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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第140章 心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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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城的时家,是简时初的外公家。
简时初的外公,只有简时初的妈妈这一个女儿,而简时初的妈妈,又只有简时初这一个儿子,时家的一切,早晚都是简时初的,所以简时初的外公时昌臣,直接让时家人,称呼简时初“大少爷”,而不是“表少爷”。
简时初下车后,冲一圈和他问好套近乎的L城的少爷小姐,微微颔首示意了下,转过身,冲车内伸出一只手。
所有人,都吃惊的睁大眼睛,看着简七爷的动作。
能来给时老爷子贺寿的人,都是或多或少见过简时初几面的人。
他们都知道,简七爷生性高傲,向来我行我素,唯我独尊,从来没见过,他冲别人做过这样绅士的邀请姿势。
就在他们睁大眼睛,屏息看着的时候,一只纤纤玉手,搭在简时初的掌心,紧接着是皓腕如玉,白皙修长的手臂,一个绝代风华的美人,就这样缓缓的出现在他们眼前。
因为要来见简时初的外公,叶清瓷有些紧张,为了给老人家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她选了好久,才选中今天身上穿的一身衣服。
这是一套特殊质地的轻纱长裙,看上去是白色,但因为衣料中掺杂着绣着金色丝线的缘故,稍一走动,就会有隐隐的金光闪现,流光溢彩,美不胜收。
长裙中央,是一根同色系的丝绦,勒出纤腰一束后,垂在腰际,随风摇曳,飘飘欲仙。
裙摆上镶嵌了无数颗碎钻,在阳光下闪着夺目的光辉。
再往上看,肌肤如玉,容颜清丽,乌黑的眼,弯弯的眉,挺秀的鼻,粉润的唇,每一处不美好,无一处不诱人。
众人脑海中,不停的闪现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等等,这样的字眼。
众人左右分开,简时初环着叶清瓷的纤腰,在众人的注目之下,走进庭院。
叶清瓷第一次来,立刻被院子里的景色吸引住。
院子很大,种着各色的花花草草,干净整齐,恬雅幽静,仿佛一片隐世的世外桃源。
原本在外面彼此寒暄的客人,走进庭院之后,不自觉都放轻了声音,生怕搅扰了什么。
“环境不错是不是?”简时初今天心情极好,唇角一直弯着若有似无的笑。
“是啊,”叶清瓷点头,“看院子的构造摆设就知道,院子的主人是个很有品位的人。”
“这还没见到我外公呢,就开始讨好他老人家了?”简时初轻浮的在她下巴上摸了一把,“怎么?怕他老人家不喜欢你?”
“别闹!”叶清瓷嗔他一眼,躲开他的手。
简时初爽朗的大笑着,迈步走进客厅。
客厅里,时昌臣正和老友们在闲聊,听到自己的外孙人还未到,笑声先到了,歪头朝客厅门外看过去。
简时初带着叶清瓷,一起走进来,爽朗的叫:“外公,我来了,祝您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简时初从小太过优秀,所以早就他心高气傲,有些目中无人的性格。
简时初相貌极好,但因为那份心高气傲,展现出来的,便是一份锐利的俊美。
他的目光,正经时沉炽,不正经时是慵懒,但不管是怎样的神情,都会带着一股凌人的攻击感,看人犹如两道冷电,令人不寒而栗。
时昌臣还从没见过自家外孙,这样纯净阳光,神采飞扬的模样。
时昌臣看得出来,自己外孙是真的高兴,高兴的情绪多的在心底藏不住,满的都溢了出来。
自己最心疼的外孙高兴,时昌臣自然也高兴,笑呵呵问:“阿初啊,发生什么好事了,让你这么高兴?”
“今天是外公生日嘛,当然高兴!”简时初带着叶清瓷走过去,挨个叫人:“外公,李爷爷、徐爷爷、杨爷爷,二爷爷。”
几个老人都齐声答应着。
时昌臣自然知道,简时初这么开心,不单单是他生日的原因。
他看了叶清瓷一眼,又笑着看向简时初:“阿初,你从不往外公的寿宴上带客人,还不快给外公介绍一下,你身边这个小丫头是谁!”
“外公,她叫叶清瓷,是云城城东叶家的二小姐。”简时初笑着,十分郑重的给时昌臣介绍。
简时初看向叶清瓷时,眼睛亮的惊人,介绍她时,语气里更慢慢都是喜欢和骄傲。
只要眼睛不瞎的人,都能看出两个人是什么关系。
时昌臣连连点头,“好好好,好啊,你眼光不错,是个可人疼的丫头!”
简时初的外公和简时初的爷爷一样,对这个唯一的外孙,疼的像自己的眼珠一样。
与简家老太爷不同的是,时老爷子,出身书香世家,性情温和,人淡如菊,什么事都看得开,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
包括简时初的婚事。
他知道,人这辈子,最重要的,就是婚姻。
人这一生,没有比找伴侣更重要的事。
找一个两情相悦的伴侣,即便粗茶淡饭,也会不枉此生。
相反的,找个根本不爱的人,共度一生,那枉来世上走一遭。
在他看来,没有什么事情,比他外孙找到了自己心爱的女人更值得庆贺。
所以,对简时初移情别恋这种事,他觉得自己的外孙高兴就好,没有丝毫意见。
对这个可以让自己外孙露出那么开心幸福的笑容的女孩儿,他一下就喜欢上了。
爱屋及乌,说的就是这么个道理了。
时昌臣让两人坐下,聊了几句家常。
叶清瓷举止有度,从容不迫,一言一行间,都是名门淑女的风范,时昌臣越来越喜欢,忽然扬声招呼管家:“阿忠,你去书房里,把我那个红匣子拿出来。”
管家称是,从时昌臣的书房里,捧住一个红木的匣子,恭恭敬敬递进时昌臣手中。
时昌臣把匣子打开,从里面取出一方锦帕,打开锦帕,里面是一个玉镯。
翠绿色的玉镯,水头极好,翠绿浴滴,仿佛有种莫名的魔力,看了就让人心生喜欢,恨不得立刻将它据为己有。
L城的时家,是简时初的外公家。
简时初的外公,只有简时初的妈妈这一个女儿,而简时初的妈妈,又只有简时初这一个儿子,时家的一切,早晚都是简时初的,所以简时初的外公时昌臣,直接让时家人,称呼简时初“大少爷”,而不是“表少爷”。
简时初下车后,冲一圈和他问好套近乎的L城的少爷小姐,微微颔首示意了下,转过身,冲车内伸出一只手。
所有人,都吃惊的睁大眼睛,看着简七爷的动作。
能来给时老爷子贺寿的人,都是或多或少见过简时初几面的人。
他们都知道,简七爷生性高傲,向来我行我素,唯我独尊,从来没见过,他冲别人做过这样绅士的邀请姿势。
就在他们睁大眼睛,屏息看着的时候,一只纤纤玉手,搭在简时初的掌心,紧接着是皓腕如玉,白皙修长的手臂,一个绝代风华的美人,就这样缓缓的出现在他们眼前。
因为要来见简时初的外公,叶清瓷有些紧张,为了给老人家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她选了好久,才选中今天身上穿的一身衣服。
这是一套特殊质地的轻纱长裙,看上去是白色,但因为衣料中掺杂着绣着金色丝线的缘故,稍一走动,就会有隐隐的金光闪现,流光溢彩,美不胜收。
长裙中央,是一根同色系的丝绦,勒出纤腰一束后,垂在腰际,随风摇曳,飘飘欲仙。
裙摆上镶嵌了无数颗碎钻,在阳光下闪着夺目的光辉。
再往上看,肌肤如玉,容颜清丽,乌黑的眼,弯弯的眉,挺秀的鼻,粉润的唇,每一处不美好,无一处不诱人。
众人脑海中,不停的闪现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等等,这样的字眼。
众人左右分开,简时初环着叶清瓷的纤腰,在众人的注目之下,走进庭院。
叶清瓷第一次来,立刻被院子里的景色吸引住。
院子很大,种着各色的花花草草,干净整齐,恬雅幽静,仿佛一片隐世的世外桃源。
原本在外面彼此寒暄的客人,走进庭院之后,不自觉都放轻了声音,生怕搅扰了什么。
“环境不错是不是?”简时初今天心情极好,唇角一直弯着若有似无的笑。
“是啊,”叶清瓷点头,“看院子的构造摆设就知道,院子的主人是个很有品位的人。”
“这还没见到我外公呢,就开始讨好他老人家了?”简时初轻浮的在她下巴上摸了一把,“怎么?怕他老人家不喜欢你?”
“别闹!”叶清瓷嗔他一眼,躲开他的手。
简时初爽朗的大笑着,迈步走进客厅。
客厅里,时昌臣正和老友们在闲聊,听到自己的外孙人还未到,笑声先到了,歪头朝客厅门外看过去。
简时初带着叶清瓷,一起走进来,爽朗的叫:“外公,我来了,祝您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简时初从小太过优秀,所以早就他心高气傲,有些目中无人的性格。
简时初相貌极好,但因为那份心高气傲,展现出来的,便是一份锐利的俊美。
他的目光,正经时沉炽,不正经时是慵懒,但不管是怎样的神情,都会带着一股凌人的攻击感,看人犹如两道冷电,令人不寒而栗。
时昌臣还从没见过自家外孙,这样纯净阳光,神采飞扬的模样。
时昌臣看得出来,自己外孙是真的高兴,高兴的情绪多的在心底藏不住,满的都溢了出来。
自己最心疼的外孙高兴,时昌臣自然也高兴,笑呵呵问:“阿初啊,发生什么好事了,让你这么高兴?”
“今天是外公生日嘛,当然高兴!”简时初带着叶清瓷走过去,挨个叫人:“外公,李爷爷、徐爷爷、杨爷爷,二爷爷。”
几个老人都齐声答应着。
时昌臣自然知道,简时初这么开心,不单单是他生日的原因。
他看了叶清瓷一眼,又笑着看向简时初:“阿初,你从不往外公的寿宴上带客人,还不快给外公介绍一下,你身边这个小丫头是谁!”
“外公,她叫叶清瓷,是云城城东叶家的二小姐。”简时初笑着,十分郑重的给时昌臣介绍。
简时初看向叶清瓷时,眼睛亮的惊人,介绍她时,语气里更慢慢都是喜欢和骄傲。
只要眼睛不瞎的人,都能看出两个人是什么关系。
时昌臣连连点头,“好好好,好啊,你眼光不错,是个可人疼的丫头!”
简时初的外公和简时初的爷爷一样,对这个唯一的外孙,疼的像自己的眼珠一样。
与简家老太爷不同的是,时老爷子,出身书香世家,性情温和,人淡如菊,什么事都看得开,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
包括简时初的婚事。
他知道,人这辈子,最重要的,就是婚姻。
人这一生,没有比找伴侣更重要的事。
找一个两情相悦的伴侣,即便粗茶淡饭,也会不枉此生。
相反的,找个根本不爱的人,共度一生,那枉来世上走一遭。
在他看来,没有什么事情,比他外孙找到了自己心爱的女人更值得庆贺。
所以,对简时初移情别恋这种事,他觉得自己的外孙高兴就好,没有丝毫意见。
对这个可以让自己外孙露出那么开心幸福的笑容的女孩儿,他一下就喜欢上了。
爱屋及乌,说的就是这么个道理了。
时昌臣让两人坐下,聊了几句家常。
叶清瓷举止有度,从容不迫,一言一行间,都是名门淑女的风范,时昌臣越来越喜欢,忽然扬声招呼管家:“阿忠,你去书房里,把我那个红匣子拿出来。”
管家称是,从时昌臣的书房里,捧住一个红木的匣子,恭恭敬敬递进时昌臣手中。
时昌臣把匣子打开,从里面取出一方锦帕,打开锦帕,里面是一个玉镯。
翠绿色的玉镯,水头极好,翠绿浴滴,仿佛有种莫名的魔力,看了就让人心生喜欢,恨不得立刻将它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