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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CHAPTER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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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回去的路上,车子刚刚开上高架,迎面一轮红日跃到挡风玻璃上,像一个红月亮般软软地挂着。无数高矮交错的楼宇组成的天际线勾勒在一圈暗红色的光芒里。天空残留着迷蒙的雾气与秋日的霜尘,世界像被装进了毛玻璃盒,看起来毛茸茸黏糊糊的,有一种可怜兮兮的感觉。

    Neil开车,不时沉默地打着方向盘。我从车子的后视镜里,看见他通红的双眼,他令女孩子都会忌妒的纤长浓密的睫毛,此刻湿漉漉地簇拥着他迷人的眸子,看起来像被露水打湿的金色芦苇。他的嘴角紧紧地闭着,从他明显突起的咬肌线条,可以看得出他在用力地咬着牙,仿佛一个愤怒的人正在竭力地控制着自己不要爆发。他不时地轰着油门,似乎用这个在发泄。

    我知道他并不是在发泄他的愤怒,他是在发泄他的恐惧。从公墓出来一路上,他都在哭。

    他和此刻挂在挡风玻璃外面的那轮毛茸茸的红日一样,看起来都是可怜兮兮的。

    我从后视镜里看了看自己,我比Neil还要糟糕。蓬头垢面,眼红如杏,嘴角齿间残留的红酒颜色让我看起来像刚刚吃完人还没来得及擦嘴的妖怪。

    而我身边的顾里,已经从包里掏出粉饼盒,对着小镜子把自己焕然一新了。当然,她也早就重新戴好了她头上的假发,此刻她的头又变成了一颗光滑水润的板栗。

    我看着她的假发,悲从中来。我的胸腔又开始大开大合,整个人立刻变成了一个风箱,呜呜地响。

    “行了行了,你们两个有点出息好吗?我这还没死呢,”顾里啪地合上粉饼盒,丢进包里,冲我和Neil数落道,“我要真两腿儿一蹬,你们是不是准备去东方明珠下面搭一个台子哭上三天三夜啊。我不得不警告你们,小心城管。他们一棒子就能把你打回原形。而且我不是已经说了么,医生说我发现得早,及早放化疗,然后手术,治愈率非常高。而且放疗和化疗期间掉了的头发还能再长回来,我的毛囊还在,只是头发掉落了而已。你以为我是毛华军啊,他那头皮,苍蝇都不敢在上面停脚怕摔成骨折,他那脑袋跟打了蜡似的,踩上去直接打滑。”毛华军是顾里之前的系主任,顾里对他的定义是“从眉毛以上的部分来看,长得特别像陈佩斯”。

    一路上,我和Neil都哭哭啼啼的,像两个弱女子,而顾里面如生铁,口含精钢,整个人格外峥嵘,一点也看不出来是个癌症患者。

    借着此时此刻的悲壮氛围,顾里终于松口告诉了我,为什么那天早上她会和卫海睡在了一起。她自编自导自演了一部高水准的大戏,冲突明显、矛盾激烈、角色鲜明、高潮迭起,完全可以冲击“金鸡百花奖”从导演到演员到编剧的各大奖项。

    “你就因为自己得了癌症,所以非要和顾源分手?”就算知道了整个前因后果,我依然理解不了她的逻辑,这和“因为我不吃芹菜,所以我把隔壁邻居的鸡,毛全拔光了”一样。

    “不然呢?难不成我得像电视剧里一样,每天抱着男朋友哭得死去活来的,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求对方不要离开自己,最后还整得跟琼瑶阿姨电视剧里的痴男怨女一样,为对方守一辈子活寡、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儿就是抱着对方的遗像哭上两嗓子?林萧,现在是21世纪,马上都2012了,你就不能活得先锋一点么?”顾里抱着手,看着窗外的风景,她的脸没有对着我,但我从她的声音里,也能琢磨出她此刻满脸讥笑的表情。

    “可你不能让顾源这么莫名其妙地扛顶绿头盔啊,而且说不定他下半辈子也会活在一顶根本从来不曾存在过的绿帽子的阴影之下……我说顾里,那顶绿帽子确实没存在过,是吧?”我说到后半句,有点心虚。因为无论啥事儿,到了顾里这里,就没有整不出来的戏码。中国移动应该找她去代言——她想,她能!

    “林萧你信不信我把你塞到轮胎下面去!”顾里转过脸来,伸出她锋利的水晶指甲抵着我的喉咙。我一直觉得中国的刀具管制条例应该修改,像顾里这种把十根刀片当做水晶指甲做到手指上,且打磨到吹毛断发的程度,那和随时带着十把匕首上街有什么区别?

    “哦,看来那绿帽子确实没存在过。”我从她的反应上来看,松了口气,心里的大石头落地的同时,还是多多少少为顾里感到一丝惋惜——毕竟,拥有卫海那标准的肌肉雕塑身材,同时又喜欢女人的,全上海翻个底朝天,也没几个啊。

    “但你怎么就断定如果顾源知道你得了癌症,就一定会和你分手呢?我虽然不是很喜欢他,但我觉得他也不至于像你想得这么……这么……”我找不到准确的词儿来表达,我只是突然为顾源感到有点不公平。

    “我很了解他。他和我是一样的人,我不用去猜测他怎么想,我只需要知道我自己会怎么想就行了——如果今天我遇见一个得了癌症的男的,我会不会继续一门心思跟他这么耗着,每天守在他的病床前,端茶送水,倒屎接尿的,明知道他要死,还每天对他说,你气色看起来真好,你很快就康复了。能吗?答案是,我不能。又没有摄像机对着我,我演不了这种贞妇烈女。而且,如果这个男的有良心有人性有基本的职业道德,他肯定也不会这么浪费我的青春我的生命我的感情。一个癌症病人的生存概率有多少?为了这个跟中彩票一样的概率去赌,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都他妈太高了,有这些时间有这些力气,我还不如去伺候一个快死了的亿万富翁,搞不好遗嘱里都能把我的名字写进去。林萧,我是一个要死的人了,我凭什么拖着一个大好青年陪我等死?”

    “你他妈刚刚还和我说什么治愈率极高,肯定不会死!”我噌地蹿起来,头撞在汽车顶上。

    “我打个比方!你冲我嚷嚷什么,我是个癌症病人,请你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好吗?医生说我不能过度受到惊吓,周围的噪音超过60分贝我随时有可能休克。”顾里一把把我按下来,表情看起来说得跟真的似的。

    我知道她从小就有这种本事,善于编造各种职业的话语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我看过她以各种开头来满足私心,比如“我的牙医说了,我不能吃苦瓜,对牙龈不好”“我的律师说了,最好让我下周不要来学校上课,他随时要传唤我上法庭”“我的园丁说了,请不要在花园里唱歌,那些法国月季听到有人唱歌的声音就会凋谢”“我们的广告客户告诉我,希望下次公司能够把最好的样衣都借给我,希望我穿得高贵一点,去和他们喝下午茶”……

    顾里的黑色奔驰无声地开在清晨略显空旷的高架上,车子的减震系统真好,无声无息的,整个车子感觉像一口沿着河面顺流而下的黑色棺材。除了偶尔能听到Neil抽噎的声音外,这个黑棺材里一片寂静。

    也许是为了打破这种恼人的沉闷,顾里轻轻地对我这样说:“其实我是怕给顾源这个道德枷锁,如果顾源知道我得了癌症,就算他想和我分手,他也会因为身边人的压力,社会舆论的压力,道德的压力,而不得不坚持和我在一起,但这明明就是一场注定没有未来的消耗,他是个好人,我也很爱他,我不想让他过得这么不快乐。Neil,你记得你走的时候对我说过的话么,你说,‘I am not happy anymore.’我很害怕有一天,顾源也在心里这样对我说。我受不了这个。与其这样,最后让我恨他,不如让他恨我,这样我至少不会难受。”

    我又被她的话语激红了眼眶。我看着顾里,她的表情是平静的,仿佛是一场风暴过去之后,留下来的淡寡牧原,没有牛羊,没有鲜花,没有帐篷和草垛,大风刮走了一切,只剩下平滑倒伏的草地,仿佛被一条看不见的大河冲刷而过。她永远像一台计算机一样,将所有有可能伤害到自己的东西,扼杀在防火墙的另一端,从源代码状态就开始清除,不留下任何一个缝隙和机会,让悲痛钻入她的躯体,她的心。

    “可是万一呢,我是说万一,顾源就愿意和上帝赌这么一次呢,你也不给他机会吗?至少你要让他知道这个真相吧?”我依然没有放弃,我虽然从心里对顾源有排斥,但是,在这件事情上,他绝对是无辜的。

    “和上帝赌?你和他去玩儿骰子算了,我保证他每一把都是五个一。林萧,你知道我得的是什么癌症么?子宫癌。我现在只是还处在放疗和化疗期间,通过放化疗让癌细胞区域缩小,等到癌变区域组织缩小到可以切除的程度时,我就要进行手术了。如果放化疗效果比较明显,癌细胞控制得好,我就只需要切掉部分子宫,但是,就算这样,我的子宫机能也无法怀孕了,不过卵巢还在,我还是可以通过试管婴儿找人代孕的。但如果放化疗效果不好,手术也没有根治,如果癌细胞扩散到II期,我就必须连带着整个生殖系统包括子宫、卵巢、输卵管等器官一起割掉……你说,如果是这样,就算我活下来了,顾源和我,能有什么未来呢?我妈当年虽然不是癌症,但也是因为生不出小孩,所以我爸才在外面找了人,生下了我。你看,上天是有报应的,只不过老天爷瞎了眼,报在了我身上。林萧,你对顾源家不了解,他们那个家族比宫洺那个家族正常不了多少,都是些变态,他们寸土寸金的官邸看起来金碧辉煌不可一世,但是永远掩盖不了它那精神病院的本质。你想,如果我嫁给顾源,作为一个没有生育能力的媳妇,我的日子能好过么?”

    我说不出话来。我听见座位前面开车的Neil,又开始小声地哭起来。顾里伸出手,轻轻地放在他的后脑勺上,温柔地抚摸着。我在旁边也忍不住掉下眼泪来,顾里伸出另外一只手,轻轻盖在我的手背上。我看着平静的顾里,她的表情淡定得甚至带着一丝微笑,仿佛得了癌症的是我和Neil,而她却像是在安慰我们的护士。

    我趴到顾里的肩膀上,紧紧地抱住她。她真瘦啊,肩膀的骨头硌得我生疼。

    我和Neil答应为顾里保守秘密,不将她的病情告诉任何人。不过作为交换条件,我让顾里答应我一件事,那就是,不要再住在那栋人去楼空的南京西路别墅里,我希望她搬回她原来的家,至少她妈妈能够在身边照顾她。

    顾里答应了我。她告诉我说,其实就算我不说,她也已经准备把这个别墅退掉了。这个别墅每个月的租金可不便宜,在没有解决那个大窟窿之前,她得节约开销。她甚至做好了以后都和民工们一起穿凡客的心理准备。

    “但我想在退掉这个房子之前,让大家再聚一聚。林萧,你觉得他们还会来么?”她抬起头来望着我。我从她的眼睛里,第一次读到了一种情绪,这种情绪叫做“不自信”。

    “他们是指谁?”我突然难过起来,因为我读懂了顾里的心思,她比任何人都还要不舍。

    “所有在这个屋子里生活过的人。”顾里叹了口气,“不管未来我们如何,死生契阔还是老死不相往来,至少过去,我们生活得还是很开心的,不是么?”

    “简溪和卫海都已经不在上海了。顾源也肯定是不会来的了。”我在熟悉的沙发上坐下来,目光望着厨房的方向,在那张长长的餐桌上,无数的秘密都曾经像黑夜的昙花般迷人地开放过,就像炸药一样,有一种瞬间迸发的无与伦比的美,我们因为这些炸药般的秘密,无数次无数次地彼此争吵,恨不得把对方撕成一条破烂的麻布口袋。当然也有很多温情的时候,我甚至还能恍惚地看见简溪在里面为我盛饭,南湘在水槽边擦盘子的情景。

    “那就还有南湘,顾准,唐宛如。”顾里说。

    “还有崇光,你愿意邀请他么?”Neil问顾里,但眼睛却看着我。

    “为什么不呢?林萧那么爱他。”顾里不冷不热地说。我知道,她还记着我在墓地里,死活不肯去为他搞崇光头发的事情。

    “那我和林萧分别去约他们?”Neil叹了口气,没多说什么。

    “不用,我自己发短信给他们吧。”顾里站起来,看着我,明显是要送客了,“我要先睡了。你也早点回家吧。”

    “崇光去外地了。我今晚就住这儿吧。”我不敢看顾里的眼睛。

    “哦,那随便你。你的房间还留着,没有动过。被子枕头都在衣柜里,你自己拿。”顾里说完,就上楼去了。

    一个通宵的折腾,我也累垮了,我在清晨的阳光里合上眼,一下子就睡着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地醒过来。窗帘遮得严严实实,房间里一片昏暗,我也不知道几点了。

    我披着睡衣穿着拖鞋,走到顾里的卧室。我推开门,轻轻地爬上她的床。

    就像大学寝室同住的时候,无数次,我从自己的房间悄悄跑到她的房间,蹑手蹑脚地钻进她的被子里,只为贪图她买来的高级床垫的舒适和鸭绒被的温暖。

    我躺下来,轻轻地拉过顾里的一条胳膊抱着,我把头埋在她的胳膊上,小声地对她说:“对不起。”

    她没有动,也没有回答我,但我知道她没有睡着。

    几秒钟之后,她轻轻地推开了我的手,翻过身沉默地叹了口气。

    冬日松上雪,春天溪上冰,夏日树间聒噪的蝉声总是带着雨。

    而秋天总是用落叶把世界孜孜不倦地打扮了一遍又一遍,这里描点胭脂,那里刷点粉黛,全世界看起来都红红火火的样子。

    一年一岁,光景总是走得特别快。

    上海的雾越来越浓了,白天越来越短,清晨越来越晚。

    秋日里最后的蝉声,也终于藏进了绵密的树林。

    我心里对南湘和顾源的怨恨,似乎也随着秋日的加深,而渐渐冷却了。随之而来的,却是对他们的思念。我明白我对南湘的怨恨没有任何道理,从来就没有人规定她不应该比我优秀,不应该过得幸福,不应该事业有成。当她终于有机会站在巨大的舞台上谢幕,我应该是第一个为她鼓掌欢呼的人,然而我却发出了第一声冷笑与倒彩。而顾源,比起怨恨来,他更应该得到人们的同情。

    但顾里却没有时间像我这般伤春悲秋,她和Neil两个人每天都把自己埋在一座座的文件堆里,反复核对和寻找着各种有用的没用的信息,顾延盛生前的所有个人账户都非常清楚,里面并没有类似七千万这么巨大的交易往来记录,但也不排除顾延盛将这笔钱拆分成了很多笔小额交易,不过如果是这样,那追踪起来就更加麻烦。本来一根针掉进大海里,就很难寻找了,再把这根针截断成渣,那就更难寻觅。

    但顾里相信,这笔钱不会不翼而飞,它一定是以一种被众人忽视了的形态存在着的。没有人会真的把七千万撒进大海里。

    顾里和Neil反复研究着顾延盛留下的遗嘱,仿佛在阅读一部推理小说一样,每一条每一句,甚至每一个字,他们都绞尽脑汁,仿佛在破译一本《达芬奇密码》。

    他们将每一份遗产逐一排除着七千万潜藏的可能性,比如那只留给顾里妈妈的青花瓷碗,里面没办法装着七千万现金,比如那只留给顾里的百达翡丽手表,也只值四十二万元而已,公司的股份清晰透明,不存在疑点……

    当他们一条一条地排除之后,剩下最可疑的一份遗产,就是顾延盛在死之前购买的一片林场,这片森林在崇明东滩的市级林业区里。很多的企业,包括纸厂、家具厂、木材加工厂,都在这片国家级的林业区内有自己的物业。顾延盛就以私人的名义,购买了其中一小块靠近海边的林场,这片林场在遗嘱里,是留给顾里的。

    在没有发生这件事情之前,顾里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接手这片林场。顾里只是继续聘用了顾延盛死前雇用的那个守林人,看守那个树林而已。

    在Neil的提议下,我和顾里Neil三人,一起又去了一趟。

    当我们站在那片种植着大量速生桉木的树林时,我们环顾四周,却也不知道怎么下手。这是2010年的上海,不是中世纪的欧洲,我们不可能在森林里找到一个装满了金币和宝石,价值七千万的宝箱,然后还有一个仙女拿着魔法棒出来为我们跳舞。

    “这片森林的木材能够值七千万么?”顾里把墨镜摘下来,愁眉苦脸地看着头顶摇来摇去的树冠。

    “这些都是用来造纸用的速生桉树,七千万?能够价值七十万就不错了。你以为这里种的都是黄花梨啊!”Neil翻着手里的林场资料,不停地叹气。

    “那这块地至少也值不少钱吧?虽然不在静安区,但好歹也是上海市啊,能拿去房地产市场上交易么?说不定就有哪个缺心眼儿的愿意买下来,在这荒郊野岭的地儿盖一座写字楼或者电影院什么的呢。”

    “顾里,没有人会愿意在这种地方盖写字楼,你别忘了我们从静安区开车过来足足开了四个钟头,我觉得再多开一会儿都能看见嘉峪关了。而且你别忘了最后一段路我们还不得不借了守林人的拖拉机才开得进来。哪个缺心眼儿的能缺成这样,想在这里盖写字楼啊?而且,我还不得不提醒你,你爸买的只是这块林子的使用权,而且使用范围上明确规定这块土地的用途只能用来种植造纸用的木材,别说盖写字楼了,你就算只是想在这里搭个温室塑料棚种胡萝卜,那也不行!”Neil口齿清晰,条理清楚,脸上摆出一副律师标准的嘴脸,就差头上戴一个羊毛帽子了。

    “那会不会是我爸爸神通广大,被他探明了这块地下面埋藏着煤矿或者石油什么的啊……那我们就发大财了呀!肯定是这样吧!不然我爸爸那种铁公鸡,平时叫他帮我买一只爱马仕的包都哭得跟死了二姨妈似的,怎么可能花七千万就来买这些破木头!明天赶紧找一家挖掘队的人来,老娘一秒钟变煤老板!”顾里突然双眼放光,看她那样子,应该是原地满血复活了!

    “你这个法盲。中国的法律规定土地及矿产资源或者古代文明遗产,都是国有。私自开发矿产和抢银行没什么区别,都是偷国家的钱。你就算在这块地里开采出十吨钻石或者挖出了秦始皇的尸体,也没你什么事儿。”Neil朝顾里翻白眼。

    顾里叉着腰,怒了:“那你叫我们大老远过来这穷乡僻壤的干吗!秋游啊!我医生说了,如果我走出外环,或者到了手机信号太差的郊区,我的子宫随时有可能和我翻脸!”

    我们把大半天的时间都耗费在了这片林子里,但其实呢,也没干什么事儿,这片林子太空旷了,三面环海,一面连着崇明岛。前不着村儿后不着店的,除非顾延盛在这片林子里人工培育大熊猫或者火凤凰,要么就是遍地都是千年灵芝草,万年珊瑚礁,否则没有可能找出七千万来。

    我们三个彻底地颓了。

    走的时候,那个守林人说要带我们去看一下顾延盛在林子里搭的一处小木屋。

    “你早说啊!!”顾里噌的一声像一个冲天鞭炮一样蹿起来,我赶紧拉住她,怕她飞到天上去炸开成一朵漂亮的烟花。

    我们仨仿佛刘翔跑锦标赛似的,跨越着无数荆棘野草,朝着那个木屋飞奔,耳边都是呼呼的风声。顾里在我旁边傻笑着,身手敏捷,动作矫健,完全不像一个癌症病人,倒像一个绿林悍匪,我感觉她口水都快被风吹得挂到腮帮子上了。

    但当我们仿佛缉毒犬一样在那间木屋里四处搜寻,几乎要把屋子翻过来似的查找了半天之后,我们彻底地愤怒了。没有保险箱之类的东西,更没有支票合同什么的或者房产证、地契之类的玩意儿,银行存折也没有,所谓的地下室或者书柜背后的密道都没有。赤裸裸的一间房,摆着一张木床,一个大书柜,两三把老爷椅,一张木头桌子,没了。

    “顾先生偶尔周末会来这里度假,看看书,钓钓鱼,他人很好的,说他不在的时候,我也可以住这个木屋,毕竟我那个守林用的小亭子,到了冬天实在太冷。这个木屋有壁炉,可以生火。”守林人又冲顾里的脑门儿补了一子弹——是啊,你要是在家里放了七千万,你会自己不在家的时候,随便叫楼下的保安到你家来没事儿喝个茶、生个火什么的吗?

    太阳落山的时候,我们仨不得不灰溜溜地走了。

    在那之后,顾里和Neil依然忙着一个叫做“从文件堆里找七千万”的项目工程。而我则在每天上班的时间里,心虚地面对着宫洺,回家的时间里,心虚地面对着崇光。

    ——我只要一想起,那一盘精心布局、步步为营的大棋,我的心脏就一阵乱跳,跳得我心里发慌。宫勋在我心中一直就是冥王哈迪斯,这没错,但是我到现在才看清楚,原来宫洺和崇光,一直就是站在他身边的死神和睡神。

    宫洺和过去没有什么不同,他依然在充足的暖气里赤脚在白色地毯上走来走去。他的咖啡依然需要额外地加两块方糖,他又让我去他家楼下的干洗店里充了一万元的洗衣费用,他还是很怕鱼,用过钥匙之后,一定会反复地洗手。他依然每天都穿得像是广告页面上那些面无表情的男模特一样,苍白的面容,冷峻的神色,玻璃珠一样的眼睛里你读不出任何信息。我和以前一样害怕他,哦不,应该是,我比以前还要害怕他。我以前认为他是一只孤傲的狮子,如果走得太近,随时都会被他一爪子拍碎脑袋,然而,现在,我却越来越觉得他像一头在月光下阴森的狼。

    崇光也和过去没什么不同,他依然会在没有工作的日子里,躲在家里打游戏,也会在我熬夜处理文件的时候,煮面给我吃。他依然爱穿灰色的毛衣,依然喜欢在下雨的傍晚靠在床边看杂志,喝咖啡。依然在睡觉的时候喜欢把腿跨在我的身上。他的呼吸依然清冽无比,带着男人荷尔蒙里浓烈的海洋气味,他的胳膊依然有力,拥抱依然缠绵,体温依然滚烫。但我却经常在梦里,梦见自己和一条巨大的蟒蛇睡在一起,它包裹着鳞片的巨大蛇身缠着我,不吃我,也不想勒死我,它只是静静地看着我。

    我觉得我快要疯了。

    我看着顾里还能认真地和宫洺开会,偶尔还能风趣地和他开玩笑时,我不知道她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很快就到了周末,顾里约定的日子。崇光答应了过来,唐宛如也回复了一个“OK”的回答。这些我其实都不太惊讶,让我吃惊的是,顾里告诉我,顾准和南湘也同意过来,我突然觉得有点吓到了,我忍不住问她:“你确定没有找杀手去威胁他们,也没有找人去对他们催眠?”我觉得顾里应该去加入中情局,然后和汤姆?克鲁斯一起参演《不可能的任务5》。

    但在惊讶的同时,我心里也充满了期待,我想要见到他们。我想要像过去一样,和南湘躺在一起,一边看着顾里羞辱唐宛如,一边欣赏着Neil穿着紧身背心的性感模样。

    但顾里没有提起顾源。

    我想他是真的爱顾里,否则他不会走得这么金玉难圆。

    我提前了十五分钟下班,然后跑去时代广场负一楼的超市里,我准备买些酒和零食带过去。尽管顾里说她会准备好菜肴和红酒,但是我不想像一个大摇大摆的客人一样去享用一餐主人忙活了半天准备好的酒席,然后就拍拍屁股离去。至少我也在别墅里住了两年多的时间,哪怕这是最后一餐饭了,我也想让顾里知道,我一直把那里,当做家。

    而且我知道唐宛如最爱吃的蓝莓榛子馅儿的日本进口棉花糖,只有这一家才有。南湘和我都最爱喝的柑橘日本烧酒,这里卖的蓝色磨砂瓶包装的最好喝。这里还有顾里喜欢吃的三文鱼刺身,他们家的鱼肉永远都是最新鲜的。还有崇光爱吃的有机芦笋,以及Neil爱喝的果香气泡酒。我推着购物车,脑子里塞满了过去的记忆。

    因为周末的关系,排队结账的人很多,我掏出手机,给顾里发了个消息:“我买一点东西就过来,稍微迟到一会儿。”

    我提着满满两大口袋的东西,从时代广场走出来,满大街的出租车,没有一辆亮着灯。我和所有焦虑的白领们一起等在路边,在车水马龙里搜寻着方向盘边上发亮的“空车”字样。

    没过一会儿,就开始下起了雨。

    出租车更少了。

    我不得不随着人流,一起朝陕西南路的地铁站走去。这种时间段,而且又下着雨,就算在街边站成一块英雄纪念碑,也是打不到车的。

    拥挤的地铁里依然是那股熟悉的气味——人们皮肤上的味道,香水的味道,不同的鞋子发出的味道,食物的味道,地铁车皮的金属味道。我有多久没有坐过地铁了?自从加入《M.E》之后,无论去哪儿都能打车报销的制度,一度把我变成一个超过五百米就不想走路的人。

    列车在暗无天日的地下沉闷地前进着,每一站都有无数拥上来的人,下车的反倒没几个。确实,现在地铁正在从卢湾开往静安,能够住得起这两个区的人,根本不需要挤地铁。我相信地铁上有一大半的人,都是要送出外环去的。我前胸贴后背,都是人,我一度感觉自己就算是休克了,也依然会这么直挺挺地站着,就算地铁紧急刹车我也不会摔倒。

    等我从南京西路的地铁口钻出来的时候,雨下得更大了。我没有带伞,就算把那两个硕大的纸袋顶在头上也无济于事,我的外套上已经是密密麻麻的雨水,我的大衣像是长了一圈厚厚的白绒毛。我一边走着,一边掏出手机,顾里还没有回我消息。我想她此刻肯定也已经忙得顾不上我了。我再一次掏出手机给崇光发了个短信,问他到了没有。然后我把手机丢进包里,全速往别墅冲去。

    我掏出钥匙,推开门,一边把手里两个墨绿色的巨大纸袋放到柜子上,一边抖搂着大衣外套上的雨水:“你们相信吗,我坐地铁过来的!刚刚在地铁上……”

    我抬起头,才发现不对劲。

    房间太安静了,安静得不像是在举行任何的聚会,就算是热恋男女的烛光晚餐,也要比眼下热闹得多。房间里开着灯,璀璨的水晶光芒把每个角落都照耀得满满当当的,但这依然改变不了此刻整个屋子里的冷清。

    我抬起头看看坐在餐桌边的顾里,她抱着胳膊,轻轻地看着我。

    “南湘和顾准都没来?”我站在门口,也不知道该不该走过去,“唐宛如呢?”

    顾里没有说话。

    “那崇光也没来?”我的手刚刚一直捧着两个纸袋,被雨淋得冰凉。

    顾里摇摇头。

    “那Neil总该来了吧?”我不愿意相信眼前的场景,我抬起头冲楼上喊,“Neil!”

    “别叫了,他没在家。”顾里戳破了我脑子里最后的肥皂泡,她站起来,轻轻歪了下身子,看起来应该是坐了太久,腿有点麻,她抬起头望着我,脸上竟然有一些高兴和满足,她甚至有点不自然地在餐巾上擦了擦手,看起来就像一个过年时忙着张罗了半天的妇人,目光里有一种期待,“就咱俩吃吧,这些菜还都是热的,就把这个汤倒进锅里煮一下就行了。”

    她从头到尾维持着这种高兴,把即使只有两个人的晚餐,也吃得热热闹闹的。

    直到我们俩把满桌子的菜都吃得一片狼藉,也喝光了足足三瓶红酒,还醉醺醺地打碎了两个盘子、一个酒杯之后,他们也没有来。

    后来,每当我回忆起顾里那时的眼神,和脸上的微笑,我就难以掩盖内心仿佛针刺到穴位时酸胀般的痛楚。我是在当晚离开了那个别墅,回到自己家打开手机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发给顾里的那条短信“我买一点东西就过来,稍微迟到一会儿”后面,有一个红色的感叹号,那是发送失败的标识。我在那一刻,终于明白过来了顾里为什么看着我时,脸上会露出那种如释重负般的高兴,和目光里喜悦的满足。在我到达之前,她一定是一个人在寂静的客厅里坐了好几个小时,一定是久久地面对着一张摆满了大鱼大肉、热汤美酒却空无一人的餐桌,她肯定觉得自己已经被所有人抛弃了——但我在最后出现了。所以她才会那么高兴,像过年似的张罗着我坐下,一起吃饭。她竟然因为这理所当然的出现,对我感激。

    不,这不应该是顾里。她不应该这么卑微,她不应该这么容易满足,她应该是所有人围绕着旋转的中心,她应该是永远挑剔我们、让我们时刻迁就她的刻薄贵妇,她应该在我们迟到一分钟时,就在手机里冲我们咆哮,并且在我们到达之后打断我们的狗腿。

    这才是她。

    这才是那个骄傲的她啊。

    我躲在自己的被子里,哭得撕心裂肺。那是我人生中,哭得最伤心的一次,比简溪离开我的时候,和我参加崇光葬礼的时候,哭得都还要伤心。哭到后来,我整个人开始咳嗽,停也停不下来。我的胸腔像一座千疮百孔的城墙,大风呼啸着,把一切都刮没了。

    是的,我没有留在那栋别墅里。我把顾里孤零零地留在了那儿。因为我没办法面对那栋巨大的死寂。我很害怕睡在一栋仿佛陵墓般的别墅里。明明一个月前,那里还是弥漫着咖啡香气的温室,永远有各种人的声音在聊天,在吵架,在谈情说爱,在讨价还价。但是今时今日,它却像一座人去楼空的村子,孤零零地沐浴在秋天的冷雨里。

    就像我此刻湿淋淋地躺在床上一样。

    回来的路上,我没有打车,也没有打伞,我裹着大衣凭借着本能往苏州河边的公寓走。我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一路上,冰冷的雨水并没有让我的脑子清楚一点,我喝了酒,整个脸颊像是烧起来一样发烫,雨水淋在上面似乎能发出咝咝的声音。

    无数过往的回忆,都像是一只一只的蚂蚁,列着队,喊着口号,步伐整齐地往我心脏最高处爬,它们一个一个在那最柔软的地方,插下了它们手里那面小小的旗子,这里,那里,还有那里,它们插下了密密麻麻的记号之后,就无声无息地走了,剩下几百面旗子迎风招展着,哗啦啦响,那些都是我们的过去,我们的曾经,我们的往日,我们的岁月。

    喇叭声。雨声。司机咒骂的声音朝我耳朵里吼。

    霓虹灯的光线。红绿灯的光线。汽车的大灯把我的瞳孔打得发痛。

    我狼狈极了。

    我回到公寓里,连湿淋淋的衣服也没来得及脱,就倒在床上睡过去了。

    酒精把我的脑袋和心都烧得很痛。我想要起床倒一杯水的力气都没有。恍惚中有无数雨点敲打窗户的声音,密密麻麻的,像是一阵催促着什么又期待着什么的急促鼓点。听起来像是有什么重要人物快要登场时的鼓声,又或者是有什么大戏的幕布快要拉开时的配乐。

    我发烧了。

    整整在家睡了两天。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手机上是三个顾里的未接来电,还有一条顾里上午发来的短信。甚至还有南湘和唐宛如的未接来电。

    但没有崇光的消息。

    我看了看手机,过去两天了,崇光没有回家。也没有联系我。他仿佛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我环顾了一下周围,窗帘外面的光线应该是黄昏时分,我依然穿着那天晚上去顾里家吃饭的衣服,雨水已经被体温烘干,此刻散发着一股酸溜溜的臭味。

    我按开顾里的那条未读短信,我盯着屏幕,把那行短短的句子反复读了四五遍,然后我翻身起床,随便找了套衣服换上,又从衣架上扯下那件厚实的棉大衣,跌跌撞撞地冲出门去。我的脑袋依然又热又痛,出电梯的时候,我一头撞在了电梯的门框上。

    我没有顾得上顾影自怜地揉揉额头,我直接冲到马路中间去拦下了一辆出租车。那架势真的会让司机误以为我想要自杀。

    我坐在后座上,握着手机的拳头,不停地在发抖。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原来小说里的那些看上去又夸张又做作的句子都是真的,比如《红楼梦》里那一句,“一朝梦醒,已换了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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