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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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相似,中药也是一样,中药的种类繁多,又各有不同。比如青皮与陈皮,二者皆为橘皮。但橘未黄而色青者,为青皮。其性酷烈,入肝胆经,治肝胆之病。陈皮则为橘皮之旧者,以陈为贵,苦而辛,其气温,入和中理胃药则留白,入下气消痰药则去白。陈皮浮而升,入脾肺气分,青皮沉而降,入肝胆气分,一体两用。”
“记住了么,今天就到这儿吧,明日再继续。”玉姝收拾完桌上的药材,随后对容笙说道。
只要不涉及医术,她便恢复了一副高贵冷艳的样子,斜斜地靠在椅背上,像一只慵懒的波斯猫,语气颇为不满地对容笙说道:“你们这些自幼养在闺中的小姐,不知有几个能吃得了学习医术的苦,千万别是三天打鱼,两日晒网,白费了我这些日子的功夫。”
容笙听后好脾气地笑了笑,温声对玉姝说:“怎么会?我能不能吃得住这种苦,你看着便好了。”
玉姝听罢,撇了撇嘴不再说话。
“今日小厨房做了你爱吃的福字瓜烧里脊,去尝尝?”容笙问她。
玉姝听到后倏地眼睛亮了,还偏偏装作十分冷淡的样子,说道:“既然你邀我,便给你个面子好了,走罢。”
容笙瞧着好笑,暗暗摇了摇头。
经过这些时日的相处,她便把玉姝的性子摸了个十之八九,什么高雅自华,与人疏离都是假象。说玉姝高雅自华,平日穿的衣裳不是月牙白便是翡色这等素色,那是因为她有洁癖,还实在是有点严重。说她与人疏离,那其实因为她懒,懒得同人打交道。当容笙发现这些个事实的时候,也不免有些哭笑不得。
当玉姝心情好的时候,也会同容笙说起她去过的地方,医治过的病人,见过的风土人情。
那些话,让容笙心中泛起了涟漪,不由得心生向往。
南浔镇,沈家,正人来人往,热闹得不像样。顾平亲自在门口招呼来贺喜的客人。今日是他小儿子的满月礼。
书房中,沈词手握着一本书,看得十分认真,屋外的喧闹仿佛对他没有任何影响,突然喉头一痒,便拿起手帕捂着口咳了起来,咳罢放下书,唇角浮起一丝冷笑。
他想到去年的时候,顾平有了续娶的念头,族中不但无人反对,还争相想把自家的女儿嫁过来,不就是因为他在这些年把沈家这份生意做大,还认识了几位地方上的大人?结果呢,他一转眼就把自己的亲表妹娶进了门,看着那些族人惊愕的嘴脸,沈词真是想开口嘲讽一番。
继母倒是个胆小的人,也不曾对他这个原配留下的长子做什么,顾平还是那副人前对他关怀备至
的模样,他看着都觉得累。
自己身上的病,不管多少大夫来诊,都是清一色地说这是胎里带来的体弱,没法根治,只能温养。大夫说话开药方的时候,沈词清楚地看到顾平眼中闪过的一丝满意,那时候他便懂了,他这病,除非有朝一日他能靠自己的能力摆脱顾平,否则永远都不会好了。
这几年过去,他的相貌越发出众,读书也十分用功,在去年的童生试中考中了案首,在人前,他是温润如玉,年少有才的翩翩公子,人后,他时常面无表情地站在自己房中的窗前,看着顾平的屋子所在的方向。
可能是毕竟他还是顾平的儿子,骨子里留着一样的血,一样的表里不一。
顾平很是喜欢继母生下的小儿子,给他取名叫做顾明川,他以为他本来会讨厌那个孩子,直到今天他的满月宴,才去看了一眼。他本来想看过就走的,却没成想,他那弟弟好像很喜欢他似的,同他对视的时候咯咯的笑了起来,他看得有趣,刚想伸出手碰碰他的小脸,他继母却一下子惊慌起来,沈词心里一哂,顿时没了兴致,转身便回了书房。
绮陌香飘柳如线,时光瞬息如流电。
已是三年过去,玉姝在虞府留了段时间便继续去游走为人看诊了,容筝也自是知道,将她一直留在府内是不现实的,不过幸好在玉姝临走前已经同姐姐相处得极好,同姐姐约好,每年都会回盛
京一趟来看看她们。
此时的虞府,容筝正拿了针线在缝制一件衣服,身旁是大嫂抱着小侄子在同姐姐交谈得欢。季兰抽空看过去,便知道小姑子是在给婆婆缝制春衫。容筝的针线素来在姐妹中是最出色的,还得过锦绣坊的黄娘子的指点,做出来的衣服总比旁人的好看一些,胜在一个新奇。
其实若是让容筝听到大嫂的这段心里话,怕是要脸红了,她不过是占了重生的便宜,知晓在之后京中会流行起来的衣服样式罢了。她还计划着在母亲给她的嫁妆铺子里分一个出来开一家成衣店,希望能多赚些银子,为自己和顾行舟积蓄些力量。
她同顾行舟在不久前刚刚定了亲,比之前世早了整整两年,不过她很是乐见其成。鉴于提早了两年的原因,都是顾行舟那厮整日整日在顾伯伯顾伯母那儿的水磨工夫,容筝便很容易得看出了他也是重生的。刚知道的时候,惊得她摔了一个茶盏,完全不敢相信。要不是后来顾行舟做的某些事实在是太不合常理,比如开始偷偷地调查英国公府里的人事,比如提前入了羽林卫,比如私下经营了些生意积蓄财产,若不是这样,她还真不敢确认自己的发现。
既然知道了顾行舟也是重生的,有些事便更容易做了,她无须明着提醒他两年后的那场阴谋,他便会自己去查,把很多会发生的事扼杀在襁褓中。
下午她便要去祥和街看她选中的一家铺面,准备把那家铺面改成首饰店,因此要提前回房去准备一下,便向大嫂和姐姐告辞。
她要出门,徐氏不太放心,便遣了人去通知顾行舟,让顾行舟陪她去,说道:“你们既已是定了亲的,你出门有他陪着我也放心些,莫推辞了。”容筝无法,只得答应下来。
待到下午,刚带着白兰出府门,便望见等在马车边的顾行舟。长眉入鬓,目若点漆,肌肤莹白如玉,鼻梁挺直,唇线优美,看到容筝时唇角微微上扬,一阵少年的英气便扑面而来。此时他身上穿着一袭宝蓝色绣暗竹纹刻丝锦袍,腰上戴着一个同色的荷包,绣着精美的白鹤,正是他缠着容筝绣给他的。
“阿筝,准备好了吧,我们这就走?”顾行舟上前来问道。
“恩,走罢。”她答道,刚上了马车坐定,便看见身后顾行舟也坐了进来,吓了一跳。问道:“你怎的也进来了?骑你的马去。”顾行舟两条长腿往前一搭,靠在车壁上合上眼,说道:“我同阿筝已是未婚夫妇了,怕什么?好阿筝,别吵,让我睡一会儿,昨夜去宫中当值,一夜未睡,现在可累得慌。”说罢就沉沉睡去。
容筝便不说话了,不由得有些心疼,便轻手轻脚地为他盖上一条毯子,并吩咐白兰让车夫行得慢些,迟些到铺子也无妨,白兰领命而去。
当马车缓缓行到祥和街的时候,顾行舟正好醒来,看见自己身上的毯子,便挑眉对容筝笑着说道:“我就知道,阿筝定是心疼我的。”容筝听闻瞪了他一眼,心道这人还是像从前一样油嘴滑舌。
马车停下,顾行舟一掀衣摆先跳下车,正要伸手扶容筝时,容筝却先扶了白兰的手下了车,不由得摸了摸鼻子自嘲一笑,暗道阿筝还是如上辈子一般小心眼,不过,谁让他喜欢呢。
容筝正要进铺子,迎头便遇到一行人,神情有片刻的凝滞,随即反应过来,向来人见礼:“见过老王妃,见过北郡王。”
谢堇言,她上辈子的协议夫君,亦为知己。她因顾行舟身死无心嫁人,他亦因爱人沈词病逝而无心娶亲,不过容筝好过他的一点便是起码她与顾行舟真心相爱的,并且得到家人的支持与祝福的,哪怕这份感情最后无疾而终,她也会记得一辈子。
而谢堇言同沈词,这一份断袖之情,从开始就走得异常艰难,沈词上辈子以未及冠之年金榜题名,被点为状元,打马游街时被正在酒楼喝酒的谢堇言瞧个正着:少年状元郎,红衣玉面,簪花游街,绝世风采,一见倾心。
而后谢堇言便对沈词展开了各种追求,沈词却始终不为所动,冷冰冰地对他说道:“郡王若是喜欢男人,那南风馆里多的是想雌伏在郡王身下的小倌。”谢堇言听罢惨然一笑,说道:“沈词你可知道,本王不是天生的断袖,本王不喜欢男人,只喜欢你!你若不想接受,直说便是,何须如此折辱本王!”说罢便拂袖而去。
直到有一回,沈词在下朝后还未走几步就晕了过去,谢堇言看见便是心中一慌,冲过去抱起沈词就往宫外走,一边吩咐侍从叫太医。
将沈词送到他自己府上,在等着太医来的时候,谢堇言看着沈词卧房中的摆设,看到书桌上有一副画像,好奇心起,拿起打开后赫然发现上面的人居然是自己:他身着一袭紫金绣祥云袍子,头戴金冠,跨坐在马上,正弯弓搭箭全神贯注地盯着前方的一只狼,背景正是上回秋猎时的景象。
“人有相似,中药也是一样,中药的种类繁多,又各有不同。比如青皮与陈皮,二者皆为橘皮。但橘未黄而色青者,为青皮。其性酷烈,入肝胆经,治肝胆之病。陈皮则为橘皮之旧者,以陈为贵,苦而辛,其气温,入和中理胃药则留白,入下气消痰药则去白。陈皮浮而升,入脾肺气分,青皮沉而降,入肝胆气分,一体两用。”
“记住了么,今天就到这儿吧,明日再继续。”玉姝收拾完桌上的药材,随后对容笙说道。
只要不涉及医术,她便恢复了一副高贵冷艳的样子,斜斜地靠在椅背上,像一只慵懒的波斯猫,语气颇为不满地对容笙说道:“你们这些自幼养在闺中的小姐,不知有几个能吃得了学习医术的苦,千万别是三天打鱼,两日晒网,白费了我这些日子的功夫。”
容笙听后好脾气地笑了笑,温声对玉姝说:“怎么会?我能不能吃得住这种苦,你看着便好了。”
玉姝听罢,撇了撇嘴不再说话。
“今日小厨房做了你爱吃的福字瓜烧里脊,去尝尝?”容笙问她。
玉姝听到后倏地眼睛亮了,还偏偏装作十分冷淡的样子,说道:“既然你邀我,便给你个面子好了,走罢。”
容笙瞧着好笑,暗暗摇了摇头。
经过这些时日的相处,她便把玉姝的性子摸了个十之八九,什么高雅自华,与人疏离都是假象。说玉姝高雅自华,平日穿的衣裳不是月牙白便是翡色这等素色,那是因为她有洁癖,还实在是有点严重。说她与人疏离,那其实因为她懒,懒得同人打交道。当容笙发现这些个事实的时候,也不免有些哭笑不得。
当玉姝心情好的时候,也会同容笙说起她去过的地方,医治过的病人,见过的风土人情。
那些话,让容笙心中泛起了涟漪,不由得心生向往。
南浔镇,沈家,正人来人往,热闹得不像样。顾平亲自在门口招呼来贺喜的客人。今日是他小儿子的满月礼。
书房中,沈词手握着一本书,看得十分认真,屋外的喧闹仿佛对他没有任何影响,突然喉头一痒,便拿起手帕捂着口咳了起来,咳罢放下书,唇角浮起一丝冷笑。
他想到去年的时候,顾平有了续娶的念头,族中不但无人反对,还争相想把自家的女儿嫁过来,不就是因为他在这些年把沈家这份生意做大,还认识了几位地方上的大人?结果呢,他一转眼就把自己的亲表妹娶进了门,看着那些族人惊愕的嘴脸,沈词真是想开口嘲讽一番。
继母倒是个胆小的人,也不曾对他这个原配留下的长子做什么,顾平还是那副人前对他关怀备至
的模样,他看着都觉得累。
自己身上的病,不管多少大夫来诊,都是清一色地说这是胎里带来的体弱,没法根治,只能温养。大夫说话开药方的时候,沈词清楚地看到顾平眼中闪过的一丝满意,那时候他便懂了,他这病,除非有朝一日他能靠自己的能力摆脱顾平,否则永远都不会好了。
这几年过去,他的相貌越发出众,读书也十分用功,在去年的童生试中考中了案首,在人前,他是温润如玉,年少有才的翩翩公子,人后,他时常面无表情地站在自己房中的窗前,看着顾平的屋子所在的方向。
可能是毕竟他还是顾平的儿子,骨子里留着一样的血,一样的表里不一。
顾平很是喜欢继母生下的小儿子,给他取名叫做顾明川,他以为他本来会讨厌那个孩子,直到今天他的满月宴,才去看了一眼。他本来想看过就走的,却没成想,他那弟弟好像很喜欢他似的,同他对视的时候咯咯的笑了起来,他看得有趣,刚想伸出手碰碰他的小脸,他继母却一下子惊慌起来,沈词心里一哂,顿时没了兴致,转身便回了书房。
绮陌香飘柳如线,时光瞬息如流电。
已是三年过去,玉姝在虞府留了段时间便继续去游走为人看诊了,容筝也自是知道,将她一直留在府内是不现实的,不过幸好在玉姝临走前已经同姐姐相处得极好,同姐姐约好,每年都会回盛
京一趟来看看她们。
此时的虞府,容筝正拿了针线在缝制一件衣服,身旁是大嫂抱着小侄子在同姐姐交谈得欢。季兰抽空看过去,便知道小姑子是在给婆婆缝制春衫。容筝的针线素来在姐妹中是最出色的,还得过锦绣坊的黄娘子的指点,做出来的衣服总比旁人的好看一些,胜在一个新奇。
其实若是让容筝听到大嫂的这段心里话,怕是要脸红了,她不过是占了重生的便宜,知晓在之后京中会流行起来的衣服样式罢了。她还计划着在母亲给她的嫁妆铺子里分一个出来开一家成衣店,希望能多赚些银子,为自己和顾行舟积蓄些力量。
她同顾行舟在不久前刚刚定了亲,比之前世早了整整两年,不过她很是乐见其成。鉴于提早了两年的原因,都是顾行舟那厮整日整日在顾伯伯顾伯母那儿的水磨工夫,容筝便很容易得看出了他也是重生的。刚知道的时候,惊得她摔了一个茶盏,完全不敢相信。要不是后来顾行舟做的某些事实在是太不合常理,比如开始偷偷地调查英国公府里的人事,比如提前入了羽林卫,比如私下经营了些生意积蓄财产,若不是这样,她还真不敢确认自己的发现。
既然知道了顾行舟也是重生的,有些事便更容易做了,她无须明着提醒他两年后的那场阴谋,他便会自己去查,把很多会发生的事扼杀在襁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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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出门,徐氏不太放心,便遣了人去通知顾行舟,让顾行舟陪她去,说道:“你们既已是定了亲的,你出门有他陪着我也放心些,莫推辞了。”容筝无法,只得答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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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筝,准备好了吧,我们这就走?”顾行舟上前来问道。
“恩,走罢。”她答道,刚上了马车坐定,便看见身后顾行舟也坐了进来,吓了一跳。问道:“你怎的也进来了?骑你的马去。”顾行舟两条长腿往前一搭,靠在车壁上合上眼,说道:“我同阿筝已是未婚夫妇了,怕什么?好阿筝,别吵,让我睡一会儿,昨夜去宫中当值,一夜未睡,现在可累得慌。”说罢就沉沉睡去。
容筝便不说话了,不由得有些心疼,便轻手轻脚地为他盖上一条毯子,并吩咐白兰让车夫行得慢些,迟些到铺子也无妨,白兰领命而去。
当马车缓缓行到祥和街的时候,顾行舟正好醒来,看见自己身上的毯子,便挑眉对容筝笑着说道:“我就知道,阿筝定是心疼我的。”容筝听闻瞪了他一眼,心道这人还是像从前一样油嘴滑舌。
马车停下,顾行舟一掀衣摆先跳下车,正要伸手扶容筝时,容筝却先扶了白兰的手下了车,不由得摸了摸鼻子自嘲一笑,暗道阿筝还是如上辈子一般小心眼,不过,谁让他喜欢呢。
容筝正要进铺子,迎头便遇到一行人,神情有片刻的凝滞,随即反应过来,向来人见礼:“见过老王妃,见过北郡王。”
谢堇言,她上辈子的协议夫君,亦为知己。她因顾行舟身死无心嫁人,他亦因爱人沈词病逝而无心娶亲,不过容筝好过他的一点便是起码她与顾行舟真心相爱的,并且得到家人的支持与祝福的,哪怕这份感情最后无疾而终,她也会记得一辈子。
而谢堇言同沈词,这一份断袖之情,从开始就走得异常艰难,沈词上辈子以未及冠之年金榜题名,被点为状元,打马游街时被正在酒楼喝酒的谢堇言瞧个正着:少年状元郎,红衣玉面,簪花游街,绝世风采,一见倾心。
而后谢堇言便对沈词展开了各种追求,沈词却始终不为所动,冷冰冰地对他说道:“郡王若是喜欢男人,那南风馆里多的是想雌伏在郡王身下的小倌。”谢堇言听罢惨然一笑,说道:“沈词你可知道,本王不是天生的断袖,本王不喜欢男人,只喜欢你!你若不想接受,直说便是,何须如此折辱本王!”说罢便拂袖而去。
直到有一回,沈词在下朝后还未走几步就晕了过去,谢堇言看见便是心中一慌,冲过去抱起沈词就往宫外走,一边吩咐侍从叫太医。
将沈词送到他自己府上,在等着太医来的时候,谢堇言看着沈词卧房中的摆设,看到书桌上有一副画像,好奇心起,拿起打开后赫然发现上面的人居然是自己:他身着一袭紫金绣祥云袍子,头戴金冠,跨坐在马上,正弯弓搭箭全神贯注地盯着前方的一只狼,背景正是上回秋猎时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