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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隐约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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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家宾馆只剩下一间房了,怎么办?
盛凌皱起眉头,一阵纠结。前台客服似乎是看穿了我们的心思,说道:“雨下的挺大,外面呆不住,打个出租车都没处下脚,要不然,你们就先将就一下呗。”
将就一下?盛凌面露难色:“这个……这个是能将就的吗?”
我不失时机地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人家工作人员的意思是,让我们先休息一下,等雨停了再想办法。”
盛凌考虑了片刻后,点了点头:“行吧,那就先开个小时房。”
就这样,我们开了四个小时的房间,取了房卡进去。
盛凌伸展了一下胳膊,展现出一脸的疲惫,往床头一坐,扭头望着我说道:“听着,我们只是暂时休息,等雨停了马上去找宾馆。哎好累,还有一点饿了。”
我试探地说道:“要不然,叫个外卖怎么样?”
盛凌嘟起嘴巴略一思量,摇了摇头:“不叫。既然来了就要吃点特色的东西,文昌鸡。”
“文昌鸡?”我顿时愣了一下:“你想吃鸡?”
虽然只是随口一问,但话一出口,我却乍然间觉得哪里不对。
“听着。”盛凌轻轻地眨了一下眼睛,强调道:“文昌鸡是海南四大名菜之首,来海南不吃文昌鸡等于白来。本姑娘来之前,已经做好功课了的噢。”
我心想这丫头心可真大,跑出来离家出走,竟然还不忘品尝美食。
果然是枚小吃货。
“好。”我附和道:“一会儿等雨停了,我们就去吃什么什么昌鸡。希望不会失望。”
“文昌鸡!”盛凌纠正着,朝四周望了望,然后走到床头柜处,拿出那两双一次性拖鞋,丢给我一双,说道:“换上拖鞋,放松一下脚,泡个澡睡会儿。”
我接过来一看,感觉这一次性拖鞋像是纸做的,薄如蝉翼。
眼看着盛凌已经脱掉鞋子,蹬上了拖鞋,我有些看呆,她的小脚当真是精致的很,娇小玲珑,白皙光泽。隐约可见的毛细血管,为这美的不可名状的玉足,平添了几分生动感与真实感。我没有恋足癖,却也不觉间对这位绝代佳人的小脚,有了一种升腾而起的膜拜。
盛凌似乎是感应到了我的目光,望了我一眼,眼神略显扑朔起来。
我赶快把眼神移开,望着手中的拖鞋,却分不清哪是左脚哪是右脚了。跟拖鞋相了半天面,我尝试着用一只脚试穿,我靠,这一次性拖鞋号太小了,我根本穿不下。
盛凌走了过来,冲我兴师问罪道:“换个拖鞋都这么磨矶!不想换就别换了。”
我低头苦笑:“脚太大,拖鞋太小。”
盛凌看了看我的脚在拖鞋中的尴尬状态,不由得坏笑了起来:“你就保持这姿势好了,脚跟翘着,像是在跳芭蕾。估计芭蕾舞就是这么发明的吧,拖鞋太小,只能翘脚。”
我也跟着笑了,还配合着她的玩笑,脚尖点地原地做了个三百六十度的芭蕾动作,难度太大,我差点儿就摔倒了。
只听咔嚓一声,拖鞋裂开了,我差一点摔了个跟头。
幸亏是盛凌眼疾手快,一把扶住了我。
脚趾头从那像纸一样薄的一次性拖鞋里钻了出来,我红了一下脸,尴尬地把它往腿后藏了藏。
盛凌藏着窃笑,低头瞧了一眼,说道:“你以后出门最好是自己带双拖鞋,不然的话,真的没有适合你穿的。你看本姑娘,穿这种鞋子表示没压力。”
她往前伸了伸脚,那若隐若现的脚趾头,还故意往上顶了顶,借以展示了一下这拖鞋的空间。
她露出了半截脚面和一截小腿,这原本很正常的画面,在我看来却是那般香艳。以至于,我的小心脏,竟然来了一阵地震般的抖动,鼻子里热乎乎的,像是要流鼻血了。
是的,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被盛凌这丫头迷的不轻。
甚至我到现在都觉得,这次海南之行,像是场梦。否则,我这魂牵梦绕的天使,怎么会跟我这样一个没钱没势的穷屌丝同行?
对我来说,人生当中有这样一次经历,便不渝此生了。以后每每回忆起来,也算是有了慰藉。
“带拖鞋?”我苦笑说:“我很少住宾馆,这好像是第一次吧。”
盛凌歪了一下漂亮的小脑袋,毫不留情地揭穿了我的谎言:“说谎话不脸红吗?还第一次,第十次都有了吧。”
我搪塞道:“没……没说谎啊,真的是第一次出来住宾馆。像我这种穷不邋遢的,哪住的起宾馆啊,连锁的这种一晚上都要一二百起步。”
“别哭穷。”盛凌强调道:“听着,哭穷多了,容易真的变穷。”
我一拍胸脯,马上改口:“我是土豪!我有钱!”
“这就对了。”盛凌笑说:“不过在我面前说谎,可是你的不对了。”
我反问:“我说谎了吗?”
盛凌冷哼了一声,说道:“你跟林……那个人都住过几次宾馆了?以为我不知道?那时候,关于你的一切,她都会跟分享的。唉,只可惜,我一开始就瞎了眼了。”
我当然明白,她所说的‘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林小敏。
自从林小敏本相暴露之后,盛凌一直不肯直呼其真名,而是以‘那个人’代称。
我或许能理解盛凌的心情,她把林小敏视为自己最亲密的朋友,闺蜜。但是突然有一天,她突然展现出了虚荣甚至是狰狞的真正面目,这种杀伤力是巨大的。
我脸腾地一下红了,耷拉下脑袋,无言以对。
脑海之中浮现出昔日的若干画面,既有酸楚,又有庆幸。
酸楚的是,我曾像盛凌一样,视林小敏为真爱,甚至发誓一辈子对她好,永不背叛。但是通过我买房子的这一系列经历,让我逐渐地看清了她的真实嘴脸。那段盲目付出的真情,和仍旧有一点美好元素的回忆,让我酸楚;与这样一个戴着伪善面具的虚荣女人分开,我的确又应该感到庆幸。当然,在酸楚与庆幸之间,还夹杂着一种惋惜的成分。这种惋惜,源于于我真实的内心。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抬起头,用这句近乎狗血的语句,安慰盛凌。
盛凌反问道:“你能放的下吗?”
“心……”我条件反射一样,摸了摸心脏的位置:“人心叵测,我只能想,她给我上了很生动的一堂人生课。她让我清楚了,这个社会,有多现实。”
“听着,不提她了。”盛凌欠了欠屁股,说道:“我去冲个澡先,睡觉前不冲澡身上不舒服。”
我顿时一怔,眼睛直冒亮光:“你的意思是,晚上在这将就一晚?”
“想什么呢你!”盛凌在我肩膀上轻轻地拍了一下:“听着噢,雨停了我们就去吃饭,换宾馆。一间房一男一女的,怎么住啊?要是让别人知道我跟一个男的一块在宾馆里呆了这么久,我这一世英名全毁掉了。早知道这样子,我就不带你出来了。”
我不失时机地幽了一默:“那没办法。现在退货,已经来不及了。”我摆了一个自认为还算比较有科技含量的姿势,借以表明她带我出来并不是那么一无是处,至少还有那么一点点的颜值,和一点点的安全感。
盛凌侧了侧脑袋,鬼灵精怪地说道:“那好办,我明天一早就叫快递公司过来,把你装箱子快递回去!”
我瞠目结舌:“路上憋死我怎么办?”
盛凌强调道:“在箱子上挖几个小孔让你喘气,塞几块巧克力进去,路上憋不死,饿不死。”
我苦笑道:“你没看新闻吗?快递小哥很暴力的,卸货的时候,直接扔,我就是憋不死饿不死,也得被摔死。”
盛凌嘿嘿一笑:“那就看你造化了哟。”
“真残忍!”我善意地埋怨道:“落在你手里,我真是没好果子吃了,还。”
盛凌道:“乖乖听话,什么都好说。把头转过去。”她挥了挥手,没带走一片云彩。
我不明其意,追问道:“转头干什么?”
“让你转你就转。”盛凌用一副近乎命令式的语气说道。
我疑惑地扭过头去,心里猜测着盛凌的用意。直到听到她缓缓地拉开了那个袖珍型旅行包的拉链,我才像是恍然大悟一样。
她要去洗澡,洗澡前当然要准备一些换洗的衣物和沐浴露什么的。我心想这还真是小题大做了,想当初我跟林小敏在一起时,经常光顾女员工宿舍,又不是没见过她晾在院子里的贴身小衣……该死,我又邪恶了!
我很想偷看一眼她那迷你旅行包中的秘密,但还是忍住了。
直到我听到沐浴房中传来阵阵喷洒的水声,我才扭过身来,但眼前的一幕,却让我猛地打了个激灵。
我的天!
原来淋浴室与外间的隔断,是那种毛玻璃材料。
这种材料透光不透明,因此被很多宾馆采用。但是实际上,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不透明,在灯光的照耀下,我能够隐隐约约的看到一个人影。
天晓得,即便是那么模糊的一幕,却也让我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有一种美女,就算是在这种毛玻璃后的隐隐身影,也绝对是倾国倾城,颠覆众生。
我承认,我被这淡淡的影像,震住了。
但是这家宾馆只剩下一间房了,怎么办?
盛凌皱起眉头,一阵纠结。前台客服似乎是看穿了我们的心思,说道:“雨下的挺大,外面呆不住,打个出租车都没处下脚,要不然,你们就先将就一下呗。”
将就一下?盛凌面露难色:“这个……这个是能将就的吗?”
我不失时机地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人家工作人员的意思是,让我们先休息一下,等雨停了再想办法。”
盛凌考虑了片刻后,点了点头:“行吧,那就先开个小时房。”
就这样,我们开了四个小时的房间,取了房卡进去。
盛凌伸展了一下胳膊,展现出一脸的疲惫,往床头一坐,扭头望着我说道:“听着,我们只是暂时休息,等雨停了马上去找宾馆。哎好累,还有一点饿了。”
我试探地说道:“要不然,叫个外卖怎么样?”
盛凌嘟起嘴巴略一思量,摇了摇头:“不叫。既然来了就要吃点特色的东西,文昌鸡。”
“文昌鸡?”我顿时愣了一下:“你想吃鸡?”
虽然只是随口一问,但话一出口,我却乍然间觉得哪里不对。
“听着。”盛凌轻轻地眨了一下眼睛,强调道:“文昌鸡是海南四大名菜之首,来海南不吃文昌鸡等于白来。本姑娘来之前,已经做好功课了的噢。”
我心想这丫头心可真大,跑出来离家出走,竟然还不忘品尝美食。
果然是枚小吃货。
“好。”我附和道:“一会儿等雨停了,我们就去吃什么什么昌鸡。希望不会失望。”
“文昌鸡!”盛凌纠正着,朝四周望了望,然后走到床头柜处,拿出那两双一次性拖鞋,丢给我一双,说道:“换上拖鞋,放松一下脚,泡个澡睡会儿。”
我接过来一看,感觉这一次性拖鞋像是纸做的,薄如蝉翼。
眼看着盛凌已经脱掉鞋子,蹬上了拖鞋,我有些看呆,她的小脚当真是精致的很,娇小玲珑,白皙光泽。隐约可见的毛细血管,为这美的不可名状的玉足,平添了几分生动感与真实感。我没有恋足癖,却也不觉间对这位绝代佳人的小脚,有了一种升腾而起的膜拜。
盛凌似乎是感应到了我的目光,望了我一眼,眼神略显扑朔起来。
我赶快把眼神移开,望着手中的拖鞋,却分不清哪是左脚哪是右脚了。跟拖鞋相了半天面,我尝试着用一只脚试穿,我靠,这一次性拖鞋号太小了,我根本穿不下。
盛凌走了过来,冲我兴师问罪道:“换个拖鞋都这么磨矶!不想换就别换了。”
我低头苦笑:“脚太大,拖鞋太小。”
盛凌看了看我的脚在拖鞋中的尴尬状态,不由得坏笑了起来:“你就保持这姿势好了,脚跟翘着,像是在跳芭蕾。估计芭蕾舞就是这么发明的吧,拖鞋太小,只能翘脚。”
我也跟着笑了,还配合着她的玩笑,脚尖点地原地做了个三百六十度的芭蕾动作,难度太大,我差点儿就摔倒了。
只听咔嚓一声,拖鞋裂开了,我差一点摔了个跟头。
幸亏是盛凌眼疾手快,一把扶住了我。
脚趾头从那像纸一样薄的一次性拖鞋里钻了出来,我红了一下脸,尴尬地把它往腿后藏了藏。
盛凌藏着窃笑,低头瞧了一眼,说道:“你以后出门最好是自己带双拖鞋,不然的话,真的没有适合你穿的。你看本姑娘,穿这种鞋子表示没压力。”
她往前伸了伸脚,那若隐若现的脚趾头,还故意往上顶了顶,借以展示了一下这拖鞋的空间。
她露出了半截脚面和一截小腿,这原本很正常的画面,在我看来却是那般香艳。以至于,我的小心脏,竟然来了一阵地震般的抖动,鼻子里热乎乎的,像是要流鼻血了。
是的,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被盛凌这丫头迷的不轻。
甚至我到现在都觉得,这次海南之行,像是场梦。否则,我这魂牵梦绕的天使,怎么会跟我这样一个没钱没势的穷屌丝同行?
对我来说,人生当中有这样一次经历,便不渝此生了。以后每每回忆起来,也算是有了慰藉。
“带拖鞋?”我苦笑说:“我很少住宾馆,这好像是第一次吧。”
盛凌歪了一下漂亮的小脑袋,毫不留情地揭穿了我的谎言:“说谎话不脸红吗?还第一次,第十次都有了吧。”
我搪塞道:“没……没说谎啊,真的是第一次出来住宾馆。像我这种穷不邋遢的,哪住的起宾馆啊,连锁的这种一晚上都要一二百起步。”
“别哭穷。”盛凌强调道:“听着,哭穷多了,容易真的变穷。”
我一拍胸脯,马上改口:“我是土豪!我有钱!”
“这就对了。”盛凌笑说:“不过在我面前说谎,可是你的不对了。”
我反问:“我说谎了吗?”
盛凌冷哼了一声,说道:“你跟林……那个人都住过几次宾馆了?以为我不知道?那时候,关于你的一切,她都会跟分享的。唉,只可惜,我一开始就瞎了眼了。”
我当然明白,她所说的‘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林小敏。
自从林小敏本相暴露之后,盛凌一直不肯直呼其真名,而是以‘那个人’代称。
我或许能理解盛凌的心情,她把林小敏视为自己最亲密的朋友,闺蜜。但是突然有一天,她突然展现出了虚荣甚至是狰狞的真正面目,这种杀伤力是巨大的。
我脸腾地一下红了,耷拉下脑袋,无言以对。
脑海之中浮现出昔日的若干画面,既有酸楚,又有庆幸。
酸楚的是,我曾像盛凌一样,视林小敏为真爱,甚至发誓一辈子对她好,永不背叛。但是通过我买房子的这一系列经历,让我逐渐地看清了她的真实嘴脸。那段盲目付出的真情,和仍旧有一点美好元素的回忆,让我酸楚;与这样一个戴着伪善面具的虚荣女人分开,我的确又应该感到庆幸。当然,在酸楚与庆幸之间,还夹杂着一种惋惜的成分。这种惋惜,源于于我真实的内心。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抬起头,用这句近乎狗血的语句,安慰盛凌。
盛凌反问道:“你能放的下吗?”
“心……”我条件反射一样,摸了摸心脏的位置:“人心叵测,我只能想,她给我上了很生动的一堂人生课。她让我清楚了,这个社会,有多现实。”
“听着,不提她了。”盛凌欠了欠屁股,说道:“我去冲个澡先,睡觉前不冲澡身上不舒服。”
我顿时一怔,眼睛直冒亮光:“你的意思是,晚上在这将就一晚?”
“想什么呢你!”盛凌在我肩膀上轻轻地拍了一下:“听着噢,雨停了我们就去吃饭,换宾馆。一间房一男一女的,怎么住啊?要是让别人知道我跟一个男的一块在宾馆里呆了这么久,我这一世英名全毁掉了。早知道这样子,我就不带你出来了。”
我不失时机地幽了一默:“那没办法。现在退货,已经来不及了。”我摆了一个自认为还算比较有科技含量的姿势,借以表明她带我出来并不是那么一无是处,至少还有那么一点点的颜值,和一点点的安全感。
盛凌侧了侧脑袋,鬼灵精怪地说道:“那好办,我明天一早就叫快递公司过来,把你装箱子快递回去!”
我瞠目结舌:“路上憋死我怎么办?”
盛凌强调道:“在箱子上挖几个小孔让你喘气,塞几块巧克力进去,路上憋不死,饿不死。”
我苦笑道:“你没看新闻吗?快递小哥很暴力的,卸货的时候,直接扔,我就是憋不死饿不死,也得被摔死。”
盛凌嘿嘿一笑:“那就看你造化了哟。”
“真残忍!”我善意地埋怨道:“落在你手里,我真是没好果子吃了,还。”
盛凌道:“乖乖听话,什么都好说。把头转过去。”她挥了挥手,没带走一片云彩。
我不明其意,追问道:“转头干什么?”
“让你转你就转。”盛凌用一副近乎命令式的语气说道。
我疑惑地扭过头去,心里猜测着盛凌的用意。直到听到她缓缓地拉开了那个袖珍型旅行包的拉链,我才像是恍然大悟一样。
她要去洗澡,洗澡前当然要准备一些换洗的衣物和沐浴露什么的。我心想这还真是小题大做了,想当初我跟林小敏在一起时,经常光顾女员工宿舍,又不是没见过她晾在院子里的贴身小衣……该死,我又邪恶了!
我很想偷看一眼她那迷你旅行包中的秘密,但还是忍住了。
直到我听到沐浴房中传来阵阵喷洒的水声,我才扭过身来,但眼前的一幕,却让我猛地打了个激灵。
我的天!
原来淋浴室与外间的隔断,是那种毛玻璃材料。
这种材料透光不透明,因此被很多宾馆采用。但是实际上,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不透明,在灯光的照耀下,我能够隐隐约约的看到一个人影。
天晓得,即便是那么模糊的一幕,却也让我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有一种美女,就算是在这种毛玻璃后的隐隐身影,也绝对是倾国倾城,颠覆众生。
我承认,我被这淡淡的影像,震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