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奔丧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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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锦帛撕裂的声音,同长剑破空的声音,几乎同时到耳边。
段怡嘴角一抽,只见自己的手中,拿着半截雪白的袖子。
在她的面前,坐着一个约莫十四五岁的少年,他生得一双单眼皮儿,眼神锐利如刀锋,尤其眼角的一颗泪痣,仿佛点睛之笔,让他的煞气更盛了三分。
一身丧服胜雪,唯独那腰带中间嵌着一轮圆月,用金丝银线绣了漫天星河。
他右手拿着筷子,那筷子上,稳稳的夹着一根长箭,箭势刚消,翎羽还在震着。
左臂没有袖子,光溜溜的,多一分嫌肥,少一分嫌瘦!
他不悦地看了过来,声音带着几分嘶哑,“你管谁叫叔叔?”
段怡讪讪一笑,余光却是瞟着来路,耳朵竖得尖尖地,待那些追她的马蹄声走远了,她方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她赌对了!
虽然她不知晓顾旭昭同顾明睿到底是剑南道什么重要人物,但明显屠尽整个客栈的人,目标根本就不是什么劳什子生辰纲。
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老顾家的两颗人头。
他们纪律严明,绝非一般的匪徒。既然需要遮遮掩掩,便说明这件事并非是可以暴露在天下的事!若这酒肆里只有几个弱鸡路人,那就是她段怡小命该绝!
可这群奔丧之人,拿着统一的制式武器,十有八九是军爷!
贼人再来一次屠杀与不露面直接退走的几率为五五分,段怡想着,看了看地上躺着一动不动的顾明睿,不对,为四六分!
她那“便宜叔叔”筷子夹箭,太过拉风,直接震退了敌人,将这几率变成了二八分!
见段怡不说话,与那少年郎同桌用饭的一个黄胡子儒生开了口,“哪里来的泥猴儿,像个未开化的。狐假虎威的主意,竟是打到我们公子身上来了。”
“却是不知道自己个大谬,一头扎进了这阎王庙里,还沾沾自喜呢!公子家中当真人丁兴旺,小小年纪就有这么大的一个侄女儿了!”
“哦,那边还有一个半死不活的,搞不好也是你大侄儿!”
哪里来的阴阳怪气的糟老头子!
段怡有些讪讪,她认真的站起身来,对着那少年郎行了个大礼,“小女同兄长欲往剑南投亲,过岗之时,路遇匪徒。兄长保护我身受重伤,情急之下方才借了公子之势!”
“我瞧着诸位威风凛凛,那领头之人定是德高望重,一时不察,方才唤了一声叔叔。小公子若是气恼,可以唤我一声姨母,气回来!”
那黄胡子儒生一听,哈哈大笑起来。
少年郎不悦地瞪了他一眼,“晏先生,不会说话,不如把舌头割了。”
段怡头皮一麻,装着没有听懂那少年郎的威胁之意,伸手摸了摸顾明睿的额头,朝着这酒肆的掌柜看去,“老丈,我哥哥身受重伤,这附近可有郎中,能够救他一救?”
那掌柜的被点了名,从人群中探出头来,看了一眼地上的顾明睿。
只见他面如金箔,汗大如豆,嘴唇发紫,一看就是不行了,心中也不免着急起来。
“小娘子,这官道上头,哪里有郎中。只有歇脚的小店儿。我瞧这小哥儿怕不是好,寻常的郎中都治不得。”
“你还是快马加鞭朝那锦城去,寻个厉害的神医给瞧瞧,兴许还能救回一命来!”
段怡点了点头,用力的扯下了自己的两个耳环,递给了那掌柜的,“老丈给我两坛最烈的酒。”
顾明睿的血用金疮药止住了,可是高烧不退。
她不知道路上还会遇到什么危险,这里离那锦城,又还有多远。
郎中没有,用烈酒擦身子也可以降温。
段怡想着,一把扛起了顾明睿,便要望酒肆里头走。刚刚起身,就听到那少年郎说道,“晏先生,你给他看看吧,别死了。”
黄胡子儒生一愣,惊讶地看向了他,过了好一会儿,方才意味深长地说道,“公子杀人如麻,是该积点德。”
他说着,宛若疾风一般,在段怡还没有看清楚的时候,手已经搭在了顾明睿的脉搏上,皱起了眉头。
“他身上有刀剑之伤,但这不是关键的,怕的是那刃上被人抹了毒”,晏先生说着,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小瓷瓶来,递给了段怡。
“这毒我解不了。这里有一丸药。小娘子若是信得过,便给他服了,能保他暂时不死。然后去那锦城,寻保兴堂的祈郎中,兴许还能救得一命。”
“若是不信”,晏先生伸手指了指坐在那里的少年郎,“若是这药丸子把你哥哥毒死了,尽管去江南道寻崔子更报仇去。”
段怡心中一惊,将顾明睿复又往地上一搁,一把撕扯开了他的衣襟,只见先前她包扎的地方,隐隐渗透出了点点黑血,腥臭难闻,同舅父顾旭昭临死之前,喷出来的那几口血,一模一样。
她暗道不好,一把夺过那小瓷瓶,想也没有想的打开来,倒出了一颗红色的药丸,塞进了顾明睿的嘴中,见他吞咽不下去,又拿着他抖了抖,直到那药丸入喉,方才罢手。
做完这些,掌柜的也拿了两坛子烈酒过来。
段怡索性懒得移动,用酒给顾明睿快速的擦了身子,又替他重新上了一遍金疮药,包扎了一遍,然后将他扛上了马。
那少年崔子更,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切,他的目光冷冷地,一点温度也无。
“你就不怕,害死他么?”
段怡闻言摇了摇头,“不试他一定死,试了兴许不会死。再说也不是我吃。”
她说着,伸手一拽,将头上的一根金镶玉簪子拔了下来。
她已经偷摸的掏过了。她是靠哥哥吃饭的,哥哥是靠爹爹吃饭的,他们两个人是连钱袋都没有的凄惨二世祖。
“这根簪子,抵药钱。今日我们兄妹若是不死,他日再报救命大恩。”
簪子一拔,头发便全散了下来。段怡四处的寻了寻,捡起了先前被她扯掉的崔子更的半截衣袖,胡乱的将头发捆了起来。
她对着众人拱了拱手,一个翻身,跃上了马背,朝着那掌柜的指的锦城方向,飞奔而去。
崔子更低头,看了看簪子。这是一支金簪,上头镶嵌着一颗玉葫芦。他曾经见过。
“东平,你带着几个人,远远地跟着,看着他们兄妹进锦城。”
一个壮汉闻言,立马站起了身,带着同桌的几个人,上马离去。
待他们走远了,那被称作晏先生的黄胡子儒生,方才不解地问道,“公子并非好管闲事之人,这是为何?”
又是救人,又是赠药,还送人回家,观音菩萨下凡都没有这么仁慈啊!
崔子更将那簪子,塞回了袖袋里,又拿起了筷子,“举手之劳,可换一座城,稳赚不赔。”
那锦帛撕裂的声音,同长剑破空的声音,几乎同时到耳边。
段怡嘴角一抽,只见自己的手中,拿着半截雪白的袖子。
在她的面前,坐着一个约莫十四五岁的少年,他生得一双单眼皮儿,眼神锐利如刀锋,尤其眼角的一颗泪痣,仿佛点睛之笔,让他的煞气更盛了三分。
一身丧服胜雪,唯独那腰带中间嵌着一轮圆月,用金丝银线绣了漫天星河。
他右手拿着筷子,那筷子上,稳稳的夹着一根长箭,箭势刚消,翎羽还在震着。
左臂没有袖子,光溜溜的,多一分嫌肥,少一分嫌瘦!
他不悦地看了过来,声音带着几分嘶哑,“你管谁叫叔叔?”
段怡讪讪一笑,余光却是瞟着来路,耳朵竖得尖尖地,待那些追她的马蹄声走远了,她方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她赌对了!
虽然她不知晓顾旭昭同顾明睿到底是剑南道什么重要人物,但明显屠尽整个客栈的人,目标根本就不是什么劳什子生辰纲。
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老顾家的两颗人头。
他们纪律严明,绝非一般的匪徒。既然需要遮遮掩掩,便说明这件事并非是可以暴露在天下的事!若这酒肆里只有几个弱鸡路人,那就是她段怡小命该绝!
可这群奔丧之人,拿着统一的制式武器,十有八九是军爷!
贼人再来一次屠杀与不露面直接退走的几率为五五分,段怡想着,看了看地上躺着一动不动的顾明睿,不对,为四六分!
她那“便宜叔叔”筷子夹箭,太过拉风,直接震退了敌人,将这几率变成了二八分!
见段怡不说话,与那少年郎同桌用饭的一个黄胡子儒生开了口,“哪里来的泥猴儿,像个未开化的。狐假虎威的主意,竟是打到我们公子身上来了。”
“却是不知道自己个大谬,一头扎进了这阎王庙里,还沾沾自喜呢!公子家中当真人丁兴旺,小小年纪就有这么大的一个侄女儿了!”
“哦,那边还有一个半死不活的,搞不好也是你大侄儿!”
哪里来的阴阳怪气的糟老头子!
段怡有些讪讪,她认真的站起身来,对着那少年郎行了个大礼,“小女同兄长欲往剑南投亲,过岗之时,路遇匪徒。兄长保护我身受重伤,情急之下方才借了公子之势!”
“我瞧着诸位威风凛凛,那领头之人定是德高望重,一时不察,方才唤了一声叔叔。小公子若是气恼,可以唤我一声姨母,气回来!”
那黄胡子儒生一听,哈哈大笑起来。
少年郎不悦地瞪了他一眼,“晏先生,不会说话,不如把舌头割了。”
段怡头皮一麻,装着没有听懂那少年郎的威胁之意,伸手摸了摸顾明睿的额头,朝着这酒肆的掌柜看去,“老丈,我哥哥身受重伤,这附近可有郎中,能够救他一救?”
那掌柜的被点了名,从人群中探出头来,看了一眼地上的顾明睿。
只见他面如金箔,汗大如豆,嘴唇发紫,一看就是不行了,心中也不免着急起来。
“小娘子,这官道上头,哪里有郎中。只有歇脚的小店儿。我瞧这小哥儿怕不是好,寻常的郎中都治不得。”
“你还是快马加鞭朝那锦城去,寻个厉害的神医给瞧瞧,兴许还能救回一命来!”
段怡点了点头,用力的扯下了自己的两个耳环,递给了那掌柜的,“老丈给我两坛最烈的酒。”
顾明睿的血用金疮药止住了,可是高烧不退。
她不知道路上还会遇到什么危险,这里离那锦城,又还有多远。
郎中没有,用烈酒擦身子也可以降温。
段怡想着,一把扛起了顾明睿,便要望酒肆里头走。刚刚起身,就听到那少年郎说道,“晏先生,你给他看看吧,别死了。”
黄胡子儒生一愣,惊讶地看向了他,过了好一会儿,方才意味深长地说道,“公子杀人如麻,是该积点德。”
他说着,宛若疾风一般,在段怡还没有看清楚的时候,手已经搭在了顾明睿的脉搏上,皱起了眉头。
“他身上有刀剑之伤,但这不是关键的,怕的是那刃上被人抹了毒”,晏先生说着,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小瓷瓶来,递给了段怡。
“这毒我解不了。这里有一丸药。小娘子若是信得过,便给他服了,能保他暂时不死。然后去那锦城,寻保兴堂的祈郎中,兴许还能救得一命。”
“若是不信”,晏先生伸手指了指坐在那里的少年郎,“若是这药丸子把你哥哥毒死了,尽管去江南道寻崔子更报仇去。”
段怡心中一惊,将顾明睿复又往地上一搁,一把撕扯开了他的衣襟,只见先前她包扎的地方,隐隐渗透出了点点黑血,腥臭难闻,同舅父顾旭昭临死之前,喷出来的那几口血,一模一样。
她暗道不好,一把夺过那小瓷瓶,想也没有想的打开来,倒出了一颗红色的药丸,塞进了顾明睿的嘴中,见他吞咽不下去,又拿着他抖了抖,直到那药丸入喉,方才罢手。
做完这些,掌柜的也拿了两坛子烈酒过来。
段怡索性懒得移动,用酒给顾明睿快速的擦了身子,又替他重新上了一遍金疮药,包扎了一遍,然后将他扛上了马。
那少年崔子更,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切,他的目光冷冷地,一点温度也无。
“你就不怕,害死他么?”
段怡闻言摇了摇头,“不试他一定死,试了兴许不会死。再说也不是我吃。”
她说着,伸手一拽,将头上的一根金镶玉簪子拔了下来。
她已经偷摸的掏过了。她是靠哥哥吃饭的,哥哥是靠爹爹吃饭的,他们两个人是连钱袋都没有的凄惨二世祖。
“这根簪子,抵药钱。今日我们兄妹若是不死,他日再报救命大恩。”
簪子一拔,头发便全散了下来。段怡四处的寻了寻,捡起了先前被她扯掉的崔子更的半截衣袖,胡乱的将头发捆了起来。
她对着众人拱了拱手,一个翻身,跃上了马背,朝着那掌柜的指的锦城方向,飞奔而去。
崔子更低头,看了看簪子。这是一支金簪,上头镶嵌着一颗玉葫芦。他曾经见过。
“东平,你带着几个人,远远地跟着,看着他们兄妹进锦城。”
一个壮汉闻言,立马站起了身,带着同桌的几个人,上马离去。
待他们走远了,那被称作晏先生的黄胡子儒生,方才不解地问道,“公子并非好管闲事之人,这是为何?”
又是救人,又是赠药,还送人回家,观音菩萨下凡都没有这么仁慈啊!
崔子更将那簪子,塞回了袖袋里,又拿起了筷子,“举手之劳,可换一座城,稳赚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