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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旁人(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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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衍比凌晨大七岁,他读大四的时候,凌晨还在读初中,等他毕业工作了几年以后,凌晨才读高中。
他开始工作的时候,正是公司人员更新换代的关键时期,员工比例基本处于青黄不接的状态。为了能继续保持祖母和父亲辛苦打下来的基业,他从底层做起,一路虚心学习,勤奋努力,无论面对多么艰苦的条件和挑战,他都秉持着一颗坚定果敢的心,一路披荆斩棘、栉风沐雨,他就像一个姗姗学步的孩童,一点一点,一步一步,铆着劲,将自己从一个什么经验都没有的愣头青,逐渐打造成了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管理者。
而他的努力,认真和付出也最终获得了公司元老、股东、父亲、甚至祖母的认可。
但,有一个人却无论如何不能认可他。这个人,就是凌晨。
其实,凌晨不只不能认可他,甚至,有些恨他。
他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女朋友叫程锦,她是个异常温柔又体贴的女孩。在上大学的时候,他就认定了她,并且决定毕业后就和她结婚,所以有一天他将这女孩带回了家。
那时,祖母、父亲都很喜欢女孩,唯独凌晨没有表态,或者,当时那样桀骜叛逆的他,根本不屑于表态。
后来他毕业后,当真的娶了女孩,于是她来到他的家,开始像个女主人一样,照顾家里的一切。
只是,凌晨对她的到来,不仅不欢迎,而且有些反感。但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凌晨竟然不再排斥她,甚至有一天,他还特意跑到书房让他对程锦好一点。
他失笑,感概妻子的日子终于苦尽甘来。
他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方法,也不知道她投注了多少心血,才得以让他转变,但他知道如妻子一般聪明、睿智的女子,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成功。
只是,他不知道的事情,凌晨却都记得清清楚楚。
他永远,记得那个总是微笑着的女孩,记得那个温柔又细心的女孩,记得那个虚弱地躺在病床上,面孔苍白,却仍旧善解人意地,安慰他的女孩。
第一次见到她时,他还小,不懂什么是亲情,更不懂什么是爱情,他只是觉得,她长的不难看,行为举止也不怎么惹人讨厌,可那时他的世界,哪有这么多弯弯绕绕、九曲回肠,只是沉迷游戏,叛逆打架,就已经占据了他全部精力,他当然没有多余的时间来关注她,更不想放弃其他玩乐的时间讨厌她。
反正爱谁谁。他无所谓。
后来,她成了他的嫂子,这时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不再是一个不足考虑的无名小卒,她有了名分,有了地位,甚至开始打理家中的一应事务。
他想,这里终究也成了她的家,而他再也不能肆无忌惮地乱冲乱撞,因为她随时有可能,突然出现在他左右,并将这种情形告知家里的其他人,这认知让他疯狂,让他觉得自己的隐私受到了毁灭性的侵犯,虽然那时,他还不能真正了解什么是隐私,但他觉得,他不能再自由自在地生活,无所顾忌的放纵,而是必须学会瞻前顾后,左右思虑,这就是侵犯了他的权利。
这种感觉很不妙,不妙到令他想打人,当然,他也真的打了人。和几个当街对他挑衅的小混混。
最后,肯定是两败俱伤,他挂了彩,对方几人也没好到哪去。当他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时,她还在客厅看电视,好像在等下班回家的凌衍,只是还没等到凌衍,却看到了一脸青肿的凌晨。望着他的脸,她有一刻的怔然,但转瞬便恢复了平静,正想起身跟他说些什么,他已经头也不回地钻进了自己的房间。
偏偏被他最不待见的人发现,这让他有些暴躁。他躺在床上大声骂了句晦气,之后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她竟然没有将事情告知任何人,而且在有人问到他的去向的时候,她还小心翼翼地帮他撒了谎,甚至更令他惊奇的是,第二天早上他在二楼的卫生间里发现了摆放在置物架上的药水和喷雾。
他知道,那是她放的。因为整个家里,只有她知道他受了伤。
而二楼的卫生间,向来只有他会用。
连凌晨自己,都说不清楚,程锦是何时开始,一点一滴地渗入他的生活的,只是当他发觉这样的变化时,她已然成了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像朋友,又胜似朋友,像家人,但又不是亲人。
他想,她大概是把他当做弟弟的,因为,他在她注满温和疼爱的眼神中,未曾读到过一丝超越亲情的感情。
只是,当时,他也混沌年少,不懂得自己,总将她放在心上是出于哪种情感,他仅仅是觉得她好,单纯地觉得好。
直到后来,她生了那场大病,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他才终于读懂了自己的心。
他羡慕凌衍,也嫉恨凌衍。他娶了她,却没有好好对她。
她生了病,他甚至不能放下手头的工作来看她,他为她抱不平,他想要跑到凌衍的跟前好好问问他,还记不记得家中重病卧床的妻子,还记不记得那个深夜等他回家的妻子,还记不记得为了给他做喜欢的饭菜,忍着病痛早起买菜的妻子。
这么好的妻子,他为什么不记得,为什么?
后来,他当然没有问,因为,她拦住了他。他甚至直到今日,还记得那天的场景。她微笑着坐在床边,两条宽松的麻花辫妥帖地偎在背后,她的脸色有些苍白,甚至看起来毫无血色,但面上神情却是一如既往的柔和美丽。她握住他的手,轻轻的,似乎没什么重量的,他心里一酸,险些掉下泪来。她仰起脸,微微对他笑了笑,她说:“阿晨,我可能要走了,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哟。”
他终于没能忍住,两行热泪顺着双颊,一滴一滴地落上了她的手背。
她仍旧笑了笑,想要抬手拭去他眼角的泪滴,可是,并没有成功,那手臂伸到半空,已经用尽了她全身的力气,无法,她只好收回手,继续握着他的手。
良久,她哽咽着说:“你知道吗,阿晨,其实我不想走的,我还没给凌衍生过孩子,还没和他一起将一个孩子完完整整地养大成人……”
那一刻,他才终于体会,什么是真正的心如刀缴。这世上怕是再没有什么事情,会比死别更令人悲恸了。
那时,她向来轻柔的声音已经开始飘忽,但她还是一字一句,分外执着地要说给他听:“阿晨,答应我,要一直,一直,和你哥和睦相处哦,因为,没有我,他已经很难过了,他不能再失去你,知道吗?”
那天开始,他倏然懂得了许多人生道理,但遗憾的是,这世上,或许再没有人,会愿意认真倾听了。
所以,他恍然了悟,却也只是了悟。
因为,他根本做不到。
程锦去世以后,他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情绪暴躁,心境恶劣,无法进入深度睡眠,甚至一度,无法入睡,更令人担忧的是,他几次出现自残行为,那时,绝望的他已经找不到其他方式来缓解痛苦,只能寄希望于以肉体上的疼痛,来减少他精神上的压抑。
只是,无论他自残了多少次,在身体的疼痛过后,他的内心依然没能得到治愈。不过是再一次陷入新一轮的抑郁罢了。
这认知让他惶恐,也令他燥怒。他清楚地知道,身体的鲜血已经不能再阻止悲痛的蔓延了,那么,他还打算让自己继续沉溺其中吗?生活已经没有了意义,可死去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没法说出答案,正像他无法拯救她脆弱的生命一样。
于是,从那时起,他开始浑浑噩噩地过日子,开始频繁接触很多女人,高雅的,美艳的、从容的、卑微的,高冷的,娇媚的,他与她们交往,和她们调情,但也只限于调情,因为他只是企图通过她们的面容、举止,寻找到类似她的一个动作、一个笑容、甚至哪怕,一个早已被虚化的眼神,也好。
可是,她们没有人像她,一点,一丝,一毫都不像。
那么,也别怪他凉薄无情罢,人与人之间,无非是各取所需,既然,你没有我想要的,那便各自相忘吧。
所以,凌衍最初帮他找保镖的意图,也是怕他再次出现自残行为。虽然他已经痊愈很久,但他还是不甚放心。其实高申的作用,并不是保护他不被别人伤害,而是保护他,不被自己伤害。
他当然猜得到凌衍的想法,只是这一次,他不想再拒绝他了。因为,他或许真如程锦说的那样,其实,很怕失去他。
凌衍比凌晨大七岁,他读大四的时候,凌晨还在读初中,等他毕业工作了几年以后,凌晨才读高中。
他开始工作的时候,正是公司人员更新换代的关键时期,员工比例基本处于青黄不接的状态。为了能继续保持祖母和父亲辛苦打下来的基业,他从底层做起,一路虚心学习,勤奋努力,无论面对多么艰苦的条件和挑战,他都秉持着一颗坚定果敢的心,一路披荆斩棘、栉风沐雨,他就像一个姗姗学步的孩童,一点一点,一步一步,铆着劲,将自己从一个什么经验都没有的愣头青,逐渐打造成了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管理者。
而他的努力,认真和付出也最终获得了公司元老、股东、父亲、甚至祖母的认可。
但,有一个人却无论如何不能认可他。这个人,就是凌晨。
其实,凌晨不只不能认可他,甚至,有些恨他。
他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女朋友叫程锦,她是个异常温柔又体贴的女孩。在上大学的时候,他就认定了她,并且决定毕业后就和她结婚,所以有一天他将这女孩带回了家。
那时,祖母、父亲都很喜欢女孩,唯独凌晨没有表态,或者,当时那样桀骜叛逆的他,根本不屑于表态。
后来他毕业后,当真的娶了女孩,于是她来到他的家,开始像个女主人一样,照顾家里的一切。
只是,凌晨对她的到来,不仅不欢迎,而且有些反感。但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凌晨竟然不再排斥她,甚至有一天,他还特意跑到书房让他对程锦好一点。
他失笑,感概妻子的日子终于苦尽甘来。
他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方法,也不知道她投注了多少心血,才得以让他转变,但他知道如妻子一般聪明、睿智的女子,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成功。
只是,他不知道的事情,凌晨却都记得清清楚楚。
他永远,记得那个总是微笑着的女孩,记得那个温柔又细心的女孩,记得那个虚弱地躺在病床上,面孔苍白,却仍旧善解人意地,安慰他的女孩。
第一次见到她时,他还小,不懂什么是亲情,更不懂什么是爱情,他只是觉得,她长的不难看,行为举止也不怎么惹人讨厌,可那时他的世界,哪有这么多弯弯绕绕、九曲回肠,只是沉迷游戏,叛逆打架,就已经占据了他全部精力,他当然没有多余的时间来关注她,更不想放弃其他玩乐的时间讨厌她。
反正爱谁谁。他无所谓。
后来,她成了他的嫂子,这时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她不再是一个不足考虑的无名小卒,她有了名分,有了地位,甚至开始打理家中的一应事务。
他想,这里终究也成了她的家,而他再也不能肆无忌惮地乱冲乱撞,因为她随时有可能,突然出现在他左右,并将这种情形告知家里的其他人,这认知让他疯狂,让他觉得自己的隐私受到了毁灭性的侵犯,虽然那时,他还不能真正了解什么是隐私,但他觉得,他不能再自由自在地生活,无所顾忌的放纵,而是必须学会瞻前顾后,左右思虑,这就是侵犯了他的权利。
这种感觉很不妙,不妙到令他想打人,当然,他也真的打了人。和几个当街对他挑衅的小混混。
最后,肯定是两败俱伤,他挂了彩,对方几人也没好到哪去。当他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时,她还在客厅看电视,好像在等下班回家的凌衍,只是还没等到凌衍,却看到了一脸青肿的凌晨。望着他的脸,她有一刻的怔然,但转瞬便恢复了平静,正想起身跟他说些什么,他已经头也不回地钻进了自己的房间。
偏偏被他最不待见的人发现,这让他有些暴躁。他躺在床上大声骂了句晦气,之后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她竟然没有将事情告知任何人,而且在有人问到他的去向的时候,她还小心翼翼地帮他撒了谎,甚至更令他惊奇的是,第二天早上他在二楼的卫生间里发现了摆放在置物架上的药水和喷雾。
他知道,那是她放的。因为整个家里,只有她知道他受了伤。
而二楼的卫生间,向来只有他会用。
连凌晨自己,都说不清楚,程锦是何时开始,一点一滴地渗入他的生活的,只是当他发觉这样的变化时,她已然成了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像朋友,又胜似朋友,像家人,但又不是亲人。
他想,她大概是把他当做弟弟的,因为,他在她注满温和疼爱的眼神中,未曾读到过一丝超越亲情的感情。
只是,当时,他也混沌年少,不懂得自己,总将她放在心上是出于哪种情感,他仅仅是觉得她好,单纯地觉得好。
直到后来,她生了那场大病,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他才终于读懂了自己的心。
他羡慕凌衍,也嫉恨凌衍。他娶了她,却没有好好对她。
她生了病,他甚至不能放下手头的工作来看她,他为她抱不平,他想要跑到凌衍的跟前好好问问他,还记不记得家中重病卧床的妻子,还记不记得那个深夜等他回家的妻子,还记不记得为了给他做喜欢的饭菜,忍着病痛早起买菜的妻子。
这么好的妻子,他为什么不记得,为什么?
后来,他当然没有问,因为,她拦住了他。他甚至直到今日,还记得那天的场景。她微笑着坐在床边,两条宽松的麻花辫妥帖地偎在背后,她的脸色有些苍白,甚至看起来毫无血色,但面上神情却是一如既往的柔和美丽。她握住他的手,轻轻的,似乎没什么重量的,他心里一酸,险些掉下泪来。她仰起脸,微微对他笑了笑,她说:“阿晨,我可能要走了,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哟。”
他终于没能忍住,两行热泪顺着双颊,一滴一滴地落上了她的手背。
她仍旧笑了笑,想要抬手拭去他眼角的泪滴,可是,并没有成功,那手臂伸到半空,已经用尽了她全身的力气,无法,她只好收回手,继续握着他的手。
良久,她哽咽着说:“你知道吗,阿晨,其实我不想走的,我还没给凌衍生过孩子,还没和他一起将一个孩子完完整整地养大成人……”
那一刻,他才终于体会,什么是真正的心如刀缴。这世上怕是再没有什么事情,会比死别更令人悲恸了。
那时,她向来轻柔的声音已经开始飘忽,但她还是一字一句,分外执着地要说给他听:“阿晨,答应我,要一直,一直,和你哥和睦相处哦,因为,没有我,他已经很难过了,他不能再失去你,知道吗?”
那天开始,他倏然懂得了许多人生道理,但遗憾的是,这世上,或许再没有人,会愿意认真倾听了。
所以,他恍然了悟,却也只是了悟。
因为,他根本做不到。
程锦去世以后,他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情绪暴躁,心境恶劣,无法进入深度睡眠,甚至一度,无法入睡,更令人担忧的是,他几次出现自残行为,那时,绝望的他已经找不到其他方式来缓解痛苦,只能寄希望于以肉体上的疼痛,来减少他精神上的压抑。
只是,无论他自残了多少次,在身体的疼痛过后,他的内心依然没能得到治愈。不过是再一次陷入新一轮的抑郁罢了。
这认知让他惶恐,也令他燥怒。他清楚地知道,身体的鲜血已经不能再阻止悲痛的蔓延了,那么,他还打算让自己继续沉溺其中吗?生活已经没有了意义,可死去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没法说出答案,正像他无法拯救她脆弱的生命一样。
于是,从那时起,他开始浑浑噩噩地过日子,开始频繁接触很多女人,高雅的,美艳的、从容的、卑微的,高冷的,娇媚的,他与她们交往,和她们调情,但也只限于调情,因为他只是企图通过她们的面容、举止,寻找到类似她的一个动作、一个笑容、甚至哪怕,一个早已被虚化的眼神,也好。
可是,她们没有人像她,一点,一丝,一毫都不像。
那么,也别怪他凉薄无情罢,人与人之间,无非是各取所需,既然,你没有我想要的,那便各自相忘吧。
所以,凌衍最初帮他找保镖的意图,也是怕他再次出现自残行为。虽然他已经痊愈很久,但他还是不甚放心。其实高申的作用,并不是保护他不被别人伤害,而是保护他,不被自己伤害。
他当然猜得到凌衍的想法,只是这一次,他不想再拒绝他了。因为,他或许真如程锦说的那样,其实,很怕失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