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七章 我王!狼刀怪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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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 我王!狼刀怪您!
徐逸一直就觉得,科技发展还是有其必然性。
虽然科技在战争方面,还没有显现出什么威力来,但在其他方面,比如在通讯、运输等方面,就绝对不是以前能比的。
更如眼下。
上千架侦测无人机,浩浩荡荡铺开来,连虫洞鼠窝都能找到。
漫山遍野都是人,以落日谷为中心,方圆百里,每隔一些距离,就有益州兵齐头并进。
从早上,到晚上。
再从晚上,到早上。
“报!找到一些染血的断树枝!”
“报!找到打斗的痕迹!”
“报!在一些野草上发现血迹。”
落日谷内,一座偌大的帐篷顶着。
夕阳从这里落下,朝阳从这里升起。
时间每过一分钟,徐逸和狼刀的心就越沉一分。
三百牧天军,感受到狼刀和徐逸的沉闷和压抑,不知不觉,有一股肃杀之气升腾。
益州兵的眼中,带着敬畏与惶恐,在他们的感觉里,仿佛这些人已经不是人,化为整体,成了一头卧在落日谷的凶兽,稍有冒犯,就会张开血盆大口,将他们吞噬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下。
汪不仁的脸色很凝重。
他找了相关方面的专家,以科技手段进行甄别,最终确定。
“这些血迹,都是红叶将军留下的。”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汪不仁的心在狂颤。
从最初发现血迹的落日谷,到最后一株野草上发现的血迹,其间距离,八十七里!
这意味着什么?
又是一天过去。
再也没有任何新的发现。
方圆百里,每一寸土地,几乎都搜索了干净。
徐逸看着天边那一轮摇摇欲坠的夕阳,轻轻挥手。
汪不仁默默抱拳,转身离开。
上万的益州兵,转身离开。
他们脚下很轻,很慢,生怕发出一丝丝的声响和动静。
所有人,退了个干干净净。
只有三百牧天军战士,只有双目猩红,无声落泪的狼刀,只有面容平静,眼神里却写满了挣扎和痛苦的徐逸。
夕阳,不理会任何人的意志,还在继续下坠。
惨淡的暮辉,却有种别样的凄美感。
落日谷,遍地血色。
“红叶最喜欢的是红枫,除此之外,就喜欢看朝阳起,看夕阳落。”
徐逸淡淡道:“她说,看了朝阳和夕阳,便感觉这一天没有白白浪费,就活得有血有肉。”
狼刀低着头,雄壮的双肩在耸动。
啪嗒。
啪嗒……
豆大的眼泪,落在碎石上,被摔得粉碎。
砰!
狼刀单膝跪地,膝盖下,碎石成了齑粉。
徐逸双手背负身后,依旧是看着那逐渐落下的夕阳,一动不动。
“我王!狼刀怪您!”
狼刀的右手没有握拳,紧紧抓在胸膛处,宛如抓住自己那颗被撕裂的心脏。
这个足以写入史册的绝世悍将,此刻脆弱得连呼吸都那么艰难。
徐逸点头。
“狼刀啊……”
“哇!”
狼刀哭了。
嚎啕大哭。
哭得撕心裂肺。
他一拳,一拳,一拳砸在地上。
半分劲气都没用。
咔嚓。
石头碎裂。
咔嚓。
骨头裂了。
地面出现一个大坑,坑里遍布猩红。
徐逸脸色泛白。
似乎狼刀这每一拳,都砸在他的心上。
“够了。”徐逸平静道。
狼刀即将落下的拳头,停顿下来。
拳头能停,泪停不住。
“我好喜欢红叶!”狼刀歇斯底里的哭喊着。
“喜欢她……我喜欢她……”
六年前,红叶十七,花季少女,却已经手握蝉翼刀,在南疆随着徐逸大杀四方。
六年前,从荆州山沟沟里为了吃饱饭跑出来的憨厚青年,二十岁。
他无父无母,无牵无挂。
吃村里百家饭长大,也为村子里的‘父母们’挑水担柴,挖土犁地。
他力气很大,他一个人能做四个甚至五个人的活。
他没上过学,也没有姓名。
村中大旱,养不活他了。
刚从山沟沟里出来,就看到有人征兵。
“征兵做啥?”
“打仗。”
“打谁啊?”
“苍茫。”
“有饭吃吗?”
“管够!”
大字不识两个的憨厚青年,穿着小一号的战甲,就这样出现在了南疆的战场上。
一场战役之后,他满身血污,幸存了下来。
“大个子!”
十七岁的花季少女,红色铠甲包裹着曼妙身躯,依旧还有些稚嫩的漂亮脸蛋上,带着一抹好奇。
一张干净的毛巾扔了过来。
“擦擦脸。”
“脏……”
“就是脏了才让你擦。”
“毛巾会脏……”
“你个夯货,你叫啥?”
“我没名字……”
“从今天起,你就跟我混了!走,我给你取个名。”
洗了个澡,换上合身的红色战甲,吃了五个人的干粮。
“能吃的不少,跟你一样能吃的,还真头一次见。”
花季少女歪着脑袋,憨厚青年憨厚的笑。
“从今天起,你就正式成为朱雀军的一员了,这本战法拿去,好好修炼。”
“我不识字……”
“那不行,白费了你一身力气,从今天开始,我教你识字,谁让你是跟我混的呢?”
“哦。”
军营里,青年抓耳挠腮,他能握刀,却握不住一支筷子粗的笔。
“你个夯货,这个字念红,红色的红,这个字念叶,叶子的叶,这是我的名字,我叫红叶。”
青年挠头憨笑。
“我给你取个霸气的名字吧,叫狼崽子怎么样?你在战场上挺凶的。”
“我这么大只……”
“你那破菜刀哪来的?”
“据说是我爸妈留给我的,就一直留着了。”
“行,那你就叫狼刀了,看,你的名字是这么写的,狼、刀。”
就是那一天,悍将狼刀,出现在了南疆。
“夯货,我王要建牧天军,我给你也报名了,修炼得怎么样了?”
“好像已经八品了。”
“哇,这么快追上我了!你有没有想过以后?有没有在乎的人?”
“我在乎你……”
“不行!你不能在乎我,我是我王的,才看不上你这夯货。”
那一天,狼刀将红叶的名字写了一百遍。
“狼刀,对不起。”
白衣给的酒,徐逸递给了狼刀。
狼刀也不管这是什么,扯开盖子,咕噜咕噜一口气喝了个光。
肉眼可见的速度,他的脸色涨红如血。
眼睛一翻,哐当倒地。
呼噜声,响了起来。
白衣酿的酒,并非凡品,尽管窖藏才不到一月,却也酒劲惊人。
狼刀喝了个精光,不倒才怪。
“来人。”
两个牧天军战士大步走来。
“把他抬去休息,随他睡多久,不管他。”
“喏。”
狼刀被抬走。
徐逸则捡起了地上的酒葫芦。
“白衣,你小看我了,这世间没什么,是我承受不住的。”
默默品尝着心脏被撕裂、被切割的痛楚,徐逸起身,在逐渐合拢的夜幕下,大步走去。
第二百九十七章 我王!狼刀怪您!
徐逸一直就觉得,科技发展还是有其必然性。
虽然科技在战争方面,还没有显现出什么威力来,但在其他方面,比如在通讯、运输等方面,就绝对不是以前能比的。
更如眼下。
上千架侦测无人机,浩浩荡荡铺开来,连虫洞鼠窝都能找到。
漫山遍野都是人,以落日谷为中心,方圆百里,每隔一些距离,就有益州兵齐头并进。
从早上,到晚上。
再从晚上,到早上。
“报!找到一些染血的断树枝!”
“报!找到打斗的痕迹!”
“报!在一些野草上发现血迹。”
落日谷内,一座偌大的帐篷顶着。
夕阳从这里落下,朝阳从这里升起。
时间每过一分钟,徐逸和狼刀的心就越沉一分。
三百牧天军,感受到狼刀和徐逸的沉闷和压抑,不知不觉,有一股肃杀之气升腾。
益州兵的眼中,带着敬畏与惶恐,在他们的感觉里,仿佛这些人已经不是人,化为整体,成了一头卧在落日谷的凶兽,稍有冒犯,就会张开血盆大口,将他们吞噬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下。
汪不仁的脸色很凝重。
他找了相关方面的专家,以科技手段进行甄别,最终确定。
“这些血迹,都是红叶将军留下的。”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汪不仁的心在狂颤。
从最初发现血迹的落日谷,到最后一株野草上发现的血迹,其间距离,八十七里!
这意味着什么?
又是一天过去。
再也没有任何新的发现。
方圆百里,每一寸土地,几乎都搜索了干净。
徐逸看着天边那一轮摇摇欲坠的夕阳,轻轻挥手。
汪不仁默默抱拳,转身离开。
上万的益州兵,转身离开。
他们脚下很轻,很慢,生怕发出一丝丝的声响和动静。
所有人,退了个干干净净。
只有三百牧天军战士,只有双目猩红,无声落泪的狼刀,只有面容平静,眼神里却写满了挣扎和痛苦的徐逸。
夕阳,不理会任何人的意志,还在继续下坠。
惨淡的暮辉,却有种别样的凄美感。
落日谷,遍地血色。
“红叶最喜欢的是红枫,除此之外,就喜欢看朝阳起,看夕阳落。”
徐逸淡淡道:“她说,看了朝阳和夕阳,便感觉这一天没有白白浪费,就活得有血有肉。”
狼刀低着头,雄壮的双肩在耸动。
啪嗒。
啪嗒……
豆大的眼泪,落在碎石上,被摔得粉碎。
砰!
狼刀单膝跪地,膝盖下,碎石成了齑粉。
徐逸双手背负身后,依旧是看着那逐渐落下的夕阳,一动不动。
“我王!狼刀怪您!”
狼刀的右手没有握拳,紧紧抓在胸膛处,宛如抓住自己那颗被撕裂的心脏。
这个足以写入史册的绝世悍将,此刻脆弱得连呼吸都那么艰难。
徐逸点头。
“狼刀啊……”
“哇!”
狼刀哭了。
嚎啕大哭。
哭得撕心裂肺。
他一拳,一拳,一拳砸在地上。
半分劲气都没用。
咔嚓。
石头碎裂。
咔嚓。
骨头裂了。
地面出现一个大坑,坑里遍布猩红。
徐逸脸色泛白。
似乎狼刀这每一拳,都砸在他的心上。
“够了。”徐逸平静道。
狼刀即将落下的拳头,停顿下来。
拳头能停,泪停不住。
“我好喜欢红叶!”狼刀歇斯底里的哭喊着。
“喜欢她……我喜欢她……”
六年前,红叶十七,花季少女,却已经手握蝉翼刀,在南疆随着徐逸大杀四方。
六年前,从荆州山沟沟里为了吃饱饭跑出来的憨厚青年,二十岁。
他无父无母,无牵无挂。
吃村里百家饭长大,也为村子里的‘父母们’挑水担柴,挖土犁地。
他力气很大,他一个人能做四个甚至五个人的活。
他没上过学,也没有姓名。
村中大旱,养不活他了。
刚从山沟沟里出来,就看到有人征兵。
“征兵做啥?”
“打仗。”
“打谁啊?”
“苍茫。”
“有饭吃吗?”
“管够!”
大字不识两个的憨厚青年,穿着小一号的战甲,就这样出现在了南疆的战场上。
一场战役之后,他满身血污,幸存了下来。
“大个子!”
十七岁的花季少女,红色铠甲包裹着曼妙身躯,依旧还有些稚嫩的漂亮脸蛋上,带着一抹好奇。
一张干净的毛巾扔了过来。
“擦擦脸。”
“脏……”
“就是脏了才让你擦。”
“毛巾会脏……”
“你个夯货,你叫啥?”
“我没名字……”
“从今天起,你就跟我混了!走,我给你取个名。”
洗了个澡,换上合身的红色战甲,吃了五个人的干粮。
“能吃的不少,跟你一样能吃的,还真头一次见。”
花季少女歪着脑袋,憨厚青年憨厚的笑。
“从今天起,你就正式成为朱雀军的一员了,这本战法拿去,好好修炼。”
“我不识字……”
“那不行,白费了你一身力气,从今天开始,我教你识字,谁让你是跟我混的呢?”
“哦。”
军营里,青年抓耳挠腮,他能握刀,却握不住一支筷子粗的笔。
“你个夯货,这个字念红,红色的红,这个字念叶,叶子的叶,这是我的名字,我叫红叶。”
青年挠头憨笑。
“我给你取个霸气的名字吧,叫狼崽子怎么样?你在战场上挺凶的。”
“我这么大只……”
“你那破菜刀哪来的?”
“据说是我爸妈留给我的,就一直留着了。”
“行,那你就叫狼刀了,看,你的名字是这么写的,狼、刀。”
就是那一天,悍将狼刀,出现在了南疆。
“夯货,我王要建牧天军,我给你也报名了,修炼得怎么样了?”
“好像已经八品了。”
“哇,这么快追上我了!你有没有想过以后?有没有在乎的人?”
“我在乎你……”
“不行!你不能在乎我,我是我王的,才看不上你这夯货。”
那一天,狼刀将红叶的名字写了一百遍。
“狼刀,对不起。”
白衣给的酒,徐逸递给了狼刀。
狼刀也不管这是什么,扯开盖子,咕噜咕噜一口气喝了个光。
肉眼可见的速度,他的脸色涨红如血。
眼睛一翻,哐当倒地。
呼噜声,响了起来。
白衣酿的酒,并非凡品,尽管窖藏才不到一月,却也酒劲惊人。
狼刀喝了个精光,不倒才怪。
“来人。”
两个牧天军战士大步走来。
“把他抬去休息,随他睡多久,不管他。”
“喏。”
狼刀被抬走。
徐逸则捡起了地上的酒葫芦。
“白衣,你小看我了,这世间没什么,是我承受不住的。”
默默品尝着心脏被撕裂、被切割的痛楚,徐逸起身,在逐渐合拢的夜幕下,大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