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大盗萧十一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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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独自在校园外的一间宾馆中写字的少年,时间不知过了多久,他已经写到第三章——夜半歌声,这一章里,大盗萧十一郎终于正式出场,这也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次露面:
【风四娘站了起来,刚想去掩起窗子,晚风中突然飘来一阵歌声,这凄凉而又悲壮的歌声听来竟是那么熟悉。萧十一郎!……桌上的酒樽已空了,一个人懒洋洋的躺在床上,用枕头盖着脸,他穿着套蓝布衣裳,却已洗得发白,腰间随随便便的系着根蓝布带,腰带上随随便便的插着把刀……】
不得不说,这种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人物塑造法实在颇为广大作家所喜爱,比如《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再比如《天龙八部》中的扫地神僧。
古龙先生以苍凉歌声引出萧十一郎,除小小使用一下这种经典技法之外,另一个目的则是为萧十一郎这个人的人物性格乃至人生基调做铺垫和渲染。
潇洒、野性其外,苍凉寂寞其中,这样的男子怎么不让人产生好感,以至于古龙先生本人都忍不住在小说中直接发问:“你若是风四娘,你爱不爱他?”
至少柳敬亭是非常非常喜欢萧十一郎的,具体表现为,他曾也努力想塑造一个类似的人物。
这也是古龙作品的一大特色,相比于梁金两位大师,他笔下的主人公往往更加讨喜,更能博得读者们的喜爱,无论是大盗萧十一郎、盗帅楚留香、小李飞刀李寻欢、四条眉毛陆小凤,还是中原一点红、西门吹雪,似乎都能轻易俘虏一大片男性女性粉丝,有评论者认为古大师描写的人物都带着某种工业化时代个体人物的强烈孤独感,以及他们对个性解放有着十分明确地追求,所以读者读起来很容易产生代入感。
但,柳敬亭不这么认为,他认为古龙先生作品中的人物之所以粉丝众多,之所以人格魅力爆棚,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他们对后现代主义进行了冲击,或者对这个孤独寂寞世界的进行控诉,而是因为——他们一个一个都太特么潇洒、太特么强大了!
要么是豪华的山庄主人,典型的高富帅强,要么是坐拥私人游艇、各色美人的逍遥大盗,没见识过他们的生活,不会懂得忧郁、孤独这些东西,实在是一种高级情绪。
萧十一郎是五百年来出手最干净利落、眼光最准的大盗,可是他出场的穿着却是洗得发白的“蓝布衣裳”,他请别人吃牛肉面还要自己赊账。
江湖第一大盗,生活却如此朴素,如此寒酸,这种情怀,这种道德追求,怎么让人忍得住不去点三十二个赞?
太多读者对这种劫富济贫,欺强怕弱,重情重义的大侠缺乏足够抵抗力,关键是他既潇洒还忧郁,他随随便便系着布袋,随随便便挂着刀,他他唱着忧伤的歌,像一匹来自北方的孤狼……
所以,柳敬亭写到萧十一郎出场就立即停手,因为这个开篇到这里已经足够,他熟练的登录WC,然后直接把三章故事贴到陆艺筹邮箱,休息了一会,活动活动肩膀,然后关电脑睡觉。
……
同样时刻,柳敬亭可以安然睡觉,他的同行薛慕亮却还在忙碌着。
新书《悲伤森林》已经上市接近三十小时,加上预售的五万册,上市第一天就卖出二十多万册,再次证明了薛慕亮强大无匹的人气,相比之下,韩朔《当少年》不足十万册的销量就为之逊色不少。
凌晨三点四十左右,薛慕亮发了一条微型博客:“你们的战斗力太恐怖了,吓得我半夜睡不着觉(惊恐表情)!300000,这是要提前预定今年销售榜第一吗?噢噢,当我什么都没说。”
仍旧是可以地卖萌、装傻充愣,得意有之,炫耀有之,麻痹对手的目的……可能也有之。
耍了一个小时左右的风评之后,又花了半个小时写出一篇感情丰富的新书感言之类的东西——当然不会发在微型博客上,自从自己的文章按字计钱之后,他很久不写长博客了,至于后来自己做主编做老板,就更加珍惜自己的文字,因为在他看来,那些字都已经不是字,而是银子。
……
和薛慕亮一样没睡觉的还有伊水安,不过她不是因为工作熬夜到此刻,而是一直失眠。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本应该高高兴兴,她的确也很高兴,与新婚丈夫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但是难得感觉特别准确,虽然不过十几天的相处,但她已经敏锐地观察到他会是一个好丈夫,他会修整草坪,懂得怎么养一盆花,如何养一缸鱼,他有非常高明的木匠手艺,能做出非常精致的书桌和椅子,此外,他还炒的一手好菜。
个人情操方面,他始终保持着一颗赤子之心,待人谦诚,感情特别有重量,偶尔还会展现风趣幽默的一面,可以说,能将终身托付这样的男人,是绝对无悔的选择,但是伊水安仍然失眠,不过,这种失眠不至于上升到同床异梦的高度,只是一种意绪,一种情感上不由自主地流动,而作为写作者伊水安,她从来不克制这种能带给自己灵感的情绪释放。
她想到桂林、想到草原、想到青山绿水、想到雪山飞马,想到那个年纪轻轻却才华横溢、谈吐非凡的少年……
但
伊水安明白,那是没有任何其他可能的,不论是年纪上的差距,还是那个男孩在写作上表现出来的无穷潜力,都让伊水安深深地知道,这是没可能的。
前者是天然鸿沟,她不愿意去做任何尝试,而关键还在后者,在之前的几部作品中,古庸生已经展现出天才般的创造力,假以时日,他必然会散发出更加辉煌的光芒,这样的人,根本不是任何人所能束缚得了的。
她决定不再继续思考这个问题,要睡觉了。
……
有人因工作熬夜,有人因心事失眠,当然也有人因喜事从梦中笑醒过来。
月河一中高中一年级三班赵侃同学,从昨天早晨开始,整整一天脸上都挂着笑容,除了几个室友,没有人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情。
今天一大早,柳敬亭刚从宾馆回到寝室,赵侃同学就从被窝里探出脑袋,殷切地打着招呼:“亭亭,回来啦?”
柳敬亭打了一个寒战,道:“你没睡醒吧?”
“醒了醒了,”赵侃说着竟然裹着被子坐起来,“早就醒了。”
“难道你不知道,睡懒觉,是对放假最起码的尊重吗?”
“我也想像他们那样,”赵侃指着于小树和孙信阳,“睡得那么香,那么毫无牵挂,可是,哎,我做不到啊。”
“为什么?”
“忙啊,你走后,我就一直忙,新年第一天,我都没好好休息一下。”
“忙什么?”柳敬亭脱了鞋子衣服,准备上床补一个回笼觉,不过他看得出赵侃此时十分寂寞,所以有一搭没一搭地配合接着话。
赵侃完全不在意他的不在意,其言似自矜其实是自得地说道:“那天不是跟你们说,我写了一个古庸生作品的书评吗?”
“嗯。”
“然后我艾特了古庸生本人噻。”
“嗯。”
“然后他回复我了,而且是转发回复!”
“嗯。”
“亭亭,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什么?”
赵侃带着一丝‘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无奈摇摇头道:“意味着我,火了。”
“恭喜你。”柳敬亭已然缩进被窝。
赵侃依旧没有任何自觉,继续道:“古庸生转了我的帖子之后,说了句‘写得不错’,毫无疑问是仔细看了我的帖子,说实话,亭亭,我对此没有什么意外,我写完之后,自己有些惊讶,那些感悟,我现在都没办法再次捕捉到,重新看了几遍我的帖子,越发感觉自己还真是有些,不错呢。”
“你本来就是实力派。”
“如果是以前,我可能都会觉得你是在嘲讽我,不过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因为如果你一天涨了两百二十一个粉丝,被艾特五百多次,你也会有这种自信,我自己都没料到一下火成这样,整整一天,就一直有人留言艾特我,没办法,我只好逐一回复,解释。”
“像你这种名人,已经不多了啊。”柳敬亭嘴上这么配合着赵侃,心里却难免腹诽:“哥哥我一天涨过二十万粉丝,被艾特过一千几百次,这怎么算?”
“主要是正好碰到元旦放假,不然我根本处理不了这么多留言,说实话,现在出门我都要小心翼翼的,不然被认出来的话,会很麻烦。”
“带个墨镜嘛。”
“我想过,不过小树和信阳都觉得作为一个高中生,整天戴着墨镜不好,会让其他学生有距离感,也让学校产生错觉,以为我是什么黑.社会不良少年呢。”
“那还真是个问题,不过你以学业为重婉拒粉丝们的热情,他们应该能理解吧?”
“噗嗤……”一声怪笑从于小树床上传来,柳敬亭听到后终于也忍不住笑起来。
赵侃不以为意,拿过手机,打开微型博客,叹息道:“今天又新增了二十多个艾特,不跟你们扯了。”
柳敬亭忍住笑,低声问于小树:“他入魔多久了。”
于小树睡眼朦胧,却笑意盎然地说:“整整一天一夜,我跟信阳都动了趁他睡着把他扔出的心思了。”
两人又是一阵闷笑,柳敬亭意味深长地说道:“一夜成名,害人不轻呀。”
……
千红今天也在放假,但是老总陆艺筹依旧习惯性地早早起床,绕着小区公园跑一圈,锻炼完之后,回家洗个澡,洗完澡后吃一个简单的早餐,接着,用手机打开工作邮件,有一个VIP邮件提醒,发件人是古庸生,陆艺筹忙点开邮件。
古庸生新书的开篇,赫然就在眼前!RS
他是一个独自在校园外的一间宾馆中写字的少年,时间不知过了多久,他已经写到第三章——夜半歌声,这一章里,大盗萧十一郎终于正式出场,这也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次露面:
【风四娘站了起来,刚想去掩起窗子,晚风中突然飘来一阵歌声,这凄凉而又悲壮的歌声听来竟是那么熟悉。萧十一郎!……桌上的酒樽已空了,一个人懒洋洋的躺在床上,用枕头盖着脸,他穿着套蓝布衣裳,却已洗得发白,腰间随随便便的系着根蓝布带,腰带上随随便便的插着把刀……】
不得不说,这种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人物塑造法实在颇为广大作家所喜爱,比如《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再比如《天龙八部》中的扫地神僧。
古龙先生以苍凉歌声引出萧十一郎,除小小使用一下这种经典技法之外,另一个目的则是为萧十一郎这个人的人物性格乃至人生基调做铺垫和渲染。
潇洒、野性其外,苍凉寂寞其中,这样的男子怎么不让人产生好感,以至于古龙先生本人都忍不住在小说中直接发问:“你若是风四娘,你爱不爱他?”
至少柳敬亭是非常非常喜欢萧十一郎的,具体表现为,他曾也努力想塑造一个类似的人物。
这也是古龙作品的一大特色,相比于梁金两位大师,他笔下的主人公往往更加讨喜,更能博得读者们的喜爱,无论是大盗萧十一郎、盗帅楚留香、小李飞刀李寻欢、四条眉毛陆小凤,还是中原一点红、西门吹雪,似乎都能轻易俘虏一大片男性女性粉丝,有评论者认为古大师描写的人物都带着某种工业化时代个体人物的强烈孤独感,以及他们对个性解放有着十分明确地追求,所以读者读起来很容易产生代入感。
但,柳敬亭不这么认为,他认为古龙先生作品中的人物之所以粉丝众多,之所以人格魅力爆棚,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他们对后现代主义进行了冲击,或者对这个孤独寂寞世界的进行控诉,而是因为——他们一个一个都太特么潇洒、太特么强大了!
要么是豪华的山庄主人,典型的高富帅强,要么是坐拥私人游艇、各色美人的逍遥大盗,没见识过他们的生活,不会懂得忧郁、孤独这些东西,实在是一种高级情绪。
萧十一郎是五百年来出手最干净利落、眼光最准的大盗,可是他出场的穿着却是洗得发白的“蓝布衣裳”,他请别人吃牛肉面还要自己赊账。
江湖第一大盗,生活却如此朴素,如此寒酸,这种情怀,这种道德追求,怎么让人忍得住不去点三十二个赞?
太多读者对这种劫富济贫,欺强怕弱,重情重义的大侠缺乏足够抵抗力,关键是他既潇洒还忧郁,他随随便便系着布袋,随随便便挂着刀,他他唱着忧伤的歌,像一匹来自北方的孤狼……
所以,柳敬亭写到萧十一郎出场就立即停手,因为这个开篇到这里已经足够,他熟练的登录WC,然后直接把三章故事贴到陆艺筹邮箱,休息了一会,活动活动肩膀,然后关电脑睡觉。
……
同样时刻,柳敬亭可以安然睡觉,他的同行薛慕亮却还在忙碌着。
新书《悲伤森林》已经上市接近三十小时,加上预售的五万册,上市第一天就卖出二十多万册,再次证明了薛慕亮强大无匹的人气,相比之下,韩朔《当少年》不足十万册的销量就为之逊色不少。
凌晨三点四十左右,薛慕亮发了一条微型博客:“你们的战斗力太恐怖了,吓得我半夜睡不着觉(惊恐表情)!300000,这是要提前预定今年销售榜第一吗?噢噢,当我什么都没说。”
仍旧是可以地卖萌、装傻充愣,得意有之,炫耀有之,麻痹对手的目的……可能也有之。
耍了一个小时左右的风评之后,又花了半个小时写出一篇感情丰富的新书感言之类的东西——当然不会发在微型博客上,自从自己的文章按字计钱之后,他很久不写长博客了,至于后来自己做主编做老板,就更加珍惜自己的文字,因为在他看来,那些字都已经不是字,而是银子。
……
和薛慕亮一样没睡觉的还有伊水安,不过她不是因为工作熬夜到此刻,而是一直失眠。
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本应该高高兴兴,她的确也很高兴,与新婚丈夫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但是难得感觉特别准确,虽然不过十几天的相处,但她已经敏锐地观察到他会是一个好丈夫,他会修整草坪,懂得怎么养一盆花,如何养一缸鱼,他有非常高明的木匠手艺,能做出非常精致的书桌和椅子,此外,他还炒的一手好菜。
个人情操方面,他始终保持着一颗赤子之心,待人谦诚,感情特别有重量,偶尔还会展现风趣幽默的一面,可以说,能将终身托付这样的男人,是绝对无悔的选择,但是伊水安仍然失眠,不过,这种失眠不至于上升到同床异梦的高度,只是一种意绪,一种情感上不由自主地流动,而作为写作者伊水安,她从来不克制这种能带给自己灵感的情绪释放。
她想到桂林、想到草原、想到青山绿水、想到雪山飞马,想到那个年纪轻轻却才华横溢、谈吐非凡的少年……
但
伊水安明白,那是没有任何其他可能的,不论是年纪上的差距,还是那个男孩在写作上表现出来的无穷潜力,都让伊水安深深地知道,这是没可能的。
前者是天然鸿沟,她不愿意去做任何尝试,而关键还在后者,在之前的几部作品中,古庸生已经展现出天才般的创造力,假以时日,他必然会散发出更加辉煌的光芒,这样的人,根本不是任何人所能束缚得了的。
她决定不再继续思考这个问题,要睡觉了。
……
有人因工作熬夜,有人因心事失眠,当然也有人因喜事从梦中笑醒过来。
月河一中高中一年级三班赵侃同学,从昨天早晨开始,整整一天脸上都挂着笑容,除了几个室友,没有人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情。
今天一大早,柳敬亭刚从宾馆回到寝室,赵侃同学就从被窝里探出脑袋,殷切地打着招呼:“亭亭,回来啦?”
柳敬亭打了一个寒战,道:“你没睡醒吧?”
“醒了醒了,”赵侃说着竟然裹着被子坐起来,“早就醒了。”
“难道你不知道,睡懒觉,是对放假最起码的尊重吗?”
“我也想像他们那样,”赵侃指着于小树和孙信阳,“睡得那么香,那么毫无牵挂,可是,哎,我做不到啊。”
“为什么?”
“忙啊,你走后,我就一直忙,新年第一天,我都没好好休息一下。”
“忙什么?”柳敬亭脱了鞋子衣服,准备上床补一个回笼觉,不过他看得出赵侃此时十分寂寞,所以有一搭没一搭地配合接着话。
赵侃完全不在意他的不在意,其言似自矜其实是自得地说道:“那天不是跟你们说,我写了一个古庸生作品的书评吗?”
“嗯。”
“然后我艾特了古庸生本人噻。”
“嗯。”
“然后他回复我了,而且是转发回复!”
“嗯。”
“亭亭,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什么?”
赵侃带着一丝‘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无奈摇摇头道:“意味着我,火了。”
“恭喜你。”柳敬亭已然缩进被窝。
赵侃依旧没有任何自觉,继续道:“古庸生转了我的帖子之后,说了句‘写得不错’,毫无疑问是仔细看了我的帖子,说实话,亭亭,我对此没有什么意外,我写完之后,自己有些惊讶,那些感悟,我现在都没办法再次捕捉到,重新看了几遍我的帖子,越发感觉自己还真是有些,不错呢。”
“你本来就是实力派。”
“如果是以前,我可能都会觉得你是在嘲讽我,不过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因为如果你一天涨了两百二十一个粉丝,被艾特五百多次,你也会有这种自信,我自己都没料到一下火成这样,整整一天,就一直有人留言艾特我,没办法,我只好逐一回复,解释。”
“像你这种名人,已经不多了啊。”柳敬亭嘴上这么配合着赵侃,心里却难免腹诽:“哥哥我一天涨过二十万粉丝,被艾特过一千几百次,这怎么算?”
“主要是正好碰到元旦放假,不然我根本处理不了这么多留言,说实话,现在出门我都要小心翼翼的,不然被认出来的话,会很麻烦。”
“带个墨镜嘛。”
“我想过,不过小树和信阳都觉得作为一个高中生,整天戴着墨镜不好,会让其他学生有距离感,也让学校产生错觉,以为我是什么黑.社会不良少年呢。”
“那还真是个问题,不过你以学业为重婉拒粉丝们的热情,他们应该能理解吧?”
“噗嗤……”一声怪笑从于小树床上传来,柳敬亭听到后终于也忍不住笑起来。
赵侃不以为意,拿过手机,打开微型博客,叹息道:“今天又新增了二十多个艾特,不跟你们扯了。”
柳敬亭忍住笑,低声问于小树:“他入魔多久了。”
于小树睡眼朦胧,却笑意盎然地说:“整整一天一夜,我跟信阳都动了趁他睡着把他扔出的心思了。”
两人又是一阵闷笑,柳敬亭意味深长地说道:“一夜成名,害人不轻呀。”
……
千红今天也在放假,但是老总陆艺筹依旧习惯性地早早起床,绕着小区公园跑一圈,锻炼完之后,回家洗个澡,洗完澡后吃一个简单的早餐,接着,用手机打开工作邮件,有一个VIP邮件提醒,发件人是古庸生,陆艺筹忙点开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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