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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慕倾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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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的公鸡已经叫了好几声,慕倾歌翻了个身,她感觉浑身无力,身子沉甸甸的,好似有千斤重。
慕倾歌呢喃了一声,抬手抚上自己的额头,好像没有发烧啊,这两天急剧降温,苏州都下了两场大雪,这是以往没有过的现象。
缓了一会神,慕倾歌缓缓坐起,下床走到梳妆台前,打开窗户让不算太明亮的天色透过窗户照进来。
望着镜子里有些清瘦的脸,她抚摸上自己光洁的右脸,她从来没想过这个跟她十年的胎记居然被墨浅溪给抹去,他给她带来了幸运。
他给她带来的不仅仅生意红火,她的人缘也很多,还有不少爱慕者,像街口卖猪肉家的儿子,像隔壁卖包子家的儿子,还有西街点心铺家的儿子……
慕倾歌的思绪飘远,她的这些爱慕者每天都会带着自家铺子的热买品,站着同仁堂门口对着她傻笑,少年们憨厚老实,目光真诚,也不敢太越举,一旦对上她的视线,都会红着脸低下头去,也不敢上前搭讪,似乎不敢面对,害怕会被无情的拒绝,不如站得远远的,以此打动她的芳心。
一连数日后,点心铺子家的终于沉不住气了,抱着一篮子糕点站在慕倾歌面前,红着脸他小心翼翼的说:“倾歌姑娘,这是我做的绿豆糕,听说你最喜欢吃,你尝尝。”说着将手中的篮子往慕倾歌里推。
这个时候,一身华衣,翩若惊鸿,俊美不凡,宛如谪仙的墨浅溪从里屋缓步朝着慕倾歌而来……
点心铺子家的男人看到墨浅溪的出场,不免有些自惭形秽起来,他穿得是最朴素的粗布麻衣,而墨浅溪身上的衣服面料一看就是上等品,精美华贵,他只是这么站在药铺里,都有一种屈尊降贵的错觉。
墨浅溪淡淡的瞟了一眼慕倾歌面前的篮子,好奇的问:“这里还送货上门还挺快,这是我定的绿豆糕吧!”
此话一出,点心铺子男立即僵在原地,他有些不解的看向墨浅溪,这个男人有来他家铺子定什么绿豆糕吗?
慕倾歌:墨公子是在开玩笑的吧?他武艺深不可测,想必耳力也过人,他不可能没有听到,这篮绿豆糕是送给我的!
墨浅溪抬手接过点心铺子男手里的篮子,笑道:“谢谢。”然后将手里的一锭银子放在对方手心。
点心铺子男看着手心里闪闪发亮的一锭五十两的银子发呆许久,他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五十两买一篮子绿豆糕,真的好有钱,好败家,这些钱足够我省吃俭用过一年的了!
慕倾歌困惑的看向墨浅溪,她知道,墨浅溪不爱吃甜食,这么一大篮子糕点,他要怎么打发了去?
只见墨浅溪闲散的提着篮子,走到药铺门口,不远处站着同样抱着礼物一脸憨厚的两个男子面前,他凉凉的问到:“请问……你们也是来送货的?”
言下之意是:我不介意把你们的殷勤一并花钱买了,本公子有的是银子,你们还是知难而退比较好!
两个打断送礼的男子瞬间涨红了脸,这是明目张胆的宣誓主权呢,慕倾歌已经名花有主了,她丑的时候无人问津,她变漂亮了就狗腿的过来巴结,典型的爱慕虚荣,如果慕倾歌这辈子都没有被墨浅溪救治,她就成人人唾弃的丑女。
公鸡又在院子里扯了两嗓子,也将慕倾歌的思绪拉回现实。拿起梳妆台上的桃木梳子,慢慢梳理着长发。
慕倾歌每天早上的工作有些繁琐,卯时起床后烧水做早饭,喂鸡,等到太阳出来的时候,她就在院子里晒草药,自小勤俭节约习惯了,这些事都是她亲自打点的。
等到她辰时一刻,墨浅溪起床,她已摆好早饭,两人对面而坐一起吃早饭,然后墨浅溪先去开门,她则负责洗碗,劈柴,继续晒药草。
慕倾歌抱着草药箩筐朝院子走去,没走几步就感觉脚步有些飘忽,整个大地似乎都在晃动。
她将背抵在墙壁上,感觉后背传来墙壁的凉意,飘忽的神经安定下来,她大口的喘着气,心想:我这是怎么了?没有发烧,脉象也很平稳,为什么总感觉有些力不从心?
一道白影挡住慕倾歌身前的阳光,温润如玉的声音从头顶流泻下来,“倾歌,你怎么了?”
慕倾歌抬头,她看着已经站在院子里,挡去她面前一片阳光的墨浅溪,他背光而站,清晨的阳光和煦的铺洒在他身上,在他身上投下一个个五彩光晕,那么的耀眼夺目,好似多看他一眼都是一种亵渎。
慕倾歌收回视线,垂下眼帘,掩去眼底那抹爱慕,她咬着下唇,摇摇头,“师父,我没事。”
墨浅溪淡淡的嗯了一声,将血玉镯子递到慕倾歌面前,慕倾歌惊愕的抬起头,望着墨浅溪平澜无波的眼膜,她问:“师父,这是?”
慕倾歌想问:师父,今天并非我的生辰,你怎么会想送我一只镯子?
这里的风水人情,男方若是送女方玉镯,多为定情之意,按照玉的品质来鉴定男主对女方的中意程度,玉若为劣质,证明男方不中意女方,却因种种原因不得不娶,这样的情况女方是可以拒绝。如果玉质特殊到有价无市,那就说明男方极为中意女方,寓意为独一无二,天下无双。
这块血玉镯子是凤柒让墨浅溪转交的墨浅溪自然没有往深处想,更没想到凤柒暗地摆了他一道。
望着血玉镯子,慕倾歌的脸颊越来越红,原来她之前的担忧都是多余,墨浅溪这样高不可攀,出尘脱俗的男子居然对她告白了!
慕倾歌一把抢过墨浅溪递过来的血玉镯子,没错,她的确是用抢的,生怕墨浅溪后悔将血玉镯子收回去。
墨浅溪垂眸看着自己空空的手心,刚刚慕倾歌的手指划过他的手心,似有电流从指尖一直蔓延到心头,他的心莫名的颤抖了一下,很快他就将这种怪异的感觉压下心头,后退了两步,与慕倾歌保持距离,也将玉镯子的事忽略了过去。
慕倾歌低着头,手镯不停的摩挲着血玉镯子,她以为墨浅溪会说些什么,可是等了半天也没听到墨浅溪的下文,悄悄抬头瞄向墨浅溪。
慕倾歌:是不是今天的阳光太刺眼,令我眼花,师父的脸居然红了!怎么会,师父的面瘫术修炼得可是炉火纯青,一定是我眼花了!
等了半晌,慕倾歌打破僵局,“师父,锅里还熬着粥,我去看看煮糊了没。”然后像屁股着火般,一溜烟的跑远。
望着慕倾歌匆匆离去的背影,墨浅溪将手放在心口,眸色渐渐变得幽深似海。
凤柒的话在他耳畔回响,“来的时候比较匆忙,这个就当我给小师妹的见面礼,还望师父转交。”
墨浅溪摇摇头,他是不是太过疑心了,凤柒是个磊落之人,怎么可能在那块血玉里动手脚?
墨浅溪想的没错,凤柒的确没有在血玉镯子里动手脚,只是在误导一个现实。
凤柒懒洋洋的靠在旭晟的胸膛,他们正坐在窗口晒着太阳,看着院子里积雪渐渐融化。凤柒的手里捧着一叠厚厚的房契地契。
凤柒一边数着自己的巨额财富,一边问:“旭晟,这些财产都是你当皇帝那会购置下来的?那么多,我们现在是不是全国首富啊!”
凤柒:当年在雪山将我的私人财产全部交给旭晟时,没想过它终有一日会已这样的方式回到我手里,还以为被旭晟起义那会全部挥霍掉了,却没想到如今已经翻了整整二十倍更为不动产,如今我只要坐在家里,就可以听到银票哗哗进账的声音。
旭晟从背后抱住小娇妻的腰,大手在她的小腹处抚摸着,似在感受里面正有个小生命在茁壮成长。
旭晟低头亲吻着凤柒的额头笑道:“我最大的财富就是拥有了你!”这是一句情话,虽然旭晟以前也说过,经历过世事沧桑后,还能初心依旧的说出这句话,真的很动听,有种热泪盈眶的感觉。
凤柒数着地契的手一顿,抬头看向旭晟,只见他眨着凤目,倒影这阳光,那般的波光潋滟。
旭晟:“柒柒,你一定不会知道,我把皇位传给十五后去了哪里?”
凤柒点点头,是的,那个时候轩辕辰羽因该还有几个月的寿命,离开京城的他去了哪里?有是怎么死的?他死的时候,身边还有谁?
旭晟望向凤柒发髻上的那支白玉发簪,才缓缓说道:“那时我就在想,我死后,魂归故里,骨入黄土,我的一切都不会在这世上留下,在滚滚红尘中,我是那么渺小,即使我做了皇帝,在史记上拥有寥寥数字,也觉不剩下其他……”
顿了顿,旭晟继续说道,“可你不一样,你是仙,拥有漫长的寿命,你会不会回到红尘之中寻找我?那么,我能给你的,也就剩下这些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巨额财富。或许当你坐在我购下的茶楼里,喝着茶,听着小曲,还能想起我一点点……”
凤柒的心颤抖着,热泪在眼眶里打着转,听着旭晟回忆往事,她的脑海里浮现轩辕辰羽拖着病弱的身子,行遍千山万水,每到一所城镇,他就会在那里购置店面,然后培养衷心的属下,将她的画像标框挂在大堂,只要她光顾那个店就会免单,可是她整整六年的时间也不曾踏出凤凰谷,自然不知道旭晟的用心良苦。
院子里的公鸡已经叫了好几声,慕倾歌翻了个身,她感觉浑身无力,身子沉甸甸的,好似有千斤重。
慕倾歌呢喃了一声,抬手抚上自己的额头,好像没有发烧啊,这两天急剧降温,苏州都下了两场大雪,这是以往没有过的现象。
缓了一会神,慕倾歌缓缓坐起,下床走到梳妆台前,打开窗户让不算太明亮的天色透过窗户照进来。
望着镜子里有些清瘦的脸,她抚摸上自己光洁的右脸,她从来没想过这个跟她十年的胎记居然被墨浅溪给抹去,他给她带来了幸运。
他给她带来的不仅仅生意红火,她的人缘也很多,还有不少爱慕者,像街口卖猪肉家的儿子,像隔壁卖包子家的儿子,还有西街点心铺家的儿子……
慕倾歌的思绪飘远,她的这些爱慕者每天都会带着自家铺子的热买品,站着同仁堂门口对着她傻笑,少年们憨厚老实,目光真诚,也不敢太越举,一旦对上她的视线,都会红着脸低下头去,也不敢上前搭讪,似乎不敢面对,害怕会被无情的拒绝,不如站得远远的,以此打动她的芳心。
一连数日后,点心铺子家的终于沉不住气了,抱着一篮子糕点站在慕倾歌面前,红着脸他小心翼翼的说:“倾歌姑娘,这是我做的绿豆糕,听说你最喜欢吃,你尝尝。”说着将手中的篮子往慕倾歌里推。
这个时候,一身华衣,翩若惊鸿,俊美不凡,宛如谪仙的墨浅溪从里屋缓步朝着慕倾歌而来……
点心铺子家的男人看到墨浅溪的出场,不免有些自惭形秽起来,他穿得是最朴素的粗布麻衣,而墨浅溪身上的衣服面料一看就是上等品,精美华贵,他只是这么站在药铺里,都有一种屈尊降贵的错觉。
墨浅溪淡淡的瞟了一眼慕倾歌面前的篮子,好奇的问:“这里还送货上门还挺快,这是我定的绿豆糕吧!”
此话一出,点心铺子男立即僵在原地,他有些不解的看向墨浅溪,这个男人有来他家铺子定什么绿豆糕吗?
慕倾歌:墨公子是在开玩笑的吧?他武艺深不可测,想必耳力也过人,他不可能没有听到,这篮绿豆糕是送给我的!
墨浅溪抬手接过点心铺子男手里的篮子,笑道:“谢谢。”然后将手里的一锭银子放在对方手心。
点心铺子男看着手心里闪闪发亮的一锭五十两的银子发呆许久,他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居然是:五十两买一篮子绿豆糕,真的好有钱,好败家,这些钱足够我省吃俭用过一年的了!
慕倾歌困惑的看向墨浅溪,她知道,墨浅溪不爱吃甜食,这么一大篮子糕点,他要怎么打发了去?
只见墨浅溪闲散的提着篮子,走到药铺门口,不远处站着同样抱着礼物一脸憨厚的两个男子面前,他凉凉的问到:“请问……你们也是来送货的?”
言下之意是:我不介意把你们的殷勤一并花钱买了,本公子有的是银子,你们还是知难而退比较好!
两个打断送礼的男子瞬间涨红了脸,这是明目张胆的宣誓主权呢,慕倾歌已经名花有主了,她丑的时候无人问津,她变漂亮了就狗腿的过来巴结,典型的爱慕虚荣,如果慕倾歌这辈子都没有被墨浅溪救治,她就成人人唾弃的丑女。
公鸡又在院子里扯了两嗓子,也将慕倾歌的思绪拉回现实。拿起梳妆台上的桃木梳子,慢慢梳理着长发。
慕倾歌每天早上的工作有些繁琐,卯时起床后烧水做早饭,喂鸡,等到太阳出来的时候,她就在院子里晒草药,自小勤俭节约习惯了,这些事都是她亲自打点的。
等到她辰时一刻,墨浅溪起床,她已摆好早饭,两人对面而坐一起吃早饭,然后墨浅溪先去开门,她则负责洗碗,劈柴,继续晒药草。
慕倾歌抱着草药箩筐朝院子走去,没走几步就感觉脚步有些飘忽,整个大地似乎都在晃动。
她将背抵在墙壁上,感觉后背传来墙壁的凉意,飘忽的神经安定下来,她大口的喘着气,心想:我这是怎么了?没有发烧,脉象也很平稳,为什么总感觉有些力不从心?
一道白影挡住慕倾歌身前的阳光,温润如玉的声音从头顶流泻下来,“倾歌,你怎么了?”
慕倾歌抬头,她看着已经站在院子里,挡去她面前一片阳光的墨浅溪,他背光而站,清晨的阳光和煦的铺洒在他身上,在他身上投下一个个五彩光晕,那么的耀眼夺目,好似多看他一眼都是一种亵渎。
慕倾歌收回视线,垂下眼帘,掩去眼底那抹爱慕,她咬着下唇,摇摇头,“师父,我没事。”
墨浅溪淡淡的嗯了一声,将血玉镯子递到慕倾歌面前,慕倾歌惊愕的抬起头,望着墨浅溪平澜无波的眼膜,她问:“师父,这是?”
慕倾歌想问:师父,今天并非我的生辰,你怎么会想送我一只镯子?
这里的风水人情,男方若是送女方玉镯,多为定情之意,按照玉的品质来鉴定男主对女方的中意程度,玉若为劣质,证明男方不中意女方,却因种种原因不得不娶,这样的情况女方是可以拒绝。如果玉质特殊到有价无市,那就说明男方极为中意女方,寓意为独一无二,天下无双。
这块血玉镯子是凤柒让墨浅溪转交的墨浅溪自然没有往深处想,更没想到凤柒暗地摆了他一道。
望着血玉镯子,慕倾歌的脸颊越来越红,原来她之前的担忧都是多余,墨浅溪这样高不可攀,出尘脱俗的男子居然对她告白了!
慕倾歌一把抢过墨浅溪递过来的血玉镯子,没错,她的确是用抢的,生怕墨浅溪后悔将血玉镯子收回去。
墨浅溪垂眸看着自己空空的手心,刚刚慕倾歌的手指划过他的手心,似有电流从指尖一直蔓延到心头,他的心莫名的颤抖了一下,很快他就将这种怪异的感觉压下心头,后退了两步,与慕倾歌保持距离,也将玉镯子的事忽略了过去。
慕倾歌低着头,手镯不停的摩挲着血玉镯子,她以为墨浅溪会说些什么,可是等了半天也没听到墨浅溪的下文,悄悄抬头瞄向墨浅溪。
慕倾歌:是不是今天的阳光太刺眼,令我眼花,师父的脸居然红了!怎么会,师父的面瘫术修炼得可是炉火纯青,一定是我眼花了!
等了半晌,慕倾歌打破僵局,“师父,锅里还熬着粥,我去看看煮糊了没。”然后像屁股着火般,一溜烟的跑远。
望着慕倾歌匆匆离去的背影,墨浅溪将手放在心口,眸色渐渐变得幽深似海。
凤柒的话在他耳畔回响,“来的时候比较匆忙,这个就当我给小师妹的见面礼,还望师父转交。”
墨浅溪摇摇头,他是不是太过疑心了,凤柒是个磊落之人,怎么可能在那块血玉里动手脚?
墨浅溪想的没错,凤柒的确没有在血玉镯子里动手脚,只是在误导一个现实。
凤柒懒洋洋的靠在旭晟的胸膛,他们正坐在窗口晒着太阳,看着院子里积雪渐渐融化。凤柒的手里捧着一叠厚厚的房契地契。
凤柒一边数着自己的巨额财富,一边问:“旭晟,这些财产都是你当皇帝那会购置下来的?那么多,我们现在是不是全国首富啊!”
凤柒:当年在雪山将我的私人财产全部交给旭晟时,没想过它终有一日会已这样的方式回到我手里,还以为被旭晟起义那会全部挥霍掉了,却没想到如今已经翻了整整二十倍更为不动产,如今我只要坐在家里,就可以听到银票哗哗进账的声音。
旭晟从背后抱住小娇妻的腰,大手在她的小腹处抚摸着,似在感受里面正有个小生命在茁壮成长。
旭晟低头亲吻着凤柒的额头笑道:“我最大的财富就是拥有了你!”这是一句情话,虽然旭晟以前也说过,经历过世事沧桑后,还能初心依旧的说出这句话,真的很动听,有种热泪盈眶的感觉。
凤柒数着地契的手一顿,抬头看向旭晟,只见他眨着凤目,倒影这阳光,那般的波光潋滟。
旭晟:“柒柒,你一定不会知道,我把皇位传给十五后去了哪里?”
凤柒点点头,是的,那个时候轩辕辰羽因该还有几个月的寿命,离开京城的他去了哪里?有是怎么死的?他死的时候,身边还有谁?
旭晟望向凤柒发髻上的那支白玉发簪,才缓缓说道:“那时我就在想,我死后,魂归故里,骨入黄土,我的一切都不会在这世上留下,在滚滚红尘中,我是那么渺小,即使我做了皇帝,在史记上拥有寥寥数字,也觉不剩下其他……”
顿了顿,旭晟继续说道,“可你不一样,你是仙,拥有漫长的寿命,你会不会回到红尘之中寻找我?那么,我能给你的,也就剩下这些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巨额财富。或许当你坐在我购下的茶楼里,喝着茶,听着小曲,还能想起我一点点……”
凤柒的心颤抖着,热泪在眼眶里打着转,听着旭晟回忆往事,她的脑海里浮现轩辕辰羽拖着病弱的身子,行遍千山万水,每到一所城镇,他就会在那里购置店面,然后培养衷心的属下,将她的画像标框挂在大堂,只要她光顾那个店就会免单,可是她整整六年的时间也不曾踏出凤凰谷,自然不知道旭晟的用心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