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一骑憾千军,其势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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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一骑憾千军,其势慑人
兵领看着自己的手下只剩一两百人,而且伤残超过半数,根本受不了黑衣轻骑军的一阵**,只觉老虎遇狮子伤了条腿,让野狼捡了个偏宜。
情势一触即发,几百人的生命,几乎就在那万夫长的嘴皮之间,眼见着他慢慢的张开嘴来,白衣军都觉得有死无生了。
远远的看着这边的情景,弄琪儿道:“竟然狗咬狗,全都不是好东西。”却见明志忽然纵马往前驰去,不禁道:“志哥,你干什么?”
明志道:“你们在旁边好好看着。”
声音和马蹄声传了过去,万夫长欲言又止,直直的看着明志的一骑冲上前来,不知为什么,觉得有些好笑,几十名轻骑上前来拦,明志站在马背上,身体一个腾跃,从轻骑的头顶飞过,跃进了被包围的白衣军中,走到了兵领的身边,问了一句:“你们真的是东不列颠国的饷兵?”
兵领看到明志能从黑衣军的包围里,到了这里,不禁愣了愣,更是不解他无原无故进来干什么,乞不是鳖自动逃进瓮里,让人抓吗。
那万夫长看到明志做出这么弱智的举动,不禁仰头哈哈大笑。
明志见兵领没有回答,又再问了一句:“你们到底是不是东不列颠国的饷兵?”
兵领被明志的气势所摄,仿佛听到长官下命令一样,忙点头道:“是,是的。”
明志道:“那就好。”
兵领不解的道:“好,好什么?”
明志道:“你们不必担心了,我不会让他们抢走饷银的。”
兵领的额头上冒出尴尬的汗水,不是以为明志不想活,就是神经有毛病。
万夫长笑的哈不拢嘴,引得旗下士兵也全哈哈大笑。听他道:“勇气可嘉,无知可笑。”
明志昂然道:“有什么可笑的?”
万夫长道:“难道你以为,凭你一个人的力量,可以憾动我五千铁甲军吗?哪里来回哪去吧,看你智商不高,饶你一命。”
明志道:“擒贼先擒王,何必跟铁甲军动手。”说着身子一低,提起一把掉在地上的钢刀,朝着万夫长扔了过去。刀锋旋转,去势甚急。
两排铁甲军拦到万夫长面前,挥起长矛准备把大刀打落,谁料没碰着大刀,反被大刀削断了柄,死死刺入了一命士兵的铠甲里,那士兵掷落在地,马上就死。
明志势出惊人,一下子让所有的人起了警戒之心,万夫长下令道:“给我把他大卸八块。”
黑衣军听令,开始向明志围攻而来,当先一人一矛朝明志刺了过来。
明志反手抓矛,用力一拉,把人从马上抓了下来。当其他数矛刺来的时候,他已经跃到了马上,一矛挑刺,将一个人的头盔挑飞,矛尖一带,在他的脖子上留下了一条红项链。
那士兵惨叫着用双手捂着脖子,依旧无法控制不断溢出的鲜血,倒落马下,顿时便被踏成肉酱。
其他士兵见了,不由的有些畏惧,不过仗着人多,没想过会输。
长矛几乎都对准了明志一个人的身体刺去,四面八方的长矛,简直让人防不胜防,明志脚下的战马早被刺的满身是洞,只差流完血倒下了。正规军人和战马都是训练有速,马在死前是不会倒下的。
明志知道要打倒五千铁甲军不是不可能,不过一定会累的精疲力尽,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干掉那个万夫长,所以把目光看准了他,招招都攻向他。
万夫长看明白了明志的用意,身体不断往后前,他身前的铁甲军越挤越多,拼命保护着。
一把长矛刺来,明志左手一兜,右手一抄拦了过来,反过去一刺,刺倒一大片,在黑衣军的眼中,他的全身就仿佛罩着战神的光芒,面对他只有死路一条,一开始还很奋勇,到后来几乎没有招架的余地。
明志渐渐的逼近万夫长,势如破竹无人能挡。
万夫长心怯不已,可不能为了区区饷银,把命都给丢了,匆匆丢下一句话:“撤。”反腿便跑。
走一卒都能牵动军心,何况万夫长。他都跑了,哪个傻瓜士兵还会留下拼命,当然是一齐都逃了。
明志用意不是杀人,所以也没有必要去追,从马上跳了下来,把长矛扔在地上,走到兵领面前,道:“你没事吧?”
兵领整个人都愣住,都不敢相信,世界上竟然有一个人打退五千正规铁甲军的,听到明志的叫喊,才恍然回神,连忙道:“没,没事。”其他人也都呆呆的看着明志,现在敌我未分,只能用害怕两个字来形容。
明志道:“不必担心,其实我们也是东不列颠的子民,只是暴打不平而已。”
一听说是同一国的人,兵领马上来了热情:“真的,你真的是东不列颠国人?”
明志点了点头。
兵领高兴的道:“怪不得你冒死替我们解围了,简直太感谢你了,若是没有你,我们早就死了。”
明志道:“不必客气,举手之劳而已。”
兵领道:“敢问英雄贵姓大名,英雄如此神勇,我一定会跟长官推荐,我国有如此神勇之士,若不招安简直太浪费了。”
明志报拳道:“好说,在下明志。”
兵领道:“我叫阿密私服,叫我阿密就行。”
明志道:“阿密哥。”
得得得的三骑慢慢的靠近,弄琪儿鼓掌道:“好戏真精彩,志哥,你又在大展神威了。”
阿密私服看着他们三人,道:“他们是你的朋友吗?”
明志道:“正是。”开始跟他们一一介绍。
阿密私服尴尬的笑了笑:“一开始还以为你们也是土匪。”
众人哈哈大笑,聊得开了,也就没有什么隔膜,仿佛真像同一国人一样。
明志道:“我们也正巧回国,就和阿密哥同路吧。”
阿密私服喜不自胜,有了明志在身边,还怕军饷有什么闪失吗?
一路上,众人也算是有个照应,阿密私服为人豁达,和明志相处的很是投机,很快就成为了知己好友。
明志跟他说,虽然身为东不列颠国人,可是从小离国,在异地他乡长大,这一次回国发展,还没有落脚的地方,阿密私服热情好客的请到到家中住下,并且答应为他张罗。明志知道他的家就在皇城附近,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阿密私服的家在皇城偏北的胡同小弄里,虽然屋子显得残旧了一点,不过还算是宽敞,他先把明志等人安置在家中,才押送军饷去报帐。
明志道:“阿密哥,你忙你的去吧,我们自己会招呼自己的。”
阿密私服道:“那好,我也走了,你们随便。”
明志,扎木娃,奥都,弄琪儿四人坐在院外厅中,稍微休息了一下。
弄琪儿道:“也算是无惊无险的到了这里,不知下一步我们该做些什么?”
明志道:“反正现在有时间,我们到外面去走一走,熟悉一下地形。”
扎木娃道:“我赞成,皇城一定很热闹,出去走走吧,不要憋在屋里了。”
明志跟屋里的管家招呼一声,四人出门来了。
这里离皇城有几里路的距离,也算是极偏僻的,不过一进入皇城,那一副气魄就不同了,仿佛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明志四人没有任何人引荐,自然不能进入内宫,刚一接近皇城门,就被拦住,无奈只能在外城逛逛街,见识一下新鲜的事物。
明志担心铠丽,那是日思夜想,一点都没有心情欣赏富饶的皇都,高抬着头,眼睛在人群中直直的张望。忽然听到一个较熟悉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那声音先是叹了一口气,才说道:“日子好无聊,虽然饭来找口,衣来伸手,真是一点乐趣都没有。”
明志感觉,这个声音一定是自己所熟悉的,开始辨别声音是从哪一个人嘴里发出来的,皇城的人流特别的多,几乎比肩继踵,一时间无法分辨。
又听另外一个较粗犷的声音道:“我们人生地不熟的从异国他乡前来,现在衣食无忧,应该很庆幸。”
另有第三个声音道:“就是可怜了公主,嫁给了自己不喜欢的人。”
第一个人声音冒似有气的说着:“越说越气,妹妹好歹嫁的是二王子信王殿下,可偏偏信王殿下这么无能,一点权势都没有,弄得我们也抬不起来作人。”
第二个声音道:“王子殿下,此处人多嘴杂,还是不要说了。”
第一个声音道:“怕什么?如果能闹出点事来,也总好过这样过一天算一天,别人根本就不把信王放在眼中,哪里会鸟我们这几个连带的亲戚。”嘴里满是埋怨之辞。
第三百章一骑憾千军,其势慑人
兵领看着自己的手下只剩一两百人,而且伤残超过半数,根本受不了黑衣轻骑军的一阵**,只觉老虎遇狮子伤了条腿,让野狼捡了个偏宜。
情势一触即发,几百人的生命,几乎就在那万夫长的嘴皮之间,眼见着他慢慢的张开嘴来,白衣军都觉得有死无生了。
远远的看着这边的情景,弄琪儿道:“竟然狗咬狗,全都不是好东西。”却见明志忽然纵马往前驰去,不禁道:“志哥,你干什么?”
明志道:“你们在旁边好好看着。”
声音和马蹄声传了过去,万夫长欲言又止,直直的看着明志的一骑冲上前来,不知为什么,觉得有些好笑,几十名轻骑上前来拦,明志站在马背上,身体一个腾跃,从轻骑的头顶飞过,跃进了被包围的白衣军中,走到了兵领的身边,问了一句:“你们真的是东不列颠国的饷兵?”
兵领看到明志能从黑衣军的包围里,到了这里,不禁愣了愣,更是不解他无原无故进来干什么,乞不是鳖自动逃进瓮里,让人抓吗。
那万夫长看到明志做出这么弱智的举动,不禁仰头哈哈大笑。
明志见兵领没有回答,又再问了一句:“你们到底是不是东不列颠国的饷兵?”
兵领被明志的气势所摄,仿佛听到长官下命令一样,忙点头道:“是,是的。”
明志道:“那就好。”
兵领不解的道:“好,好什么?”
明志道:“你们不必担心了,我不会让他们抢走饷银的。”
兵领的额头上冒出尴尬的汗水,不是以为明志不想活,就是神经有毛病。
万夫长笑的哈不拢嘴,引得旗下士兵也全哈哈大笑。听他道:“勇气可嘉,无知可笑。”
明志昂然道:“有什么可笑的?”
万夫长道:“难道你以为,凭你一个人的力量,可以憾动我五千铁甲军吗?哪里来回哪去吧,看你智商不高,饶你一命。”
明志道:“擒贼先擒王,何必跟铁甲军动手。”说着身子一低,提起一把掉在地上的钢刀,朝着万夫长扔了过去。刀锋旋转,去势甚急。
两排铁甲军拦到万夫长面前,挥起长矛准备把大刀打落,谁料没碰着大刀,反被大刀削断了柄,死死刺入了一命士兵的铠甲里,那士兵掷落在地,马上就死。
明志势出惊人,一下子让所有的人起了警戒之心,万夫长下令道:“给我把他大卸八块。”
黑衣军听令,开始向明志围攻而来,当先一人一矛朝明志刺了过来。
明志反手抓矛,用力一拉,把人从马上抓了下来。当其他数矛刺来的时候,他已经跃到了马上,一矛挑刺,将一个人的头盔挑飞,矛尖一带,在他的脖子上留下了一条红项链。
那士兵惨叫着用双手捂着脖子,依旧无法控制不断溢出的鲜血,倒落马下,顿时便被踏成肉酱。
其他士兵见了,不由的有些畏惧,不过仗着人多,没想过会输。
长矛几乎都对准了明志一个人的身体刺去,四面八方的长矛,简直让人防不胜防,明志脚下的战马早被刺的满身是洞,只差流完血倒下了。正规军人和战马都是训练有速,马在死前是不会倒下的。
明志知道要打倒五千铁甲军不是不可能,不过一定会累的精疲力尽,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干掉那个万夫长,所以把目光看准了他,招招都攻向他。
万夫长看明白了明志的用意,身体不断往后前,他身前的铁甲军越挤越多,拼命保护着。
一把长矛刺来,明志左手一兜,右手一抄拦了过来,反过去一刺,刺倒一大片,在黑衣军的眼中,他的全身就仿佛罩着战神的光芒,面对他只有死路一条,一开始还很奋勇,到后来几乎没有招架的余地。
明志渐渐的逼近万夫长,势如破竹无人能挡。
万夫长心怯不已,可不能为了区区饷银,把命都给丢了,匆匆丢下一句话:“撤。”反腿便跑。
走一卒都能牵动军心,何况万夫长。他都跑了,哪个傻瓜士兵还会留下拼命,当然是一齐都逃了。
明志用意不是杀人,所以也没有必要去追,从马上跳了下来,把长矛扔在地上,走到兵领面前,道:“你没事吧?”
兵领整个人都愣住,都不敢相信,世界上竟然有一个人打退五千正规铁甲军的,听到明志的叫喊,才恍然回神,连忙道:“没,没事。”其他人也都呆呆的看着明志,现在敌我未分,只能用害怕两个字来形容。
明志道:“不必担心,其实我们也是东不列颠的子民,只是暴打不平而已。”
一听说是同一国的人,兵领马上来了热情:“真的,你真的是东不列颠国人?”
明志点了点头。
兵领高兴的道:“怪不得你冒死替我们解围了,简直太感谢你了,若是没有你,我们早就死了。”
明志道:“不必客气,举手之劳而已。”
兵领道:“敢问英雄贵姓大名,英雄如此神勇,我一定会跟长官推荐,我国有如此神勇之士,若不招安简直太浪费了。”
明志报拳道:“好说,在下明志。”
兵领道:“我叫阿密私服,叫我阿密就行。”
明志道:“阿密哥。”
得得得的三骑慢慢的靠近,弄琪儿鼓掌道:“好戏真精彩,志哥,你又在大展神威了。”
阿密私服看着他们三人,道:“他们是你的朋友吗?”
明志道:“正是。”开始跟他们一一介绍。
阿密私服尴尬的笑了笑:“一开始还以为你们也是土匪。”
众人哈哈大笑,聊得开了,也就没有什么隔膜,仿佛真像同一国人一样。
明志道:“我们也正巧回国,就和阿密哥同路吧。”
阿密私服喜不自胜,有了明志在身边,还怕军饷有什么闪失吗?
一路上,众人也算是有个照应,阿密私服为人豁达,和明志相处的很是投机,很快就成为了知己好友。
明志跟他说,虽然身为东不列颠国人,可是从小离国,在异地他乡长大,这一次回国发展,还没有落脚的地方,阿密私服热情好客的请到到家中住下,并且答应为他张罗。明志知道他的家就在皇城附近,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阿密私服的家在皇城偏北的胡同小弄里,虽然屋子显得残旧了一点,不过还算是宽敞,他先把明志等人安置在家中,才押送军饷去报帐。
明志道:“阿密哥,你忙你的去吧,我们自己会招呼自己的。”
阿密私服道:“那好,我也走了,你们随便。”
明志,扎木娃,奥都,弄琪儿四人坐在院外厅中,稍微休息了一下。
弄琪儿道:“也算是无惊无险的到了这里,不知下一步我们该做些什么?”
明志道:“反正现在有时间,我们到外面去走一走,熟悉一下地形。”
扎木娃道:“我赞成,皇城一定很热闹,出去走走吧,不要憋在屋里了。”
明志跟屋里的管家招呼一声,四人出门来了。
这里离皇城有几里路的距离,也算是极偏僻的,不过一进入皇城,那一副气魄就不同了,仿佛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明志四人没有任何人引荐,自然不能进入内宫,刚一接近皇城门,就被拦住,无奈只能在外城逛逛街,见识一下新鲜的事物。
明志担心铠丽,那是日思夜想,一点都没有心情欣赏富饶的皇都,高抬着头,眼睛在人群中直直的张望。忽然听到一个较熟悉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那声音先是叹了一口气,才说道:“日子好无聊,虽然饭来找口,衣来伸手,真是一点乐趣都没有。”
明志感觉,这个声音一定是自己所熟悉的,开始辨别声音是从哪一个人嘴里发出来的,皇城的人流特别的多,几乎比肩继踵,一时间无法分辨。
又听另外一个较粗犷的声音道:“我们人生地不熟的从异国他乡前来,现在衣食无忧,应该很庆幸。”
另有第三个声音道:“就是可怜了公主,嫁给了自己不喜欢的人。”
第一个人声音冒似有气的说着:“越说越气,妹妹好歹嫁的是二王子信王殿下,可偏偏信王殿下这么无能,一点权势都没有,弄得我们也抬不起来作人。”
第二个声音道:“王子殿下,此处人多嘴杂,还是不要说了。”
第一个声音道:“怕什么?如果能闹出点事来,也总好过这样过一天算一天,别人根本就不把信王放在眼中,哪里会鸟我们这几个连带的亲戚。”嘴里满是埋怨之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