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4章 人生就如滑稽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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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要面对无数个不同的选择。
一个又一个选择如砖瓦般砌成了人或平凡,或绚丽,或丰富多彩,又或卑躬屈膝的人生。
面对旁人异样的目光,沈崇选择硬着头皮平静以对。
一些路过的年少轻狂者选择了噗嗤的笑出声,升林集团那群高层则不约而同扭头钻进旁边的车队。
他们心里暗自琢磨着,不愧是征服林总的奇男子,做什么事都剑走偏锋特立独行。
以林总的见识,必定早已厌倦了平平无奇的花花草草,更无需名牌衣服和包包来彰显身份。
沈总出其不意的单手端来硕大的迎客松,当真是好应景,好贴切!
这是多么天马行空的思路,且还要足够强健的个人体质才能做到。
看他那站如松的姿态,面如冠玉丰神俊朗的容貌,自有股旁人艳羡不来的镇定自若。
真了不起。
人群后方,一个小女生突然做双手捧心状,高声尖叫着,“好浪漫啊!”
沈爷差点给这声咋呼吓得破了功,悄悄转过去视线,然后茫然了。
你们……是在闹哪样呢?
这难道不可笑吗?
你们为毛用满脸艳羡的眼神看老林的背影?
为毛用一脸崇拜的表情对着我?
我好难受……
那小女生又扯扯身边男朋友的衣袖,“你下次接我的时候,我也要迎客松!我也要你这样拿着!”
可怜的眼镜男低头看眼自己的细胳膊细腿,“可别折腾我了,我哪有这力气!”
“不行!我就要!”
“人家是沈大老板,人家的未婚妻是林大老板,咱能有点自知之明吗?”
“也对哦。”
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失败者述说的金科玉律再头头是道都是笑话,成功者随便放个屁都能成为时尚潮流。
沈崇“夫妻俩”此时便扮演了如此荒诞滑稽的角色。
看着面前这男人,林知书脑子里大约已经想象得出来明天某些小道消息里会怎样写。
《不要花团锦簇,只要别出心裁,论百亿巨富接机的正确姿势》
《郎有才,女有容,天才老总教你怎么玩浪漫》
孩子妈想到的,沈崇也想到了,稍微有点尴尬,幸好他脸皮厚。
他悄悄看眼那些孩子妈的下属,确定这群人没搁这儿看稀奇,才硬着头皮凑上去,把迎客松往林知书面前递去,“欢迎回家。”
林知书低头俯身在欣欣脸蛋上亲了一下,然后起身道:“怎么?送东西不问我喜不喜欢?”
“哈哈……哈……”
沈崇尴尬的笑着,答案不显而易见吗。
我又不傻,岂能自寻死路?
林知书甩甩头发,“好了我就当你问了,挺喜欢的,相当别致。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送我迎客松,还是在机场单手托着送给我,这是相当特别的回忆。”
沈崇哪能听不出她话里的调侃之意,“得了,你都不知道我现在多后悔。上车吧,搁这儿杵着我心里压力好大。”
林知书摇头,走上前来,“我真没调侃你,我是真高兴,也是真喜欢。虽然我也不太爱讲究那些小浪漫,觉得没什么意义,不过你能想到来接机,还带了礼物,我挺高兴的。你信不信等事情传出去,过不得多久接机送迎客松能变成潮流?”
对此沈崇只能在心里表示佩服,有钱人的口味真特别,这你都觉得喜欢?
孩子妈的确没撒谎,在经过一开始的哭笑不得之后,她还真被沈崇这“别出心裁”的礼物给打动了。
不管他是否考虑欠妥,也不管他这行为是否会让自己这个企业家登上娱乐新闻,无所谓,重要的是发生在他身上的改变。
除了接机与送我东西,他身上更穿着我准备送给他的衣服。
证明他不再与我见外,这是多么伟大的一步?
林总以前瞧不上同龄人追求的所谓小清新小确幸,她认为人生不需要浪漫。
但今天同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后,她突然有种被击中的感觉。
原来,当自己出门在外又归家之时,有个男人在等待着自己是一件如此奇妙的事。
她又想起这段时间以来自己与沈崇相互间许多次的通话,在国外看着他国内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时的感触。
那明明不是自己的事业,却依然牵肠挂肚,依然心潮随之起伏。
这种感觉太奇妙,像根橡胶绳在把两人狠狠拉扯靠拢。
分离在某些时候会冲淡感情,但在某些时候却又是最好的恋爱催化剂。
林知书从不在乎他人眼光,只是琢磨不定自己的感情,且又不怎么擅长表达感情。
但今天情由心生,她无师自通。
她抬起左手伸出青葱白玉般的指尖,整理了一下沈崇本就很整洁的衣领,“衣服挺合身,喜欢吗?”
沈哥傻乎乎点头,“还行。”
林知书又一指头点在沈崇额头,“你啊……”
口不对心的家伙。
她张开双臂,“这么久不见,不抱一下你的未婚妻?”
沈哥简直浑身鸡皮疙瘩直冒,这大姐是不是这次出国在巴黎住太久,脑子都有些不正常了!
土耳其现在都不浪漫了啊!
您这是弄啥嘞?
咱们可是公众人物,就不在乎公众形象?
这么多人看着呢!
心里虽然在吐槽,但他总不好落孩子妈面子,右手稍稍张开,左手往前伸,人踏前一步,左手轻轻搂住孩子妈的腰,勉强算是抱过了。
将脸靠在他肩膀上,林知书微微眯缝着眼,呼吸稍微加剧,鼻息里传来男人特有的荷尔蒙味道。
她略感惊奇,好像不是想象中那么难闻?
突然她左边后脑勺微微传来刺痛感。
“你的迎客松戳到我了。”
“哦哦哦!”
沈奶爸赶紧撒手往后缩,脸涨红得像玻尿酸注射过量。
林知书也略脸红,但和他这人形小太阳比起来小巫见大巫。
她就很服气,早知道这家伙论害羞的本事比自己还强,这么久了居然还没痊愈。
她又想起身在国外时那些自己吓唬自己的担惊受怕,我真是疯了,就他这熊样还勾搭别人呢?
别人勾搭他都得躲吧!
可算把人接上车,沈崇在驾驶座上抹了把冷汗。
林知书不坐她的豪车,而是淡定的坐上沈崇的破越野。
至于那朵妖艳的迎客松,倒是难得享受了高贵待遇,给塞进空落落的古斯特幻影里。
她和欣欣坐的后排,上车时才发现后座里竟窝着个狗子。
孩子妈吓一大跳,欣欣则说道:“梁仔你往里面去点。”
狗子懒洋洋的挪到左侧车门边,继续蜷着。
和小主子一起玩是挺有趣,就是一直不能说话太折磨狗了。
刚开始还好,一整天过去,傻狗这话唠略感不适。
“对了老林我给你说个事啊,等月底时我第二笔款项到账,我就把升林集团的款项给还了。按照合同规定,借款利息大约五千多万,我也打算一并子付了。”
发动车子后沈崇如此说道。
正盘问欣欣最近有没有听话好好吃饭的林知书没好气道:“你和我聊这些做什么,现在升林集团是我妈在负责,我虽然也会看集团公司的财报但却并不干涉具体业务。”
沈崇哦了声,搭讪失败,气氛有点尴尬。
真吃力。
感觉到他的别扭,林知书决定饶他一命,自己主动点吧。
于是她反过来搭讪道:“都不知道你脑子里在想什么,就算照你说的那样,调音产业达到顶点了,你也不见得非要卖公司吧?真是的,放着熟悉的互联网行业不做,莫名其妙又搞什么研发中心。你那实验室到底是研发什么的?我不信你只是单纯的要接升林集团的电池业务,哪用得着那么多钱?呃……”
话讲到一半,林总突然闭上了嘴,她觉得自己也是个人才,是那种很轻松就能把天给聊死的人。
幸好如今的沈崇比以前大度很多,倒没与她生气,只与她打花枪,说你早晚就知道了。
还是欣欣聪明,她突然一拍巴掌,“我知道为什么!”
林知书没好气道:“你知道什么?”
欣欣嘟起嘴,“我就是知道嘛,爸爸说过他是科学家啊!科学家要发明很多很多东西,很伟大的呢。”
沈崇哈哈大笑,“没错,我以前与欣欣说过自己是科学家,我得说到做到。”
“行吧,反正你好像真挺聪明,我也相信你应该能做成什么事。”
过去她不可能讲出这种话,只觉得沈崇在东搞西搞瞎胡混,但事实证明他比表面看起来的样子更有筹划得多。
如今的沈崇虽然看似藏匿着的秘密越来越多,但他在林知书心中却显得越来越靠谱了。
只以成败论英雄,即便巨富如她,也不能轻视可以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打下如此基业的人。
晚上一家三口在润雅苑第八栋和和睦睦的吃过晚饭,林知书正犹豫自己该不该主动让他就住这边,沈崇却伸个懒腰说道:“没事的话我就先回去啦?项目那边催我出图纸和催命一样,我这两天得狠狠加班。”
林知书白他一眼,“你也知道工作难了吧?”
沈崇点头,“是呢,以前都是我的错,我误解你了。不过,我觉得自己在这方面比你平衡得好。”
孩子妈被他击中痛处,决定报复,故意拉过欣欣问道:“欣欣你今晚想和爸爸一起住,还是和妈妈一起啊?”
沈崇笑而不语,你这就是自寻死路!
果不其然,欣欣反手就抱住林知书,大喊着,“我要和妈妈一起睡!”
沈哥鼻子里哼出声,“天真!”
随后他扬长而去,老林这就是常识性错误,还用问吗?
欣欣这么多天没见你,甭管她和我有多亲,现在肯定想和你一起亲热啊!
一人一犬迎着月光走出润雅苑,梁仔见四下无人,才终于长出口气感慨道:“哎呀我的妈耶,憋死我了!简直日了狗!”
沈崇习惯性的踹它一脚,“这就是你妄图自降身份勾搭别人家博美的理由?”
“呸呸呸!我老吕很挑食的!非哈莉不娶!”
“现在她不在。”
“寂寞啊。”
“单身狗真可怜。”
“老大你回头想办法弄个啥东西吧,至少得让我伪装的时候能收发短信或者听听歌什么的,不然太憋闷了。”
“成,回头我做个小巧点的骨传导蓝牙耳机,带语音识别功能那种,和人稍微拉开点距离之后你小声点讲话应该不会被注意到。”
人的一生要面对无数个不同的选择。
一个又一个选择如砖瓦般砌成了人或平凡,或绚丽,或丰富多彩,又或卑躬屈膝的人生。
面对旁人异样的目光,沈崇选择硬着头皮平静以对。
一些路过的年少轻狂者选择了噗嗤的笑出声,升林集团那群高层则不约而同扭头钻进旁边的车队。
他们心里暗自琢磨着,不愧是征服林总的奇男子,做什么事都剑走偏锋特立独行。
以林总的见识,必定早已厌倦了平平无奇的花花草草,更无需名牌衣服和包包来彰显身份。
沈总出其不意的单手端来硕大的迎客松,当真是好应景,好贴切!
这是多么天马行空的思路,且还要足够强健的个人体质才能做到。
看他那站如松的姿态,面如冠玉丰神俊朗的容貌,自有股旁人艳羡不来的镇定自若。
真了不起。
人群后方,一个小女生突然做双手捧心状,高声尖叫着,“好浪漫啊!”
沈爷差点给这声咋呼吓得破了功,悄悄转过去视线,然后茫然了。
你们……是在闹哪样呢?
这难道不可笑吗?
你们为毛用满脸艳羡的眼神看老林的背影?
为毛用一脸崇拜的表情对着我?
我好难受……
那小女生又扯扯身边男朋友的衣袖,“你下次接我的时候,我也要迎客松!我也要你这样拿着!”
可怜的眼镜男低头看眼自己的细胳膊细腿,“可别折腾我了,我哪有这力气!”
“不行!我就要!”
“人家是沈大老板,人家的未婚妻是林大老板,咱能有点自知之明吗?”
“也对哦。”
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失败者述说的金科玉律再头头是道都是笑话,成功者随便放个屁都能成为时尚潮流。
沈崇“夫妻俩”此时便扮演了如此荒诞滑稽的角色。
看着面前这男人,林知书脑子里大约已经想象得出来明天某些小道消息里会怎样写。
《不要花团锦簇,只要别出心裁,论百亿巨富接机的正确姿势》
《郎有才,女有容,天才老总教你怎么玩浪漫》
孩子妈想到的,沈崇也想到了,稍微有点尴尬,幸好他脸皮厚。
他悄悄看眼那些孩子妈的下属,确定这群人没搁这儿看稀奇,才硬着头皮凑上去,把迎客松往林知书面前递去,“欢迎回家。”
林知书低头俯身在欣欣脸蛋上亲了一下,然后起身道:“怎么?送东西不问我喜不喜欢?”
“哈哈……哈……”
沈崇尴尬的笑着,答案不显而易见吗。
我又不傻,岂能自寻死路?
林知书甩甩头发,“好了我就当你问了,挺喜欢的,相当别致。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送我迎客松,还是在机场单手托着送给我,这是相当特别的回忆。”
沈崇哪能听不出她话里的调侃之意,“得了,你都不知道我现在多后悔。上车吧,搁这儿杵着我心里压力好大。”
林知书摇头,走上前来,“我真没调侃你,我是真高兴,也是真喜欢。虽然我也不太爱讲究那些小浪漫,觉得没什么意义,不过你能想到来接机,还带了礼物,我挺高兴的。你信不信等事情传出去,过不得多久接机送迎客松能变成潮流?”
对此沈崇只能在心里表示佩服,有钱人的口味真特别,这你都觉得喜欢?
孩子妈的确没撒谎,在经过一开始的哭笑不得之后,她还真被沈崇这“别出心裁”的礼物给打动了。
不管他是否考虑欠妥,也不管他这行为是否会让自己这个企业家登上娱乐新闻,无所谓,重要的是发生在他身上的改变。
除了接机与送我东西,他身上更穿着我准备送给他的衣服。
证明他不再与我见外,这是多么伟大的一步?
林总以前瞧不上同龄人追求的所谓小清新小确幸,她认为人生不需要浪漫。
但今天同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后,她突然有种被击中的感觉。
原来,当自己出门在外又归家之时,有个男人在等待着自己是一件如此奇妙的事。
她又想起这段时间以来自己与沈崇相互间许多次的通话,在国外看着他国内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时的感触。
那明明不是自己的事业,却依然牵肠挂肚,依然心潮随之起伏。
这种感觉太奇妙,像根橡胶绳在把两人狠狠拉扯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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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书从不在乎他人眼光,只是琢磨不定自己的感情,且又不怎么擅长表达感情。
但今天情由心生,她无师自通。
她抬起左手伸出青葱白玉般的指尖,整理了一下沈崇本就很整洁的衣领,“衣服挺合身,喜欢吗?”
沈哥傻乎乎点头,“还行。”
林知书又一指头点在沈崇额头,“你啊……”
口不对心的家伙。
她张开双臂,“这么久不见,不抱一下你的未婚妻?”
沈哥简直浑身鸡皮疙瘩直冒,这大姐是不是这次出国在巴黎住太久,脑子都有些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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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人看着呢!
心里虽然在吐槽,但他总不好落孩子妈面子,右手稍稍张开,左手往前伸,人踏前一步,左手轻轻搂住孩子妈的腰,勉强算是抱过了。
将脸靠在他肩膀上,林知书微微眯缝着眼,呼吸稍微加剧,鼻息里传来男人特有的荷尔蒙味道。
她略感惊奇,好像不是想象中那么难闻?
突然她左边后脑勺微微传来刺痛感。
“你的迎客松戳到我了。”
“哦哦哦!”
沈奶爸赶紧撒手往后缩,脸涨红得像玻尿酸注射过量。
林知书也略脸红,但和他这人形小太阳比起来小巫见大巫。
她就很服气,早知道这家伙论害羞的本事比自己还强,这么久了居然还没痊愈。
她又想起身在国外时那些自己吓唬自己的担惊受怕,我真是疯了,就他这熊样还勾搭别人呢?
别人勾搭他都得躲吧!
可算把人接上车,沈崇在驾驶座上抹了把冷汗。
林知书不坐她的豪车,而是淡定的坐上沈崇的破越野。
至于那朵妖艳的迎客松,倒是难得享受了高贵待遇,给塞进空落落的古斯特幻影里。
她和欣欣坐的后排,上车时才发现后座里竟窝着个狗子。
孩子妈吓一大跳,欣欣则说道:“梁仔你往里面去点。”
狗子懒洋洋的挪到左侧车门边,继续蜷着。
和小主子一起玩是挺有趣,就是一直不能说话太折磨狗了。
刚开始还好,一整天过去,傻狗这话唠略感不适。
“对了老林我给你说个事啊,等月底时我第二笔款项到账,我就把升林集团的款项给还了。按照合同规定,借款利息大约五千多万,我也打算一并子付了。”
发动车子后沈崇如此说道。
正盘问欣欣最近有没有听话好好吃饭的林知书没好气道:“你和我聊这些做什么,现在升林集团是我妈在负责,我虽然也会看集团公司的财报但却并不干涉具体业务。”
沈崇哦了声,搭讪失败,气氛有点尴尬。
真吃力。
感觉到他的别扭,林知书决定饶他一命,自己主动点吧。
于是她反过来搭讪道:“都不知道你脑子里在想什么,就算照你说的那样,调音产业达到顶点了,你也不见得非要卖公司吧?真是的,放着熟悉的互联网行业不做,莫名其妙又搞什么研发中心。你那实验室到底是研发什么的?我不信你只是单纯的要接升林集团的电池业务,哪用得着那么多钱?呃……”
话讲到一半,林总突然闭上了嘴,她觉得自己也是个人才,是那种很轻松就能把天给聊死的人。
幸好如今的沈崇比以前大度很多,倒没与她生气,只与她打花枪,说你早晚就知道了。
还是欣欣聪明,她突然一拍巴掌,“我知道为什么!”
林知书没好气道:“你知道什么?”
欣欣嘟起嘴,“我就是知道嘛,爸爸说过他是科学家啊!科学家要发明很多很多东西,很伟大的呢。”
沈崇哈哈大笑,“没错,我以前与欣欣说过自己是科学家,我得说到做到。”
“行吧,反正你好像真挺聪明,我也相信你应该能做成什么事。”
过去她不可能讲出这种话,只觉得沈崇在东搞西搞瞎胡混,但事实证明他比表面看起来的样子更有筹划得多。
如今的沈崇虽然看似藏匿着的秘密越来越多,但他在林知书心中却显得越来越靠谱了。
只以成败论英雄,即便巨富如她,也不能轻视可以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打下如此基业的人。
晚上一家三口在润雅苑第八栋和和睦睦的吃过晚饭,林知书正犹豫自己该不该主动让他就住这边,沈崇却伸个懒腰说道:“没事的话我就先回去啦?项目那边催我出图纸和催命一样,我这两天得狠狠加班。”
林知书白他一眼,“你也知道工作难了吧?”
沈崇点头,“是呢,以前都是我的错,我误解你了。不过,我觉得自己在这方面比你平衡得好。”
孩子妈被他击中痛处,决定报复,故意拉过欣欣问道:“欣欣你今晚想和爸爸一起住,还是和妈妈一起啊?”
沈崇笑而不语,你这就是自寻死路!
果不其然,欣欣反手就抱住林知书,大喊着,“我要和妈妈一起睡!”
沈哥鼻子里哼出声,“天真!”
随后他扬长而去,老林这就是常识性错误,还用问吗?
欣欣这么多天没见你,甭管她和我有多亲,现在肯定想和你一起亲热啊!
一人一犬迎着月光走出润雅苑,梁仔见四下无人,才终于长出口气感慨道:“哎呀我的妈耶,憋死我了!简直日了狗!”
沈崇习惯性的踹它一脚,“这就是你妄图自降身份勾搭别人家博美的理由?”
“呸呸呸!我老吕很挑食的!非哈莉不娶!”
“现在她不在。”
“寂寞啊。”
“单身狗真可怜。”
“老大你回头想办法弄个啥东西吧,至少得让我伪装的时候能收发短信或者听听歌什么的,不然太憋闷了。”
“成,回头我做个小巧点的骨传导蓝牙耳机,带语音识别功能那种,和人稍微拉开点距离之后你小声点讲话应该不会被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