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第三十七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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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鬼
沈麟生云:其友某翁者,夏月昼寝,蒙眬间,见一女子搴帘
入[1],以白布裹首,缞服麻裙[2],向内室去。疑邻妇访内人者;又转
念,何遽以凶服入人家[3]?正自皇惑,女子已出。细审之,年可三十余,颜
色黄肿,眉目蹙蹙然[4],神情可畏。又逡巡不去,渐逼卧榻。遂伪睡,以观
其变。无何,女子摄衣登床[5],压腹上,觉如百钧重。心虽了了,而举其手,
手如缚;举其足,足如痿也[6]。急欲号救,而苦不能声。女子以喙嗅翁面,
颧鼻眉额殆遍。觉喙冷如冰,气寒透骨。翁窘急中,思得计:待嗅至颐
颊[7],当即因而啮之[8]。未几,果及颐。翁乘势力龁其颧[9],齿没于
肉。女负痛身离,且挣且啼。翁龁益力。但觉血液交颐,湿流枕畔。相持正
苦,庭外忽闻夫人声,急呼有鬼,一缓颊而女子已飘忽遁去[10]。夫人奔入,
无所见,笑其魇梦之诬[11]。翁述其异,且言有血证焉。相与检视,如屋漏
之水,流枕浃席[12]。伏而嗅之,腥臭异常。翁乃大吐。过数日,口中尚有
馀臭云。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搴(qiān愆)帘:掀帘。搴,揭起,掀。
[2]缞(cuī崔)服麻裙:古代的丧服。缞,披于胸前的麻布条,服三年
之丧者用之。麻裙,麻布作的下衣。
[3]“何遽”句:凶服,即丧服。上文言“白布裹首”,可见是新丧。旧
时新丧,着丧服不能串门,以为不吉利,因有疑问。[4]眉目蹙蹙(cù促)
然:皱眉愁苦的样子。
[5]痿(Wěi委):痿痹,肢体麻痹。
[6]摄衣:提起衣裙。摄,提起。
[7]颐(yí夷)颊:下巴至两腮之间,指脸的下部。
[8]啮:同“咬”。
[9](hé核):咬。
[10]缓颊:放松面部肌肉,这里意即松口。
[11]魇(yǎn掩)梦之诬:恶梦的幻觉。魇,恶梦,梦中惊骇。诬,以
无当有。
[12]浃(jiā夹)席:流满床席。浃,遍,满。
----------------------- Page 16-----------------------
捉狐
孙翁者,余姻家清服之伯父也。素有胆。一日,昼卧,仿佛有物登床,
遂觉身摇摇如驾云雾。窃意无乃压狐耶[1]?微窥之,物大如猫,黄毛而碧
嘴,自足边来。蠕蠕伏行,如恐翁辖。逡巡附体:着足足痿,着股股耎。甫
及腹,翁骤起,按而捉之,握其项,物鸣急莫能脱。翁亟呼夫人,以带絷其
腰[2]。乃执带之两端,笑曰:“闻汝善化,今注目在此,看作如何化法。”
言次,物忽缩其腹,细如管,几脱去。翁大愕,急力缚之,则又鼓其腹,粗
于碗,坚不可下;力稍懈,又缩之。翁恐其脱[3],命夫人急杀之。夫人张皇
四顾,不知刀之所在。翁左顾示以处。比回首,则带在手如环然,物己渺矣。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压狐:睡梦之中感到胸闷气促,俗称“压狐子”。压,或作“魇”。
[2]絷(zhí陟):绊缚马足,这里是拴缚的意思。
[3]翁:原作“公”,此据二十四卷抄本。下同。
荍中怪
长山安翁者[1],性喜操农功[2]。秋间荞熟[3],刈堆陇畔。时近村有
盗稼者,因命佃人[4],乘月辇运登场[5];俟其装载归,而自留逻守。遂枕
戈露卧。目稍瞑,忽闻有人践荞根,咋咋作响。心疑暴客[6]。急举首,则一
大鬼,高丈余,赤发鬡须[7],去身已近。大怖,不遑他计,踊身暴起,狠刺
之。鬼鸣如雷而逝。恐其复来,荷戈而归。迎佃人于途,告以所见,且戒勿
往。众未深信。越日,曝麦于场,忽闻空际有声。翁骇曰:“鬼物来矣!”
乃奔,众亦奔。移时复聚,翁命多设□□以俟之。翼日[8],果复来。数矢齐
发,物惧而遁。二三日竟不复来。麦既登仓,禾杂遝[9],翁命收积为垛,而
亲登践实之,高至数尺。忽遥望骇曰:“鬼物至矣!”众急觅弓矢,物已奔
翁[10]。翁仆,龁其额而去。共登视,则去额骨如掌,昏不知人。负至家中,
遂卒。后不复见。不知其何怪也。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长山:旧县名,故地在今山东邹平一带。
[2]农功:农事,即农活。
[3]荞(qiáo桥):同“荞”,荞麦。
[4]佃(tián田)人:指农村佣工。
[5]乘月辇运:就着月光推车搬运。辇,手推车。
[6]暴客:盗贼。[7]鬡(níng宁)须,髭须乱张,样子凶恶。
[8]翼日:明日。翼,通“翌”。
[9]禾(jiè皆)杂遝(tà沓):指荞麦稭散乱在地。,庄稼稭秆。杂
遝,也作“杂沓”,杂乱。
[10]“奔翁”“翁仆”之“翁”,底本井作“公”,据铸雪斋抄本改。
宅妖
长山李公,大司寇之侄也[1]。宅多妖异。尝见厦有春凳[2],肉红色,
甚修润。李以故无此物[3],近抚按之,随手而曲,殆如肉耎,骇而却走。旋
回视,则四足移动,渐入壁中。又见壁间倚白梃[4],洁泽修长。近扶之,腻
然而倒,委蛇入壁[5],移时始没。
康熙十七年[6],王生俊升设帐其家[7]。日暮,灯火初张,生着履卧榻
上。忽见小人,长三寸许,自外入,略一盘旋,即复去。少顷,荷二小凳来,
设堂中,宛如小儿辈用粱心所制者[8]。又顷之,二小人舁一棺入,长四寸许,
停置凳上。安厝未已[9],一女子率厮婢数人来[10],率细小如前状。女子衰
衣[11],麻绠束腰际,布裹首;以袖掩口,嘤嘤而哭,声类巨蝇。生睥睨良
久[12],毛森立,如霜被于体。因大呼,遽走,颠床下,摇战莫能起。馆中
人闻声毕集,堂中人物杳然矣。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大司寇:指李化熙,字五弦,长山(今山东邹平县)人。明崇祯进士,
官四川巡抚,总督三边,统理西征军务。入清,官至刑部尚书。《长山县志》、
《山东省通志》、《清史稿》均有传。司寇,西周所置官,春秋、战国相沿,
掌管刑狱、纠察等事。后世以大司寇为刑部尚书的别称。
[2]春凳,一种长条形的木凳。
[3]故:原来。[4]白梃:白木棍棒。
[5]委蛇(wēi í威移):通y “逶迤”,曲折而进。
[6]康熙十七年:即公元一六七八年。
[7]设帐,指设馆授徒,做教书先生。《后汉书·马融传》载,马融“常
坐高堂,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弟子以次相传,鲜有入其室者。”
[8]粱(jiē皆)心:高粱秆心。
[9]安厝(Cuò错),安措,安置。厝,停柩待葬。
[10]厮婢:奴婢。
[11]衰(cuī催)衣:丧服。详见前《咬鬼》注。下句“麻埂”,是旧
时居丧者束于腰际的麻绦。
[12]睥睨(bìnì币腻):窥察。
偷桃
童时赴郡试[1],值春节[2]。旧例,先一日,各行商贾,彩楼鼓吹赴藩
司,名曰“演春”[3]。余从友人戏瞩[4]。是日游人如堵。堂上四官,皆赤
衣[5],东西相向坐。时方稚,亦不解其何官。但闻人语哜嘈[6],鼓吹聒耳。
忽有一人,率披发童,荷担而上[7],似有所白;万声汹动,亦不闻为何语。
但视堂上作笑声。即有青衣人大声命作剧。其人应命方兴[8],问:“作何剧?”
堂上相顾数语。吏下宣问所长。答言:“能颠倒生物[9]。”吏以白宫。少顷
复下,命取桃子。
术人声诺,解衣覆笥上,故作怨状,曰:“官长殊不了了!坚冰未解,
安所得桃?不取,又恐为南面者所怒[10]。奈何!”其子曰:“父已诺之,
又焉辞?”术人惆怅良久,乃云:“我筹之烂熟。春初雪积,人间何处可觅?
惟王母园中[11],四时常不凋卸[12],或有之。必窃之天上,乃可。”子曰:
“嘻!天可阶而升乎[13]?”曰:“有术在。”乃启笥,出绳一团,约放十
丈,理其端,望空中掷去;绳即悬立空际,若有物以挂之。未几,愈掷愈高,
渺入云中;手中绳亦尽。乃呼子曰:“儿来!余老惫,体重拙,不能行,得
汝一往。”遂以绳授子,曰:“持此可登。”子受绳,有难色,怨曰:“阿
翁亦大愦愦[14]!如此一线之绳,欲我附之,以登万仞之高天。倘中道断绝,
骸骨何存矣!”父又强呜拍之[15],曰:“我已失口,悔无及。烦儿一行。
儿勿苦,倘窃得来,必有百金赏,当为儿娶一美妇。”子乃持索,盘旋而上,
手移足随,如蛛趁丝,渐入云霄,不可复见。久之,坠一桃,如碗大。术人
喜,持献公堂。堂上传示良久,亦不知其真伪。忽而绳落地上,术人惊曰:
“殆矣!上有人断吾绳,儿将焉托!”移时,一物堕。视之,其子首也。捧
而泣曰:“是必偷桃,为监者所觉。吾儿休矣!”又移时,一足落;无何,
肢体纷堕,无复存者。术人大悲,一一拾置笥中而合之,曰:“老夫止此儿,
日从我南北游。今承严命[16],不意罹此奇惨!当负去瘗之。”乃升堂而跪,
曰:“为桃故,杀吾子矣!如怜小人而助之葬,当结草以图报耳[17]。”坐
官骇诧,各有赐金。术人受而缠诸腰,乃扣笥而呼曰:“八八儿,不出谢赏,
将何待?”忽一蓬头僮首抵笥盖而出,望北稽首,则其子也。以其术奇,故
至今犹记之。后闻白莲教能为此术[18],意此其苗裔耶[19]?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童时赴郡试:童年时赴府城应试。试,此指“童试”。明清时代应
试生员(秀才)的考试,称“童生试”,简称“童试”。童试共分三个阶段:
初为县试,录取后参加府试,最后参加院试,录取即为生员。郡,指济南,
当时淄川属济南府。
[2]春节:古时以立春为春节。
[3]“旧例”五句:指山东旧时习俗,于立春前一日的迎春活动。如《商
何县志》(道光本)载:“立春前一日,官府率士民具芒种春牛,迎春于东
郊,里人行户扮渔樵耕读诸戏,结彩为楼,以五辛为春盘,饮酒簪花,啖春
饼……”藩司,即布政使,明代为一省的行政长官,清代则为总督、巡抚的
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这里指藩司衙门。
咬鬼
沈麟生云:其友某翁者,夏月昼寝,蒙眬间,见一女子搴帘
入[1],以白布裹首,缞服麻裙[2],向内室去。疑邻妇访内人者;又转
念,何遽以凶服入人家[3]?正自皇惑,女子已出。细审之,年可三十余,颜
色黄肿,眉目蹙蹙然[4],神情可畏。又逡巡不去,渐逼卧榻。遂伪睡,以观
其变。无何,女子摄衣登床[5],压腹上,觉如百钧重。心虽了了,而举其手,
手如缚;举其足,足如痿也[6]。急欲号救,而苦不能声。女子以喙嗅翁面,
颧鼻眉额殆遍。觉喙冷如冰,气寒透骨。翁窘急中,思得计:待嗅至颐
颊[7],当即因而啮之[8]。未几,果及颐。翁乘势力龁其颧[9],齿没于
肉。女负痛身离,且挣且啼。翁龁益力。但觉血液交颐,湿流枕畔。相持正
苦,庭外忽闻夫人声,急呼有鬼,一缓颊而女子已飘忽遁去[10]。夫人奔入,
无所见,笑其魇梦之诬[11]。翁述其异,且言有血证焉。相与检视,如屋漏
之水,流枕浃席[12]。伏而嗅之,腥臭异常。翁乃大吐。过数日,口中尚有
馀臭云。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搴(qiān愆)帘:掀帘。搴,揭起,掀。
[2]缞(cuī崔)服麻裙:古代的丧服。缞,披于胸前的麻布条,服三年
之丧者用之。麻裙,麻布作的下衣。
[3]“何遽”句:凶服,即丧服。上文言“白布裹首”,可见是新丧。旧
时新丧,着丧服不能串门,以为不吉利,因有疑问。[4]眉目蹙蹙(cù促)
然:皱眉愁苦的样子。
[5]痿(Wěi委):痿痹,肢体麻痹。
[6]摄衣:提起衣裙。摄,提起。
[7]颐(yí夷)颊:下巴至两腮之间,指脸的下部。
[8]啮:同“咬”。
[9](hé核):咬。
[10]缓颊:放松面部肌肉,这里意即松口。
[11]魇(yǎn掩)梦之诬:恶梦的幻觉。魇,恶梦,梦中惊骇。诬,以
无当有。
[12]浃(jiā夹)席:流满床席。浃,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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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狐
孙翁者,余姻家清服之伯父也。素有胆。一日,昼卧,仿佛有物登床,
遂觉身摇摇如驾云雾。窃意无乃压狐耶[1]?微窥之,物大如猫,黄毛而碧
嘴,自足边来。蠕蠕伏行,如恐翁辖。逡巡附体:着足足痿,着股股耎。甫
及腹,翁骤起,按而捉之,握其项,物鸣急莫能脱。翁亟呼夫人,以带絷其
腰[2]。乃执带之两端,笑曰:“闻汝善化,今注目在此,看作如何化法。”
言次,物忽缩其腹,细如管,几脱去。翁大愕,急力缚之,则又鼓其腹,粗
于碗,坚不可下;力稍懈,又缩之。翁恐其脱[3],命夫人急杀之。夫人张皇
四顾,不知刀之所在。翁左顾示以处。比回首,则带在手如环然,物己渺矣。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压狐:睡梦之中感到胸闷气促,俗称“压狐子”。压,或作“魇”。
[2]絷(zhí陟):绊缚马足,这里是拴缚的意思。
[3]翁:原作“公”,此据二十四卷抄本。下同。
荍中怪
长山安翁者[1],性喜操农功[2]。秋间荞熟[3],刈堆陇畔。时近村有
盗稼者,因命佃人[4],乘月辇运登场[5];俟其装载归,而自留逻守。遂枕
戈露卧。目稍瞑,忽闻有人践荞根,咋咋作响。心疑暴客[6]。急举首,则一
大鬼,高丈余,赤发鬡须[7],去身已近。大怖,不遑他计,踊身暴起,狠刺
之。鬼鸣如雷而逝。恐其复来,荷戈而归。迎佃人于途,告以所见,且戒勿
往。众未深信。越日,曝麦于场,忽闻空际有声。翁骇曰:“鬼物来矣!”
乃奔,众亦奔。移时复聚,翁命多设□□以俟之。翼日[8],果复来。数矢齐
发,物惧而遁。二三日竟不复来。麦既登仓,禾杂遝[9],翁命收积为垛,而
亲登践实之,高至数尺。忽遥望骇曰:“鬼物至矣!”众急觅弓矢,物已奔
翁[10]。翁仆,龁其额而去。共登视,则去额骨如掌,昏不知人。负至家中,
遂卒。后不复见。不知其何怪也。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长山:旧县名,故地在今山东邹平一带。
[2]农功:农事,即农活。
[3]荞(qiáo桥):同“荞”,荞麦。
[4]佃(tián田)人:指农村佣工。
[5]乘月辇运:就着月光推车搬运。辇,手推车。
[6]暴客:盗贼。[7]鬡(níng宁)须,髭须乱张,样子凶恶。
[8]翼日:明日。翼,通“翌”。
[9]禾(jiè皆)杂遝(tà沓):指荞麦稭散乱在地。,庄稼稭秆。杂
遝,也作“杂沓”,杂乱。
[10]“奔翁”“翁仆”之“翁”,底本井作“公”,据铸雪斋抄本改。
宅妖
长山李公,大司寇之侄也[1]。宅多妖异。尝见厦有春凳[2],肉红色,
甚修润。李以故无此物[3],近抚按之,随手而曲,殆如肉耎,骇而却走。旋
回视,则四足移动,渐入壁中。又见壁间倚白梃[4],洁泽修长。近扶之,腻
然而倒,委蛇入壁[5],移时始没。
康熙十七年[6],王生俊升设帐其家[7]。日暮,灯火初张,生着履卧榻
上。忽见小人,长三寸许,自外入,略一盘旋,即复去。少顷,荷二小凳来,
设堂中,宛如小儿辈用粱心所制者[8]。又顷之,二小人舁一棺入,长四寸许,
停置凳上。安厝未已[9],一女子率厮婢数人来[10],率细小如前状。女子衰
衣[11],麻绠束腰际,布裹首;以袖掩口,嘤嘤而哭,声类巨蝇。生睥睨良
久[12],毛森立,如霜被于体。因大呼,遽走,颠床下,摇战莫能起。馆中
人闻声毕集,堂中人物杳然矣。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大司寇:指李化熙,字五弦,长山(今山东邹平县)人。明崇祯进士,
官四川巡抚,总督三边,统理西征军务。入清,官至刑部尚书。《长山县志》、
《山东省通志》、《清史稿》均有传。司寇,西周所置官,春秋、战国相沿,
掌管刑狱、纠察等事。后世以大司寇为刑部尚书的别称。
[2]春凳,一种长条形的木凳。
[3]故:原来。[4]白梃:白木棍棒。
[5]委蛇(wēi í威移):通y “逶迤”,曲折而进。
[6]康熙十七年:即公元一六七八年。
[7]设帐,指设馆授徒,做教书先生。《后汉书·马融传》载,马融“常
坐高堂,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弟子以次相传,鲜有入其室者。”
[8]粱(jiē皆)心:高粱秆心。
[9]安厝(Cuò错),安措,安置。厝,停柩待葬。
[10]厮婢:奴婢。
[11]衰(cuī催)衣:丧服。详见前《咬鬼》注。下句“麻埂”,是旧
时居丧者束于腰际的麻绦。
[12]睥睨(bìnì币腻):窥察。
偷桃
童时赴郡试[1],值春节[2]。旧例,先一日,各行商贾,彩楼鼓吹赴藩
司,名曰“演春”[3]。余从友人戏瞩[4]。是日游人如堵。堂上四官,皆赤
衣[5],东西相向坐。时方稚,亦不解其何官。但闻人语哜嘈[6],鼓吹聒耳。
忽有一人,率披发童,荷担而上[7],似有所白;万声汹动,亦不闻为何语。
但视堂上作笑声。即有青衣人大声命作剧。其人应命方兴[8],问:“作何剧?”
堂上相顾数语。吏下宣问所长。答言:“能颠倒生物[9]。”吏以白宫。少顷
复下,命取桃子。
术人声诺,解衣覆笥上,故作怨状,曰:“官长殊不了了!坚冰未解,
安所得桃?不取,又恐为南面者所怒[10]。奈何!”其子曰:“父已诺之,
又焉辞?”术人惆怅良久,乃云:“我筹之烂熟。春初雪积,人间何处可觅?
惟王母园中[11],四时常不凋卸[12],或有之。必窃之天上,乃可。”子曰:
“嘻!天可阶而升乎[13]?”曰:“有术在。”乃启笥,出绳一团,约放十
丈,理其端,望空中掷去;绳即悬立空际,若有物以挂之。未几,愈掷愈高,
渺入云中;手中绳亦尽。乃呼子曰:“儿来!余老惫,体重拙,不能行,得
汝一往。”遂以绳授子,曰:“持此可登。”子受绳,有难色,怨曰:“阿
翁亦大愦愦[14]!如此一线之绳,欲我附之,以登万仞之高天。倘中道断绝,
骸骨何存矣!”父又强呜拍之[15],曰:“我已失口,悔无及。烦儿一行。
儿勿苦,倘窃得来,必有百金赏,当为儿娶一美妇。”子乃持索,盘旋而上,
手移足随,如蛛趁丝,渐入云霄,不可复见。久之,坠一桃,如碗大。术人
喜,持献公堂。堂上传示良久,亦不知其真伪。忽而绳落地上,术人惊曰:
“殆矣!上有人断吾绳,儿将焉托!”移时,一物堕。视之,其子首也。捧
而泣曰:“是必偷桃,为监者所觉。吾儿休矣!”又移时,一足落;无何,
肢体纷堕,无复存者。术人大悲,一一拾置笥中而合之,曰:“老夫止此儿,
日从我南北游。今承严命[16],不意罹此奇惨!当负去瘗之。”乃升堂而跪,
曰:“为桃故,杀吾子矣!如怜小人而助之葬,当结草以图报耳[17]。”坐
官骇诧,各有赐金。术人受而缠诸腰,乃扣笥而呼曰:“八八儿,不出谢赏,
将何待?”忽一蓬头僮首抵笥盖而出,望北稽首,则其子也。以其术奇,故
至今犹记之。后闻白莲教能为此术[18],意此其苗裔耶[19]?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童时赴郡试:童年时赴府城应试。试,此指“童试”。明清时代应
试生员(秀才)的考试,称“童生试”,简称“童试”。童试共分三个阶段:
初为县试,录取后参加府试,最后参加院试,录取即为生员。郡,指济南,
当时淄川属济南府。
[2]春节:古时以立春为春节。
[3]“旧例”五句:指山东旧时习俗,于立春前一日的迎春活动。如《商
何县志》(道光本)载:“立春前一日,官府率士民具芒种春牛,迎春于东
郊,里人行户扮渔樵耕读诸戏,结彩为楼,以五辛为春盘,饮酒簪花,啖春
饼……”藩司,即布政使,明代为一省的行政长官,清代则为总督、巡抚的
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这里指藩司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