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哪来的野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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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崖下,一个白衣人背着一个超大包袱,身形轻巧的从破屋里走出来,然后哼着小调顺着崖底的河流蜿蜒向前,跳过一个小溪流,是一个树林,他放下包袱,诡异的张开双臂,原地蹦了三蹦,那树林便似有了生命一样,所有方位瞬间大动,片刻,那树林便似换了个样,白衣人满意的拍了拍手又背起了包袱轻松的往里走。
林夕虽然从高空坠落,但由于下坠时那个草棚子的屋顶挡了一挡,又加上摔在软被上,所以只是暂时摔晕了,现在被裹在呼吸受窒,竟然硬生生的把她逼醒了。
她吃力的呼吸,觉得自己被困,身子又似在半空一荡一荡的,脑海里慢慢回忆起自己坠崖的那一幕,居然呜呜咽咽的哭了,没想到死了到地狱还这般难受,不是死了就任何感觉都没了吗?
白衣人察觉到了动静,也不走了,脚步一停,包袱一抖,林夕就咕噜噜的滚了出来,树林里黑漆漆的,风越来越大,雨势渐显,林夕滚了两圈就停了下来,她两眼呆呆的望着上空,一个人影站在身边,穿着一身白衣,气息微冷,她第一念头,这是地狱的判官吧,穿着白衣服,看不清脸,一定很可怕,当即蹭的跳了起来,二话不说就将那白衣人扑倒,然后左勾拳右勾拳,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力气猛揍起来。
“你丫的,老娘好不容易重生一回,还没来得及发大财,勾美男,享美食,就窝窝囊囊的死了,你们这些高高在上实际狗屁不如的鬼东西到底是怎么安排命运的,今天姐不打你的桃花朵朵开就不叫林夕。”
白衣人被揍得毫无还手之力,这女人因为怨气太深,所以揍得毫不客气,拳头似雨点般,关键是她的姿势太暧昧,跨坐在身上,某个部位轻轻一移就能重叠触碰,简直就是要命。
白衣人守了二十年的身子很容易就会被勾起火来,他要抬手掀开这个疯女人,林夕却以为他要抵抗,揍得更狠了,刚才那一摔,她的内里其实有伤,这一顿猛动,牵扯内里,忽觉一股腥甜,嘴巴一张,猩红的血喷了白衣人兜头一脸,两人都傻了。
林夕傻的是不是说鬼不会流血吗?她摸摸唇边的血液,居然还是热的,那是不是说明她还没死?
而白衣人被人喷了一脸血,洁癖的老毛病又犯,顿时嗷嗷惨叫出来。
他手一伸,一拽也不知扯到那里,只听嘭一声,林夕被甩出去好远,后背撞到树干上才停下,劲风飒飒,气息尚有回旋,转眼之间倾盆大雨而下,漫天雨幕在树冠的遮挡下变成了中雨,哗啦哗啦,瞬间就将两人浇透了。
白衣人站起来,抬头迎面任雨冲刷干净那张血脸,林夕不知对方是敌是友,伸手一探,药粉都没了,只得咬牙,摸到手边一块尖石,攥在手心里慢慢爬行过去,白衣人浑然未觉,整个人似要和这雨幕融为一体,林夕眼神一晃,竟觉得白衣人惨厉似鬼,似乎下一秒就要青面獠牙向她扑来。
林夕瞬间整个人都紧张的绷了起来,她咽了咽口水,喉咙咕咚一声,似又有回血,猛地一咽,新伤加上之前的旧伤,身子开始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
一道闪电劈空而过,那雪白的光电瞬间照亮了周围的黝黑,林夕一咬牙,猛扑过去,手中尖石正对白衣人的心脏部位。
白衣人依然一动不动,似乎未曾发现这一杀机,等林夕已经近前,他才慢慢低头,微微一笑,露一口白牙,闪电之下,骇人之极,手掌抬起又落下,林夕的身子慢慢软了下去,一口咽下去的血又喷了出来,这一次染红的是白衣人的白袍。
“哎,干嘛非要不自量力。”
......
山崖之上,尸体被雨水疯狂的冲刷,已经看不出本来的样子,容墨回到王府,抬头看着雨幕,伸手,雨丝冰凉入骨。
沈欢悠悠的喝着茶,表情没有一丝的担忧,他看着容墨的背影,咳两声道:“虽然晚了一步,但是未必没有生机,那女人我看着就是个不容易死的主,等雨停了派人去山谷仔细找。”
容墨回头睨他一眼:“事是你惹得,倒还有闲心。”
沈欢下意识的摸摸鼻子,呵呵一笑道:“那次还不是被怒气冲昏头了吗?不过若不是那女人撺掇着我也不会闹这么一处啊。”
“别张口闭口那个女人。”
话音刚落,沈欢忽觉一股煞气席卷而来,像窗外的雨幕,细细密密,绵绵不绝,当即额头冒出细汗,吧嗒一声,手中的茶盏瞬间裂出无数细痕,而茶水依然一滴不漏,当即收起了笑意认真了起来。
“是我逾越了。”
“三天,我们只有三天的时间。”
沈欢放下茶盏,那杯子立即碎开,眼眸一惊,又轻轻吁了口气。
“即使过了三天恐怕你也不担心吧?秦寿给钱的时候我可看的清楚,他的手指中间夹着,外人看着给的是一样厚的银票,当事人拿到手里一对比就知道不同了,这人心不足一贪婪就是个可以抓住的弱点。”
容墨收回接雨的手,表情却更加凝重了,眉心微蹙,想的似乎是另外的事情:“她的那点本事,恐怕不止是我知道了。”
沈欢不解:“什么意思?”
容墨不语,方才他去查探脚印时发现在山崖处还有一个脚印,很浅,几乎不易察觉,看大小应是成年男子的,黑衣人不可能死了还走到山崖边,所以肯定还有一个男人出现过,但是这个男人是谁呢?不管如何,他肯定看到了林夕怎么使毒杀死黑衣人的,这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
“传令下去,命猎鹰雨停后趁夜摸入峡谷寻找王妃。”
猎鹰是王府暗中培养的一只精锐队伍,平时都是便装打扮,混迹于常人之中,甚至跟普通百姓一样过着喝茶,经商甚至是种地的闲散生活,只有在容墨需要他们的时候才会集合出现,不过对于猎鹰,容墨还有两股更隐秘的势力,甚至是连沈欢都不知道的。
相对于普通的侍卫,猎鹰的消息更灵通,自成一系,而且也更懂江湖中人的种种唬人伎俩。
山崖下,一个白衣人背着一个超大包袱,身形轻巧的从破屋里走出来,然后哼着小调顺着崖底的河流蜿蜒向前,跳过一个小溪流,是一个树林,他放下包袱,诡异的张开双臂,原地蹦了三蹦,那树林便似有了生命一样,所有方位瞬间大动,片刻,那树林便似换了个样,白衣人满意的拍了拍手又背起了包袱轻松的往里走。
林夕虽然从高空坠落,但由于下坠时那个草棚子的屋顶挡了一挡,又加上摔在软被上,所以只是暂时摔晕了,现在被裹在呼吸受窒,竟然硬生生的把她逼醒了。
她吃力的呼吸,觉得自己被困,身子又似在半空一荡一荡的,脑海里慢慢回忆起自己坠崖的那一幕,居然呜呜咽咽的哭了,没想到死了到地狱还这般难受,不是死了就任何感觉都没了吗?
白衣人察觉到了动静,也不走了,脚步一停,包袱一抖,林夕就咕噜噜的滚了出来,树林里黑漆漆的,风越来越大,雨势渐显,林夕滚了两圈就停了下来,她两眼呆呆的望着上空,一个人影站在身边,穿着一身白衣,气息微冷,她第一念头,这是地狱的判官吧,穿着白衣服,看不清脸,一定很可怕,当即蹭的跳了起来,二话不说就将那白衣人扑倒,然后左勾拳右勾拳,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力气猛揍起来。
“你丫的,老娘好不容易重生一回,还没来得及发大财,勾美男,享美食,就窝窝囊囊的死了,你们这些高高在上实际狗屁不如的鬼东西到底是怎么安排命运的,今天姐不打你的桃花朵朵开就不叫林夕。”
白衣人被揍得毫无还手之力,这女人因为怨气太深,所以揍得毫不客气,拳头似雨点般,关键是她的姿势太暧昧,跨坐在身上,某个部位轻轻一移就能重叠触碰,简直就是要命。
白衣人守了二十年的身子很容易就会被勾起火来,他要抬手掀开这个疯女人,林夕却以为他要抵抗,揍得更狠了,刚才那一摔,她的内里其实有伤,这一顿猛动,牵扯内里,忽觉一股腥甜,嘴巴一张,猩红的血喷了白衣人兜头一脸,两人都傻了。
林夕傻的是不是说鬼不会流血吗?她摸摸唇边的血液,居然还是热的,那是不是说明她还没死?
而白衣人被人喷了一脸血,洁癖的老毛病又犯,顿时嗷嗷惨叫出来。
他手一伸,一拽也不知扯到那里,只听嘭一声,林夕被甩出去好远,后背撞到树干上才停下,劲风飒飒,气息尚有回旋,转眼之间倾盆大雨而下,漫天雨幕在树冠的遮挡下变成了中雨,哗啦哗啦,瞬间就将两人浇透了。
白衣人站起来,抬头迎面任雨冲刷干净那张血脸,林夕不知对方是敌是友,伸手一探,药粉都没了,只得咬牙,摸到手边一块尖石,攥在手心里慢慢爬行过去,白衣人浑然未觉,整个人似要和这雨幕融为一体,林夕眼神一晃,竟觉得白衣人惨厉似鬼,似乎下一秒就要青面獠牙向她扑来。
林夕瞬间整个人都紧张的绷了起来,她咽了咽口水,喉咙咕咚一声,似又有回血,猛地一咽,新伤加上之前的旧伤,身子开始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
一道闪电劈空而过,那雪白的光电瞬间照亮了周围的黝黑,林夕一咬牙,猛扑过去,手中尖石正对白衣人的心脏部位。
白衣人依然一动不动,似乎未曾发现这一杀机,等林夕已经近前,他才慢慢低头,微微一笑,露一口白牙,闪电之下,骇人之极,手掌抬起又落下,林夕的身子慢慢软了下去,一口咽下去的血又喷了出来,这一次染红的是白衣人的白袍。
“哎,干嘛非要不自量力。”
......
山崖之上,尸体被雨水疯狂的冲刷,已经看不出本来的样子,容墨回到王府,抬头看着雨幕,伸手,雨丝冰凉入骨。
沈欢悠悠的喝着茶,表情没有一丝的担忧,他看着容墨的背影,咳两声道:“虽然晚了一步,但是未必没有生机,那女人我看着就是个不容易死的主,等雨停了派人去山谷仔细找。”
容墨回头睨他一眼:“事是你惹得,倒还有闲心。”
沈欢下意识的摸摸鼻子,呵呵一笑道:“那次还不是被怒气冲昏头了吗?不过若不是那女人撺掇着我也不会闹这么一处啊。”
“别张口闭口那个女人。”
话音刚落,沈欢忽觉一股煞气席卷而来,像窗外的雨幕,细细密密,绵绵不绝,当即额头冒出细汗,吧嗒一声,手中的茶盏瞬间裂出无数细痕,而茶水依然一滴不漏,当即收起了笑意认真了起来。
“是我逾越了。”
“三天,我们只有三天的时间。”
沈欢放下茶盏,那杯子立即碎开,眼眸一惊,又轻轻吁了口气。
“即使过了三天恐怕你也不担心吧?秦寿给钱的时候我可看的清楚,他的手指中间夹着,外人看着给的是一样厚的银票,当事人拿到手里一对比就知道不同了,这人心不足一贪婪就是个可以抓住的弱点。”
容墨收回接雨的手,表情却更加凝重了,眉心微蹙,想的似乎是另外的事情:“她的那点本事,恐怕不止是我知道了。”
沈欢不解:“什么意思?”
容墨不语,方才他去查探脚印时发现在山崖处还有一个脚印,很浅,几乎不易察觉,看大小应是成年男子的,黑衣人不可能死了还走到山崖边,所以肯定还有一个男人出现过,但是这个男人是谁呢?不管如何,他肯定看到了林夕怎么使毒杀死黑衣人的,这绝对不是一个好消息。
“传令下去,命猎鹰雨停后趁夜摸入峡谷寻找王妃。”
猎鹰是王府暗中培养的一只精锐队伍,平时都是便装打扮,混迹于常人之中,甚至跟普通百姓一样过着喝茶,经商甚至是种地的闲散生活,只有在容墨需要他们的时候才会集合出现,不过对于猎鹰,容墨还有两股更隐秘的势力,甚至是连沈欢都不知道的。
相对于普通的侍卫,猎鹰的消息更灵通,自成一系,而且也更懂江湖中人的种种唬人伎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