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好字好文,风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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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见自己先前写的那篇文章已经被人细心地重物熨平,显得很是整洁。
而文章之中也是圈圈点点,用了蝇头小楷修改了许多处,并加上了评语。
看得出来,吴老举人是个很细心很会做人的。苏木作得好的地方,他也不吝笔墨大大褒奖。至于不到之处,也说得很婉转,比如:此处语句不通,如果删去这一句是否更好些?
又或者:此处若是加个设问,似乎更佳。
通篇上下只有修改意见,却没有一句指责。
可苏木却看得出来,对方对自己的文章非常不满意。
而且,被修改的地方实在太多,可以说只破题和承题没有问题。起股、中股、束股,到最后的大结,都被人涂涂画画,增删润色到面目全非。
因为状态的缘故,苏木对这篇废稿也是相当不满意。可被人改成这样,他还是老脸微红。
心想:这算是我最差的文章了,吴老举人看了,也不知道要将我鄙夷成什么样子?
不过,老夫子的水准还真是不错,毕竟是中过举人的,就他修改出来的文章来看,其水准同韶泰已经不相上下。
只不过,韶先生授课的时候专一讲究实用,对格式和文章的大意气韵有严格的要求,说难听点,就是务必要让人从你的文章中挑不出半点错来。-----这是典型的实用主义,专门用来对付科举考试的。
这个吴老举人却与之相反,就他修改的字句来看,其中充满了一种说不清倒不明白的灵动,有种特殊的文字之美。----这是典型的浪漫主义。
拿二人来比较,也分不出孰高孰低。
不过,就苏木目前的情况来看,作为一个现代人,对八股文的格式他非常看重,又在韶先生那里读了那么长时间的书,自认为算是基本掌握了这一体裁的规律。可文言文写作死活也过不了关,没办法,毕竟是一个现代人,在这方面先天就比古人弱上许多。
而在以前,韶先生也不以文笔见长,也给不了苏木多少指导。
相比起韶先生来说,这个吴老举人以文采出众,更适合这一阶段的苏木。
所以,在脸红之余,苏木对老举人的文笔也是异常佩服。
又想起先前吴小姐所说,但凡有作业,不妨交过去让他批阅的话,心中自然是愿意了。
见苏木看着稿子,小蝶也将脑袋伸了过来,看得专注。
苏木用稿子拍了她的脑袋一下:“小蝶,你又不识字,看得懂吗?”
小蝶鼻子里哼了一声:“我是看吴老爷的字写得漂亮,心中喜欢,看得热闹好不好?”
“你也能看出字的好坏,相比之下,你觉得他的字好,还是本少爷的好?”说起书法,苏木定睛看去,吴老举人的字还真是娟秀,一笔一画,清爽干净得让人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这种书法不是不好,只不过缺乏力道,专一追求形式上的美感,少了一种打动人心的东西。
不过,老举人病了这么长时间,精神不济,写起字来自然是谈不上什么力度。况且,他的文章本就秀美,这样的文字配上这样的字才合理。
“少爷的字自然是好的,可却没吴老爷的字好看。怎么说呢……”小蝶想了想:“我不识字,也不知道说得对不对。少爷的字吧,就好象是那庙里的匾,又大又亮,让人有些畏惧。吴老爷的字,却像是花儿一样,看得人心中喜欢。”
“你啊,还真说中了。”苏木点点头,当初在保定的时候他以一手董其昌体闻名。其实,当年学书法的时候,却师从颜真卿,以重拙大为底,肃穆威严为气,小蝶说自己的字跟庙堂匾额一样,倒说到点子上去了。
苏木的字是有神的,吴老举人则有形无骨,层次上就差了许多。
当然,他也不可能在小蝶面前说这些,只叹了一声:“吴老举人的文章真是不错,更难得的时候他肯指点于我,小蝶,看样子,我要拜他为师了。不过,老举人未必肯收我这个学生,只让我每日将写完的作业送到吴小姐手头,再转过去。”
小蝶也是欢喜,“少爷本就是个才子,吴老爷能够让少爷你如此称赞想必非常厉害,做他学生却是好事。”
苏木有想起一事:“按说,老举人肯为我改作业,就算是收我入了门墙,正该当面请教,怎么反要从吴小姐那里转一道手?”
他心中也是非常奇怪。
小蝶的话却让苏木解了惑:“少爷你这就不知道了,吴老举人得了一种怪病,不能见风见光,更不愿意见人。”
苏木:“却是怪事,见风见光又怎样?”
小蝶这几日估计和吴小姐混得熟了,就道:“我也是听吴小姐说的。十年前,吴老爷一家搬到京城来参加会试,说是要考个进士。可一考就是三届,竟场场落榜。到两年前那一场知道上榜无望之后,吴老爷受不了这个打击,就犯了病。回家之后在床上躺了两个月才能下地,可就是见不得光,一看到光就双目流泪;被风一吹就会头疼。就这样,吴老爷已经两年没出过门了。”
苏木摸了摸下巴,心想:老夫子这病估计是一种神经官能症,当年永远健康的副统帅好象也得的是同样的病。这病,也只能慢慢养。既然老夫子不肯见我,那就算了,大不了将作业先交给吴小姐好了。
不过,老先生病得厉害,也不好太过打搅,每日只送一篇文章过去好了。
同小蝶说了半天话,等到睡觉之前,苏木又看了一便修改后的文章,又叫了一声好,心中越发地佩服起来。
只觉得这修改后的文字一个个都如同活过来一样,有了自己的灵魂,而不是一篇死板的应试作文。
娟秀的书法,已经熨平的稿子上散发出一股若有若无的兰花香味。
苏木嘴角带着一丝笑容,对老举人越发地好奇起来:却不知道这老举人生得何等模样,以他的才情和文字,且又生了一个国色天香的女儿。俗话说女儿肖父,想来老举人年轻时也是个风流潇洒的公子哥儿。只不过,这样一个怀春少女的梦中情人,却被现实和科举制度摧残成这样,真让人唏嘘啊!
却见自己先前写的那篇文章已经被人细心地重物熨平,显得很是整洁。
而文章之中也是圈圈点点,用了蝇头小楷修改了许多处,并加上了评语。
看得出来,吴老举人是个很细心很会做人的。苏木作得好的地方,他也不吝笔墨大大褒奖。至于不到之处,也说得很婉转,比如:此处语句不通,如果删去这一句是否更好些?
又或者:此处若是加个设问,似乎更佳。
通篇上下只有修改意见,却没有一句指责。
可苏木却看得出来,对方对自己的文章非常不满意。
而且,被修改的地方实在太多,可以说只破题和承题没有问题。起股、中股、束股,到最后的大结,都被人涂涂画画,增删润色到面目全非。
因为状态的缘故,苏木对这篇废稿也是相当不满意。可被人改成这样,他还是老脸微红。
心想:这算是我最差的文章了,吴老举人看了,也不知道要将我鄙夷成什么样子?
不过,老夫子的水准还真是不错,毕竟是中过举人的,就他修改出来的文章来看,其水准同韶泰已经不相上下。
只不过,韶先生授课的时候专一讲究实用,对格式和文章的大意气韵有严格的要求,说难听点,就是务必要让人从你的文章中挑不出半点错来。-----这是典型的实用主义,专门用来对付科举考试的。
这个吴老举人却与之相反,就他修改的字句来看,其中充满了一种说不清倒不明白的灵动,有种特殊的文字之美。----这是典型的浪漫主义。
拿二人来比较,也分不出孰高孰低。
不过,就苏木目前的情况来看,作为一个现代人,对八股文的格式他非常看重,又在韶先生那里读了那么长时间的书,自认为算是基本掌握了这一体裁的规律。可文言文写作死活也过不了关,没办法,毕竟是一个现代人,在这方面先天就比古人弱上许多。
而在以前,韶先生也不以文笔见长,也给不了苏木多少指导。
相比起韶先生来说,这个吴老举人以文采出众,更适合这一阶段的苏木。
所以,在脸红之余,苏木对老举人的文笔也是异常佩服。
又想起先前吴小姐所说,但凡有作业,不妨交过去让他批阅的话,心中自然是愿意了。
见苏木看着稿子,小蝶也将脑袋伸了过来,看得专注。
苏木用稿子拍了她的脑袋一下:“小蝶,你又不识字,看得懂吗?”
小蝶鼻子里哼了一声:“我是看吴老爷的字写得漂亮,心中喜欢,看得热闹好不好?”
“你也能看出字的好坏,相比之下,你觉得他的字好,还是本少爷的好?”说起书法,苏木定睛看去,吴老举人的字还真是娟秀,一笔一画,清爽干净得让人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这种书法不是不好,只不过缺乏力道,专一追求形式上的美感,少了一种打动人心的东西。
不过,老举人病了这么长时间,精神不济,写起字来自然是谈不上什么力度。况且,他的文章本就秀美,这样的文字配上这样的字才合理。
“少爷的字自然是好的,可却没吴老爷的字好看。怎么说呢……”小蝶想了想:“我不识字,也不知道说得对不对。少爷的字吧,就好象是那庙里的匾,又大又亮,让人有些畏惧。吴老爷的字,却像是花儿一样,看得人心中喜欢。”
“你啊,还真说中了。”苏木点点头,当初在保定的时候他以一手董其昌体闻名。其实,当年学书法的时候,却师从颜真卿,以重拙大为底,肃穆威严为气,小蝶说自己的字跟庙堂匾额一样,倒说到点子上去了。
苏木的字是有神的,吴老举人则有形无骨,层次上就差了许多。
当然,他也不可能在小蝶面前说这些,只叹了一声:“吴老举人的文章真是不错,更难得的时候他肯指点于我,小蝶,看样子,我要拜他为师了。不过,老举人未必肯收我这个学生,只让我每日将写完的作业送到吴小姐手头,再转过去。”
小蝶也是欢喜,“少爷本就是个才子,吴老爷能够让少爷你如此称赞想必非常厉害,做他学生却是好事。”
苏木有想起一事:“按说,老举人肯为我改作业,就算是收我入了门墙,正该当面请教,怎么反要从吴小姐那里转一道手?”
他心中也是非常奇怪。
小蝶的话却让苏木解了惑:“少爷你这就不知道了,吴老举人得了一种怪病,不能见风见光,更不愿意见人。”
苏木:“却是怪事,见风见光又怎样?”
小蝶这几日估计和吴小姐混得熟了,就道:“我也是听吴小姐说的。十年前,吴老爷一家搬到京城来参加会试,说是要考个进士。可一考就是三届,竟场场落榜。到两年前那一场知道上榜无望之后,吴老爷受不了这个打击,就犯了病。回家之后在床上躺了两个月才能下地,可就是见不得光,一看到光就双目流泪;被风一吹就会头疼。就这样,吴老爷已经两年没出过门了。”
苏木摸了摸下巴,心想:老夫子这病估计是一种神经官能症,当年永远健康的副统帅好象也得的是同样的病。这病,也只能慢慢养。既然老夫子不肯见我,那就算了,大不了将作业先交给吴小姐好了。
不过,老先生病得厉害,也不好太过打搅,每日只送一篇文章过去好了。
同小蝶说了半天话,等到睡觉之前,苏木又看了一便修改后的文章,又叫了一声好,心中越发地佩服起来。
只觉得这修改后的文字一个个都如同活过来一样,有了自己的灵魂,而不是一篇死板的应试作文。
娟秀的书法,已经熨平的稿子上散发出一股若有若无的兰花香味。
苏木嘴角带着一丝笑容,对老举人越发地好奇起来:却不知道这老举人生得何等模样,以他的才情和文字,且又生了一个国色天香的女儿。俗话说女儿肖父,想来老举人年轻时也是个风流潇洒的公子哥儿。只不过,这样一个怀春少女的梦中情人,却被现实和科举制度摧残成这样,真让人唏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