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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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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还是这般盛夏往南边走可不是什么舒服事情,越是往南走也就越热,空气里湿漉漉含着大量的水分,不知何时便一场瓢泼大雨倾盆而下,叫人避无可避淋了一身。
仲彦秋第二次见到那个镖队,就是在这么一个大雨磅礴的日子,空气又湿又闷叫人喘不上气来,豆大的雨珠连着惊雷噼噼啪啪一通乱砸,即便铁打的汉子也要受不了找地方躲上一躲。
匆匆忙忙冲进这乡间破庙的镖队一进门就瞧见了仲彦秋——悠闲地占据了一块还算干净的位置侧靠着看书,那一身鲜亮如新的云纹青袍着实显眼。
走镖的人记忆力大多不会太差,何况他们同仲彦秋上一次见面才刚刚过去了没多少日子,不需多加回忆那为首的中年汉子便想起了茶摊上的萍水相逢。
他下意识抬手制止了后头伙计闷头往里冲的架势,后退了几步拱手道:“又见面了,在下镇远镖局常漫天,幸会!”
他注意到这破庙里的青年衣服上滴水未沾,要知道这场雨来的猝不及防,除非下雨之前这个青年就已经在这破庙里待着,不然势必身上会沾上雨水,而这不早不晚的时候早早在破庙里待着,看地上也没有做饭睡觉留下的痕迹,可疑之极。
也不怪他此番如此小心,若是知道他此次押着的是什么货,只怕没有谁会不和他一样小心——那十六七辆镖车里满满当当装的全都是十足分量的银锭,足足八十万两纹银,若是被人劫走,后果不堪设想。
“幸会。”仲彦秋抬手回了一礼,“在下仲彦秋。”
“仲?”常漫天眼神一厉,“白玉京的仲先生?”
“所谓众口铄金三人成虎,我那点子微末本事倒叫人见笑了。”仲彦秋叹道,却也算变相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顿了顿,他又道,“外头雨大,诸位不如进来避避,这里虽是乡间破庙,却也有片瓦遮身的。”
“那就我们恭敬不如从命了。”常漫天带着他属下的镖师和伙计在破庙的一角支起火堆烘烤被雨淋湿的衣服,镖车拉不进来便在外头盖上厚厚的油布挡雨,破庙早就没了大门,镖车停在门口,常漫天就坐在门边,任何一点风吹草动他都看得清清楚楚。
看样子雨暂时还停不下来。
他最是不愿意撞上这下雨天的,一下雨他身上的那些个旧伤就要开始疼起来,一阵一阵隐隐的疼痛,现在还不是十分严重,但是再过上些年,他大概也会像自己的师兄,镇远镖局的总镖头那样,被风湿病缠得一到下雨天走路都困难。
镇远镖局的小伙计在火边烤了几块干粮,又架起锅烧了一锅热水,倒了一包驱寒的药草搅了搅,挨个给镖师和伙计送过去——方才雨来得急,大家都被兜头浇了一身,要是因此患上风寒那就麻烦了。
常漫天一口闷掉这味道诡异的驱寒汤,开口同仲彦秋搭话道:“不知先生要往哪里去?”
“南边五羊城。”仲彦秋翻过最后一页,合上书往袖子里一揣,“跟你们倒也算半个同路。”
常漫天这趟镖是要送到港口的,而他则只到五羊城。
“五羊城,那可是个好地方。”常漫天一拍大腿道,“尤其是在这吃上,可再找不着更讲究的了。”他说着兴致勃勃地同仲彦秋说起了几家酒楼食肆,“别看这几家名头没那什么鹤延居五福斋名头响,那可都是真材实料的好吃,比如那龙虎斗,食材不怎么好听,但是那滋味真的是...就一个字,鲜!”
人生在世不过吃喝二字,常漫天不好那杯中之物,却对吃的东西很是讲究。
“龙虎斗?”仲彦秋说道,“我倒是听陆小凤讲过,他每次去五羊城都得吃上好几碗。”
“正是正是!”常漫天大笑道,“那陆小凤还是我带去的呢,不然他哪里找得到这犄角旮旯里的苍蝇馆子,你到了那里报我的名字,他们的酥炸蛇段做得也极好,一点腥味都没有。”
“那我可得好好尝尝。”仲彦秋对吃的没什么执念,但到底跑过那么多世界,见过的花样也算是不少,挑拣着同常漫天聊几句,加上他们中间还有个共同的朋友陆小凤,很快对方就对他几乎完全放下了戒心,邀请他雨停之后一同赶路。
仲彦秋犹豫了一下也就答应了下来,倒不是因为别的,他跟常漫天的镖队接下来还有好几百里的路线是重合的,对方是拉着十几辆镖车急行军,他是单骑匹马小跑着缓行,算下来速度却也是差不多的,不一起走也相隔不了多远,想想那种状况他就觉得尴尬。
夏天的雨下不长久,小伙计分完驱寒汤又收拾好药材锅子,外头的雨也就停了下来,这雨来得突然去得也突然,上一秒还大雨滂沱金戈铁马,下一秒雨声骤停,只听见蝉声断断续续地响着,更显得寂静。
刺眼的明光照在雨后的水洼上,太阳出来了。
伙计们把镖车上的油布掀开抖抖仔细收好,镇远镖局的大旗高高立起来,趟子手老赵清清嗓子走在最前头,“镇远——扬威——”嗓门高亢敞亮。
仲彦秋骑着马跟常漫天并肩而行,常漫天是个很爽快的汉子,闯荡江湖三十多年大江南北哪里没去过,什么光怪陆离的事情没见过,仲彦秋只略略提一句,他就能翻出好几件有趣的故事讲给仲彦秋听,说着说着感慨万千,只道自己也老了,走完这趟镖就到了挂剑归隐的时候了。
索性他也寻好了接班人,镖局里也不至于陷入青黄不接的境地。
他说,仲彦秋就听着,适时地插上一两句话以免冷场,太阳转眼又大了起来,雨后的水洼不多时已然消隐无踪,那一点点因为下雨升腾起的凉爽化为了被阳光炙烤的酷暑,常漫天掏出块青布帕子擦擦汗,扬声道:“按这个速度今天傍晚能赶到镇子上,大家伙加把劲,今晚吃顿好的!”
听他这么说,本来已经有些有气无力地镖队立时精神了些。
常漫天笑着跟仲彦秋说道:“看看!这群小崽子一个个都是吊着萝卜才肯跑的主儿,不喂顿好的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
他话音还没落,后头就有人叫道:“我们是小崽子,那副总镖头你是个啥?”
镖队顿时就哄笑起来,“滚滚滚!还编排起老子来了!”常漫天笑骂道,从马鞍边上的侧兜里掏出块饼子就扔了过去,“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
哄笑声更大了。
这年头的镖局很多都是同姓子弟或是同门师兄弟组成,关系自是比同外人亲近,镇远镖局便是如此,那总镖头是常漫天的师兄,下面的镖师大多都是他俩的徒弟,他们师兄弟江湖厮杀几十年,一杆“金枪铁剑旗”打出,东南一带少有人敢动他们押的镖。
仲彦秋回头看了眼哄笑着的镖师和伙计,眼神扫过一张张挂着风霜之色的年轻脸孔,“他们都很不错。”他说道。
“过奖过奖。”常漫天笑得脸上的疤痕都皱在了一起,语气里颇有几分自得,这次他带出来的都是镖局里的中坚力量,一个个看着年轻却也都是跑过许多趟镖的老手了,可以说是他和师兄教出来最为得意的弟子。
他们正说着,忽然就看见前头路中央坐着个人,一个大胡子的男人。
这么酷热的天,那个男人却穿了件紫红缎子的大棉袄,只看着都觉得浑身的汗要往外冒,长长的胡子又浓又密遮得看不清脸,他端端正正地在路中央坐着,手上拿着块帕子,竟是在一针一线地绣着花。
常漫天皱了皱眉,挥手停住了镖车,对着前面趟子手老赵使了个眼色,老赵从常漫天第一次走镖就跟着他了,默契自不必说,轻咳两声走了过去。
那男人专心致志地低头绣着花,他绣得是朵黑牡丹,看起来已经快要完工了,针脚细密尽态极妍,比许多姑娘绣得都漂亮。
“朋友!你这花绣得不错啊!”老赵放大了嗓门喊道,他本来嗓子就亮,这么一喊更是像平地炸雷一样,不留神就要被吓上一跳。
但那男人仿佛什么都没听到,只低头绣着他的花。
常漫天清清嗓子,道:“合字上的朋友,莫要烂财才是。”(道上的朋友,我可不想在押镖途中遇上死尸拦路。)
大路中间绣花,本就是极为奇怪的事情,常漫天心知此事难以善了,这么说了一句后便唤了老赵回来,飘身下马准备亲自去会会他。
仲彦秋眯眼盯着那男人瞧了一会,笑道:“你们这东南的捕快,怎么还有在路中间绣花的癖好?”
常漫天一愣,那男人却突然暴起,手中绣花针一抛,直直冲着仲彦秋面门而来。
“我不光会绣花,我还会绣瞎子。”他嗓音粗粝,话未说完已然同仲彦秋近在咫尺。
夏日,还是这般盛夏往南边走可不是什么舒服事情,越是往南走也就越热,空气里湿漉漉含着大量的水分,不知何时便一场瓢泼大雨倾盆而下,叫人避无可避淋了一身。
仲彦秋第二次见到那个镖队,就是在这么一个大雨磅礴的日子,空气又湿又闷叫人喘不上气来,豆大的雨珠连着惊雷噼噼啪啪一通乱砸,即便铁打的汉子也要受不了找地方躲上一躲。
匆匆忙忙冲进这乡间破庙的镖队一进门就瞧见了仲彦秋——悠闲地占据了一块还算干净的位置侧靠着看书,那一身鲜亮如新的云纹青袍着实显眼。
走镖的人记忆力大多不会太差,何况他们同仲彦秋上一次见面才刚刚过去了没多少日子,不需多加回忆那为首的中年汉子便想起了茶摊上的萍水相逢。
他下意识抬手制止了后头伙计闷头往里冲的架势,后退了几步拱手道:“又见面了,在下镇远镖局常漫天,幸会!”
他注意到这破庙里的青年衣服上滴水未沾,要知道这场雨来的猝不及防,除非下雨之前这个青年就已经在这破庙里待着,不然势必身上会沾上雨水,而这不早不晚的时候早早在破庙里待着,看地上也没有做饭睡觉留下的痕迹,可疑之极。
也不怪他此番如此小心,若是知道他此次押着的是什么货,只怕没有谁会不和他一样小心——那十六七辆镖车里满满当当装的全都是十足分量的银锭,足足八十万两纹银,若是被人劫走,后果不堪设想。
“幸会。”仲彦秋抬手回了一礼,“在下仲彦秋。”
“仲?”常漫天眼神一厉,“白玉京的仲先生?”
“所谓众口铄金三人成虎,我那点子微末本事倒叫人见笑了。”仲彦秋叹道,却也算变相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顿了顿,他又道,“外头雨大,诸位不如进来避避,这里虽是乡间破庙,却也有片瓦遮身的。”
“那就我们恭敬不如从命了。”常漫天带着他属下的镖师和伙计在破庙的一角支起火堆烘烤被雨淋湿的衣服,镖车拉不进来便在外头盖上厚厚的油布挡雨,破庙早就没了大门,镖车停在门口,常漫天就坐在门边,任何一点风吹草动他都看得清清楚楚。
看样子雨暂时还停不下来。
他最是不愿意撞上这下雨天的,一下雨他身上的那些个旧伤就要开始疼起来,一阵一阵隐隐的疼痛,现在还不是十分严重,但是再过上些年,他大概也会像自己的师兄,镇远镖局的总镖头那样,被风湿病缠得一到下雨天走路都困难。
镇远镖局的小伙计在火边烤了几块干粮,又架起锅烧了一锅热水,倒了一包驱寒的药草搅了搅,挨个给镖师和伙计送过去——方才雨来得急,大家都被兜头浇了一身,要是因此患上风寒那就麻烦了。
常漫天一口闷掉这味道诡异的驱寒汤,开口同仲彦秋搭话道:“不知先生要往哪里去?”
“南边五羊城。”仲彦秋翻过最后一页,合上书往袖子里一揣,“跟你们倒也算半个同路。”
常漫天这趟镖是要送到港口的,而他则只到五羊城。
“五羊城,那可是个好地方。”常漫天一拍大腿道,“尤其是在这吃上,可再找不着更讲究的了。”他说着兴致勃勃地同仲彦秋说起了几家酒楼食肆,“别看这几家名头没那什么鹤延居五福斋名头响,那可都是真材实料的好吃,比如那龙虎斗,食材不怎么好听,但是那滋味真的是...就一个字,鲜!”
人生在世不过吃喝二字,常漫天不好那杯中之物,却对吃的东西很是讲究。
“龙虎斗?”仲彦秋说道,“我倒是听陆小凤讲过,他每次去五羊城都得吃上好几碗。”
“正是正是!”常漫天大笑道,“那陆小凤还是我带去的呢,不然他哪里找得到这犄角旮旯里的苍蝇馆子,你到了那里报我的名字,他们的酥炸蛇段做得也极好,一点腥味都没有。”
“那我可得好好尝尝。”仲彦秋对吃的没什么执念,但到底跑过那么多世界,见过的花样也算是不少,挑拣着同常漫天聊几句,加上他们中间还有个共同的朋友陆小凤,很快对方就对他几乎完全放下了戒心,邀请他雨停之后一同赶路。
仲彦秋犹豫了一下也就答应了下来,倒不是因为别的,他跟常漫天的镖队接下来还有好几百里的路线是重合的,对方是拉着十几辆镖车急行军,他是单骑匹马小跑着缓行,算下来速度却也是差不多的,不一起走也相隔不了多远,想想那种状况他就觉得尴尬。
夏天的雨下不长久,小伙计分完驱寒汤又收拾好药材锅子,外头的雨也就停了下来,这雨来得突然去得也突然,上一秒还大雨滂沱金戈铁马,下一秒雨声骤停,只听见蝉声断断续续地响着,更显得寂静。
刺眼的明光照在雨后的水洼上,太阳出来了。
伙计们把镖车上的油布掀开抖抖仔细收好,镇远镖局的大旗高高立起来,趟子手老赵清清嗓子走在最前头,“镇远——扬威——”嗓门高亢敞亮。
仲彦秋骑着马跟常漫天并肩而行,常漫天是个很爽快的汉子,闯荡江湖三十多年大江南北哪里没去过,什么光怪陆离的事情没见过,仲彦秋只略略提一句,他就能翻出好几件有趣的故事讲给仲彦秋听,说着说着感慨万千,只道自己也老了,走完这趟镖就到了挂剑归隐的时候了。
索性他也寻好了接班人,镖局里也不至于陷入青黄不接的境地。
他说,仲彦秋就听着,适时地插上一两句话以免冷场,太阳转眼又大了起来,雨后的水洼不多时已然消隐无踪,那一点点因为下雨升腾起的凉爽化为了被阳光炙烤的酷暑,常漫天掏出块青布帕子擦擦汗,扬声道:“按这个速度今天傍晚能赶到镇子上,大家伙加把劲,今晚吃顿好的!”
听他这么说,本来已经有些有气无力地镖队立时精神了些。
常漫天笑着跟仲彦秋说道:“看看!这群小崽子一个个都是吊着萝卜才肯跑的主儿,不喂顿好的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
他话音还没落,后头就有人叫道:“我们是小崽子,那副总镖头你是个啥?”
镖队顿时就哄笑起来,“滚滚滚!还编排起老子来了!”常漫天笑骂道,从马鞍边上的侧兜里掏出块饼子就扔了过去,“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
哄笑声更大了。
这年头的镖局很多都是同姓子弟或是同门师兄弟组成,关系自是比同外人亲近,镇远镖局便是如此,那总镖头是常漫天的师兄,下面的镖师大多都是他俩的徒弟,他们师兄弟江湖厮杀几十年,一杆“金枪铁剑旗”打出,东南一带少有人敢动他们押的镖。
仲彦秋回头看了眼哄笑着的镖师和伙计,眼神扫过一张张挂着风霜之色的年轻脸孔,“他们都很不错。”他说道。
“过奖过奖。”常漫天笑得脸上的疤痕都皱在了一起,语气里颇有几分自得,这次他带出来的都是镖局里的中坚力量,一个个看着年轻却也都是跑过许多趟镖的老手了,可以说是他和师兄教出来最为得意的弟子。
他们正说着,忽然就看见前头路中央坐着个人,一个大胡子的男人。
这么酷热的天,那个男人却穿了件紫红缎子的大棉袄,只看着都觉得浑身的汗要往外冒,长长的胡子又浓又密遮得看不清脸,他端端正正地在路中央坐着,手上拿着块帕子,竟是在一针一线地绣着花。
常漫天皱了皱眉,挥手停住了镖车,对着前面趟子手老赵使了个眼色,老赵从常漫天第一次走镖就跟着他了,默契自不必说,轻咳两声走了过去。
那男人专心致志地低头绣着花,他绣得是朵黑牡丹,看起来已经快要完工了,针脚细密尽态极妍,比许多姑娘绣得都漂亮。
“朋友!你这花绣得不错啊!”老赵放大了嗓门喊道,他本来嗓子就亮,这么一喊更是像平地炸雷一样,不留神就要被吓上一跳。
但那男人仿佛什么都没听到,只低头绣着他的花。
常漫天清清嗓子,道:“合字上的朋友,莫要烂财才是。”(道上的朋友,我可不想在押镖途中遇上死尸拦路。)
大路中间绣花,本就是极为奇怪的事情,常漫天心知此事难以善了,这么说了一句后便唤了老赵回来,飘身下马准备亲自去会会他。
仲彦秋眯眼盯着那男人瞧了一会,笑道:“你们这东南的捕快,怎么还有在路中间绣花的癖好?”
常漫天一愣,那男人却突然暴起,手中绣花针一抛,直直冲着仲彦秋面门而来。
“我不光会绣花,我还会绣瞎子。”他嗓音粗粝,话未说完已然同仲彦秋近在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