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4章 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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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林霄,我看你那身衣服好像不太合适,我这里正好有一套,上好的丝绸,在明月城最好的丝绸庄买的。”
恨归恨,吴归可没忘记自己的目的,看着林霄衣衫褴褛,他马上就又有了主意。
吴归低头解包裹,不由得暗自得意,自己说话越来越有水平了,既送了人情能让曼云高兴,又不着痕迹的提醒了她,这小子是个穷光蛋呢,连件像样的衣服都买不起。
林霄看了吴归一眼,没说话。这鸟人打的什么主意,他心里跟明镜似的。你妹的,你泡妞就泡妞呗,非要用老子来显示你的优越感。
正准备给他点颜色看看,王曼云却拿了套衣服走了过来,“林大哥,这是我哥带的衣服,还没穿过呢。”
说完之后,王曼云又微微一笑,对着吴归道:“吴公子,林大哥是我们的救命恩人,还是让他穿我大哥的衣服吧。”
王曼云心细如发,已经知道林霄下一步想干什么了,如果他得罪了吴归,只怕太玄宗不会让他好过,而且这要是斗起来,自己岂不是要左右为难。
林霄笑着谢过,自然而然的就接受了,还对王曼云眨了眨眼。
王曼云一愣,接着俏脸微红,低下了头。很显然,林霄明白了她的想法,这让她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她多少有些私心。
不过林霄既然接过衣服,就说明他不在意,这让王曼云又对林霄多了几分好感。
那边,林霄临走前,又对吴归眨了眨眼,仿佛在说:看到没,妞是这样泡的。
“噗!”
吴归刚好抬头,看到林霄的眼神,再一看王曼云扭扭捏捏的样子,只觉得喉咙一阵腥甜,噗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
“吴公子,你怎么了?”王曼云没看到林霄的眼神,抬起头,疑惑的问了一句。
听到她主动问话,吴归就跟打了鸡血似的,一抹嘴,毫不在意的道:“没事没事,刚刚那熊掌太补了。”
王曼云点点头,望向林霄离去的方向,小声嘀咕着:“你也太弱了吧,林大哥吃了整只都没事,你就吃了两口就吐血了。”
“……”吴归喉咙一甜,差点又喷出一口血来。
林霄,又是林霄!老子一定要杀了他!一定要!吴归在心里咆哮着。
先忍了,等到了太玄宗,老子要你好看!
想起自己的宗门,吴归又是眼前一亮,有了主意……
林霄换好衣服,只觉得神清气爽,这衣服大小合身,而且布料不错,比先前那件不知道强了多少倍。等他一出来就看到王曼云的美眸都弯成了月牙儿,他也跟着开心起来。
四人再次上路,吴归先是称赞了林霄一番,然后眉飞色舞的介绍起自己的宗门来。
王家兄妹要去太玄宗,自然想多了解了解,而林霄对外面的一切一无所知,和他们怀着同样的心思,所以对吴归的话都是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吴归看在眼里,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讲得那叫一个详细。
通过吴归的讲解,林霄终于对太玄宗有了基本的认识。
火殒大陆由五大帝国组成,这些帝国全部都是以武立国,所以这里武道昌盛,因而诞生了无数宗门学院。自己现在所处的地方位于大夏帝国赤荆郡,而太玄宗在赤荆州极其强大,属于赤荆郡五大宗门之一。
为了保持新鲜血液,太玄宗和其他宗门一样,每年都会招收弟子,而招收弟子的最低要求就是炼神境。
用吴归的话说,养生境只是每个人必修的武道境界,在大陆上顺便抓一个也是养生境,只有到了炼神境才算真正入了武道的门槛。
吴归入门不过半年,现在炼神境四重的修为,早些时间更是成为宗主亲传弟子,难怪他优越感十足。
用吴归的话说,太玄宗有弟子数万人,而且宗门等级森严,外门弟子,内门弟子,核心弟子,再到宗主亲传弟子……这样一想就知道亲传弟子的珍贵和难得了。
这下,林霄知道赤炎那个老头让自己去干嘛了,敢情是让自己去拜师啊。李太玄,这名字听起来很牛逼啊,林霄一下对太玄宗充满了期待。
眨巴眨巴嘴,林霄双眼放光,这表情落到吴归眼中,他就更起劲了,而林霄也知道王家兄妹为何会跟吴归一起了。
他们来自一个叫做明月城的地方,还是明月城城主的儿女,吴归初到明月城就被城主奉为上宾,而吴归为了报答城主,当即保证让王家兄妹进入太玄宗,而且进去就是内门弟子。
听到这里,林霄瘪了瘪嘴,这鸟人明明就是想泡人家女儿,还把理由说得这么冠冕堂皇。不过这也让他知道了宗门的可怕之处,要知道吴归不过只是一个宗门弟子,一城之主见到他都要以礼相待。这个世界势力决定地位。
后面的话,林霄就没兴趣听了,基本上都是吴归在吹嘘自己,说他是宗主的弟子,以后宗主之位虽然是自己师兄的,但是一个核心长老肯定是跑不了的。
看到他这个样子,林霄当即无语,这太玄宗宗主怎么会看上这么个鸟人。
想起老头的话,林霄有心想打听一下李太玄是谁,但吴归硬是没给他开口的机会,一路滔滔不绝,说得唾沫横飞,等他吹嘘完,太玄宗也到了。
太玄宗地处一片山脉之间,三面被断崖环绕,进出太玄宗只有一条道路,易守难攻。
今天正好是太玄宗招收弟子的时间,进出太玄宗那唯一一条道路显得尤为拥挤。
林霄暗自咋舌,这场面比起前世高考都不逞多让。
虽然道路拥挤,寸步难行,但是一看到吴归穿着太玄宗弟子的服饰,拥挤的人群硬是让出了一条通道让他们过去。
吴归心情大好,如果不是时机不对,他都想哈哈大笑几声,现在他很想对林霄说说:看到没有,我就是随便往这里一站,就有无数人为我鞍前马后,你拿什么跟我比。
想到林霄听到这话后的难看表情,吴归回头就想给那家伙一个挑衅的眼神。
可是,当他回了几次头后,都看到那个乡巴佬这里望望,那里看看,完全没注意到自己,一拳打到棉花上的无力感让他抓狂,只得大步往前。
“那个,林霄,我看你那身衣服好像不太合适,我这里正好有一套,上好的丝绸,在明月城最好的丝绸庄买的。”
恨归恨,吴归可没忘记自己的目的,看着林霄衣衫褴褛,他马上就又有了主意。
吴归低头解包裹,不由得暗自得意,自己说话越来越有水平了,既送了人情能让曼云高兴,又不着痕迹的提醒了她,这小子是个穷光蛋呢,连件像样的衣服都买不起。
林霄看了吴归一眼,没说话。这鸟人打的什么主意,他心里跟明镜似的。你妹的,你泡妞就泡妞呗,非要用老子来显示你的优越感。
正准备给他点颜色看看,王曼云却拿了套衣服走了过来,“林大哥,这是我哥带的衣服,还没穿过呢。”
说完之后,王曼云又微微一笑,对着吴归道:“吴公子,林大哥是我们的救命恩人,还是让他穿我大哥的衣服吧。”
王曼云心细如发,已经知道林霄下一步想干什么了,如果他得罪了吴归,只怕太玄宗不会让他好过,而且这要是斗起来,自己岂不是要左右为难。
林霄笑着谢过,自然而然的就接受了,还对王曼云眨了眨眼。
王曼云一愣,接着俏脸微红,低下了头。很显然,林霄明白了她的想法,这让她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她多少有些私心。
不过林霄既然接过衣服,就说明他不在意,这让王曼云又对林霄多了几分好感。
那边,林霄临走前,又对吴归眨了眨眼,仿佛在说:看到没,妞是这样泡的。
“噗!”
吴归刚好抬头,看到林霄的眼神,再一看王曼云扭扭捏捏的样子,只觉得喉咙一阵腥甜,噗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
“吴公子,你怎么了?”王曼云没看到林霄的眼神,抬起头,疑惑的问了一句。
听到她主动问话,吴归就跟打了鸡血似的,一抹嘴,毫不在意的道:“没事没事,刚刚那熊掌太补了。”
王曼云点点头,望向林霄离去的方向,小声嘀咕着:“你也太弱了吧,林大哥吃了整只都没事,你就吃了两口就吐血了。”
“……”吴归喉咙一甜,差点又喷出一口血来。
林霄,又是林霄!老子一定要杀了他!一定要!吴归在心里咆哮着。
先忍了,等到了太玄宗,老子要你好看!
想起自己的宗门,吴归又是眼前一亮,有了主意……
林霄换好衣服,只觉得神清气爽,这衣服大小合身,而且布料不错,比先前那件不知道强了多少倍。等他一出来就看到王曼云的美眸都弯成了月牙儿,他也跟着开心起来。
四人再次上路,吴归先是称赞了林霄一番,然后眉飞色舞的介绍起自己的宗门来。
王家兄妹要去太玄宗,自然想多了解了解,而林霄对外面的一切一无所知,和他们怀着同样的心思,所以对吴归的话都是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吴归看在眼里,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讲得那叫一个详细。
通过吴归的讲解,林霄终于对太玄宗有了基本的认识。
火殒大陆由五大帝国组成,这些帝国全部都是以武立国,所以这里武道昌盛,因而诞生了无数宗门学院。自己现在所处的地方位于大夏帝国赤荆郡,而太玄宗在赤荆州极其强大,属于赤荆郡五大宗门之一。
为了保持新鲜血液,太玄宗和其他宗门一样,每年都会招收弟子,而招收弟子的最低要求就是炼神境。
用吴归的话说,养生境只是每个人必修的武道境界,在大陆上顺便抓一个也是养生境,只有到了炼神境才算真正入了武道的门槛。
吴归入门不过半年,现在炼神境四重的修为,早些时间更是成为宗主亲传弟子,难怪他优越感十足。
用吴归的话说,太玄宗有弟子数万人,而且宗门等级森严,外门弟子,内门弟子,核心弟子,再到宗主亲传弟子……这样一想就知道亲传弟子的珍贵和难得了。
这下,林霄知道赤炎那个老头让自己去干嘛了,敢情是让自己去拜师啊。李太玄,这名字听起来很牛逼啊,林霄一下对太玄宗充满了期待。
眨巴眨巴嘴,林霄双眼放光,这表情落到吴归眼中,他就更起劲了,而林霄也知道王家兄妹为何会跟吴归一起了。
他们来自一个叫做明月城的地方,还是明月城城主的儿女,吴归初到明月城就被城主奉为上宾,而吴归为了报答城主,当即保证让王家兄妹进入太玄宗,而且进去就是内门弟子。
听到这里,林霄瘪了瘪嘴,这鸟人明明就是想泡人家女儿,还把理由说得这么冠冕堂皇。不过这也让他知道了宗门的可怕之处,要知道吴归不过只是一个宗门弟子,一城之主见到他都要以礼相待。这个世界势力决定地位。
后面的话,林霄就没兴趣听了,基本上都是吴归在吹嘘自己,说他是宗主的弟子,以后宗主之位虽然是自己师兄的,但是一个核心长老肯定是跑不了的。
看到他这个样子,林霄当即无语,这太玄宗宗主怎么会看上这么个鸟人。
想起老头的话,林霄有心想打听一下李太玄是谁,但吴归硬是没给他开口的机会,一路滔滔不绝,说得唾沫横飞,等他吹嘘完,太玄宗也到了。
太玄宗地处一片山脉之间,三面被断崖环绕,进出太玄宗只有一条道路,易守难攻。
今天正好是太玄宗招收弟子的时间,进出太玄宗那唯一一条道路显得尤为拥挤。
林霄暗自咋舌,这场面比起前世高考都不逞多让。
虽然道路拥挤,寸步难行,但是一看到吴归穿着太玄宗弟子的服饰,拥挤的人群硬是让出了一条通道让他们过去。
吴归心情大好,如果不是时机不对,他都想哈哈大笑几声,现在他很想对林霄说说:看到没有,我就是随便往这里一站,就有无数人为我鞍前马后,你拿什么跟我比。
想到林霄听到这话后的难看表情,吴归回头就想给那家伙一个挑衅的眼神。
可是,当他回了几次头后,都看到那个乡巴佬这里望望,那里看看,完全没注意到自己,一拳打到棉花上的无力感让他抓狂,只得大步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