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此为正人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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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钟后,李轩很无奈的走到了台阶前,江含韵则在一旁斜睨着他:“你心虚什么?只是让你去试试。有这么多前辈,败下阵来也没人笑你。”
“校尉大人说得对。”马成功一本正经的将双手环抱在胸前,在努力掩盖自己公报私仇的本意:“谦之你做了那么多没脸没皮的事,还怕这小畜生揭短?这叫以毒攻毒!”
他的逻辑是对于一个本就私德败坏,不在乎脸面的人来说,听天獒的隐私攻击自然不值一哂。
李轩的唇角抽了抽,接下来却还是硬着头皮,站上了第一层台阶。
他已经想好了,只要这头‘听天獒’一说起他是穿越客这回事,自己就马上退下来。
看这头灵兽的性格,也不像是很过份的,应该不会不依不饶,揪着他不放。
站定之后,李轩就紧闭着眼睛,等待着听天獒的审判。
可出乎他意料的是,接下来足足十个呼吸,都没有听到听天獒说话。李轩将右眼张开,往前方窥望,却见那只‘听天獒’正一言不发,眼神复杂的看着自己。
又等了二十个呼吸,‘听天獒’还是没有说话,李轩稍作凝思,就试探着问:“獒兄,你不肯说话,那我就当这一级是过关了?就这么说定了,你不能反悔啊!”
然后他就壮着胆子,踏上了第二级。
听天獒依旧在注视着他,没有任何额外的反应。
这个时候不单是李轩,下方的众人也是一脸的迷惑。
都在想这是怎么回事?没道理这听天獒会对李轩区别对待,这个闻名南京城的浪荡子,也不可能没有一点黑料。
马成功挂在脸上的笑容,也在渐渐僵硬。
这与他的设想不一样,他可是在期待着,这个害自己被妻子一顿胖揍的下属,也在大庭广众之下经历一场公开处刑。
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这种社会性死亡的经历,岂能由自己独享?
“獒兄?”李轩又心情忐忑的踏上了第三级,并保持着随时可以跳下去的姿势:“这是你不肯说话,不是我得寸进尺。獒兄,在下是知情识趣的人,您要是看不下去,吱一声就可以,请务必嘴下留情。”
台阶之上的听天獒,就如泥雕木塑,哪怕李轩之后又踏上第四级,也还是对他的行为视而不见。
李轩心中则是一阵发虚,他担心这位是在憋大招,等到他踏上第五级,然后就一招将他秒杀。
也就在这个时候,李轩发现那听天獒的眼神中不但含着错愕,惊讶,竟还有着一丝丝的忌惮与敬畏。
不对!
李轩仔细辨识之后,就意识到这听天獒看的不是他,而是自己身后大约一尺的方位。
当李轩回头,就见那跟随在自己身后的红衣女鬼,也正用她那没有眼瞳的血眼,与听天獒对视着。
李轩感觉就神态与角度而言,这更像是单方面的凌压与俯视。
又一分钟之后,听天獒收敛起了目光,然后摇了摇尾巴,身躯浮空而起:“算我输了,今次之事就到此为止。不过我家老爷有言,你们再敢毁他的香火庙宇,就不是这么轻易就能了结的,你们六道司好自为之。”
马成功一阵呆愣,然后略含不甘的叫嚷:“你就这么走了?连一句都没说他就认输?这不公平,到底是怎么输的,总得给我们一个说法。”
听天獒低下头看了马成功一眼,然后眼含戏谑的说着:“此人乃罕见的正人君子,貌似荒诞不羁,放浪形骸。其实持身以正,秉心以公,行有所止,言有所规。本座遍查他过往阴私,又监听其人心声,只觉无懈可击,故而败退。”
然后它就在语落之际身影幻化,骤然消失在这片天地之间。
马成功有些发懵,然后以无法置信的目光,看向了李轩:“正人君子李谦之?”
他心想不对啊,为什么同样是喝花酒,这家伙怎么就是正人君子了?
此刻不止是马成功,远处的彭富来与张岳,也是面面相觑。都在想那家伙都是正人君子了,那我们说自己守身如玉也不过分吧?
李轩则微红着脸,有些不好意思的挥着手:“惭愧,惭愧!隐藏了这么久,却还是被这位獒兄发现了本质。愧不敢当,愧不敢当!”
他心中喜不自胜,今天白得一场大功不说,还有了进入藏书楼七层的机会,那可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
至于那钱财的奖励,对于他来说,反倒是最不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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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此同时,他也在奇怪听天獒与红衣女鬼对视的那一幕。
李轩心想那听天獒为何会害怕?这一定是有着缘由。
可随后他就压住了心绪,向四面抱了抱拳:“各位兄弟姐妹,小弟今日会在对面的弘鼎酒楼包下二百桌最上等的流水席,各位如果有空了,想要用餐,只管过去报小弟的名号!”
※※※※
等到众人都纷纷散去,李轩就走到朱雀堂大门一侧,找到了犹自恨恨不已,看着听天獒离去方向的江含韵。
“校尉大人,卑职这就算是应过卯了。”
江含韵终于回头,眼神复杂的看着李轩。她似乎也有些不甘,意外于李轩没有经历公开处刑的结果,同时还有些残余的羞怒。
不过在几个呼吸之后,江含韵就恢复正常了:“干劲很足嘛!醒来后的第一天就来当班,今天还额外多练了两轮。”
李轩很意外道:“大人你怎么知道的?”
他在想这女人,该不会是也有派人跟踪他?
“是小雷雷。”
江含韵抖了抖袖,让那只三尾灵狐从袖子里面钻了出来:“它的血脉虽然不如那头听天獒精纯,可好歹也是白泽之后,神兽后裔,我让它盯着你呢。”
李轩却失望不已,亏他刚才还刻意把身体往旁让了让,试图将身后的红衣女鬼暴露在江含韵的视野中。
可无论是江含韵,还是她的灵兽,至今都对女鬼的存在一无所觉。
他想这所谓的白泽血脉,估计水得很。真正的白泽,可是通万物之情,晓天下万物状貌,能透过去,晓未来,神通还在谛听之上。
瞧这灵狐,连说话都不会。
然后李轩就见对面的三尾灵狐冲他呲了呲牙,这小东西看不到红衣女鬼,却看出了李轩对它的鄙薄之意。
“我原本是想给你放两天假的,可小雷雷说你伤势尽复,已经没有大碍。恰好,我现在手下也缺人。”
不知那三尾灵狐对主人说了什么,江含韵手按着腰刀,看着李轩:“我等你半盏茶,去把你该带的东西都带齐,我们得去一趟南城郊外。”
“南城郊外,是有案子?那边也不是我们的辖区吧?”
李轩其实不太情愿,他来六道司的目的,一是为身后的红衣女鬼,二是为了解追捕那两名道人的进度,可不是为了当班查案。
“不都说了缺人?”江含韵瞪了他一眼:“不是什么大案,有人在郊外将军山的附近被野狼咬死,因现场有妖气残留,所以江宁县传来符书,让我们派人去过一眼。”
李轩无奈,只能匆匆跑入不远处的弘鼎酒楼,放下一些定金之后,又赶回朱雀堂衙门里面收拾家当。
好在六道司的制式装备,李轩都已经穿戴在身。而一个见习灵仵需要的所有工具,也都集中在一个铁质的手提箱内——事实上,这手提箱自发放到李轩的手中之后,就从来没有被打开过。
李轩原身与他父亲诚意伯原本的打算,也只是以灵仵做跳板进入六道司,然后当个不需要动脑筋的‘力士’,没打算在这验尸的行当上长久混下去。
两人这次没有骑马,而是各自从朱雀堂外面的马厩里面,牵出了一匹比犀牛还要健壮的大蜥蜴,然后奔腾如雷的策骑而去。
按照前身的记忆,那些所谓的龙驹,其实就只有那么一点点龙族血脉。而这些造型与‘蜥蜴’相仿的兽类,却是真正的龙种,名为‘地行龙’,最初是‘蟠龙’与‘龙鳄’杂交而成。
李轩的驾驶体验非常不错,地行龙的速度不但极快,巅峰时可以达到时速一百六十码以上,还非常的平稳。
仅仅一刻多一点,他们就已抵达离朱雀堂好几十公里的将军山。
案发地点在将军山北麓的一片草丛当中,现场除了江宁县几个衙役之外,负责此案的,竟然是江宁县典史。
典史是县令的佐杂官,负责掌管缉捕、监狱诸事,而江宁县的典史姓刘。
“吾等参见校尉大人!”
刘典史在行礼之后,就领着他们往尸体方向走:“我们的仵作已经验过了,死者四十二岁,身份是南京城中的富商,家财万贯。死亡时间在两个时辰到三个时辰左右,死因是遭遇狼群,被群狼咬死。”
江含韵很奇怪:“家财万贯的富商,来这种地方做什么?两到三个时辰,那应是昨天半夜?”
“我查问过住在附近的山民,他们指认死者是一位药材商人,名叫石老根,这次入山是为与他们商谈药材生意。”
刘典史一五一十的答着:“不远处有一座山神庙,我们在那边发现火堆,还有他的行李,值得一提的是行李中的碎银没有丢失。猜测此人应该是误了时辰,所以在小庙中落脚过夜,却不幸遭遇狼群。”
“他难道就没有带随从与武师?”江含韵说到这里的时候语声一顿,只因她与李轩二人,已经看见了尸体。
三分钟后,李轩很无奈的走到了台阶前,江含韵则在一旁斜睨着他:“你心虚什么?只是让你去试试。有这么多前辈,败下阵来也没人笑你。”
“校尉大人说得对。”马成功一本正经的将双手环抱在胸前,在努力掩盖自己公报私仇的本意:“谦之你做了那么多没脸没皮的事,还怕这小畜生揭短?这叫以毒攻毒!”
他的逻辑是对于一个本就私德败坏,不在乎脸面的人来说,听天獒的隐私攻击自然不值一哂。
李轩的唇角抽了抽,接下来却还是硬着头皮,站上了第一层台阶。
他已经想好了,只要这头‘听天獒’一说起他是穿越客这回事,自己就马上退下来。
看这头灵兽的性格,也不像是很过份的,应该不会不依不饶,揪着他不放。
站定之后,李轩就紧闭着眼睛,等待着听天獒的审判。
可出乎他意料的是,接下来足足十个呼吸,都没有听到听天獒说话。李轩将右眼张开,往前方窥望,却见那只‘听天獒’正一言不发,眼神复杂的看着自己。
又等了二十个呼吸,‘听天獒’还是没有说话,李轩稍作凝思,就试探着问:“獒兄,你不肯说话,那我就当这一级是过关了?就这么说定了,你不能反悔啊!”
然后他就壮着胆子,踏上了第二级。
听天獒依旧在注视着他,没有任何额外的反应。
这个时候不单是李轩,下方的众人也是一脸的迷惑。
都在想这是怎么回事?没道理这听天獒会对李轩区别对待,这个闻名南京城的浪荡子,也不可能没有一点黑料。
马成功挂在脸上的笑容,也在渐渐僵硬。
这与他的设想不一样,他可是在期待着,这个害自己被妻子一顿胖揍的下属,也在大庭广众之下经历一场公开处刑。
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这种社会性死亡的经历,岂能由自己独享?
“獒兄?”李轩又心情忐忑的踏上了第三级,并保持着随时可以跳下去的姿势:“这是你不肯说话,不是我得寸进尺。獒兄,在下是知情识趣的人,您要是看不下去,吱一声就可以,请务必嘴下留情。”
台阶之上的听天獒,就如泥雕木塑,哪怕李轩之后又踏上第四级,也还是对他的行为视而不见。
李轩心中则是一阵发虚,他担心这位是在憋大招,等到他踏上第五级,然后就一招将他秒杀。
也就在这个时候,李轩发现那听天獒的眼神中不但含着错愕,惊讶,竟还有着一丝丝的忌惮与敬畏。
不对!
李轩仔细辨识之后,就意识到这听天獒看的不是他,而是自己身后大约一尺的方位。
当李轩回头,就见那跟随在自己身后的红衣女鬼,也正用她那没有眼瞳的血眼,与听天獒对视着。
李轩感觉就神态与角度而言,这更像是单方面的凌压与俯视。
又一分钟之后,听天獒收敛起了目光,然后摇了摇尾巴,身躯浮空而起:“算我输了,今次之事就到此为止。不过我家老爷有言,你们再敢毁他的香火庙宇,就不是这么轻易就能了结的,你们六道司好自为之。”
马成功一阵呆愣,然后略含不甘的叫嚷:“你就这么走了?连一句都没说他就认输?这不公平,到底是怎么输的,总得给我们一个说法。”
听天獒低下头看了马成功一眼,然后眼含戏谑的说着:“此人乃罕见的正人君子,貌似荒诞不羁,放浪形骸。其实持身以正,秉心以公,行有所止,言有所规。本座遍查他过往阴私,又监听其人心声,只觉无懈可击,故而败退。”
然后它就在语落之际身影幻化,骤然消失在这片天地之间。
马成功有些发懵,然后以无法置信的目光,看向了李轩:“正人君子李谦之?”
他心想不对啊,为什么同样是喝花酒,这家伙怎么就是正人君子了?
此刻不止是马成功,远处的彭富来与张岳,也是面面相觑。都在想那家伙都是正人君子了,那我们说自己守身如玉也不过分吧?
李轩则微红着脸,有些不好意思的挥着手:“惭愧,惭愧!隐藏了这么久,却还是被这位獒兄发现了本质。愧不敢当,愧不敢当!”
他心中喜不自胜,今天白得一场大功不说,还有了进入藏书楼七层的机会,那可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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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轩心想那听天獒为何会害怕?这一定是有着缘由。
可随后他就压住了心绪,向四面抱了抱拳:“各位兄弟姐妹,小弟今日会在对面的弘鼎酒楼包下二百桌最上等的流水席,各位如果有空了,想要用餐,只管过去报小弟的名号!”
※※※※
等到众人都纷纷散去,李轩就走到朱雀堂大门一侧,找到了犹自恨恨不已,看着听天獒离去方向的江含韵。
“校尉大人,卑职这就算是应过卯了。”
江含韵终于回头,眼神复杂的看着李轩。她似乎也有些不甘,意外于李轩没有经历公开处刑的结果,同时还有些残余的羞怒。
不过在几个呼吸之后,江含韵就恢复正常了:“干劲很足嘛!醒来后的第一天就来当班,今天还额外多练了两轮。”
李轩很意外道:“大人你怎么知道的?”
他在想这女人,该不会是也有派人跟踪他?
“是小雷雷。”
江含韵抖了抖袖,让那只三尾灵狐从袖子里面钻了出来:“它的血脉虽然不如那头听天獒精纯,可好歹也是白泽之后,神兽后裔,我让它盯着你呢。”
李轩却失望不已,亏他刚才还刻意把身体往旁让了让,试图将身后的红衣女鬼暴露在江含韵的视野中。
可无论是江含韵,还是她的灵兽,至今都对女鬼的存在一无所觉。
他想这所谓的白泽血脉,估计水得很。真正的白泽,可是通万物之情,晓天下万物状貌,能透过去,晓未来,神通还在谛听之上。
瞧这灵狐,连说话都不会。
然后李轩就见对面的三尾灵狐冲他呲了呲牙,这小东西看不到红衣女鬼,却看出了李轩对它的鄙薄之意。
“我原本是想给你放两天假的,可小雷雷说你伤势尽复,已经没有大碍。恰好,我现在手下也缺人。”
不知那三尾灵狐对主人说了什么,江含韵手按着腰刀,看着李轩:“我等你半盏茶,去把你该带的东西都带齐,我们得去一趟南城郊外。”
“南城郊外,是有案子?那边也不是我们的辖区吧?”
李轩其实不太情愿,他来六道司的目的,一是为身后的红衣女鬼,二是为了解追捕那两名道人的进度,可不是为了当班查案。
“不都说了缺人?”江含韵瞪了他一眼:“不是什么大案,有人在郊外将军山的附近被野狼咬死,因现场有妖气残留,所以江宁县传来符书,让我们派人去过一眼。”
李轩无奈,只能匆匆跑入不远处的弘鼎酒楼,放下一些定金之后,又赶回朱雀堂衙门里面收拾家当。
好在六道司的制式装备,李轩都已经穿戴在身。而一个见习灵仵需要的所有工具,也都集中在一个铁质的手提箱内——事实上,这手提箱自发放到李轩的手中之后,就从来没有被打开过。
李轩原身与他父亲诚意伯原本的打算,也只是以灵仵做跳板进入六道司,然后当个不需要动脑筋的‘力士’,没打算在这验尸的行当上长久混下去。
两人这次没有骑马,而是各自从朱雀堂外面的马厩里面,牵出了一匹比犀牛还要健壮的大蜥蜴,然后奔腾如雷的策骑而去。
按照前身的记忆,那些所谓的龙驹,其实就只有那么一点点龙族血脉。而这些造型与‘蜥蜴’相仿的兽类,却是真正的龙种,名为‘地行龙’,最初是‘蟠龙’与‘龙鳄’杂交而成。
李轩的驾驶体验非常不错,地行龙的速度不但极快,巅峰时可以达到时速一百六十码以上,还非常的平稳。
仅仅一刻多一点,他们就已抵达离朱雀堂好几十公里的将军山。
案发地点在将军山北麓的一片草丛当中,现场除了江宁县几个衙役之外,负责此案的,竟然是江宁县典史。
典史是县令的佐杂官,负责掌管缉捕、监狱诸事,而江宁县的典史姓刘。
“吾等参见校尉大人!”
刘典史在行礼之后,就领着他们往尸体方向走:“我们的仵作已经验过了,死者四十二岁,身份是南京城中的富商,家财万贯。死亡时间在两个时辰到三个时辰左右,死因是遭遇狼群,被群狼咬死。”
江含韵很奇怪:“家财万贯的富商,来这种地方做什么?两到三个时辰,那应是昨天半夜?”
“我查问过住在附近的山民,他们指认死者是一位药材商人,名叫石老根,这次入山是为与他们商谈药材生意。”
刘典史一五一十的答着:“不远处有一座山神庙,我们在那边发现火堆,还有他的行李,值得一提的是行李中的碎银没有丢失。猜测此人应该是误了时辰,所以在小庙中落脚过夜,却不幸遭遇狼群。”
“他难道就没有带随从与武师?”江含韵说到这里的时候语声一顿,只因她与李轩二人,已经看见了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