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黄金排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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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到中午,但寨子里已经有人家开始准备做饭,已经快到了十一黄金周,许多旅行团都已经陆陆续续的开始入驻周围的农家乐或者宾馆。
“喂,你们听说了没,今天早上,有人在观景台见鬼了,我听说当时一道黑影,闪烁了几下就不见了,那个导游现在都想不起来自己究竟做了什么。”
“真的假的?这么玄乎?”
“当然是真的!”
几个游客边走边聊,为首的那个胖子吐沫横飞,把当时的情境描述的活灵活现,仿佛身临其境,还不时抛个包袱出来,吓的几个女孩全身鸡皮疙瘩都立了起来。
这时候只见那胖子咧嘴一笑,粗大的咸猪手不慌不忙的在勾住妹子的肩膀,坏笑道:“别怕,有哥呢,真要是来个鬼,俺老孙的如意金箍棒也能把她干趴下。”
“去!我们倒是觉得你这个色鬼更可怕。”
几个女孩相视一笑,拍开胖子的咸猪手,互相调侃起来。
便在这时,胖子突然一提鼻子,粗大的鼻孔用力吸上几口,不禁砸吧砸吧嘴,咽了口涂抹道:“香啊,谁家做的饭菜这么香。”
“什么?我们怎么没有闻到?倒是这里猪圈的臭味倒是有点。”
几个女孩学着胖子提鼻去闻,却什么香味也没有嗅出来,反而被闻到一股臭臭的猪粪味。
听到几个女孩的话后,胖子一挥手,不耐烦道:“去去去,你们那鼻子,怎么能和我孙某的比。”
胖子说完,干脆也不理会几个女孩,独自一人闻着香味往前走。
作为一个资深的吃货,胖子最大的乐趣就是找吃的,不管是街头小巷的大排档,还是高楼大厦里的豪华餐厅。
只要被他的狗鼻子嗅到了,就会忍不住跟着香味走过去,也是如此,胖子才能成为微博里粉丝过百万的美食猎手。
沿着崎岖不平的小路往前走,待走到一处庭院后,胖子不禁顿足脚部,用力嗅了嗅空气中的弥漫的香味。
不过很快他就不由皱起眉头,“猪肉?驴肉?不对!是狗肉?牛肉?羊肉?也不对?”
空气中弥漫的香味非常特别,胖子能判断出,这道菜应该是先经过特殊的香料去腌制,然后用抹上蛋黄液,裹上一层面包糠,进行油炸。
能炸出这样的味道,至少要经过三次以上的温油复炸,确保香味被挥发出来,可后面的味道,就变得奇特起来。
胖子站在门外嗅了半天,先是判断不出来这到底是什么肉,为什么香味这样独特,第二点,就是这道菜后面的香味,变得很醇很厚重,这不是一般调料品能调制出来的。
越是这样,胖子内心顿时就变得煎熬起来,站在门外小心探出头往里面看,犹豫了半响,还是决定走进去瞧瞧。
“咦,找谁啊?”
这时候宝武从卧室走出来,看到胖子后不仅一愣,开口询问道。
“我这里的路过的游客,快到饭点了,饿了,闻着你们家的饭菜香味就进来了,大哥您看方便么?”
胖子很会说话,说这话就把一根烟递过去,以及200块钱。
宝武见状,嘴角一扬,不动声色的把钱收进自己口袋,上前拍拍胖子的胳膊道:“方便,就是加一双筷子的事。”
宝武拉着胖子走进房间一瞧,只见房间里,只有宝武和他老婆两人,而桌上则做了满满一桌子的菜。
胖子眼睛一亮,目光在菜品上一扫,不禁直流口水,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来,眼睛盯着桌上那一叠黄金排骨,不禁吞吞口水。
金色的排骨,现实经过反复油炸,在排骨下面放上粉丝,浇上特制的料汁,在蒸笼上蒸熟,不仅仅是香味扑鼻,金黄的外表,配上下面晶莹剔透的粉丝,无论是色泽还是气味,都令胖子之吞口水。
唯一让胖子疑惑的是,这排骨看起来不像是猪排啊?
“不用客气,吃饭吧。”
宝武热情的向胖子邀请道
胖子点点头,也不客气,拿起筷子先夹上一块排骨,放在嘴中轻轻一咬,“咔咔”糯软的口感,里面还带着酥脆的面包糠,随着你牙齿往下咬,下面的排骨肉上带着一股特别的豆酱香,层次分明的口感,让胖子不禁眼睛一亮。
“好吃!”
其实当人的财富,到了一定程度,美食已经算不上什么稀罕物,在这个时代,即便是普通的市民,也能有机会尝尝所谓的美味佳肴。
再不济,一年到头,少不了去十几次饭店,以前那些美味,现在人们早就已经吃腻了。
能够把菜品的香味,作出独立一番,呈现出令人难忘的口感,这种美食,才能够成为胖子这种美食猎人所追寻的目标。
无疑,眼下这道黄金排骨,就做到了,不仅仅是做到,更是让胖子感觉,这怕是自己吃到过最美味的排骨。
将整根排骨吃下去,仅剩下的骨头,似乎也是经过特别处理,骨头上有特别敲裂开的痕迹,用力一吸,里面呆着浓香的骨髓,便从骨头缝里吸出来。
“大哥,你这道菜味道太赞了,还有,这个排骨是什么肉,真香,怎么做的?”
胖子一边吃,一边询问道。
武宝闻言却是摇摇头,道:“不是我们做的,这是之前一位旅客来着住,临走的时候给我们做的一顿饭菜,这不是人刚送走,你就来了。”
胖子闻言,顿时心里大感后悔,暗骂道:“都是那几个小妞拖拖拉拉的,早知道我一个人先来,说不定还能碰上。”
这时武宝似乎想到了什么,道:“这个肉我倒是问过。”
只见武宝指着桌上另一盘菜道:“这个是狍子肉,经过烟熏烤制后,再做出来的。”
胖子闻言连忙夹上一筷子放在嘴里,不禁眼睛一亮,能尝的出来,肉质里还带着那种柴火的烟草气味,味道确实不错,肉质里的那点腥酸味处理的恰到好处。
自己曾经在东北,吃过狍子,但无论是对肉质的处理,还是后期的加工,完全和眼前这道菜没法比,更不要说味道上的差距。
这时宝武指着排骨道:“这个排骨,他说是在东北遇到了一头大土猪的排骨。”
一旁武宝的老婆点头笑道:“那人幽默的很,说那个大土猪厉害的很,还带着刺猬追了他一路。”
“对对对,你尝尝,这个,他说这个就是那个刺猬,我们还不敢吃呢。”
武宝连连点头,指了指桌上另一道菜,胖子曾经在广东待过,也曾经吃过刺猬,不过眼前的刺猬肉和他印象里的有些不同。
似是经过豆瓣酱红烧出来的,放在嘴里,豆瓣酱上独特的香味搭配上刺猬肉松软的口感,吃下去后,舌尖会保留着一点辛辣的刺激,让胖子差点把舌头给吞下去,简直是下饭神菜。
要不是武宝再三保证,他亲眼见到赵客做菜的整个过程,确定这盘是刺猬,胖子都怕是不会相信。
这才一顿饭的功夫,就让胖子突然有种被颠覆了常识的感觉,心里又是一阵惋惜,没能早来一步。
吃过了这顿饭,胖子从武宝家离开的时候,又塞给了武宝200块钱。
当然作为礼物,武宝将一罐豆瓣酱给了胖子,而后这罐豆瓣酱,在几天后,迅速爆红网络,不过那些都是后话。
此时在山头的另一边,一辆大巴车正绕着山头往深处走,赵客一个人坐在大巴车的最后一排,有些偏瘦的体格,配上浅蓝色的休闲衣,坐在看上去有些不起眼。
不过即便这样,当阳光照射在赵客的身上时候,暴露在休闲衣外的皮肤,依旧给人一种特别的神韵,很光泽,很白润,消瘦的脸颊,在阳光下更显得几分朝气蓬勃,很有阳光的感觉。
经过石乳阴菁的滋润,赵客体内丰厚的生命力,让自己有一种被脱胎换骨的感觉。
之前在恐怖空间,自己是陈四喜的摸样,所以看不出来,可等自己离开了恐怖空间,恢复原本的相貌后,这种外观上的变化就逐渐明显起来。
偶尔有几位结伴旅游的小姑娘会回头瞄上一眼,或者故意拿着手机佯装自拍的时候,将赵客也也给照进去。
不过即便这样,却没人会上前和赵客搭讪,因为赵客手边那个黑色的骨灰盒,已经在无形中,帮赵客拒绝掉了那些想要结伴的陌生人。
赵客左手盘绕着一串佛珠,似乎沾染了自己的血迹后,这串佛珠的光泽比之前自己拿到手时,更透亮了许多,看不出材质,但从上面覆盖着一层油量的包浆来看,已经有了许多年头。
想到这次死里逃生,赵客即感到幸运,又是一阵后怕,每次想起自己脊梁骨被一节一节的抽出来的感觉,赵客的嘴角边忍不住抽搐一下,下意识摸摸自己的脖子,虽然伤势恢复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脖子上还有一个红色的牙印,怎么也消失不掉。
多亏了这串佛珠,否则自己怕是死定了,不过让赵客奇怪的是,佛珠始终不能收入邮册。
但到是可以带在自己身上,拿在手上把玩不时会发出玻璃一样的碰撞声,听起来倒是很清脆。
千苗寨虽然是一处四象之地,但并不适合自己去修炼万食册上的摄源手,赵客打算乘车前往另一处地方看看。
至于手边的黑色骨灰盒,因为没有打开,所以无法被转化进邮册。
赵客打算找个人少的地方再打开,他有种预感,自己这次骨灰盒里的收获肯定不会小。
这时车行驶到一处村子前,便见车子缓缓停下来,车门打开,赵客眉头一瞧,便见陆续有人从走上来。
“不!妈妈我不要上车!”
一个妇女拉着一个七八岁大小的女孩,便见女孩死活不肯上车,让妇女打给三十出头,似乎家里出过丧事,胳膊上还带着孝,而妇女身后,还站着一个老人,看上去已经有八十出头,一头银发,枯瘦的脸,一脸慈爱的拉着小女孩的手。
见孩子又哭又闹死活不肯上车,女人的脸上顿时有些挂不住了,厉声训斥道:“再不听话,妈妈打了!”
哪知道孩子哭的更厉害,回头朝着身后那个老人道:“爷爷,我不想上车。”
赵客开始没在意,以为只是小孩普通的哭闹,然而这时候,坐在赵客前面的那个男人有些不耐烦了,把窗户打开,喊道:“你们上不上啊,全车就等你们两个人了。”
听到这句话,赵客眉头一沉,但随即突然一愣,再次回头看向窗外,只不过这次是闭上了左眼,右眼往外一扫,赵客脸上的神情顿时古怪起来。
还未到中午,但寨子里已经有人家开始准备做饭,已经快到了十一黄金周,许多旅行团都已经陆陆续续的开始入驻周围的农家乐或者宾馆。
“喂,你们听说了没,今天早上,有人在观景台见鬼了,我听说当时一道黑影,闪烁了几下就不见了,那个导游现在都想不起来自己究竟做了什么。”
“真的假的?这么玄乎?”
“当然是真的!”
几个游客边走边聊,为首的那个胖子吐沫横飞,把当时的情境描述的活灵活现,仿佛身临其境,还不时抛个包袱出来,吓的几个女孩全身鸡皮疙瘩都立了起来。
这时候只见那胖子咧嘴一笑,粗大的咸猪手不慌不忙的在勾住妹子的肩膀,坏笑道:“别怕,有哥呢,真要是来个鬼,俺老孙的如意金箍棒也能把她干趴下。”
“去!我们倒是觉得你这个色鬼更可怕。”
几个女孩相视一笑,拍开胖子的咸猪手,互相调侃起来。
便在这时,胖子突然一提鼻子,粗大的鼻孔用力吸上几口,不禁砸吧砸吧嘴,咽了口涂抹道:“香啊,谁家做的饭菜这么香。”
“什么?我们怎么没有闻到?倒是这里猪圈的臭味倒是有点。”
几个女孩学着胖子提鼻去闻,却什么香味也没有嗅出来,反而被闻到一股臭臭的猪粪味。
听到几个女孩的话后,胖子一挥手,不耐烦道:“去去去,你们那鼻子,怎么能和我孙某的比。”
胖子说完,干脆也不理会几个女孩,独自一人闻着香味往前走。
作为一个资深的吃货,胖子最大的乐趣就是找吃的,不管是街头小巷的大排档,还是高楼大厦里的豪华餐厅。
只要被他的狗鼻子嗅到了,就会忍不住跟着香味走过去,也是如此,胖子才能成为微博里粉丝过百万的美食猎手。
沿着崎岖不平的小路往前走,待走到一处庭院后,胖子不禁顿足脚部,用力嗅了嗅空气中的弥漫的香味。
不过很快他就不由皱起眉头,“猪肉?驴肉?不对!是狗肉?牛肉?羊肉?也不对?”
空气中弥漫的香味非常特别,胖子能判断出,这道菜应该是先经过特殊的香料去腌制,然后用抹上蛋黄液,裹上一层面包糠,进行油炸。
能炸出这样的味道,至少要经过三次以上的温油复炸,确保香味被挥发出来,可后面的味道,就变得奇特起来。
胖子站在门外嗅了半天,先是判断不出来这到底是什么肉,为什么香味这样独特,第二点,就是这道菜后面的香味,变得很醇很厚重,这不是一般调料品能调制出来的。
越是这样,胖子内心顿时就变得煎熬起来,站在门外小心探出头往里面看,犹豫了半响,还是决定走进去瞧瞧。
“咦,找谁啊?”
这时候宝武从卧室走出来,看到胖子后不仅一愣,开口询问道。
“我这里的路过的游客,快到饭点了,饿了,闻着你们家的饭菜香味就进来了,大哥您看方便么?”
胖子很会说话,说这话就把一根烟递过去,以及200块钱。
宝武见状,嘴角一扬,不动声色的把钱收进自己口袋,上前拍拍胖子的胳膊道:“方便,就是加一双筷子的事。”
宝武拉着胖子走进房间一瞧,只见房间里,只有宝武和他老婆两人,而桌上则做了满满一桌子的菜。
胖子眼睛一亮,目光在菜品上一扫,不禁直流口水,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来,眼睛盯着桌上那一叠黄金排骨,不禁吞吞口水。
金色的排骨,现实经过反复油炸,在排骨下面放上粉丝,浇上特制的料汁,在蒸笼上蒸熟,不仅仅是香味扑鼻,金黄的外表,配上下面晶莹剔透的粉丝,无论是色泽还是气味,都令胖子之吞口水。
唯一让胖子疑惑的是,这排骨看起来不像是猪排啊?
“不用客气,吃饭吧。”
宝武热情的向胖子邀请道
胖子点点头,也不客气,拿起筷子先夹上一块排骨,放在嘴中轻轻一咬,“咔咔”糯软的口感,里面还带着酥脆的面包糠,随着你牙齿往下咬,下面的排骨肉上带着一股特别的豆酱香,层次分明的口感,让胖子不禁眼睛一亮。
“好吃!”
其实当人的财富,到了一定程度,美食已经算不上什么稀罕物,在这个时代,即便是普通的市民,也能有机会尝尝所谓的美味佳肴。
再不济,一年到头,少不了去十几次饭店,以前那些美味,现在人们早就已经吃腻了。
能够把菜品的香味,作出独立一番,呈现出令人难忘的口感,这种美食,才能够成为胖子这种美食猎人所追寻的目标。
无疑,眼下这道黄金排骨,就做到了,不仅仅是做到,更是让胖子感觉,这怕是自己吃到过最美味的排骨。
将整根排骨吃下去,仅剩下的骨头,似乎也是经过特别处理,骨头上有特别敲裂开的痕迹,用力一吸,里面呆着浓香的骨髓,便从骨头缝里吸出来。
“大哥,你这道菜味道太赞了,还有,这个排骨是什么肉,真香,怎么做的?”
胖子一边吃,一边询问道。
武宝闻言却是摇摇头,道:“不是我们做的,这是之前一位旅客来着住,临走的时候给我们做的一顿饭菜,这不是人刚送走,你就来了。”
胖子闻言,顿时心里大感后悔,暗骂道:“都是那几个小妞拖拖拉拉的,早知道我一个人先来,说不定还能碰上。”
这时武宝似乎想到了什么,道:“这个肉我倒是问过。”
只见武宝指着桌上另一盘菜道:“这个是狍子肉,经过烟熏烤制后,再做出来的。”
胖子闻言连忙夹上一筷子放在嘴里,不禁眼睛一亮,能尝的出来,肉质里还带着那种柴火的烟草气味,味道确实不错,肉质里的那点腥酸味处理的恰到好处。
自己曾经在东北,吃过狍子,但无论是对肉质的处理,还是后期的加工,完全和眼前这道菜没法比,更不要说味道上的差距。
这时宝武指着排骨道:“这个排骨,他说是在东北遇到了一头大土猪的排骨。”
一旁武宝的老婆点头笑道:“那人幽默的很,说那个大土猪厉害的很,还带着刺猬追了他一路。”
“对对对,你尝尝,这个,他说这个就是那个刺猬,我们还不敢吃呢。”
武宝连连点头,指了指桌上另一道菜,胖子曾经在广东待过,也曾经吃过刺猬,不过眼前的刺猬肉和他印象里的有些不同。
似是经过豆瓣酱红烧出来的,放在嘴里,豆瓣酱上独特的香味搭配上刺猬肉松软的口感,吃下去后,舌尖会保留着一点辛辣的刺激,让胖子差点把舌头给吞下去,简直是下饭神菜。
要不是武宝再三保证,他亲眼见到赵客做菜的整个过程,确定这盘是刺猬,胖子都怕是不会相信。
这才一顿饭的功夫,就让胖子突然有种被颠覆了常识的感觉,心里又是一阵惋惜,没能早来一步。
吃过了这顿饭,胖子从武宝家离开的时候,又塞给了武宝200块钱。
当然作为礼物,武宝将一罐豆瓣酱给了胖子,而后这罐豆瓣酱,在几天后,迅速爆红网络,不过那些都是后话。
此时在山头的另一边,一辆大巴车正绕着山头往深处走,赵客一个人坐在大巴车的最后一排,有些偏瘦的体格,配上浅蓝色的休闲衣,坐在看上去有些不起眼。
不过即便这样,当阳光照射在赵客的身上时候,暴露在休闲衣外的皮肤,依旧给人一种特别的神韵,很光泽,很白润,消瘦的脸颊,在阳光下更显得几分朝气蓬勃,很有阳光的感觉。
经过石乳阴菁的滋润,赵客体内丰厚的生命力,让自己有一种被脱胎换骨的感觉。
之前在恐怖空间,自己是陈四喜的摸样,所以看不出来,可等自己离开了恐怖空间,恢复原本的相貌后,这种外观上的变化就逐渐明显起来。
偶尔有几位结伴旅游的小姑娘会回头瞄上一眼,或者故意拿着手机佯装自拍的时候,将赵客也也给照进去。
不过即便这样,却没人会上前和赵客搭讪,因为赵客手边那个黑色的骨灰盒,已经在无形中,帮赵客拒绝掉了那些想要结伴的陌生人。
赵客左手盘绕着一串佛珠,似乎沾染了自己的血迹后,这串佛珠的光泽比之前自己拿到手时,更透亮了许多,看不出材质,但从上面覆盖着一层油量的包浆来看,已经有了许多年头。
想到这次死里逃生,赵客即感到幸运,又是一阵后怕,每次想起自己脊梁骨被一节一节的抽出来的感觉,赵客的嘴角边忍不住抽搐一下,下意识摸摸自己的脖子,虽然伤势恢复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脖子上还有一个红色的牙印,怎么也消失不掉。
多亏了这串佛珠,否则自己怕是死定了,不过让赵客奇怪的是,佛珠始终不能收入邮册。
但到是可以带在自己身上,拿在手上把玩不时会发出玻璃一样的碰撞声,听起来倒是很清脆。
千苗寨虽然是一处四象之地,但并不适合自己去修炼万食册上的摄源手,赵客打算乘车前往另一处地方看看。
至于手边的黑色骨灰盒,因为没有打开,所以无法被转化进邮册。
赵客打算找个人少的地方再打开,他有种预感,自己这次骨灰盒里的收获肯定不会小。
这时车行驶到一处村子前,便见车子缓缓停下来,车门打开,赵客眉头一瞧,便见陆续有人从走上来。
“不!妈妈我不要上车!”
一个妇女拉着一个七八岁大小的女孩,便见女孩死活不肯上车,让妇女打给三十出头,似乎家里出过丧事,胳膊上还带着孝,而妇女身后,还站着一个老人,看上去已经有八十出头,一头银发,枯瘦的脸,一脸慈爱的拉着小女孩的手。
见孩子又哭又闹死活不肯上车,女人的脸上顿时有些挂不住了,厉声训斥道:“再不听话,妈妈打了!”
哪知道孩子哭的更厉害,回头朝着身后那个老人道:“爷爷,我不想上车。”
赵客开始没在意,以为只是小孩普通的哭闹,然而这时候,坐在赵客前面的那个男人有些不耐烦了,把窗户打开,喊道:“你们上不上啊,全车就等你们两个人了。”
听到这句话,赵客眉头一沉,但随即突然一愣,再次回头看向窗外,只不过这次是闭上了左眼,右眼往外一扫,赵客脸上的神情顿时古怪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