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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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晚后,老头老太太在家里几乎没一个好脸,不是指桑骂槐,就是摔摔打打,家里的气氛不是阴云密布,就是电闪雷鸣。
小孩儿在家里总是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走路都恨不得贴着墙根走。
所以,只要有机会,程玉都会把小孩儿带到外面去,在外面小孩儿比在家里自在多了,不总再一惊一乍的了。
面对这样的老人,你是没办法的,打又不能打,骂又不能骂,为着一家人的身心着想,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开,而离开是需要资本的,而她现在最缺的就是资本。
所以,要继续撸起袖子卖菜,空间里的那些植物不用灵泉水浇灌之后,灵气的确少了很多,没那么明显了。
每天上午她都出去卖菜,不过地点不在工厂门口了,换了一个较远的菜市场门口,在那里不会遇到这里的街坊邻居。
下午是学习时间,两老若都出去了,那她就在家学习,要是没有,那她就带着小逸弟弟和死狗,去安静的公园,或者去肯德基,咖啡馆之类的地方,点一些东西,找一张偏僻角落的桌子过去看书。
小孩儿比别的同龄人都要懂事乖巧,自己玩自己的,从不捣乱她。
说到学习,程玉觉得她之前应该是学过的,她这脑子算不上多聪明,若不是经过灵泉水和修炼,她那智商再普通不过,即使努力了,也很难考得上高中或者大学,没办法,这是人的天资问题。
可是,她现在,看初二课本,在没有学过,没有老师教授的情况下,她看看居然就能懂了,而且一点吃力的感觉都没有?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以前她肯定学过,说的不是程玉的原身,而是身体里这个灵魂。
这倒是为数不多的好现象之一。
这天,两条暴龙都不在,程玉和小逸弟弟以及死狗就留在了家里。
不久,家里来了人,一个跟程玉年龄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圆圆的脸蛋,圆圆的眼睛,笑起来还有一对小虎牙。
程玉大概猜到这位是谁。
小姨家的女儿,秦雪。
两人从小学到初中一直在一个学校读书,大多时候,还在一个班级,初一初二都是,只是她初二没念几天就出事了。
这个比她大上半岁的秦雪,算是跟她玩的比较好的,前段时间跟着家人去了乡下外婆家,今天上午才回,下午就过来找她了。
其实,她的外婆,也是程玉的外婆,程玉的小姨和周英妈是亲姐妹。
两姐妹同嫁到一座县城里,在那时算是比较好的归宿了,因为不少乡下姑娘都想挤着脖子往城里嫁。
两姐妹都属于那种长的很漂亮的,程玉的小姨找了一个憨厚老实的男人,这些年两人过的还不错,小姨夫在政府一个小部门上班,工资虽说不多,但贵在稳定。
小姨原先在一家工厂里上班,后来企业改制了,小姨干脆辞了工作,卖起了衣服,刚开始是在路边摆摊卖,后来有了些钱就盘了个门面,开了个小服装店,不是什么牌子衣服,都是从南边进来的很普通的衣服。
据周英妈说,生意还可以,像她和周英穿的衣服都是从小姨店里拿的,一到换季的时候,小姨就会送来店里新进的衣服,从来不要钱。
两姐妹感情好,就程玉这次出车祸花的钱,很大一部分都是从小姨家里借的。
秦雪来的时候,拿了一盒巧克力,递到小孩儿面前,“我妈进货的时候带回来的,就剩下这一盒了,我自己都舍不得吃,都给了你,看姐姐对你多好,来,给姐姐笑一个?”
小孩儿抱着巧克力,腼腆地笑了下。
秦雪看到小孩儿的笑容,突然捂住了胸口,一副受不了的样子,“咱家小逸弟弟太好看,太帅了,这长大了不知要迷倒多少万千少女啊?”
程玉也不由赞同,自家小孩儿长的确帅,精致的脸蛋,卷曲的头发,卷曲的乌黑睫毛,大大的眼睛,怎么看怎么好看。
“快打开尝尝好不好吃?”秦雪说。
小孩儿打开来,剥开一个,塞到嘴里。
“好吃吧?”秦雪的眼睛满是羡慕,喉咙吞咽了好几下。
小孩儿很敏感,看到,忙拿出一个给她,秦雪看了看,忍住没接,“给你的,姐不吃。”
小孩儿比划了一阵,意思是吃不完。
秦雪说,“吃不完,放着以后吃,姐减肥呢,不吃,吃了脸就更圆了。”停了下又说,“还是不要放了,尽快吃完,等到你姑姑家的孩子来了,你就什么都吃不到了。”
小孩儿点了下头,接着跑了出去,再进来的时候,手里端着一个盘子,里面有西红柿和黄瓜,递给秦雪,然后比划道,“这个好吃,吃了不胖,我洗过了。”
把秦雪稀罕的都快要哭了,在小孩儿的脸上狠狠亲了一口,然后感动万千地说,“姐真是没白疼你。”
拿个黄瓜咬了口,顿时冲小孩儿竖起了大拇指,“真的好吃,从来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黄瓜,小逸弟弟对我太好了。”
小孩儿不好意思地看看程玉,比划道,“都是姐姐买的。”
秦雪就问程玉,“你在那儿买的?超级好吃,又甜,水分又足,你告诉我,我去多买点,黄瓜减肥,是咱们减肥人的必备水果,只是市场卖的那些不好吃,吃不下。”
程玉说,“你走的时候,我给你拿些,想吃了,再到我这里拿就是了。”
秦雪搂住她的肩膀,“小玉真好,我发现你这次醒了之后,变了很多,你真不记得以前的事了?”
程玉摇了摇头。
秦雪眼中闪过一抹复杂的目光,“不记得也好,我发现,现在的你比以前招人喜爱多了,对了,书看的怎么样了?我听我妈说,你也要跟我一起读初三,不过,你没必要为了跟我在一起,非要读初三,初二的课程你都没学,初三的你就更学不会了。”
“你读了初二,你学的会吗?”程玉挑起一侧眉毛,挑衅地看着她。
“但至少比你强。”秦雪厚颜无耻地说。
秦雪的成绩也就比程玉好上那么一点,考高中也是没什么指望的那种。
“我真不是为了你,少自作多情。”程玉说。
秦雪边吃边含糊不清地说,“那有点困难,学校不一定让你读,你都没参加期末考试。”
程玉说,“那我若是补考,通过了考试呢?”
秦雪说,“那也很难,除非你考的特别好,年级前十名之类的,就是为了升学率,学校也会想办法让你读的,以你的水平,估计要出幼儿园的题,你,你还不一定考年纪前十……”
程玉拿书本丢她。
这时,死狗爬到了她的身上,开始不停地挠她,撕咬她,这是饿了,让她做饭的节凑。
程玉不理,这死狗把她当保姆了。
秦雪一看到,两眼顿时放光,就要去抱,“太可爱了,快给姐姐抱抱,这狗真好,叫什么名字啊?”
“死狗。”程玉脱口而出。
“你这也太没品味了。”秦雪伸手慢慢靠近。
小东西一听死狗,上去就死劲地挠程玉,拿四肢爪子不停地踩她,秦雪笑的不亦乐乎。
“不叫死狗,叫你太上皇好了吧?你简直比太上皇都难伺候。”程玉把它丢给了秦雪。
还没到秦雪身上呢,它就跳开了,然后又爬上去挠她,敢把爷丢给别的女人,看爷不挠死你!
------题外话------
某死狗愤怒,爷的身子岂是什么人都能摸的!
都连载六天了,评论还是那么几条,妹子们,风梧拜求诸位冒泡留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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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要有机会,程玉都会把小孩儿带到外面去,在外面小孩儿比在家里自在多了,不总再一惊一乍的了。
面对这样的老人,你是没办法的,打又不能打,骂又不能骂,为着一家人的身心着想,最好的办法就是离开,而离开是需要资本的,而她现在最缺的就是资本。
所以,要继续撸起袖子卖菜,空间里的那些植物不用灵泉水浇灌之后,灵气的确少了很多,没那么明显了。
每天上午她都出去卖菜,不过地点不在工厂门口了,换了一个较远的菜市场门口,在那里不会遇到这里的街坊邻居。
下午是学习时间,两老若都出去了,那她就在家学习,要是没有,那她就带着小逸弟弟和死狗,去安静的公园,或者去肯德基,咖啡馆之类的地方,点一些东西,找一张偏僻角落的桌子过去看书。
小孩儿比别的同龄人都要懂事乖巧,自己玩自己的,从不捣乱她。
说到学习,程玉觉得她之前应该是学过的,她这脑子算不上多聪明,若不是经过灵泉水和修炼,她那智商再普通不过,即使努力了,也很难考得上高中或者大学,没办法,这是人的天资问题。
可是,她现在,看初二课本,在没有学过,没有老师教授的情况下,她看看居然就能懂了,而且一点吃力的感觉都没有?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以前她肯定学过,说的不是程玉的原身,而是身体里这个灵魂。
这倒是为数不多的好现象之一。
这天,两条暴龙都不在,程玉和小逸弟弟以及死狗就留在了家里。
不久,家里来了人,一个跟程玉年龄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圆圆的脸蛋,圆圆的眼睛,笑起来还有一对小虎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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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姨家的女儿,秦雪。
两人从小学到初中一直在一个学校读书,大多时候,还在一个班级,初一初二都是,只是她初二没念几天就出事了。
这个比她大上半岁的秦雪,算是跟她玩的比较好的,前段时间跟着家人去了乡下外婆家,今天上午才回,下午就过来找她了。
其实,她的外婆,也是程玉的外婆,程玉的小姨和周英妈是亲姐妹。
两姐妹同嫁到一座县城里,在那时算是比较好的归宿了,因为不少乡下姑娘都想挤着脖子往城里嫁。
两姐妹都属于那种长的很漂亮的,程玉的小姨找了一个憨厚老实的男人,这些年两人过的还不错,小姨夫在政府一个小部门上班,工资虽说不多,但贵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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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周英妈说,生意还可以,像她和周英穿的衣服都是从小姨店里拿的,一到换季的时候,小姨就会送来店里新进的衣服,从来不要钱。
两姐妹感情好,就程玉这次出车祸花的钱,很大一部分都是从小姨家里借的。
秦雪来的时候,拿了一盒巧克力,递到小孩儿面前,“我妈进货的时候带回来的,就剩下这一盒了,我自己都舍不得吃,都给了你,看姐姐对你多好,来,给姐姐笑一个?”
小孩儿抱着巧克力,腼腆地笑了下。
秦雪看到小孩儿的笑容,突然捂住了胸口,一副受不了的样子,“咱家小逸弟弟太好看,太帅了,这长大了不知要迷倒多少万千少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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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雪的成绩也就比程玉好上那么一点,考高中也是没什么指望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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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雪边吃边含糊不清地说,“那有点困难,学校不一定让你读,你都没参加期末考试。”
程玉说,“那我若是补考,通过了考试呢?”
秦雪说,“那也很难,除非你考的特别好,年级前十名之类的,就是为了升学率,学校也会想办法让你读的,以你的水平,估计要出幼儿园的题,你,你还不一定考年纪前十……”
程玉拿书本丢她。
这时,死狗爬到了她的身上,开始不停地挠她,撕咬她,这是饿了,让她做饭的节凑。
程玉不理,这死狗把她当保姆了。
秦雪一看到,两眼顿时放光,就要去抱,“太可爱了,快给姐姐抱抱,这狗真好,叫什么名字啊?”
“死狗。”程玉脱口而出。
“你这也太没品味了。”秦雪伸手慢慢靠近。
小东西一听死狗,上去就死劲地挠程玉,拿四肢爪子不停地踩她,秦雪笑的不亦乐乎。
“不叫死狗,叫你太上皇好了吧?你简直比太上皇都难伺候。”程玉把它丢给了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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