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三章 使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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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杀了那么多人,回来之后,不会手抖,不会想要继续杀人么?”
“开封府的歌姬唱得再动听,也不及金戈铁马,人的嘶吼声来得动听。杀第一个人的时候,我的手抖了一天,整整一个月,闻到肉香都要吐出来。可是后来杀得多了,便麻木了,杀人同杀鸡宰羊并没有什么区别。”
“闵惟秀,你也是杀过人的人,你就不会每日噩梦连连,醒来之后便想杀人?不会瞧着那些人谈论着吃喝拉撒,诗文天气,恍如隔世?”
“你就不会觉得,杀个把人,又值当什么呢?若是上了战场,这些人,比马匹都不如。”
“至少马儿是稀罕物,人呢?宛若蝼蚁。每一次从战场回来,我这种想要撕裂一切的感觉,就越发的明显。闵惟秀,你敢说,你就没有这样的时候么?”
姜砚之说完,没有等到张员外的回应,站在那里的曹三郎,却是盯着闵惟秀,一字一句的说了一通。
“人为什么是人,而不是禽兽呢?因为人,能够控制自己,而禽兽不能。”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说这么多,浪费她吃瓜的功夫!她甩了甩袖子,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留下了一脸懵的曹三郎。
这种败类,真是让武将蒙羞。
原本大陈的武将就地位低下了,他还整这么一出,那些文官还不犹如秃鹫见了腐肉,一通啃咬。
走出马场门外,闵惟秀一眼就瞧见了跪在地上的江桂花,以及她身后端端正正跪着的几个孩子,“箭头兄在不在?”
姜砚之轻微的摇了摇头,小声说道,“已经升天了。”
江桂花一见姜砚之,立马哭道,“多谢三大王,我听人说,已经抓到杀我家那口子的凶手对不对?”
“对,孔一斗并非是赌钱输了之后,撞墙死的,而是被曹三郎用箭射死的。你这么多年,所说的话,都是真的。孔一斗不是懦夫,他是一个好人,他在里头,还帮助了其他的人。”
江桂花一听,捶胸顿足的哭了起来,又对着姜砚之行了一个大礼,“儿啊,你们都听到了吗?三大王都说了,你们阿爹是好人啊!”
闵惟秀眼眶一红,她虽然自诩娘心似铁,杀人如麻,乃是个大恶人,但实在是瞧不得这样的场面,听了鼻头发酸。她管这个叫做,铁娘柔情。
她想着,走了过去,扶了那江桂花一把,悄悄的往她手中塞了两锭银。虽然不多,但是至少,也能够让她松快一些时日了。
江桂花一愣,欲要出声,闵惟秀对着她眨了眨眼睛,然后飞奔到姜砚之身边,两人翻身上了自己的马,快速的离去了。
一对侍卫押了一群人,按照姜砚之的要求,大张旗鼓的朝着开封府走去,可以预见,不日城中将要掀起一场怎样的血雨腥风。
……
而整了这一出的闵惟秀同姜砚之,又坐回了马车里。
安喜端出了准备好的瓜果点心,欢快的哼着小曲儿,“小娘小娘,出了开封府了。”
闵惟秀往外一瞧,依旧是树枝丫大石头,有什么好看的,拿起了一片瓜,啃了起来。
“唉,可惜老夫不在开封府中,不然的话,绝对将那些人家一锅给端了,简直是令人发指!”苏中丞啃了一嘴瓜,慷慨激昂的说道,连白胡子上粘了一颗籽儿都不知道。
姜砚之好笑的看着他,“我猜那曹三郎肯定不举!”
苏中丞一口瓜差点没有喷出来,“你还能看出谁举谁不举?”
“不然能够这么变态?”
苏中丞收回了崇拜的目光。
闵惟秀无语的看着叽叽喳喳的一老一小,又拿起了一片瓜,“嘿嘿,二皇子这是什么命啊,怎么身边一个个的人,都这么坑呢?今儿个这事,他八成是不知道的,因为弊端远远大于利益,一旦别揭发出来,便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啧啧……”
以前太子身边的人也坑,但是没有这么坑啊!人家起码还顾及着礼义廉耻,这个实在是,无知者无畏啊!
她几乎能够想象,二皇子知道自己被坑了之后那欲生欲死的小表情……想想就觉得活该!
……
马车一路朝着大辽行驶而去,这一路上,苏中丞已经有一开始跃跃欲试的想要跟着一道儿去看审案,到最后一听有案子,就伸着懒腰打着呵欠说,“唉,日头太大,不去不去。”
然后同武国公一道儿,寻了一棵树荫,一块布一铺,开始啃瓜睡觉了。
不知不觉,眼看着辽国的王都就在眼前了。
闵惟秀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安喜安喜,你会不会给我插太多金簪了?”
安喜端着铜镜,“怎么会!小娘,你不是说要威风八面,吓死辽人么?为了这,我连那对大金镯子都带来了,保证无人能敌……”
啥玩意,闵惟秀看了看一旁的那对闪瞎狗眼,宛若马鞍的大金镯子,再一次深深的为送礼的人的品味,感到忧心。
莫非那家的小娘子,也同她一样,力大无穷?戴寻常的金银玉镯子,都跟挂了一根丝带一样!
所以特意打了这么一对镯子,当负重用!
“我觉得,这个像是在金饼子里抠了一个洞!”闵惟秀戴在手上,一转身,对着姜砚之说道。
姜砚之赶忙捂住了嘴,眼泪汪汪的看着闵惟秀,指了指自己的腿。
闵惟秀低头一看,那大金镯子压到他的腿了,“嘿嘿,不好意思啊!压折了没有?”
姜砚之听着马车外辽人叽叽喳喳的说话声,忍痛摇了摇头,唉,折是没有折,但是绝对青紫了一大片啊!
娘子啊,你这戴的哪里是镯子啊,是凶器啊!
马车很快就停了下来,“这马车里坐着的,就是哪个坑害我兄长的寿王妃么?”
闵惟秀一听,眼睛一亮,坐了这么久马车,她当真是骨头都生锈了,这不想瞌睡就来枕头,来了一个找打的。
她想着,撩起马车帘子,轻轻一跃,跳了下去。
拉着车的马松了一口气,艾玛,轻了好多。
只见眼前站着四个衣着华贵的年轻人,站在正中央的,是黑着一张脸的北院大王耶律槿,说话的那个,穿着一身芙蓉粉的裙衫,梳着小辫儿,一副拽上天的模样!
比拽?我闵惟秀打从娘胎起就没有输过!
“你杀了那么多人,回来之后,不会手抖,不会想要继续杀人么?”
“开封府的歌姬唱得再动听,也不及金戈铁马,人的嘶吼声来得动听。杀第一个人的时候,我的手抖了一天,整整一个月,闻到肉香都要吐出来。可是后来杀得多了,便麻木了,杀人同杀鸡宰羊并没有什么区别。”
“闵惟秀,你也是杀过人的人,你就不会每日噩梦连连,醒来之后便想杀人?不会瞧着那些人谈论着吃喝拉撒,诗文天气,恍如隔世?”
“你就不会觉得,杀个把人,又值当什么呢?若是上了战场,这些人,比马匹都不如。”
“至少马儿是稀罕物,人呢?宛若蝼蚁。每一次从战场回来,我这种想要撕裂一切的感觉,就越发的明显。闵惟秀,你敢说,你就没有这样的时候么?”
姜砚之说完,没有等到张员外的回应,站在那里的曹三郎,却是盯着闵惟秀,一字一句的说了一通。
“人为什么是人,而不是禽兽呢?因为人,能够控制自己,而禽兽不能。”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说这么多,浪费她吃瓜的功夫!她甩了甩袖子,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留下了一脸懵的曹三郎。
这种败类,真是让武将蒙羞。
原本大陈的武将就地位低下了,他还整这么一出,那些文官还不犹如秃鹫见了腐肉,一通啃咬。
走出马场门外,闵惟秀一眼就瞧见了跪在地上的江桂花,以及她身后端端正正跪着的几个孩子,“箭头兄在不在?”
姜砚之轻微的摇了摇头,小声说道,“已经升天了。”
江桂花一见姜砚之,立马哭道,“多谢三大王,我听人说,已经抓到杀我家那口子的凶手对不对?”
“对,孔一斗并非是赌钱输了之后,撞墙死的,而是被曹三郎用箭射死的。你这么多年,所说的话,都是真的。孔一斗不是懦夫,他是一个好人,他在里头,还帮助了其他的人。”
江桂花一听,捶胸顿足的哭了起来,又对着姜砚之行了一个大礼,“儿啊,你们都听到了吗?三大王都说了,你们阿爹是好人啊!”
闵惟秀眼眶一红,她虽然自诩娘心似铁,杀人如麻,乃是个大恶人,但实在是瞧不得这样的场面,听了鼻头发酸。她管这个叫做,铁娘柔情。
她想着,走了过去,扶了那江桂花一把,悄悄的往她手中塞了两锭银。虽然不多,但是至少,也能够让她松快一些时日了。
江桂花一愣,欲要出声,闵惟秀对着她眨了眨眼睛,然后飞奔到姜砚之身边,两人翻身上了自己的马,快速的离去了。
一对侍卫押了一群人,按照姜砚之的要求,大张旗鼓的朝着开封府走去,可以预见,不日城中将要掀起一场怎样的血雨腥风。
……
而整了这一出的闵惟秀同姜砚之,又坐回了马车里。
安喜端出了准备好的瓜果点心,欢快的哼着小曲儿,“小娘小娘,出了开封府了。”
闵惟秀往外一瞧,依旧是树枝丫大石头,有什么好看的,拿起了一片瓜,啃了起来。
“唉,可惜老夫不在开封府中,不然的话,绝对将那些人家一锅给端了,简直是令人发指!”苏中丞啃了一嘴瓜,慷慨激昂的说道,连白胡子上粘了一颗籽儿都不知道。
姜砚之好笑的看着他,“我猜那曹三郎肯定不举!”
苏中丞一口瓜差点没有喷出来,“你还能看出谁举谁不举?”
“不然能够这么变态?”
苏中丞收回了崇拜的目光。
闵惟秀无语的看着叽叽喳喳的一老一小,又拿起了一片瓜,“嘿嘿,二皇子这是什么命啊,怎么身边一个个的人,都这么坑呢?今儿个这事,他八成是不知道的,因为弊端远远大于利益,一旦别揭发出来,便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啧啧……”
以前太子身边的人也坑,但是没有这么坑啊!人家起码还顾及着礼义廉耻,这个实在是,无知者无畏啊!
她几乎能够想象,二皇子知道自己被坑了之后那欲生欲死的小表情……想想就觉得活该!
……
马车一路朝着大辽行驶而去,这一路上,苏中丞已经有一开始跃跃欲试的想要跟着一道儿去看审案,到最后一听有案子,就伸着懒腰打着呵欠说,“唉,日头太大,不去不去。”
然后同武国公一道儿,寻了一棵树荫,一块布一铺,开始啃瓜睡觉了。
不知不觉,眼看着辽国的王都就在眼前了。
闵惟秀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安喜安喜,你会不会给我插太多金簪了?”
安喜端着铜镜,“怎么会!小娘,你不是说要威风八面,吓死辽人么?为了这,我连那对大金镯子都带来了,保证无人能敌……”
啥玩意,闵惟秀看了看一旁的那对闪瞎狗眼,宛若马鞍的大金镯子,再一次深深的为送礼的人的品味,感到忧心。
莫非那家的小娘子,也同她一样,力大无穷?戴寻常的金银玉镯子,都跟挂了一根丝带一样!
所以特意打了这么一对镯子,当负重用!
“我觉得,这个像是在金饼子里抠了一个洞!”闵惟秀戴在手上,一转身,对着姜砚之说道。
姜砚之赶忙捂住了嘴,眼泪汪汪的看着闵惟秀,指了指自己的腿。
闵惟秀低头一看,那大金镯子压到他的腿了,“嘿嘿,不好意思啊!压折了没有?”
姜砚之听着马车外辽人叽叽喳喳的说话声,忍痛摇了摇头,唉,折是没有折,但是绝对青紫了一大片啊!
娘子啊,你这戴的哪里是镯子啊,是凶器啊!
马车很快就停了下来,“这马车里坐着的,就是哪个坑害我兄长的寿王妃么?”
闵惟秀一听,眼睛一亮,坐了这么久马车,她当真是骨头都生锈了,这不想瞌睡就来枕头,来了一个找打的。
她想着,撩起马车帘子,轻轻一跃,跳了下去。
拉着车的马松了一口气,艾玛,轻了好多。
只见眼前站着四个衣着华贵的年轻人,站在正中央的,是黑着一张脸的北院大王耶律槿,说话的那个,穿着一身芙蓉粉的裙衫,梳着小辫儿,一副拽上天的模样!
比拽?我闵惟秀打从娘胎起就没有输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