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黑武士的财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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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黑武士的财宝
雷刚刚返回黑武士城堡,就听见穆法沙的咆哮声:“我再声明一遍,我不是骨马,我是骨龙,是比你们高贵得多的骨龙!”
透过古堡残破的城墙,雷看到作为骷髅骨马的穆法沙正在旷野上来回奔跑,而他身后是十几个手持刀剑的黑武士。
“太过分了,你们又不是龙骑士,你们没有资格骑我啊!”穆法沙拼命躲闪。
可是穆法沙哪里是这群黑武士的对手,黑武士都是优秀的战士,善于团队合作。很快,穆法沙就被逼到墙角下,无路可走了。
惊慌失措的穆法沙突然感应到雷的灵魂波动,立刻就像找到了一颗救命稻草一般,对着古堡方向大声喊道:“主人,这群下贱的黑武士想要骑您高贵的坐骑呢!”
一道灵魂波动散播开来,雷适时命名黑武士停止追击,解了穆法沙的围。
穆法沙穿过黑武士的包围圈跑到雷的身边放声大哭道:“主人哪,您跑哪里去了啊,要不是因为我还能感觉到我和您之间的灵魂连线,我还以为您死了呢!”
“我去了一次人类世界。”雷破天荒地以一种很和蔼的语气和穆法沙说话:“以后我还会经常去。”
“人类世界?”穆法沙很好奇,遗弃之地的不死生物怎么能直接去到人类的世界呢?
旋即穆法沙明白了:“啊……主人,一定是主人的主人召唤你去喝茶了吧?主人您真得很幸福,可以自由穿梭两个位面。主人,您有没有向主人的主人提起过,在遗弃之地她还有一个仆人的仆人穆法沙渴望和他见面呢。”
“等我把那边的事情处理好了,我会召唤你过去的。”雷的想法很简单,如果自己真的能够在人类世界生活,怎么也应该带上几个不死生物同类去作伴。
“啊!主人,您真是太伟大,太仁慈了。”穆法沙高兴的一蹦老高,他已经几千年没有去过人类世界了。
穆法沙匍匐在雷面前,一条骷髅马尾谄媚的摇来摇去:“主人,您想骑我吗?我按照您的吩咐,已经刻苦训练了好几个小时了,我已经成为跑得最快,跳的最高的骷髅骨马了。”
正是因为穆法沙跑得最快,跳的最高,才引起了几个黑武士的兴趣,想要抓住穆法沙骑一骑。
魔龙的灵魂之心果然不同凡响,和马的骨头相结合之后,几乎要变成一匹飞马了。
“继续训练,需要的时候我会骑的。”雷摆了摆手,命令穆法沙继续去训练。
因为拥有了拉法兰的记忆,雷对魔法的知识已经远远超越了卡米拉,雷知道,魔宠的召唤是有时间限制的。
以卡米拉原来的魔力水平,一次顶多召唤两三个小时,时间再长的话,即便是卡米拉不想把雷送回遗弃之地,空间门也会自动打开,强迫雷回来。
这一次召唤之所以维持了四个多小时,完全是因为雷给卡米拉传送的那些灵魂能量很强大,已经超出了卡米拉原来的力量水平。
召唤的时间有限制,召唤间隔也有限制。每一次召唤和上一次召唤之间至少要间隔整整一天,否则的话召唤术就不能释放成功。
除非卡米拉拥有大魔导师的实力,才能让雷在人类世界停留的时间无限延长。
就目前的情况看来,卡米拉即便是不断接受雷的灵魂能量奉献,也不可能在短期内达到大魔导师的层次。
因此,要想永久居住在人类世界,只能靠雷自己努力了。
这一次召唤,雷的收获颇丰,他终于体会到了浑身上下被血肉所覆盖的感觉。
虽然这种感觉不是很舒服,虽然雷认为即便是自己真得长满了血和肉也不可能和真正的人类一样,但是雷已经很满足了。
第一步已经成功迈出去了,那么第二步还困难吗?
距离第二次被召唤,至少还有一天的时间,雷决定利用这一天的时间,把自己重新武装起来。
雷原先的那副黑武士盔甲虽然也被传送回到遗弃之地,但是雷却发现了这套盔甲的一个缺陷。
当初选择盔甲的时候,主要是根据雷的骨骼大小做参照物的,但是如果雷拥有了血肉,身体轮廓会增大一号,这套盔甲就不适合了。
另外,雷从那双加持了加速术的鞋子上得到了极大的启发,原来魔法装备的效应真得很明显。
作为一个骷髅,雷的动作比人类稍显笨拙了一些,但是正是因为这双鞋子,令雷的速度增加了许多,因此才在和那两个人类战士的战斗中出奇制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死了他们。
黑武士城堡内有整整一仓库的武器装备,这都是千万年来一代又一代的黑武士们辛苦积累下来的,再多找一些有用的装备应该不难。
于是雷走进了黑武士城堡的武器库,开始在里面翻找自己需要的东西。
因为有拉法兰的记忆,对于认识各种武器装备的属性和性能很有帮助,雷能够大体上看出这些武器装备的等级和特点。
整整三个多小时,雷把一个偌大的武器库翻了个底朝天,当他终于走出大门的时候,整个人都变了。
盔甲还是一套黑色的盔甲,只不过比原先的大了一号,防御能力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以上。如果今天雷穿的是这样一套盔甲的话,那个人类战士的宝剑根本根本不能击碎他的肩甲。
单手剑改成了双手大剑,长度足有一米五,重达四十五公斤。宝剑的剑柄处安装着一黄一百两块宝石,剑体上镂刻着一付秘银法阵。
这是一把具有三重魔法效应的宝剑,分别是虚弱,恐惧和迷魂。用这样的宝剑袭击敌人,敌人不但会感觉到虚弱无力,而且还会胆战心惊,昏昏欲睡。
只不过雷忽视了一点,这些魔法效应都是针对人类才能发生的,针对不死生物的时候毫无用处。否则的话,这么好的武器,布伦特早就用了。
除了武器和盔甲之外,雷居然还找到了八件具有加速效果的魔法挂件和一件加持了蛮牛之力的魔法腰带。
加速戒指三枚,加速项链两条,加速徽章两个,加速战靴一双,再加上一条力量倍增腰带,力量和速度相结合,雷现在的实力已经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了。
因为尝到了速度的甜头,因此雷寻找的魔法装备都是以增加速度为主的。
这还不算,雷还为穆法沙找到了一付镶嵌着上百颗宝石的金马鞍。
当穆法沙得知这付漂亮的马鞍是给他的礼物之后,他高兴的简直要乐疯了,在雷身边跳来跳去,拍马屁的话潮水一般汹涌而来。
雷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自己明明知道穆法沙的话大多数不切实际,而且毫无用处,可是自己为什么喜欢听呢。每当穆法沙称呼他尊敬的主人,说他仁慈和伟大的时候,雷的心中总会产生一种畅快的感觉。
雷不知道,这种感觉就是虚荣心,是人类特有的情感。
现在的雷,已经越来越像一个人类了。
得到好处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当穆法沙高兴了老半天,并且在雷的示意下俯下身体,让雷把那付华丽的金马鞍安装在他的脊背上之后,他伤心地发现,这原来是为了让雷在他的身上坐起来舒服一些。
穆法沙想抗拒,但是又不敢,因此他有了一种想要痛哭的感觉。
“太过分了,我刚才只不过是做做样子,并没有真心希望你骑我啊!”穆法沙内心一个劲的咒骂雷:“一个丑陋的骷髅,竟然想做一个龙骑士,而且是一个高贵的魔龙骑士。哎……伟大的穆法沙的威名,竟然成就了一个骷髅,真是龙族的悲哀啊!”
穆法沙和雷灵魂相通,因此穆法沙想什么,雷都能知道。
雷翻身上马,同时给了穆法沙一道灵魂冲击波:“再敢啰嗦,我拆了你的骨头!”
“主人,我再也不敢了!”穆法沙撒腿就跑,一边奔跑还一边高声呼喊道:“你们大家快来看哪,我的主人成了龙骑士了,这可是古往今来第一伟大的骷髅骨龙骑士啊!”
雷骑着穆法沙在遗弃之地的荒原上往返奔驰,速度倒是很快,但是样子却十分狼狈。
雷第一次骑马,自然不是一个好骑士,他不能像真正的骑士那样依靠装备和身体控制马匹。好在雷和穆法沙灵魂相通,雷可以直接给穆法沙下达命令。
而马也不是好马,刚刚做了一天战马的穆法沙骨子里还是认同自己是一个骨龙,因此他奔跑起来总是想要向空中跳跃,好几次险些把雷摔下来。
不过这都不是问题,骑术不好可以练习,马匹不好可以训练,雷有的是时间。
一个多小时之后,当雷确信自己可以在狂奔中不至于掉下马来的时候,他开始召集那二百多个黑武士。
有了强大的力量,不去作战,岂不是很浪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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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黑武士的财宝
雷刚刚返回黑武士城堡,就听见穆法沙的咆哮声:“我再声明一遍,我不是骨马,我是骨龙,是比你们高贵得多的骨龙!”
透过古堡残破的城墙,雷看到作为骷髅骨马的穆法沙正在旷野上来回奔跑,而他身后是十几个手持刀剑的黑武士。
“太过分了,你们又不是龙骑士,你们没有资格骑我啊!”穆法沙拼命躲闪。
可是穆法沙哪里是这群黑武士的对手,黑武士都是优秀的战士,善于团队合作。很快,穆法沙就被逼到墙角下,无路可走了。
惊慌失措的穆法沙突然感应到雷的灵魂波动,立刻就像找到了一颗救命稻草一般,对着古堡方向大声喊道:“主人,这群下贱的黑武士想要骑您高贵的坐骑呢!”
一道灵魂波动散播开来,雷适时命名黑武士停止追击,解了穆法沙的围。
穆法沙穿过黑武士的包围圈跑到雷的身边放声大哭道:“主人哪,您跑哪里去了啊,要不是因为我还能感觉到我和您之间的灵魂连线,我还以为您死了呢!”
“我去了一次人类世界。”雷破天荒地以一种很和蔼的语气和穆法沙说话:“以后我还会经常去。”
“人类世界?”穆法沙很好奇,遗弃之地的不死生物怎么能直接去到人类的世界呢?
旋即穆法沙明白了:“啊……主人,一定是主人的主人召唤你去喝茶了吧?主人您真得很幸福,可以自由穿梭两个位面。主人,您有没有向主人的主人提起过,在遗弃之地她还有一个仆人的仆人穆法沙渴望和他见面呢。”
“等我把那边的事情处理好了,我会召唤你过去的。”雷的想法很简单,如果自己真的能够在人类世界生活,怎么也应该带上几个不死生物同类去作伴。
“啊!主人,您真是太伟大,太仁慈了。”穆法沙高兴的一蹦老高,他已经几千年没有去过人类世界了。
穆法沙匍匐在雷面前,一条骷髅马尾谄媚的摇来摇去:“主人,您想骑我吗?我按照您的吩咐,已经刻苦训练了好几个小时了,我已经成为跑得最快,跳的最高的骷髅骨马了。”
正是因为穆法沙跑得最快,跳的最高,才引起了几个黑武士的兴趣,想要抓住穆法沙骑一骑。
魔龙的灵魂之心果然不同凡响,和马的骨头相结合之后,几乎要变成一匹飞马了。
“继续训练,需要的时候我会骑的。”雷摆了摆手,命令穆法沙继续去训练。
因为拥有了拉法兰的记忆,雷对魔法的知识已经远远超越了卡米拉,雷知道,魔宠的召唤是有时间限制的。
以卡米拉原来的魔力水平,一次顶多召唤两三个小时,时间再长的话,即便是卡米拉不想把雷送回遗弃之地,空间门也会自动打开,强迫雷回来。
这一次召唤之所以维持了四个多小时,完全是因为雷给卡米拉传送的那些灵魂能量很强大,已经超出了卡米拉原来的力量水平。
召唤的时间有限制,召唤间隔也有限制。每一次召唤和上一次召唤之间至少要间隔整整一天,否则的话召唤术就不能释放成功。
除非卡米拉拥有大魔导师的实力,才能让雷在人类世界停留的时间无限延长。
就目前的情况看来,卡米拉即便是不断接受雷的灵魂能量奉献,也不可能在短期内达到大魔导师的层次。
因此,要想永久居住在人类世界,只能靠雷自己努力了。
这一次召唤,雷的收获颇丰,他终于体会到了浑身上下被血肉所覆盖的感觉。
虽然这种感觉不是很舒服,虽然雷认为即便是自己真得长满了血和肉也不可能和真正的人类一样,但是雷已经很满足了。
第一步已经成功迈出去了,那么第二步还困难吗?
距离第二次被召唤,至少还有一天的时间,雷决定利用这一天的时间,把自己重新武装起来。
雷原先的那副黑武士盔甲虽然也被传送回到遗弃之地,但是雷却发现了这套盔甲的一个缺陷。
当初选择盔甲的时候,主要是根据雷的骨骼大小做参照物的,但是如果雷拥有了血肉,身体轮廓会增大一号,这套盔甲就不适合了。
另外,雷从那双加持了加速术的鞋子上得到了极大的启发,原来魔法装备的效应真得很明显。
作为一个骷髅,雷的动作比人类稍显笨拙了一些,但是正是因为这双鞋子,令雷的速度增加了许多,因此才在和那两个人类战士的战斗中出奇制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死了他们。
黑武士城堡内有整整一仓库的武器装备,这都是千万年来一代又一代的黑武士们辛苦积累下来的,再多找一些有用的装备应该不难。
于是雷走进了黑武士城堡的武器库,开始在里面翻找自己需要的东西。
因为有拉法兰的记忆,对于认识各种武器装备的属性和性能很有帮助,雷能够大体上看出这些武器装备的等级和特点。
整整三个多小时,雷把一个偌大的武器库翻了个底朝天,当他终于走出大门的时候,整个人都变了。
盔甲还是一套黑色的盔甲,只不过比原先的大了一号,防御能力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以上。如果今天雷穿的是这样一套盔甲的话,那个人类战士的宝剑根本根本不能击碎他的肩甲。
单手剑改成了双手大剑,长度足有一米五,重达四十五公斤。宝剑的剑柄处安装着一黄一百两块宝石,剑体上镂刻着一付秘银法阵。
这是一把具有三重魔法效应的宝剑,分别是虚弱,恐惧和迷魂。用这样的宝剑袭击敌人,敌人不但会感觉到虚弱无力,而且还会胆战心惊,昏昏欲睡。
只不过雷忽视了一点,这些魔法效应都是针对人类才能发生的,针对不死生物的时候毫无用处。否则的话,这么好的武器,布伦特早就用了。
除了武器和盔甲之外,雷居然还找到了八件具有加速效果的魔法挂件和一件加持了蛮牛之力的魔法腰带。
加速戒指三枚,加速项链两条,加速徽章两个,加速战靴一双,再加上一条力量倍增腰带,力量和速度相结合,雷现在的实力已经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了。
因为尝到了速度的甜头,因此雷寻找的魔法装备都是以增加速度为主的。
这还不算,雷还为穆法沙找到了一付镶嵌着上百颗宝石的金马鞍。
当穆法沙得知这付漂亮的马鞍是给他的礼物之后,他高兴的简直要乐疯了,在雷身边跳来跳去,拍马屁的话潮水一般汹涌而来。
雷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自己明明知道穆法沙的话大多数不切实际,而且毫无用处,可是自己为什么喜欢听呢。每当穆法沙称呼他尊敬的主人,说他仁慈和伟大的时候,雷的心中总会产生一种畅快的感觉。
雷不知道,这种感觉就是虚荣心,是人类特有的情感。
现在的雷,已经越来越像一个人类了。
得到好处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当穆法沙高兴了老半天,并且在雷的示意下俯下身体,让雷把那付华丽的金马鞍安装在他的脊背上之后,他伤心地发现,这原来是为了让雷在他的身上坐起来舒服一些。
穆法沙想抗拒,但是又不敢,因此他有了一种想要痛哭的感觉。
“太过分了,我刚才只不过是做做样子,并没有真心希望你骑我啊!”穆法沙内心一个劲的咒骂雷:“一个丑陋的骷髅,竟然想做一个龙骑士,而且是一个高贵的魔龙骑士。哎……伟大的穆法沙的威名,竟然成就了一个骷髅,真是龙族的悲哀啊!”
穆法沙和雷灵魂相通,因此穆法沙想什么,雷都能知道。
雷翻身上马,同时给了穆法沙一道灵魂冲击波:“再敢啰嗦,我拆了你的骨头!”
“主人,我再也不敢了!”穆法沙撒腿就跑,一边奔跑还一边高声呼喊道:“你们大家快来看哪,我的主人成了龙骑士了,这可是古往今来第一伟大的骷髅骨龙骑士啊!”
雷骑着穆法沙在遗弃之地的荒原上往返奔驰,速度倒是很快,但是样子却十分狼狈。
雷第一次骑马,自然不是一个好骑士,他不能像真正的骑士那样依靠装备和身体控制马匹。好在雷和穆法沙灵魂相通,雷可以直接给穆法沙下达命令。
而马也不是好马,刚刚做了一天战马的穆法沙骨子里还是认同自己是一个骨龙,因此他奔跑起来总是想要向空中跳跃,好几次险些把雷摔下来。
不过这都不是问题,骑术不好可以练习,马匹不好可以训练,雷有的是时间。
一个多小时之后,当雷确信自己可以在狂奔中不至于掉下马来的时候,他开始召集那二百多个黑武士。
有了强大的力量,不去作战,岂不是很浪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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