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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卯兔三千独宠一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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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忧只觉得自己小小的身躯被少年置若珍宝的揣在怀里,少年的前面的衣襟正好兜住这只瘦弱的兔子。

    少年提着剑,揣着兔,径直向前走着,“话说我救了你,你到现在一言不发,是个什么意思呢?”

    孟忧疑惑的动了动耳朵,拜托,现在她是一只兔子,灵力尚且恢复,让她怎么说话啊?

    少年又继续自顾自的说道:“其实呢,我也没有让你专程谢过的意思,只是觉得你们这些外面来的,也忒不知好歹了。以前我就碰到过从外面来的人,真是话又多又不知回报,放在我们这儿,我救过的哪个不是对我感恩戴德,争着抢着给我献肉吃。你不知道我在这儿的威名,出手救人是多么难得一见的事儿,我一般都是直接干净利落的杀了吃,从来不救。”

    孟忧缩了缩身子,心想,那还真感谢您的不杀之恩了。

    “不过嘛,你也算是个特例,居然能从凌虚之城里逃出来,遇到我,你运气可真够好的!这里的兽都把我叫做,人,说我与那些外面来的是一个品种。我一般都不太喜欢说话,我着实安静内敛,可你们外面的人说要多说话,多交朋友,这才能在这昼夜不分的凌虚幻境里有一方天地。但我着实不太喜欢说话,所以我就练呐,前段时间我去找我的老邻居说说话,增进感情。可是,为什么他们都要搬走呢?不过我想,他们大概是看我一个人不容易,所以搬到别的地方去了,给我腾了一个更宽敞的地方。”

    孟忧,“……”

    “你来了,就更好了。我以后可以保护你,你给我做个伴儿,在这空旷的西地也不至于太无聊。阿青,你说,你到底是只什么品种的兔子啊?为何生得与其他的兔子不一样呢?”

    孟忧继续,“……”

    “唉,算了,你也说不出个什么来。不过,你也太弱了点,我们这儿的兔子一般都是有茜唆河那么长,有卜影山那么高,你这样的我倒是头一遭见到,若是没有我,你就只有用来果腹的份了。以前我砍杀过一只穷奇,那穷奇肉真是太受欢迎了,有两个外面的人也在同我争抢,只不过我比他们厉害了点,率先将穷奇头给砍走了,他们也只能吃点穷奇的下半身了。嘿嘿,怎么样?我还是挺讲道理的吧?还专门给他们留了点儿!”

    穷奇?两个人?

    孟忧突然想起上次,元澈与他一起合力对付穷奇,当时情急,元澈一把将他揽进怀里,大声让他闭眼,他因疏忽被迷了眼睛。那个时候,元澈也未曾丢下他,只是牢牢的牵着他,四处找水源。

    “阿青,你可知道何为家?”

    孟忧将头探出衣襟,想告诉少年,家,即是和家人在一起的情感的全部。拥有它时,它平凡如柴米油盐酱醋茶;失去它时,掏心掏肝也找不回。以前他尚且年幼,一心想着逃离那个金丝笼,却在一场大难来临后,想回也回不去了。

    少年叹了一口气,脚步却没落下,“那些外面来的人同我说过,家就是跟家人在一起的地方,可什么是家人呢?我不懂,我好像一睁开眼,就自己一个人生活在这里了。我从来没有和人相处过,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喜欢吃穷奇肉呢?”

    孟忧有些同情这个素未谋面的好心少年,蹭了蹭他,想着要快点找回灵力。

    前方露出了一座小小的宅院,在这个一片荒芜的凌虚之境中显得有些突兀。

    “看!前面就是我的屋子了!”少年兴奋起来,加紧了步伐。

    孟忧也显得有些兴奋起来,因为她闻到了一股仙力,正在前方的屋子里慢慢汇聚。会不会是元澈成仙了以后,回来找她了。

    孟忧一个欢喜,从少年的怀中跳出,跌咧了几个跟头,滚落在地上。好像左腿有骨折的感觉,但她丝毫不顾伤痛,欢快的一瘸一拐向前蹦去。

    少年有些哭笑不得,望着那兔子竟管看不见还受伤了,也要欢腾的向前蹦跶,难得遇到一只喜欢这个地方的兔子,幻境中的多数飞禽走兽一般都是绕开这个杀气太重的西地,而此时的西地人主居然就那么悠闲散漫的跟在一只瞎眼兔子身后,往领地里唯一的屋子靠近。

    孟忧寻着这越来越靠近的仙力,恨不得长出一双翅膀来,奋力向前奔跑着,变故却在这时发生了。

    “阿青!”

    少年一个劲儿的慌忙疾跑,却还是没赶上那巨兽的速度。

    孟忧觉得自己突然被高高举起,好似被什么东西捆了起来,耳边传来戏谀的笑声,“呵呵,小东西,你伤我孩儿,今日是你还债的时候了!”

    这声音好是耳熟,就像是,就像是那片树林里逃跑了的屏蓬!

    “那日你伤我儿的性命,苍天不负我,终于让我又遇上了你,你的同伴抛弃了你吧?小兔精!今日便拿你来慰祭我儿的亡魂!”

    屏蓬正欲将孟忧抛高好一口吞下,却感觉腹部一痛,低头一看,一个少年正恶狠狠地将剑插入它的腹中,咳出一口血来,“咳,西地人主?”

    “你尾上挂的是我方才寻回来的宠物,你若伤它一分,我便叫你有来无回。”

    屏蓬纵是猖狂,也不敢再进一步,只能眼含泪水的说道:“我自知这是你的地盘,我打不过你,可我的儿被这只卯兔所杀,我只想为我的儿报仇,无意于与西地人主做对!”

    “既然你不想同我做对,那最好将它好好放下,速速离去。”

    蛇身轻摇,屏蓬不甘心的将兔子往地上一放,转身离去。

    少年脸上丝毫不见刚才的镇定自若,只有一副怜惜的模样,他将兔子轻轻护在怀里,“不用怕,我保护你。”

    孟忧被勒得快喘不过气来,脑子正是一派糊涂,想再寻那仙力,却是一星半点也寻不到了。原来,那真是只是一场计谋。

    小屋布置得简洁有度,笔墨纸砚,桌椅床凳,连棋盘挂画之类的东西都有,完全不似凌虚幻境有的房屋。

    孟忧被少年放到唯一的那张床榻上,上面铺满了各式各样的兽皮,少年将兽皮尽数围在孟忧的周身,“这里不同于其他三地,这里有寒来暑往,有日出日落。到了晚上,这里会结厚厚的冰,我以前捡回来的人都被冻死了,尸体硬邦邦的,不会好吃的。你的腿上有伤,不要随意走动,在这里等我回来。”

    少年细心的将床榻边围起来,提起剑,神色一改,睥睨众生,往外走去。

    孟忧缩在那一方兽皮里,心底有无尽的苦涩,还有化不开的失望。自己到底在期待什么?他怎么可能还会以身犯陷?就算他愿意,也未必是为了救自己出去。

    黄沙漫漫,日头西斜,少年形单影只,却丝毫不影响他满身的杀死。

    “西地人主这是何意?”

    屏蓬看着慢慢逼近的少年,明明是一个不大的小人儿,看似柔弱可欺,只需它一尾巴打下去,定会被打得血肉模糊,可就是这么一个容易撕碎的小人儿,神情严肃,剑风凌厉,不发一言,提剑追来。

    不一会儿,屏蓬就直挺挺的躺在地上了,腹部被刨开,金丹已经被带走。

    孟忧不知睡了多久,迷迷糊糊间只记得被喂了什么东西,全身暖意升起,剧痛感全消,除了眼前还是一片黑暗以外,其他的一切都恢复如常,甚至还可开口说话了。

    少年看着兔子睁开了一双淡若琉璃的眸子,好似还是不能视物,随即又恢复了失落的神情,一把按上兔子的脑袋,“阿青,你怎么样?伤处可还疼?”

    一个声音从兔子口中说出,似水如歌,清澈动听,“不疼。”

    少年有些意外的松了手,“啊!你会说话!阿青,我没听错吧?是你在说话,对吗?”

    “那个,你听我说……”调整了一下姿势,孟忧摆出了一副严肃的神情,“我们现在是在一个幻境里,若是时间长了,我们会迷失自己的。唯今之计就是快点历劫,然后快点出去,明白吗?”

    “唔……这样,”少年捏着下巴,做出思考的表情来,“历劫是什么?”

    孟忧:“简单来说,就是被雷劈。”

    “这样的话,是挺简单的。”

    “我们需得先活下来,这段时间就只能先麻烦……人主了。”孟忧想了半天,实在是想不出来该给这个少年一个怎样的称呼,只好诚恳的问道:“敢问人主为何名儿?”

    “什么是名儿?”少年皱起眉头来,“我没有名儿,他们都说我是人,都叫我西地人主。”

    孟忧想了一会儿,少年的声音如同天上的星子一般闪耀,犹如明月一般皎洁,“晔夕,闪耀如星辰,日夕后可见。”

    少年舒展了眉头,“晔夕,这名字不错,我从今天开始就叫这个了。话说,你还没说过你是什么品种的呢?为何如此不同?”

    听到少年的问题以后,孟忧忍不住黑了脸,“话说,你会写字么?”

    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不会啊,怎么了吗?”

    孟忧心里的猜测一下就出来了,这个少年果然摆了笔墨纸砚是用来观赏的,“既然你不会写字,那为何你屋内会有墨香?”

    “什么叫作墨香?喔!你是说桌子上那块不能吃的石头啊?”晔夕有点惋惜的说道,“那是前些日子一个从外面进来的人带过来的,他说这是宝贝,可在我看来,咬不动,还硌牙,只能那么摆着了。”

    孟忧忍不住瑟瑟发抖,真担心哪天这少年一觉醒来觉得腹中饥饿,就把身边这只眼盲的兔子给吞了。

    晔夕看了看不知不觉退开很远的兔子,调笑道:“阿青,你放心!我不会吃你的!你是我的宠物,我是不会吃宠物的!”

    这可未必,人在身陷困境的时候,哪里还想得起铮铮誓言呢?思及此,孟忧不免又多了愁思。

    少年人不能敏锐的感觉到孟忧此刻的情绪,只是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竟是跟着对方一起沉默,大一点的声音都不敢发出来,仿佛怕惊扰了什么。

    晚上的时候,夜风果然比白日里凉了不少,晔夕不知去哪里找了些奇怪的树枝,编成了一个筐子,在里面铺上厚厚的兽皮,温软舒适。

    他将孟忧小心翼翼的放进筐子里,再仔细的用兽皮包裹起来,本就窄小的身躯,这一包裹,竟像一个美味的肉卷,静静躺在筐子里,动弹不得。

    “你放心好了,我会保护你的,休息吧。”

    孟忧趴在柔软的兽皮内,侧过头来,听着少年酣睡中略略喘着粗气,心下有些感动。

    他们素未谋面,他却能如此掏心窝子的对一只兔子好,什么都跟它讲,愿意给它撑腰,愿意保护它。虽然它在他眼里,只不过是一只宠物,可有的时候,孟忧却觉得,他将它看得竟是比命还重要。冲着这一份恩情,孟忧说什么也不愿丢下他,独自离开的。

    “阿青!”

    睡梦中,孟忧突然被紧紧抱住,一个激灵,她本能的开始挣扎,可是那怀抱却很暖很紧,她连挣扎的四肢都动不了,只觉得全身仿佛被施了定身咒一般。

    晔夕捧着兔子,认真的呼着热气,满脸惊慌道:“你怎么就僵硬了呢?阿青,你可不能死,死了就再也出不去这幻境了。”

    僵硬?死?

    孟忧觉得这少年也未必太小题大做了些,不过就是冷了一点嘛,不过就是动不了了嘛,不过就是……呃?这从身上掉落下去,摔碎的冰块声,是怎么回事?

    孟忧只觉得在这变换无常的西地里,面前这个单薄的少年,是她从此活下去的支柱了。

    少年人的怀抱温暖到灼热,不一会儿就将她身上的薄冰融化开来。

    孟忧哆哆嗦嗦的说道:“其实,你完全不必抱紧我的,没那么冷……”

    “什么叫做没有那么冷?!等你真正变成一个冰棍的时候,你再知道冷,也没用了!”

    晔夕将它抱上床榻,盖上那厚实的兽皮,一人一兔,相拥而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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