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累丝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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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国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类似于雏鸟情结。
有了领头的人,后面的人便会不自觉地跟随。
好的更好,坏的更坏。
而这件事情,刚刚开始发展,它的萌芽便已经被拨正。
没有争斗,也没有风雨,它消泯得自然而神奇。
业内许多人谈起时,称这种从未出现过的现象,叫公子效应。
陆子安听到这种说法,不过是弯唇一笑。
“子安哥,那我走啦!”沈曼歌拿起小包包,走到门口穿鞋子。
“嗯。”陆子安将伞递给她:“今天会下雨,把伞带着。”
伸手接过伞,沈曼歌犹豫了一下,才低声道:“要是,你有别的事,就先去忙吧,我没关系的……”
这几天,她来了杭州以后就一直被她师父抓壮丁。
忙得天昏地暗的,有时忙忘了她甚至都不一定当天能回来。
这样的情况下,对陆子安显然是不公平的。
尤其是知道他有多忙的沈曼歌更是纠结,她自然是想要和他一直在一起的,但是她自己都没时间陪他,难不成还总不拖着他?
这么自私的事情,她做不出来。
“我心里有数。”陆子安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轻轻拍了拍:“去吧。”
看着她窈窕的身影慢慢消失在楼下,陆子安回到桌前,重新拿起一本书慢慢地看。
这本书他已经翻了好几遍,内容基本都能够背出来了。
但是其中的技艺,却还是需要上手实操之后,才能够确定是否有误。
在脑海里过了好几遍,听到门响,陆子安放下书打开门:“你好。”
“陆大师您好,我是贝擎。”担心陆子安认不出他,他笑眯眯地道:“您参加过我和蓓蓓婚礼的。”
“我记得的,请进。”陆子安帮忙把东西一起搬进来:“只是有点意外是贝先生送过来。”
贝擎把手里的箱子放到桌上,又过来接陆子安手里的,一边解释道:“蓓蓓太忙了,陆大师你这边的货她又不放心让别人来,所以我就自告奋勇了哈哈,不过陆大师买这么多纯金是要做什么?”
不等陆子安回答,他又拍了拍脑袋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啊,抱歉,我不是故意打探的。”
“没事。”陆子安并不介意,伸手打开箱盖:“我只是想做点首饰。”
曼曼喜欢折腾古装,但是市面上的首饰,都无法达到她的要求。
款式精美的,大多是爱好者自制的,工艺并不达标,有些甚至比较粗糙。
而工艺略显精致的,都是些非常古老的设计,明显都是些老艺人制作出来的,和她的衣服也很少有刚好能搭的。
陆子安准备给她做一套,如果能做得他满意的话,或许曼曼以后的凤冠他也能亲手制作。
箱盖打开之后,一片金灿灿简直闪瞎人眼。
贝擎怔了怔,慢慢地道:“首饰?”
他以为陆子安突然要这么多纯金,是准备做点别的高级的东西……
“嗯,先从步摇做起。”
这是陆子安以银花丝工艺为基底,琢磨出来的制作步摇的办法。
花丝工艺。
它分为由花丝和镶嵌两大类,花丝是以不同的金银丝用堆垒编织等技法制成的。
花丝又称累丝、花作,起源于春秋战国的金银错工艺。
它把金银等贵金属拉成丝,然后运用堆垒编织等技法,将其形成造型。
这样做出来的成品奇巧、规整、富丽,是金属工艺中最精巧的。
陆子安在脑海中大概勾勒出自己要做的形状,便决定采用四川省的无胚成型的方法来制作。
本身对陆子安就有很大的兴趣,贝擎犹豫了一下才道:“这个,陆大师,我能不能留下来看一下?我绝对不会打扰您!”
“可以啊。”陆子安顿了顿,想着自己好像有很久没直播了,见他自告奋勇,便索性拿出直播设备:“那你帮我管一下直播间吧,谢谢!”
贝擎喜不自胜,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惊喜,连忙道:“好的!没问题!”
打开直播间,贝擎看到了从几百到上万的飞快转变。
【@媳妇@老公@小姨子,快出来!陆大师开直播啦!】
【卧槽,前面的你戏好多,就不怕后院起火嘛!】
【话说回来陆大师这是在做什么啊,金晃晃的,扎眼睛!】
【好想抢劫,陆壕报个地址啊,我劫色!】
【这个弯拐的,你不是该劫财吗?】
陆子安搬出轧条机,笑着拍了拍:“我准备做点首饰,不过目前还在摸索阶段。”
说完,他打开轧条机,机子轻声嗡鸣,他切下一块金料放到上面,反复压制。
不急不缓,直到它成为粗细合适的方条状后,才开始正式的拉丝。
因为之前拉过银丝,所以对于金丝的拉丝,陆子安心里还是有把握的。
他取出拉丝板,仔细观察着上面由粗到细排列着的四十多个不同直径的眼孔。
眼孔一般用合金和钻石制成,最小的孔比头发丝还要细。
他需要将粗丝拉细,就要由大到小,将金丝依次地通过每个眼孔。
黄金在金属中延展性最好,高纯度的黄金可以拔出极细的丝。
到底能多细呢?
有说可以将1克黄金,拔成一千五百米长的金丝的,也有说可达三四千米的。
当然,这些都仅仅是理论上的数字。
陆子安深吸一口气,慢慢进行拉制。
最初拉制出来的金丝表面粗糙,需要很大的力气,而且对腕力也有严苛的要求,要不是他以前拉过银丝,还真不一定能把握准确。
在这个过程里,陆子安始终沉心静气,每次金丝穿过不同的孔,便会剩下许多金屑。
直到拉了四五次后,才开始逐渐变得光滑。
初时还很粗,随着拉的次数越来越多,速度越来越慢,丝也越来越细。
难得的是丝极细极长,却并没有断。
【这和银花丝的手法有些相似,但又在其上有些许变化,倒是挺有意思。】
【但是为什么叫花丝?这不是挺光滑的吗?】
【嗯,拉出来的单根丝表面都是光滑的,在行内叫“素丝”。】
【经过一定的加工,搓制成为各种带花纹的才叫“花丝”,才可以投入使用。】
【这位兄弟了解的很多啊,行内人吧?】
【不敢不敢,只是略有了解。】
陆子安一气拉了十来根,每根都很长,轻轻平放在桌面,精细到令人感觉眩目。
然后他挑出三根素丝,慢慢将其搓成一根线。
旋转的纹路非常简约,但因为他搓的素丝极细,反而有一种素净的美。
这是累丝里最简单、最基本的样式,但由陆子安做出来,又比平常的花丝精致了一些。
陆子安搓完一根花丝,大概比量了一下长度,认为做个步摇,就这一根就够了。
便取出一块玉料,用昆吾刀将其直接削制成了长形的圆梃。
然后他用昆吾刀镂刻出纤细的凹槽,打磨光滑后,金丝缓缓嵌入。
缠绕数周后,直接勒紧。
细金丝掐出云纹和叶片的轮廓,一只凤凰半隐在云纹之中,只探出一个脑袋,再以细密的小卷丝在轮廓里填平。
而后再用剩下的金丝缠绕成一圈一圈的链子,慢慢镶在凤嘴之中,于金链底部缀上泪珠形玉饰。
陆子安做东西向来习惯做到极致,哪怕是这泪珠形玉饰,他也做得极尽雅致。
打磨的手法、镂空的圆形,每个细节都令人感受到他的诚意。
更不用说花丝纤若毫发,造型虚实相间,一切都是如此的美轮美奂。
纯金本是片状材质,将它们处理成花丝,再进行各项精巧的编织造型,且细节处理到极致,可见难度之大。
其间不仅贝擎丝毫不敢动,甚至都不敢用力呼吸,生怕那细幼的金丝会一吹就断了。
尤其难得的是,陆子安做出来的步摇,不造作不浮夸不沉重,日常和盛装都相宜。
虽是金步摇,但是样式并不繁复,也没有那些累赘的大型花朵做点缀。
干干净净的玉梃,衬着金色的凤凰,给人一种奢华绝伦的美感。
【我感觉,陆大师这件作品一出,又要刮起一阵头饰的复古风了。】
【真的好美啊,好像以前陆大师给锦鲤小姐姐还做过别的簪子?妈呀真羡慕!】
【果然是别人家的男朋友,扭头把沙发上只会玩游戏的老公踹了一脚!】
众人的议论纷纷里,更多的只是对陆子安技艺的赞美。
而贝擎受到的冲击才是最大的,他虽然娶了蓓蓓,但其实他心里对传统技艺并无多大的感觉。
更不能理解的是,瞿家为什么坚持要瞿蓓蓓招婿,曾经他一直认为这都是观念落后导致的。
但是直到此时此刻,看着那典雅别致的金步摇就眼睁睁在陆子安手里成型,他才终于懂得,何为感动,何为奇迹。
他一点都不觉得金饰俗气,恰恰相反的是,金饰的华丽反而真正体现了它的难得。
很多承载文化的、有历史有故事的物品,都是由金银制作的,它们让后人在金钱这个衡量价值标准中,感受到自己的独特和根脉。
这也是为什么手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备受关注的因由,这些穿越时间的物品,有着千年的理由,它们是时间精挑细选的最好礼物。
贝擎看得目不转睛,虽然他不会做,但这并不防碍他欣赏并为此动容。
陆子安缓缓转动着步摇,仔细检查一番,微微皱起了眉:“可惜了……”
其实国人都有一种从众心理,类似于雏鸟情结。
有了领头的人,后面的人便会不自觉地跟随。
好的更好,坏的更坏。
而这件事情,刚刚开始发展,它的萌芽便已经被拨正。
没有争斗,也没有风雨,它消泯得自然而神奇。
业内许多人谈起时,称这种从未出现过的现象,叫公子效应。
陆子安听到这种说法,不过是弯唇一笑。
“子安哥,那我走啦!”沈曼歌拿起小包包,走到门口穿鞋子。
“嗯。”陆子安将伞递给她:“今天会下雨,把伞带着。”
伸手接过伞,沈曼歌犹豫了一下,才低声道:“要是,你有别的事,就先去忙吧,我没关系的……”
这几天,她来了杭州以后就一直被她师父抓壮丁。
忙得天昏地暗的,有时忙忘了她甚至都不一定当天能回来。
这样的情况下,对陆子安显然是不公平的。
尤其是知道他有多忙的沈曼歌更是纠结,她自然是想要和他一直在一起的,但是她自己都没时间陪他,难不成还总不拖着他?
这么自私的事情,她做不出来。
“我心里有数。”陆子安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轻轻拍了拍:“去吧。”
看着她窈窕的身影慢慢消失在楼下,陆子安回到桌前,重新拿起一本书慢慢地看。
这本书他已经翻了好几遍,内容基本都能够背出来了。
但是其中的技艺,却还是需要上手实操之后,才能够确定是否有误。
在脑海里过了好几遍,听到门响,陆子安放下书打开门:“你好。”
“陆大师您好,我是贝擎。”担心陆子安认不出他,他笑眯眯地道:“您参加过我和蓓蓓婚礼的。”
“我记得的,请进。”陆子安帮忙把东西一起搬进来:“只是有点意外是贝先生送过来。”
贝擎把手里的箱子放到桌上,又过来接陆子安手里的,一边解释道:“蓓蓓太忙了,陆大师你这边的货她又不放心让别人来,所以我就自告奋勇了哈哈,不过陆大师买这么多纯金是要做什么?”
不等陆子安回答,他又拍了拍脑袋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啊,抱歉,我不是故意打探的。”
“没事。”陆子安并不介意,伸手打开箱盖:“我只是想做点首饰。”
曼曼喜欢折腾古装,但是市面上的首饰,都无法达到她的要求。
款式精美的,大多是爱好者自制的,工艺并不达标,有些甚至比较粗糙。
而工艺略显精致的,都是些非常古老的设计,明显都是些老艺人制作出来的,和她的衣服也很少有刚好能搭的。
陆子安准备给她做一套,如果能做得他满意的话,或许曼曼以后的凤冠他也能亲手制作。
箱盖打开之后,一片金灿灿简直闪瞎人眼。
贝擎怔了怔,慢慢地道:“首饰?”
他以为陆子安突然要这么多纯金,是准备做点别的高级的东西……
“嗯,先从步摇做起。”
这是陆子安以银花丝工艺为基底,琢磨出来的制作步摇的办法。
花丝工艺。
它分为由花丝和镶嵌两大类,花丝是以不同的金银丝用堆垒编织等技法制成的。
花丝又称累丝、花作,起源于春秋战国的金银错工艺。
它把金银等贵金属拉成丝,然后运用堆垒编织等技法,将其形成造型。
这样做出来的成品奇巧、规整、富丽,是金属工艺中最精巧的。
陆子安在脑海中大概勾勒出自己要做的形状,便决定采用四川省的无胚成型的方法来制作。
本身对陆子安就有很大的兴趣,贝擎犹豫了一下才道:“这个,陆大师,我能不能留下来看一下?我绝对不会打扰您!”
“可以啊。”陆子安顿了顿,想着自己好像有很久没直播了,见他自告奋勇,便索性拿出直播设备:“那你帮我管一下直播间吧,谢谢!”
贝擎喜不自胜,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惊喜,连忙道:“好的!没问题!”
打开直播间,贝擎看到了从几百到上万的飞快转变。
【@媳妇@老公@小姨子,快出来!陆大师开直播啦!】
【卧槽,前面的你戏好多,就不怕后院起火嘛!】
【话说回来陆大师这是在做什么啊,金晃晃的,扎眼睛!】
【好想抢劫,陆壕报个地址啊,我劫色!】
【这个弯拐的,你不是该劫财吗?】
陆子安搬出轧条机,笑着拍了拍:“我准备做点首饰,不过目前还在摸索阶段。”
说完,他打开轧条机,机子轻声嗡鸣,他切下一块金料放到上面,反复压制。
不急不缓,直到它成为粗细合适的方条状后,才开始正式的拉丝。
因为之前拉过银丝,所以对于金丝的拉丝,陆子安心里还是有把握的。
他取出拉丝板,仔细观察着上面由粗到细排列着的四十多个不同直径的眼孔。
眼孔一般用合金和钻石制成,最小的孔比头发丝还要细。
他需要将粗丝拉细,就要由大到小,将金丝依次地通过每个眼孔。
黄金在金属中延展性最好,高纯度的黄金可以拔出极细的丝。
到底能多细呢?
有说可以将1克黄金,拔成一千五百米长的金丝的,也有说可达三四千米的。
当然,这些都仅仅是理论上的数字。
陆子安深吸一口气,慢慢进行拉制。
最初拉制出来的金丝表面粗糙,需要很大的力气,而且对腕力也有严苛的要求,要不是他以前拉过银丝,还真不一定能把握准确。
在这个过程里,陆子安始终沉心静气,每次金丝穿过不同的孔,便会剩下许多金屑。
直到拉了四五次后,才开始逐渐变得光滑。
初时还很粗,随着拉的次数越来越多,速度越来越慢,丝也越来越细。
难得的是丝极细极长,却并没有断。
【这和银花丝的手法有些相似,但又在其上有些许变化,倒是挺有意思。】
【但是为什么叫花丝?这不是挺光滑的吗?】
【嗯,拉出来的单根丝表面都是光滑的,在行内叫“素丝”。】
【经过一定的加工,搓制成为各种带花纹的才叫“花丝”,才可以投入使用。】
【这位兄弟了解的很多啊,行内人吧?】
【不敢不敢,只是略有了解。】
陆子安一气拉了十来根,每根都很长,轻轻平放在桌面,精细到令人感觉眩目。
然后他挑出三根素丝,慢慢将其搓成一根线。
旋转的纹路非常简约,但因为他搓的素丝极细,反而有一种素净的美。
这是累丝里最简单、最基本的样式,但由陆子安做出来,又比平常的花丝精致了一些。
陆子安搓完一根花丝,大概比量了一下长度,认为做个步摇,就这一根就够了。
便取出一块玉料,用昆吾刀将其直接削制成了长形的圆梃。
然后他用昆吾刀镂刻出纤细的凹槽,打磨光滑后,金丝缓缓嵌入。
缠绕数周后,直接勒紧。
细金丝掐出云纹和叶片的轮廓,一只凤凰半隐在云纹之中,只探出一个脑袋,再以细密的小卷丝在轮廓里填平。
而后再用剩下的金丝缠绕成一圈一圈的链子,慢慢镶在凤嘴之中,于金链底部缀上泪珠形玉饰。
陆子安做东西向来习惯做到极致,哪怕是这泪珠形玉饰,他也做得极尽雅致。
打磨的手法、镂空的圆形,每个细节都令人感受到他的诚意。
更不用说花丝纤若毫发,造型虚实相间,一切都是如此的美轮美奂。
纯金本是片状材质,将它们处理成花丝,再进行各项精巧的编织造型,且细节处理到极致,可见难度之大。
其间不仅贝擎丝毫不敢动,甚至都不敢用力呼吸,生怕那细幼的金丝会一吹就断了。
尤其难得的是,陆子安做出来的步摇,不造作不浮夸不沉重,日常和盛装都相宜。
虽是金步摇,但是样式并不繁复,也没有那些累赘的大型花朵做点缀。
干干净净的玉梃,衬着金色的凤凰,给人一种奢华绝伦的美感。
【我感觉,陆大师这件作品一出,又要刮起一阵头饰的复古风了。】
【真的好美啊,好像以前陆大师给锦鲤小姐姐还做过别的簪子?妈呀真羡慕!】
【果然是别人家的男朋友,扭头把沙发上只会玩游戏的老公踹了一脚!】
众人的议论纷纷里,更多的只是对陆子安技艺的赞美。
而贝擎受到的冲击才是最大的,他虽然娶了蓓蓓,但其实他心里对传统技艺并无多大的感觉。
更不能理解的是,瞿家为什么坚持要瞿蓓蓓招婿,曾经他一直认为这都是观念落后导致的。
但是直到此时此刻,看着那典雅别致的金步摇就眼睁睁在陆子安手里成型,他才终于懂得,何为感动,何为奇迹。
他一点都不觉得金饰俗气,恰恰相反的是,金饰的华丽反而真正体现了它的难得。
很多承载文化的、有历史有故事的物品,都是由金银制作的,它们让后人在金钱这个衡量价值标准中,感受到自己的独特和根脉。
这也是为什么手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备受关注的因由,这些穿越时间的物品,有着千年的理由,它们是时间精挑细选的最好礼物。
贝擎看得目不转睛,虽然他不会做,但这并不防碍他欣赏并为此动容。
陆子安缓缓转动着步摇,仔细检查一番,微微皱起了眉:“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