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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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今日有些异常,虚竹只好推门进来,走近了伸手一摸,才发现秦曦居然已经发烧了,触碰时整个额头都甚是滚烫。
有人靠近,秦曦警觉地睁开了眼睛,看着虚竹,虚竹忙行礼:“主子恕罪,虚竹不过是想看看您是否发烧。”
秦曦伸手摸了自己的额头,开口道:“不碍事的,一点小烧。”
“主子,不可,我这就给您传了膳,用过膳再吃些药丸。”
秦曦没有反对,感觉眼皮很重,也懒得开口,只是点了点头,虚竹才往外喊道:“把东西拿进来吧。”
在外面不比在宫里,但是这些士兵也是将最好的水,用具都给了秦曦,这会儿也伺候着秦曦洗漱。
秦曦并不是一个麻烦的人,前头洗漱到后头用膳不过用了一刻钟的时间,虚竹递过药丸,连水也不就,就那样吞了下去,这会儿已经在找几位将领商量今日的战役了。
五位副将早就在房中等候,房中未免凉冷,也早已有人备了暖炉。
秦曦坐在主位上面,把自己的暖炉扔在一边,他并不喜欢拿着这东西,麻烦。
秦曦看向其中一位身着蓝色军衣的将领,喊道:“陈墨。”
这陈墨来头倒是不小,是秦正天封的大将军陈烈的大儿子陈墨,这陈墨十八岁靠着武考进的军营里,一直由秦曦带着,秦曦对他很是信任,对他们陈家也是诸多的抬爱,正巧,陈烈手里的兵符也是秦曦一直想要握在手里的东西。
“在!”
“今日一战,你负责组成盾阵,用龟甲阵,抵御骑兵的前行。”
龟甲阵,即兵士们先密集成原形或方形,外围的兵士把盾一个接一个连接起来,垂直挡在自己的胸前护住身体。后面各列的士兵把盾像伞一样举在顶上,也一一连接,以抵御从上面飞下的失石和乱箭。
另外,前排的士兵已强硬的遁甲,阻止那骑兵的前进,一旦前排的骑兵坠马,便会相应堵住后面的骑兵前进。所以,龟形阵最主要的功能还是抵御远程伤害,因此常常用在攻坚战中,掩护部队的行进和作业。
“主帅认为五千人够吗?”
秦曦转念一想,这次的战斗,我方用十万人对敌方二十万人,这五千人抵御的不过是对方的两万骑兵,应该是足够的。
“够了,这阵一定要布好,最为关键。”
陈墨站起身来行礼:“臣一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陈墨的为人秦曦很是赞赏,不同于一般的官宦子弟,酒囊饭袋,什么也不会。
秦曦点点头,又说:“你营中尚且余下一万五千人大概,剩下的一万人,将我们来时带来的长矛分发下去,每遁甲后带两人,三人执一盾两枪,可随意切换,默契合作,待那骑兵坠下,便用那长矛,击杀他们的战马。”
“是!此记甚妙!”
秦曦又道:“钱伯,你的两万人组成冲锋军,在遁甲之后,步兵之前,你的两万人,必须要能同陈墨的龟甲阵配合,当他的长矛无法配合的时候,你的冲锋军就要用“戟”或者“长柄斧”对付意图冲进步兵阵中的骑兵。”
由于这些武器的长度并不像长矛那般长,却能很好地攻击混战中肉搏的的骁勇骑兵,以保护大量的步兵,免得步兵还没动手,就被削去大量的实力。
“是!”钱伯的父亲是兵部尚书钱勋英,秦曦并不喜欢钱伯,当时入了他的军营也是因为他的父亲兵部尚书来找秦曦好好地求了一番,这才给了他一个机会,也收了兵部的权力在自己的手上。
要是这么算来的话,秦曦也并不亏。
秦曦又转头看向另外两个将领,“彭文亮!姚俊民!你们两人各有两万兵,当时编队时我安排的事,好了吗?”
这两个人是秦曦偶然中得来的两个能人,当时他两不过是京都青楼的一个打手,一次被人殴打被秦曦相救,自此以后也就一心为秦曦卖命,无有二心。
两个人都是扬州人士,来京都讨生活,如今当了副将,也是勤勤恳恳的,两个人的性格都是属于老实忠厚的那种,带起来也很听话,说一不二的,秦曦倒是甚是宽慰。
但是想比之下,彭文亮的性格更为稳重一些,他也是秦曦心里比较看好的将领之一,彭文亮的长相就是属于凶狠的一类,挥起大刀来,颇有程咬金劈三板斧时的气势。
姚俊民则相对比较差一些,一直以来都是跟在彭文亮的后面,有什么事都要彭文亮帮衬着。
这时也是彭文亮说道,“已经按照二皇子吩咐,从四万人中,挑选了最适合当步兵的三万人。”
秦曦道:“很好,这步兵布阵,最是麻烦。五阵以相离:两于前,伍于后,专为右角,偏为前拒。”
姚俊民问道:“何意?”
“五阵指的是“两、伍、专、参、偏”五种兵阵。偏阵为前拒,为了诱敌而设,前置两千人,让敌人掉以轻心,想要留后手以制我们,却没有机会。两于前,即以两阵为前锋,置四千人,挑选武力凶悍的人与前面,削弱敌人的前面力量。伍于后,即摆伍阵作为后卫,以此保护主帅,置一万人,要挑选体力比较好,耐力也比较好的人。右角为专、左角为参,两翼的阵为专阵与参阵,为包抄所用,各置七千人,要挑选速度较快的,动起手来让对方毫无招架之力。阵型中间留下大块腹地,夹击之用。”
彭文亮在心中画下大概的布阵图,道:“如此,甚好。”
秦曦说着转头看向另一个将领,“范博宇!”
范博宇事事都好,就是性子急了些,所以秦曦并没有安排他在前阵作战,而是负责后阵的弓弩。
如果他在前阵摆阵,难免到时候不听指令,意气用事,坏了所有的计划。
“臣在!”
“弓箭手挑选如何?”
“两万人中挑选了一万人。”
秦曦思虑片刻,说道:“那便此一万人,在后方布阵,到时听我号令。”
“是!”
弓箭手是对付对方步兵的重要环节,弓箭始终是一项相当具有破坏力的攻击武器,且具有远距离性,弓箭手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全。
“弓箭手每两人为一组,一人持盾,一人持弓弩。”这样的安排就是为了弓箭手在提高攻击力的同时,也可以免受伤害。
范博宇道:“是。”
“剩余的一万五千人,在城上暗拍炮阵,他们目前尚未有军炮,只有我们有,这是一个优势。”
虚竹说道:“我们有十驾大炮。”
“命人摆上,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不轻易用。”驾大炮是为万无一失,若是这步兵的方阵被攻破,必须要开动大炮,到时就是同归于尽,也不能放任城池被攻。
秦曦做事向来稳准狠,为达目的,誓不罢休,从这决定,也能略知一二了。
本来,大炮如果放在骑兵之前放的话甚好,不会杀敌三千,自损八百。但是会坏了之后所步的阵,一旦大炮被点燃,那边的骑兵见遁甲之阵肯定会换步兵去摧毁龟甲阵,而后再以骑兵去攻后面的步兵。
虚竹应声道:“是。”
彭文亮问:“二皇子,臣有一事不明。”
“何事?”
“那遁甲真能拦得住骑兵?”
秦曦自信道:“寻常遁甲自然不行,只是这遁甲我早便吩咐做成了,千年玄铁所做,专门对付坚硬的东西,而且还有长矛相助,料他大阵的人也进不来。”
“那便好。”
“还有何不明?”
“臣等听后二皇子差遣。”
“剩余的一万人随时准备各处的补给。”本来是该剩一万五千人的,只不过这路上死了大概五千人,这会儿少了五千。
“吩咐下去,今日把那藏着的肉都拿出来,今日一战若是大伙能赢下来,我们商谈清楚,明日便回京。”
“是!”
那日中午,众将士群情激昂,都道“人生在世何须愁,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秦曦的脑子已经昏涨得疼痛,仍是来到众将士面前,举起大碗的酒:“今日一战,我们只赢,班师回朝,都有赏!”
“谢将军!”
“大家只管吃,今天我们管饱!下午一战!务必尽力!”
“是!将军!”
说着,秦曦干了一大碗的酒,见他还往碗里倒酒,虚竹在旁边劝到:“主子,别喝了。”
秦曦小声说:“难得他们现在都情绪高涨。”于是,连喝三大碗的酒,而后放在退场。
到了申时,双方严阵以待,摆阵准备迎敌。
秦曦站在城墙之上,此刻已是用着最后的一丝力气站在那里准备着指挥众人,他知道,因为有了念安,所以他能强撑着站在这里,因为他想早点回去。
对方黑压压的共有近二十万人,摆起的步兵阵看起来虽有“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之气势,但是实际上后卫不足,两翼虚弱,实则不堪一击。
最厉害的肯定是骑族的骑兵,名震京都,乃至整个翊国。
当日天气正好,晴天白日,阳光充足,也正是如此,一片冰原的大片白雪皆在消融,带起来的白气站在城墙之上,都能看得清楚,对我方将士来说,可能是劣势,但是如今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秦曦见对方的骑兵呈包围之势冲击而来,挥去军旗,大喊“守!”
见今日有些异常,虚竹只好推门进来,走近了伸手一摸,才发现秦曦居然已经发烧了,触碰时整个额头都甚是滚烫。
有人靠近,秦曦警觉地睁开了眼睛,看着虚竹,虚竹忙行礼:“主子恕罪,虚竹不过是想看看您是否发烧。”
秦曦伸手摸了自己的额头,开口道:“不碍事的,一点小烧。”
“主子,不可,我这就给您传了膳,用过膳再吃些药丸。”
秦曦没有反对,感觉眼皮很重,也懒得开口,只是点了点头,虚竹才往外喊道:“把东西拿进来吧。”
在外面不比在宫里,但是这些士兵也是将最好的水,用具都给了秦曦,这会儿也伺候着秦曦洗漱。
秦曦并不是一个麻烦的人,前头洗漱到后头用膳不过用了一刻钟的时间,虚竹递过药丸,连水也不就,就那样吞了下去,这会儿已经在找几位将领商量今日的战役了。
五位副将早就在房中等候,房中未免凉冷,也早已有人备了暖炉。
秦曦坐在主位上面,把自己的暖炉扔在一边,他并不喜欢拿着这东西,麻烦。
秦曦看向其中一位身着蓝色军衣的将领,喊道:“陈墨。”
这陈墨来头倒是不小,是秦正天封的大将军陈烈的大儿子陈墨,这陈墨十八岁靠着武考进的军营里,一直由秦曦带着,秦曦对他很是信任,对他们陈家也是诸多的抬爱,正巧,陈烈手里的兵符也是秦曦一直想要握在手里的东西。
“在!”
“今日一战,你负责组成盾阵,用龟甲阵,抵御骑兵的前行。”
龟甲阵,即兵士们先密集成原形或方形,外围的兵士把盾一个接一个连接起来,垂直挡在自己的胸前护住身体。后面各列的士兵把盾像伞一样举在顶上,也一一连接,以抵御从上面飞下的失石和乱箭。
另外,前排的士兵已强硬的遁甲,阻止那骑兵的前进,一旦前排的骑兵坠马,便会相应堵住后面的骑兵前进。所以,龟形阵最主要的功能还是抵御远程伤害,因此常常用在攻坚战中,掩护部队的行进和作业。
“主帅认为五千人够吗?”
秦曦转念一想,这次的战斗,我方用十万人对敌方二十万人,这五千人抵御的不过是对方的两万骑兵,应该是足够的。
“够了,这阵一定要布好,最为关键。”
陈墨站起身来行礼:“臣一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陈墨的为人秦曦很是赞赏,不同于一般的官宦子弟,酒囊饭袋,什么也不会。
秦曦点点头,又说:“你营中尚且余下一万五千人大概,剩下的一万人,将我们来时带来的长矛分发下去,每遁甲后带两人,三人执一盾两枪,可随意切换,默契合作,待那骑兵坠下,便用那长矛,击杀他们的战马。”
“是!此记甚妙!”
秦曦又道:“钱伯,你的两万人组成冲锋军,在遁甲之后,步兵之前,你的两万人,必须要能同陈墨的龟甲阵配合,当他的长矛无法配合的时候,你的冲锋军就要用“戟”或者“长柄斧”对付意图冲进步兵阵中的骑兵。”
由于这些武器的长度并不像长矛那般长,却能很好地攻击混战中肉搏的的骁勇骑兵,以保护大量的步兵,免得步兵还没动手,就被削去大量的实力。
“是!”钱伯的父亲是兵部尚书钱勋英,秦曦并不喜欢钱伯,当时入了他的军营也是因为他的父亲兵部尚书来找秦曦好好地求了一番,这才给了他一个机会,也收了兵部的权力在自己的手上。
要是这么算来的话,秦曦也并不亏。
秦曦又转头看向另外两个将领,“彭文亮!姚俊民!你们两人各有两万兵,当时编队时我安排的事,好了吗?”
这两个人是秦曦偶然中得来的两个能人,当时他两不过是京都青楼的一个打手,一次被人殴打被秦曦相救,自此以后也就一心为秦曦卖命,无有二心。
两个人都是扬州人士,来京都讨生活,如今当了副将,也是勤勤恳恳的,两个人的性格都是属于老实忠厚的那种,带起来也很听话,说一不二的,秦曦倒是甚是宽慰。
但是想比之下,彭文亮的性格更为稳重一些,他也是秦曦心里比较看好的将领之一,彭文亮的长相就是属于凶狠的一类,挥起大刀来,颇有程咬金劈三板斧时的气势。
姚俊民则相对比较差一些,一直以来都是跟在彭文亮的后面,有什么事都要彭文亮帮衬着。
这时也是彭文亮说道,“已经按照二皇子吩咐,从四万人中,挑选了最适合当步兵的三万人。”
秦曦道:“很好,这步兵布阵,最是麻烦。五阵以相离:两于前,伍于后,专为右角,偏为前拒。”
姚俊民问道:“何意?”
“五阵指的是“两、伍、专、参、偏”五种兵阵。偏阵为前拒,为了诱敌而设,前置两千人,让敌人掉以轻心,想要留后手以制我们,却没有机会。两于前,即以两阵为前锋,置四千人,挑选武力凶悍的人与前面,削弱敌人的前面力量。伍于后,即摆伍阵作为后卫,以此保护主帅,置一万人,要挑选体力比较好,耐力也比较好的人。右角为专、左角为参,两翼的阵为专阵与参阵,为包抄所用,各置七千人,要挑选速度较快的,动起手来让对方毫无招架之力。阵型中间留下大块腹地,夹击之用。”
彭文亮在心中画下大概的布阵图,道:“如此,甚好。”
秦曦说着转头看向另一个将领,“范博宇!”
范博宇事事都好,就是性子急了些,所以秦曦并没有安排他在前阵作战,而是负责后阵的弓弩。
如果他在前阵摆阵,难免到时候不听指令,意气用事,坏了所有的计划。
“臣在!”
“弓箭手挑选如何?”
“两万人中挑选了一万人。”
秦曦思虑片刻,说道:“那便此一万人,在后方布阵,到时听我号令。”
“是!”
弓箭手是对付对方步兵的重要环节,弓箭始终是一项相当具有破坏力的攻击武器,且具有远距离性,弓箭手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全。
“弓箭手每两人为一组,一人持盾,一人持弓弩。”这样的安排就是为了弓箭手在提高攻击力的同时,也可以免受伤害。
范博宇道:“是。”
“剩余的一万五千人,在城上暗拍炮阵,他们目前尚未有军炮,只有我们有,这是一个优势。”
虚竹说道:“我们有十驾大炮。”
“命人摆上,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不轻易用。”驾大炮是为万无一失,若是这步兵的方阵被攻破,必须要开动大炮,到时就是同归于尽,也不能放任城池被攻。
秦曦做事向来稳准狠,为达目的,誓不罢休,从这决定,也能略知一二了。
本来,大炮如果放在骑兵之前放的话甚好,不会杀敌三千,自损八百。但是会坏了之后所步的阵,一旦大炮被点燃,那边的骑兵见遁甲之阵肯定会换步兵去摧毁龟甲阵,而后再以骑兵去攻后面的步兵。
虚竹应声道:“是。”
彭文亮问:“二皇子,臣有一事不明。”
“何事?”
“那遁甲真能拦得住骑兵?”
秦曦自信道:“寻常遁甲自然不行,只是这遁甲我早便吩咐做成了,千年玄铁所做,专门对付坚硬的东西,而且还有长矛相助,料他大阵的人也进不来。”
“那便好。”
“还有何不明?”
“臣等听后二皇子差遣。”
“剩余的一万人随时准备各处的补给。”本来是该剩一万五千人的,只不过这路上死了大概五千人,这会儿少了五千。
“吩咐下去,今日把那藏着的肉都拿出来,今日一战若是大伙能赢下来,我们商谈清楚,明日便回京。”
“是!”
那日中午,众将士群情激昂,都道“人生在世何须愁,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秦曦的脑子已经昏涨得疼痛,仍是来到众将士面前,举起大碗的酒:“今日一战,我们只赢,班师回朝,都有赏!”
“谢将军!”
“大家只管吃,今天我们管饱!下午一战!务必尽力!”
“是!将军!”
说着,秦曦干了一大碗的酒,见他还往碗里倒酒,虚竹在旁边劝到:“主子,别喝了。”
秦曦小声说:“难得他们现在都情绪高涨。”于是,连喝三大碗的酒,而后放在退场。
到了申时,双方严阵以待,摆阵准备迎敌。
秦曦站在城墙之上,此刻已是用着最后的一丝力气站在那里准备着指挥众人,他知道,因为有了念安,所以他能强撑着站在这里,因为他想早点回去。
对方黑压压的共有近二十万人,摆起的步兵阵看起来虽有“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之气势,但是实际上后卫不足,两翼虚弱,实则不堪一击。
最厉害的肯定是骑族的骑兵,名震京都,乃至整个翊国。
当日天气正好,晴天白日,阳光充足,也正是如此,一片冰原的大片白雪皆在消融,带起来的白气站在城墙之上,都能看得清楚,对我方将士来说,可能是劣势,但是如今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秦曦见对方的骑兵呈包围之势冲击而来,挥去军旗,大喊“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