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谁的,青铜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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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煜辰现在的身份是弃官从商的龙额侯之后,韩沉。
第一代龙额侯韩立,是两百年前大齐开国时的功臣,与皇帝关系都极好。因为受宠,所以争议不断,自第三代起,龙额侯一支退出官场,专心经商以及开办书院,只徒留了个侯爷的荣耀头衔。
传到现在,已经是第九世。渐渐与皇宫已经没有往来,只是保留了侯爷的头衔。
九世王侯,实在极少,可见韩氏一族的显贵,不过可惜,几代单传,香火稀少。
传言而今的龙额侯,韩沉,眼睛有疾,出门不便,所以常年以黑帽披风遮挡,只露出半张脸,行踪神秘,见过真容的人少之又少。
是以,除了墨非白几个极为亲近的人,没人知道,萧煜辰与韩沉,是一个人。
萧煜辰的轿子最终在酒楼“琼玉楼”前停下来。酒楼里立刻有打扮富贵的上等奴才,上前迎接。
“韩侯里面请,我家少爷已在里头恭候多时……”
琼玉楼,是长安城最好最贵的酒楼,是官家子弟和富家子弟声色犬马、纸醉金迷之地。萧煜辰,并不常来这种地方。
今日,是高府嫡长孙高骏锋宴请于他,先前已推脱两次,这次也不好再推脱。
高骏锋是国公府长房大爷的长子,长安城有名的名流富家公子。传言才貌双全,也十分会做生意,做什么买卖赚什么买卖,传得神乎其神,是比较有名的人物,加上有国公府这颗大树当背景,勉强能与龙额侯,以及龙额书院的神秘制香大师齐名。
一见萧煜辰,高骏锋笑迎上来。
“韩侯爷您可算到了,高某想见您一面,还真是难如登天呐。”
他穿着绫罗绸缎的阔肩衣,很气派,面相虽然不错,但眼神举止间,总透着股狡诈的犀利和精明。
萧煜辰淡淡:“高公子久等。”
萧煜辰身披金丝暗纹的带帽黑披风,半遮着脸。高骏锋知道龙额侯韩沉有这癖好,也就不在意,反而态度十分殷勤。
萧煜辰刚坐下,高骏锋就让小二上菜,道道都是山珍海味,吃得考究、
“侯爷,听说您经商手腕十分了得,不知有没有兴趣和高某合作?”
“什么生意?”
高骏锋笑挑了眉,高深莫测:“香料!我已经把长安城三分之二的香料铺子,收为己有。我打算先低价击垮别的香料铺子,而后彻底垄断香料铺子,到时候整个长安都得在我手里买香料,到时候我想卖多少价钱,就卖多少价钱!稳赚不赔!”
高骏锋斟了一杯酒,双手捧过来给萧煜辰,热情殷勤,也难掩眉间得意之色。
“怎么合作。”
萧煜辰将高骏锋递过来的酒视若无睹,而是拿起了一杯清水。
尴尬的缩回手,高骏锋眼中闪过丝不满、怒气,而后脸上笑意不改。“高某一向敬重侯爷,这等好买卖当然不能自己一个人独做了。侯爷与高某各出一半银子来做这些铺子,至于人手,都我来出,侯爷只需要让龙额书院里的制香师们出来帮帮忙,调制调制香料就是了,其余的就只需等着数银子。”
“听起来,这笔生意韩某人是赚了。”
“正是啊,侯爷,这笔买卖划算得很。”高骏锋说罢,心底冷笑——龙额侯富可敌国,盐茶丝绸各个领域都有涉猎,最重要的是龙额书院,还是这病鬼产业!如何不让人眼红?所以,才这么不将他高骏锋放在眼里吧……
哼。
他已经使了各种手段击垮了其它小富商,眼下长安城里最大的肥肉,就是龙额侯韩沉。到时候等了合作了,他先挖走制香师以及书院其它老师,制造混乱,再成绩挖空他的资金……到时他高骏锋,就是大齐第一巨富!
“可是,我没兴趣。”
萧煜辰淡声,放下水杯。
“你……侯爷,当真一点兴趣都没有?”高骏锋仿佛,亲眼看见自己的巨富美梦被这句轻飘飘的话击碎,差点噎吐血。一个“没兴趣”,堵得他一点转圜余地都没有。‘可恶的韩沉!’
哼,不过不怕,他还有后招。
“没事,侯爷富可敌国,对赚银子不感兴趣也没啥。”高骏锋啪啪啪一拍手,进来三个罗裳美人,一个白裙,一个红裙,一个绿裙,纯美、性感、活泼,三种不同姿态。单挑哪一个都是大美人,不是一般的庸脂俗粉能比。
高骏锋是下了血本儿了。
“听闻侯爷还是只身一人,高某小小心意,送几个美人弹琴唱曲儿、给侯爷解解闷儿。”高骏锋道。他就不信,还有男人不喜欢闻香软玉的。
萧煜辰瞟了一眼三美人。“多谢高兄美意,不过韩某……”
萧煜辰推辞的话还没说完,门口就传来个女子焦急的声音——
“堂兄!”
来人是个俏丽的粉裳少女,头上梳着元宝髻,缀着珠串,见了萧煜辰立刻含羞带怯走来,而后嗔怪高骏锋:“堂兄,人家侯爷不喜欢庸脂俗粉,你别这样为难人家了……”
来人是国公府二房儿子的女儿,高月,喜欢龙额侯韩沉已久,多次接近韩沉都没有成功。
“哎哟,是是是,堂兄的错,侯爷莫怪莫怪。”高骏锋忙让几女下去,“女儿大了不中留,这人还没嫁出去,心思就已经飞到别家去了……”
高骏锋混场子的人,没有长辈在,说话也混得多,有意撮合高月和萧煜辰。若是有个妹妹嫁过去,那可比安插几个眼线在韩府好得多。
“堂兄,你,你不要胡说……”高月羞红脸,低眸的瞬间瞟了瞟萧煜辰的脸,无奈帽檐半遮着,实在看不清。
虽然只见韩沉的半张脸,但那口唇下巴,已经足够让她心神荡漾。若能与他为妻,就是死了,她也甘愿!
“侯爷,方才失礼了,您不要见怪……”
高骏锋:“其实高某今日请侯爷来,除了说香料生意,还有一件事就是我这月儿妹妹的事。”
“月妹妹是我二叔的掌中宝贝,咱们家一直都想给她安排个好前程,所以想让月儿妹妹到侯爷的书院里去学习学习,长长见识,还希望侯爷帮帮忙,您要什么东西,尽管开口就是。”
高骏锋言下之意是走后门。
高骏锋是想把高月塞到萧煜辰身边去,日久生情。只要女人足够劲,还怕攻破不了个龙额侯?
高月扭捏羞涩又欣喜,娇声转了几个弯儿:“堂兄……”
兄妹二人一唱一和,萧煜辰听得有些不耐烦了。
“另妹聪明伶俐,想必定能通过入学考试。今日韩某还有其他事情,先告辞了。”
说着,不顾高骏锋措手不及的大张嘴,萧煜辰起身,走人。
高月依依不舍,娇声喊:“侯爷!”
“高姑娘何事。”
“我……我想请侯爷帮我选配一份香料,书院年宴时用,拜托侯爷帮帮月儿吧……”高月软声柔道,眨巴着眼睛可怜兮兮的。“您要是不帮月儿,月儿……月儿就……”
余下的话,尽数化作眼睛里一汪眼泪。
看了一眼已经面子挂不住的高骏锋,萧煜辰低声答了“好”。高家势力不小,也不宜太过扫面子。宁惹君子,勿惹小人。萧煜辰虽然不喜欢这些弯弯拐拐的套路关系,但说要真做起来,恐怕谁也算计不过他。他看得清清楚楚,只是,不喜欢、也不屑去做罢了。
“多谢侯爷,侯爷慢走,下次月儿来找您取!”高月喜不自禁,望着萧煜辰走得背影,心醉神迷。
高骏锋挨了萧煜辰的冷脸色,不解气,“一个病鬼瞎子,还敢给本公子脸色看,哼,等到时候我把龙额书院弄过来,看他还得意个什么劲儿!”
“堂兄,人家龙额侯性格就是这样清高,对谁都这样,定不是故意给你脸色的。再说,我看他走路四平八稳,仪态生风,既不病、也不瞎,传言都是假的吧……”
高骏锋:“堂妹,你这就开始维护上你的准相公了?”
“堂兄,你别胡说了,人家……人家哪有什么准相公……”
高骏锋混笑了声:“堂妹,你的美貌和本事堂兄深信不疑,好好把握……”
当年高月的娘亲,就是使了手段,先将高家二爷灌醉了、生米煮成熟饭,而后才做上的夫人,十多年来风韵不减,是以高骏锋有此一说。高月深得母亲真传,看起来俏丽可爱,实则很懂男人那套。
……
出琼玉楼,上轿子,萧煜辰往回走。再走过方才的香料铺子,径直朝另一头走。下午,阳光强烈,小贩叫卖声也小了。
轿子里略有些闷热,萧煜辰便撩了撩窗帘,被一道光线折射了眼睛。
萧煜辰下轿,拿起那角落里不起眼的青铜面具。
小贩正昏昏欲睡,立刻来了精神。“您是来取这面具的吧?呐,还有这个薄纱的面具。”
“多少银子。”萧煜辰抚摸着被擦得一尘不染的青铜面具。
“还是说好的价儿,一两银子。”
萧煜辰让随行的小厮给了银子,上轿子。
小贩追上来:“公子留步,公子留步,这是上午那为姑娘遗落的手帕,您带给她吧。”
十天半月都没人问津这青铜面具,是以,小贩以为上午的人和下午的人是一起的,于是将手帕送了上。
萧煜辰皱眉看手帕。上头绣着颗宝珠图案,沾着不少灰。
轿外小厮:“这是哪家姑娘这么不讲究,手帕这么脏。侯爷您别拿着,脏了手……”
……
莫明珠终于和秦长梵商量完香水铺子的部署,等回府取了银子,去面具摊时,发现面具已经被人买走了,不由大失所望。
小贩:“姑娘真是对不住,我以为那位公子是你叫来取面具的呢,毕竟这面具十天半月都没个人问津,实在对不住啊。您要是真喜欢,或许还能追上那位公子,他也刚走不久……”
莫明珠循着小贩指的方向看了眼。
大热天,跑起来多费劲。
“算了,不必了……”
面具而已,也不是什么稀罕物。
*
再回府里,莫明珠见莫雪兰已经喜悦归来,好心情地在院中浇花儿、采花儿。看来今天她和萧景凌约得不错。
回到紫园,莫明珠歇息了一会儿,喝了些调理身体的金银花药茶,换了身宽松好活动的衣裳,在园子里小跑步,练瑜伽,拉伸身体。
运动对身体的保健作用,远比人们想象的,还要大!不但可以加速肠胃代谢,还能让残留汗腺里的有害物质排出去,使得皮肤干净清透,加之内调,久之,白里透红不是梦!
要白,要美,最基本的是保持一个健康的身体。里头好了,外面才能光泽剔透。
紫园的奴才不是第一次见莫明珠做运动,渐渐习以为常。
莫明珠正做腰部拉伸,便听有人从园子门口风风火火赶来——
“明珠姐姐,明珠姐姐……”
是莫醒初。
“醒初,你怎么回来了?”莫明珠奇怪,“难道预学堂的人又欺负你了?!”
高氏又动作了吗!
莫醒初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不是,这回不是。现在学堂的人对我都客气得很,没人敢欺负我。”
莫醒初笑,纯真得没有半点儿杂质。莫明珠看着莫醒初,只觉眼睛里被莫雪兰之流揉进的渣渣,都被这笑容冲洗了干净。
养眼。
莫醒初说着拿了一封请帖出来,递给莫明珠,喜形于色,“明珠姐,这是堂官大人让我转交给你的踏青会请帖,说让你一起去参加踏青会。”
“踏青会?”莫明珠想了想,貌似早上她听莫雪兰说,她与萧景凌就是去商量什么踏青会事宜的。“我不是已经被退学了么,为什么堂官还要送这请帖来给我。”
莫醒初红了红脸,讪讪地顾及着莫明珠的面子,不好开口。“上次明珠姐姐在学院,在学院……”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儿,“在学院‘大放光彩’!堂官大人觉得大姐也应该参加这踏青会,所以让我专程送来请帖。”
一听那“大放光彩”,莫明珠差点噗嗤笑出声来,是说她上回太剽悍,把堂官也吓着了吧,于是笑拍了拍莫醒初的肩膀,“我去了恐怕要惹旁人不开心,还是不去了。”
莫雪兰之流的都在,她可不想去掺合。
莫醒初本憧憬着和莫明珠一起出游,闻言失落不已。
“大姐,你真不去吗?你不是对龙额书院的制香房很感兴趣么,这次一起去的不光有预学堂的学生,还有龙额书院的学生,我听说其中有一个就是龙额书院制香堂的制香师,很不得了的!”
见莫明珠略有犹豫,莫醒初加把劲,“而且,说不定名冠长安的龙额侯也要去呢。这次踏青会说是踏青,指不定就是入学考之前,先考察下优秀学生的言行品性。大姐,你若不去实在可惜了啊……”
龙额书院的制香堂她是很感兴趣,可是……莫明珠一想起要和莫雪兰、莫晓曼一同去,就觉得这趟旅行定不会多愉快。“算了,你好好去结交些朋友,大姐不想去。”
莫醒初内心沮丧。他不想去攀龙附凤,只想和莫明珠一起出去游玩游玩。上次看莫明珠“累晕”,他就难受不已,想陪她出去玩玩散散心……
莫醒初一路失落走出紫园。好想立刻长大,那样就可以保护、照顾莫明珠了。
莫醒初在园子胡走散心,却无意发现大树下有个狗窝,母狗生了几只小狗,便过去瞅了瞅,却不想狗窝是两件衣裳垫成的。估摸着是这母狗要生产了,在旁边的堆放垃圾物品的小屋里叼出来的。
“唉,这么好的衣裳用来做狗窝,也太浪费了。”
莫醒初一看两件黑衣裳质地极好,觉可惜。
高氏给莫醒初的例银不多,莫醒初向来勤俭,于是回去拿了不要的棉袄来,换走了黑衣裳。
洗好,放起来。
萧煜辰现在的身份是弃官从商的龙额侯之后,韩沉。
第一代龙额侯韩立,是两百年前大齐开国时的功臣,与皇帝关系都极好。因为受宠,所以争议不断,自第三代起,龙额侯一支退出官场,专心经商以及开办书院,只徒留了个侯爷的荣耀头衔。
传到现在,已经是第九世。渐渐与皇宫已经没有往来,只是保留了侯爷的头衔。
九世王侯,实在极少,可见韩氏一族的显贵,不过可惜,几代单传,香火稀少。
传言而今的龙额侯,韩沉,眼睛有疾,出门不便,所以常年以黑帽披风遮挡,只露出半张脸,行踪神秘,见过真容的人少之又少。
是以,除了墨非白几个极为亲近的人,没人知道,萧煜辰与韩沉,是一个人。
萧煜辰的轿子最终在酒楼“琼玉楼”前停下来。酒楼里立刻有打扮富贵的上等奴才,上前迎接。
“韩侯里面请,我家少爷已在里头恭候多时……”
琼玉楼,是长安城最好最贵的酒楼,是官家子弟和富家子弟声色犬马、纸醉金迷之地。萧煜辰,并不常来这种地方。
今日,是高府嫡长孙高骏锋宴请于他,先前已推脱两次,这次也不好再推脱。
高骏锋是国公府长房大爷的长子,长安城有名的名流富家公子。传言才貌双全,也十分会做生意,做什么买卖赚什么买卖,传得神乎其神,是比较有名的人物,加上有国公府这颗大树当背景,勉强能与龙额侯,以及龙额书院的神秘制香大师齐名。
一见萧煜辰,高骏锋笑迎上来。
“韩侯爷您可算到了,高某想见您一面,还真是难如登天呐。”
他穿着绫罗绸缎的阔肩衣,很气派,面相虽然不错,但眼神举止间,总透着股狡诈的犀利和精明。
萧煜辰淡淡:“高公子久等。”
萧煜辰身披金丝暗纹的带帽黑披风,半遮着脸。高骏锋知道龙额侯韩沉有这癖好,也就不在意,反而态度十分殷勤。
萧煜辰刚坐下,高骏锋就让小二上菜,道道都是山珍海味,吃得考究、
“侯爷,听说您经商手腕十分了得,不知有没有兴趣和高某合作?”
“什么生意?”
高骏锋笑挑了眉,高深莫测:“香料!我已经把长安城三分之二的香料铺子,收为己有。我打算先低价击垮别的香料铺子,而后彻底垄断香料铺子,到时候整个长安都得在我手里买香料,到时候我想卖多少价钱,就卖多少价钱!稳赚不赔!”
高骏锋斟了一杯酒,双手捧过来给萧煜辰,热情殷勤,也难掩眉间得意之色。
“怎么合作。”
萧煜辰将高骏锋递过来的酒视若无睹,而是拿起了一杯清水。
尴尬的缩回手,高骏锋眼中闪过丝不满、怒气,而后脸上笑意不改。“高某一向敬重侯爷,这等好买卖当然不能自己一个人独做了。侯爷与高某各出一半银子来做这些铺子,至于人手,都我来出,侯爷只需要让龙额书院里的制香师们出来帮帮忙,调制调制香料就是了,其余的就只需等着数银子。”
“听起来,这笔生意韩某人是赚了。”
“正是啊,侯爷,这笔买卖划算得很。”高骏锋说罢,心底冷笑——龙额侯富可敌国,盐茶丝绸各个领域都有涉猎,最重要的是龙额书院,还是这病鬼产业!如何不让人眼红?所以,才这么不将他高骏锋放在眼里吧……
哼。
他已经使了各种手段击垮了其它小富商,眼下长安城里最大的肥肉,就是龙额侯韩沉。到时候等了合作了,他先挖走制香师以及书院其它老师,制造混乱,再成绩挖空他的资金……到时他高骏锋,就是大齐第一巨富!
“可是,我没兴趣。”
萧煜辰淡声,放下水杯。
“你……侯爷,当真一点兴趣都没有?”高骏锋仿佛,亲眼看见自己的巨富美梦被这句轻飘飘的话击碎,差点噎吐血。一个“没兴趣”,堵得他一点转圜余地都没有。‘可恶的韩沉!’
哼,不过不怕,他还有后招。
“没事,侯爷富可敌国,对赚银子不感兴趣也没啥。”高骏锋啪啪啪一拍手,进来三个罗裳美人,一个白裙,一个红裙,一个绿裙,纯美、性感、活泼,三种不同姿态。单挑哪一个都是大美人,不是一般的庸脂俗粉能比。
高骏锋是下了血本儿了。
“听闻侯爷还是只身一人,高某小小心意,送几个美人弹琴唱曲儿、给侯爷解解闷儿。”高骏锋道。他就不信,还有男人不喜欢闻香软玉的。
萧煜辰瞟了一眼三美人。“多谢高兄美意,不过韩某……”
萧煜辰推辞的话还没说完,门口就传来个女子焦急的声音——
“堂兄!”
来人是个俏丽的粉裳少女,头上梳着元宝髻,缀着珠串,见了萧煜辰立刻含羞带怯走来,而后嗔怪高骏锋:“堂兄,人家侯爷不喜欢庸脂俗粉,你别这样为难人家了……”
来人是国公府二房儿子的女儿,高月,喜欢龙额侯韩沉已久,多次接近韩沉都没有成功。
“哎哟,是是是,堂兄的错,侯爷莫怪莫怪。”高骏锋忙让几女下去,“女儿大了不中留,这人还没嫁出去,心思就已经飞到别家去了……”
高骏锋混场子的人,没有长辈在,说话也混得多,有意撮合高月和萧煜辰。若是有个妹妹嫁过去,那可比安插几个眼线在韩府好得多。
“堂兄,你,你不要胡说……”高月羞红脸,低眸的瞬间瞟了瞟萧煜辰的脸,无奈帽檐半遮着,实在看不清。
虽然只见韩沉的半张脸,但那口唇下巴,已经足够让她心神荡漾。若能与他为妻,就是死了,她也甘愿!
“侯爷,方才失礼了,您不要见怪……”
高骏锋:“其实高某今日请侯爷来,除了说香料生意,还有一件事就是我这月儿妹妹的事。”
“月妹妹是我二叔的掌中宝贝,咱们家一直都想给她安排个好前程,所以想让月儿妹妹到侯爷的书院里去学习学习,长长见识,还希望侯爷帮帮忙,您要什么东西,尽管开口就是。”
高骏锋言下之意是走后门。
高骏锋是想把高月塞到萧煜辰身边去,日久生情。只要女人足够劲,还怕攻破不了个龙额侯?
高月扭捏羞涩又欣喜,娇声转了几个弯儿:“堂兄……”
兄妹二人一唱一和,萧煜辰听得有些不耐烦了。
“另妹聪明伶俐,想必定能通过入学考试。今日韩某还有其他事情,先告辞了。”
说着,不顾高骏锋措手不及的大张嘴,萧煜辰起身,走人。
高月依依不舍,娇声喊:“侯爷!”
“高姑娘何事。”
“我……我想请侯爷帮我选配一份香料,书院年宴时用,拜托侯爷帮帮月儿吧……”高月软声柔道,眨巴着眼睛可怜兮兮的。“您要是不帮月儿,月儿……月儿就……”
余下的话,尽数化作眼睛里一汪眼泪。
看了一眼已经面子挂不住的高骏锋,萧煜辰低声答了“好”。高家势力不小,也不宜太过扫面子。宁惹君子,勿惹小人。萧煜辰虽然不喜欢这些弯弯拐拐的套路关系,但说要真做起来,恐怕谁也算计不过他。他看得清清楚楚,只是,不喜欢、也不屑去做罢了。
“多谢侯爷,侯爷慢走,下次月儿来找您取!”高月喜不自禁,望着萧煜辰走得背影,心醉神迷。
高骏锋挨了萧煜辰的冷脸色,不解气,“一个病鬼瞎子,还敢给本公子脸色看,哼,等到时候我把龙额书院弄过来,看他还得意个什么劲儿!”
“堂兄,人家龙额侯性格就是这样清高,对谁都这样,定不是故意给你脸色的。再说,我看他走路四平八稳,仪态生风,既不病、也不瞎,传言都是假的吧……”
高骏锋:“堂妹,你这就开始维护上你的准相公了?”
“堂兄,你别胡说了,人家……人家哪有什么准相公……”
高骏锋混笑了声:“堂妹,你的美貌和本事堂兄深信不疑,好好把握……”
当年高月的娘亲,就是使了手段,先将高家二爷灌醉了、生米煮成熟饭,而后才做上的夫人,十多年来风韵不减,是以高骏锋有此一说。高月深得母亲真传,看起来俏丽可爱,实则很懂男人那套。
……
出琼玉楼,上轿子,萧煜辰往回走。再走过方才的香料铺子,径直朝另一头走。下午,阳光强烈,小贩叫卖声也小了。
轿子里略有些闷热,萧煜辰便撩了撩窗帘,被一道光线折射了眼睛。
萧煜辰下轿,拿起那角落里不起眼的青铜面具。
小贩正昏昏欲睡,立刻来了精神。“您是来取这面具的吧?呐,还有这个薄纱的面具。”
“多少银子。”萧煜辰抚摸着被擦得一尘不染的青铜面具。
“还是说好的价儿,一两银子。”
萧煜辰让随行的小厮给了银子,上轿子。
小贩追上来:“公子留步,公子留步,这是上午那为姑娘遗落的手帕,您带给她吧。”
十天半月都没人问津这青铜面具,是以,小贩以为上午的人和下午的人是一起的,于是将手帕送了上。
萧煜辰皱眉看手帕。上头绣着颗宝珠图案,沾着不少灰。
轿外小厮:“这是哪家姑娘这么不讲究,手帕这么脏。侯爷您别拿着,脏了手……”
……
莫明珠终于和秦长梵商量完香水铺子的部署,等回府取了银子,去面具摊时,发现面具已经被人买走了,不由大失所望。
小贩:“姑娘真是对不住,我以为那位公子是你叫来取面具的呢,毕竟这面具十天半月都没个人问津,实在对不住啊。您要是真喜欢,或许还能追上那位公子,他也刚走不久……”
莫明珠循着小贩指的方向看了眼。
大热天,跑起来多费劲。
“算了,不必了……”
面具而已,也不是什么稀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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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府里,莫明珠见莫雪兰已经喜悦归来,好心情地在院中浇花儿、采花儿。看来今天她和萧景凌约得不错。
回到紫园,莫明珠歇息了一会儿,喝了些调理身体的金银花药茶,换了身宽松好活动的衣裳,在园子里小跑步,练瑜伽,拉伸身体。
运动对身体的保健作用,远比人们想象的,还要大!不但可以加速肠胃代谢,还能让残留汗腺里的有害物质排出去,使得皮肤干净清透,加之内调,久之,白里透红不是梦!
要白,要美,最基本的是保持一个健康的身体。里头好了,外面才能光泽剔透。
紫园的奴才不是第一次见莫明珠做运动,渐渐习以为常。
莫明珠正做腰部拉伸,便听有人从园子门口风风火火赶来——
“明珠姐姐,明珠姐姐……”
是莫醒初。
“醒初,你怎么回来了?”莫明珠奇怪,“难道预学堂的人又欺负你了?!”
高氏又动作了吗!
莫醒初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不是,这回不是。现在学堂的人对我都客气得很,没人敢欺负我。”
莫醒初笑,纯真得没有半点儿杂质。莫明珠看着莫醒初,只觉眼睛里被莫雪兰之流揉进的渣渣,都被这笑容冲洗了干净。
养眼。
莫醒初说着拿了一封请帖出来,递给莫明珠,喜形于色,“明珠姐,这是堂官大人让我转交给你的踏青会请帖,说让你一起去参加踏青会。”
“踏青会?”莫明珠想了想,貌似早上她听莫雪兰说,她与萧景凌就是去商量什么踏青会事宜的。“我不是已经被退学了么,为什么堂官还要送这请帖来给我。”
莫醒初红了红脸,讪讪地顾及着莫明珠的面子,不好开口。“上次明珠姐姐在学院,在学院……”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儿,“在学院‘大放光彩’!堂官大人觉得大姐也应该参加这踏青会,所以让我专程送来请帖。”
一听那“大放光彩”,莫明珠差点噗嗤笑出声来,是说她上回太剽悍,把堂官也吓着了吧,于是笑拍了拍莫醒初的肩膀,“我去了恐怕要惹旁人不开心,还是不去了。”
莫雪兰之流的都在,她可不想去掺合。
莫醒初本憧憬着和莫明珠一起出游,闻言失落不已。
“大姐,你真不去吗?你不是对龙额书院的制香房很感兴趣么,这次一起去的不光有预学堂的学生,还有龙额书院的学生,我听说其中有一个就是龙额书院制香堂的制香师,很不得了的!”
见莫明珠略有犹豫,莫醒初加把劲,“而且,说不定名冠长安的龙额侯也要去呢。这次踏青会说是踏青,指不定就是入学考之前,先考察下优秀学生的言行品性。大姐,你若不去实在可惜了啊……”
龙额书院的制香堂她是很感兴趣,可是……莫明珠一想起要和莫雪兰、莫晓曼一同去,就觉得这趟旅行定不会多愉快。“算了,你好好去结交些朋友,大姐不想去。”
莫醒初内心沮丧。他不想去攀龙附凤,只想和莫明珠一起出去游玩游玩。上次看莫明珠“累晕”,他就难受不已,想陪她出去玩玩散散心……
莫醒初一路失落走出紫园。好想立刻长大,那样就可以保护、照顾莫明珠了。
莫醒初在园子胡走散心,却无意发现大树下有个狗窝,母狗生了几只小狗,便过去瞅了瞅,却不想狗窝是两件衣裳垫成的。估摸着是这母狗要生产了,在旁边的堆放垃圾物品的小屋里叼出来的。
“唉,这么好的衣裳用来做狗窝,也太浪费了。”
莫醒初一看两件黑衣裳质地极好,觉可惜。
高氏给莫醒初的例银不多,莫醒初向来勤俭,于是回去拿了不要的棉袄来,换走了黑衣裳。
洗好,放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