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玻璃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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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人年岁大了,不太爱出门。小姑娘们便捡着一些新鲜事,讲给姑祖母听。
圆脸小姑娘丁绮玫,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嘟起小嘴道:“昨天哥哥带我去隐珍阁为姑祖母选礼物,发现一楼最显眼处摆了一套茶具。本来想买回来给姑祖母瞧个新鲜,谁知道人家那是镇店之宝,给再多银子都不卖。”
隐珍阁是衍城最有名的场所,那儿出售的绝非凡品,最不起眼的一件小物品,没个千儿八百的,别想买回来。动辄几万的物件儿,也不罕见。出门做客,如果能拿一件隐珍阁的礼品,都被主家高看一眼,觉得倍儿有面子。
老夫人的娘家,是衍城有名的大户,自然不差钱。尤其是丁绮玫的父兄,管着家族的产业,比其他房手头要宽裕不少。家族中其他小姑娘,都对她羡慕嫉妒恨。
绿衣少女丁绮罗暗暗撇撇嘴,道:“隐珍阁越来越没意思了,一套破茶具,哪怕是镶金嵌宝的,也未必担得起‘镇店之宝’四个字。妹妹不会是夸大其词了吧?”
丁绮玫挑了挑眉,给她一个“孤陋寡闻”的眼神,道:“姑祖母,您见过比水还透明清澈的无色琉璃吗?”
“琉璃?虽然也透明,但一般都是带色的,透明度也没你说的那么好。绮玫妹妹,真有你说的像水一样的琉璃?”浅红衣裙的少女丁绮梦睁大了眼睛,好奇地问道。
丁绮玫一脸得意,刚想开口。不料一直在旁边吃吃喝喝装背景的顾夜,此时却开口了:“无色琉璃?难道是玻璃?!”
“对!顾妹妹昨日也去隐珍阁了?你也是下午去的吧?隐珍阁掌柜的说,那套琉璃茶盏,是从炎国千里迢迢运送过来的,昨儿上午才到呢!妹妹是什么时辰过去的?可惜没遇到你,要不咱昨天就能认识了。”丁绮玫拉着顾夜的手,圆圆面颊上两朵梨涡绽放。
顾夜心中翻起一阵阵波澜。原来这个世界已经有玻璃了啊,那她的一些实验器皿,还有注射器、输液瓶什么的,就不怕损耗后没办法补充了。更让她高兴的是,她那些用具就有过明处的机会了。
“顾妹妹,顾妹妹……”丁绮玫的小手,在她眼前晃了晃,“想什么呢,这么专注?”
“啊?哦……”顾夜回过神来,抬眸看了她一眼,道,“我被师伯勒令在家休养,没去什么隐珍阁。”
“那你怎么知道‘玻璃’的?”小姑娘们充满了好奇,就连君老夫人也朝她看过来。
“呃……我师父曾游历到炎国,见过这样的东西。对,我是从他那儿听说的。”顾夜心中盘算着,待会儿见到师父,一定要跟他串通好了,免得露了马脚。
君老夫人点点头,笑道:“难怪药圣一消失就是二十年,原来去了炎国。想当年,医仙的医术,加上药圣的药,双剑合璧,就是一脚踏进阎王殿,也能把人拉回来。没想到,二十多年过去了,两位老神仙依然宝刀未老,我那外孙可不就成了受益者?”
君府梅园中的“醉翁亭”中,君永伦带着四个儿子,陪医仙药圣喝酒,褚慕桦也在其中。喝着说着,也转到了边关救人的话题。
医仙率先开口:“我说师弟啊!没想到这皮肉也能跟补衣服似的,缝起来。开膛破肚的人,居然还能活蹦乱跳。师兄我可是长见识了!”
药圣给褚慕桦拆线的时候,医仙就在旁侧,还曾经取笑他动作笨拙呢。不过,从伤口的大小和形状中,足以猜想出当时的凶险,以及大夫的技艺高超。
一旁。某个被开膛破肚后依然活蹦乱跳的家伙,摸摸自己胸前的伤口,有些不真实的感觉。二十来天过去了,如果不是胸口留下一道蜈蚣似的疤痕,以褚慕桦目前的状态,根本看不出他二十多天前曾躺在床上等死。
药圣终于在治病救人上压过师兄一头,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虽然,治病救人的是他徒弟,他只不过打打下手而已。徒弟有本事,也是值得骄傲的资本。
“何止皮肉,就连手筋脚筋,只要缝合得好,也能恢复如初。”药圣想起青山村猎户家的那个小子,得意地翘翘胡子,“曾经有个半大小子,脚筋被猎叉刺断大半,我徒儿……咳咳,我带着徒儿给他做了缝合手术,现在已经行走如初。再过些日子,便跟常人无异了。”
褚慕桦一听,马站起身来,对药圣深深地一揖到底,激动地道:“药圣老先生,这缝合之术对战场上的伤兵来说,太重要了!如果您愿意把这项神技传授给我们的军医,无论您提什么要求,在下都会想方设法为您达成。”
很多士兵,以为在战场上伤了脚筋手筋,成了残废,回家后失去了劳动能力,落魄至极;很多兄弟,因为伤口太大,容易挣裂,造成反复伤害,甚至感染而死;还有不少伤兵,死于流血过多……他们没有自己幸运,遇上能输血、缝合伤口的大夫。
“呃……这个……”药圣有些傻眼了,华佗神技是徒儿秘门绝学,一般这样的绝世医技都是不能外传的,结巴了半天,他编了个理由道,“当初教我这项绝学的隐者,没说能不能传给别人。这件事,等我去信问过以后,再给少将军答复吧。”
褚慕桦此时已经冷静下来,虽然药圣没能给他准确的答复,但总比一口 回绝了强,至少一丝希望呢!不过,他也知道希望渺茫,因为像这样的绝世医术,一般都是不传之秘。
“桦儿,今日不谈公事,来,喝酒!”君永伦见场面有些尴尬,忙出来打圆场,“医仙、药圣,桦儿不能喝酒,我这个当舅舅的,替他敬你们一杯。感谢你们不辞辛苦地赶往郡琅关,救了我外甥的命。”
医仙举起酒杯,道:“说来巧了,老夫正在北地一个不知名的小镇,拜访一位久别的老友。听说少将军伤重,就赶了过去。说辛苦,还是我这师弟,从苍莽山只用了三天就赶到了郡琅关。他这把老骨头还挺硬朗的,禁得起这样折腾!”
药圣刚刚说错了话,此时不敢再嘚瑟,把杯中酒一口干了,只管埋头吃菜。
褚慕桦操起酒壶,给药圣倒了一杯酒,诚心诚意地道:“小子无状,让药圣老先生您为难了。您救了小子的命,还差点失去了徒弟,小子以茶代酒,向您表示诚挚的谢意和深深的歉意。先干为敬”说完,把杯中的白开水一饮而尽。
药圣很给面子地喝下杯中酒,道:“少将军不必自责,我师兄说了,我那徒儿是自幼落下的毛病,早些发病对她来说反而是好事。现在,那丫头体内的隐患全部清除,再养一段时间,就跟常人一样康健了。”
医仙有些不解地看着他,问道:“师弟啊,这小姑娘有什么特别之处,让你另眼相待,收为关门弟子?”
特别之处,那可多了去了。华佗神技、麻醉喷剂,还有一些精妙到他都自叹不如的制药之法。他不止一次怀疑这个小徒弟,是天上的药神带了记忆转世呢!
“我这徒儿,制药的天赋可高了。”药圣又喝了一杯酒,吃了些菜,才继续道,“你那宝贝徒儿小百里,多久达到药师标准的?”
说起自己得意弟子,医仙露出了满意地笑容:“半年!只用了半年时间,百里就参加药师考试,一考即过!”
“嘿嘿!瞧你那沾沾自喜的模样,有什么好得意的?”药圣不怼他,心里不舒服似的,“我告诉你,我徒儿只跟我学了一个多月,就能达到药师标准喽!”
“不可能!!你确定她以前没有任何炮制药材的基础?”医仙自然不信。不到两个月,就能制出高级净药,除非天才中的天才!
药圣十分肯定地道:“我确定她没有任何基础!”他还曾经诧异,到底什么样的师父,能略过基础,传授她最顶级的制药之法。难道……教她华佗神技和制药的人,重伤濒死,为了避免绝技失传,才会让她强记下来?
“而且,她在学医上天赋也很不错。她是最有希望成为师父那样医药双绝的人。”医仙和药圣的师父,在医术和制药上,都有很高的建树。不过,他为人低调,隐居不出,名声上不及两个徒弟而已。
医和药,向来是相辅相成,只有这两方面都达到一定的造诣,才能发挥到极致。医仙和药圣,只在某一个领域达到了世人不能企及的高度,哪怕联手也不能攀顶到最高殿堂。唯有医药双绝在手,方可真正达到生死人肉白骨的境界。
“如果……她真如师弟你所说,具有如此潜力的话,我那行医手札,就先借给你用用。”医仙的行医手札,是他五十多年心血结晶,里面记载了数千中疑难杂症,可以说是医家至宝。得此手札,学习医术可谓是事半功倍。
老夫人年岁大了,不太爱出门。小姑娘们便捡着一些新鲜事,讲给姑祖母听。
圆脸小姑娘丁绮玫,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嘟起小嘴道:“昨天哥哥带我去隐珍阁为姑祖母选礼物,发现一楼最显眼处摆了一套茶具。本来想买回来给姑祖母瞧个新鲜,谁知道人家那是镇店之宝,给再多银子都不卖。”
隐珍阁是衍城最有名的场所,那儿出售的绝非凡品,最不起眼的一件小物品,没个千儿八百的,别想买回来。动辄几万的物件儿,也不罕见。出门做客,如果能拿一件隐珍阁的礼品,都被主家高看一眼,觉得倍儿有面子。
老夫人的娘家,是衍城有名的大户,自然不差钱。尤其是丁绮玫的父兄,管着家族的产业,比其他房手头要宽裕不少。家族中其他小姑娘,都对她羡慕嫉妒恨。
绿衣少女丁绮罗暗暗撇撇嘴,道:“隐珍阁越来越没意思了,一套破茶具,哪怕是镶金嵌宝的,也未必担得起‘镇店之宝’四个字。妹妹不会是夸大其词了吧?”
丁绮玫挑了挑眉,给她一个“孤陋寡闻”的眼神,道:“姑祖母,您见过比水还透明清澈的无色琉璃吗?”
“琉璃?虽然也透明,但一般都是带色的,透明度也没你说的那么好。绮玫妹妹,真有你说的像水一样的琉璃?”浅红衣裙的少女丁绮梦睁大了眼睛,好奇地问道。
丁绮玫一脸得意,刚想开口。不料一直在旁边吃吃喝喝装背景的顾夜,此时却开口了:“无色琉璃?难道是玻璃?!”
“对!顾妹妹昨日也去隐珍阁了?你也是下午去的吧?隐珍阁掌柜的说,那套琉璃茶盏,是从炎国千里迢迢运送过来的,昨儿上午才到呢!妹妹是什么时辰过去的?可惜没遇到你,要不咱昨天就能认识了。”丁绮玫拉着顾夜的手,圆圆面颊上两朵梨涡绽放。
顾夜心中翻起一阵阵波澜。原来这个世界已经有玻璃了啊,那她的一些实验器皿,还有注射器、输液瓶什么的,就不怕损耗后没办法补充了。更让她高兴的是,她那些用具就有过明处的机会了。
“顾妹妹,顾妹妹……”丁绮玫的小手,在她眼前晃了晃,“想什么呢,这么专注?”
“啊?哦……”顾夜回过神来,抬眸看了她一眼,道,“我被师伯勒令在家休养,没去什么隐珍阁。”
“那你怎么知道‘玻璃’的?”小姑娘们充满了好奇,就连君老夫人也朝她看过来。
“呃……我师父曾游历到炎国,见过这样的东西。对,我是从他那儿听说的。”顾夜心中盘算着,待会儿见到师父,一定要跟他串通好了,免得露了马脚。
君老夫人点点头,笑道:“难怪药圣一消失就是二十年,原来去了炎国。想当年,医仙的医术,加上药圣的药,双剑合璧,就是一脚踏进阎王殿,也能把人拉回来。没想到,二十多年过去了,两位老神仙依然宝刀未老,我那外孙可不就成了受益者?”
君府梅园中的“醉翁亭”中,君永伦带着四个儿子,陪医仙药圣喝酒,褚慕桦也在其中。喝着说着,也转到了边关救人的话题。
医仙率先开口:“我说师弟啊!没想到这皮肉也能跟补衣服似的,缝起来。开膛破肚的人,居然还能活蹦乱跳。师兄我可是长见识了!”
药圣给褚慕桦拆线的时候,医仙就在旁侧,还曾经取笑他动作笨拙呢。不过,从伤口的大小和形状中,足以猜想出当时的凶险,以及大夫的技艺高超。
一旁。某个被开膛破肚后依然活蹦乱跳的家伙,摸摸自己胸前的伤口,有些不真实的感觉。二十来天过去了,如果不是胸口留下一道蜈蚣似的疤痕,以褚慕桦目前的状态,根本看不出他二十多天前曾躺在床上等死。
药圣终于在治病救人上压过师兄一头,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虽然,治病救人的是他徒弟,他只不过打打下手而已。徒弟有本事,也是值得骄傲的资本。
“何止皮肉,就连手筋脚筋,只要缝合得好,也能恢复如初。”药圣想起青山村猎户家的那个小子,得意地翘翘胡子,“曾经有个半大小子,脚筋被猎叉刺断大半,我徒儿……咳咳,我带着徒儿给他做了缝合手术,现在已经行走如初。再过些日子,便跟常人无异了。”
褚慕桦一听,马站起身来,对药圣深深地一揖到底,激动地道:“药圣老先生,这缝合之术对战场上的伤兵来说,太重要了!如果您愿意把这项神技传授给我们的军医,无论您提什么要求,在下都会想方设法为您达成。”
很多士兵,以为在战场上伤了脚筋手筋,成了残废,回家后失去了劳动能力,落魄至极;很多兄弟,因为伤口太大,容易挣裂,造成反复伤害,甚至感染而死;还有不少伤兵,死于流血过多……他们没有自己幸运,遇上能输血、缝合伤口的大夫。
“呃……这个……”药圣有些傻眼了,华佗神技是徒儿秘门绝学,一般这样的绝世医技都是不能外传的,结巴了半天,他编了个理由道,“当初教我这项绝学的隐者,没说能不能传给别人。这件事,等我去信问过以后,再给少将军答复吧。”
褚慕桦此时已经冷静下来,虽然药圣没能给他准确的答复,但总比一口 回绝了强,至少一丝希望呢!不过,他也知道希望渺茫,因为像这样的绝世医术,一般都是不传之秘。
“桦儿,今日不谈公事,来,喝酒!”君永伦见场面有些尴尬,忙出来打圆场,“医仙、药圣,桦儿不能喝酒,我这个当舅舅的,替他敬你们一杯。感谢你们不辞辛苦地赶往郡琅关,救了我外甥的命。”
医仙举起酒杯,道:“说来巧了,老夫正在北地一个不知名的小镇,拜访一位久别的老友。听说少将军伤重,就赶了过去。说辛苦,还是我这师弟,从苍莽山只用了三天就赶到了郡琅关。他这把老骨头还挺硬朗的,禁得起这样折腾!”
药圣刚刚说错了话,此时不敢再嘚瑟,把杯中酒一口干了,只管埋头吃菜。
褚慕桦操起酒壶,给药圣倒了一杯酒,诚心诚意地道:“小子无状,让药圣老先生您为难了。您救了小子的命,还差点失去了徒弟,小子以茶代酒,向您表示诚挚的谢意和深深的歉意。先干为敬”说完,把杯中的白开水一饮而尽。
药圣很给面子地喝下杯中酒,道:“少将军不必自责,我师兄说了,我那徒儿是自幼落下的毛病,早些发病对她来说反而是好事。现在,那丫头体内的隐患全部清除,再养一段时间,就跟常人一样康健了。”
医仙有些不解地看着他,问道:“师弟啊,这小姑娘有什么特别之处,让你另眼相待,收为关门弟子?”
特别之处,那可多了去了。华佗神技、麻醉喷剂,还有一些精妙到他都自叹不如的制药之法。他不止一次怀疑这个小徒弟,是天上的药神带了记忆转世呢!
“我这徒儿,制药的天赋可高了。”药圣又喝了一杯酒,吃了些菜,才继续道,“你那宝贝徒儿小百里,多久达到药师标准的?”
说起自己得意弟子,医仙露出了满意地笑容:“半年!只用了半年时间,百里就参加药师考试,一考即过!”
“嘿嘿!瞧你那沾沾自喜的模样,有什么好得意的?”药圣不怼他,心里不舒服似的,“我告诉你,我徒儿只跟我学了一个多月,就能达到药师标准喽!”
“不可能!!你确定她以前没有任何炮制药材的基础?”医仙自然不信。不到两个月,就能制出高级净药,除非天才中的天才!
药圣十分肯定地道:“我确定她没有任何基础!”他还曾经诧异,到底什么样的师父,能略过基础,传授她最顶级的制药之法。难道……教她华佗神技和制药的人,重伤濒死,为了避免绝技失传,才会让她强记下来?
“而且,她在学医上天赋也很不错。她是最有希望成为师父那样医药双绝的人。”医仙和药圣的师父,在医术和制药上,都有很高的建树。不过,他为人低调,隐居不出,名声上不及两个徒弟而已。
医和药,向来是相辅相成,只有这两方面都达到一定的造诣,才能发挥到极致。医仙和药圣,只在某一个领域达到了世人不能企及的高度,哪怕联手也不能攀顶到最高殿堂。唯有医药双绝在手,方可真正达到生死人肉白骨的境界。
“如果……她真如师弟你所说,具有如此潜力的话,我那行医手札,就先借给你用用。”医仙的行医手札,是他五十多年心血结晶,里面记载了数千中疑难杂症,可以说是医家至宝。得此手札,学习医术可谓是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