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挽弓当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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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蹶张弩!公子,这.....这些东西您是从哪里弄来的?这可是好东西啊!还有这些兵器,这些玩意都不好弄啊!”一直紧跟在庞刚身后的李贤可是个识货的人,他一看到静静躺在草丛里的东西后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没错,在草丛里静静躺着的就是五把粗若儿臂的弩弓和四把闪着寒光的马刀以及几包弩箭。
是的,草丛里的武器就是庞刚为这些军户准备的家伙,鉴于这些军户那不怎么高明的武技和营养不良的身体素质,最终庞刚为他们选定了这些兵器。蹶张弩属一种强力远程武器,靠脚力来给它上弦,一般人用手是没法给它上弦的,射程可达到一百五十步,在这个时代算是很厉害的远程武器了,当然了那些固定的重型床弩射程更远,能达到三步甚至是五百步,不过那种玩意只能做守城用,一个人是玩不转的。
弩,古曾称窝弓,现代亦称十字弓。它是一种装有臂的弓,主要由弩臂(弩身)、弩弓(弩翼)、弓弦和弩机等部分组成。因为不需要在拉弦时同时瞄准,所以对使用者的要求也比较低,装填时间比弓长很多,但是一般来说它比弓的射程更远、杀伤力更强,而且命中率更高,在古代是一种大威力的远距离杀伤武器。由于弩的威力非常大,因此不管是在用冷兵器的古代还是热兵器的现代,弩在中国历来属于被严格控制的管制武器。除了军队和特俗部门外,一般人是绝对不允许持有的。
虽然弩的使用比不上弓箭那么便捷,但不可否认的是只要拿上这玩意,就算是一名小孩也可以在瞬间杀死一名身经百战的壮汉,这也是庞刚想出来的现阶段最适合这帮只会拿锄头的军户们使用的武器了。
庞刚发现,在那本变异的《近代武器百科》里“冷兵器篇”中的东西兑换价格并不是很高,一张弩的价格才铁矿30,和一把大马士革弯刀相当,因此庞刚一口气兑换了五张弩、四把马刀、一把属于大马士革弯刀系列的基利弯刀以及五包铁骨利锥箭(每包一百根弩箭),这种弩箭的式样与普通弩箭很像,但它的箭头狭小而且特别尖锐,能穿透一般盔甲端的是歹毒异常,因此也它被称为“铁骨丽锥箭”,而每弩箭的价格也不过花费铁矿两点而已而已。可即便是这样庞刚也已经把那本《近代武器百科》里所有的铁矿给花了一大半。
不过庞刚对此并没有丝毫心疼,他心里明白,待会他们要做的事情是随时会掉脑袋的事,王家屯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贼窝,稍有不慎脑袋就会随时搬家,因此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好了,大伙都注意了,先听我说!”庞刚拍了拍手,把众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大伙都看到了,我在这里准备了五张弩,大伙也甭管它们是从哪来的,总之你们记住它们是咱们保命的家伙。可能大伙以前没用过这玩意,不过不要紧,现在还有半个时辰的时间给大伙熟悉手中的家伙,大家一定要用心,否则待会要是有一个人出错大伙全都得跟他陪葬,都听明白了吗!”
众人心中一凛,全都齐声答应起来!
看着面前发号施令的庞刚,端着沉重弩弓的李贤心中涌起了一阵阵疑惑,身为老军户的他心里明白,这样的弩弓别说象卫所这样的屯军了,就算是精锐的边军都没有多少把。因为这种强弩不但工艺复杂,价格更是昂贵得紧,而且现在边军更是大多都使用火器,像这种强弩就更少了,真不知道这个谜一样的年轻人是从哪里搞来的。
虽然李贤的心里升起了很多疑惑,但是数十载的人生阅历告诉他,有些东西如果要刨根问底的话对自己是没有好处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把疑问烂在自己的肚子里。
夜色渐渐暗了下来,王家屯里一片沸腾,,得胜而归的贼兵们一个个都性高彩烈,今天这一仗他们把前来围剿他们的屯军打得全军覆没,而且还俘获了两百多名军户,着实令这些贼兵们振奋不已。
在王家屯的东北角有一间大屋子,原本是属于王家屯最大一家地主所有,王大麻子自从立了杆子(开窑立寨的意思)后这家地主全家数十口自然也被王大麻子给灭了门。
不过王大麻子很有些小聪明,他虽然把王家屯几家富户给灭了门,但却极力约束手下的贼兵不让他们对那些普通村民下手。他很清楚那些普通民户基本没什么油水,与其在蚊子腿上刮肉还不如就此搏个好名声。若是名声太坏对自己在王家屯长期立足可是非常不利的。因此他不但不对那些普通村民下手,反而时不时的发点蝇头小利给他们。
果不其然,王大麻子这一手还真收到了效果,那些普通的村民对王大麻子的好感急剧上升,不但有人为他通风报信,甚至还有不少活不下去的青壮投靠了王大麻子。
今天灵山卫所发兵来攻打王家屯的消息就是一个在灵山卫所有亲戚的村民一大早跑来告诉王大麻子的,再加上灵山卫的屯军们那慢如蜗牛的行军速度,王大麻子才得以从容的在丛林布置好埋伏。
现在,王大麻子就在这栋大房子里和手下几十名大小头目推杯换盏,喝得煞是热闹。
“呵呵,来......众位弟兄今天都辛苦了,请满饮此杯!”大厅里王大麻子志满意得的举起了酒杯殷勤的向众位手下劝酒。
“喝.....”
“干......”
众头目纷纷举起了酒杯一饮而尽。
一名头目靠近了王大麻子拍起了马屁:“大当家的,今天这张打得可真痛快,那可是全仗大当家运.....按那些读书人的说法那叫啥来着?”
喝得满脸红光的王大麻子醉眼朦胧的笑骂道:“呵呵......你们这些家伙肚子里就是没墨水,那叫运筹....啥幄,这你们都不懂!”
“哈哈......”众喽啰头目都大笑起来,有人凑趣道:“咦....大当家怎么突然会掉书包了?莫不是跟那个知府大人府里的小娘子睡了几晚后突然开窍了吧?”
“哈哈哈.......大当家的,跟知府的女人睡觉是个啥滋味啊?都和兄弟们说说,可不许藏私!”众喽啰头目都恶形恶状的狂笑起来
“你们这些混球,竟然敢跟老子这么说话,滚犊子!”由于今天打了胜仗心情大好,王大麻也不生气,只是摸了摸腰上今天新缴获的那把大马士革弯刀心里一阵志满意得。
和喽啰们又喝了一会酒,王大麻子心里就想起了自己屋里那位抢来的小娘子那柔软的躯体和在自己胯下无力挣扎的情形,心中就是一片火热,胯下那根长矛也开始有了反应。
想到这里,看到众头目正喝得热闹,他也没说一声就脚步蹒跚的出了大厅朝着西面自己的寝室走去。
就在贼军们纵情狂饮的时候,王家屯的外面已经潜进来了几个黑影,他们正悄悄的向着王家屯内摸去.......
“嘶.......蹶张弩!公子,这.....这些东西您是从哪里弄来的?这可是好东西啊!还有这些兵器,这些玩意都不好弄啊!”一直紧跟在庞刚身后的李贤可是个识货的人,他一看到静静躺在草丛里的东西后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没错,在草丛里静静躺着的就是五把粗若儿臂的弩弓和四把闪着寒光的马刀以及几包弩箭。
是的,草丛里的武器就是庞刚为这些军户准备的家伙,鉴于这些军户那不怎么高明的武技和营养不良的身体素质,最终庞刚为他们选定了这些兵器。蹶张弩属一种强力远程武器,靠脚力来给它上弦,一般人用手是没法给它上弦的,射程可达到一百五十步,在这个时代算是很厉害的远程武器了,当然了那些固定的重型床弩射程更远,能达到三步甚至是五百步,不过那种玩意只能做守城用,一个人是玩不转的。
弩,古曾称窝弓,现代亦称十字弓。它是一种装有臂的弓,主要由弩臂(弩身)、弩弓(弩翼)、弓弦和弩机等部分组成。因为不需要在拉弦时同时瞄准,所以对使用者的要求也比较低,装填时间比弓长很多,但是一般来说它比弓的射程更远、杀伤力更强,而且命中率更高,在古代是一种大威力的远距离杀伤武器。由于弩的威力非常大,因此不管是在用冷兵器的古代还是热兵器的现代,弩在中国历来属于被严格控制的管制武器。除了军队和特俗部门外,一般人是绝对不允许持有的。
虽然弩的使用比不上弓箭那么便捷,但不可否认的是只要拿上这玩意,就算是一名小孩也可以在瞬间杀死一名身经百战的壮汉,这也是庞刚想出来的现阶段最适合这帮只会拿锄头的军户们使用的武器了。
庞刚发现,在那本变异的《近代武器百科》里“冷兵器篇”中的东西兑换价格并不是很高,一张弩的价格才铁矿30,和一把大马士革弯刀相当,因此庞刚一口气兑换了五张弩、四把马刀、一把属于大马士革弯刀系列的基利弯刀以及五包铁骨利锥箭(每包一百根弩箭),这种弩箭的式样与普通弩箭很像,但它的箭头狭小而且特别尖锐,能穿透一般盔甲端的是歹毒异常,因此也它被称为“铁骨丽锥箭”,而每弩箭的价格也不过花费铁矿两点而已而已。可即便是这样庞刚也已经把那本《近代武器百科》里所有的铁矿给花了一大半。
不过庞刚对此并没有丝毫心疼,他心里明白,待会他们要做的事情是随时会掉脑袋的事,王家屯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贼窝,稍有不慎脑袋就会随时搬家,因此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好了,大伙都注意了,先听我说!”庞刚拍了拍手,把众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大伙都看到了,我在这里准备了五张弩,大伙也甭管它们是从哪来的,总之你们记住它们是咱们保命的家伙。可能大伙以前没用过这玩意,不过不要紧,现在还有半个时辰的时间给大伙熟悉手中的家伙,大家一定要用心,否则待会要是有一个人出错大伙全都得跟他陪葬,都听明白了吗!”
众人心中一凛,全都齐声答应起来!
看着面前发号施令的庞刚,端着沉重弩弓的李贤心中涌起了一阵阵疑惑,身为老军户的他心里明白,这样的弩弓别说象卫所这样的屯军了,就算是精锐的边军都没有多少把。因为这种强弩不但工艺复杂,价格更是昂贵得紧,而且现在边军更是大多都使用火器,像这种强弩就更少了,真不知道这个谜一样的年轻人是从哪里搞来的。
虽然李贤的心里升起了很多疑惑,但是数十载的人生阅历告诉他,有些东西如果要刨根问底的话对自己是没有好处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把疑问烂在自己的肚子里。
夜色渐渐暗了下来,王家屯里一片沸腾,,得胜而归的贼兵们一个个都性高彩烈,今天这一仗他们把前来围剿他们的屯军打得全军覆没,而且还俘获了两百多名军户,着实令这些贼兵们振奋不已。
在王家屯的东北角有一间大屋子,原本是属于王家屯最大一家地主所有,王大麻子自从立了杆子(开窑立寨的意思)后这家地主全家数十口自然也被王大麻子给灭了门。
不过王大麻子很有些小聪明,他虽然把王家屯几家富户给灭了门,但却极力约束手下的贼兵不让他们对那些普通村民下手。他很清楚那些普通民户基本没什么油水,与其在蚊子腿上刮肉还不如就此搏个好名声。若是名声太坏对自己在王家屯长期立足可是非常不利的。因此他不但不对那些普通村民下手,反而时不时的发点蝇头小利给他们。
果不其然,王大麻子这一手还真收到了效果,那些普通的村民对王大麻子的好感急剧上升,不但有人为他通风报信,甚至还有不少活不下去的青壮投靠了王大麻子。
今天灵山卫所发兵来攻打王家屯的消息就是一个在灵山卫所有亲戚的村民一大早跑来告诉王大麻子的,再加上灵山卫的屯军们那慢如蜗牛的行军速度,王大麻子才得以从容的在丛林布置好埋伏。
现在,王大麻子就在这栋大房子里和手下几十名大小头目推杯换盏,喝得煞是热闹。
“呵呵,来......众位弟兄今天都辛苦了,请满饮此杯!”大厅里王大麻子志满意得的举起了酒杯殷勤的向众位手下劝酒。
“喝.....”
“干......”
众头目纷纷举起了酒杯一饮而尽。
一名头目靠近了王大麻子拍起了马屁:“大当家的,今天这张打得可真痛快,那可是全仗大当家运.....按那些读书人的说法那叫啥来着?”
喝得满脸红光的王大麻子醉眼朦胧的笑骂道:“呵呵......你们这些家伙肚子里就是没墨水,那叫运筹....啥幄,这你们都不懂!”
“哈哈......”众喽啰头目都大笑起来,有人凑趣道:“咦....大当家怎么突然会掉书包了?莫不是跟那个知府大人府里的小娘子睡了几晚后突然开窍了吧?”
“哈哈哈.......大当家的,跟知府的女人睡觉是个啥滋味啊?都和兄弟们说说,可不许藏私!”众喽啰头目都恶形恶状的狂笑起来
“你们这些混球,竟然敢跟老子这么说话,滚犊子!”由于今天打了胜仗心情大好,王大麻也不生气,只是摸了摸腰上今天新缴获的那把大马士革弯刀心里一阵志满意得。
和喽啰们又喝了一会酒,王大麻子心里就想起了自己屋里那位抢来的小娘子那柔软的躯体和在自己胯下无力挣扎的情形,心中就是一片火热,胯下那根长矛也开始有了反应。
想到这里,看到众头目正喝得热闹,他也没说一声就脚步蹒跚的出了大厅朝着西面自己的寝室走去。
就在贼军们纵情狂饮的时候,王家屯的外面已经潜进来了几个黑影,他们正悄悄的向着王家屯内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