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七章 做我的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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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klxsw.org/book/1/ 御少新宠女人要听话唐锦衣御戌走出二郎神庙,白夜捡起了一块小石头,就要拉弓——弹弓也是弓。
“等一下。”
二郎神杨戬没有出庙门,在里面说道。
“还有什么装备要提供吗?”白夜问道。
“不是,你不要用石头。万一,我是说万一速度太快了,会吓到小婵的。”
杨戬盯着一张冰山脸说道。
“……我用石头还真是对不起啊。”沉默了良久,白夜说道,把小石头换成了树叶。
死妹控!
杨戬满意地转身,“回到”了神像当中,消失不见。
他一走,白夜就把树叶换成了小石子。
开玩笑呢。
这是杨戬的妹妹,又不是白夜的妹妹。
而且白夜又不是妹控。
悠哉地拉开弹弓,把小石头射出去,白夜跟上小石子,朝着三圣母所在的方向飞去。
三天后。
古代繁华都城的大宅院中,一身古代有钱员外打扮的白夜,正懒洋洋地躺在竹椅上。
旁边是两个清秀可人的小丫鬟。
一个为白夜扇风,一个把剥好的葡萄放进白夜嘴巴里面。
眼前是有人抚琴,有人跳舞。
万恶的封建社会狗大户地主生活,就是白夜目前的状态。
当然,不是白夜在偷懒。
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在化身审判者之前,白夜要好好了解一下三圣母杨婵和刘彦昌的情况。
针对于两人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不同的计划。
同时,白夜也需要了解一下杨婵、刘彦昌的性格。
这些都是必要的“战前准备工作”。
别看他现在躺在这里,跟个大老爷似的——好吧,就是个大老爷。
但是他目前宅院的旁边房子,就是三圣母居住的地方。
经过白夜三天的打探。
已经基本了解了目前的情况。
故事的起源,是刘彦昌这货赶考之前,去寺庙祈福。
然后,不知道为什么,选了三圣母的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庙宇。
估计所谓的祈福,只是考前的某种放松方式罢了。
事实上,也是如此。
因为没有人会在考前入寺庙祈福的时候,看到寺庙中栩栩如生的“美女神像”就激动起来。
直接题诗一首的。
刘彦昌就是这么干的。
从这件事情来看,这货应该算是颇有才华的风流才子。
就算是在古代,是一个读书人,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做到心有所感,就题诗一首。
写了一首带有倾慕之意的情诗后。
刘大才子就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诗吗,当然是被三圣母杨婵给看见了。
三圣母杨婵是个什么人?
她是个神仙,但又不是那么“神”。
跟织女一样,她有着一定的法力,仙凡有别这个词还是可以用来形容她和刘彦昌的。
当神仙的生活,也没有那么有趣。
如果杨婵喜欢修炼,有着近乎于杨戬的性格,事情另当别论。
作为一个调-戏神仙的凡人,刘彦昌的下场估计会很惨。
具体请参考商纣王。
可杨婵不是,她作为神仙,有着漫长的寿命和大把需要打发的时间。
又找不到合适的事情来打发。
她很寂寞。
同时有着杨戬的保护,她又是个标准的不谙世事的千金大小姐。
所以,事情,就跟牛郎织女的故事差不多——
寂寞的千金大小姐,被穷小子给吸引住了。
看了刘彦昌的诗之后,杨婵顿时生出了“他好单纯好不做作,跟那些看见神仙就跪地磕头的凡人们不一样”的“霸道神仙思维”。
也可以用“凡人,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兴趣”这句话来概括。
于是,杨婵脸上带着高高在上的“愤怒”,心里则是七分羞涩,三分羞怒,打算去看一看刘彦昌。
说不得还会略施小计,惩罚一下他。
就好像小学男生会故意抓小姑娘的辫子。
霸道总裁故意欺负自己看上的灰姑娘一样。
大家都处在同一个水准——说不定还是幼稚的小学男生稍微高层次一些。
我是说,现在的小学生,已经不是当年的小学生了。
霸道神仙杨婵还来不及欺负“灰姑娘刘彦昌”。
刘彦昌这菜鸡书生就不小心摔了,差点摔下悬崖。
被赶过来的杨婵所救。
让从来一直被杨戬保护着的杨婵,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或者说,激发了她的母性。
“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兴趣”这一感情,立刻得到了升华。
至于刘彦昌,危难关头,被一个仙女一般的华服锦衣女人所救。
一时间,脑海中尽数各种“书生的少奋斗二十年”故事。
作为一个穷书生,这样的梦,刘彦昌做过不下八十回。
事情,就这么成了。
当然,杨婵没有直接暴露自己的神仙身份。
她找了好友百花仙子当“狗头军师”,给自己弄了一个杨员外女儿的大家闺秀身份。
现在就住在白夜隔壁。
至于刘彦昌,考试毫无悬念地失败了。
正在不远处的一家卖布的店铺中当账房,偶尔去私塾兼个职。
基本上就是落第书生的准备生活了。
但刘彦昌很高兴,因为他遇到了杨婵。
两人之间的感情突飞猛进。
刘彦昌本人又是一个孤儿,只要杨婵那边说服了“她爹”。
穷书生就可以升级成为姑爷了。
还不是入赘的——入赘是不可能入赘,刘彦昌好歹是个读书人,丢不起这个脸。
少奋斗二十年的希望已经尽在眼前。
刘彦昌本人也很喜欢杨婵,不存在富婆快乐球的悲催情况。
这位穷书生有什么理由不高兴呢?
就目前的情况看来,白夜没有在刘彦昌身上看见什么高人下棋的痕迹。
他跟杨婵两人之间的相遇,相识,相爱,感情也都是真实的。
顺其自然地发展,毫无人为干预的痕迹。
而现在,白夜这个审判者,要进行人为干预了!
观察了这么些天,白夜心里已经有了打算,决定先从刘彦昌下手。
看看情况。
就算有高人落子,也肯定会落在刘彦昌身上。
如果是在杨婵身上动手脚,杨戬就不会请白夜这位外来者破局,而是亲自上场了。
况且,就杨婵家伙,需要在她身上落子吗?
压根就不用干什么,把刘彦昌往她面前放了一下,杨婵就完成自我攻略了好吗?
“老爷我今天心情好,我们一起去买点布匹来,给你们做新衣服。”
吃完最后一颗葡萄,白夜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大声说道。
旁边的小丫鬟,身前抚琴、跳舞的歌舞丫鬟们,顿时眉开眼笑。
一群莺莺燕燕,就这么簇拥着白员外朝着刘彦昌“工作”的布匹店铺赶去。
————
半个时辰后。
刘彦昌一脸懵逼地看着刚刚搬过来没几天,就以超级有钱的闻名的白员外,脑子里面完全转不过弯来。
“小子,我们一见如故!”
“你做我的儿子吧!”
“我所有的家产,都给你继承!”
穿金戴银,脸上写着“狗大户”三个大字的白夜,拍着刘彦昌的肩膀,豪气冲天地说道。
差点把这位有些文弱的书生给拍翻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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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
二郎神杨戬没有出庙门,在里面说道。
“还有什么装备要提供吗?”白夜问道。
“不是,你不要用石头。万一,我是说万一速度太快了,会吓到小婵的。”
杨戬盯着一张冰山脸说道。
“……我用石头还真是对不起啊。”沉默了良久,白夜说道,把小石头换成了树叶。
死妹控!
杨戬满意地转身,“回到”了神像当中,消失不见。
他一走,白夜就把树叶换成了小石子。
开玩笑呢。
这是杨戬的妹妹,又不是白夜的妹妹。
而且白夜又不是妹控。
悠哉地拉开弹弓,把小石头射出去,白夜跟上小石子,朝着三圣母所在的方向飞去。
三天后。
古代繁华都城的大宅院中,一身古代有钱员外打扮的白夜,正懒洋洋地躺在竹椅上。
旁边是两个清秀可人的小丫鬟。
一个为白夜扇风,一个把剥好的葡萄放进白夜嘴巴里面。
眼前是有人抚琴,有人跳舞。
万恶的封建社会狗大户地主生活,就是白夜目前的状态。
当然,不是白夜在偷懒。
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在化身审判者之前,白夜要好好了解一下三圣母杨婵和刘彦昌的情况。
针对于两人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不同的计划。
同时,白夜也需要了解一下杨婵、刘彦昌的性格。
这些都是必要的“战前准备工作”。
别看他现在躺在这里,跟个大老爷似的——好吧,就是个大老爷。
但是他目前宅院的旁边房子,就是三圣母居住的地方。
经过白夜三天的打探。
已经基本了解了目前的情况。
故事的起源,是刘彦昌这货赶考之前,去寺庙祈福。
然后,不知道为什么,选了三圣母的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庙宇。
估计所谓的祈福,只是考前的某种放松方式罢了。
事实上,也是如此。
因为没有人会在考前入寺庙祈福的时候,看到寺庙中栩栩如生的“美女神像”就激动起来。
直接题诗一首的。
刘彦昌就是这么干的。
从这件事情来看,这货应该算是颇有才华的风流才子。
就算是在古代,是一个读书人,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做到心有所感,就题诗一首。
写了一首带有倾慕之意的情诗后。
刘大才子就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诗吗,当然是被三圣母杨婵给看见了。
三圣母杨婵是个什么人?
她是个神仙,但又不是那么“神”。
跟织女一样,她有着一定的法力,仙凡有别这个词还是可以用来形容她和刘彦昌的。
当神仙的生活,也没有那么有趣。
如果杨婵喜欢修炼,有着近乎于杨戬的性格,事情另当别论。
作为一个调-戏神仙的凡人,刘彦昌的下场估计会很惨。
具体请参考商纣王。
可杨婵不是,她作为神仙,有着漫长的寿命和大把需要打发的时间。
又找不到合适的事情来打发。
她很寂寞。
同时有着杨戬的保护,她又是个标准的不谙世事的千金大小姐。
所以,事情,就跟牛郎织女的故事差不多——
寂寞的千金大小姐,被穷小子给吸引住了。
看了刘彦昌的诗之后,杨婵顿时生出了“他好单纯好不做作,跟那些看见神仙就跪地磕头的凡人们不一样”的“霸道神仙思维”。
也可以用“凡人,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兴趣”这句话来概括。
于是,杨婵脸上带着高高在上的“愤怒”,心里则是七分羞涩,三分羞怒,打算去看一看刘彦昌。
说不得还会略施小计,惩罚一下他。
就好像小学男生会故意抓小姑娘的辫子。
霸道总裁故意欺负自己看上的灰姑娘一样。
大家都处在同一个水准——说不定还是幼稚的小学男生稍微高层次一些。
我是说,现在的小学生,已经不是当年的小学生了。
霸道神仙杨婵还来不及欺负“灰姑娘刘彦昌”。
刘彦昌这菜鸡书生就不小心摔了,差点摔下悬崖。
被赶过来的杨婵所救。
让从来一直被杨戬保护着的杨婵,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或者说,激发了她的母性。
“你成功地引起了我的兴趣”这一感情,立刻得到了升华。
至于刘彦昌,危难关头,被一个仙女一般的华服锦衣女人所救。
一时间,脑海中尽数各种“书生的少奋斗二十年”故事。
作为一个穷书生,这样的梦,刘彦昌做过不下八十回。
事情,就这么成了。
当然,杨婵没有直接暴露自己的神仙身份。
她找了好友百花仙子当“狗头军师”,给自己弄了一个杨员外女儿的大家闺秀身份。
现在就住在白夜隔壁。
至于刘彦昌,考试毫无悬念地失败了。
正在不远处的一家卖布的店铺中当账房,偶尔去私塾兼个职。
基本上就是落第书生的准备生活了。
但刘彦昌很高兴,因为他遇到了杨婵。
两人之间的感情突飞猛进。
刘彦昌本人又是一个孤儿,只要杨婵那边说服了“她爹”。
穷书生就可以升级成为姑爷了。
还不是入赘的——入赘是不可能入赘,刘彦昌好歹是个读书人,丢不起这个脸。
少奋斗二十年的希望已经尽在眼前。
刘彦昌本人也很喜欢杨婵,不存在富婆快乐球的悲催情况。
这位穷书生有什么理由不高兴呢?
就目前的情况看来,白夜没有在刘彦昌身上看见什么高人下棋的痕迹。
他跟杨婵两人之间的相遇,相识,相爱,感情也都是真实的。
顺其自然地发展,毫无人为干预的痕迹。
而现在,白夜这个审判者,要进行人为干预了!
观察了这么些天,白夜心里已经有了打算,决定先从刘彦昌下手。
看看情况。
就算有高人落子,也肯定会落在刘彦昌身上。
如果是在杨婵身上动手脚,杨戬就不会请白夜这位外来者破局,而是亲自上场了。
况且,就杨婵家伙,需要在她身上落子吗?
压根就不用干什么,把刘彦昌往她面前放了一下,杨婵就完成自我攻略了好吗?
“老爷我今天心情好,我们一起去买点布匹来,给你们做新衣服。”
吃完最后一颗葡萄,白夜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大声说道。
旁边的小丫鬟,身前抚琴、跳舞的歌舞丫鬟们,顿时眉开眼笑。
一群莺莺燕燕,就这么簇拥着白员外朝着刘彦昌“工作”的布匹店铺赶去。
————
半个时辰后。
刘彦昌一脸懵逼地看着刚刚搬过来没几天,就以超级有钱的闻名的白员外,脑子里面完全转不过弯来。
“小子,我们一见如故!”
“你做我的儿子吧!”
“我所有的家产,都给你继承!”
穿金戴银,脸上写着“狗大户”三个大字的白夜,拍着刘彦昌的肩膀,豪气冲天地说道。
差点把这位有些文弱的书生给拍翻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