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好漂亮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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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飞霜蹙眉,见年君姚看过来,又露出微笑。
楚若雪却很满意,这两大废材就应该凑一对,别来祸害她的莺歌。
年君姚轻笑,“君子一诺,驷马难追,我信你。”
“谢大哥!”雁回改了口,直起了身。
年锦书,“……”
接下来就是交换庚帖,拟定婚书。
年君姚说,“阿锦,宛平城春光明媚,你带雁回去城中逛一逛,我们大人还有些许事要聊。”
“是!”
年锦书和雁回起身离开大厅。
一出门年锦书就看到了院内几名不夜都的子弟和宛平城几名子弟交谈甚欢,见到她出来,不夜都那几名子弟行礼,“少夫人好!”
年锦书轻笑,“你们好。”
她瞄了一眼聘礼,门下弟子并未夸大,的确是……好隆重的一份聘礼,他竟然还抓了两只活雁来,这也太用心了吧。
议亲时活雁是最吉祥,大雁一生只有一个伴侣,若一只不幸死亡,另外一只要么孤独一生,要么殉情。
象征着对爱情的忠贞,大雁作为聘礼中最重要的一环,象征了新婚夫妻感情会像大雁一样忠诚。
可西洲大陆大雁极少,宛平城更是罕见,所以多用麋鹿来取代大雁,已经很少能找到活雁当聘礼,可见不夜都多用心。
“少夫人,你看着大雁,精不精神,我们连夜从不夜都带过来的。”一名活泼的弟子说,“少主为了抓这两只大雁,可……”
雁回咳嗽,脸色不愉,那人察觉到自己说错话,慌忙躲到无痕身后去。
年锦书惊讶地看着雁回,“你去抓的?”
“我娘坚持的。”
年锦书真诚郑重致谢,“辛苦各位师兄弟。”
不夜都竟然没有女弟子,可真奇怪呢,清一色的少年,年龄都不大,众人慌忙摇手,年锦书对宛平城的师兄弟说,“你们好好招呼他们,我带雁回溜街去。”
众人应好,年锦书看了一眼那七彩灯,心里怪异感更重了。
不夜都也太隆重了吧。
一出门,她就忍不住了,“不夜都的聘礼为什么这么重?连七彩灯都拿来当聘礼,你……不心疼?”
“我娘的意思。”
年锦书又问,“那这么多聘礼,不夜都还有钱吗?全拿来当聘礼了吗?”
雁回脚步一顿,深深凝视着她,“我缺钱吗?”
“不缺吗?”年锦书困惑,楚飞霜疯癫了好些年,招惹是非,毁损各大仙门不少财物,听闻不夜都散尽家产还债,特别穷。
“你有几年不曾去过不夜都?”
年锦书一怔,自从和雁回交恶,她已有十年不曾去过不夜都。
儿时记忆中的不夜都,是很美,很美的地方。
雁回往前走,年锦书跟上去,目光却落在他今日的装扮上,这一身黑金颜色很适合他,可雁回酷爱红色,她也很少见雁回如此穿戴。
这样的颜色更衬得他眼尾的泪痣鲜艳欲滴。
更招人。
她一直端详着他,从发饰到衣服暗纹,到腰线。
好腰!
真细。
一直盯着人家腰线看有点色,她移开了目光,又落在他白皙的手上,年锦书倏然一怔,雁回的手指又细又直,尊贵有力,生得均匀好看。
似曾相识!
好漂亮的一双手。
南归的手……也这么好看。
“为何一直盯着我?”雁回问。
楚飞霜蹙眉,见年君姚看过来,又露出微笑。
楚若雪却很满意,这两大废材就应该凑一对,别来祸害她的莺歌。
年君姚轻笑,“君子一诺,驷马难追,我信你。”
“谢大哥!”雁回改了口,直起了身。
年锦书,“……”
接下来就是交换庚帖,拟定婚书。
年君姚说,“阿锦,宛平城春光明媚,你带雁回去城中逛一逛,我们大人还有些许事要聊。”
“是!”
年锦书和雁回起身离开大厅。
一出门年锦书就看到了院内几名不夜都的子弟和宛平城几名子弟交谈甚欢,见到她出来,不夜都那几名子弟行礼,“少夫人好!”
年锦书轻笑,“你们好。”
她瞄了一眼聘礼,门下弟子并未夸大,的确是……好隆重的一份聘礼,他竟然还抓了两只活雁来,这也太用心了吧。
议亲时活雁是最吉祥,大雁一生只有一个伴侣,若一只不幸死亡,另外一只要么孤独一生,要么殉情。
象征着对爱情的忠贞,大雁作为聘礼中最重要的一环,象征了新婚夫妻感情会像大雁一样忠诚。
可西洲大陆大雁极少,宛平城更是罕见,所以多用麋鹿来取代大雁,已经很少能找到活雁当聘礼,可见不夜都多用心。
“少夫人,你看着大雁,精不精神,我们连夜从不夜都带过来的。”一名活泼的弟子说,“少主为了抓这两只大雁,可……”
雁回咳嗽,脸色不愉,那人察觉到自己说错话,慌忙躲到无痕身后去。
年锦书惊讶地看着雁回,“你去抓的?”
“我娘坚持的。”
年锦书真诚郑重致谢,“辛苦各位师兄弟。”
不夜都竟然没有女弟子,可真奇怪呢,清一色的少年,年龄都不大,众人慌忙摇手,年锦书对宛平城的师兄弟说,“你们好好招呼他们,我带雁回溜街去。”
众人应好,年锦书看了一眼那七彩灯,心里怪异感更重了。
不夜都也太隆重了吧。
一出门,她就忍不住了,“不夜都的聘礼为什么这么重?连七彩灯都拿来当聘礼,你……不心疼?”
“我娘的意思。”
年锦书又问,“那这么多聘礼,不夜都还有钱吗?全拿来当聘礼了吗?”
雁回脚步一顿,深深凝视着她,“我缺钱吗?”
“不缺吗?”年锦书困惑,楚飞霜疯癫了好些年,招惹是非,毁损各大仙门不少财物,听闻不夜都散尽家产还债,特别穷。
“你有几年不曾去过不夜都?”
年锦书一怔,自从和雁回交恶,她已有十年不曾去过不夜都。
儿时记忆中的不夜都,是很美,很美的地方。
雁回往前走,年锦书跟上去,目光却落在他今日的装扮上,这一身黑金颜色很适合他,可雁回酷爱红色,她也很少见雁回如此穿戴。
这样的颜色更衬得他眼尾的泪痣鲜艳欲滴。
更招人。
她一直端详着他,从发饰到衣服暗纹,到腰线。
好腰!
真细。
一直盯着人家腰线看有点色,她移开了目光,又落在他白皙的手上,年锦书倏然一怔,雁回的手指又细又直,尊贵有力,生得均匀好看。
似曾相识!
好漂亮的一双手。
南归的手……也这么好看。
“为何一直盯着我?”雁回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