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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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柳福笛这么一闹,白修年算是明白了,这人呢无论身在何处,无论贫富,都能整出个江湖。
这里面的纷争呢也是各有各的精彩,但他白修年就想抱着自己的银子过日子,多么简单而质朴的想法啊。
差点被自己的伟大理想感动的白修年越过男人回屋拿了衣服,明天应该会很早就起床,早饭肯定来不及准备,去镇上买几个包子让遇岁解解馋,他好像还没去过镇上。中午去蹭喜酒饭也省了,不知道那喜酒晚上还请不请,按理来说上次那男人的好像是晚上的酒席,拜堂什么自然要留到晚上,那是不是表明明天一天的饭都解决了?
真是个让人欢喜的消息啊。
在简易的洗澡间,白修年闭上眼睛,十分怀念能够泡澡的日子,把水那么一放,人那么一躺,任由温热的水流淌在自己身侧,想想就觉得享受。睁开眼,还是那个仅仅用布遮起来的户外冲澡间,看来要想过上舒服的生活还需要很久啊。
洗好澡之后把衣服浸泡好,把桶交给男人之后就准备炒两个菜。
答应了男人的辣椒自然不能少,再整一个什么菜呢?
中午的剩下的南瓜皮还在,倒是可以试试以前没有做过的一道菜。平常是南瓜的时候,因为南瓜皮的皮质较硬,通常都是去皮烹饪的,但不得不说南瓜皮的营养价值还是有很多的,若是方法得当,也可以口感极佳。
把没来得及扔掉的南瓜皮放在水中洗干净,趁身边没人的时候注意力转向空间,手上凭空出现一把青辣椒,白修年特意选了皮软小个头的辣椒,因为是用来做主菜而不是配菜,这种才不会过辣,又不失辣椒特有的口感。
把洗好的南瓜皮放在篮子里,重新打了一桶水上来,取来瓢舀满了水,手上拿着一个辣椒,两指一捏,水一冲,辣椒籽被冲了出来。
按照这种方法去籽最大的好处就是炒出来的辣椒口感软嫩,吃再多也不会过辣,在冲洗的过程中只要两只手结合起来就不会太辣手。
处理好之后又从空间取出四颗蒜和几个红辣椒,把只剩下的辣椒皮用盘子装起来,端着盘子提着篮子进了屋。打开锅盖尝了尝已经喷香的大白米饭,用大碗撑起来后盖上,洗净锅之后就开始着手准备炒菜了。
在等锅烧热的过程中把蒜拍碎切小,红辣椒也切成小碎粒。
把油倒进已经烧红的锅里,滋滋的声音在锅里炸开,其实白修年还是挺害怕被油溅到,又疼又怕,自从死到这个身体来之后,这种感觉才慢慢好了点,但多少会残存些心理问题,于是很能保护自己的白修年把袖子一包,包住整个手不留一点痕迹。
把切好的蒜粒倒入锅中,等到蒜的香味出来之后放入红辣椒,随后稍作翻炒。
翻炒之后倒入南瓜皮,小火翻炒,由于南瓜皮的硬度相对较高,所以翻炒的时间也要跟上。放入一小勺盐之后继续翻炒一阵就可以起锅了。
南瓜皮不同于南瓜肉的糯香多分,即使经过长时间翻炒的南瓜皮还带有其难得的清香酥脆的口感。
舔舔手指头,满意地点了点头,自己的手艺还真是不赖。
装盘摆上桌子,洗好澡的男人走进屋,努力吸了吸鼻子,在闻到饭菜香之后不知道为什么进门之前还没有饿的肚子已经开始大造反了,一直闹腾个不停。
“哥哥,这什么好香啊!”整理好自己东西的小遇岁也跑出来,凑到桌子前,圆鼓鼓的大眼睛溜溜直转,好一派幼儿姿态。
白修年乐意白遇岁这样的模样,十二岁的孩子不需要承受过多。
“好吃的,一会儿多吃点饭,明早得赶早去赶集。”白修年注意着锅里的动静,一边跟白遇岁搭话。
“赶集!我能去吗?听白睿说可好玩了,哥哥我们真的可以去吗?”小家伙看起来不是一般的兴奋,眼睛里闪着光芒,两条小腿蹦跶着,大大的微笑挂在脸上。“是真的吗?”高兴之后又是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
“是真的,晚上早点睡。”白修年轻笑,果然小孩子就是这样,有想吃的东西,有想要的东西,快乐很简单,伤心也很简单。
于是过分关注白遇岁的白修年一个不小心拨动了手里的锅铲,没全部藏在衣袖中的手被溅起来的油沾上了,白修年一个轻呼,放下锅铲,赶紧把露出来的皮肤重新包上。
“?”循着被抓住的手望向男人的脸,此时一只大手包裹着藏在衣服下形状不明的小手,莫名的有些喜感。
陈渡把藏在衣服里的手翻出来,抓着手把人带到一旁装水的木桶边,舀了一点水往手上一冲,被油溅到的皮肤舒服许多。又仔细的清洗了一遍,才重新把手包上,从开始到最后离开都没有说一句话。
把辣椒倒入锅中,手上还有轻微的刺痛,当更多的是被水洗过的清凉,没想到这男人看起来这个粗犷竟然还有心这么细的时候,刚刚那一下虽然有些痛,但自己一个大男人也没有过分的反应,没想到那男人竟然看到了。
翻炒着已经变成绿油油的辣椒,把剩下的蒜泥倒入锅中,三两下之后就可以装盘了。
“吃饭了。”最后一部分辣椒铲入盘中,白修年手上一轻,转过头看见男人黝黑的眼眸,心中一跳,以前没发现,这人的眼睛竟然这么好看。当黝黑的眸子变成后脑勺,白修年才呐呐地擦了擦手,拿出碗筷摆上桌子。
一旁的白遇岁也把饭端上来了,端坐着咽着口水望着桌上的菜。
吃饭的时候,白修年几次小心翼翼地偷看了好几眼那男人的眼睛,再转头看了看白遇岁的眼睛,最后惊奇的发现这人眼珠子竟然比白遇岁的还大还黑,怪不得第一次见这人会觉得这么有震慑力。
想起来也好笑,大概是他反应迟钝,今天上午吴英和下午柳福笛的反应不都很奇怪嘛,难道也是和自己第一次一样被眼神杀震住了?
为什么有种一不小心发现真相的窃喜呢?
若是让那些人和这男人相处一阵大概会颠覆以前的一切吧,不过他自然是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毕竟狐假虎威还真的挺爽!
被柳福笛这么一闹,白修年算是明白了,这人呢无论身在何处,无论贫富,都能整出个江湖。
这里面的纷争呢也是各有各的精彩,但他白修年就想抱着自己的银子过日子,多么简单而质朴的想法啊。
差点被自己的伟大理想感动的白修年越过男人回屋拿了衣服,明天应该会很早就起床,早饭肯定来不及准备,去镇上买几个包子让遇岁解解馋,他好像还没去过镇上。中午去蹭喜酒饭也省了,不知道那喜酒晚上还请不请,按理来说上次那男人的好像是晚上的酒席,拜堂什么自然要留到晚上,那是不是表明明天一天的饭都解决了?
真是个让人欢喜的消息啊。
在简易的洗澡间,白修年闭上眼睛,十分怀念能够泡澡的日子,把水那么一放,人那么一躺,任由温热的水流淌在自己身侧,想想就觉得享受。睁开眼,还是那个仅仅用布遮起来的户外冲澡间,看来要想过上舒服的生活还需要很久啊。
洗好澡之后把衣服浸泡好,把桶交给男人之后就准备炒两个菜。
答应了男人的辣椒自然不能少,再整一个什么菜呢?
中午的剩下的南瓜皮还在,倒是可以试试以前没有做过的一道菜。平常是南瓜的时候,因为南瓜皮的皮质较硬,通常都是去皮烹饪的,但不得不说南瓜皮的营养价值还是有很多的,若是方法得当,也可以口感极佳。
把没来得及扔掉的南瓜皮放在水中洗干净,趁身边没人的时候注意力转向空间,手上凭空出现一把青辣椒,白修年特意选了皮软小个头的辣椒,因为是用来做主菜而不是配菜,这种才不会过辣,又不失辣椒特有的口感。
把洗好的南瓜皮放在篮子里,重新打了一桶水上来,取来瓢舀满了水,手上拿着一个辣椒,两指一捏,水一冲,辣椒籽被冲了出来。
按照这种方法去籽最大的好处就是炒出来的辣椒口感软嫩,吃再多也不会过辣,在冲洗的过程中只要两只手结合起来就不会太辣手。
处理好之后又从空间取出四颗蒜和几个红辣椒,把只剩下的辣椒皮用盘子装起来,端着盘子提着篮子进了屋。打开锅盖尝了尝已经喷香的大白米饭,用大碗撑起来后盖上,洗净锅之后就开始着手准备炒菜了。
在等锅烧热的过程中把蒜拍碎切小,红辣椒也切成小碎粒。
把油倒进已经烧红的锅里,滋滋的声音在锅里炸开,其实白修年还是挺害怕被油溅到,又疼又怕,自从死到这个身体来之后,这种感觉才慢慢好了点,但多少会残存些心理问题,于是很能保护自己的白修年把袖子一包,包住整个手不留一点痕迹。
把切好的蒜粒倒入锅中,等到蒜的香味出来之后放入红辣椒,随后稍作翻炒。
翻炒之后倒入南瓜皮,小火翻炒,由于南瓜皮的硬度相对较高,所以翻炒的时间也要跟上。放入一小勺盐之后继续翻炒一阵就可以起锅了。
南瓜皮不同于南瓜肉的糯香多分,即使经过长时间翻炒的南瓜皮还带有其难得的清香酥脆的口感。
舔舔手指头,满意地点了点头,自己的手艺还真是不赖。
装盘摆上桌子,洗好澡的男人走进屋,努力吸了吸鼻子,在闻到饭菜香之后不知道为什么进门之前还没有饿的肚子已经开始大造反了,一直闹腾个不停。
“哥哥,这什么好香啊!”整理好自己东西的小遇岁也跑出来,凑到桌子前,圆鼓鼓的大眼睛溜溜直转,好一派幼儿姿态。
白修年乐意白遇岁这样的模样,十二岁的孩子不需要承受过多。
“好吃的,一会儿多吃点饭,明早得赶早去赶集。”白修年注意着锅里的动静,一边跟白遇岁搭话。
“赶集!我能去吗?听白睿说可好玩了,哥哥我们真的可以去吗?”小家伙看起来不是一般的兴奋,眼睛里闪着光芒,两条小腿蹦跶着,大大的微笑挂在脸上。“是真的吗?”高兴之后又是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
“是真的,晚上早点睡。”白修年轻笑,果然小孩子就是这样,有想吃的东西,有想要的东西,快乐很简单,伤心也很简单。
于是过分关注白遇岁的白修年一个不小心拨动了手里的锅铲,没全部藏在衣袖中的手被溅起来的油沾上了,白修年一个轻呼,放下锅铲,赶紧把露出来的皮肤重新包上。
“?”循着被抓住的手望向男人的脸,此时一只大手包裹着藏在衣服下形状不明的小手,莫名的有些喜感。
陈渡把藏在衣服里的手翻出来,抓着手把人带到一旁装水的木桶边,舀了一点水往手上一冲,被油溅到的皮肤舒服许多。又仔细的清洗了一遍,才重新把手包上,从开始到最后离开都没有说一句话。
把辣椒倒入锅中,手上还有轻微的刺痛,当更多的是被水洗过的清凉,没想到这男人看起来这个粗犷竟然还有心这么细的时候,刚刚那一下虽然有些痛,但自己一个大男人也没有过分的反应,没想到那男人竟然看到了。
翻炒着已经变成绿油油的辣椒,把剩下的蒜泥倒入锅中,三两下之后就可以装盘了。
“吃饭了。”最后一部分辣椒铲入盘中,白修年手上一轻,转过头看见男人黝黑的眼眸,心中一跳,以前没发现,这人的眼睛竟然这么好看。当黝黑的眸子变成后脑勺,白修年才呐呐地擦了擦手,拿出碗筷摆上桌子。
一旁的白遇岁也把饭端上来了,端坐着咽着口水望着桌上的菜。
吃饭的时候,白修年几次小心翼翼地偷看了好几眼那男人的眼睛,再转头看了看白遇岁的眼睛,最后惊奇的发现这人眼珠子竟然比白遇岁的还大还黑,怪不得第一次见这人会觉得这么有震慑力。
想起来也好笑,大概是他反应迟钝,今天上午吴英和下午柳福笛的反应不都很奇怪嘛,难道也是和自己第一次一样被眼神杀震住了?
为什么有种一不小心发现真相的窃喜呢?
若是让那些人和这男人相处一阵大概会颠覆以前的一切吧,不过他自然是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毕竟狐假虎威还真的挺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