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混迹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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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格鲁斯,”艾薇露出一个礼貌性的冷漠笑容,警惕地注视着罗杰,问向自己的亲弟弟,“这位就是你所说的‘贵客’?”
“对啊……”格鲁斯全然没有意识到现场剑拔弩张的气氛,不怕死地解释道,“罗杰是珞珈的朋友,自然也就是朋我的友。”
说完,格鲁斯转过头来刚想对沈澄然讲什么,却被艾薇一把拽进满地酒瓶的办公室里。
“砰!”
临走时,艾薇一把关上了房门。显然,一时半会儿,绯天和沈澄然是没法从艾薇这里套出有价值的线索。
急性子的的绯天决定自己先去探查与“电锯惊魂”相关的消息,让罗杰先陪着沈澄然待在这里。
罗杰听着房门内的争吵声,冲沈澄然一摊手一耸肩,无奈地撇了撇嘴:“刚才格鲁斯可是跟我哭诉他对珞珈的单相思。有两个小时……又听说你在审判会上不顾自身危险将珞珈唯一的子嗣玛德琳给救了,因此他也就崇拜上了你,我的女巫大人……”
因为心仪珞珈……所以崇拜我?沈澄然想了好一会儿才明白为什么刚才格鲁斯对自己的反应会如此激烈,“原来如此……”
沈澄然虽这么说着,但语气平静的她脸上却仍流露出了一丝尴尬,哪怕她对同性恋没有什么歧视性看法,甚至也深知血族中对恋爱的界限一向模糊,就像魅兰莎第一次见她,就热情的向她表白一样。但是被一个把自己当作情感转移对象的男同这么“热情”地“迎接”,她依然还是会有些难以接受。
“既然没什么事儿,女巫大人要不要跟我去喝一杯?这儿附近有个我很熟悉的酒吧,我请客,哈哈。”罗杰主动邀请道。
沈澄然的笑容被这突如其来的邀请整得有些僵硬,毕竟这里也是酒吧,为啥还要去别的地儿……
但罗杰毕竟也算是帮过自己大忙的朋友,而且他脸上那毫无拘束的粗俗笑意同样太难让人起疑心,何况塔纳和绯天都对罗杰有着不错的印象,否则也不会每次都把他托付给这个布鲁赫家族的公爵。
于是沈澄然弯了弯薄薄的双唇,笑答:“好啊,请带路。”
因为罗杰要去的酒吧离“帕查”并不太远,所以二人决定选择步行前往。
沈澄然一路跟着罗杰渐渐向一些阴暗偏僻的不知名小巷深入——这些处于繁华的伦敦主干道夹缝间的,被人遗忘的角落是流浪汉的聚集地。
狭小走道的两侧是被霉气和湿气浸透的高墙,墙皮剥落,偶尔能看到几幅艳丽夸张的涂鸦,就好像用几块鲜艳的补丁来缝补一件陈旧白衬衫,异常的刺眼而滑稽。
墙根处,几个灰头土脸、浑身汗臭的流浪汉正三两聚集在一起,蹲坐在墙角边埋头睡觉,身旁锈迹斑斑的铁桶中燃着无力的火焰,为他们带来黑夜中唯一一丝温暖而不昂贵的光亮。
罗杰要带他们去的是什么样的酒吧,竟然藏在这样的地方?!
沈澄然有一丝不安,迷惑的望着身前男人的背影。
看来她要去的酒吧并不一般,沈澄然忍不住想着。
许多还未休息的贫民正直勾勾地盯着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的沈澄然,不过或许是因为他们对罗杰很“熟悉”,每当那一双双浊黄色的眼扫到前面这个穿着黑皮杰克的小哥身上时,视线里隐藏的凶狠意味便消退了,变回纯粹的疲惫和麻木。
终于,拐过无数个黑暗的街口,他们来到一扇被密密麻麻的涂鸦包围着的地下室入口,入口顶上,喷涂着一行张牙舞爪的白色大字:
“法布里?”沈澄然轻轻念出这酒吧的名字。
沈澄然紧跟着罗杰向下行入一条隐约传来嘈杂音乐声的破败走道,走道两旁,那些穿着朋克金属风格的夸张服饰,画着浓浓烟熏妆的年轻人,让沈澄然分不出他们到底是人类还是血族。
这些年轻人都叼着烟或吸着大麻,吞云吐雾地朝着罗杰打招呼,然后用玩味的眼神盯着紧紧跟随的沈澄然。
终于,音乐声越来越响,透过由各种不明成分混合起来的烟雾,混杂着此起彼伏的疯狂叫喊声剧烈地敲击着沈澄然的耳膜。
沈澄然挥了挥手,将遮挡视线的灰蒙蒙的烟尘驱散,好容易发现自己能分辨出周围的环境大概是什么样的时候,却发现她跟丢了罗杰。
“罗杰?”
沈澄然大喊,发现自己的声音面对这嘈杂的地下酒吧时显得那么弱小无力。
这是一间由地下废弃仓库临时改造成的酒吧,中间是被密密麻麻的黑色电线包围的圆形舞台,四周则是许多陈旧的木制吧台。吧台上,摆着五花八门的廉价酒水,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酒保们一边跟着音乐节奏摇摆尖叫,一边将和他们的发色一样多彩缤纷的酒水调制好放在桌上。
舞台上放的音乐,沈澄然有些耳熟。她转过头来,视线穿过混杂着人类、血族的舞动人影和癫狂摇摆的摇滚手势,看到了舞台上两个熟悉的人影——一个是站在立式话筒前黑发绿眼的男青年,另一个则是手握电吉他与听众们互动狂欢的红发女子。
他们竟是那天抵挡魔党突袭的布鲁赫家族成员,连他们的亲王阿曼德竟然也在,甚至还站在台上正准备表演……
他们二人的衣着在整座酒吧里不算是耀眼、隆重的,乍一看还有一些简单与邋遢,然而台下花花绿绿的年轻男女却无不用一种看偶像一样的崇拜眼神望着他们。万众瞩目之下,阿曼德抓住话筒,用令人意想不到的、沙哑而充满摇滚风的嗓音开口唱道:
“Load up on guns,and bring your friends,
It's fun to lose and to pretend。
She's overborne and self-assured,
Oh no I know a dirty word……”
沈澄然看着台上这个耳侧的黑发随着嘈杂音乐的强烈节拍凌乱飘飞的歌者,觉得他此刻仿佛是把空手和阿卡莎对打的力量和勇气瞬间爆发在了歌声中。
“When the light's out, it's less dangerous,
Here we are now, entertain us,
I feel stupid and contagious,
Here we are now, entertain us,
A mullato, *****bino,
A mosquito, my libido…….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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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格鲁斯全然没有意识到现场剑拔弩张的气氛,不怕死地解释道,“罗杰是珞珈的朋友,自然也就是朋我的友。”
说完,格鲁斯转过头来刚想对沈澄然讲什么,却被艾薇一把拽进满地酒瓶的办公室里。
“砰!”
临走时,艾薇一把关上了房门。显然,一时半会儿,绯天和沈澄然是没法从艾薇这里套出有价值的线索。
急性子的的绯天决定自己先去探查与“电锯惊魂”相关的消息,让罗杰先陪着沈澄然待在这里。
罗杰听着房门内的争吵声,冲沈澄然一摊手一耸肩,无奈地撇了撇嘴:“刚才格鲁斯可是跟我哭诉他对珞珈的单相思。有两个小时……又听说你在审判会上不顾自身危险将珞珈唯一的子嗣玛德琳给救了,因此他也就崇拜上了你,我的女巫大人……”
因为心仪珞珈……所以崇拜我?沈澄然想了好一会儿才明白为什么刚才格鲁斯对自己的反应会如此激烈,“原来如此……”
沈澄然虽这么说着,但语气平静的她脸上却仍流露出了一丝尴尬,哪怕她对同性恋没有什么歧视性看法,甚至也深知血族中对恋爱的界限一向模糊,就像魅兰莎第一次见她,就热情的向她表白一样。但是被一个把自己当作情感转移对象的男同这么“热情”地“迎接”,她依然还是会有些难以接受。
“既然没什么事儿,女巫大人要不要跟我去喝一杯?这儿附近有个我很熟悉的酒吧,我请客,哈哈。”罗杰主动邀请道。
沈澄然的笑容被这突如其来的邀请整得有些僵硬,毕竟这里也是酒吧,为啥还要去别的地儿……
但罗杰毕竟也算是帮过自己大忙的朋友,而且他脸上那毫无拘束的粗俗笑意同样太难让人起疑心,何况塔纳和绯天都对罗杰有着不错的印象,否则也不会每次都把他托付给这个布鲁赫家族的公爵。
于是沈澄然弯了弯薄薄的双唇,笑答:“好啊,请带路。”
因为罗杰要去的酒吧离“帕查”并不太远,所以二人决定选择步行前往。
沈澄然一路跟着罗杰渐渐向一些阴暗偏僻的不知名小巷深入——这些处于繁华的伦敦主干道夹缝间的,被人遗忘的角落是流浪汉的聚集地。
狭小走道的两侧是被霉气和湿气浸透的高墙,墙皮剥落,偶尔能看到几幅艳丽夸张的涂鸦,就好像用几块鲜艳的补丁来缝补一件陈旧白衬衫,异常的刺眼而滑稽。
墙根处,几个灰头土脸、浑身汗臭的流浪汉正三两聚集在一起,蹲坐在墙角边埋头睡觉,身旁锈迹斑斑的铁桶中燃着无力的火焰,为他们带来黑夜中唯一一丝温暖而不昂贵的光亮。
罗杰要带他们去的是什么样的酒吧,竟然藏在这样的地方?!
沈澄然有一丝不安,迷惑的望着身前男人的背影。
看来她要去的酒吧并不一般,沈澄然忍不住想着。
许多还未休息的贫民正直勾勾地盯着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的沈澄然,不过或许是因为他们对罗杰很“熟悉”,每当那一双双浊黄色的眼扫到前面这个穿着黑皮杰克的小哥身上时,视线里隐藏的凶狠意味便消退了,变回纯粹的疲惫和麻木。
终于,拐过无数个黑暗的街口,他们来到一扇被密密麻麻的涂鸦包围着的地下室入口,入口顶上,喷涂着一行张牙舞爪的白色大字:
“法布里?”沈澄然轻轻念出这酒吧的名字。
沈澄然紧跟着罗杰向下行入一条隐约传来嘈杂音乐声的破败走道,走道两旁,那些穿着朋克金属风格的夸张服饰,画着浓浓烟熏妆的年轻人,让沈澄然分不出他们到底是人类还是血族。
这些年轻人都叼着烟或吸着大麻,吞云吐雾地朝着罗杰打招呼,然后用玩味的眼神盯着紧紧跟随的沈澄然。
终于,音乐声越来越响,透过由各种不明成分混合起来的烟雾,混杂着此起彼伏的疯狂叫喊声剧烈地敲击着沈澄然的耳膜。
沈澄然挥了挥手,将遮挡视线的灰蒙蒙的烟尘驱散,好容易发现自己能分辨出周围的环境大概是什么样的时候,却发现她跟丢了罗杰。
“罗杰?”
沈澄然大喊,发现自己的声音面对这嘈杂的地下酒吧时显得那么弱小无力。
这是一间由地下废弃仓库临时改造成的酒吧,中间是被密密麻麻的黑色电线包围的圆形舞台,四周则是许多陈旧的木制吧台。吧台上,摆着五花八门的廉价酒水,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酒保们一边跟着音乐节奏摇摆尖叫,一边将和他们的发色一样多彩缤纷的酒水调制好放在桌上。
舞台上放的音乐,沈澄然有些耳熟。她转过头来,视线穿过混杂着人类、血族的舞动人影和癫狂摇摆的摇滚手势,看到了舞台上两个熟悉的人影——一个是站在立式话筒前黑发绿眼的男青年,另一个则是手握电吉他与听众们互动狂欢的红发女子。
他们竟是那天抵挡魔党突袭的布鲁赫家族成员,连他们的亲王阿曼德竟然也在,甚至还站在台上正准备表演……
他们二人的衣着在整座酒吧里不算是耀眼、隆重的,乍一看还有一些简单与邋遢,然而台下花花绿绿的年轻男女却无不用一种看偶像一样的崇拜眼神望着他们。万众瞩目之下,阿曼德抓住话筒,用令人意想不到的、沙哑而充满摇滚风的嗓音开口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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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澄然看着台上这个耳侧的黑发随着嘈杂音乐的强烈节拍凌乱飘飞的歌者,觉得他此刻仿佛是把空手和阿卡莎对打的力量和勇气瞬间爆发在了歌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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