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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秋收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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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

    夏天,性格总是泼辣爽快的,滚滚而来的热浪,劈头盖脸的大雨,连雨前的风都是气势汹汹的,像要倒拔垂杨柳。

    苗安站在堂屋门口,看着天边翻滚的灰黑色的积雨云,有风粗鲁地拍在他脸上,但感觉却很舒服。

    能不舒服吗?入夏以来,温度一天天飙升,没有空调风扇,简直是要死人了,苗安恨不得天天待在地窖里,蒲扇都快被摇秃了。而每次雨前的风就像一场救赎,似乎从蒸笼里出来的感觉,即使雨后会更加炎热,也顾不得了。

    按理说,苗安虽然没有经历过缺乏降温设备的夏天,可莫肃悠悠以及其他人都一如既往,过得很好,只有他动不动就出汗,没什么食欲,还一天天的提不起精神。

    莫肃见他这个样子,心里着急却也没什么办法。眼见着自家夫郎没几天就瘦了一圈,只能在夜里帮他多扇会儿扇子,平日里多弄些西瓜之类的吃食解暑。

    日子就这么过着,苗安慢慢地也感觉适应了不少。

    高温对于庄稼来说是好东西,各种作物都趁着这时候撒了欢儿地生长,五月底六月初栽的水稻,很快就窜得比膝盖高,玉米直接高过了人,地瓜秧开始蔓延,挨挨挤挤地凑在一起。

    等熬过了夏季,终于迎来处暑的时候,苗安才觉得松了一口气,即使后面还有“秋老虎”也不算什么,气温总算可以降一降了,至少早晚不见太阳的时候,天气是很凉爽的。

    农历八月初,白露附近,天高气爽,秋收也拉开帷幕。

    先是起花生,苗安和莫肃都没什么经验,大多数时候都是见别人干什么就干什么。昨天去地里拔了几棵花生,长势不错,除了一些烂的,大都颗粒饱满白白胖胖的。但是因为没有农药,地里有不少虫子,吃掉了不少花生,把苗安心疼得直跺脚。

    既然已经成熟,三个人第二天便开始行动收花生。种花生是要起垄的,每一垄上有两行,莫肃赶着牛拉犁从两行之间穿过,两边的花生就随着土被翻起来,这样再拔不仅省力而且花生不容易从秧上脱落。

    悠悠负责拔花生,这个相对来说轻松一些,苗安则负责把花生从秧上摔下来,所用的工具家家户户都有,苗安第一次用,不禁感叹劳动人民智慧多。

    用一个大的长方形的藤编篓,长一米半左右,宽三四十厘米,深五十厘米。在一端绑一块木板,盖住篓的口大概三分之一的样子,然后站在篓短边的一头,拿起花生秧摔在木板上,注意要让花生与秧的分界线卡在木板边缘,这样花生就会因为惯性自己落入篓中,而且大多会集中在木板下面的地方,摔一会儿就要抬一抬篓让花生分布均匀,不然花生容易飞出篓外。

    三人配合默契,没几天就搞定了花生,摊在村里晒麦场那边晾晒。

    在这普天忙活的时期,有一个重要的节日——中秋节,就在白露之后没几天。苗安特意去镇上买了月饼和糖块,回家后又做了一大桌子的菜,既是犒劳大家,也是对丰收的一种庆祝。这里的月饼没有现代那么华丽多样,更别提什么包装,只有一层牛皮纸和一截麻绳,但味道却格外好。月饼是酥皮的,甜而不腻,咬一口唇齿留香,就算是五仁的,也让苗安欲罢不能,另外还有枣泥馅,没有那种甜到发苦的感觉,可能也是因为太久没有吃这种精致的小糕点,苗安吃得一本满足。悠悠也是,对过节才能吃到的东西,表情俨然另一只小馋猫。只有莫肃最为淡定,心里暗想,比起自己吃,其实看他们俩个吃更有趣。

    这时候也正是苹果开始成熟的季节,苗安上山的时候见到了成片的苹果树,之前听悠悠说起苹果时脑海里闪过的信息变得清晰起来,这么好的地理条件,山坡果树将是一条极好的致富路。而且看这野生野长的苹果都长得如此茁壮,因为没人修枝疏果,尚为绿色的果子挂了一树,压弯了枝条,如果加以打理,相信可以更好。

    果树移植在春初,现在是不可能了,不过这一批果子也不能浪费,听悠悠说苹果成熟之前没人会摘,苗安心思一转,计上心来。

    “你这是在干什么?”莫肃在小书房找到苗安,见他又开始弄胶,觉得奇怪,活字印刷不是不弄了吗。

    “嘿嘿,你来得正好。”苗安挽着袖子,用胳膊擦了擦脸,“你再写些字吧,福禄寿之类的单字,要笔画比较粗的,好认的,楷书。”

    “要干嘛?”莫肃嘴上问着,已经到了桌边开始铺纸研墨,“要多大的?”

    苗安从桌下的筐里拿起一个青苹果,晃了晃,“我打算贴在这上面,你估摸着来吧,不要太大。”

    “为什么要贴在苹果上?”

    “额……我之前的那个世界,有许多带字苹果,就是趁着苹果没红把字贴上,被字盖住的地方照不到太阳,最后还是绿的,而其他地方是红的,于是苹果就有字了。这个拿出去,是不是会很赚钱?”

    莫肃恍然大悟,心里不禁感慨万千,那个世界是如此神奇,仅仅从苗安透露的这一点点就够让人震惊了,那之前苗安是过着怎样的生活?叹了口气,莫肃开始下笔。不管怎样,小安现在在这里不是吗?

    等下午气温降下来的时候,苗安便带着莫肃和悠悠上山,找了一片相对偏僻的苹果林。选择果型端正、大小适中、表面平滑的苹果,轻轻擦掉要贴字部位的果粉,莫肃在一边把涂了胶的用黑纸剪好的字递给苗安,悠悠帮忙固定苹果,苗安小心地把字贴好展平,然后摘掉了周围挡光的枝叶,还稍微疏了疏果,保证营养供给。

    三个人一共贴了一百二十个苹果,福禄寿都有。

    给苹果贴字算是额外工作,地里的活儿还得继续,苗安他们开始收玉米。这个算是轻快活儿,两手拇指与食指掐着玉米穗顶部的叶子,往两边撕到底,黄灿灿的玉米就从叶子中露出来,然后左手按住叶子,右手把着玉米从穗根部一掰,玉米就下来了。

    这样掰的玉米不带叶子,是要卖的,另外不卖的部分一般都是带着叶子掰下来,方便挂起来晾晒。掰完之后,再用镰刀砍倒玉米秸,摊在地里晒干后运回家做柴火,去掉叶子还可以用来盖屋子,捆在一起做瓦房房顶的填充物。

    安置好玉米,三人又马不停蹄地收豆子,直接用镰刀从豆秧根部隔断拉回家,用棍子敲一敲把豆子从豆荚里敲出来,再用叉子挑走豆秧收集豆子就可以了。豆秧也是一定要留着的,是极佳的柴火。

    收获的间隙,苗安隔六七天就会去山上看看苹果,如果一面变红了,就转转果,让它们着色均匀。

    农历九月初,割水稻的时候,苹果就熟得差不多了。今年有了莫肃,还有牛和板车,三亩水稻割得比去年快很多。拿着镰刀的苗安割稻速度也快了很多,至少不会被悠悠慢了,不过心里总有些恍惚,不知不觉,自己竟然已经来了一年了。

    收完水稻,苗安去山上收了苹果。经过风吹日晒和露水的摧残,上面贴的纸已经翘边了,还皱巴巴的,不过幸好没有影响效果。红红的苹果揭去纸,下面就是绿色的“福”或“寿”等吉祥字,清晰可辨。第一次见的莫肃和悠悠都惊奇不已,一人拿着一个苹果翻来覆去地看。

    剩下种麦子就更加轻松了,苗安和莫肃逢集的时候便没有下地,去镇上卖苹果。上次卖春联办的摆摊证明还在,没有生意限制,可以接着用。

    等他们把苹果在桌子上一溜摆开,集市便小范围炸开了锅。

    “阿么,快看!那个苹果上有福字。”一个小孩拉着阿么道。

    “苹果上怎么可能有字。”阿么不相信,等回过头来真的见了,不禁惊讶非常,“天哪,这是怎么弄的?”

    “快看那些苹果,竟然有字!”

    “……”“……”

    苗安满意地看着大家的反应,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见时机差不多了,他清了清嗓子,朗声道:“瞧一瞧看一看,吉祥苹果,福禄寿都有啊,送人倍有面儿,自家吃福寿都来。快来看一看,数量有限,先买先得!”

    “喂,你这苹果这么怪,能吃吗?”一个爷儿在人群中伸直了脖子喊。

    “绝对没问题。”莫肃从筐里几个字不太清的苹果里拿出一个,用刀切了,吃得嘎嘣脆。

    才吃了几口,就有人开口买了。

    “给我来三个不同字的,我要送人。”

    “好嘞。”苗安拿了三个,没急着给他,“两个苹果一两银子。要吗?”

    对方一愣,随即笑起来,“嗨,我还以为会更贵呢。当然要。”

    失策!价定低了。苗安在心里暗道,看来清溪镇人们的消费能力比他想象的还要高。

    除去六个字不清的,还留了五个自己送人,一百零九个苹果很快就销售一空。不断有看到了或听到消息的人过来问苗安还有没有,苗安只能摇头。当时忙着赶时间秋收,贴的不多,现在苹果都红了,已经来不及了。

    物以稀为贵,苗安一上午就赚了五十多两银子,高兴得合不拢嘴。

    “走,买猪大骨奖励你们!”

    虽然是自己出的点子,但如果没有莫肃帅气的字,没有悠悠帮着跑前跑后,自己一个人根本办不到。不过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而且,没有什么是吃解决不了的。

    莫肃和悠悠也是满脸喜气,悠悠拿了根糖葫芦吃得不亦乐乎,莫肃一边赶着牛车,一边对苗安道:“我们干脆在山上包块地种苹果吧。野生的虽然省力,但挑来挑去好看的却不多。”

    苗安笑起来:“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对种果树知道的可不多。”

    “到时候一起摸索呗,再打听打听有没有种过的,问一问。”

    “好!”

    牛车转入胡同,莫肃勾起嘴角,倾过身子亲了一口踌躇满志的苗安,一触即分。

    苗安捂着被亲过的地方满脸的不可思议,莫肃竟然会在外面主动亲他,这简直是划时代的大事啊!

    莫肃见夫郎一脸震惊,不禁心情更好,他只是觉得刚才的苗安太可爱了,情不自禁就亲了。

    回家后,种麦子就是收个尾,秋收差不多就结束了,苗安一边扫院子,一边哼着小曲儿,因为明天就不用下地了。

    门外突然响起拍门声,苗安抱着扫帚去开门。本以为又是管家,可打开门却发现不对,是一个长相俊美的哥儿,真的是长相俊美,而不仅仅是眉清目秀,一看就是富贵人家不曾受过苦的,皮肤白嫩,眼睛很亮,衣着虽不显眼却很精致,往那一站,浑身都散发着贵气。这也是苗安第一次感觉到,人的气质气场真的是可以看出来的。

    对方见到他,似乎很高兴,眼神立马就亮了,指着他激动地说道:“那什么……天王盖地虎!”

    “!!!”苗安脑袋里嗡的一声,有些呆滞,“宝塔……镇河妖?”

    “哈哈哈。”对方情绪更加激动,双手抓住他的胳膊,“君额上似可跑马!”

    苗安短暂的呆滞之后也激动起来,“你丫脸真大!”

    “哈哈哈……”两个人笑作一团。

    “快进来。”苗安抓着人进门,“你是怎么找到我的?对了你叫什么?你也是重生来的吗?来多久了?”

    “我叫……现在叫容澈。”

    容澈笑眯眯地跟着苗安进门,他之前见到《西游记》这本书,那种他乡遇故知的心情根本无法形容,尤其是署名还是吴承恩,立刻开始打听写书的人,之前还不太确定,结果一见到苗安就有种绝对是的直觉,事实证明他的直觉是对的。

    经过交流,两个人把情况都简单说了一下,容澈比苗安早来半年,也是穿成了哥儿,不过身份不太一样。

    “雾草!你竟然是太子!”苗安“嗖”地一下站起来,自家来了个一国储君?!这么一说,皇姓好像就是容来着。

    “嘘,嘘!”容澈示意他安静,“我这次是好不容易才溜出来的,不要声张。咱俩这关系,你还在乎这种封建等级吗?”

    容澈应该是个活泼开朗的人,为人也比较随性,苗安闻言也淡定下来,就是心里百感交集,看看人家,过来就是储君,哪像自己还要为生计想破了脑袋,唔,不过要不是这样就遇不到莫肃和悠悠他们了,那还是就现在这样吧。

    “对了,太子难道不是应该爷儿来当吗?”

    容澈挑眉,骄傲地说:“咱可是现代的人,弄个太子当当算啥?”

    苗安不语,就那么看着他,容澈终于顶不住,轻咳几声,“那什么,其实就是他们争皇位争得太厉害,所以皇帝就把位子给我了,就在你来之前不久下的圣旨。”

    前朝就是哥儿当的皇帝,所以大家也没什么奇怪的,容澈虽然稍微有点脱线,但能力确实强,要不然皇帝也不会做此决定。

    “诶?那你既然也是哥儿,是不是也得嫁人啊?”

    容澈表情一滞,接着变得有点诡异,“我才不呢!”顿了顿又道,“哈哈,你可是嫁人了,感觉怎么样?肚子里揣上没?”

    苗安嫌弃地拿开对方伸向他肚子的手:“你当怀个孩子那么容易?这个世界生育率可不比我们那边,成了亲两三年才生的多得是。”

    “行啊你,已经接受得很好了啊。”

    “可能是因为遇到了莫肃吧。”苗安摊手,要不是莫肃,说让他生孩子?揍他丫的!

    容澈若有所思,苗安正要再开口,莫肃便进来了。

    “哟,这就是莫肃啊。”容澈立马起身凑了过去,绕着人转了一圈,摸着下巴打量。

    莫肃一头雾水,朝苗安递去疑惑的眼神。

    苗安也起身过来,“这是容澈,咳,也是我们那个世界的。嗯,是个太子。”

    本以为莫肃知道后会十分震惊,没想到他只是淡定地跪了下来,行了个礼,“草民见过太子殿下。”

    “不必多礼,快起来。”容澈让人起来,转向苗安,“没想到你竟然摊牌了。”

    苗安只是笑,并不多说。而现在莫肃心里想的都是,幸亏容澈是个哥儿,不然他和苗安都是一个世界的,肯定有很多话说,如果是个爷儿,就算他理解,肯定也会嫉妒的,现在还好点儿。

    但莫肃很快就知道,就算是个哥儿,自己也一样会嫉妒。住下来的容澈,每天和苗安形影不离,白天且不提,晚上还会聊到半夜,自己连和夫郎亲热的时间都没了。

    又一次在上半夜独守空房的莫肃盯着床帐,默默叹气,唉,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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