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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沉醉还是清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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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气氛冷了许多。在程铮的提议下他们打了辆车,苏韵锦先坐了进去,程铮一看,也老大不客气地钻进车里坐到她的身边。三个人里面有两个是高个子,总不好一块挤在后排,沈居安笑笑,自己拉开了前排的车门。
“等等。”苏韵锦见状,从另一侧下车,主动抢在沈居安之前换到了前排的位置,“我坐这里不容易晕车。”
来时还偶尔向程铮讲解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和路标性建筑的沈居安也变得缄默,大家各自看着窗外。路程过半,苏韵锦对程铮说:“我和居安要回学校,你在哪里下车?”
程铮靠在座椅上兴致索然地回答道:“放心,我不会一直跟着你们。要下的时候自然会下。”
苏韵锦也不愿再说那些虚伪的话,他早点离开对谁都好。但是转念想想,不管用意如何,他毕竟是为了她才专程千里迢迢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看他肩负行囊的样子,多半是一抵达就直接去了学校。
“你今晚找到住的地方了吧?”她忍不住又多问了一句。
“这个我自己会解决。”
也对,他不缺钱,住哪里不行。苏韵锦暗笑自己多管闲事。
这时出租车经过繁华街区,红灯也多了起来,当车子再次停在一个十字路口,程铮忽然指了指前方的一座大厦冒出一句:“我亲戚有套闲置的房子在上面,今晚我就住那。”
他还有亲戚在这里?苏韵锦应付道:“那就好。”虽然对程铮家的情况了解不深,但家境宽裕这一点是肯定的,看来连他亲戚也不例外,在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段居然有“闲置”的房产。如果她毕业后留在这个城市打拼,不知道多少年后才会有属于自己的小小蜗居。为此苏韵锦又看了那座大厦一眼,莫名觉得眼熟,原来上方有几个醒目的大字—“衡凯地产”。
衡凯地产隶属衡凯实业,那不就是沈居安毕业后将要为之效力的公司?这世界真小,苏韵锦心想,不知道居安看了作何想法。但沈居安上车后就没怎么说过话,难道他看出了什么,因此心里不快?再宽厚的男孩子在发觉自己女朋友和别人暧昧的举止后都会愤怒的吧。纵然这些都不是苏韵锦的本意,但是从程铮出现开始,事情就不可控制地变得越来越糟,等到回了学校,不管能不能解释清楚,她也要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告诉沈居安。
“对了,既然你住在这儿,用不用在前面下车?”苏韵锦说。
“不急,打扰了你们大半天,要不我请你们吃顿饭吧。”
“不……不用了。”苏韵锦想都没想地回绝,他忽然那么客气简直让人毛骨悚然。
程铮过了一会儿才说道:“明天……我就回去了,只是一顿饭而已,没别的意思。”
观音殿前那番激烈的挽留没有起到任何效果,程铮的话听起来竟显得有几分心灰意冷。
沈居安开口了,他淡淡说道:“韵锦,别这样,你同学难得来一次。今晚按说应该我俩做东的,我看就在学校后门找个地方坐坐吧。”
既然他都这么说了,苏韵锦再反驳反倒显得心中有鬼,也不好再开口。
他们在学校附近找了个小餐馆。一顿饭吃下来,程铮从头到尾都显得异常沉默。他点了几瓶啤酒,与沈居安闷闷地喝了几杯也没能让情绪改善。看他如斗败的公鸡,苏韵锦实有几分不忍,但她既然不打算给他任何回应,就不该再给他任何期待,这样才是对两人都好的方式。他再执迷不悟,也总有想通的一天,到时苏韵锦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个陈旧的笑话而已。
眼看吃得差不多了,程铮主动给自己倒满酒,难得客气地对苏韵锦和沈居安说:“看来我今天不够识趣,来得不是时候,如果我打扰了你们,就用这杯酒赔罪了。明天一早我就回去,别的不多说,希望你们陪我干了这杯。”
沈居安举杯,面色平静如水,“哪里的话,你是韵锦的同学,我们尽地主之谊是应该的。”他看了看苏韵锦,只见她对着自己面前没有动过的一杯啤酒面露难色。
“我酒量不好,能不能随意了?”她苦笑道。
程铮定定地看她,“这是我头一回敬你酒,就连这个要求你都要拒绝?”
这时沈居安已经喝干了自己杯里的酒,从苏韵锦手中接过她的那一杯。
“不介意的话,这杯我代韵锦喝了。”
程铮嘴角微微扬起,语气却生硬,“这是我和她之间的事,恐怕你代替不了。”
一直维持着的表面的和平,此时被程铮的不依不饶打破了。苏韵锦一声不吭地夺回沈居安手中的酒杯,仰头就喝。她平时几乎滴酒不沾,满满一杯啤酒喝到一半已有作呕之势,沈居安替她捏把汗,劝道:“喝不了就算了,没必要勉强自己。”
苏韵锦哪里听得进去,硬是强忍着将酒灌进喉咙,最后呛了一下,咳得满脸通红,眼里也呛出泪花。她将空了的酒杯重重地放在桌上,边咳边对程铮说:“这下你满意了吧?”
程铮冷眼看着这一幕,末了,笑着对沈居安说道:“你看,她就是这么犟,一点都激不得。”
沈居安拍着苏韵锦的背,等她缓过来了,才不动声色地说道:“我倒是挺喜欢她这样的性子。”
“恐怕是她还没跟你闹过别扭吧?你别被她的样子骗了,她这个人脾气大,软硬不吃,有时真让人恨得牙根痒痒的。”
“是吗?我倒觉得韵锦的性格外柔内刚,只要你给予她足够的尊重,其实是个非常好相处而且善解人意的女孩。”
苏韵锦见这两人你来我往,当她不存在一样地对她评头论足,心里很是不自在,但又插不进话。
“善解人意?你确定说的是她?你认识她才多久。”
“其实人和人相互了解靠的不仅仅是时间,有的人就算认识再久,看到的也只是对方的表面。”
程铮挑眉,“既然你这么了解她,不如替她回答一个困扰了我很久的问题。”说到这里,苏韵锦对他接下来要说的话已经猜到几分,程铮不理会她投过来的警告眼神,继续说道:“我一直没想通,很久以前我亲过了她,她也当着大街上许多人的面回吻了我,之后却把我当成陌生人一样,这到底是为什么?”
“程铮,你……浑蛋!”苏韵锦气得一口气没缓过来,又开始咳个不停。
“我哪一个字说错了?”
面对程铮的挑衅,沈居安沉默了一会儿,没有发作,也没有继续问下去,只是抓住苏韵锦搁在餐桌上的手,说:“如果苏韵锦不愿意回答你这个问题,我想里面一定有误会。一个吻可以有很多种含义,不过她吻我的时候,我从来不用问为什么。”
程铮的笑意僵在嘴边,温暖湿润的夜晚,他感到慢慢渗进骨子里的冰凉。他想他可能真的输了,就算一直不肯承认,话说到这个份上,对手云淡风轻地四两拨千斤,他便溃不成军。
程铮从头到尾都没把沈居安看在眼里,他的恐惧在于无法确定苏韵锦是否真的吻过沈居安,他们是男女朋友,有什么不可以的,自己自恃的“资本”在别人小两口那里说不定是家常便饭。想到这里他就觉得喘不过气来,像是一条被潮水拍打在岸上的鱼。也许在爱情当中,比较在乎的那个人永远是输家。
良久,他才开口,声音沙哑得自己都感到陌生,“苏韵锦,你还真有一套。”
苏韵锦盯着他,却眼神迷离,脸上的异样的绯红,不是因为羞怯或愤怒,而是那杯啤酒的酒精足以让不胜酒力的她感到周围一切都是虚幻的。
程铮收起了有些难看的脸色,手指一下一下地轻叩桌面,带着点漫不经心的腔调说:“你男朋友果然不简单,难怪衡凯也破格录取了他。”
“衡凯?你怎么知道?”苏韵锦晃了晃脑袋,即使在意识有些模糊的时候,她也记得自己从未向程铮提起过此事。
“这话说来就长了。你的好男朋友对你说过他面试的时候曾经被刷了下来,最后又离奇地被录取了吗?这里头可大有文章。”
他的手还在桌沿上打着节拍,那有规律的声响让原本就昏沉沉的苏韵锦更为难受。明明每一句话都清晰入耳,但她好像都听不明白,只知道那只握着她的手忽然加重了力道,她强撑着残留的意识问道:“什么意思?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你还不知道吧,G市是我半个家乡,我妈就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她姓章,章衡凯的章。”
“衡凯?章……”苏韵锦无力地伏在桌子上,这句话近似梦呓。
回去的路上气氛冷了许多。在程铮的提议下他们打了辆车,苏韵锦先坐了进去,程铮一看,也老大不客气地钻进车里坐到她的身边。三个人里面有两个是高个子,总不好一块挤在后排,沈居安笑笑,自己拉开了前排的车门。
“等等。”苏韵锦见状,从另一侧下车,主动抢在沈居安之前换到了前排的位置,“我坐这里不容易晕车。”
来时还偶尔向程铮讲解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和路标性建筑的沈居安也变得缄默,大家各自看着窗外。路程过半,苏韵锦对程铮说:“我和居安要回学校,你在哪里下车?”
程铮靠在座椅上兴致索然地回答道:“放心,我不会一直跟着你们。要下的时候自然会下。”
苏韵锦也不愿再说那些虚伪的话,他早点离开对谁都好。但是转念想想,不管用意如何,他毕竟是为了她才专程千里迢迢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看他肩负行囊的样子,多半是一抵达就直接去了学校。
“你今晚找到住的地方了吧?”她忍不住又多问了一句。
“这个我自己会解决。”
也对,他不缺钱,住哪里不行。苏韵锦暗笑自己多管闲事。
这时出租车经过繁华街区,红灯也多了起来,当车子再次停在一个十字路口,程铮忽然指了指前方的一座大厦冒出一句:“我亲戚有套闲置的房子在上面,今晚我就住那。”
他还有亲戚在这里?苏韵锦应付道:“那就好。”虽然对程铮家的情况了解不深,但家境宽裕这一点是肯定的,看来连他亲戚也不例外,在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段居然有“闲置”的房产。如果她毕业后留在这个城市打拼,不知道多少年后才会有属于自己的小小蜗居。为此苏韵锦又看了那座大厦一眼,莫名觉得眼熟,原来上方有几个醒目的大字—“衡凯地产”。
衡凯地产隶属衡凯实业,那不就是沈居安毕业后将要为之效力的公司?这世界真小,苏韵锦心想,不知道居安看了作何想法。但沈居安上车后就没怎么说过话,难道他看出了什么,因此心里不快?再宽厚的男孩子在发觉自己女朋友和别人暧昧的举止后都会愤怒的吧。纵然这些都不是苏韵锦的本意,但是从程铮出现开始,事情就不可控制地变得越来越糟,等到回了学校,不管能不能解释清楚,她也要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告诉沈居安。
“对了,既然你住在这儿,用不用在前面下车?”苏韵锦说。
“不急,打扰了你们大半天,要不我请你们吃顿饭吧。”
“不……不用了。”苏韵锦想都没想地回绝,他忽然那么客气简直让人毛骨悚然。
程铮过了一会儿才说道:“明天……我就回去了,只是一顿饭而已,没别的意思。”
观音殿前那番激烈的挽留没有起到任何效果,程铮的话听起来竟显得有几分心灰意冷。
沈居安开口了,他淡淡说道:“韵锦,别这样,你同学难得来一次。今晚按说应该我俩做东的,我看就在学校后门找个地方坐坐吧。”
既然他都这么说了,苏韵锦再反驳反倒显得心中有鬼,也不好再开口。
他们在学校附近找了个小餐馆。一顿饭吃下来,程铮从头到尾都显得异常沉默。他点了几瓶啤酒,与沈居安闷闷地喝了几杯也没能让情绪改善。看他如斗败的公鸡,苏韵锦实有几分不忍,但她既然不打算给他任何回应,就不该再给他任何期待,这样才是对两人都好的方式。他再执迷不悟,也总有想通的一天,到时苏韵锦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个陈旧的笑话而已。
眼看吃得差不多了,程铮主动给自己倒满酒,难得客气地对苏韵锦和沈居安说:“看来我今天不够识趣,来得不是时候,如果我打扰了你们,就用这杯酒赔罪了。明天一早我就回去,别的不多说,希望你们陪我干了这杯。”
沈居安举杯,面色平静如水,“哪里的话,你是韵锦的同学,我们尽地主之谊是应该的。”他看了看苏韵锦,只见她对着自己面前没有动过的一杯啤酒面露难色。
“我酒量不好,能不能随意了?”她苦笑道。
程铮定定地看她,“这是我头一回敬你酒,就连这个要求你都要拒绝?”
这时沈居安已经喝干了自己杯里的酒,从苏韵锦手中接过她的那一杯。
“不介意的话,这杯我代韵锦喝了。”
程铮嘴角微微扬起,语气却生硬,“这是我和她之间的事,恐怕你代替不了。”
一直维持着的表面的和平,此时被程铮的不依不饶打破了。苏韵锦一声不吭地夺回沈居安手中的酒杯,仰头就喝。她平时几乎滴酒不沾,满满一杯啤酒喝到一半已有作呕之势,沈居安替她捏把汗,劝道:“喝不了就算了,没必要勉强自己。”
苏韵锦哪里听得进去,硬是强忍着将酒灌进喉咙,最后呛了一下,咳得满脸通红,眼里也呛出泪花。她将空了的酒杯重重地放在桌上,边咳边对程铮说:“这下你满意了吧?”
程铮冷眼看着这一幕,末了,笑着对沈居安说道:“你看,她就是这么犟,一点都激不得。”
沈居安拍着苏韵锦的背,等她缓过来了,才不动声色地说道:“我倒是挺喜欢她这样的性子。”
“恐怕是她还没跟你闹过别扭吧?你别被她的样子骗了,她这个人脾气大,软硬不吃,有时真让人恨得牙根痒痒的。”
“是吗?我倒觉得韵锦的性格外柔内刚,只要你给予她足够的尊重,其实是个非常好相处而且善解人意的女孩。”
苏韵锦见这两人你来我往,当她不存在一样地对她评头论足,心里很是不自在,但又插不进话。
“善解人意?你确定说的是她?你认识她才多久。”
“其实人和人相互了解靠的不仅仅是时间,有的人就算认识再久,看到的也只是对方的表面。”
程铮挑眉,“既然你这么了解她,不如替她回答一个困扰了我很久的问题。”说到这里,苏韵锦对他接下来要说的话已经猜到几分,程铮不理会她投过来的警告眼神,继续说道:“我一直没想通,很久以前我亲过了她,她也当着大街上许多人的面回吻了我,之后却把我当成陌生人一样,这到底是为什么?”
“程铮,你……浑蛋!”苏韵锦气得一口气没缓过来,又开始咳个不停。
“我哪一个字说错了?”
面对程铮的挑衅,沈居安沉默了一会儿,没有发作,也没有继续问下去,只是抓住苏韵锦搁在餐桌上的手,说:“如果苏韵锦不愿意回答你这个问题,我想里面一定有误会。一个吻可以有很多种含义,不过她吻我的时候,我从来不用问为什么。”
程铮的笑意僵在嘴边,温暖湿润的夜晚,他感到慢慢渗进骨子里的冰凉。他想他可能真的输了,就算一直不肯承认,话说到这个份上,对手云淡风轻地四两拨千斤,他便溃不成军。
程铮从头到尾都没把沈居安看在眼里,他的恐惧在于无法确定苏韵锦是否真的吻过沈居安,他们是男女朋友,有什么不可以的,自己自恃的“资本”在别人小两口那里说不定是家常便饭。想到这里他就觉得喘不过气来,像是一条被潮水拍打在岸上的鱼。也许在爱情当中,比较在乎的那个人永远是输家。
良久,他才开口,声音沙哑得自己都感到陌生,“苏韵锦,你还真有一套。”
苏韵锦盯着他,却眼神迷离,脸上的异样的绯红,不是因为羞怯或愤怒,而是那杯啤酒的酒精足以让不胜酒力的她感到周围一切都是虚幻的。
程铮收起了有些难看的脸色,手指一下一下地轻叩桌面,带着点漫不经心的腔调说:“你男朋友果然不简单,难怪衡凯也破格录取了他。”
“衡凯?你怎么知道?”苏韵锦晃了晃脑袋,即使在意识有些模糊的时候,她也记得自己从未向程铮提起过此事。
“这话说来就长了。你的好男朋友对你说过他面试的时候曾经被刷了下来,最后又离奇地被录取了吗?这里头可大有文章。”
他的手还在桌沿上打着节拍,那有规律的声响让原本就昏沉沉的苏韵锦更为难受。明明每一句话都清晰入耳,但她好像都听不明白,只知道那只握着她的手忽然加重了力道,她强撑着残留的意识问道:“什么意思?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你还不知道吧,G市是我半个家乡,我妈就是地地道道的本地人,她姓章,章衡凯的章。”
“衡凯?章……”苏韵锦无力地伏在桌子上,这句话近似梦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