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偷坟掘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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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偷坟掘墓一
蹄声阵阵,一匹黑马就襄阳官道上飞驰而过,掀起一阵烟尘。这匹马雄骏非常,高头长腿,通体黑毛,只有四蹄雪白,少少懂马之人,也能看出这是一匹大宛良驹。马上坐着一位人品秀雅,丰神隽朗的少年,青衫紫氅,腰佩玉带,马鞍的后面挂着一个三尺长一尺宽的黑色长匣子,在大氅之下忽隐忽现。这少年似赶了很长的路,脸上略有风尘之色,眼见道边有一家小店可以歇脚,当即停下马来。
早有店小二殷勤招呼,那少年翻身下马,将马鞍后的黑色匣子背在背后,将缰绳扔给店小二,自己快步走进小店。此时正是正午时分,小店中已经坐了不少打尖之人,待这个少年一走进来,原本喧闹的小店突然静了下来,几乎所有客人的目光都落在少年的身上了。
这少年如此引人注目,实在是因为他穿着过于古怪,一身文士青衫,却配上了个嚣张至极的紫色大氅,腰间玉带一看就价值不菲,但偏偏青衫和紫氅的衣角上胡乱的打着几个补丁,加上身后那古怪的黑色匣子,让人有种怪异的感觉。
不用猜了,能穿成这个德行的,除了少爷我没有别人了,而这幅让我欲哭无泪的打扮,正是出自我的宝贝老婆莫愁和黄蓉之手。那套青衫,是黄蓉亲自为我挑选的,据说穿上去很有她爹也就是我老丈人黄老邪的气质。那件紫色的大氅,是莫愁初学女红,在蓉蓉的帮助下费时半个月所完成的,据说让我披上去更有英雄气概。上面那几个胡乱的补丁出自小龙女之手,这算是我做丐帮代帮主所必需的。而身后背的那个匣子,却是黄蓉拜托她爹黄药师帮忙做的,用来帮我放凤凰琴。原本这两件衣服都是我的最爱,打上几个补丁也不算什么,但穿在一起效果却显得有些滑稽了,整个人显得不文不武,非穷非富,再加上一个黑色的匣子,难免会吸引别人的目光。
至于我为什么打扮成这幅德行出来,还要从几天前说起。当日老顽童用太极劲破了我和莫愁双剑合璧的玉女素心剑,拍拍屁股就要走人,我为了让老顽童有个新地目标,不得不出言挤兑,咬定老顽童胜之不武,我和莫愁只是输在蝉翼剑太过脆弱上。说这些只是借口,我心中其实知道,按照莫愁的内力,就算是换上另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最后的结局还是会被老顽童的太极劲卸掉手中长剑,除非莫愁的内力能和我相仿佛,这样才能控制住自己的剑势不被老顽童的正反太极劲所吸引。虽然莫愁也从我这里学了《九阴真经》的总纲,但想要达到我现在的水平,怕是没有个两三年都不要想,只是等到那个时候,鬼知道还能不能找到老顽童了。
老顽童武功高强,但就受不得挤兑,再加上我这边还有个伶牙俐齿的黄蓉,三言两语就让老顽童无言以对,最后和我定下约会,让我去打造两把好剑重新比过。对于弄把宝剑我倒是胸有成竹,因为我早就打着襄阳城外无名小谷内的玄铁重剑的主意了,少爷我如果不去帮这宝贝重见天日,恐怕真的要隐没在荒山野岭一辈子了。顺便的,我也琢磨着能不能将独孤九剑也给找出来。据我推测,在埋藏玄铁重剑的附近,应该能找到独孤九剑地剑谱,杨过这小子心眼太好,不好意思在小谷中乱翻,拎着把玄铁重剑出来就满意了,但我这个作老子的可不会心慈手软,说不得还要做次偷坟掘墓的小贼呢。
这些想法自然不能让莫愁和黄蓉知道,一来黄蓉如今行动不便,我不能厚此薄彼,光带着莫愁出来,况且我还打算偷坟掘墓的主意,这要是让两女知道了,会大大的损伤少爷我的光辉形象的。所以私下里找到丐帮长老简正,让他配合我演一出戏,谎报襄阳有性子怪癖的著名铁匠落脚,声称该铁匠不喜欢女人打搅,但手艺举世无双。原本我以为简正身为四大长老之首,又是净衣派的头头,这脑筋怎么都会比鲁有脚那家伙灵活,没成想这戏演得还是吭吭巴巴,不但瞒不过黄蓉,连莫愁都疑心起来,最后害得少爷我只得坦言不忍两个老婆辛苦跋涉,才编了这么个善意的谎言。黄蓉到底是有了身孕的人,每日里还真的有些慵懒无力,对出去寻访名剑的事情并不热衷,但气我不说实话,和莫愁一商量,就把我打扮成现在这副德行了。
一路上我因为这副德行没少被人笑话,开始的时候我被人看得浑身不自在,几次差点动手砍人,但慢慢的也就不放在心上,只当自己领导了服装新潮流。在众人的注视下,大摇大摆的坐在靠窗地一个空桌子上,要了桌酒菜,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我这招就叫做见怪不怪,其怪自败,果然,这些人看了两眼之后,就自顾自的喝酒吃菜,没人再注意我了。
我边吃边在琢磨,眼见着襄阳已近,但对于寻找独孤求败的埋骨之所还是毫无头绪,要是一个山头一个山头地找下去,怕是耗费几个月都不一定能碰上那只相貌丑陋的大雕,更不用说挖独孤求败的坟了,唯今之计,就是应该找个当地人问问。
打听这样的事情,人选当然是店小二了。随手掏出二两银子扔在桌上,招呼店小二道:“小二,少爷我跟你打听些事,要是答得让少爷满意,桌子上的银子就赏给你了。”
那店小二两眼盯着桌子上的银子,喉头猛地咽了下口水,满脸笑容,点头哈腰的说道:“这位客官算是找对人了,小的在这方圆几十里地是出了名的包打听,您老问的事,要是小的不知道,那可就没人知道了。”
他这话虽然听起来像是吹牛,但只要有一半可信,差不多就能达到我的目的。我先随口问了些风土人情,看这小子的确知道得不少,才不经意般地问道:“瞧这襄阳城附近还有点看头,少爷我想四处转转,就不知道这地方有没有什么奇怪凶狠的猛兽恶禽?”
那店小二想都不想,张嘴就来:“一看就知道客官是来游山玩水的,咱们襄阳古时候可大大的有名,整个襄阳有名的地方大都在城西,那里的檀溪就是当年刘皇叔摆脱追兵的地方,前朝诗圣杜甫的故里也在那附近……”我哪有心思听这些,忍不住撇了撇嘴,那店小二乃是察言观色的行家,一看我不耐烦的神色,马上停下滔滔不绝的介绍,改口说道:“那城东林中有野狼出没,但被附近的猎户射杀不少,只要客官不是夜晚独自一人行走,也不必在意。倒是城北荒山之中毒虫怪异,就是咱们土生土长的襄阳人,等闲也不敢独自进去,客官如果路过可千万不要离开大路。”
一听到毒蛇二字,我立刻留上了心,饶有兴趣的问道:“什么毒蛇,有何怪异之处?”那店小二一看我对此感兴趣,当即抖擞精神,口沫横飞的说道:“听老辈人说,那蛇全身金光闪闪,头上长角,来去无踪,最厉害的还是毒性猛烈,大家都说这玩意儿是天上犯了事的蛟龙,贬到这地方来受苦来了。”
我听到这里,暗暗琢磨,这东西应该就是那雕的主食之一了,据说这玩意儿的蛇胆吃了能增长内力,少爷我凭着自己不怕蛇毒,捉上个百八十条,也拿回去给老婆孩子补补。想到得意之处,轻轻的摸着自己光滑的下巴,嘴角上也不禁挂上了微笑。店小二一眼就看出我打什么主意,好心的劝道:“客官,不是小的多嘴,这东西可不是随便能碰的,几年前吕安抚使新官上任,听说这毒虫奇异,就张榜招了几十个猎户进山捕猎,还派手下一个偏将带了百十个兵丁跟着,结果没过的了几天,只跌跌撞撞的跑回来二十来个,剩下的都死在山里了,为了这件事,咱们襄阳的老百姓每年还要多交一份税,说是请人进山捕蛇的钱。”说到这里,语气大是愤瞒。
一旁的掌柜冷着脸,走过来大声道:“小三儿,你是不是皮痒了,满嘴胡说什么,莫要打搅了客官吃饭,还不去招呼客人去。”说着在店小二的屁股上踹了一脚,将店小二赶开,接着对我点头哈腰的笑道:“客官,那小子满嘴胡柴,您别往心里去,还需要点什么不?”
我知道掌柜的是怕店小二祸从口出,也算是一片好心,随手将桌子上的碎银子往那个叫小三儿的店小二那里一扔,笑道:“少爷听得高兴,算是赏你的。”那小三儿无辜挨了一脚,正在生气,一听这话,着实喜出望外,手脚麻利的接过碎银子,对我一躬:“谢客官赏。”将银子往怀里一揣,对这掌柜的做了个鬼脸,猫腰就窜进厨房。
那掌柜见状连连对我行礼,不住嘴的道谢,我略略有些奇怪,我赏店小二银子,你这个掌柜的谢什么。那掌柜的看出了我的想法,脸上略带点尴尬,讪讪的说道:“客官,那小兔崽子是老头子的三小子……”
原来这家店上上下下都是一家人,怪不得这掌柜的如此在意店小二的言辞。我微微一笑,又掏出十两银子,扔给掌柜的,笑道:“麻烦老丈准备两个大坛子上好的女儿红,给我绑在马后面,再给我找个大点的葫芦,里面也装上好酒。”见那掌柜的欢天喜地的出去张罗,我又轻轻地摸了摸光滑的下巴,暗算盘算,几十斤烈酒,应该能将那傻鸟灌醉吧?
第四章偷坟掘墓一
蹄声阵阵,一匹黑马就襄阳官道上飞驰而过,掀起一阵烟尘。这匹马雄骏非常,高头长腿,通体黑毛,只有四蹄雪白,少少懂马之人,也能看出这是一匹大宛良驹。马上坐着一位人品秀雅,丰神隽朗的少年,青衫紫氅,腰佩玉带,马鞍的后面挂着一个三尺长一尺宽的黑色长匣子,在大氅之下忽隐忽现。这少年似赶了很长的路,脸上略有风尘之色,眼见道边有一家小店可以歇脚,当即停下马来。
早有店小二殷勤招呼,那少年翻身下马,将马鞍后的黑色匣子背在背后,将缰绳扔给店小二,自己快步走进小店。此时正是正午时分,小店中已经坐了不少打尖之人,待这个少年一走进来,原本喧闹的小店突然静了下来,几乎所有客人的目光都落在少年的身上了。
这少年如此引人注目,实在是因为他穿着过于古怪,一身文士青衫,却配上了个嚣张至极的紫色大氅,腰间玉带一看就价值不菲,但偏偏青衫和紫氅的衣角上胡乱的打着几个补丁,加上身后那古怪的黑色匣子,让人有种怪异的感觉。
不用猜了,能穿成这个德行的,除了少爷我没有别人了,而这幅让我欲哭无泪的打扮,正是出自我的宝贝老婆莫愁和黄蓉之手。那套青衫,是黄蓉亲自为我挑选的,据说穿上去很有她爹也就是我老丈人黄老邪的气质。那件紫色的大氅,是莫愁初学女红,在蓉蓉的帮助下费时半个月所完成的,据说让我披上去更有英雄气概。上面那几个胡乱的补丁出自小龙女之手,这算是我做丐帮代帮主所必需的。而身后背的那个匣子,却是黄蓉拜托她爹黄药师帮忙做的,用来帮我放凤凰琴。原本这两件衣服都是我的最爱,打上几个补丁也不算什么,但穿在一起效果却显得有些滑稽了,整个人显得不文不武,非穷非富,再加上一个黑色的匣子,难免会吸引别人的目光。
至于我为什么打扮成这幅德行出来,还要从几天前说起。当日老顽童用太极劲破了我和莫愁双剑合璧的玉女素心剑,拍拍屁股就要走人,我为了让老顽童有个新地目标,不得不出言挤兑,咬定老顽童胜之不武,我和莫愁只是输在蝉翼剑太过脆弱上。说这些只是借口,我心中其实知道,按照莫愁的内力,就算是换上另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最后的结局还是会被老顽童的太极劲卸掉手中长剑,除非莫愁的内力能和我相仿佛,这样才能控制住自己的剑势不被老顽童的正反太极劲所吸引。虽然莫愁也从我这里学了《九阴真经》的总纲,但想要达到我现在的水平,怕是没有个两三年都不要想,只是等到那个时候,鬼知道还能不能找到老顽童了。
老顽童武功高强,但就受不得挤兑,再加上我这边还有个伶牙俐齿的黄蓉,三言两语就让老顽童无言以对,最后和我定下约会,让我去打造两把好剑重新比过。对于弄把宝剑我倒是胸有成竹,因为我早就打着襄阳城外无名小谷内的玄铁重剑的主意了,少爷我如果不去帮这宝贝重见天日,恐怕真的要隐没在荒山野岭一辈子了。顺便的,我也琢磨着能不能将独孤九剑也给找出来。据我推测,在埋藏玄铁重剑的附近,应该能找到独孤九剑地剑谱,杨过这小子心眼太好,不好意思在小谷中乱翻,拎着把玄铁重剑出来就满意了,但我这个作老子的可不会心慈手软,说不得还要做次偷坟掘墓的小贼呢。
这些想法自然不能让莫愁和黄蓉知道,一来黄蓉如今行动不便,我不能厚此薄彼,光带着莫愁出来,况且我还打算偷坟掘墓的主意,这要是让两女知道了,会大大的损伤少爷我的光辉形象的。所以私下里找到丐帮长老简正,让他配合我演一出戏,谎报襄阳有性子怪癖的著名铁匠落脚,声称该铁匠不喜欢女人打搅,但手艺举世无双。原本我以为简正身为四大长老之首,又是净衣派的头头,这脑筋怎么都会比鲁有脚那家伙灵活,没成想这戏演得还是吭吭巴巴,不但瞒不过黄蓉,连莫愁都疑心起来,最后害得少爷我只得坦言不忍两个老婆辛苦跋涉,才编了这么个善意的谎言。黄蓉到底是有了身孕的人,每日里还真的有些慵懒无力,对出去寻访名剑的事情并不热衷,但气我不说实话,和莫愁一商量,就把我打扮成现在这副德行了。
一路上我因为这副德行没少被人笑话,开始的时候我被人看得浑身不自在,几次差点动手砍人,但慢慢的也就不放在心上,只当自己领导了服装新潮流。在众人的注视下,大摇大摆的坐在靠窗地一个空桌子上,要了桌酒菜,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我这招就叫做见怪不怪,其怪自败,果然,这些人看了两眼之后,就自顾自的喝酒吃菜,没人再注意我了。
我边吃边在琢磨,眼见着襄阳已近,但对于寻找独孤求败的埋骨之所还是毫无头绪,要是一个山头一个山头地找下去,怕是耗费几个月都不一定能碰上那只相貌丑陋的大雕,更不用说挖独孤求败的坟了,唯今之计,就是应该找个当地人问问。
打听这样的事情,人选当然是店小二了。随手掏出二两银子扔在桌上,招呼店小二道:“小二,少爷我跟你打听些事,要是答得让少爷满意,桌子上的银子就赏给你了。”
那店小二两眼盯着桌子上的银子,喉头猛地咽了下口水,满脸笑容,点头哈腰的说道:“这位客官算是找对人了,小的在这方圆几十里地是出了名的包打听,您老问的事,要是小的不知道,那可就没人知道了。”
他这话虽然听起来像是吹牛,但只要有一半可信,差不多就能达到我的目的。我先随口问了些风土人情,看这小子的确知道得不少,才不经意般地问道:“瞧这襄阳城附近还有点看头,少爷我想四处转转,就不知道这地方有没有什么奇怪凶狠的猛兽恶禽?”
那店小二想都不想,张嘴就来:“一看就知道客官是来游山玩水的,咱们襄阳古时候可大大的有名,整个襄阳有名的地方大都在城西,那里的檀溪就是当年刘皇叔摆脱追兵的地方,前朝诗圣杜甫的故里也在那附近……”我哪有心思听这些,忍不住撇了撇嘴,那店小二乃是察言观色的行家,一看我不耐烦的神色,马上停下滔滔不绝的介绍,改口说道:“那城东林中有野狼出没,但被附近的猎户射杀不少,只要客官不是夜晚独自一人行走,也不必在意。倒是城北荒山之中毒虫怪异,就是咱们土生土长的襄阳人,等闲也不敢独自进去,客官如果路过可千万不要离开大路。”
一听到毒蛇二字,我立刻留上了心,饶有兴趣的问道:“什么毒蛇,有何怪异之处?”那店小二一看我对此感兴趣,当即抖擞精神,口沫横飞的说道:“听老辈人说,那蛇全身金光闪闪,头上长角,来去无踪,最厉害的还是毒性猛烈,大家都说这玩意儿是天上犯了事的蛟龙,贬到这地方来受苦来了。”
我听到这里,暗暗琢磨,这东西应该就是那雕的主食之一了,据说这玩意儿的蛇胆吃了能增长内力,少爷我凭着自己不怕蛇毒,捉上个百八十条,也拿回去给老婆孩子补补。想到得意之处,轻轻的摸着自己光滑的下巴,嘴角上也不禁挂上了微笑。店小二一眼就看出我打什么主意,好心的劝道:“客官,不是小的多嘴,这东西可不是随便能碰的,几年前吕安抚使新官上任,听说这毒虫奇异,就张榜招了几十个猎户进山捕猎,还派手下一个偏将带了百十个兵丁跟着,结果没过的了几天,只跌跌撞撞的跑回来二十来个,剩下的都死在山里了,为了这件事,咱们襄阳的老百姓每年还要多交一份税,说是请人进山捕蛇的钱。”说到这里,语气大是愤瞒。
一旁的掌柜冷着脸,走过来大声道:“小三儿,你是不是皮痒了,满嘴胡说什么,莫要打搅了客官吃饭,还不去招呼客人去。”说着在店小二的屁股上踹了一脚,将店小二赶开,接着对我点头哈腰的笑道:“客官,那小子满嘴胡柴,您别往心里去,还需要点什么不?”
我知道掌柜的是怕店小二祸从口出,也算是一片好心,随手将桌子上的碎银子往那个叫小三儿的店小二那里一扔,笑道:“少爷听得高兴,算是赏你的。”那小三儿无辜挨了一脚,正在生气,一听这话,着实喜出望外,手脚麻利的接过碎银子,对我一躬:“谢客官赏。”将银子往怀里一揣,对这掌柜的做了个鬼脸,猫腰就窜进厨房。
那掌柜见状连连对我行礼,不住嘴的道谢,我略略有些奇怪,我赏店小二银子,你这个掌柜的谢什么。那掌柜的看出了我的想法,脸上略带点尴尬,讪讪的说道:“客官,那小兔崽子是老头子的三小子……”
原来这家店上上下下都是一家人,怪不得这掌柜的如此在意店小二的言辞。我微微一笑,又掏出十两银子,扔给掌柜的,笑道:“麻烦老丈准备两个大坛子上好的女儿红,给我绑在马后面,再给我找个大点的葫芦,里面也装上好酒。”见那掌柜的欢天喜地的出去张罗,我又轻轻地摸了摸光滑的下巴,暗算盘算,几十斤烈酒,应该能将那傻鸟灌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