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谁惹锋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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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寻笙正低头整理着,只感觉到数道视线停在自己身上,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光,那人沉声说:“这样穿很好看。”
许寻笙淡淡一笑,没有抬头。
那人又说:“你别紧张。”
许寻笙抬头看着张天遥,认认真真说:“我不紧张。”她真的不紧张,从小到大汇演表演多少次了,只是后来,厌倦了而已,能避则避,更多时候,是弹琴给自己听,给知音听。
想到这里,心中一动。隔着张天遥,她能感觉到岑野也望着这边,嘴角下意识就微微一弯。
“笑什么?”张天遥问。
“没什么。”
她也瞧见了对面的黑格悖论乐队,不过并不在意。
那边的大熊却开口:“小野,这也是你们的成员之一?之前没看到到妹子啊?”
岑野终于站起来,答:“哦,她是我新招来的,弹古琴。”然后走向了她。
许寻笙看他一眼,这人看似神色平静,可语气分明有些得意。而且对方是竞争对手,他也不知道收着藏着点。
结果人家果然意外了,大熊说:“有创意!”说完对许寻笙点点头,当然目光里也有点男人对漂亮妹子的留意。
就凭这,许寻笙对黑格刮目相看的。临开场了,得知了对方的创意招,他们也不羞不恼、不急不躁,一副我该怎么唱怎么唱的姿态。这是真正的自信和大气。
肩上忽然一沉,男孩那股清新干爽的气息逼近,居然是岑野把她的肩一勾,压低声音在她耳边说:“喂,你现在不要在他们面前暴露太多。”
许寻笙:“……”
刚刚故意炫耀暴露身份的不是他吗?她又瞟一眼他搁在肩上的咸猪手,目光倒是停了一下。这么近看,更显白皙、瘦长,关节好看。他的手可比他这个人文气多了。许寻笙一抬头,又见旁边的张天遥,眼睛就恰恰盯在她肩上,她没理会。只不过当着身后竞争对手的面,她不抹小野这个主唱的面子。
等他就这么揽着她的肩,走到兄弟们面前。大家都望着她,笑得很新鲜。
许寻笙立刻说:“爪子拿开。”
岑野没动,声音就拂在她耳朵上,轻轻懒懒的:“卧槽以后大家就是兄弟了,这么见外?”
许寻笙非常冷淡地横了一眼过去,两人目光一对,他的眼里漆黑疏淡,远不像言语那样轻佻,不过爪子终于撤了下去。
“待会儿,全力以赴!”赵潭低沉有力地说,“大家什么都别想,只想着把这场表演做好,无论如何都不留下遗憾!”
大家都用力点头,赵潭第一个伸出手,然后是辉子、张海、张天遥、岑野。大家都望着许寻笙,目光里有同样温暖明亮的笑意。一股暖意同样也沁入她的心,将手放上去,说:“朝暮乐队,我会倾尽全力。”
——
四支乐队,两场半决赛,都在今晚进行。前一场已经比完了,其中一支乐队胜出。他们叫固胖胖乐队,实力还行,但和朝暮、黑格悖论相比,根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所以湘城混音乐圈的很多人说,今晚的第二场半决赛,其实是提前举行的决赛,湘城德比。于是1000张门票,早早提前卖完,随着比赛时间一点点逼近,现场气氛更是热烈无比。
黑格悖论乐队率先出场。
他们登场时,几个老男人的表情都沉肃下来,换上比赛服、挎上乐器,眉眼都变得锋利,也没有再看朝暮乐队。仿佛换了一群灵魂。于是许寻笙对这支乐队的印象更好了,心想,这就是音乐的魅力,让每一个爱它的人,再生为人。
“一直盯着大熊看?”旁边的岑野忽然开口。
许寻笙奇怪地看他一眼。
他却又自顾自笑了,靠在椅子里,十指轻捏,就捏出了“咔喳喳”的骨节响声,不冷不热地道:“老男人有什么好看的,你的口味太过时了。”
许寻笙懒得理他。
他们在等候区,看到的就是转播屏幕。可这完全不影响他们感受黑格悖论的实力和号召力。乐队甫一登场,掌声和欢呼就如同热浪席卷全场,“黑格、黑格、黑格……”的叫声此起彼伏。相比之下,朝暮的那些粉丝,几乎瞬间都要被淹没。
大熊温柔地笑了,拿起话筒,说:“谢谢大家。希望今晚,能奉献给大家最难忘的表演。黑格十年,此生不负,这首歌的名字是《拆梦》。”
简单的话语,却令许寻笙听得都有些感动。岑野他们几个,也都全神贯注盯着屏幕。
大熊轻轻弹起吉他,键盘贝斯也徐缓地跟上,这是一个平稳的开场,但是细节旋律都做得精致饱满,所以听在耳中很舒服。大熊开始唱了:
“秋天的叶子又黄了,
你把旧毛线衣拆了,
说给我缝双手套。
我说咱买双新的就好,
你说不好不好,
口袋里的那点毛爷爷,
要留着给我买吉他,
留着给我抽烟,
留着在我兄弟们快乐或者不快乐的时候,
喝上一杯酒。
春天的草又绿了,
我站在咱家门口,
推土机把旧房子给拆了,
你的衣柜破了一半,
你没有带走,
我也没有带走。
我看着推土机把它淹没,
突然哭得像个傻逼你可知否。
喔……喔……喔……喔……
新的年月来了,
新的经济来了,
新的热点来了,
新的人,旧的梦,来了又走。
你说过我是为音乐而生的孩子,
你说过愿我的梦想永远不逝。
可是他们说,梦想已死。
我不信。
他们说每个人的梦想都已死去。
亲爱的,我不信。”
低低的沙哑的男声,虽不似岑野的嗓音得天独厚、令人惊艳,却也别有一番味道。从浅浅的吟唱开始,歌声越来越有力,越来越直入心扉,旋律也越来越丰满舒展,配合的天衣无缝。那歌词更是动人,听得台下观众们如痴如醉,评委们的脸也是入了迷。
而后,一段逐渐加快的吉他、鼓声,和穿插的贝斯,完美衔接,转身便是淋漓尽致用尽全力的高潮:
“我从不曾失去梦想,
黑夜也曾被我点亮。
我唱过年岁里每一个美好,
离开的你,是否看到?
那年那月黑格悖论站在你身旁。
我从不曾忘记歌唱,
痛苦都被我杀死在时间荒原上。
宝贝我得奖了我出EP了我差点就签经纪公司了,
我离梦想都那么近了,
你怎么还没有回到我的怀抱?”
沙哑的男声,变成了嘶吼,变成了歇斯底里的抵抗,沉重的电音,如同重锤一下下蔓延过在场每个人的身体。他们的乐手们也全都疯了,那群沉默的老男人疯了,贝斯手在摆头,鼓手的鼓已快得看不清面目,大熊唱完一段,年近30的男人一下子跃起,突然间像个孩子,手握麦克风朝天空发出一记重击,表情绝强孤独得令人心醉,令人心痛。全场猛然间爆发出推山倒海般的欢呼吼叫,直至他们演唱完毕,都久久不能平息。
评委点评:“这才是真正的摇滚精神,音乐呐喊。他们所有的情感,所以要表达的东西,都在歌里了,也到了你们每个人心里。”
许寻笙正低头整理着,只感觉到数道视线停在自己身上,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光,那人沉声说:“这样穿很好看。”
许寻笙淡淡一笑,没有抬头。
那人又说:“你别紧张。”
许寻笙抬头看着张天遥,认认真真说:“我不紧张。”她真的不紧张,从小到大汇演表演多少次了,只是后来,厌倦了而已,能避则避,更多时候,是弹琴给自己听,给知音听。
想到这里,心中一动。隔着张天遥,她能感觉到岑野也望着这边,嘴角下意识就微微一弯。
“笑什么?”张天遥问。
“没什么。”
她也瞧见了对面的黑格悖论乐队,不过并不在意。
那边的大熊却开口:“小野,这也是你们的成员之一?之前没看到到妹子啊?”
岑野终于站起来,答:“哦,她是我新招来的,弹古琴。”然后走向了她。
许寻笙看他一眼,这人看似神色平静,可语气分明有些得意。而且对方是竞争对手,他也不知道收着藏着点。
结果人家果然意外了,大熊说:“有创意!”说完对许寻笙点点头,当然目光里也有点男人对漂亮妹子的留意。
就凭这,许寻笙对黑格刮目相看的。临开场了,得知了对方的创意招,他们也不羞不恼、不急不躁,一副我该怎么唱怎么唱的姿态。这是真正的自信和大气。
肩上忽然一沉,男孩那股清新干爽的气息逼近,居然是岑野把她的肩一勾,压低声音在她耳边说:“喂,你现在不要在他们面前暴露太多。”
许寻笙:“……”
刚刚故意炫耀暴露身份的不是他吗?她又瞟一眼他搁在肩上的咸猪手,目光倒是停了一下。这么近看,更显白皙、瘦长,关节好看。他的手可比他这个人文气多了。许寻笙一抬头,又见旁边的张天遥,眼睛就恰恰盯在她肩上,她没理会。只不过当着身后竞争对手的面,她不抹小野这个主唱的面子。
等他就这么揽着她的肩,走到兄弟们面前。大家都望着她,笑得很新鲜。
许寻笙立刻说:“爪子拿开。”
岑野没动,声音就拂在她耳朵上,轻轻懒懒的:“卧槽以后大家就是兄弟了,这么见外?”
许寻笙非常冷淡地横了一眼过去,两人目光一对,他的眼里漆黑疏淡,远不像言语那样轻佻,不过爪子终于撤了下去。
“待会儿,全力以赴!”赵潭低沉有力地说,“大家什么都别想,只想着把这场表演做好,无论如何都不留下遗憾!”
大家都用力点头,赵潭第一个伸出手,然后是辉子、张海、张天遥、岑野。大家都望着许寻笙,目光里有同样温暖明亮的笑意。一股暖意同样也沁入她的心,将手放上去,说:“朝暮乐队,我会倾尽全力。”
——
四支乐队,两场半决赛,都在今晚进行。前一场已经比完了,其中一支乐队胜出。他们叫固胖胖乐队,实力还行,但和朝暮、黑格悖论相比,根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所以湘城混音乐圈的很多人说,今晚的第二场半决赛,其实是提前举行的决赛,湘城德比。于是1000张门票,早早提前卖完,随着比赛时间一点点逼近,现场气氛更是热烈无比。
黑格悖论乐队率先出场。
他们登场时,几个老男人的表情都沉肃下来,换上比赛服、挎上乐器,眉眼都变得锋利,也没有再看朝暮乐队。仿佛换了一群灵魂。于是许寻笙对这支乐队的印象更好了,心想,这就是音乐的魅力,让每一个爱它的人,再生为人。
“一直盯着大熊看?”旁边的岑野忽然开口。
许寻笙奇怪地看他一眼。
他却又自顾自笑了,靠在椅子里,十指轻捏,就捏出了“咔喳喳”的骨节响声,不冷不热地道:“老男人有什么好看的,你的口味太过时了。”
许寻笙懒得理他。
他们在等候区,看到的就是转播屏幕。可这完全不影响他们感受黑格悖论的实力和号召力。乐队甫一登场,掌声和欢呼就如同热浪席卷全场,“黑格、黑格、黑格……”的叫声此起彼伏。相比之下,朝暮的那些粉丝,几乎瞬间都要被淹没。
大熊温柔地笑了,拿起话筒,说:“谢谢大家。希望今晚,能奉献给大家最难忘的表演。黑格十年,此生不负,这首歌的名字是《拆梦》。”
简单的话语,却令许寻笙听得都有些感动。岑野他们几个,也都全神贯注盯着屏幕。
大熊轻轻弹起吉他,键盘贝斯也徐缓地跟上,这是一个平稳的开场,但是细节旋律都做得精致饱满,所以听在耳中很舒服。大熊开始唱了:
“秋天的叶子又黄了,
你把旧毛线衣拆了,
说给我缝双手套。
我说咱买双新的就好,
你说不好不好,
口袋里的那点毛爷爷,
要留着给我买吉他,
留着给我抽烟,
留着在我兄弟们快乐或者不快乐的时候,
喝上一杯酒。
春天的草又绿了,
我站在咱家门口,
推土机把旧房子给拆了,
你的衣柜破了一半,
你没有带走,
我也没有带走。
我看着推土机把它淹没,
突然哭得像个傻逼你可知否。
喔……喔……喔……喔……
新的年月来了,
新的经济来了,
新的热点来了,
新的人,旧的梦,来了又走。
你说过我是为音乐而生的孩子,
你说过愿我的梦想永远不逝。
可是他们说,梦想已死。
我不信。
他们说每个人的梦想都已死去。
亲爱的,我不信。”
低低的沙哑的男声,虽不似岑野的嗓音得天独厚、令人惊艳,却也别有一番味道。从浅浅的吟唱开始,歌声越来越有力,越来越直入心扉,旋律也越来越丰满舒展,配合的天衣无缝。那歌词更是动人,听得台下观众们如痴如醉,评委们的脸也是入了迷。
而后,一段逐渐加快的吉他、鼓声,和穿插的贝斯,完美衔接,转身便是淋漓尽致用尽全力的高潮:
“我从不曾失去梦想,
黑夜也曾被我点亮。
我唱过年岁里每一个美好,
离开的你,是否看到?
那年那月黑格悖论站在你身旁。
我从不曾忘记歌唱,
痛苦都被我杀死在时间荒原上。
宝贝我得奖了我出EP了我差点就签经纪公司了,
我离梦想都那么近了,
你怎么还没有回到我的怀抱?”
沙哑的男声,变成了嘶吼,变成了歇斯底里的抵抗,沉重的电音,如同重锤一下下蔓延过在场每个人的身体。他们的乐手们也全都疯了,那群沉默的老男人疯了,贝斯手在摆头,鼓手的鼓已快得看不清面目,大熊唱完一段,年近30的男人一下子跃起,突然间像个孩子,手握麦克风朝天空发出一记重击,表情绝强孤独得令人心醉,令人心痛。全场猛然间爆发出推山倒海般的欢呼吼叫,直至他们演唱完毕,都久久不能平息。
评委点评:“这才是真正的摇滚精神,音乐呐喊。他们所有的情感,所以要表达的东西,都在歌里了,也到了你们每个人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