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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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让把剑拔出,然后跳起来,

    跳起来,再跳起来,

    挥剑击斩襄子的衣服。

    他一边行刺一边哭:

    老天爷呀老天爷,

    我终于可以报答智伯了!

    复仇者

    赵襄子又看了豫让一眼,然后长叹一声说:好吧,拔出你的剑来![1]

    豫让就把剑拔出来了。

    这是他第二次行刺。

    为这一天,他吃尽苦头。

    豫让要杀的这个人名叫赵毋恤,是当时晋国最有权势的人之一,死后谥为襄子。周代,天子、诸侯、大夫死后,都要给一个盖棺论定的称呼,叫谥号。天子的叫某王,如周成王、周康王。诸侯的叫某公,如晋灵公、晋出公。大夫的叫某子,如赵简子、赵襄子。

    豫让行刺赵襄子时,春秋已经结束,战国尚未开始。晋国国君的大权,包括土地、人民、资源和财产,早已旁落到了六个氏室手中。氏室,就是大夫的家族。天子的家族叫王室,诸侯的叫公室,大夫的叫氏室。把持晋国大权的氏室,是赵、范、中行(读如杭)、知(智)、魏、韩六家。[2]

    知氏的家君叫智伯,正如晋国国君叫晋侯。[3]

    豫让是智伯的手下。

    公元前453年,智伯死了,他死在六大氏室的争权夺利中。起先,是智伯联合赵、魏、韩三家灭了范氏和中行氏。然后,是赵襄子、韩康子和魏桓子联合起来灭了智伯。赵襄子为了解恨,还把智伯的头盖骨刷上油漆做成了酒具。

    也有人说,做成了夜壶。[4]

    杀人不过头点地,士可杀不可辱。襄子的快意恩仇,对于豫让来说就是必雪之耻。

    豫让决心复仇。

    复仇之路坎坷曲折,艰难而漫长。

    其实,知氏兵败之后,豫让原本是逃进了山里的。但为了智伯,他又改姓更名,潜入晋阳(今山西太原),假扮成服劳役的犯人,到宫里去粉刷厕所。抹墙的抹子里暗藏着尖刀。只要赵襄子现身,就一刀刺将过去。

    可惜“天不灭赵”。正要走向厕所的襄子忽然心中一动,两道鹰隼般的目光也立即射向豫让。

    豫让束手就擒。

    而且他供认不讳,公开承认“就是要为智伯报仇”。

    卫士们围过去拔出了刀,赵襄子却挥手下令放人。他说,这是一个义士啊!智伯死了,并无后代。他的家臣竟然来替他报仇,难得呀!

    然而豫让并不甘心。

    当然,仍以本来面目招摇过市,肯定是不行的了,必须整容。于是,豫让拔掉了眉毛和胡子,又在身上涂满油漆,弄出中毒后的累累瘢痕。为了验证整容效果,他假扮成乞丐去要饭。走到家门口,连他妻子都认不出来,只是说:这人的声音咋那么像我丈夫呢?豫让又吞火炭把嗓子弄哑。

    如此受尽折磨,终于面目全非。

    面目全非的豫让潜伏在赵襄子的必经之路上,准备一搏。赵襄子的车辇也按照原定路线,缓缓过桥而来。但谁都没想到,拉车的马突然惊了。

    心有灵犀,赵襄子一跃而起——

    一定是豫让,别让他跑了!

    豫让再次被捕。这一回,他也实在没有理由被放过。

    赵襄子该怎么办?

    豫让又该怎么办?

    谁该去死

    豫让最后自杀了。

    自杀前,襄子帮他完成了一桩心愿,这是回头要说的。

    其实豫让并不是第一个自杀的刺客,赵家被人暗算也不是头一回。赵襄子既不是赵氏家族的始祖,也不是他们家族遇刺的第一人。第一个遭遇了刺客的是赵盾,亦即“赵氏孤儿”赵武的祖父赵宣子。[5]

    刺客名叫鉏麑(读如锄泥)。[6]

    这个名字怪异的刺客,是晋灵公派来的。[7]

    灵公是晋国的国君,赵盾则是晋国的正卿,两人的关系相当于总统和总理。总统刺杀总理,当然非比寻常。他挑选的杀手,也应该非比寻常。[8]

    然而鉏麑却下不了手。

    现在已经无法弄清灵公是怎样找到鉏麑的,也不知道鉏麑又是什么人。贴身心腹?宫廷卫士?职业杀手?都不清楚。他准备用什么手段行刺,也不清楚。总之,此人接受了任务,并潜入赵盾府中。

    鉏麑到达赵府,正是黎明时分,赵家三道大门全部洞开。由于上朝的时间还早,赵盾便衣冠楚楚地端坐在室内养神,完全不知道刺客已经来了,身边一个卫士都没有。

    鉏麑肃然起敬。

    据说,深受感动的鉏麑当时喟然叹息:孤身一人也不忘恭敬的赵盾大人,是可以为民做主的啊!

    这样的人,也是可以谋杀的吗?

    不可以。

    实际上,真正该死的不是赵盾,而是晋灵公。作为历史上有名的荒唐君主,他昼思夜想的事情除了吃熊掌,就是搜刮民脂民膏来装修自己的宫室;乐此不疲的游戏,则是站在高台上拿弹弓射人,看行人躲避弹丸寻开心。公元前607年,即春秋时期的鲁宣公二年某日,仅仅因为熊掌没煮烂,他就把厨子杀了,装在簸箕里往外扔,结果被赵盾撞见。身为“一国总理”,赵盾当然不能不闻不问;而灵公做出的反应,竟是派出杀手把赵盾做掉。

    这时的鉏麑,有点像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

    自从冤魂显灵,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便陷入困境。因为他明确得知:父王是被谋杀的,凶手则是自己的亲叔叔,动机是因为觊觎父亲的王位,垂涎母亲的美色。更可恶的是,奸人已经得逞,父王却在地狱里受尽煎熬。

    这很不好办。

    是的,作为人子,哈姆雷特应该拿起复仇之剑;作为臣子,他却不能谋杀国君,更不能谋杀母后。谋杀他们,是以恶抗恶;不报父仇,是姑息养奸。他甚至也不能自杀,因为那是逃避责任。看来,他大约只能“苟活”。但,肩负重任的他,苟活在世间又有什么意义呢?

    于是,杀不杀叔王,就变成了杀不杀自己。他也只好自问:我为什么要活着?该不该活着?生与死的意义是什么?

    这就有了著名的“哈姆雷特之问”——

    活着,还是去死,这是个问题。[9]

    鉏麑同样陷入两难:命令必须服从,忠良不可杀害。杀害国之栋梁是不义,违背君主之命是不忠。要么不义,要么不忠,鉏麑该怎么办?

    他选择了自己去死。

    进退两难的鉏麑一头撞到槐树上,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自杀的刺客”。

    拔出你的剑来

    现在回到豫让的现场。

    就在赵襄子大喝一声之后,豫让毫无悬念地落入敌手,襄子也下车走到豫让跟前。他看到的,是一个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对手。

    豫让这仇,原本不必报得这么苦。

    事实上,就在豫让痛苦“整容”时,他的朋友就曾流着眼泪劝阻他。朋友说:犯不着呀犯不着!以老兄的才干,如果愿意投靠,不难得到赵某的重用。有了亲近的机会,你要做的事情不就方便了吗?何苦折磨自己?你这样做,要说志气是真有志气,要说聪明是真不聪明。

    豫让笑着回答:老兄的办法,要说可行是当真可行,要说道德是真不道德。如果赵君真的亲近信任我,我又去杀他,那就是为了老知己而报复新知己,为了前主公而杀害后主公,没有这样破坏君臣之义的。我现在的做法,确实很难成功。但千难万难,正是为了昭明大义于天下,这才是我的目的啊!我怎么能拿着见面礼去应聘,心里却想着如何取人家项上人头呢?

    这些故事,赵襄子当然未必知道。

    但此刻,他站在了豫让的对面。

    这时的襄子权势更大,可以自称寡人。

    赵襄子说:豫让啊豫让!你要报仇,寡人原本是可以理解的。但寡人实在不明白,你先前不也服务过范氏和中行氏吗?智伯灭了范氏和中行氏,你不替他们报仇,反倒改换门庭化敌为友,自己上门去为智伯服务。同样是主公,你为什么只忠于智伯,不忠于范氏和中行氏?同样是仇家,你为什么只憎恨寡人,不憎恨智伯,还拼死拼活要为他报仇?

    豫让傲然作答。

    豫让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臣为范氏和中行氏服务时,他们把臣当作普通人,臣当然像普通人那样来报答。智伯却把臣看作国士,看作天底下最杰出的人,臣就要像最杰出的人一样报答他。

    襄子听了,泪流满面长叹一声:好吧,好吧,豫先生呀豫先生!你为智伯尽忠,声名已经成就;寡人对于先生,也算给够意思。请先生做好准备,寡人不会再放你一马!

    言毕,下令卫士把豫让围起来。

    显然,襄子是要让这位令人崇敬的刺客体面地死去。而战死,无疑是最光荣的。这是赵襄子所能表达的最大尊重,也是他最崇高的敬意。

    然而豫让却并不迎战。

    自知必死无疑的豫让面不改色,昂然上前一步说:君上!臣听说,明主不掩人之美,忠臣有死节之义。今日之事,臣死罪难逃,理应伏法受诛。但,臣斗胆请求君上成全,让臣行刺君上的外衣,也算了却一桩心愿。

    这是襄子没想到的,却是他可理解的。

    好吧,拔出你的剑来!

    豫让把剑拔出,然后跳起来,跳起来,再跳起来,挥剑击斩襄子的衣服。他一边行刺一边哭:老天爷呀老天爷,我终于可以报答智伯了!

    三剑之后,豫让从容自刎。

    现在轮到赵的仁人志士们失声痛哭了。因为他们一致认为,君子就该像豫让那样死得高贵。当然,他们也一致认同豫让说过的那句话——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行刺,还是演出

    士为知己者死,荆轲要算一个。[10]

    荆轲是“明星刺客”。

    从《史记》起,荆轲的头上就一直戴着道德的光环,他的身上也被倾注了无限的同情和遐想。因为他要谋杀的是秦王嬴政,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而且功败垂成。人们对嬴政有多痛恨,对荆轲就会有多敬重;对弱者有多少同情,对荆轲就会有多少讴歌。但这是靠不住的。道德的判断从来就很容易遮蔽真相,做研究却要的是实事求是,不能感情用事。

    那就来作事实判断。

    从司马迁的描述中我们得知,荆轲是卫国人。他流浪到燕国不走,只因为热爱燕国的狗肉和美酒,以及杀狗的屠夫还有音乐家高渐离。这并不能构成所谓爱国主义的要素。也就是说,燕国的存亡,其实浑不关他的痛痒。这是他听了燕太子丹一番慷慨陈词后,愣了半天不说话的真实原因。

    事实上,荆轲刺秦并非主动请缨,燕太子丹则是买凶杀人。所谓“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便一语道破天机。

    字里行间,蛛丝马迹,不容小觑。

    荆轲,是被当作“神风突击队员”的。

    当然,也可以换种说法叫“国士待之”。

    事实上他的排场之大,成本之高,所用之费,十分惊人。徐夫人之匕首,樊将军之头颅;千金之礼品,督亢之地图;高渐离之击筑,田先生之筹谋。一切高成本又具有戏剧性的要素,在这里应有尽有,而且惊心动魄,光彩夺目。唯一没作交代的,是不知道有没有过行动前的沙盘推演。

    这就怎么看,怎么像演戏。

    没错,演戏。包括燕太子丹的“催场”,包括众人“皆白衣冠以送之”,包括临别之际痛哭流涕慷慨悲歌,也包括十三岁就会杀人,但见了秦王就尿裤子的副使秦舞阳,都是必需的舞美、道具和伴奏。

    是啊,刺杀秦王是何等机密之事,有这么敲锣打鼓的吗?就不怕秦国的卧底和线人?实际上,一次秘密行动的排场越大,戏剧性和仪式感越强,真实性就越弱。结果,作为“无韵之离骚”华彩乐章的荆轲刺秦,便成了燕太子丹编剧和导演的一场大型演出。“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是主题歌。

    这种语境下的荆轲,已不是刺客,而是演员。

    可惜战场不是剧场。一旦图穷匕首见,那就必须动真格。然而正如武林高手鲁勾践所言,荆轲剑术不精,还不肯虚心学习。结果怎么样呢?秦王近在咫尺,他却一败涂地。抓,抓不住;刺,刺不中;追,追不上;打,打不赢。什么都干不成功的荆轲只能在遍体鳞伤之后,靠在柱子上说完最后的台词:嬴政!老子本来就没想杀你,是要劫持了你做人质,让你跟诸侯签订条约的!

    荆轲没有撒谎,燕太子丹的策划就是如此:劫秦是第一方案,刺秦不过退而求其次。这是丹的如意算盘,他其实很贪。

    问题是,可能吗?

    荆轲心里多半也没底。他迟迟不肯成行,恐怕就因为此。

    但,历史上那些伟大的艺术家,总是会在内心深处呼唤悲剧的出现。何况太子已经起了疑心,那就什么都不要说了。荆轲义无反顾地走向他的战场或剧场,哪怕明知不能全身而退,哪怕明知这不过一场真人秀。

    是的,血溅王廷的真人秀。

    杀手情

    聂政却不会这样。

    聂政是豫让之后、荆轲之前的刺客。与荆轲不同,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刺杀韩相侠累。他的行动也很机密,只有他和严仲子两个人知道。[11]

    这更像一个职业杀手。

    的确,如果说鉏麑忠义,豫让执著,荆轲会演,那么,聂政专业。他的“活”实在干得漂亮,不但干净利落地杀掉了侠累,还清理了现场,掐断了线索,让韩国人永远无法知道凶手是谁,更无法从凶手这里追到幕后。

    这样的刺客,是手艺人。

    手艺人是要有金刚钻的。没有金刚钻,他不揽瓷器活。就算有,也不轻易揽活。

    聂政就是这样。

    没错,聂政也是“士为知己者死”。他的出山,主要是感念严仲子的看重赏识。实际上,这也几乎是“中国式杀手”的共同特点。但同样毋庸讳言,聂政跟豫让不同。他不是自己要报仇,而是受雇于人,严仲子更明明白白是买凶杀人。奉黄金百镒,前为聂政母寿,就是他出的价钱。

    但再高的价钱,聂政也不为所动。他谢绝了严仲子的馈赠,明确表示“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不过,他心里是领情的。而且他认为,严仲子“奉黄金百镒”正是稀罕自己的表现。既然如此,我聂政“将为知己者用”。

    因此,当母亲去世居丧已毕时,聂政专程从齐国西行到卫国,在濮阳面见严仲子,并直截了当地说:你的仇人是谁?现在交给我吧!

    严仲子大喜过望。

    隐忍已久的严仲子,决定给聂政配备一支小分队。因为这次行动的目标是韩国的国相,也是韩侯的叔叔。此公人多势众,防卫森严,不易下手。

    然而聂政却坚决反对。他说,这事绝不可以人多。人多嘴杂,是非也多,哪有不泄密的?一旦走漏风声,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臣只能一人前往执行任务。

    只身前往的聂政如入无人之境。他手提三尺之剑,入韩境,进国都,闯相府,上厅堂,在手持戈戟的卫士们还没来得及反应时,就一剑刺死了侠累。然后,又一声长啸,击杀了侠累的卫队数十人,剩下的则全都呆若木鸡。

    聂政开始对自己动手。他先是割掉了自己的面皮,又挖掉自己的眼睛,然后剖腹挑出肠子,这才倒地而死。这一系列的动作,他做得有条不紊,一丝不苟,平心静气。

    聂政,莫非是“冷血杀手”?

    不,他有情有义。

    什么情?

    亲情,还有友情。

    事实上,聂政原本是可以全身而退的。他毅然毁容不为别的,就是要保护所有相关人,包括严仲子。这也是他反对成立小分队的初衷。他对严仲子说得很清楚:韩卫两国相距不远。一旦走漏风声,韩人举国与主公作对,岂不危险?同样,一旦暴露真面目,生活在齐国的姐姐岂能不受牵连?

    为此,聂政甘当无名英雄。

    这就是聂政的情义了。

    只不过他没想到,自己的姐姐更是一个侠女。

    这样的女人和男人

    聂政的姐姐叫聂荣。

    聂荣也到了韩国。因为聂政死后,韩国人成了没头的苍蝇。他们不知道这个刺客是谁,为什么要刺杀侠累,又是谁在幕后指使。冤有头,债有主。怒不可遏的韩侯下令将聂政暴尸街头,悬赏千金,务必查清他的真名实姓。

    消息传来,聂荣立即赶往韩都,并一眼就认出了弟弟。

    聂荣伏尸大哭。

    围观的韩国人替她捏把汗。他们说:我们国君正在悬赏追查这个刺客,夫人难道不清楚吗?怎么还敢来认尸?

    聂荣说:我当然知道,我怎么会不知道?想我这苦命的弟弟,虽然身怀绝技,志向远大,却因为放心不下老母和妾身,只能忍辱负重,屈身市井,混迹于贩夫走卒之中。现在老母宾天,妾身已嫁,他可以“为知己者死”,也可以大显身手,扬名立万了。但,弟弟因为妾身尚存,不忍牵连,竟如此地毁坏自己的容貌。我又怎么忍心为了苟活在世,而泯灭贤弟的英名呢?说完,聂荣竟哭死在弟弟的尸体旁。

    这让人想到了安提戈涅。

    安提戈涅是古希腊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剧中人。她的哥哥波吕尼克斯在宫廷斗争中失败,被他们的舅舅、新国王克瑞翁宣布为“叛国者”,抛尸郊外,去喂野狗和猛禽。然而安提戈涅却不顾克瑞翁“收尸者杀无赦”的命令,在哥哥的尸体上撒土三次,以代掩埋。

    克瑞翁盛怒。

    盛怒的克瑞翁抓住自己的外甥女,问她是否知道国王的命令是不可违抗的。

    安提戈涅平静地回答——

    我知道。不过,我也知道另一种命令。这命令不是今天或明天的,而是永远的。谁也不知道它来自何处,但谁都不能违抗它却不受神的谴责。正是这命令叫我去埋葬波吕尼克斯,因为不能让我母亲死去的儿子没有葬身之地。

    聂荣接到的,莫非也是这样的命令?

    塑造了安提戈涅形象的索福克勒斯,跟聂荣应该是同时代人。距离那位“自杀的刺客”鉏麑,则大约二百多年。真没想到,两个伟大的民族的童年气质,竟会如此相同。[12]

    鉏麑接到的,也是另一种命令。正是这命令让他义无反顾,正是这命令让他杀身成仁。当然,这三个人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鉏麑是为了国,聂荣和安提戈涅是为了家;鉏麑是为了正义,聂荣和安提戈涅是为了亲情。然而他们接到的命令却来自同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叫天良。

    天良在,则天理存。

    不过鉏麑虽然死了,灵公却没有住手。他设宴招待赵盾,后堂则埋伏着甲士,还有恶犬。靠着别人的帮助,被迫害的赵盾才杀出重围,逃离国都。如此步步紧逼的结果,是灵公终于被赵盾的堂弟或堂侄赵穿所杀。时间,是在这年的农历九月二十六日。

    但这笔账,最后还是算到了赵盾的头上。赵穿杀了灵公后,晋国的太史董狐立即将此事记录在案,称“赵盾弑其君”,并在朝廷上拿给大家看。

    赵盾说:不对,不是我杀的。

    董狐说:你是晋国正卿。你被追杀,并没逃出国境;你回朝廷,又不严惩凶手。国君不是你杀的,是谁杀的?

    史官的尊严有如哨兵,神圣不可侵犯。

    赵盾无言以对。

    这就是文天祥《正气歌》中所谓“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它比刺客的刀子还要锐利,因为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精神的力量虽然无形,却也无敌。因此,文天祥那句话也可以改成“在韩聂荣哭,在晋董狐笔”。

    这是怎样的女人!

    这是怎样的男人!

    有这样的女人和男人,当然会有非同寻常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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