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练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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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林海,入眼处皆是一株株参天古树,枝繁叶茂,几乎透不过光亮。地面上的土质松软微湿,经年累月的树枝树叶掉落在地上,慢慢腐烂,使得整个森林的土地养分十分充足。树林中弥漫着沁人心肺的清新味道。
高大的树木遮天蔽日,连阳光都很难照射进来,那一束束穿过密林的阳光,引得无数喜光的昆虫围着飞舞,更为这里增添了几分静谧的气息。
凌逍浑身上下背负着他们这次进山的所有负重,然后还在两腿上绑了两条很大的沙袋,额头上全是汗水,神态疲惫,却咬紧牙关不出声的一直走。
身后的叶薇妮累的连咒骂凌逍变态的心思都没有了,此刻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自己怎么就鬼迷心窍的跟着他上山了?在梵蒂亚小镇好生养伤多好?
此刻的叶薇妮早就绝了从凌逍身上把地级剑技偷回去的念头,不是她没动过这心思,实在是凌逍的警觉性太强,还没等靠近他就已经醒了,然后睁开眼睛淡淡的望着叶薇妮,直把叶薇妮看得心底发毛然后才闭上眼睛不再理会她。那眼底的不屑和警告,几乎能把人给气死。
这世界很多事情都是很奇妙的,很多事情都难分对错,也难寻原因,叶薇妮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就会跟着他上山遭罪。
不过这几天给她带来的好处是:叶薇妮的伤势恢复的速度加快了一倍,现在身上的伤势对她几乎没有什么妨碍了!
可见,凌逍并不是在做无用功,他…大概在锻炼体魄,叶薇妮心里想着,不过,就算是那样,也有点太过分了,难道他就忘记了还有自己这个女人跟在他后头?一点怜香惜玉的心思都没有!
直到夕阳西下,森林中的光线全无,即将陷入一团黑暗,凌逍才把巨大的背包放在地上,两人捡了一些干树枝点着,围坐在火堆旁,忽明忽暗的火焰欢快的上下跳动着,映照着两张年轻的脸。
“凌逍,能告诉我,你到底在寻找什么吗?”叶薇妮百无聊赖的往火堆里添加着树枝,心底对凌逍感到很好奇,是什么原因促使他这样一个本该在学校学习的少年,来这么危险的地方冒险呢。
叶薇妮很清楚,对方跟自己可不是一类人,看那双手,细皮嫩肉的,如果不是亲眼见过对方神情冷酷的杀人,叶薇妮甚至认为凌逍不会用剑,连个茧子都没有!
叶薇妮低头看看自己手掌上的茧子,这太不公平了!
“我说了,你会不会立马掉头跑掉。”凌逍难得开起玩笑,然后转动了一下篝火上烤的流油的一只长耳兔,散发出浓郁的肉香,引得两人都忍不住咽了下口水。体力消耗大,自然饿的就快。
两人已经在这片密林中走了三天,距离最高的主峰也不过明天半天的路程,这会就算叶薇妮想回去,也要考虑一个人能不能走出去的问题。
“我想不会。”火光中的叶薇妮脸色红润,轻笑着说道。几天的锻炼让她的体力也提升了不少,看起来更健康一些。
“我寻找的是梵蒂亚圣果,你听说过没有?”跟叶薇妮观察凌逍一样,凌逍也在一直观察叶薇妮。凌逍并不讨厌这个总打自己主意的小女贼,反而觉得她是个挺有趣的人,因为人的本性是难以改变的,叶薇妮,显然是个善良的女孩。
“梵蒂亚圣果?”叶薇妮摇摇头:“很有名?好吃?”
尽管名字听起来挺牛的,但她确实没听说过,这么多年来,她一直从事的就是盗贼这份职业,而且还只是小贼而已,没到那种层次上。如果是她的养父听到凌逍说的话,一定会立刻不顾一切的让她偷到梵蒂亚圣果。
叶薇妮觉得凌逍是个很神奇的人,因为两人进山好几天,居然没有遇见一只魔兽!
所遇到的,全都是那些普普通通的野兽,基本上都被两人当成食物了,新鲜的肉食才是保持体力最好的东西。
叶薇妮以前从未参加过冒险团,她的出身决定了她能修炼成三阶剑师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这点连她的养父也一直都是这样认为的。
而她的剑技……才不过是人级下阶,是最低等的剑技。
这也是叶薇妮为什么如此在乎那本地级中阶剑技的原因,除去地级中阶剑技本身的价值,那也是能够让自己变得更强大的东西啊!
要不是这家伙,恐怕自己已经在修炼那本剑技了吧?虽然这么想,但叶薇妮却对这个少年恨不起来。跟凌逍上山,除了对他还给自己剑技抱着一点点希望,还有着一丝不愿回去面对自己养父的心理。
尤其是对方知道自己偷了一本地级剑技又丢了的话,后果就更严重了。
叶薇妮应该算是一名孤儿,说算是,是因为她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有没有父母,按照养父的说法是没有的,是他好心收留了她,给她饭吃,教她读书,教她礼仪,教她如何扮可怜如何装贵族小姐,还有……教她,如何盗窃。
是的,最后一样才是叶薇妮养父的真正目的,一个风情万种的绝色美女,举手投足之间就能迷倒一片的女人,谁又会想到,这样的女人会是个贼?
直到叶薇妮懂事了以后,从别人说起盗贼这两个字时候眼中那浓浓的不屑,方才明白,原来这份自己一直当作很有前途的职业,居然是人人唾弃的。
养父的居心,叶薇妮这时候也完全了解了。可惜的是,这个时候叶薇妮已经完全的在养父的掌控之中了,因为养父那里还收养了很多的“孤儿”,很多小点的孩子,都是叶薇妮一手带大的,如果她跑了,她带的那些孩子就会死——这是她养父在叶薇妮有离开意思的时候亲口说的话。
同时也让叶薇妮也明白了一直都是一副慈父形象出现在自己面前那个中年男人,是如何的人面兽心丧尽天良,所以叶薇妮一直都在想,如果有一天自己能获得一本高级剑技的话,一定勤学苦练,把那些孩子都救出来,让他们脱离苦海,过正常人的生活。
看着那些孩子有些被训练成跟自己一样的盗贼,有些被训练成杀手,还有一些成了收集情报的人,甚至有些女孩被训练成妓女……叶薇妮感觉自己心如针扎一般的刺痛。
但她却从未想过杀掉那个养父,一是下不去手,毕竟养了她多年;第二,却是那个男人身上强大的气息让她感到战栗。
让她甚至都不敢生出这种念头来!
养父究竟是大剑师,还是狂剑师,叶薇妮不清楚,但她那天戏耍的那个狂徒佣兵团的大剑师,岩石申克,所带给她的压力,不如养父的十分之一!
……
“估计不如兔子肉好吃!”凌逍笑着摇摇头,活动了一下酸软的身体,把那只烤熟的长耳兔从篝火上面拿下来,递给叶薇妮。
叶薇妮一脸无奈的为凌大少服务,用自己那把见过很多血的黑色匕首,皱着眉头,一刀一刀的把长耳兔的肉切开,分好。
然后看着凌逍没有贵族形象的大口的吃肉。
篝火熊熊,劈啪作响,树林里安静的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叶薇妮忽然有种温馨幸福的感觉。
茫茫林海,入眼处皆是一株株参天古树,枝繁叶茂,几乎透不过光亮。地面上的土质松软微湿,经年累月的树枝树叶掉落在地上,慢慢腐烂,使得整个森林的土地养分十分充足。树林中弥漫着沁人心肺的清新味道。
高大的树木遮天蔽日,连阳光都很难照射进来,那一束束穿过密林的阳光,引得无数喜光的昆虫围着飞舞,更为这里增添了几分静谧的气息。
凌逍浑身上下背负着他们这次进山的所有负重,然后还在两腿上绑了两条很大的沙袋,额头上全是汗水,神态疲惫,却咬紧牙关不出声的一直走。
身后的叶薇妮累的连咒骂凌逍变态的心思都没有了,此刻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自己怎么就鬼迷心窍的跟着他上山了?在梵蒂亚小镇好生养伤多好?
此刻的叶薇妮早就绝了从凌逍身上把地级剑技偷回去的念头,不是她没动过这心思,实在是凌逍的警觉性太强,还没等靠近他就已经醒了,然后睁开眼睛淡淡的望着叶薇妮,直把叶薇妮看得心底发毛然后才闭上眼睛不再理会她。那眼底的不屑和警告,几乎能把人给气死。
这世界很多事情都是很奇妙的,很多事情都难分对错,也难寻原因,叶薇妮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就会跟着他上山遭罪。
不过这几天给她带来的好处是:叶薇妮的伤势恢复的速度加快了一倍,现在身上的伤势对她几乎没有什么妨碍了!
可见,凌逍并不是在做无用功,他…大概在锻炼体魄,叶薇妮心里想着,不过,就算是那样,也有点太过分了,难道他就忘记了还有自己这个女人跟在他后头?一点怜香惜玉的心思都没有!
直到夕阳西下,森林中的光线全无,即将陷入一团黑暗,凌逍才把巨大的背包放在地上,两人捡了一些干树枝点着,围坐在火堆旁,忽明忽暗的火焰欢快的上下跳动着,映照着两张年轻的脸。
“凌逍,能告诉我,你到底在寻找什么吗?”叶薇妮百无聊赖的往火堆里添加着树枝,心底对凌逍感到很好奇,是什么原因促使他这样一个本该在学校学习的少年,来这么危险的地方冒险呢。
叶薇妮很清楚,对方跟自己可不是一类人,看那双手,细皮嫩肉的,如果不是亲眼见过对方神情冷酷的杀人,叶薇妮甚至认为凌逍不会用剑,连个茧子都没有!
叶薇妮低头看看自己手掌上的茧子,这太不公平了!
“我说了,你会不会立马掉头跑掉。”凌逍难得开起玩笑,然后转动了一下篝火上烤的流油的一只长耳兔,散发出浓郁的肉香,引得两人都忍不住咽了下口水。体力消耗大,自然饿的就快。
两人已经在这片密林中走了三天,距离最高的主峰也不过明天半天的路程,这会就算叶薇妮想回去,也要考虑一个人能不能走出去的问题。
“我想不会。”火光中的叶薇妮脸色红润,轻笑着说道。几天的锻炼让她的体力也提升了不少,看起来更健康一些。
“我寻找的是梵蒂亚圣果,你听说过没有?”跟叶薇妮观察凌逍一样,凌逍也在一直观察叶薇妮。凌逍并不讨厌这个总打自己主意的小女贼,反而觉得她是个挺有趣的人,因为人的本性是难以改变的,叶薇妮,显然是个善良的女孩。
“梵蒂亚圣果?”叶薇妮摇摇头:“很有名?好吃?”
尽管名字听起来挺牛的,但她确实没听说过,这么多年来,她一直从事的就是盗贼这份职业,而且还只是小贼而已,没到那种层次上。如果是她的养父听到凌逍说的话,一定会立刻不顾一切的让她偷到梵蒂亚圣果。
叶薇妮觉得凌逍是个很神奇的人,因为两人进山好几天,居然没有遇见一只魔兽!
所遇到的,全都是那些普普通通的野兽,基本上都被两人当成食物了,新鲜的肉食才是保持体力最好的东西。
叶薇妮以前从未参加过冒险团,她的出身决定了她能修炼成三阶剑师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这点连她的养父也一直都是这样认为的。
而她的剑技……才不过是人级下阶,是最低等的剑技。
这也是叶薇妮为什么如此在乎那本地级中阶剑技的原因,除去地级中阶剑技本身的价值,那也是能够让自己变得更强大的东西啊!
要不是这家伙,恐怕自己已经在修炼那本剑技了吧?虽然这么想,但叶薇妮却对这个少年恨不起来。跟凌逍上山,除了对他还给自己剑技抱着一点点希望,还有着一丝不愿回去面对自己养父的心理。
尤其是对方知道自己偷了一本地级剑技又丢了的话,后果就更严重了。
叶薇妮应该算是一名孤儿,说算是,是因为她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有没有父母,按照养父的说法是没有的,是他好心收留了她,给她饭吃,教她读书,教她礼仪,教她如何扮可怜如何装贵族小姐,还有……教她,如何盗窃。
是的,最后一样才是叶薇妮养父的真正目的,一个风情万种的绝色美女,举手投足之间就能迷倒一片的女人,谁又会想到,这样的女人会是个贼?
直到叶薇妮懂事了以后,从别人说起盗贼这两个字时候眼中那浓浓的不屑,方才明白,原来这份自己一直当作很有前途的职业,居然是人人唾弃的。
养父的居心,叶薇妮这时候也完全了解了。可惜的是,这个时候叶薇妮已经完全的在养父的掌控之中了,因为养父那里还收养了很多的“孤儿”,很多小点的孩子,都是叶薇妮一手带大的,如果她跑了,她带的那些孩子就会死——这是她养父在叶薇妮有离开意思的时候亲口说的话。
同时也让叶薇妮也明白了一直都是一副慈父形象出现在自己面前那个中年男人,是如何的人面兽心丧尽天良,所以叶薇妮一直都在想,如果有一天自己能获得一本高级剑技的话,一定勤学苦练,把那些孩子都救出来,让他们脱离苦海,过正常人的生活。
看着那些孩子有些被训练成跟自己一样的盗贼,有些被训练成杀手,还有一些成了收集情报的人,甚至有些女孩被训练成妓女……叶薇妮感觉自己心如针扎一般的刺痛。
但她却从未想过杀掉那个养父,一是下不去手,毕竟养了她多年;第二,却是那个男人身上强大的气息让她感到战栗。
让她甚至都不敢生出这种念头来!
养父究竟是大剑师,还是狂剑师,叶薇妮不清楚,但她那天戏耍的那个狂徒佣兵团的大剑师,岩石申克,所带给她的压力,不如养父的十分之一!
……
“估计不如兔子肉好吃!”凌逍笑着摇摇头,活动了一下酸软的身体,把那只烤熟的长耳兔从篝火上面拿下来,递给叶薇妮。
叶薇妮一脸无奈的为凌大少服务,用自己那把见过很多血的黑色匕首,皱着眉头,一刀一刀的把长耳兔的肉切开,分好。
然后看着凌逍没有贵族形象的大口的吃肉。
篝火熊熊,劈啪作响,树林里安静的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叶薇妮忽然有种温馨幸福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