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7章 复活的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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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王,静静地闭着眼睛,终于,安详得就像是一片树叶。
这时候,围观诸人才一起跪了下去,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呐喊:“我王……我王……”
他们满是战栗的声音里,终于释放出了长久压抑的愤懑和恐惧。
这一刻,初蕾忽然彻底原谅了他们。
他们,就是她在天幕上看到的那一群尽情编造谎言和各种丑闻来诋毁自己,诋毁小狼王的那一群。
他们,只是受害者。
他们,只是被胁迫者。
他们,因为没有自保的能力,在暴力面前,唯有选择顺从。
此时,他们全部跪在她的面前。
然后,还有陆陆续续赶来的百姓。
他们统统跪在地上。
可是,凫风初蕾记得很清楚:以前,她是从不让他们下跪的!包括登基的时候。
他们之所以现在跪得如此整齐划一,如此习惯成自然,完全是这几天才养成的——因为,季季一声令下,一个眼神,他们就必须跪着。
他们很快便习惯了,别人一大声,立即就跪下去。
他们甚至习惯了,内心一颤抖,立即就跪下去。
她只是将目光从他们面上移开,先轻轻扶起了丽丽丝。
丽丽丝整个人已经衰竭了,根本无法站直。她干脆瘫坐地上,在她的旁边,便是拉美西斯的尸体。
初蕾轻轻将小狼王和拉美西斯并排放在一起,然后,才再拉了她一把。
这一次,丽丽丝稳稳地站了起来。
可是,她并未开口,因为,她一看女王的神情,就知道什么也不用说了。
女王的目光,终于落在黑压压跪了一片的民众身上。
很久很久之后,她终于轻轻地:“你们起来!你们记住,以后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不许跪下了!”
“我命令你们,再也不许跪下了!无论是君君臣臣还是父父子子!”
你们先要站着。
你们先要站直了。
你们先要学会了站立,然后,才能学会自保和反抗。
沉默,顺从,很多时候并不是自保。
勇气,能力,才是自保的根基。
我传你们以力量,教你们以本领,让你们丰衣足食,让你们精神自由,便是为了有朝一日,你们可以一直站立,永不下跪!
一夜之间,所有的血腥全部消失;
所有的杀戮也全部消失。
仿佛有一只神奇的大手,挥手之间,便抚平了一切的创伤。
可是,死者的血可以抚平,尸体可以掩埋,废弃的房屋可以被复原——但是,死了就是死了。
饶是如此,九黎还是迅速恢复了繁华,很快,商旅正常营业,早点照常开卖,大街上,立即又熙熙攘攘,人山人海。
尤其是被放在柱子上的透骨镜又被取了出来。
它在杜仲儿子的手上,开始救治无数的重伤者。
只可惜,透骨镜只能救活人,至少是还有一口气之人,而不能救死人。
名医杜仲,医者不能自救。
他为了他医者的最后节操,不惜献出了自己的性命。
女王下令,这把透骨镜永远留在杜氏家族手中,由他们家族长期保管。
这世界,总有无数的人不会苟且。
甚至是你曾经以为的蝇营狗苟之辈,比如白志艺。
还有拉美西斯、赤焰兰亭……
女王不能把他们的名字写在风里,但是,可以定格在广场、文字以及无数的传说之中。
只要九黎二字不灭,他们的名字就当不毁灭。
无数人围着透骨镜,庆幸着生的希望。
初蕾一个人,静静地站在九黎广场,她的足下,就是小狼王当时被拷打的地方,鼻端,隐隐地还能嗅到他的胃部做成的箭垛子散发出来的那种淡淡的血腥味。
她忽然想起过去。
很久远的过去。
她记得第一次见小狼王的情景,那无赖少年嬉皮笑脸:哇,你这么丑居然还这么嚣张?
她还记得那无赖少年振振有词:我怎么就是偷你的王袍了?你长得那么丑怎么好意思穿这么美丽的衣服?姬真穿不是更好吗?
甚至,那无赖的少年偷偷给自己下毒,在西北的大漠里振振有词:你以为你是女王你就了不起吗?总有一天我会玩你睡你,让你跪在我的脚下;
甚至,那无赖在有熊山林一狼牙棒就订在自己的手臂上面,还大言不惭:这具僵尸真是太丑了……
当然,自己也曾无数次想要杀了那无赖,甚至在那无赖少年的肚子里装满了沙子。
掠过心头的回忆,全是他的不堪和无赖。可是,她却泪如雨下。
最无赖者,何尝不是最高尚者?
最无赖的少年,却用了最后的生命和这个城市共存亡。
他,竟然是九黎的历史上,第一位和九黎生死与共之人。
昔日蚩尤,共工都没做到的事情,反而是他做到了。
丽丽丝默然站在她的旁边,曾经浓烈如一朵金色向日葵的鬼方女王,一夜之间就凋零了。
经过反复检查,小狼王已经彻底无法救助,无法复生,就算白衣天尊出手,也无可奈何。
实在是因为他的尸体被毁坏得太过彻底。
季季等人对他恨之入骨,对他采取了惨无人道的折磨,将他的最后一丝元气和生命力都彻底破坏。
小狼王,无法挽救。
任何神药其实都一样,本质上,只能救活原本就还有一口气之人,而无法让死者复生。
纵然是青元夫人这样的绝顶医学和病毒学高手出手,也不能让人恢复原状,而是另外制造一个复制品。
就算她在周山之巅偷走了百里行暮的复制人,可是,她也再无法让这个复制人恢复脑电波,纵然活下来,也只是一个行尸走肉,一个傀儡。
甚至于,可怜的百里行暮要在临死的最后一刻,才回忆起生前的一鳞半爪,可是,也只得这些,无法更多了。
复制品,虽然和本体在外表上一模一样,可是,凫风初蕾已经很清楚,那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一个人的存在,是脑电波的存在,而不是肉体的存在。
换而言之,如果脑电波死亡,就算他的肉体完好无损,他也算彻底死掉了。
可现在,凫风初蕾忽然很希望出现奇迹:比如,找大联盟的医学部帮忙,至少,复制一个新的小狼王,毕竟,他肉体虽然死了,但是,脑电波还在空气中飘荡,不是吗?
小狼王,静静地闭着眼睛,终于,安详得就像是一片树叶。
这时候,围观诸人才一起跪了下去,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呐喊:“我王……我王……”
他们满是战栗的声音里,终于释放出了长久压抑的愤懑和恐惧。
这一刻,初蕾忽然彻底原谅了他们。
他们,就是她在天幕上看到的那一群尽情编造谎言和各种丑闻来诋毁自己,诋毁小狼王的那一群。
他们,只是受害者。
他们,只是被胁迫者。
他们,因为没有自保的能力,在暴力面前,唯有选择顺从。
此时,他们全部跪在她的面前。
然后,还有陆陆续续赶来的百姓。
他们统统跪在地上。
可是,凫风初蕾记得很清楚:以前,她是从不让他们下跪的!包括登基的时候。
他们之所以现在跪得如此整齐划一,如此习惯成自然,完全是这几天才养成的——因为,季季一声令下,一个眼神,他们就必须跪着。
他们很快便习惯了,别人一大声,立即就跪下去。
他们甚至习惯了,内心一颤抖,立即就跪下去。
她只是将目光从他们面上移开,先轻轻扶起了丽丽丝。
丽丽丝整个人已经衰竭了,根本无法站直。她干脆瘫坐地上,在她的旁边,便是拉美西斯的尸体。
初蕾轻轻将小狼王和拉美西斯并排放在一起,然后,才再拉了她一把。
这一次,丽丽丝稳稳地站了起来。
可是,她并未开口,因为,她一看女王的神情,就知道什么也不用说了。
女王的目光,终于落在黑压压跪了一片的民众身上。
很久很久之后,她终于轻轻地:“你们起来!你们记住,以后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不许跪下了!”
“我命令你们,再也不许跪下了!无论是君君臣臣还是父父子子!”
你们先要站着。
你们先要站直了。
你们先要学会了站立,然后,才能学会自保和反抗。
沉默,顺从,很多时候并不是自保。
勇气,能力,才是自保的根基。
我传你们以力量,教你们以本领,让你们丰衣足食,让你们精神自由,便是为了有朝一日,你们可以一直站立,永不下跪!
一夜之间,所有的血腥全部消失;
所有的杀戮也全部消失。
仿佛有一只神奇的大手,挥手之间,便抚平了一切的创伤。
可是,死者的血可以抚平,尸体可以掩埋,废弃的房屋可以被复原——但是,死了就是死了。
饶是如此,九黎还是迅速恢复了繁华,很快,商旅正常营业,早点照常开卖,大街上,立即又熙熙攘攘,人山人海。
尤其是被放在柱子上的透骨镜又被取了出来。
它在杜仲儿子的手上,开始救治无数的重伤者。
只可惜,透骨镜只能救活人,至少是还有一口气之人,而不能救死人。
名医杜仲,医者不能自救。
他为了他医者的最后节操,不惜献出了自己的性命。
女王下令,这把透骨镜永远留在杜氏家族手中,由他们家族长期保管。
这世界,总有无数的人不会苟且。
甚至是你曾经以为的蝇营狗苟之辈,比如白志艺。
还有拉美西斯、赤焰兰亭……
女王不能把他们的名字写在风里,但是,可以定格在广场、文字以及无数的传说之中。
只要九黎二字不灭,他们的名字就当不毁灭。
无数人围着透骨镜,庆幸着生的希望。
初蕾一个人,静静地站在九黎广场,她的足下,就是小狼王当时被拷打的地方,鼻端,隐隐地还能嗅到他的胃部做成的箭垛子散发出来的那种淡淡的血腥味。
她忽然想起过去。
很久远的过去。
她记得第一次见小狼王的情景,那无赖少年嬉皮笑脸:哇,你这么丑居然还这么嚣张?
她还记得那无赖少年振振有词:我怎么就是偷你的王袍了?你长得那么丑怎么好意思穿这么美丽的衣服?姬真穿不是更好吗?
甚至,那无赖的少年偷偷给自己下毒,在西北的大漠里振振有词:你以为你是女王你就了不起吗?总有一天我会玩你睡你,让你跪在我的脚下;
甚至,那无赖在有熊山林一狼牙棒就订在自己的手臂上面,还大言不惭:这具僵尸真是太丑了……
当然,自己也曾无数次想要杀了那无赖,甚至在那无赖少年的肚子里装满了沙子。
掠过心头的回忆,全是他的不堪和无赖。可是,她却泪如雨下。
最无赖者,何尝不是最高尚者?
最无赖的少年,却用了最后的生命和这个城市共存亡。
他,竟然是九黎的历史上,第一位和九黎生死与共之人。
昔日蚩尤,共工都没做到的事情,反而是他做到了。
丽丽丝默然站在她的旁边,曾经浓烈如一朵金色向日葵的鬼方女王,一夜之间就凋零了。
经过反复检查,小狼王已经彻底无法救助,无法复生,就算白衣天尊出手,也无可奈何。
实在是因为他的尸体被毁坏得太过彻底。
季季等人对他恨之入骨,对他采取了惨无人道的折磨,将他的最后一丝元气和生命力都彻底破坏。
小狼王,无法挽救。
任何神药其实都一样,本质上,只能救活原本就还有一口气之人,而无法让死者复生。
纵然是青元夫人这样的绝顶医学和病毒学高手出手,也不能让人恢复原状,而是另外制造一个复制品。
就算她在周山之巅偷走了百里行暮的复制人,可是,她也再无法让这个复制人恢复脑电波,纵然活下来,也只是一个行尸走肉,一个傀儡。
甚至于,可怜的百里行暮要在临死的最后一刻,才回忆起生前的一鳞半爪,可是,也只得这些,无法更多了。
复制品,虽然和本体在外表上一模一样,可是,凫风初蕾已经很清楚,那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一个人的存在,是脑电波的存在,而不是肉体的存在。
换而言之,如果脑电波死亡,就算他的肉体完好无损,他也算彻底死掉了。
可现在,凫风初蕾忽然很希望出现奇迹:比如,找大联盟的医学部帮忙,至少,复制一个新的小狼王,毕竟,他肉体虽然死了,但是,脑电波还在空气中飘荡,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