哦了一声,柔声道:“原来……团团果然是有心上了,你看中哪家姑娘了?告诉母妃,母妃替你作主。”
李忆顿时一慌,“我、我、我没、没……没有啦……母妃别多想,大哥都还没成亲,怎么就替我着急了?”
安贵妃是什么人,天生一颗七窍玲珑心,看他红着脸又羞又恼的,眼角余光不断往淼淼身上瞟,心里顿时明白了七八分,笑着道:“也是,没有弟弟越过兄长的道理,那母妃就暂且放过你,待你大哥的亲事订下来,我再好好替你甄选。”又恰到好处地转移了话题,“皇上最近烦心的事多,难得来此散心,明儿狩猎,你们年轻人多表现一下,让他高兴高兴……”
李忆舒了口气,借着喝茶偷偷瞄了淼淼一眼,见她低头不语,眉尖微蹙,看来仍在担心永宁侯的事情,没注意他刚才的窘迫,总算放下心来。
翌日,天朗气清,是个踏青狩猎的好日子。
正如安贵妃所说,皇帝近来的烦心事颇多,先是北方频遭突厥骚扰,灾民不断涌向往长安,其次朝中数名大员遇害,他心中有预感,这次的事件,和上次他在宫里遇刺的事逃不开关系。都怪当年一时疏忽,没有斩草除根。
原本想取消这次狩猎的,但安贵妃一再劝说,越是这种时候,越是不能自乱阵脚,若连皇帝都吓得躲起来,下头的人岂非更不知所措?各种谣言和猜测也会纷至沓来,不利大局安稳。皇帝思前想后,觉得她说得有道理,想他堂堂真龙天子,怎能怕了一个躲在暗处上串下跳的跳梁小丑?
既然来都来了,自是要尽兴的。许是感觉自己已开始老了,皇帝特别喜欢和年轻人在一起,他们身上的活力,多少能让他缅怀一下当年的自己。
历年来骊山避暑,都少不了狩猎、比武等环节助兴,今年也不例外,今天要进行的,是箭术比试,算是狩猎前的热身。箭术比试共分三个环节,先是射固定的靶,胜出的前十名进入第二轮,第二轮是骑射,再由胜出的前三名进入第三轮,而第三轮怎么个比试法,往往是由皇帝和臣子们即兴决定。
第一轮的比试最为简单,除了一众公子王孙,各司各衙都有推举自己部□□术最利害的人参加,一旦赢了,除了丰厚的奖赏,关键的是能引起皇帝注意,万一得了皇帝青睐,一不小心就平步青云了。所以参加的人多,足有三四十人。
“咦,第十名居然是天赐表哥!”第一轮比试筛选下来,丹阳惊奇地发现,余天赐居然也入围了,刚好排在第十,“不得了啊,天赐表哥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利害了?念儿,你觉得他第二轮会不会进前三?”
演武场上喝彩连连,无论是观众还是参赛的,都向入围的十人道贺,这十人当中,念儿只认识晋王和余天赐,还有一个则是听说过名号却没见过真身的大理寺少卿吴悯川。
晋王一如既往的拽,别人向他道贺,说恭维的话,他只笑而不语,很快便从场上退了下来,坐到一边休息。余天赐往年的成绩只在二十名开外,这回破天荒,居然挤了进前十,虽然是最后一名,也足以让他神气十足了。
他今天难得不用穿北衙军服,穿了件浅绿色的交领单衣,衣领和袖子却是粉色绸子,花里花俏,和丹阳怀里的那只野山鸡有得一拼。和晋王的冷傲不同,余天赐热情得很,所有恭维的话他都当真了,照单全收,拍着精瘦的胸口道:“那是,你们看我方才轻松,其实都是我天天苦练的结果,我府里都拉坏七张大弓了,我跟你们说,想有一手好箭法啊,根本没有秘诀,刻苦勤练才是正道……”
见丹阳兴致高昂,淼淼也不好泼冷水,一双眸子仍在场上那些选手们身上转,“也不是没可能,若是另外那几人手抖,眼花或是从马上掉了下来,你的鱼刺表哥还是有机会的。前三嘛,我看好大理寺吴少卿,当真是年轻有为啊。对了,他还没婚配吧?”
人长得俊俏,射术又好,关键是年纪轻轻就当上大理寺少卿了,当真是前途无量,堪为招婿选首。天意弄人,她和飞哥儿情深缘浅,眼下只好把目光投向别的年轻才俊,今日演武场上人才济济,有斯文俊逸型,有孔武有力型,还有两者兼具的,看着都养眼,她真心觉得没白来。
丹阳捂着嘴巴嗤嗤笑了几声,“吴少卿还没成亲啦。我也觉得,若无意外,大哥哥和吴悯川会进前三,天赐表哥嘛……不垫底就算是光宗耀祖了。二哥哥,你说是不是?”
李忆坐在两人身旁,心情有点郁闷。往年来骊山,他也是极喜欢看射术比试的,在台下指指点点,好不欢乐。然而今天,看着念儿和丹阳对场上英气蓬勃的选手们评头品足,一副津津乐道的样子,他心里便像打翻了五味瓶,头一次觉得这种比试简直粗鄙不堪,场上的选手野蛮人似的,不明白那些千金小姐们为何这么激动,嚷得他耳膜都痛了。
他闷闷不乐地道:“天赐怎么不行了?我就觉得他射得挺好,没准还能拔头筹呢。”他偷偷看了一眼淼淼,心道天赐赢了,怎么也比大哥赢的好。
丹阳瞪着眼睛道:“你是说天赐表哥能赢第一?二哥哥你没毛病吧?你不会真以为大哥哥和吴少卿都会手抖眼花吧。”她眼珠子一转,忽然露出两颗兔子门牙,笑得有点贼, “二哥哥,不如这样,我和你打赌,如果天赐表哥不能拿第一,你准我到你府里住上一个月。如果他拿了第一,我把我那匹银色的汗血宝马送你,如何?”
如果余天赐不能拿第一,就算拿第二也是他输了,这丫头还真以为自己有多聪明。李忆瞥她一眼,也懒得戳破她,反正她能不能到他府里住,是安贵妃说了算,“行啊,但天赐若真的第一,我也不要什么汗血宝马,我就要你这只妖兽。”他指指她怀中山鸡。
丹阳忙搂紧她的宝贝,生怕被他抢了去,“二哥哥你怎么能打飞飞的主意?”
李忆哼了一声,“不愿意就算了。”
丹阳转念一想,反正这个天赐表哥一向不靠谱,怎么都不可能拿第一,尤其是在晋王和吴悯川都在场的情况下,最有可能的是他连第二轮都入不了围,没什么好担心的,“那好吧,就这么定了,念儿你给我们作证。”
第二轮比的射骑,选手们骑马射箭,射的是活鸽子,每人的箭都有标识,一柱时间内,比谁射的鸽子多,最多的三人入围。
只听一声锣响,演武场的一头,数十只鸽子从笼子里争相飞出,拍着翅膀飞向半空。早已准备多时的十名选手,一策缰绳冲了过去。鸽子身子小,飞得又高,不是那么容易射的,场边早有侍卫敲打手中锣鼓,好把企图飞出演武场上空的鸽子赶回场中。
十名选手当中,衣着最耀眼的当属余天赐,但最能吸引人目光的,非晋王莫属。他身材颀长,穿一身月牙白窄袖猎装,袖口和衣领镶绣银丝祥云纹,腰间黑色犀牛皮束腰,背着黑底镶金麒麟箭囊,坐骑依旧是那匹白色的宝马,不过是简单的黑白色调,但那潇洒的身姿和那张肃杀的俊脸,却让场边的千金小姐们看得热血沸腾。
“丹阳,你胡说什么?”李忆的脸霎时成了大柿子,说话都不利索了,“你、你、你一个女孩子,大言不惭地说什么思春,知不知道廉耻啊?你再乱说,信不信我……我宰了你的飞飞!”
丹阳一点也不怕他,指着他哈哈大笑,“母妃,你看,二哥哥被我说中心事,恼羞成怒了,哈哈哈……我还没见过他的脸红成这样。”
安贵妃吃惊地看了看李忆,恍然道:“是母妃疏忽了,咱们团团……长大了。”她顿了顿,又问:“你搬出宫时我特意给你的那两个丫头,你不满意吗?”
居然当着念儿的面这么问,这不是要毁他清白吗?李忆简直恨死了丹阳,她溜鸡上哪溜不好,偏偏要来海棠苑,真是个祸害精,他忙摆手否认,“不、不、不……”
“果然不满意?她们伺候得不好?”安贵妃有点失望,“还以为是两个机灵的丫头,看来是我看走眼了,且等母妃再替你物色两个。”
李忆急了,“母妃,不必再物色,我不、不是不满意……”
安贵妃又道:“哦?那是还算满意?”
真是说多错多,越急越乱,李忆的额上已急出汗来,生怕念儿误会,大声道:“母妃误会了,我、我、我根本没碰过她们,她们打哪儿来,母妃还是让她们打哪儿去吧,耗着在我府里,怪浪费的,也省得让人误会。”
安贵妃奇怪地看了他两眼,这孩子到底是她一手带大的,这么一副急欲撇清自己的样子,怎么看都有点此地无银,她长长地哦了一声,柔声道:“原来……团团果然是有心上了,你看中哪家姑娘了?告诉母妃,母妃替你作主。”
李忆顿时一慌,“我、我、我没、没……没有啦……母妃别多想,大哥都还没成亲,怎么就替我着急了?”
安贵妃是什么人,天生一颗七窍玲珑心,看他红着脸又羞又恼的,眼角余光不断往淼淼身上瞟,心里顿时明白了七八分,笑着道:“也是,没有弟弟越过兄长的道理,那母妃就暂且放过你,待你大哥的亲事订下来,我再好好替你甄选。”又恰到好处地转移了话题,“皇上最近烦心的事多,难得来此散心,明儿狩猎,你们年轻人多表现一下,让他高兴高兴……”
李忆舒了口气,借着喝茶偷偷瞄了淼淼一眼,见她低头不语,眉尖微蹙,看来仍在担心永宁侯的事情,没注意他刚才的窘迫,总算放下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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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安贵妃所说,皇帝近来的烦心事颇多,先是北方频遭突厥骚扰,灾民不断涌向往长安,其次朝中数名大员遇害,他心中有预感,这次的事件,和上次他在宫里遇刺的事逃不开关系。都怪当年一时疏忽,没有斩草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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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来都来了,自是要尽兴的。许是感觉自己已开始老了,皇帝特别喜欢和年轻人在一起,他们身上的活力,多少能让他缅怀一下当年的自己。
历年来骊山避暑,都少不了狩猎、比武等环节助兴,今年也不例外,今天要进行的,是箭术比试,算是狩猎前的热身。箭术比试共分三个环节,先是射固定的靶,胜出的前十名进入第二轮,第二轮是骑射,再由胜出的前三名进入第三轮,而第三轮怎么个比试法,往往是由皇帝和臣子们即兴决定。
第一轮的比试最为简单,除了一众公子王孙,各司各衙都有推举自己部□□术最利害的人参加,一旦赢了,除了丰厚的奖赏,关键的是能引起皇帝注意,万一得了皇帝青睐,一不小心就平步青云了。所以参加的人多,足有三四十人。
“咦,第十名居然是天赐表哥!”第一轮比试筛选下来,丹阳惊奇地发现,余天赐居然也入围了,刚好排在第十,“不得了啊,天赐表哥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利害了?念儿,你觉得他第二轮会不会进前三?”
演武场上喝彩连连,无论是观众还是参赛的,都向入围的十人道贺,这十人当中,念儿只认识晋王和余天赐,还有一个则是听说过名号却没见过真身的大理寺少卿吴悯川。
晋王一如既往的拽,别人向他道贺,说恭维的话,他只笑而不语,很快便从场上退了下来,坐到一边休息。余天赐往年的成绩只在二十名开外,这回破天荒,居然挤了进前十,虽然是最后一名,也足以让他神气十足了。
他今天难得不用穿北衙军服,穿了件浅绿色的交领单衣,衣领和袖子却是粉色绸子,花里花俏,和丹阳怀里的那只野山鸡有得一拼。和晋王的冷傲不同,余天赐热情得很,所有恭维的话他都当真了,照单全收,拍着精瘦的胸口道:“那是,你们看我方才轻松,其实都是我天天苦练的结果,我府里都拉坏七张大弓了,我跟你们说,想有一手好箭法啊,根本没有秘诀,刻苦勤练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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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长得俊俏,射术又好,关键是年纪轻轻就当上大理寺少卿了,当真是前途无量,堪为招婿选首。天意弄人,她和飞哥儿情深缘浅,眼下只好把目光投向别的年轻才俊,今日演武场上人才济济,有斯文俊逸型,有孔武有力型,还有两者兼具的,看着都养眼,她真心觉得没白来。
丹阳捂着嘴巴嗤嗤笑了几声,“吴少卿还没成亲啦。我也觉得,若无意外,大哥哥和吴悯川会进前三,天赐表哥嘛……不垫底就算是光宗耀祖了。二哥哥,你说是不是?”
李忆坐在两人身旁,心情有点郁闷。往年来骊山,他也是极喜欢看射术比试的,在台下指指点点,好不欢乐。然而今天,看着念儿和丹阳对场上英气蓬勃的选手们评头品足,一副津津乐道的样子,他心里便像打翻了五味瓶,头一次觉得这种比试简直粗鄙不堪,场上的选手野蛮人似的,不明白那些千金小姐们为何这么激动,嚷得他耳膜都痛了。
他闷闷不乐地道:“天赐怎么不行了?我就觉得他射得挺好,没准还能拔头筹呢。”他偷偷看了一眼淼淼,心道天赐赢了,怎么也比大哥赢的好。
丹阳瞪着眼睛道:“你是说天赐表哥能赢第一?二哥哥你没毛病吧?你不会真以为大哥哥和吴少卿都会手抖眼花吧。”她眼珠子一转,忽然露出两颗兔子门牙,笑得有点贼, “二哥哥,不如这样,我和你打赌,如果天赐表哥不能拿第一,你准我到你府里住上一个月。如果他拿了第一,我把我那匹银色的汗血宝马送你,如何?”
如果余天赐不能拿第一,就算拿第二也是他输了,这丫头还真以为自己有多聪明。李忆瞥她一眼,也懒得戳破她,反正她能不能到他府里住,是安贵妃说了算,“行啊,但天赐若真的第一,我也不要什么汗血宝马,我就要你这只妖兽。”他指指她怀中山鸡。
丹阳忙搂紧她的宝贝,生怕被他抢了去,“二哥哥你怎么能打飞飞的主意?”
李忆哼了一声,“不愿意就算了。”
丹阳转念一想,反正这个天赐表哥一向不靠谱,怎么都不可能拿第一,尤其是在晋王和吴悯川都在场的情况下,最有可能的是他连第二轮都入不了围,没什么好担心的,“那好吧,就这么定了,念儿你给我们作证。”
第二轮比的射骑,选手们骑马射箭,射的是活鸽子,每人的箭都有标识,一柱时间内,比谁射的鸽子多,最多的三人入围。
只听一声锣响,演武场的一头,数十只鸽子从笼子里争相飞出,拍着翅膀飞向半空。早已准备多时的十名选手,一策缰绳冲了过去。鸽子身子小,飞得又高,不是那么容易射的,场边早有侍卫敲打手中锣鼓,好把企图飞出演武场上空的鸽子赶回场中。
十名选手当中,衣着最耀眼的当属余天赐,但最能吸引人目光的,非晋王莫属。他身材颀长,穿一身月牙白窄袖猎装,袖口和衣领镶绣银丝祥云纹,腰间黑色犀牛皮束腰,背着黑底镶金麒麟箭囊,坐骑依旧是那匹白色的宝马,不过是简单的黑白色调,但那潇洒的身姿和那张肃杀的俊脸,却让场边的千金小姐们看得热血沸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