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五章 入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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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这个词曾经很熟悉,但现在很陌生。
我自认只有一个半兄弟,一个是出租车司机鬼哥,另半个则是司空。
鬼哥于我识于贫贱,拜于富贵。至始至终他都不曾改变过对我的态度,没有献媚和自卑,该骂骂,该笑笑,该当着我扣鼻屎便绝对不会装文明掏纸巾擦。直至他一人挡下数十刀让我和苗夕逃生。
而司空与我相识,两人则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可偏偏这样淡如水的交情,挨饿让他对我说出了关于“规矩”的人生道理。
可在这样人命如草的世道,“兄弟”这个词现实吗?太奢侈!
一间被石灰刷过的干净屋子,一张小木桌,一个小木凳,外加木板与石头搭成的简易床,这便是阿彪给我的房间。
非常简陋,但我却觉着很踏实。
我没有把话说死,阿彪自然明白一口吃不成胖子。于是他答应了想走想留随我的条件后,便急匆匆的给我这个独立的空间想要将我彻底“拖下水”。
我很清楚,两人之间还没有什么情谊,只是在他看来我是强者,能给他所在的这个地方带来更多的保护,所以才如此积极。
如果我只是一个废柴,他绝对看都懒得看一眼,甚至喂颗子弹。
蜗居虽小却能给人温暖,自打醒来后,我第一次安稳入睡。
......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但当我出门后,便发现这里的人比我更早,他们已经在一大片深挖的田地里开始了原始的农耕。
等我走到田边向下看去,便看到那深黑色的泥土里已经冒出嫩绿的麦苗。叶片微卷,细白色绒毛上挂着滴滴露水,给这个到处都是荒凉与混乱的世界带来一片生机。
我打小便做农活,自然清楚这是冬小麦,现在入秋有些日子,正是播种的时辰。
而在旁边的田里则满是成熟的玉米,十几个身穿粗布衣的男人将玉米掰下,然后随手扔到远处聚成一堆。而蹲在玉米堆旁边的女人则撕下苞皮,把黄橙橙的果实放入筐里。
但有个人很特殊,他完全赤着上身,然后张开粗壮的胳膊把摘完玉米的杆拢在身前,掰下几片细长的枯叶揉成绳索,把散乱的玉米杆扎成捆,再高高抱起垛放在靠近田埂的道路上。
他干得很卖力,全身都是亮油油的汗水,但他脸上始终保持着开心的笑容,似乎并不觉苦。
没想到他还会干农活......我心里正琢磨着他的出身,他一转身正好看到我,便朝我呼喝一声笑着招手。
而随着他的喊声,其它正在干活的刺月镇居民也向我看来,脸上带着友善的笑容,让我忍不住咧开嘴笑了笑。
我突然想起阿彪说我会喜欢上这里,从眼前来看,恐怕确实如此。
......
早饭是浓浓的玉米粥和萝卜干,我正和阿彪蹲在一起,一人手里抱着一个大海碗唏哩呼噜的吃喝,便看到一个身材纤弱的女人走来,把一件干净的粗布衣披在阿彪身上。
“唔......这是我老婆,翠花!”阿彪嘴里塞着吃食,急忙咕哝着向我介绍。
但他看向这个很普通的女人时,脸上的欢喜怎么也掩饰不住。甚至他直接起身,一手端碗一手用力的搂了搂女人的腰,搞得比他低很多的女人尴尬逃开。
我笑着摇头将空碗放在一边,说声谢谢,告诉这粥很香。
“哎~这就对了!我早就说了嘛,这个地方让人莫名的喜欢。”
他说完一扬脖子将粥喝完,然后拍拍肚皮,从裤子口袋里摸出那包皱皱巴巴的香烟,没抽,只是闻了闻。
“昨天你休息的早,我也没顾上和你说说咱这刺月镇。这里人也就两百口不到,地里种的粮食能拿出一部分交换物资。‘迅达公司’只是我们用来掩盖身份和外界物资交换的必要伪装......但镇子上只有我一个进化人,所以你如果能在这里定居,那是所有人的福气!”
看到他期待的眼神我不禁苦笑道:“一大早就给我灌迷魂汤?我说过,我根本不可能定居。我有太多的事情需要不停的游动才能办成,甚至可能走遍整个华国也说不定。”
“到底是啥事,你说说呗?一个人憋着不难受?”阿彪说完看了看烟盒,有些不舍的抽出来一根递给我。
我摆摆手示意现在不抽,然后嘀咕道:“很复杂,复杂到能写本书。一时半会说不清的......但现在最紧要的一件事就是我在浴血城见到了旧友,却失之交臂。我在任务工会留了口信让对方等待,我这几天要回去看看。”
阿彪一听便开始包揽:“这算什么难事?你不用亲自跑,我安排个机灵开车过去等着就行,要是见了他们,直接拉回来就好,你把需要注意的告诉我便可以。”
我有点意外,笑着反问:“你不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地方么?怎么这么放心就把我朋友带回来?不怕对你不利?”
“我相信自己的感觉,更相信你的为人!”阿彪这一句将我说的哑口无言,他看到我吃瘪的样子,忍不住开怀大笑。
“再说吧,等我想想。”
......
昼短夜长,核爆二十年后的秋天几乎不见太阳,甚至太阳出来也并不如核爆前炽热,让这秋天分外的冷。
从和阿彪最后一次聊天后我便很少出门,开始整天窝在小屋里,摆弄着从铁城霍德华医生那里“买”的各种东西,闲暇时便努力尝试和自己的白莲沟通。
用消过毒的取血针扎破手指,挤出一滴鲜血滴入现成的生物营养剂中。只是几分钟不到,粘稠的血珠已经在圆形的培养皿中完全扩散开,那原本清澈透明的营养剂,也很快变成瑰丽的宝石红。
自己动手做的小箱子里,摆放着六支装有这种液体的试管。滴进营养液的血经过严格计算,实际配比浓度为百分之一。
说实话,我初中毕业,高中都没上完,那点化学课的知识从来没有经过实践,所以现在做起这些倍感吃力,甚至比跑出刺月镇抓几十只巨鼠和手腕粗细的泥鳅都难。
我拿起一支试管仔细观察,看得久了,那透明的红色溶液中仿佛出现了苗夕那张精致美丽的脸。
我一直都有种预感,既然强化针剂和镜像人有关,那么我自己的血便是一个原始的、天然的巨大宝库。
如果自己能搞懂其中的关窍,那自己是否能生出特殊的能力将苗夕能人复活?而不是听那个虚无的人,让我满世界去找一枚从未见过的印章。
正想着这个问题,突然敲门声传来。我手脚麻利的将这些东西收好走去开门,便看到阿彪正裹着一身厚衣服,背着他的步枪和背包,像是要远行。
“去哪儿?”
“你前两天不总是问我废墟的事情么?走吧,我带你去。”
我拍拍脑袋,心想自己只是随口提过一句,那是想要从变异人聚集的废墟中更多的了解这个世界,但没想到他竟然放在心上了。
但那里毕竟有危险,我不希望带一具尸体回来,所以笑着摆手:“要去我自己去,不需要一起。”
“说什么呢?我能让你......”
“没商量的余地。你最多把我送到废墟外围!”
他有些无奈,但最后还是耸耸肩表示同意。
兄弟?这个词曾经很熟悉,但现在很陌生。
我自认只有一个半兄弟,一个是出租车司机鬼哥,另半个则是司空。
鬼哥于我识于贫贱,拜于富贵。至始至终他都不曾改变过对我的态度,没有献媚和自卑,该骂骂,该笑笑,该当着我扣鼻屎便绝对不会装文明掏纸巾擦。直至他一人挡下数十刀让我和苗夕逃生。
而司空与我相识,两人则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可偏偏这样淡如水的交情,挨饿让他对我说出了关于“规矩”的人生道理。
可在这样人命如草的世道,“兄弟”这个词现实吗?太奢侈!
一间被石灰刷过的干净屋子,一张小木桌,一个小木凳,外加木板与石头搭成的简易床,这便是阿彪给我的房间。
非常简陋,但我却觉着很踏实。
我没有把话说死,阿彪自然明白一口吃不成胖子。于是他答应了想走想留随我的条件后,便急匆匆的给我这个独立的空间想要将我彻底“拖下水”。
我很清楚,两人之间还没有什么情谊,只是在他看来我是强者,能给他所在的这个地方带来更多的保护,所以才如此积极。
如果我只是一个废柴,他绝对看都懒得看一眼,甚至喂颗子弹。
蜗居虽小却能给人温暖,自打醒来后,我第一次安稳入睡。
......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但当我出门后,便发现这里的人比我更早,他们已经在一大片深挖的田地里开始了原始的农耕。
等我走到田边向下看去,便看到那深黑色的泥土里已经冒出嫩绿的麦苗。叶片微卷,细白色绒毛上挂着滴滴露水,给这个到处都是荒凉与混乱的世界带来一片生机。
我打小便做农活,自然清楚这是冬小麦,现在入秋有些日子,正是播种的时辰。
而在旁边的田里则满是成熟的玉米,十几个身穿粗布衣的男人将玉米掰下,然后随手扔到远处聚成一堆。而蹲在玉米堆旁边的女人则撕下苞皮,把黄橙橙的果实放入筐里。
但有个人很特殊,他完全赤着上身,然后张开粗壮的胳膊把摘完玉米的杆拢在身前,掰下几片细长的枯叶揉成绳索,把散乱的玉米杆扎成捆,再高高抱起垛放在靠近田埂的道路上。
他干得很卖力,全身都是亮油油的汗水,但他脸上始终保持着开心的笑容,似乎并不觉苦。
没想到他还会干农活......我心里正琢磨着他的出身,他一转身正好看到我,便朝我呼喝一声笑着招手。
而随着他的喊声,其它正在干活的刺月镇居民也向我看来,脸上带着友善的笑容,让我忍不住咧开嘴笑了笑。
我突然想起阿彪说我会喜欢上这里,从眼前来看,恐怕确实如此。
......
早饭是浓浓的玉米粥和萝卜干,我正和阿彪蹲在一起,一人手里抱着一个大海碗唏哩呼噜的吃喝,便看到一个身材纤弱的女人走来,把一件干净的粗布衣披在阿彪身上。
“唔......这是我老婆,翠花!”阿彪嘴里塞着吃食,急忙咕哝着向我介绍。
但他看向这个很普通的女人时,脸上的欢喜怎么也掩饰不住。甚至他直接起身,一手端碗一手用力的搂了搂女人的腰,搞得比他低很多的女人尴尬逃开。
我笑着摇头将空碗放在一边,说声谢谢,告诉这粥很香。
“哎~这就对了!我早就说了嘛,这个地方让人莫名的喜欢。”
他说完一扬脖子将粥喝完,然后拍拍肚皮,从裤子口袋里摸出那包皱皱巴巴的香烟,没抽,只是闻了闻。
“昨天你休息的早,我也没顾上和你说说咱这刺月镇。这里人也就两百口不到,地里种的粮食能拿出一部分交换物资。‘迅达公司’只是我们用来掩盖身份和外界物资交换的必要伪装......但镇子上只有我一个进化人,所以你如果能在这里定居,那是所有人的福气!”
看到他期待的眼神我不禁苦笑道:“一大早就给我灌迷魂汤?我说过,我根本不可能定居。我有太多的事情需要不停的游动才能办成,甚至可能走遍整个华国也说不定。”
“到底是啥事,你说说呗?一个人憋着不难受?”阿彪说完看了看烟盒,有些不舍的抽出来一根递给我。
我摆摆手示意现在不抽,然后嘀咕道:“很复杂,复杂到能写本书。一时半会说不清的......但现在最紧要的一件事就是我在浴血城见到了旧友,却失之交臂。我在任务工会留了口信让对方等待,我这几天要回去看看。”
阿彪一听便开始包揽:“这算什么难事?你不用亲自跑,我安排个机灵开车过去等着就行,要是见了他们,直接拉回来就好,你把需要注意的告诉我便可以。”
我有点意外,笑着反问:“你不是不想让外人知道这个地方么?怎么这么放心就把我朋友带回来?不怕对你不利?”
“我相信自己的感觉,更相信你的为人!”阿彪这一句将我说的哑口无言,他看到我吃瘪的样子,忍不住开怀大笑。
“再说吧,等我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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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短夜长,核爆二十年后的秋天几乎不见太阳,甚至太阳出来也并不如核爆前炽热,让这秋天分外的冷。
从和阿彪最后一次聊天后我便很少出门,开始整天窝在小屋里,摆弄着从铁城霍德华医生那里“买”的各种东西,闲暇时便努力尝试和自己的白莲沟通。
用消过毒的取血针扎破手指,挤出一滴鲜血滴入现成的生物营养剂中。只是几分钟不到,粘稠的血珠已经在圆形的培养皿中完全扩散开,那原本清澈透明的营养剂,也很快变成瑰丽的宝石红。
自己动手做的小箱子里,摆放着六支装有这种液体的试管。滴进营养液的血经过严格计算,实际配比浓度为百分之一。
说实话,我初中毕业,高中都没上完,那点化学课的知识从来没有经过实践,所以现在做起这些倍感吃力,甚至比跑出刺月镇抓几十只巨鼠和手腕粗细的泥鳅都难。
我拿起一支试管仔细观察,看得久了,那透明的红色溶液中仿佛出现了苗夕那张精致美丽的脸。
我一直都有种预感,既然强化针剂和镜像人有关,那么我自己的血便是一个原始的、天然的巨大宝库。
如果自己能搞懂其中的关窍,那自己是否能生出特殊的能力将苗夕能人复活?而不是听那个虚无的人,让我满世界去找一枚从未见过的印章。
正想着这个问题,突然敲门声传来。我手脚麻利的将这些东西收好走去开门,便看到阿彪正裹着一身厚衣服,背着他的步枪和背包,像是要远行。
“去哪儿?”
“你前两天不总是问我废墟的事情么?走吧,我带你去。”
我拍拍脑袋,心想自己只是随口提过一句,那是想要从变异人聚集的废墟中更多的了解这个世界,但没想到他竟然放在心上了。
但那里毕竟有危险,我不希望带一具尸体回来,所以笑着摆手:“要去我自己去,不需要一起。”
“说什么呢?我能让你......”
“没商量的余地。你最多把我送到废墟外围!”
他有些无奈,但最后还是耸耸肩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