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吃到怕的烤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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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来,郑小公子,难得来一趟大草原,多吃些肉才是,看你长得那么瘦。”一个满脸胡须的彪形大汉,哈哈大笑着,用不太流利的汉语对志文说道。
其实靠近长城的这些蒙古人,多少都能说些汉话,身为首领,见多识广,会说的更多些。
此人也是一个小部落的首领,今天上午刚到,卖了十几匹已经长成的雄壮公马给志文,换了一笔不菲的粮食,价格比以往那些明人商贩给的要高些。
这些公马,或许在这些明人眼中是难得的良驹,但在他们这种蒙古小部落中,就是麻烦,草料吃得多,却一滴奶都没有,杀了它们吃肉吧,却又舍不得,拿给明人换粮,是最好不过的事儿。
除了这些马,去年秋天他不知出于什么心态留下的那几百斤羊毛,在他眼里分文不值,也被志文用二十斤的粮食换走了,这两件事加起来,让他对志文好感大增,这不,非拉着志文来吃他们的烤羊肉不可。
“这位头领,”志文强颜欢笑道,没记住人家的名字,只能统称头领,这些蒙古人的名字,对志文来说都有些难记,“小子胃口有限,实在是吃不下了。”
志文心里苦,脸上还不能表现出来,这是他第一次亲身体验吃肉吃到怕的经历。
自从林远帮他安排孟根等人送信,各部落陆续到来后,恶梦般的日子就开始了。
基本上每来一个部落,就要开一场烧烤大会,区别在于宽裕的部落交易前弄,穷的部落交易后搞,总之都逃不掉。
要是一年才能吃上一次肉,那肉在你心里就是无上美味,吃之前期盼,吃之后怀念。
要是隔三岔五地就能吃上一顿肉,那肉于你而言,与其他食物就没多大区别。
要是天天顿顿都吃肉,吃的还是这种烹饪手法及其落后,腥膻之气扑鼻的烤羊肉,对志文来说,就是受刑。
“啊?吃不下了,来喝点酒就能吃下了对了,你不能喝酒。”这首领还没喝醉,记得志文还小,喝不了酒,倒不勉强,不过他接着大喊,“来人,给郑小公子倒碗奶,顺顺食。”
喊完接着对志文道,“听我的,郑小公子,喝碗奶就能再吃些了。”
志文暗自苦笑,此刻的他,无比怀念逃难路上的野菜饼和苜蓿汤。
“咦!这位兄弟,怎么停手了?”这首领看到陪着志文赴宴的薛平在一旁发呆,“是我们的肉不香,还是酒不甜?”
“哪里哪里。”薛平急忙说,“我歇口气,歇口气,来,首领,我敬你一碗酒。”
说罢一仰脖,把酒灌入自己嘴里。
这个曾经吃了上顿没下顿,要靠着马奶才能勉强过活的马贼头子,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吃肉吃到怕,喝酒喝到吐的时候。
可谁叫他汉蒙两语皆通,两族的各种风俗习惯也都知晓呢,陪志文与各部首领洽谈、喝酒等事务,责无旁贷地落在了他身上。
其他人都忙着与蒙人们的交易,先是没空参与,后
-----网友请提示:长时间请注意眼睛的休息。:
----这是华丽的分割线---</i>
来是被他与志文的惨象吓到,不敢来,这几天一直都是他和志文顶着。
一开始,林远凭借汉人身份,还跟着志文,帮忙出头了几次,不过很快也就吃不消了,宁愿带着林巧,去帮囡囡她们的忙,也不愿再跟着志文了。
嗯,孟根倒是挺愿意帮这个忙,也不缺他这口吃的,不过他酒量太差,两口就醉,这不,现在已经躺在地上了。
“这小兄弟,酒量太差。”这首领看看地上的孟根,嘴里啧啧发声,“郑小公子,你们吃好喝好啊,我去招呼其他人。”
“哎,首领你忙你的去。”志文和薛平巴不得他早些走开,自己也能喘口气,休息一下。
等志文和薛平扛着孟根回到自己营地的时候,夜已经深了,囡囡她们三个丫头还在等着他。
把孟根弄了和薛平他们一起睡,这小子,这几天几乎都和他们混在一起。
“有事?囡囡。”志文来到马车旁问道。
“哥,马已经上百了,还收么?”囡囡指指马车旁的马圈问道。
林远他们部落专门腾了一块地方,还修了围栏,用来给志文他们关马,坐在马车上往里看,已经有不少马了,匹匹都算得上是好马。
“有这么多了?”志文没料到,这才几天的工夫,收的马就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料,而他最想要的羊毛,却是不尽如人意,所以这几天再是吃不消,志文也没有退缩,就是为了混个脸熟。
按林远的说法,才来了三四个部落,只能算刚开个头,最少也要来十几个,多的话,二十多个也不是没有可能。
“咱们现在能不收么?”志文双手一摊,真要不收的话,就等着被那些闻讯赶来的蒙古人追杀罢,这几天好不容易攒下的人品也会被败得一干二净。
“这么些马,就凭咱们几人,到时候怎么赶回去?”草料囡囡不担心,志文总能及时地拿出新鲜苜蓿和粮食喂马,她担心的是怎么把马弄回涿鹿山。
志文一拍脑袋,还真是,这几天光顾着跟人吃肉喝奶,却没有想到这个问题。
那三个曾经的马贼再厉害,能赶多少马呢,再这么下去,马匹数量还会增加,他们仨儿到底能不能行啊。
志文踌躇片刻,一时也想不出什么主意,“车到山前必有路,到时候再说罢,大不了找林远和孟根帮忙”
孟根,对了,可以找孟根他们帮忙啊。
林远他们部落,向孟根这样无父无母,已经成年的半大小子有五个,付钱粮给他们,让他们帮忙赶马,走一趟关内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这几人都不是别人的家奴,谁也束缚不了他们的。
而且孟根他们不仅仅只能赶马,更难得的是,他们弓马娴熟,是天生的马上战士,要是能让他们留在涿鹿山,嘿嘿!
想到这里,志文得意地笑了,“没事儿,囡囡,接着收马就是。”
嗯,看来今后还得去其他部落,多认识些像孟根这样的人才是。
“来来来,郑小公子,难得来一趟大草原,多吃些肉才是,看你长得那么瘦。”一个满脸胡须的彪形大汉,哈哈大笑着,用不太流利的汉语对志文说道。
其实靠近长城的这些蒙古人,多少都能说些汉话,身为首领,见多识广,会说的更多些。
此人也是一个小部落的首领,今天上午刚到,卖了十几匹已经长成的雄壮公马给志文,换了一笔不菲的粮食,价格比以往那些明人商贩给的要高些。
这些公马,或许在这些明人眼中是难得的良驹,但在他们这种蒙古小部落中,就是麻烦,草料吃得多,却一滴奶都没有,杀了它们吃肉吧,却又舍不得,拿给明人换粮,是最好不过的事儿。
除了这些马,去年秋天他不知出于什么心态留下的那几百斤羊毛,在他眼里分文不值,也被志文用二十斤的粮食换走了,这两件事加起来,让他对志文好感大增,这不,非拉着志文来吃他们的烤羊肉不可。
“这位头领,”志文强颜欢笑道,没记住人家的名字,只能统称头领,这些蒙古人的名字,对志文来说都有些难记,“小子胃口有限,实在是吃不下了。”
志文心里苦,脸上还不能表现出来,这是他第一次亲身体验吃肉吃到怕的经历。
自从林远帮他安排孟根等人送信,各部落陆续到来后,恶梦般的日子就开始了。
基本上每来一个部落,就要开一场烧烤大会,区别在于宽裕的部落交易前弄,穷的部落交易后搞,总之都逃不掉。
要是一年才能吃上一次肉,那肉在你心里就是无上美味,吃之前期盼,吃之后怀念。
要是隔三岔五地就能吃上一顿肉,那肉于你而言,与其他食物就没多大区别。
要是天天顿顿都吃肉,吃的还是这种烹饪手法及其落后,腥膻之气扑鼻的烤羊肉,对志文来说,就是受刑。
“啊?吃不下了,来喝点酒就能吃下了对了,你不能喝酒。”这首领还没喝醉,记得志文还小,喝不了酒,倒不勉强,不过他接着大喊,“来人,给郑小公子倒碗奶,顺顺食。”
喊完接着对志文道,“听我的,郑小公子,喝碗奶就能再吃些了。”
志文暗自苦笑,此刻的他,无比怀念逃难路上的野菜饼和苜蓿汤。
“咦!这位兄弟,怎么停手了?”这首领看到陪着志文赴宴的薛平在一旁发呆,“是我们的肉不香,还是酒不甜?”
“哪里哪里。”薛平急忙说,“我歇口气,歇口气,来,首领,我敬你一碗酒。”
说罢一仰脖,把酒灌入自己嘴里。
这个曾经吃了上顿没下顿,要靠着马奶才能勉强过活的马贼头子,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吃肉吃到怕,喝酒喝到吐的时候。
可谁叫他汉蒙两语皆通,两族的各种风俗习惯也都知晓呢,陪志文与各部首领洽谈、喝酒等事务,责无旁贷地落在了他身上。
其他人都忙着与蒙人们的交易,先是没空参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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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是被他与志文的惨象吓到,不敢来,这几天一直都是他和志文顶着。
一开始,林远凭借汉人身份,还跟着志文,帮忙出头了几次,不过很快也就吃不消了,宁愿带着林巧,去帮囡囡她们的忙,也不愿再跟着志文了。
嗯,孟根倒是挺愿意帮这个忙,也不缺他这口吃的,不过他酒量太差,两口就醉,这不,现在已经躺在地上了。
“这小兄弟,酒量太差。”这首领看看地上的孟根,嘴里啧啧发声,“郑小公子,你们吃好喝好啊,我去招呼其他人。”
“哎,首领你忙你的去。”志文和薛平巴不得他早些走开,自己也能喘口气,休息一下。
等志文和薛平扛着孟根回到自己营地的时候,夜已经深了,囡囡她们三个丫头还在等着他。
把孟根弄了和薛平他们一起睡,这小子,这几天几乎都和他们混在一起。
“有事?囡囡。”志文来到马车旁问道。
“哥,马已经上百了,还收么?”囡囡指指马车旁的马圈问道。
林远他们部落专门腾了一块地方,还修了围栏,用来给志文他们关马,坐在马车上往里看,已经有不少马了,匹匹都算得上是好马。
“有这么多了?”志文没料到,这才几天的工夫,收的马就已经超出了他的预料,而他最想要的羊毛,却是不尽如人意,所以这几天再是吃不消,志文也没有退缩,就是为了混个脸熟。
按林远的说法,才来了三四个部落,只能算刚开个头,最少也要来十几个,多的话,二十多个也不是没有可能。
“咱们现在能不收么?”志文双手一摊,真要不收的话,就等着被那些闻讯赶来的蒙古人追杀罢,这几天好不容易攒下的人品也会被败得一干二净。
“这么些马,就凭咱们几人,到时候怎么赶回去?”草料囡囡不担心,志文总能及时地拿出新鲜苜蓿和粮食喂马,她担心的是怎么把马弄回涿鹿山。
志文一拍脑袋,还真是,这几天光顾着跟人吃肉喝奶,却没有想到这个问题。
那三个曾经的马贼再厉害,能赶多少马呢,再这么下去,马匹数量还会增加,他们仨儿到底能不能行啊。
志文踌躇片刻,一时也想不出什么主意,“车到山前必有路,到时候再说罢,大不了找林远和孟根帮忙”
孟根,对了,可以找孟根他们帮忙啊。
林远他们部落,向孟根这样无父无母,已经成年的半大小子有五个,付钱粮给他们,让他们帮忙赶马,走一趟关内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这几人都不是别人的家奴,谁也束缚不了他们的。
而且孟根他们不仅仅只能赶马,更难得的是,他们弓马娴熟,是天生的马上战士,要是能让他们留在涿鹿山,嘿嘿!
想到这里,志文得意地笑了,“没事儿,囡囡,接着收马就是。”
嗯,看来今后还得去其他部落,多认识些像孟根这样的人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