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一步之遥(求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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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东河县的城东北。
城内平民的主要居住地之一,
四合院子,是县城内平民主最常见的房屋样式,很节省用地,关键是每个四合院子只有一两个出入口,方便在关键时刻抵御妖兽进攻,还方便县衙统计户数。
“小洪回来了。”
一粗壮汉子笑着和云洪打招呼,这汉子扛着足足四大捆木柴,颇为费力的从一旁朝着巷子里走。
云洪一笑:“刘哥回来了,来,我帮你。”
说着,云洪伸手一抓,从刘哥肩上抓起两捆木柴来,一手一捆,这一捆足足上百斤,可对身体素质已不亚于凝脉武者的云洪来说,算很轻松了。
刘哥没拒绝,笑道:“小洪,你这力气确实大。”
“小洪的力气自然比我们大得多,我们这一带几十个大院,就小洪能考上武院,以后肯定比他哥还要厉害。”又一大汉从后面走了上来。
“杨哥。”云洪笑道。
杨哥笑着点头算是回应,喊道:“老刘,快点走,还要过路。”
“好嘞。”刘哥虽远不如云洪厉害,实际上也有着淬体四重的实力,扛个两三百斤很轻松,大步向前走去。
刘哥的身体力量,在普通成人里属中上等。
少年体弱,能在十二三岁便踏入淬体四重的无一不是百里挑一,故想进入武院极难,实际上毕业时半数弟子都还是会停留在淬体四重,能达到淬体六重的屈指可数。
这个年龄,他们都还在成长阶段。
从十六岁之后的数年,身体素质将会迅猛提升,许多在武院时较为平庸的弟子,在离开武院后,随着身体自然成长,最终也能达到淬体五重乃至六重,甚至有一线希望成为武者。
而像刘哥这些普通人,年幼时天赋不佳只是淬体一重、二重,但只要努力锻炼,待慢慢长大,自然而然都能达到淬体三重、四重。
淬体三重、四重,是成年人的普遍实力。
这便是云洪从未怀疑自己能成武者的原因,他如今未满十六便达易筋巅峰,成年后达到淬体八重并非难事。
至于更高的淬体九重十重,想要达到,已不是艰难二字能形容的。
.....
一路上,偶尔有人和云洪打招呼。
说是四合院子,实际上,整个大院足足住了十多户人家,人数近百。
云洪跟随刘哥来到大院的遮雨棚下。
“刘哥。”云洪便放下木柴边问道:“我大哥还没回来吗?”
“你哥今天在在码头碰到一个酒楼管事,搞不好能弄单大的,和那管事谈去了,晚点回来。”刘哥笑道:“他让我告诉你和你嫂子,先吃,别等他。”
“好。”云洪听着。
“哦,对了,记得晚上出来,今天是月末三十,要拜许仙人的。”刘哥边走边喊道。
云洪笑着应道:“行。”
随后。
云洪走向自家。
“哐啷~”门没锁,推开。
“小叔回来哦。”
“娘,是叔叔。”
两个小脑袋从灶屋的门框上露出来,看到是云洪,立刻欢呼起来,一个朝灶屋内大喊着,一个则是跨过灶屋门槛,朝着云洪跑过来。
“小叔。”
云洪见状,不由敞开双手抱住了跑到面前的小肉团,笑道:“哈,小浩,小叔回来了高不高兴。”
“嘻嘻,高兴。”小家伙笑着。
这时另一个小家伙也跑了出来,喊道:“叔叔,我也要抱。”
“好,都准备好,飞喏。”
云洪一手抱着侄儿云浩,一手抱着侄女云梦,跨步向灶屋走去,同时喊道:“嫂子,我回来了。”
房屋,分为外屋和内屋以及灶屋,外屋是堆放一些杂物日常用品等等,还有就是摆着云洪的床和书籍等等。
内屋,是哥哥嫂子他们住的,灶屋,是烧火做饭的地方。
说起来复杂。
但实际上,整个房屋全部面积加起来,还不如云洪在武院的修炼室大,一家五口人住在这里实际很拥挤。
灶屋里,三个大锅架在土炕上,空气悬浮着米饭蒸熟的味道,正在煲着汤的年轻女子闻声抬头,见是云洪,笑道:“阿洪,饭快好了,再等一会。”
年轻女子,是云洪的嫂子段清。
“不急。”云洪笑道,目光则落在嫂子有着脏乱的头发上,心中不由得一酸....他记得,当年嫂子刚嫁过来时,一头秀发上插着许多饰品,也是极美的。
在当时三丘镇是出了名的,家里门槛都被媒婆踏破了。
只是,嫁给大哥这几年,嫂子没过上什么好日子,终日忙碌,还要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根本顾不上个人打扮。
忽然,云洪响起什么,顺手放下侄儿侄女,从兜里掏出一个袋子放在灶台上:“嫂子,这是这个月武院补助。”
“嗯。”段清先只应了声,拿起来袋子便感觉不对劲,打开,惊愕道:“这么多?这下可以多给你买些灵米了。”
“嗯,我这个月在武院中做了些历练,多奖励的。”云洪解释。
段清笑容停止,抬头看向云洪,露出一丝怒意道:“阿洪,不是和你说了吗?家里有我和你大哥,撑得住,你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武道修炼,马上就要六县大比。”
六县大比,是决定能否考入郡院的关键。
在段清眼中,这是云洪当下最重要的。
“嫂子,我知道。”云洪见嫂子有些生气,连忙道:“这次的历练任务,是阳师安排我去做的。”
自从到东河县,大哥忙于码头赚钱,大多是嫂子教育照顾云洪。
所以。
对嫂子,云洪是非常尊敬的。
“阳教官?”段清一怔,她很相信阳教官。
“行,阿洪,先去看书,我记得后天是文试,虽然不重要,但也要能合格。”段清道:“灵米蒸的时间要比普通米久些,等好了我叫再你。”
“我先去打水。”云洪说道,似乎又怕嫂子生气,补了一句:“很快的。”
说着,云洪拿起水桶,走向屋外。
段清似乎想说什么,终究没再开口。
“弟,走,看叔叔打水。”
“嘻嘻,好。”
两个小肉团屁颠跟着云洪跑出去。
水,要从很远处的水井里打出来,再倒进门外的水缸,水缸很大,装满的话一次可以用几天,以前是大哥云渊打。
如今都是云洪来打。
“大哥有淬体五重实力,又肯吃苦,是码头上的小头目,手底下管着上百号人,其实赚的钱不少,按道理,这些年下来,家里换个宽敞些的独院来住不算难,可如今家里住的,却比一般的码头工人都不如。”云洪提起两桶水。
“为什么?”
“因为我。”
“我武道天赋极高,单论天赋,放眼整个武院,恐怕没哪个弟子能赶得上我,我修炼也很刻苦。”
“但,武道修炼,光有天赋和刻苦,是不够的,要有银子。”
“大把的银子。”
云洪将水倒入水缸中。
“淬体,本质就是熬炼身体,如果营养不够,锻炼的越狠,身体亏损越大,这才是为什么明明占据大多数人口的平民,走出来的武者却极少的缘故。”
“没钱,拿什么修炼?”
云洪打完水,牵着两个小肉团进屋,忽然看到了旁边堆放着还没来得及洗的衣服。
衣服都很旧。
“大哥经常过年都呆在码头动工,一件大衣穿了三四年都舍不得换,嫂子一年四季买不了新衣,更别说添置装饰什么的了,小浩的衣服,很多都是改我十一二岁时穿的衣服。”
“就是为省下钱,好天天给我买补充身体营养的猪肉、鸡鸭。”
“我吃肉,放开让我吃,如今一餐能吃十斤。”
“吃肉,只是最简单的补充营养手段。”
“一些显贵富豪,不但灵米放开了吃,还会去购买强大妖兽的血肉和灵药。”
“自我进入烈火殿,嫂子便开始经常去买灵米,一斤灵米的价格抵得上百斤普通米,就是想让我进步更快,能更快淬炼身体。”
云洪隔着很远,看到正在做饭的嫂子。
“父亲和母亲早就死了。”
“我的亲人,只剩下哥哥嫂子,还有....”云洪低头看着两个虎头虎脑的小家伙:“小浩和小梦。”
“一定。”
“一定要考入郡院,成为一名强大的武者,赚很多很多的银子....”
“到那时,大哥不用再这么辛苦,嫂子可以休息,小浩和小梦,更能接受最好的教育,得到最好的成长环境。”
自从十二岁在东河县码头,亲眼看到大哥一天有多辛苦,明白哥哥嫂子的付出,云洪就已经真正长大
为了修炼,除了处理必要的一些事,云洪每天大半的时间都是在武院渡过,不愿耽误一点时间,更珍惜每一点食物。
吃米,一粒都不剩。
吃肉,连骨头都要尽量嚼碎。
因为,这些都是大哥辛辛苦苦赚来的。
许多武院弟子都嫌弃修炼枯燥无味,可云洪从来没叫过苦叫过累。
苦?
嫂子更苦。
累?
大哥更累。
幸而,他自幼便天赋非凡,加上疯狂的苦修,进入武院修炼数年,便成功进入烈火殿,甚至在烈火殿十三位弟子中都称得上顶尖。
如今。
他离郡院,只剩下最后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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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院子,是县城内平民主最常见的房屋样式,很节省用地,关键是每个四合院子只有一两个出入口,方便在关键时刻抵御妖兽进攻,还方便县衙统计户数。
“小洪回来了。”
一粗壮汉子笑着和云洪打招呼,这汉子扛着足足四大捆木柴,颇为费力的从一旁朝着巷子里走。
云洪一笑:“刘哥回来了,来,我帮你。”
说着,云洪伸手一抓,从刘哥肩上抓起两捆木柴来,一手一捆,这一捆足足上百斤,可对身体素质已不亚于凝脉武者的云洪来说,算很轻松了。
刘哥没拒绝,笑道:“小洪,你这力气确实大。”
“小洪的力气自然比我们大得多,我们这一带几十个大院,就小洪能考上武院,以后肯定比他哥还要厉害。”又一大汉从后面走了上来。
“杨哥。”云洪笑道。
杨哥笑着点头算是回应,喊道:“老刘,快点走,还要过路。”
“好嘞。”刘哥虽远不如云洪厉害,实际上也有着淬体四重的实力,扛个两三百斤很轻松,大步向前走去。
刘哥的身体力量,在普通成人里属中上等。
少年体弱,能在十二三岁便踏入淬体四重的无一不是百里挑一,故想进入武院极难,实际上毕业时半数弟子都还是会停留在淬体四重,能达到淬体六重的屈指可数。
这个年龄,他们都还在成长阶段。
从十六岁之后的数年,身体素质将会迅猛提升,许多在武院时较为平庸的弟子,在离开武院后,随着身体自然成长,最终也能达到淬体五重乃至六重,甚至有一线希望成为武者。
而像刘哥这些普通人,年幼时天赋不佳只是淬体一重、二重,但只要努力锻炼,待慢慢长大,自然而然都能达到淬体三重、四重。
淬体三重、四重,是成年人的普遍实力。
这便是云洪从未怀疑自己能成武者的原因,他如今未满十六便达易筋巅峰,成年后达到淬体八重并非难事。
至于更高的淬体九重十重,想要达到,已不是艰难二字能形容的。
.....
一路上,偶尔有人和云洪打招呼。
说是四合院子,实际上,整个大院足足住了十多户人家,人数近百。
云洪跟随刘哥来到大院的遮雨棚下。
“刘哥。”云洪便放下木柴边问道:“我大哥还没回来吗?”
“你哥今天在在码头碰到一个酒楼管事,搞不好能弄单大的,和那管事谈去了,晚点回来。”刘哥笑道:“他让我告诉你和你嫂子,先吃,别等他。”
“好。”云洪听着。
“哦,对了,记得晚上出来,今天是月末三十,要拜许仙人的。”刘哥边走边喊道。
云洪笑着应道:“行。”
随后。
云洪走向自家。
“哐啷~”门没锁,推开。
“小叔回来哦。”
“娘,是叔叔。”
两个小脑袋从灶屋的门框上露出来,看到是云洪,立刻欢呼起来,一个朝灶屋内大喊着,一个则是跨过灶屋门槛,朝着云洪跑过来。
“小叔。”
云洪见状,不由敞开双手抱住了跑到面前的小肉团,笑道:“哈,小浩,小叔回来了高不高兴。”
“嘻嘻,高兴。”小家伙笑着。
这时另一个小家伙也跑了出来,喊道:“叔叔,我也要抱。”
“好,都准备好,飞喏。”
云洪一手抱着侄儿云浩,一手抱着侄女云梦,跨步向灶屋走去,同时喊道:“嫂子,我回来了。”
房屋,分为外屋和内屋以及灶屋,外屋是堆放一些杂物日常用品等等,还有就是摆着云洪的床和书籍等等。
内屋,是哥哥嫂子他们住的,灶屋,是烧火做饭的地方。
说起来复杂。
但实际上,整个房屋全部面积加起来,还不如云洪在武院的修炼室大,一家五口人住在这里实际很拥挤。
灶屋里,三个大锅架在土炕上,空气悬浮着米饭蒸熟的味道,正在煲着汤的年轻女子闻声抬头,见是云洪,笑道:“阿洪,饭快好了,再等一会。”
年轻女子,是云洪的嫂子段清。
“不急。”云洪笑道,目光则落在嫂子有着脏乱的头发上,心中不由得一酸....他记得,当年嫂子刚嫁过来时,一头秀发上插着许多饰品,也是极美的。
在当时三丘镇是出了名的,家里门槛都被媒婆踏破了。
只是,嫁给大哥这几年,嫂子没过上什么好日子,终日忙碌,还要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根本顾不上个人打扮。
忽然,云洪响起什么,顺手放下侄儿侄女,从兜里掏出一个袋子放在灶台上:“嫂子,这是这个月武院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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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这个月在武院中做了些历练,多奖励的。”云洪解释。
段清笑容停止,抬头看向云洪,露出一丝怒意道:“阿洪,不是和你说了吗?家里有我和你大哥,撑得住,你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武道修炼,马上就要六县大比。”
六县大比,是决定能否考入郡院的关键。
在段清眼中,这是云洪当下最重要的。
“嫂子,我知道。”云洪见嫂子有些生气,连忙道:“这次的历练任务,是阳师安排我去做的。”
自从到东河县,大哥忙于码头赚钱,大多是嫂子教育照顾云洪。
所以。
对嫂子,云洪是非常尊敬的。
“阳教官?”段清一怔,她很相信阳教官。
“行,阿洪,先去看书,我记得后天是文试,虽然不重要,但也要能合格。”段清道:“灵米蒸的时间要比普通米久些,等好了我叫再你。”
“我先去打水。”云洪说道,似乎又怕嫂子生气,补了一句:“很快的。”
说着,云洪拿起水桶,走向屋外。
段清似乎想说什么,终究没再开口。
“弟,走,看叔叔打水。”
“嘻嘻,好。”
两个小肉团屁颠跟着云洪跑出去。
水,要从很远处的水井里打出来,再倒进门外的水缸,水缸很大,装满的话一次可以用几天,以前是大哥云渊打。
如今都是云洪来打。
“大哥有淬体五重实力,又肯吃苦,是码头上的小头目,手底下管着上百号人,其实赚的钱不少,按道理,这些年下来,家里换个宽敞些的独院来住不算难,可如今家里住的,却比一般的码头工人都不如。”云洪提起两桶水。
“为什么?”
“因为我。”
“我武道天赋极高,单论天赋,放眼整个武院,恐怕没哪个弟子能赶得上我,我修炼也很刻苦。”
“但,武道修炼,光有天赋和刻苦,是不够的,要有银子。”
“大把的银子。”
云洪将水倒入水缸中。
“淬体,本质就是熬炼身体,如果营养不够,锻炼的越狠,身体亏损越大,这才是为什么明明占据大多数人口的平民,走出来的武者却极少的缘故。”
“没钱,拿什么修炼?”
云洪打完水,牵着两个小肉团进屋,忽然看到了旁边堆放着还没来得及洗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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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为省下钱,好天天给我买补充身体营养的猪肉、鸡鸭。”
“我吃肉,放开让我吃,如今一餐能吃十斤。”
“吃肉,只是最简单的补充营养手段。”
“一些显贵富豪,不但灵米放开了吃,还会去购买强大妖兽的血肉和灵药。”
“自我进入烈火殿,嫂子便开始经常去买灵米,一斤灵米的价格抵得上百斤普通米,就是想让我进步更快,能更快淬炼身体。”
云洪隔着很远,看到正在做饭的嫂子。
“父亲和母亲早就死了。”
“我的亲人,只剩下哥哥嫂子,还有....”云洪低头看着两个虎头虎脑的小家伙:“小浩和小梦。”
“一定。”
“一定要考入郡院,成为一名强大的武者,赚很多很多的银子....”
“到那时,大哥不用再这么辛苦,嫂子可以休息,小浩和小梦,更能接受最好的教育,得到最好的成长环境。”
自从十二岁在东河县码头,亲眼看到大哥一天有多辛苦,明白哥哥嫂子的付出,云洪就已经真正长大
为了修炼,除了处理必要的一些事,云洪每天大半的时间都是在武院渡过,不愿耽误一点时间,更珍惜每一点食物。
吃米,一粒都不剩。
吃肉,连骨头都要尽量嚼碎。
因为,这些都是大哥辛辛苦苦赚来的。
许多武院弟子都嫌弃修炼枯燥无味,可云洪从来没叫过苦叫过累。
苦?
嫂子更苦。
累?
大哥更累。
幸而,他自幼便天赋非凡,加上疯狂的苦修,进入武院修炼数年,便成功进入烈火殿,甚至在烈火殿十三位弟子中都称得上顶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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