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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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芒伍随着红孩儿一路前行;只见那红孩儿走到一处不起眼的林海边缘,然后左七右八迈了几步后,李家宅邸大门赫然就在眼前。麦芒伍微微运气,整理好了自己穿戴,双眼如往日一般深不可测。
就在麦芒伍迈过门槛的一刹那,三四个执金吾已经飘然而落,紧密有序地将麦芒伍围在了正中。麦芒伍瞥眼一扫,并无熟识。虽说麦芒伍是被红孩儿领着进来,绝说不上什么擅闯;但是周围的执金吾们还是警惕万分,不自觉地耸着鼻子:臭味,一股子京城特有的臭味。
京城能是什么好地方,那群二十八宿的老巢。
红孩儿倒也不慌,对着众人抱拳示意,解释说自己身后的先生是大当家邀请来的贵客。众人一听,这才纷纷退后几步,随后消失在原地。
再往前走了没多远,却见到了身背大刀的李征正斜靠着墙壁,守在一间房门口。李征与麦芒伍各自抬眼,打了个照面。
“你还真敢进来。”李征自然认出了这位二十八宿管事,语气里不免三分讥讽:“我去京城时,也未去你们镇邪司叨扰啊。”
一边说着,李征一边抬手去摸身后的坠梦监;被二十八宿在李家宅邸行走,这件事可大可小。万一被这麦芒伍探了虚实,岂不是对执金吾大大不利?
“是客。”红孩儿简单说道,同时手心里虚空攥握着一股明火:“管事儿的,别让我一个后辈难做。”
听到这里,那李征倒也不再为难:既然红孩儿这么说了,那么请来麦芒伍的人,自然应该是老爷子。
倒是麦芒伍听出了话里玄机,却没有点破:这红孩儿说话故意含糊,一句“是客”,明显是给了对方动手的机会。表面上冷冰冰的红孩儿,内心里却一直杀机腾腾,想要寻一些他名单上的高手以命切磋。
不过……眼前李征守候的大门,令麦芒伍有些在意。李征在执金吾里的位置,麦芒伍自然知晓。能让李征出面的地方,想必里面坐镇的应该就是那托塔天王了吧——
麦芒伍正不动声色地盘算,门忽然被推开了。
“走了,青玄!”照旧一身黑衣的吴承恩,大大咧咧从门里走了出来。待到那吴承恩迈了几步,同麦芒伍打了个照面后,两人皆是一惊。
吴承恩惊讶的原因自然是在李家见到了本该在京城的麦芒伍。
而麦芒伍呢,即便再沉得住气,却在看到吴承恩插在腰间的龙须笔时微微色变。龙须笔熠熠生辉——那根金光闪闪的羽毛——不会吧,名震天下的苏钵剌尼最心爱的法宝,怎么会在吴承恩身上……
这短短的几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很快,青玄也出现在了门口。未等三人交谈寒暄,李征却站直了身子,示意青玄和吴承恩跟上。
走了几步,两伙人顿时心知肚明:大家方向一致,看来都是被那李靖请去的。
不错,吴承恩今早才醒。
醒来后的吴承恩已经活蹦乱跳,全然不像大伤初愈的样子。青玄也是惊讶三分,摸了摸吴承恩的脉象却得不出个所以然。
说来吴承恩能恢复得这么快,其实是由两层毫不相干的缘由互相交织所致:一来,便是那袁天罡的风水大局被破,李家酝酿数百年的无限真气肆意游走,任何人——哪怕是普通百姓——来了这里只要鼻孔一张,便能纳入不少天地灵气;二来,则是之前龙老板传授于吴承恩的“潮汐吐纳”建了奇功——这吴承恩躺在床上不省人事,身子反倒忘记了“呼吸”本能,鼻腔里贪婪得几乎只入不出。
青玄虽然不清楚吴承恩快速伤愈缘由,却只求眼前的好结果;他简单对吴承恩说了水陆大会第五日已经落幕,呆在这里也没什么好看的,倒不如拜别李棠离开李家。没想到吴承恩竟毫无异议地点了头。
其实吴承恩已经注意到了青玄的禅杖,那上面仅剩三个环,李家这水陆大会实在是是非之地,再不离开,怕将会置青玄于万劫不复之地……
青玄与吴承恩商议之后,决定去寻玉兔,然后结伴拜别李家——不然回了京城,终究是难以给麦芒伍和朝廷一个交代。
只是这远在千里之外的麦芒伍如此经不住念叨,到了傍晚,本尊竟然现身于此。
随着李征引路,几人七绕八绕,很快便到了一间幽静的偏房。几人迈步而入,只见得房间摆设虽略有陈旧,却是一尘不染。
“来了啊?随便坐。”李靖用毛巾擦拭着双手,从后堂走了出来,神态倒是平常。但是所有人都不得不去注意他手里那条粗布毛巾——上面沾染着斑斑血迹。
看李征神态,倒像是司空见惯。
李靖亲自抓了一把茶叶,泡上热水,随即落座。之后,他挥挥手,示意除了客人,其他人可以走了。
李征有些沉不住气,手不自觉地摸了摸身后的大刀:“老爷子,我留下吧。”这番话并无他意,但是留下李靖一个人,总觉得有些不放心。
“小事,你们退下吧。”李靖摆摆手,示意李征不必在意。这声吩咐后,李征便同红孩儿一并离了房间。
“说起来,还要对你们二人说一声谢谢。”李靖对吴承恩和青玄说道。二人对视一眼,刚要开口,却被李靖打断。
“来,说说吧。”李靖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示意坐在旁边的麦芒伍可以随意:“早就想见你了。话头很多,也不知该从何说起。叫他俩来的意思,也是替你旁听。”
这番话出口,麦芒伍似乎心领神会,却令吴承恩脸上的疑云更深:听?听什么?
“既然前辈开门见山,那,晚辈便先说要紧的。”麦芒伍也不承让,给自己斟了一杯茶微微一抿,便正襟危坐:“二十八宿里,谁是李家眼线?”
麦芒伍只身一人突然造访李家,知道这件事的人不会超过五个。只是六翅乌鸦太快,一般信鸽追不上,这才让麦芒伍多了一天一夜的时间来照顾李晋。算算红孩儿找上门的日子,多半是京城飞来的信鸽刚刚到达。
“一下子就抓到了要害,不愧是你们大当家另眼相看之人。”李靖略微为难地揉了揉自己的后腰,嘴里面支支吾吾了一番:“我还以为,你第一句话是要问你们家的那个寒冰玉兔呢。”
玉兔的名字一脱口,吴承恩和青玄几乎同时站了起来。
倒是那麦芒伍低声说了一个“坐下”,脸上见不到任何风吹草动。毕竟麦芒伍精于话术,明显听出李靖仿佛“无意间”的提及,却是将话题转到他处的最好说辞。
但是,即便麦芒伍脸上没有表情,心中的波澜却被悄悄掀起。
“其实今天,我是想跟你说说其他的事情。”李靖见麦芒伍一时间没有言语,便捋了捋胡子自顾自说道:“我想想啊……五百多年前?差不多这么久吧。那个时候吧,我的胡子还没有这么白,李家呢,也没有这么冷清……”
五百年前。
天地之间,出来了一只肆意妄为的猴子。
有一天,李家的大门被人扣响,看门人心中满怀疑惑——李家的宅子深藏于山林之中,鲜有外来的客人上门。开门之后,进来的人倒也痛快,只说是想加入执金吾。
来应招执金吾的人,需要经过三十六重考验,这是不变的规矩,就连那身世显赫的红孩儿也不例外——但是,只有两人没有经过这个流程,便由李靖点头,直接加入了执金吾。
第一个,便是邋里邋遢的大器;他当时输光了身家,欠了一屁股债,想要来李家谋一份差事,顺带着躲账。听闻还要有什么“三十六重考验”后,大器明显觉得麻烦,嘴里嘟嘟囔囔转身就要走——招待他的执金吾觉得受了侮辱,自然不肯善罢甘休。
最后,还是李靖出面,留下了这个打伤了七个执金吾的赌鬼。
而另一个,就是五百年前擅自敲响李家大门之人。要知道,能够在遍布李家眼线、执金吾全力监防的情境下毫发未损便寻得李家的宅门,远比三十六重考验难上几倍。听得有这么一个奇才上门应招,那一天的李靖连脸都没有洗,匆忙便赶了出来:据说最近世间有一只野猴子,本领极大,甚至获得了那盘踞一方的牛魔王点头认可——莫不是,来的人就是他?
只可惜,门口的人,一点猴子的影子都没有。他体态微胖,笑得格外憨厚老实:“我叫天蓬……老人家,贵姓?”
天蓬人很老实,只是实在叫人喜欢不起来。究其关键,便在于此人的长相实在丑陋不堪。虽是人形,但是却生得肥头大耳,五官看起来简直还是牲畜模样。不过,这倒是不碍大事——李靖爱才,心里已经拿定了主意,打算留下天蓬。
虽然天蓬外表难看吓人,但是只要安排一个院子外的差事,便能叫他不必冲撞到李家的人。而他的样貌,估计是内丹修炼不纯,只要在李家假以时日,定能修整。
李靖的算盘打得没错;但当时负责带着天蓬的大器,对此颇有微词。
“平白无故多招一个人干嘛?”大器不敢明面抱怨,只得假装无意时跟李靖发发牢骚:“是不是嫌我巡山时偷懒在山上睡觉?老爷子,我是您招来的,您可不能叫我散伙滚蛋啊。要不我俩现在打一架,赢的留下,你看可以不?”
听到这番话,李靖不断点头:“他能让你肯出手打架,看来,我没看错人。”
大器听到这里,似乎被戳破了什么心事,便不再多说。
其实不止大器一个人不爽,其他执金吾也是对这个新来的天蓬颇有微词:人呢,蠢笨不说,长相也是有辱“执金吾”这三个字。当发给了天蓬制服那一天,众人打着庆贺的名号,连夜灌醉了天蓬,令他还没有机会试穿制服,便偷偷将衣服收走。
李靖呢,倒也从不在意——甚至说,当时的他心里简直乐开了花。能够网罗到两个世间奇才,执金吾便能保证百年间的威望。
转眼,天蓬留在李家已经有些日子了。李靖见得他悉心学习了李家规矩,便找了一晚寻到在巡山的天蓬和大器,打算着手教他如何调养内丹。
谁知道,木讷的天蓬一脸纳闷:“内丹?什么内丹?”
大器呢,也是歪着脑袋纳闷:“老爷子,你不会没看出来吧……天蓬,是个人啊。”
李靖着实没有想到这一层面——天蓬那丑陋不堪的长相,令李靖见到他的第一眼,便已经潜意识觉得对方是妖。万没想到,天蓬竟然并非妖物。
也就是说,他的长相,一辈子就是如此了。
当时的李靖,难掩失望神色:虽说是在李家,但是普通人的寿命也不会多于三百五十年。本想着用两百年对大器和天蓬加以调教,日后为李家出力……看来,这笔买卖,自己算错了。
除了李靖之外,天蓬与其他执金吾的关系倒是日渐改善。天蓬老实,吃得多,干得多,而且从来谦卑得很,手脚又勤快,任何人都能使唤得动。渐渐的,大家习惯了天蓬的长相,倒也慢慢亲密起来。只是呢,即便如此,天蓬仍然是自觉蹲在门口独自吃饭,别的执金吾也未曾招呼过他进屋。因为他进食的样子,太过粗鲁。
像是啃食着食槽的畜生。
大器素来没心没肺,一日巡山时,便毫不避讳地提到了天蓬的脸:“太丑,你不如遮一遮,大家一桌吃饭时便能舒坦些。”
天蓬木讷,听完这句话后一语不发,只是俯身抓了一把树叶,挡在了自己脸上,只留下两个小孔透光。
晚上,二人回李家吃饭,众人看到蒙面的天蓬皆是一惊,却又彼此默契没有吭声。那一晚,天蓬捧着碗筷刚要出去,执金吾们腾了一个座位,喊着天蓬一起坐下吃。
脸上遮挡着树叶的天蓬,吃得小心翼翼,格外费力,连咀嚼几口饭菜都要慢慢吞吞,生怕树叶掉落。看着天蓬的举动,坐在天蓬对面的一名执金吾终于忍无可忍,站起身来,揭掉了天蓬的“面具”。
天蓬吓了一跳,本能抬起双手,想要遮住自己的脸。
“男子汉大丈夫,有何不能示人?”对面的执金吾轻声说道,却是一个女子声音。那声音说完,随即环视一周,继续言语:“你们也是,不要欺负他一个老实人。”
天蓬一僵,缓缓移开胳膊——对面的女子,身着执金吾制服,却掩盖不住那从内而外的俊美,仿如天仙。
晚饭结束后,天蓬随着大器去柴房休息,一路上犹豫几次,终于鼓起胆子问了问刚才替自己出头的姑娘的姓名。
“你说嫦娥啊?”大器搔着头,回想了一番后说道:“那姑娘脾气性子大,你别招惹。”
长饿……多好听的名字啊。天蓬想着,默念着,尤其是那个“饿”字,嘴角便不自觉流了口水。
大器看到天蓬表情,急忙拍了拍天蓬脸面:“哎你可别胡思乱想!人家可是咱李家的掌上明珠!是天上的月亮一样的存在!你要是色胆包天,小心大当家把你给阉了!”
天蓬猛然回神,捂着自己的裤裆,拼命摇头:“不敢不敢,怎么可能,非份之想……不敢不敢。”
是啊,怎么可能有那种想法呢?天蓬独自到井口,俯身想要喝口水,却看到了圆月皎洁的倒影——以及,自己那张丑陋不堪的脸。
一声野兽般不甘心的嚎叫,在水井之中蔓延。
小半年后。
碧波潭的龙老板托人给李家捎来了口信,说自己被人给抢了,掠走了家里的神针,希望李家能派出执金吾主持公道。这般小事,实在稀松平常。唯一的不同,在于这一次李靖选了天蓬出战,大概是想给他一个机会立功上位。
临出发那一天,几名执金吾喝了点酒,满脸羞愧地交出了一直藏着的执金吾制服。天蓬呢,倒是毫不在意,喜滋滋地第一次穿上了那个本该是金色的“吾”字——里面的金线,已经被大器不声不响偷走了。
出发之前的一顿饭,大家倒是轻松:此战肩负着执金吾名誉,又是天蓬首战,只求天蓬胜得轻松漂亮。在李家,实力就是一切。大家盘算着,说不定天蓬出人头地的日子不远了,今日便提前庆功,大家喝个痛快。
天蓬就只是点头,只是喝酒。
只有嫦娥,一如平常,嘱咐的话更是叫人泄气:“出门在外,平安归来才是真的。莫不要为了一口气搏命,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这杯酒,等你回来。”
天蓬依旧无言,依旧只是拼命点头,拼命喝酒。
第二天,天还未亮,天蓬便收拾了简单的行李,戴上面具迈出了李家的大门。
早去早回,早去早回。毕竟这天地世间,第一次有了一个地方,有人在等自己回来。
李家的执金吾,一直都是碾压世间一切的存在。身为李家的代言人,身为执金吾本身,都有着无数不能落败的理由。
本该是李靖一手安排的一次简单任务,本该是自己功成名就的第一步,本该是浴血沙场、衣锦还乡的老套情节——
只是这一次,一切,都不大一样。
那个慵懒的身影躺在树杈上,不耐烦地挖着自己的耳朵,对站在树下的天蓬问道:“啊?你是谁?”
“执金吾,天蓬。”天蓬老老实实地回答,然后也不提防对方会出手偷袭,反而是小心地将行李放好,继而拿了兵器,傻乎乎地等对方从树上下来。
慵懒的身影起了身:“干嘛还不动手?”
“等你去拿兵器。”天蓬照旧老老实实,还侧身让开了路。
“有点意思。”那身影忽然来了兴致一般,开心地拍打着自己大腿:“再问一次,你叫什么来着?”
“天蓬。”天蓬说道。
那身影,在耳朵边摸索一番,然后跳到了地上。
小半个时辰后,奄奄一息的天蓬鼻青脸肿倒在了地上。那身影走过来,随手将他面具揭开,打算补上致命一击——
天蓬几乎本能地抬手,却并非是护住要害,反倒是遮住了自己的脸。
身影停了手,继而扫兴地转身离去:“顶天立地的汉子,有何不能示人?”
“死猴子……”天蓬爬了起来,却又很快跌倒在地:“你现在不杀我的话……”
“等你再来。”一声算不上告别的话语,悠然而去。
天蓬爬回了李家。李靖当即着手安排了救援,然后心事重重,回到了内阁。
房间里,只有一个老态龙钟的身影,双手躲在屏风后面上下而动:“既然知道对方来头,为何不派出李大器,或你亲自上阵?”
“大器是个苗子,自然要好生栽培。而且他心性未定,怕他出去就不回来。”李靖直言不讳:“我呢,又得留守本家……”
“你的意思是说,走了初代执金吾后,你无人可用了?”老态龙钟的身影冷笑着,手中的动作没有丝毫搁置:“不着急。很快,我便会给你一个人……”
李靖注视着老人手中愈来愈浓烈的真气,不置可否。
五百年前。
天蓬第一次遇到了死猴子。
一切微小的变故,终究化作了不可逆转的齿轮,推动着光阴层层递进。
麦芒伍随着红孩儿一路前行;只见那红孩儿走到一处不起眼的林海边缘,然后左七右八迈了几步后,李家宅邸大门赫然就在眼前。麦芒伍微微运气,整理好了自己穿戴,双眼如往日一般深不可测。
就在麦芒伍迈过门槛的一刹那,三四个执金吾已经飘然而落,紧密有序地将麦芒伍围在了正中。麦芒伍瞥眼一扫,并无熟识。虽说麦芒伍是被红孩儿领着进来,绝说不上什么擅闯;但是周围的执金吾们还是警惕万分,不自觉地耸着鼻子:臭味,一股子京城特有的臭味。
京城能是什么好地方,那群二十八宿的老巢。
红孩儿倒也不慌,对着众人抱拳示意,解释说自己身后的先生是大当家邀请来的贵客。众人一听,这才纷纷退后几步,随后消失在原地。
再往前走了没多远,却见到了身背大刀的李征正斜靠着墙壁,守在一间房门口。李征与麦芒伍各自抬眼,打了个照面。
“你还真敢进来。”李征自然认出了这位二十八宿管事,语气里不免三分讥讽:“我去京城时,也未去你们镇邪司叨扰啊。”
一边说着,李征一边抬手去摸身后的坠梦监;被二十八宿在李家宅邸行走,这件事可大可小。万一被这麦芒伍探了虚实,岂不是对执金吾大大不利?
“是客。”红孩儿简单说道,同时手心里虚空攥握着一股明火:“管事儿的,别让我一个后辈难做。”
听到这里,那李征倒也不再为难:既然红孩儿这么说了,那么请来麦芒伍的人,自然应该是老爷子。
倒是麦芒伍听出了话里玄机,却没有点破:这红孩儿说话故意含糊,一句“是客”,明显是给了对方动手的机会。表面上冷冰冰的红孩儿,内心里却一直杀机腾腾,想要寻一些他名单上的高手以命切磋。
不过……眼前李征守候的大门,令麦芒伍有些在意。李征在执金吾里的位置,麦芒伍自然知晓。能让李征出面的地方,想必里面坐镇的应该就是那托塔天王了吧——
麦芒伍正不动声色地盘算,门忽然被推开了。
“走了,青玄!”照旧一身黑衣的吴承恩,大大咧咧从门里走了出来。待到那吴承恩迈了几步,同麦芒伍打了个照面后,两人皆是一惊。
吴承恩惊讶的原因自然是在李家见到了本该在京城的麦芒伍。
而麦芒伍呢,即便再沉得住气,却在看到吴承恩插在腰间的龙须笔时微微色变。龙须笔熠熠生辉——那根金光闪闪的羽毛——不会吧,名震天下的苏钵剌尼最心爱的法宝,怎么会在吴承恩身上……
这短短的几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很快,青玄也出现在了门口。未等三人交谈寒暄,李征却站直了身子,示意青玄和吴承恩跟上。
走了几步,两伙人顿时心知肚明:大家方向一致,看来都是被那李靖请去的。
不错,吴承恩今早才醒。
醒来后的吴承恩已经活蹦乱跳,全然不像大伤初愈的样子。青玄也是惊讶三分,摸了摸吴承恩的脉象却得不出个所以然。
说来吴承恩能恢复得这么快,其实是由两层毫不相干的缘由互相交织所致:一来,便是那袁天罡的风水大局被破,李家酝酿数百年的无限真气肆意游走,任何人——哪怕是普通百姓——来了这里只要鼻孔一张,便能纳入不少天地灵气;二来,则是之前龙老板传授于吴承恩的“潮汐吐纳”建了奇功——这吴承恩躺在床上不省人事,身子反倒忘记了“呼吸”本能,鼻腔里贪婪得几乎只入不出。
青玄虽然不清楚吴承恩快速伤愈缘由,却只求眼前的好结果;他简单对吴承恩说了水陆大会第五日已经落幕,呆在这里也没什么好看的,倒不如拜别李棠离开李家。没想到吴承恩竟毫无异议地点了头。
其实吴承恩已经注意到了青玄的禅杖,那上面仅剩三个环,李家这水陆大会实在是是非之地,再不离开,怕将会置青玄于万劫不复之地……
青玄与吴承恩商议之后,决定去寻玉兔,然后结伴拜别李家——不然回了京城,终究是难以给麦芒伍和朝廷一个交代。
只是这远在千里之外的麦芒伍如此经不住念叨,到了傍晚,本尊竟然现身于此。
随着李征引路,几人七绕八绕,很快便到了一间幽静的偏房。几人迈步而入,只见得房间摆设虽略有陈旧,却是一尘不染。
“来了啊?随便坐。”李靖用毛巾擦拭着双手,从后堂走了出来,神态倒是平常。但是所有人都不得不去注意他手里那条粗布毛巾——上面沾染着斑斑血迹。
看李征神态,倒像是司空见惯。
李靖亲自抓了一把茶叶,泡上热水,随即落座。之后,他挥挥手,示意除了客人,其他人可以走了。
李征有些沉不住气,手不自觉地摸了摸身后的大刀:“老爷子,我留下吧。”这番话并无他意,但是留下李靖一个人,总觉得有些不放心。
“小事,你们退下吧。”李靖摆摆手,示意李征不必在意。这声吩咐后,李征便同红孩儿一并离了房间。
“说起来,还要对你们二人说一声谢谢。”李靖对吴承恩和青玄说道。二人对视一眼,刚要开口,却被李靖打断。
“来,说说吧。”李靖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示意坐在旁边的麦芒伍可以随意:“早就想见你了。话头很多,也不知该从何说起。叫他俩来的意思,也是替你旁听。”
这番话出口,麦芒伍似乎心领神会,却令吴承恩脸上的疑云更深:听?听什么?
“既然前辈开门见山,那,晚辈便先说要紧的。”麦芒伍也不承让,给自己斟了一杯茶微微一抿,便正襟危坐:“二十八宿里,谁是李家眼线?”
麦芒伍只身一人突然造访李家,知道这件事的人不会超过五个。只是六翅乌鸦太快,一般信鸽追不上,这才让麦芒伍多了一天一夜的时间来照顾李晋。算算红孩儿找上门的日子,多半是京城飞来的信鸽刚刚到达。
“一下子就抓到了要害,不愧是你们大当家另眼相看之人。”李靖略微为难地揉了揉自己的后腰,嘴里面支支吾吾了一番:“我还以为,你第一句话是要问你们家的那个寒冰玉兔呢。”
玉兔的名字一脱口,吴承恩和青玄几乎同时站了起来。
倒是那麦芒伍低声说了一个“坐下”,脸上见不到任何风吹草动。毕竟麦芒伍精于话术,明显听出李靖仿佛“无意间”的提及,却是将话题转到他处的最好说辞。
但是,即便麦芒伍脸上没有表情,心中的波澜却被悄悄掀起。
“其实今天,我是想跟你说说其他的事情。”李靖见麦芒伍一时间没有言语,便捋了捋胡子自顾自说道:“我想想啊……五百多年前?差不多这么久吧。那个时候吧,我的胡子还没有这么白,李家呢,也没有这么冷清……”
五百年前。
天地之间,出来了一只肆意妄为的猴子。
有一天,李家的大门被人扣响,看门人心中满怀疑惑——李家的宅子深藏于山林之中,鲜有外来的客人上门。开门之后,进来的人倒也痛快,只说是想加入执金吾。
来应招执金吾的人,需要经过三十六重考验,这是不变的规矩,就连那身世显赫的红孩儿也不例外——但是,只有两人没有经过这个流程,便由李靖点头,直接加入了执金吾。
第一个,便是邋里邋遢的大器;他当时输光了身家,欠了一屁股债,想要来李家谋一份差事,顺带着躲账。听闻还要有什么“三十六重考验”后,大器明显觉得麻烦,嘴里嘟嘟囔囔转身就要走——招待他的执金吾觉得受了侮辱,自然不肯善罢甘休。
最后,还是李靖出面,留下了这个打伤了七个执金吾的赌鬼。
而另一个,就是五百年前擅自敲响李家大门之人。要知道,能够在遍布李家眼线、执金吾全力监防的情境下毫发未损便寻得李家的宅门,远比三十六重考验难上几倍。听得有这么一个奇才上门应招,那一天的李靖连脸都没有洗,匆忙便赶了出来:据说最近世间有一只野猴子,本领极大,甚至获得了那盘踞一方的牛魔王点头认可——莫不是,来的人就是他?
只可惜,门口的人,一点猴子的影子都没有。他体态微胖,笑得格外憨厚老实:“我叫天蓬……老人家,贵姓?”
天蓬人很老实,只是实在叫人喜欢不起来。究其关键,便在于此人的长相实在丑陋不堪。虽是人形,但是却生得肥头大耳,五官看起来简直还是牲畜模样。不过,这倒是不碍大事——李靖爱才,心里已经拿定了主意,打算留下天蓬。
虽然天蓬外表难看吓人,但是只要安排一个院子外的差事,便能叫他不必冲撞到李家的人。而他的样貌,估计是内丹修炼不纯,只要在李家假以时日,定能修整。
李靖的算盘打得没错;但当时负责带着天蓬的大器,对此颇有微词。
“平白无故多招一个人干嘛?”大器不敢明面抱怨,只得假装无意时跟李靖发发牢骚:“是不是嫌我巡山时偷懒在山上睡觉?老爷子,我是您招来的,您可不能叫我散伙滚蛋啊。要不我俩现在打一架,赢的留下,你看可以不?”
听到这番话,李靖不断点头:“他能让你肯出手打架,看来,我没看错人。”
大器听到这里,似乎被戳破了什么心事,便不再多说。
其实不止大器一个人不爽,其他执金吾也是对这个新来的天蓬颇有微词:人呢,蠢笨不说,长相也是有辱“执金吾”这三个字。当发给了天蓬制服那一天,众人打着庆贺的名号,连夜灌醉了天蓬,令他还没有机会试穿制服,便偷偷将衣服收走。
李靖呢,倒也从不在意——甚至说,当时的他心里简直乐开了花。能够网罗到两个世间奇才,执金吾便能保证百年间的威望。
转眼,天蓬留在李家已经有些日子了。李靖见得他悉心学习了李家规矩,便找了一晚寻到在巡山的天蓬和大器,打算着手教他如何调养内丹。
谁知道,木讷的天蓬一脸纳闷:“内丹?什么内丹?”
大器呢,也是歪着脑袋纳闷:“老爷子,你不会没看出来吧……天蓬,是个人啊。”
李靖着实没有想到这一层面——天蓬那丑陋不堪的长相,令李靖见到他的第一眼,便已经潜意识觉得对方是妖。万没想到,天蓬竟然并非妖物。
也就是说,他的长相,一辈子就是如此了。
当时的李靖,难掩失望神色:虽说是在李家,但是普通人的寿命也不会多于三百五十年。本想着用两百年对大器和天蓬加以调教,日后为李家出力……看来,这笔买卖,自己算错了。
除了李靖之外,天蓬与其他执金吾的关系倒是日渐改善。天蓬老实,吃得多,干得多,而且从来谦卑得很,手脚又勤快,任何人都能使唤得动。渐渐的,大家习惯了天蓬的长相,倒也慢慢亲密起来。只是呢,即便如此,天蓬仍然是自觉蹲在门口独自吃饭,别的执金吾也未曾招呼过他进屋。因为他进食的样子,太过粗鲁。
像是啃食着食槽的畜生。
大器素来没心没肺,一日巡山时,便毫不避讳地提到了天蓬的脸:“太丑,你不如遮一遮,大家一桌吃饭时便能舒坦些。”
天蓬木讷,听完这句话后一语不发,只是俯身抓了一把树叶,挡在了自己脸上,只留下两个小孔透光。
晚上,二人回李家吃饭,众人看到蒙面的天蓬皆是一惊,却又彼此默契没有吭声。那一晚,天蓬捧着碗筷刚要出去,执金吾们腾了一个座位,喊着天蓬一起坐下吃。
脸上遮挡着树叶的天蓬,吃得小心翼翼,格外费力,连咀嚼几口饭菜都要慢慢吞吞,生怕树叶掉落。看着天蓬的举动,坐在天蓬对面的一名执金吾终于忍无可忍,站起身来,揭掉了天蓬的“面具”。
天蓬吓了一跳,本能抬起双手,想要遮住自己的脸。
“男子汉大丈夫,有何不能示人?”对面的执金吾轻声说道,却是一个女子声音。那声音说完,随即环视一周,继续言语:“你们也是,不要欺负他一个老实人。”
天蓬一僵,缓缓移开胳膊——对面的女子,身着执金吾制服,却掩盖不住那从内而外的俊美,仿如天仙。
晚饭结束后,天蓬随着大器去柴房休息,一路上犹豫几次,终于鼓起胆子问了问刚才替自己出头的姑娘的姓名。
“你说嫦娥啊?”大器搔着头,回想了一番后说道:“那姑娘脾气性子大,你别招惹。”
长饿……多好听的名字啊。天蓬想着,默念着,尤其是那个“饿”字,嘴角便不自觉流了口水。
大器看到天蓬表情,急忙拍了拍天蓬脸面:“哎你可别胡思乱想!人家可是咱李家的掌上明珠!是天上的月亮一样的存在!你要是色胆包天,小心大当家把你给阉了!”
天蓬猛然回神,捂着自己的裤裆,拼命摇头:“不敢不敢,怎么可能,非份之想……不敢不敢。”
是啊,怎么可能有那种想法呢?天蓬独自到井口,俯身想要喝口水,却看到了圆月皎洁的倒影——以及,自己那张丑陋不堪的脸。
一声野兽般不甘心的嚎叫,在水井之中蔓延。
小半年后。
碧波潭的龙老板托人给李家捎来了口信,说自己被人给抢了,掠走了家里的神针,希望李家能派出执金吾主持公道。这般小事,实在稀松平常。唯一的不同,在于这一次李靖选了天蓬出战,大概是想给他一个机会立功上位。
临出发那一天,几名执金吾喝了点酒,满脸羞愧地交出了一直藏着的执金吾制服。天蓬呢,倒是毫不在意,喜滋滋地第一次穿上了那个本该是金色的“吾”字——里面的金线,已经被大器不声不响偷走了。
出发之前的一顿饭,大家倒是轻松:此战肩负着执金吾名誉,又是天蓬首战,只求天蓬胜得轻松漂亮。在李家,实力就是一切。大家盘算着,说不定天蓬出人头地的日子不远了,今日便提前庆功,大家喝个痛快。
天蓬就只是点头,只是喝酒。
只有嫦娥,一如平常,嘱咐的话更是叫人泄气:“出门在外,平安归来才是真的。莫不要为了一口气搏命,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这杯酒,等你回来。”
天蓬依旧无言,依旧只是拼命点头,拼命喝酒。
第二天,天还未亮,天蓬便收拾了简单的行李,戴上面具迈出了李家的大门。
早去早回,早去早回。毕竟这天地世间,第一次有了一个地方,有人在等自己回来。
李家的执金吾,一直都是碾压世间一切的存在。身为李家的代言人,身为执金吾本身,都有着无数不能落败的理由。
本该是李靖一手安排的一次简单任务,本该是自己功成名就的第一步,本该是浴血沙场、衣锦还乡的老套情节——
只是这一次,一切,都不大一样。
那个慵懒的身影躺在树杈上,不耐烦地挖着自己的耳朵,对站在树下的天蓬问道:“啊?你是谁?”
“执金吾,天蓬。”天蓬老老实实地回答,然后也不提防对方会出手偷袭,反而是小心地将行李放好,继而拿了兵器,傻乎乎地等对方从树上下来。
慵懒的身影起了身:“干嘛还不动手?”
“等你去拿兵器。”天蓬照旧老老实实,还侧身让开了路。
“有点意思。”那身影忽然来了兴致一般,开心地拍打着自己大腿:“再问一次,你叫什么来着?”
“天蓬。”天蓬说道。
那身影,在耳朵边摸索一番,然后跳到了地上。
小半个时辰后,奄奄一息的天蓬鼻青脸肿倒在了地上。那身影走过来,随手将他面具揭开,打算补上致命一击——
天蓬几乎本能地抬手,却并非是护住要害,反倒是遮住了自己的脸。
身影停了手,继而扫兴地转身离去:“顶天立地的汉子,有何不能示人?”
“死猴子……”天蓬爬了起来,却又很快跌倒在地:“你现在不杀我的话……”
“等你再来。”一声算不上告别的话语,悠然而去。
天蓬爬回了李家。李靖当即着手安排了救援,然后心事重重,回到了内阁。
房间里,只有一个老态龙钟的身影,双手躲在屏风后面上下而动:“既然知道对方来头,为何不派出李大器,或你亲自上阵?”
“大器是个苗子,自然要好生栽培。而且他心性未定,怕他出去就不回来。”李靖直言不讳:“我呢,又得留守本家……”
“你的意思是说,走了初代执金吾后,你无人可用了?”老态龙钟的身影冷笑着,手中的动作没有丝毫搁置:“不着急。很快,我便会给你一个人……”
李靖注视着老人手中愈来愈浓烈的真气,不置可否。
五百年前。
天蓬第一次遇到了死猴子。
一切微小的变故,终究化作了不可逆转的齿轮,推动着光阴层层递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