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贵重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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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兵低头沉思,他也觉得三哥之言十分有理,毕竟办公室门外便是走廊,来来回回走的人也很多,看来这次事件,真的是给自己敲了一记警钟。
“三哥又不是外人,别多想了,快打开看看吧!”郑三金说完后,挡起了窗帘,并把灯也关掉。
他打开锦盒,顿时被耀眼的珠光宝气所震慑,整个屋内顿时明亮,犹如白昼。
锦盒内是一颗夜明珠,发出光亮,异常夺目耀眼,真乃稀世珍宝。相传慈禧太后下葬时,口含夜明珠,军阀孙殿英打开棺木后,慈禧尸身完好无缺,有如睡着一般,皮肤尚有弹性,可见此宝的贵重,慈禧口中的那颗夜明珠,后来却下落不明。
夜明珠是大地里的一些发光物质,由最初的岩浆喷发,到后来的地质运动,集聚于矿石中而成。
黎兵觉得此物太过于贵重,不能接受,当下便拒绝。可是三哥苦口婆心,甚至拿断交来威胁黎兵,最终没办法,只能收下。可是这么一来,问题是这么贵重的礼物,该如何向人家解释,总不能说盗墓摸金来的吧!三哥又教他一番说辞。
黎兵在三哥的催促下,打开了第二个,大一点的装饰盒,立时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只色彩斑斓的陶制骏马,上面骑着一位女将军,颜色分为三种,黄、绿、白,大概是年代已久远,部分颜色竟然发生些许变化。
“这个东西不知道吧!”三哥洋洋得意,似乎对自己拿出的东西很满意。
“三哥,这是何物?小弟确实不知,看样子年代好像很久远。”
“算你小子还算有点见识,此物便是唐三彩。”三哥望着黎兵,似乎等他发出惊讶的表情。
唐三彩是唐朝时期陶器上的颜色,颜色有很多种,但主要以黄、绿、白为主,所以称之为三彩,具有较高的装饰艺术水平,由于实用性较差,唐三彩主要用于随葬。
“三哥,这……这样好吗?小弟如何受得起,我还是给你钱吧!”黎兵知道这个东西来自唐朝,肯定十分名贵。
“少跟三哥提钱,以后陪我下墓在报答我吧!”
黎兵顿时感到无语,看来欠三哥这么多,以后真得陪他下墓倒斗了,虽然摸金并不是自己所情愿的事情,但为了还他人情,报答他,也只能如此了。
黎兵将两样宝物刚刚放好,就听到外面一阵争吵声。
“哎呀!是老陶来啦!我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三哥边说边跑向门外,黎兵紧跟着而出。
到大门处,才发现的确是陶洪志,他正和福伯争吵起来。似乎是福伯见他长相凶丑,不让他进门,而陶洪志却十分不满,两位加起来一百多岁的人便吵了起来。
郑三金上前忙道:“别吵,自家人,老陶你怎么不等我去接你啊!”
陶洪志道:“在医院住着真是憋死人,又不能喝酒,真不自在。我按照你给的地址就找过来了。”
福伯此时才知道,面前这位丑陋的男人,正是郑三金前几日交代过的朋友,并早已提醒人长的丑陋。
“陶兄弟,对不住了,刚才是老哥不好,请进。”福伯彬彬有礼的道。并伸出右手做一个“请”的手势。
“哪里哪里,兄弟也有不对之处,即是一家人,不必这么客气。”陶洪志说完进了大门,直奔黎兵处便要鞠躬,直接被黎兵扶起。
“陶大哥,别这样,小弟受不起。”
“若是没有黎兄弟的再造之恩,恐怕老哥我,早已去地府报了道。”陶洪志感激的望着黎兵,他的这番话说的慷慨激昂,却是出自肺腑。
“走,先进屋内坐一坐,等会再回你的房子。”三哥故意语气提高,并连连的向陶洪志使眼色。
众人刚进屋时,碰巧苏静文坐起伸了个懒腰。突然望见进屋的丑陋男人,脸上的刀疤纵横交叉,狰狞恐怖,不由自主“啊”的一声,柔软的娇躯扑进黎兵的怀抱。
“静文别怕,他是陶大哥,是我们的朋友。”黎兵安慰着怀中的美人儿,并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入手处温软滑腻,一丝女人身上特有的体香,钻入他的鼻中,他深深陶醉在其中,竟然忘记放下挂在身上的苏静文。
“老陶,这位是弟妹,怎么样漂亮吧!”郑三金笑着道。
“哦……,怪不得这么漂亮,也就黎兄弟这样的人,方能配得上她,此二人,真乃人中龙凤。”陶洪志这番评论,也是出于实话,并没有浮夸之意。
苏静文听到二人这么说,顿时羞的无地自容,轻声道:“快把我放下来啊!你想什么呢?”
黎兵闻得声音,毛手毛脚的将苏静文放下,她打了声招呼后,红着脸奔向二楼。
“陶……陶大哥,让你见笑了。”
“黎兄弟,说哪里话。”
福伯献上茶艺,片刻后,众人连连称赞,尤其是陶洪志更是赞不绝口,总说喝出了家乡的味道。其实他还不知道,福伯的这手茶艺正是来自于湘西。
“老陶我们也该回家了,好好的喝一顿如何?还有你们家乡的酒鬼酒在等着你呢?”郑三金得意地望着他,似乎这一点正中了他的下怀。
陶洪志听说还有家乡的美酒,整个人顿时来了精神,用那经常触摸尸体的手抹了抹嘴,兴奋的道:“还是郑兄弟了解我,今天不醉倒,不睡觉。”
郑三金拎过陶洪志的皮箱,转身欲走。
“黎兄弟,福老哥,一起过去喝个痛快吧!这样的天气只适合喝酒。”陶洪志道。
他说的不错,天气不好时,确实比较适合喝酒,怎么说呢?有人说酒是个好东西,可以陶冶情操,麻醉自己,唐代诗人李白醉酒后写下好多首诗,有句话叫做借酒消愁,愁更愁。酒喝多了对身体有影响,也容易误事,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
黎兵并不太喜欢饮酒,不过陶洪志盛情相邀,碰巧今天也没有什么事,便勉为其难的答应了。而福伯为了与陶洪志的争吵而感到歉意,居然也答应他的邀请。
“你们先过去吧!我等一会儿静文,随后就到。”黎兵望着陶洪志道。
而福伯也说随后就到,郑三金神秘兮兮的搂着陶洪志朝外走去,交头接耳的也不知在谈论着什么。
给读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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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兵低头沉思,他也觉得三哥之言十分有理,毕竟办公室门外便是走廊,来来回回走的人也很多,看来这次事件,真的是给自己敲了一记警钟。
“三哥又不是外人,别多想了,快打开看看吧!”郑三金说完后,挡起了窗帘,并把灯也关掉。
他打开锦盒,顿时被耀眼的珠光宝气所震慑,整个屋内顿时明亮,犹如白昼。
锦盒内是一颗夜明珠,发出光亮,异常夺目耀眼,真乃稀世珍宝。相传慈禧太后下葬时,口含夜明珠,军阀孙殿英打开棺木后,慈禧尸身完好无缺,有如睡着一般,皮肤尚有弹性,可见此宝的贵重,慈禧口中的那颗夜明珠,后来却下落不明。
夜明珠是大地里的一些发光物质,由最初的岩浆喷发,到后来的地质运动,集聚于矿石中而成。
黎兵觉得此物太过于贵重,不能接受,当下便拒绝。可是三哥苦口婆心,甚至拿断交来威胁黎兵,最终没办法,只能收下。可是这么一来,问题是这么贵重的礼物,该如何向人家解释,总不能说盗墓摸金来的吧!三哥又教他一番说辞。
黎兵在三哥的催促下,打开了第二个,大一点的装饰盒,立时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只色彩斑斓的陶制骏马,上面骑着一位女将军,颜色分为三种,黄、绿、白,大概是年代已久远,部分颜色竟然发生些许变化。
“这个东西不知道吧!”三哥洋洋得意,似乎对自己拿出的东西很满意。
“三哥,这是何物?小弟确实不知,看样子年代好像很久远。”
“算你小子还算有点见识,此物便是唐三彩。”三哥望着黎兵,似乎等他发出惊讶的表情。
唐三彩是唐朝时期陶器上的颜色,颜色有很多种,但主要以黄、绿、白为主,所以称之为三彩,具有较高的装饰艺术水平,由于实用性较差,唐三彩主要用于随葬。
“三哥,这……这样好吗?小弟如何受得起,我还是给你钱吧!”黎兵知道这个东西来自唐朝,肯定十分名贵。
“少跟三哥提钱,以后陪我下墓在报答我吧!”
黎兵顿时感到无语,看来欠三哥这么多,以后真得陪他下墓倒斗了,虽然摸金并不是自己所情愿的事情,但为了还他人情,报答他,也只能如此了。
黎兵将两样宝物刚刚放好,就听到外面一阵争吵声。
“哎呀!是老陶来啦!我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三哥边说边跑向门外,黎兵紧跟着而出。
到大门处,才发现的确是陶洪志,他正和福伯争吵起来。似乎是福伯见他长相凶丑,不让他进门,而陶洪志却十分不满,两位加起来一百多岁的人便吵了起来。
郑三金上前忙道:“别吵,自家人,老陶你怎么不等我去接你啊!”
陶洪志道:“在医院住着真是憋死人,又不能喝酒,真不自在。我按照你给的地址就找过来了。”
福伯此时才知道,面前这位丑陋的男人,正是郑三金前几日交代过的朋友,并早已提醒人长的丑陋。
“陶兄弟,对不住了,刚才是老哥不好,请进。”福伯彬彬有礼的道。并伸出右手做一个“请”的手势。
“哪里哪里,兄弟也有不对之处,即是一家人,不必这么客气。”陶洪志说完进了大门,直奔黎兵处便要鞠躬,直接被黎兵扶起。
“陶大哥,别这样,小弟受不起。”
“若是没有黎兄弟的再造之恩,恐怕老哥我,早已去地府报了道。”陶洪志感激的望着黎兵,他的这番话说的慷慨激昂,却是出自肺腑。
“走,先进屋内坐一坐,等会再回你的房子。”三哥故意语气提高,并连连的向陶洪志使眼色。
众人刚进屋时,碰巧苏静文坐起伸了个懒腰。突然望见进屋的丑陋男人,脸上的刀疤纵横交叉,狰狞恐怖,不由自主“啊”的一声,柔软的娇躯扑进黎兵的怀抱。
“静文别怕,他是陶大哥,是我们的朋友。”黎兵安慰着怀中的美人儿,并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入手处温软滑腻,一丝女人身上特有的体香,钻入他的鼻中,他深深陶醉在其中,竟然忘记放下挂在身上的苏静文。
“老陶,这位是弟妹,怎么样漂亮吧!”郑三金笑着道。
“哦……,怪不得这么漂亮,也就黎兄弟这样的人,方能配得上她,此二人,真乃人中龙凤。”陶洪志这番评论,也是出于实话,并没有浮夸之意。
苏静文听到二人这么说,顿时羞的无地自容,轻声道:“快把我放下来啊!你想什么呢?”
黎兵闻得声音,毛手毛脚的将苏静文放下,她打了声招呼后,红着脸奔向二楼。
“陶……陶大哥,让你见笑了。”
“黎兄弟,说哪里话。”
福伯献上茶艺,片刻后,众人连连称赞,尤其是陶洪志更是赞不绝口,总说喝出了家乡的味道。其实他还不知道,福伯的这手茶艺正是来自于湘西。
“老陶我们也该回家了,好好的喝一顿如何?还有你们家乡的酒鬼酒在等着你呢?”郑三金得意地望着他,似乎这一点正中了他的下怀。
陶洪志听说还有家乡的美酒,整个人顿时来了精神,用那经常触摸尸体的手抹了抹嘴,兴奋的道:“还是郑兄弟了解我,今天不醉倒,不睡觉。”
郑三金拎过陶洪志的皮箱,转身欲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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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的不错,天气不好时,确实比较适合喝酒,怎么说呢?有人说酒是个好东西,可以陶冶情操,麻醉自己,唐代诗人李白醉酒后写下好多首诗,有句话叫做借酒消愁,愁更愁。酒喝多了对身体有影响,也容易误事,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
黎兵并不太喜欢饮酒,不过陶洪志盛情相邀,碰巧今天也没有什么事,便勉为其难的答应了。而福伯为了与陶洪志的争吵而感到歉意,居然也答应他的邀请。
“你们先过去吧!我等一会儿静文,随后就到。”黎兵望着陶洪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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