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听说有治花心的甜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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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知书,我知道了。”林夕真的想抽自己一巴掌,怎么一次好好的和男主相遇的机会,被自己浪费了。
“小姐,还有什么事情么?”知书一脸迷茫地看着林夕,小姐这几天是怎么回事,神经兮兮的。
“知书,以后三王爷来的话,告诉我一下。”
“是。”
“那好了,你去休息吧。我这里也没有别的事了。对了,这几天姜罗志有什么举动么?”
“回小姐,他这几天安静多了。刚来的这几天,他倒是挺烦的。问东问西的,可是这些天也倒是熟悉了。也没有什么举动。”
“嗯,继续看好他。你下去吧。”
“是,小姐。”
不是林夕疑心重,而是姜罗志的身份有些特殊。女主身边的人,自己怎么说也要注意一些。
林夕在房间里练习了一段舞,就去找妈妈了。
“妈妈,今年的花魁争夺赛我想参加。”妈妈听了这话,内心还是有些疑惑的。不过,从女人的角度还是理解了她的想法。
“好,你可真的这样决定了?我是看着你长大的,把你当作是自己的亲身女儿。你这样做,王爷那里会怎么想?”也对,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天下第一名ji是三王爷的人?!
“妈妈,我决定了。以前是我愚昧了。想想自己和王爷的差距,还是我逾越了。谢谢妈妈的关心。”林夕缓缓行了个礼说道。
“好吧,雪梅,既然你已经这样决定了,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今天晚上你准备下吧。”
“好。”林夕回到房间里面,就准备晚上要穿的衣服了。从知书那里,林夕可以知道,皇帝已经同意把独孤落和姜梦珊的婚事解除了。
不过林夕为什么要参加这次比赛呢?一来是为了检验下自己最近练舞的效果怎么样,这二来,原著中女主也有参加。
而且是一炮而红。这场比赛中,虽然姜梦珊是带着纱布表演的,但是还是被独孤落认出来了。男女主的感情戏也逐渐增加。
林夕不想把这个机会让出去。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一直不出击,自己的任务也很难完成了。
“姐姐,听说你今天要上台表演?姐姐,不要参加吧?!这不是什么好节目。”姜罗志有些担心地对林夕说。
林夕看着他摇了摇头“什么不是好节目?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么?丞相之子,你不回去么?莫非是喜欢这烟火之地了?”
“姐姐,你怎么能这样说,我只不过是好心劝你啊。你不要误会,我只是不想姐姐受伤。”姜罗志的声音还带有一些抽泣音。
“行了,我已经帮你够多了。你要是不想待在这里,就走吧。我的事不要你管。”林夕真的不想和他多说什么了。
林夕内心还是不肯相信姜罗志的,本来想观察他到底想做什么的,没想到这些天里,他什么动作也没做。
“不要,姐姐,你别想把我赶走。我这要是一出去,那老东西,不把我打死啊。”
“噗嗤,得了,你别说了。我知道了。随便你吧,你去给我打些水,我想洗澡。”林夕把一头乌黑似瀑布垂下的头发梳了梳。
旁边的姜罗志看到这个情景,脸都红了。而且,林夕发质上淡淡的茉莉花香有意无意地传过来,弄得姜罗志内心痒痒的。
等到姜罗志打好水后,林夕就准备洗澡了。“好了,你下去吧。”
姜罗志打好水后,连看都不敢看林夕一眼。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看到林夕那一双丹凤眼,自己的心跳就加速跳动。莫非是自己生病了?
林夕在洗澡这件事上并不喜欢有人伺候,所以连知书也不能进来。林夕纤细的玉足进入水中,紧致的肌肉得到了放松,好不舒服。
林夕在浴桶里泡了一个多小时,就准备起身化妆。为了今天的花魁比赛,林夕需要大大地努力。
林夕穿着一袭白色拖地烟笼梅花百水裙,外罩品月缎绣玉兰飞蝶氅衣,内衬淡粉色锦缎裹胸,袖口绣着精致的金纹蝴蝶,胸前衣襟上钩出几丝蕾丝花边,裙摆一层淡薄如清雾笼泻绢纱,腰系一条金腰带,贵气而显得身段窈窕,气若幽兰。
颈前静静躺着一只金丝通灵宝玉,平添了一份淡雅之气,耳旁坠着一对银蝴蝶耳坠,用一支银簪挽住乌黑的秀发,盘成精致的柳叶簪,再掐一朵玉兰别上,显得清新美丽典雅至极。
黛眉轻点,樱桃唇瓣不染而赤,浑身散发着股兰草幽甜的香气,清秀而不失丝丝妩媚。散发着贵族的气息,美的不食人间烟火,美的到了及至。宛如步入凡尘的仙子。
等到林夕弄好之后,就已经是晚上了。“知书,进来吧。”
“小姐,你,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是的,原身的面容偏向妖娆,穿的衣服基本上都是深色的。但是林夕还非要改变下,不然一成不变的装扮怎么能吸引独孤落呢?
“怎么?不好看么?我穿白色很奇怪么?”林夕在知书面前转了个圈,飘逸的长发在空中跳起了舞,显得好不可爱。
“不是。绝对没有。小姐,太漂亮了,知书从来不知道小姐可以那么有魅力。”
林夕噗嗤一笑,美丽的脸上露出一丝严肃的表情“这么说,你家小姐平时就不漂亮了么?”
“不,不是,小姐,奴婢的意思是……”
“好啦,你别说了,我知道你想的是什么。只是开个玩笑。走吧,时间不早了。”
林夕有原身的记忆,知道,这次花魁比赛,姜梦珊穿着一袭红色罂粟花案拖地衣裙。为了避免撞衫,林夕就没有穿红色,而选择了白色。
这次比赛,原身是没有参加的。因为她当时以为三王爷是喜欢自己的,没什么必要。奈何自己的自作多情啊!
“哎呦,张二爷,快里面请。今天表演可丰富了;李大爷啊,这包房已经准备好了,您快进去看看吧……”林夕在后台坐着,就听到了妈妈的声音。看来这次比赛来看的人真多啊。
“呵,这不是雪梅姐姐么?你怎么也来参加了?这女人啊,年龄一上去。男人就不爱了!看来啊,是失宠了吧?!”
这老百姓都知道,换女人对于三王爷来说,就是换衣服的节奏。除了一个例外,那就是林夕。所以,天香楼的姐妹们哪个不都是嫉妒林夕的么?
林夕抬头望去,原来是画扇。“画扇妹妹好,一些东西能说就说,不能说的。还是闭嘴好了。不然什么时候,惹祸了,自己还不知道。”
画扇听了这话,内心的小宇宙要爆发了。
“雪梅,你这话什么意思?什么能说不能说?谁不知道你雪梅被三王爷丢弃了?还以为自己了不起有什么后腰么?还有,也不看看自己多少岁了,还来参加花魁,哼,你有这个本事么?”
林夕听了这话,纤细的手轻轻敲打着桌子,不知道在想什么。
旁边的知书看不下去了,“你说什么?我家小姐什么时候被三王爷丢弃了?你是不是嫉妒我家小姐的美貌啊!本来就没有我家小姐漂亮,这心灵还很恶毒。”
“什么样的奴婢就有什么主人,你家主人就是这样教的你规律?”
知书本来还想继续骂下去的,就被林夕拦住了。“够了,知书,退下去。这件事是你的不对。给画扇妹妹道歉。听到了么?”
知书小小的手捏了捏自己的衣摆,不情愿地说“画扇姑娘,多有得罪,还请原谅我。”
画扇本来想好好惩罚这丫头的,结果都要轮到自己上场了,就没有做什么了。
只不过,画扇离开的时候,一双漂亮的眼睛充满怨恨地看着林夕。林夕似乎感觉自己都能被这眼神灼烧起来了。
林夕真的想不通,这女人,到底想干什么?原身虽然为人傲娇,但是也没有做过什么陷害人的事情。林夕真想感慨一声,女人何必为难女人呢?
因为时间还早,所以林夕也打算去看看她们的表演。顺便,等着女主的出场。
林夕跟妈妈打了声招呼,就来到了一间房间里。这里的视线很好,林夕基本上可以看到所有人。除了包厢里的那些有身份的人。
“谢谢你们来看画扇的表演,还请各位爷多支持奴家。”画扇一袭紫色连衣裙微微张开露出白皙的大腿,妖娆的眼神看着台下的观众。
“知书,你都在天香楼待了那么多年了,你觉得画扇的表演怎么样?”
知书看了看林夕,又看了看台下观众“知书认为,画扇姑娘表演地很漂亮。如果不是性格的原因,知书认为她有可能会……”
“⊙▽⊙会怎么?是不是会超过你家姑娘?”
知书摇了摇头,“不是,姑娘性子那么好,她永远不会追到的。”
“噗嗤。你这话说的。画扇的每一个舞步都很到位,不过,太僵硬了,一点自己的特色也没有,变会觉得无趣。不过,也真的是很棒了。”
“好吧,知书,我知道了。”林夕真的想抽自己一巴掌,怎么一次好好的和男主相遇的机会,被自己浪费了。
“小姐,还有什么事情么?”知书一脸迷茫地看着林夕,小姐这几天是怎么回事,神经兮兮的。
“知书,以后三王爷来的话,告诉我一下。”
“是。”
“那好了,你去休息吧。我这里也没有别的事了。对了,这几天姜罗志有什么举动么?”
“回小姐,他这几天安静多了。刚来的这几天,他倒是挺烦的。问东问西的,可是这些天也倒是熟悉了。也没有什么举动。”
“嗯,继续看好他。你下去吧。”
“是,小姐。”
不是林夕疑心重,而是姜罗志的身份有些特殊。女主身边的人,自己怎么说也要注意一些。
林夕在房间里练习了一段舞,就去找妈妈了。
“妈妈,今年的花魁争夺赛我想参加。”妈妈听了这话,内心还是有些疑惑的。不过,从女人的角度还是理解了她的想法。
“好,你可真的这样决定了?我是看着你长大的,把你当作是自己的亲身女儿。你这样做,王爷那里会怎么想?”也对,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天下第一名ji是三王爷的人?!
“妈妈,我决定了。以前是我愚昧了。想想自己和王爷的差距,还是我逾越了。谢谢妈妈的关心。”林夕缓缓行了个礼说道。
“好吧,雪梅,既然你已经这样决定了,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今天晚上你准备下吧。”
“好。”林夕回到房间里面,就准备晚上要穿的衣服了。从知书那里,林夕可以知道,皇帝已经同意把独孤落和姜梦珊的婚事解除了。
不过林夕为什么要参加这次比赛呢?一来是为了检验下自己最近练舞的效果怎么样,这二来,原著中女主也有参加。
而且是一炮而红。这场比赛中,虽然姜梦珊是带着纱布表演的,但是还是被独孤落认出来了。男女主的感情戏也逐渐增加。
林夕不想把这个机会让出去。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一直不出击,自己的任务也很难完成了。
“姐姐,听说你今天要上台表演?姐姐,不要参加吧?!这不是什么好节目。”姜罗志有些担心地对林夕说。
林夕看着他摇了摇头“什么不是好节目?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么?丞相之子,你不回去么?莫非是喜欢这烟火之地了?”
“姐姐,你怎么能这样说,我只不过是好心劝你啊。你不要误会,我只是不想姐姐受伤。”姜罗志的声音还带有一些抽泣音。
“行了,我已经帮你够多了。你要是不想待在这里,就走吧。我的事不要你管。”林夕真的不想和他多说什么了。
林夕内心还是不肯相信姜罗志的,本来想观察他到底想做什么的,没想到这些天里,他什么动作也没做。
“不要,姐姐,你别想把我赶走。我这要是一出去,那老东西,不把我打死啊。”
“噗嗤,得了,你别说了。我知道了。随便你吧,你去给我打些水,我想洗澡。”林夕把一头乌黑似瀑布垂下的头发梳了梳。
旁边的姜罗志看到这个情景,脸都红了。而且,林夕发质上淡淡的茉莉花香有意无意地传过来,弄得姜罗志内心痒痒的。
等到姜罗志打好水后,林夕就准备洗澡了。“好了,你下去吧。”
姜罗志打好水后,连看都不敢看林夕一眼。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看到林夕那一双丹凤眼,自己的心跳就加速跳动。莫非是自己生病了?
林夕在洗澡这件事上并不喜欢有人伺候,所以连知书也不能进来。林夕纤细的玉足进入水中,紧致的肌肉得到了放松,好不舒服。
林夕在浴桶里泡了一个多小时,就准备起身化妆。为了今天的花魁比赛,林夕需要大大地努力。
林夕穿着一袭白色拖地烟笼梅花百水裙,外罩品月缎绣玉兰飞蝶氅衣,内衬淡粉色锦缎裹胸,袖口绣着精致的金纹蝴蝶,胸前衣襟上钩出几丝蕾丝花边,裙摆一层淡薄如清雾笼泻绢纱,腰系一条金腰带,贵气而显得身段窈窕,气若幽兰。
颈前静静躺着一只金丝通灵宝玉,平添了一份淡雅之气,耳旁坠着一对银蝴蝶耳坠,用一支银簪挽住乌黑的秀发,盘成精致的柳叶簪,再掐一朵玉兰别上,显得清新美丽典雅至极。
黛眉轻点,樱桃唇瓣不染而赤,浑身散发着股兰草幽甜的香气,清秀而不失丝丝妩媚。散发着贵族的气息,美的不食人间烟火,美的到了及至。宛如步入凡尘的仙子。
等到林夕弄好之后,就已经是晚上了。“知书,进来吧。”
“小姐,你,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是的,原身的面容偏向妖娆,穿的衣服基本上都是深色的。但是林夕还非要改变下,不然一成不变的装扮怎么能吸引独孤落呢?
“怎么?不好看么?我穿白色很奇怪么?”林夕在知书面前转了个圈,飘逸的长发在空中跳起了舞,显得好不可爱。
“不是。绝对没有。小姐,太漂亮了,知书从来不知道小姐可以那么有魅力。”
林夕噗嗤一笑,美丽的脸上露出一丝严肃的表情“这么说,你家小姐平时就不漂亮了么?”
“不,不是,小姐,奴婢的意思是……”
“好啦,你别说了,我知道你想的是什么。只是开个玩笑。走吧,时间不早了。”
林夕有原身的记忆,知道,这次花魁比赛,姜梦珊穿着一袭红色罂粟花案拖地衣裙。为了避免撞衫,林夕就没有穿红色,而选择了白色。
这次比赛,原身是没有参加的。因为她当时以为三王爷是喜欢自己的,没什么必要。奈何自己的自作多情啊!
“哎呦,张二爷,快里面请。今天表演可丰富了;李大爷啊,这包房已经准备好了,您快进去看看吧……”林夕在后台坐着,就听到了妈妈的声音。看来这次比赛来看的人真多啊。
“呵,这不是雪梅姐姐么?你怎么也来参加了?这女人啊,年龄一上去。男人就不爱了!看来啊,是失宠了吧?!”
这老百姓都知道,换女人对于三王爷来说,就是换衣服的节奏。除了一个例外,那就是林夕。所以,天香楼的姐妹们哪个不都是嫉妒林夕的么?
林夕抬头望去,原来是画扇。“画扇妹妹好,一些东西能说就说,不能说的。还是闭嘴好了。不然什么时候,惹祸了,自己还不知道。”
画扇听了这话,内心的小宇宙要爆发了。
“雪梅,你这话什么意思?什么能说不能说?谁不知道你雪梅被三王爷丢弃了?还以为自己了不起有什么后腰么?还有,也不看看自己多少岁了,还来参加花魁,哼,你有这个本事么?”
林夕听了这话,纤细的手轻轻敲打着桌子,不知道在想什么。
旁边的知书看不下去了,“你说什么?我家小姐什么时候被三王爷丢弃了?你是不是嫉妒我家小姐的美貌啊!本来就没有我家小姐漂亮,这心灵还很恶毒。”
“什么样的奴婢就有什么主人,你家主人就是这样教的你规律?”
知书本来还想继续骂下去的,就被林夕拦住了。“够了,知书,退下去。这件事是你的不对。给画扇妹妹道歉。听到了么?”
知书小小的手捏了捏自己的衣摆,不情愿地说“画扇姑娘,多有得罪,还请原谅我。”
画扇本来想好好惩罚这丫头的,结果都要轮到自己上场了,就没有做什么了。
只不过,画扇离开的时候,一双漂亮的眼睛充满怨恨地看着林夕。林夕似乎感觉自己都能被这眼神灼烧起来了。
林夕真的想不通,这女人,到底想干什么?原身虽然为人傲娇,但是也没有做过什么陷害人的事情。林夕真想感慨一声,女人何必为难女人呢?
因为时间还早,所以林夕也打算去看看她们的表演。顺便,等着女主的出场。
林夕跟妈妈打了声招呼,就来到了一间房间里。这里的视线很好,林夕基本上可以看到所有人。除了包厢里的那些有身份的人。
“谢谢你们来看画扇的表演,还请各位爷多支持奴家。”画扇一袭紫色连衣裙微微张开露出白皙的大腿,妖娆的眼神看着台下的观众。
“知书,你都在天香楼待了那么多年了,你觉得画扇的表演怎么样?”
知书看了看林夕,又看了看台下观众“知书认为,画扇姑娘表演地很漂亮。如果不是性格的原因,知书认为她有可能会……”
“⊙▽⊙会怎么?是不是会超过你家姑娘?”
知书摇了摇头,“不是,姑娘性子那么好,她永远不会追到的。”
“噗嗤。你这话说的。画扇的每一个舞步都很到位,不过,太僵硬了,一点自己的特色也没有,变会觉得无趣。不过,也真的是很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