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番外之甜蜜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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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澍不得不承认,J大的设计系里有才华的女子络绎不绝,大一军训,设计系与计算机系交叉进行。
当时霍玖他们班恰好与他们班融合。
霍玖不是打眼型的,相反,与她站在一起的宋希菲却是一个让人看了便移不开眼的美女,这点他也得承认。
很有缘,军训站队的时候胡澍就在霍玖的后面,所以不想关注她也难。
站久了竟觉得这个女孩子挺可爱的,站军姿的时候总能聪明的挑着合适的时机玩点小动作而不被教官发现。
有一次被发现了,就算她脸都陪笑僵了教官也不通情理,依旧让她二十个俯卧撑。
二十个俯卧撑,一般的男生做着都会有些吃力,没想到她却一口气轻轻松松完成了。这多少让他有些刮目相看。
军装宽松,看不出包裹之下的身材,可若只看脸的话定然只会觉得这是一个高挑瘦弱的女生。
直到一次夜跑。
他素来有跑步的习惯,不过很多时候都是晨跑,夜跑比较少。相反,霍玖早上起不来,倒是养成了夜跑的习惯。
夏日的□□点,月光正亮,田径场的灯光闪耀,她着简单的T恤热裤,不急不缓有节奏的跑着。
与其说跑,倒是比走快不了多少。胡澍算了一下,他跑三圈,她才跑一圈,这龟速堪比蜗牛了。
她不高,却也不矮,165,算正常吧。
可偏偏她那双腿几乎快要占据了她的整个身材,这样的俗称九头身吧。白皙,笔直。这是胡澍首次见到她脱下军装露出大美腿的第一感知。
他们说一个女人,总要有点能吸引男人的东西。而她,那腿绝对是对男人的致命诱惑。
他性子偏冷,可偏偏也着了那条腿的迷。
她的跑步时间基本是固定的,只要不下雨,每天都能看到她的身影,而他,也从晨跑改成了夜跑。
室友曾打趣,是不是因为夜跑的时候看不清美女的脸,更具有想象发挥空间。他笑笑,不置可否。
那双腿给他的岂止是想象空间。
胡澍自认也是有点人气的,他每次到操场总能引发一群动乱,可偏偏那个女人对他漠视不理,就算他在她身边经过的时候特意加快的速度,引起一阵疾风,吹动她的长发,她也只是继续保持自己的节奏前进。
不得不说,胡澍有些挫败。他从小从没被人漠视过,因为他是天才,而且颜正。被忽视,这是第一次。
夜跑一直维持到军训结束,她似乎依旧不知道有他这么一号人物,塞着耳机,专心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
胡澍从侧面打听过关于霍玖的消息,可是却得到的信息很少。
天气已经入秋了,晚上的寒气渐渐加重,她从热裤也换成了长款运动装,贴身的运动装依旧遮挡不住她美腿的流畅线条,反而更加增添一番别样的诱惑。
她,仍旧未发现他。
他忍不住了。
那是一个天气朦胧的夜晚,有点凉,像是要下雨的节奏,路光迷蒙,他已经快速的从她身边擦肩而过9个圈了,一个故意在你身边疾驰而过9次的人,难道你都不会抬眼看一下吗?
呵呵,她还真没有。
胡澍在第十圈的时候不跑了,在她身边停下,大步的迈着步子就能赶上她的速度。
可她依旧忽视。
一把扯掉她的耳机,到底什么那么好听?却只听到里面传来活跃的日语歌,他有些耳熟,好像就是室友正在追的《海贼王》里的歌曲。
呵呵。
“你就不知道稍微追一下我?”胡澍长这么大还真的从没有追过女生,虽然追他的倒是不少。这句话他酝酿了好久,粗听像是在嫌弃她跑的太慢,细想之下便会懂其中的意思的。这已经是他能说出来的最大极限了。
骄傲如他。
内心紧张忐忑,刚跑过,出了一身热汗,却在等她答复的期间骤然冷却,只剩一阵冰凉。
许是对有人突然扯掉她的耳机表示很不爽,眉头有些微皱,抬头看到是他,莞尔一笑,很轻,很淡,却笑进了他的心里。
一见钟情,是这样的吗?就像雷击直接劈中心脏。
看她的表情应该是认识他的,也是,毕竟军训时期在她后面站了这么久,而且他还这么出色,就算不想认识也难。
“嘿嘿。”她傻笑了两声,拾起耳机继续跑步。
胡澍瞬间来了个透心凉。
嘿嘿是什么意思?
若干年后他亦懂得,之所以跑的慢是因为她的性子使然,不争不抢,自己走自己的节奏,不因别人而改变自己,惬意的享受着自己那个安静而闹腾的世界。
连着两个晚上他都没睡好觉,总想着她那一声嘿嘿到底是什么意思。
第三天晚上,他依旧按照原来的步伐跑了几圈之后停在她身边,她慢跑,他快走,她依旧不理不睬,他面色堪比猪肝色,周身散发冷气堪比制热空调。
哎,装不下去了,他便状似无意的嘟囔了一句:还是我来追你吧。
声音不大,却足以让她听见,当然,周边的同学也都能听到。
她定住脚步,侧目认真的看着他,“我不用你追。”
周围一片倒吸声。
胡澍何许人也!
“或许我跑的比你还快。”只是她懒而已。
就如她懒得接受男追女逐的戏码。
这次胡澍是彻底愣住了,这女孩,有点意思。
两人正式拉扯比赛。
结果很震惊,胡澍输了。
愿赌服输。
她却开口了,“我认识你,喜宝是你粉丝。”当时他还是不知道喜宝是谁。“咱两在一起吧,不是我追你,也不算你追我,顺其自然的在一起了,只是……”她看了看他,一脸的懵逼,“我很懒。”
后来,他发现,她不仅懒,还很能吃。
她懒得将他放进她的世界,而吃却是她的整个世界。而他,一直死皮赖脸的赖在她的世界不肯离去。
可是后来他突然明白了,她不是懒,只是情感分明罢了。她喜欢亦舒的《致橡树》,而她的感情观一如里面所写: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相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
胡澍不得不承认,J大的设计系里有才华的女子络绎不绝,大一军训,设计系与计算机系交叉进行。
当时霍玖他们班恰好与他们班融合。
霍玖不是打眼型的,相反,与她站在一起的宋希菲却是一个让人看了便移不开眼的美女,这点他也得承认。
很有缘,军训站队的时候胡澍就在霍玖的后面,所以不想关注她也难。
站久了竟觉得这个女孩子挺可爱的,站军姿的时候总能聪明的挑着合适的时机玩点小动作而不被教官发现。
有一次被发现了,就算她脸都陪笑僵了教官也不通情理,依旧让她二十个俯卧撑。
二十个俯卧撑,一般的男生做着都会有些吃力,没想到她却一口气轻轻松松完成了。这多少让他有些刮目相看。
军装宽松,看不出包裹之下的身材,可若只看脸的话定然只会觉得这是一个高挑瘦弱的女生。
直到一次夜跑。
他素来有跑步的习惯,不过很多时候都是晨跑,夜跑比较少。相反,霍玖早上起不来,倒是养成了夜跑的习惯。
夏日的□□点,月光正亮,田径场的灯光闪耀,她着简单的T恤热裤,不急不缓有节奏的跑着。
与其说跑,倒是比走快不了多少。胡澍算了一下,他跑三圈,她才跑一圈,这龟速堪比蜗牛了。
她不高,却也不矮,165,算正常吧。
可偏偏她那双腿几乎快要占据了她的整个身材,这样的俗称九头身吧。白皙,笔直。这是胡澍首次见到她脱下军装露出大美腿的第一感知。
他们说一个女人,总要有点能吸引男人的东西。而她,那腿绝对是对男人的致命诱惑。
他性子偏冷,可偏偏也着了那条腿的迷。
她的跑步时间基本是固定的,只要不下雨,每天都能看到她的身影,而他,也从晨跑改成了夜跑。
室友曾打趣,是不是因为夜跑的时候看不清美女的脸,更具有想象发挥空间。他笑笑,不置可否。
那双腿给他的岂止是想象空间。
胡澍自认也是有点人气的,他每次到操场总能引发一群动乱,可偏偏那个女人对他漠视不理,就算他在她身边经过的时候特意加快的速度,引起一阵疾风,吹动她的长发,她也只是继续保持自己的节奏前进。
不得不说,胡澍有些挫败。他从小从没被人漠视过,因为他是天才,而且颜正。被忽视,这是第一次。
夜跑一直维持到军训结束,她似乎依旧不知道有他这么一号人物,塞着耳机,专心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
胡澍从侧面打听过关于霍玖的消息,可是却得到的信息很少。
天气已经入秋了,晚上的寒气渐渐加重,她从热裤也换成了长款运动装,贴身的运动装依旧遮挡不住她美腿的流畅线条,反而更加增添一番别样的诱惑。
她,仍旧未发现他。
他忍不住了。
那是一个天气朦胧的夜晚,有点凉,像是要下雨的节奏,路光迷蒙,他已经快速的从她身边擦肩而过9个圈了,一个故意在你身边疾驰而过9次的人,难道你都不会抬眼看一下吗?
呵呵,她还真没有。
胡澍在第十圈的时候不跑了,在她身边停下,大步的迈着步子就能赶上她的速度。
可她依旧忽视。
一把扯掉她的耳机,到底什么那么好听?却只听到里面传来活跃的日语歌,他有些耳熟,好像就是室友正在追的《海贼王》里的歌曲。
呵呵。
“你就不知道稍微追一下我?”胡澍长这么大还真的从没有追过女生,虽然追他的倒是不少。这句话他酝酿了好久,粗听像是在嫌弃她跑的太慢,细想之下便会懂其中的意思的。这已经是他能说出来的最大极限了。
骄傲如他。
内心紧张忐忑,刚跑过,出了一身热汗,却在等她答复的期间骤然冷却,只剩一阵冰凉。
许是对有人突然扯掉她的耳机表示很不爽,眉头有些微皱,抬头看到是他,莞尔一笑,很轻,很淡,却笑进了他的心里。
一见钟情,是这样的吗?就像雷击直接劈中心脏。
看她的表情应该是认识他的,也是,毕竟军训时期在她后面站了这么久,而且他还这么出色,就算不想认识也难。
“嘿嘿。”她傻笑了两声,拾起耳机继续跑步。
胡澍瞬间来了个透心凉。
嘿嘿是什么意思?
若干年后他亦懂得,之所以跑的慢是因为她的性子使然,不争不抢,自己走自己的节奏,不因别人而改变自己,惬意的享受着自己那个安静而闹腾的世界。
连着两个晚上他都没睡好觉,总想着她那一声嘿嘿到底是什么意思。
第三天晚上,他依旧按照原来的步伐跑了几圈之后停在她身边,她慢跑,他快走,她依旧不理不睬,他面色堪比猪肝色,周身散发冷气堪比制热空调。
哎,装不下去了,他便状似无意的嘟囔了一句:还是我来追你吧。
声音不大,却足以让她听见,当然,周边的同学也都能听到。
她定住脚步,侧目认真的看着他,“我不用你追。”
周围一片倒吸声。
胡澍何许人也!
“或许我跑的比你还快。”只是她懒而已。
就如她懒得接受男追女逐的戏码。
这次胡澍是彻底愣住了,这女孩,有点意思。
两人正式拉扯比赛。
结果很震惊,胡澍输了。
愿赌服输。
她却开口了,“我认识你,喜宝是你粉丝。”当时他还是不知道喜宝是谁。“咱两在一起吧,不是我追你,也不算你追我,顺其自然的在一起了,只是……”她看了看他,一脸的懵逼,“我很懒。”
后来,他发现,她不仅懒,还很能吃。
她懒得将他放进她的世界,而吃却是她的整个世界。而他,一直死皮赖脸的赖在她的世界不肯离去。
可是后来他突然明白了,她不是懒,只是情感分明罢了。她喜欢亦舒的《致橡树》,而她的感情观一如里面所写: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相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