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第三十四章(改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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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ロ゜) 夏天的夜风是温暖的,吹拂在人的脸上痒痒的,热热的, 之晴不由地用手把吹拂在脸上的发丝挽到了耳后, 额角冒着细细的汗珠,掌心一片火热, 这时她才感觉到市区夏日的炎热,不像四面环山的郊区, 一到了晚上温度就会下降几度,加上凉爽的山风吹来自然让人感觉不到夏日的炎热气息。
“哇塞, 你看那女孩长得好美啊, ”
“站在路口等人的那个女孩吗?”
“对,就是那个穿着碎花连衣裙的女孩, 我突然好想买她身上穿的那条连衣裙啊。”
“我想买她的帽子……”
几个男男女女路过之晴站在的地方,纷纷发出了赞美声, 甚至有几辆看起来不错的私家车主动停下来询问他们去哪?
“大叔, 你都不看看你自已的年纪, 学什么年轻人泡妞啊?” 郁成熙干脆把之晴拉到了背后,毫不客气地数落起前来搭讪的一位大众车主。
哎,姐姐长得太美了。
他从小就担负起护花使者的责任也见怪不怪了。
赶跑了几个前来搭讪的男男女女后, 郁成熙总算舒了一口气,耳根子也清静了不少, 然后他主动牵起了之晴的手, 又把大半个身体倚靠在了她身上, 好心情地撒娇:“姐,那些人真是太讨厌了! ”
之晴嗯了一声。
夜色朦胧之下,她清楚地看到成熙神采飞扬的五官,灵活生动的眼眸,那样地生气勃勃,一时间让她想起了上辈子的成熙,那个满身鲜血脸色苍白的弟弟,一时间就忍不住当街拥抱住了他。
郁成熙自然感觉到了之晴微微发抖的身体,俊脸满满地是疑惑:“姐,你是不是冷啊,我把衣服脱了给你穿! ”
之晴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她点了点成熙的脑袋:“你傻啊,你身上就穿了一件T恤而已! ”
“男人嘛裸着上本身没事,只要姐姐不冷就行! ” 郁成熙好爽地拍了拍胸脯,就要脱下上衣的衣服就被之晴按住了。
“大夏天的学什么电视剧男主脱衣服”,之晴感觉到心里暖烘烘的,眼角发酸,原来这就是亲情,亲人会无理由地对你好,有时候甚至比亲密无间的爱人更无私。
上辈子的她就因为那件事情一直陷入一个走不出来的死胡同是多么的可笑可悲,到头来错过了他们最后一次的相见。
幸好,苍天怜悯她的人生重来了一次!
这次,她要好好珍惜亲人!
“成熙,谢谢你……”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谢谢你做了我的弟弟一直用你的力量保护着我。
“姐,谢谢你……” 我知道你个性害羞不擅于交际但这次为了我去在那么多的人面前维护我。
成熙和之晴忽然间异口同声地说道,夏日的暖风吹拂起了两人的发丝,微黄的路灯勾勒出了两人精致的容貌,美得就像从画中走出来的人那样,纷纷让路人停下了脚步。
“姐,”成熙忽然间眉宇拧了起来,神色眼中,看着之晴欲言又止,但他不想姐姐因为那件事情一直误会爸,所以双手紧拉着之晴的手一字一顿地说明:“姐,我一直想跟你说清楚一件事情,其实你13岁那年……”
之晴想也没想地捂住了成熙的嘴巴,声音微微地在颤抖:“我,成熙,我不怪你们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是害怕听到答案,害怕奶奶口中说的郁家的香火是由成熙来继承的,爸爸妈妈最爱的人是成熙而不是她。
所以,在老家发生火宅的时候,爸爸选择去救成熙而不是救她是正确的吧。
算了,她想通了。
成熙上辈子为了救霍时远跟霍爷爷而被人捅死的,其实是为了她吧,那这辈子就让爸爸妈妈最爱的人是成熙吧。
她愿意把这份爱让给成熙。
“成熙,我不纠结了,” 之晴抚摸郁成熙的俊脸,再一次一字一顿地强调,“我不怪你了。”
郁成熙反手拥抱住了之晴,把头挨在了她的肩膀上,声音低哑语气哽咽:“其实我跟爸爸都很爱你,”所以以后都不要不理我们好吗?
“嗯,”之晴主动拥抱住了成熙,在他耳朵悄悄地说,“谢谢你们如此爱我,还有对不起……”
曾经过去的了就让它烟消云散吧,从今往后的她将努力做到不再有这样那样的心结。
“对了,姐,你认识傅砚知吗?” 等车的时间总是那么慢,为了不让他姐姐继续沉醉在内疚之中,于是郁成熙就转换了一个话题。
傅砚知,她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傅砚知,上辈子那个蓉城鼎鼎大名的律师傅砚知,年少成名,手段冷酷又铁血,既帮助了富人们争取过利益,也曾不收分文地替穷人打过官司。他奉行“我不犯人,人不犯我,人若犯我,我必十倍相报”。
如果不是他的原则里面有一条不跟女人和未成年人一般见识,那今天的成熙也就不会这么安然无恙地走出公安局,必然会为了他鲁莽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不过很可惜的是,这位天才律师在31岁那年因病去世了,具体原因很多人都不知道,但很多蓉城的人们都遗憾他骤然去世。
大家都以为傅砚知的家世平平所以这些年才那样勤奋地替人打官司,他虽出生书香门第但也不会特别好到哪去,所以家长们总会以傅砚知为榜样告诫孩子们要好好念书,直到他死的那一刻才被人挖掘出不得了的家世。
傅砚知的爷爷竟然是民国时期有名的大法官,奶奶虽说是官宦之家的大小姐但早年是留学英美的高材生之后便是京大法学院的女教授,现代有很多活跃在法律界的才俊都曾经是这位女教授的学生。
其父母更是不得了了,一个是全球闻名的畅销书儿童文学作家童年几乎是家喻户晓的明星作家,另外一个则是古玩圈内赫赫有名的大收藏家傅远卿,传说他们家客厅上光满了几幅价值好几个零的山水画人物画来用作装饰品摆放。
明明有着那么了不得的家世,傅砚知本人却还是那么努力奋发上强。
真的可谓是天妒英才啊!
之晴这才从弟弟的肩膀抬起头,那双被泪水浸湿的眼睛显得特别的灿烂,她没好气地点了点郁成熙的脑门,“哪个蓉城的人会不知道傅砚知啊?”
“那我怎么不知道傅砚知?” 成熙调皮地摸了摸鼻子,抬抬头看看天空又看看脚下的地板,自言自语:“我觉得这次应该好好谢谢傅砚知,如果不是他,容太太肯定不会这么轻易放过我的! ”
“让妈妈去好好谢谢傅砚知就行了,” 之晴生怕成熙会冒冒失失地去找傅砚知继而让人家不高兴,就语重心长地警告恐吓,“你可千万别去打傅砚知的主意知道没,他可是一个脑袋聪明,性格残酷又冷血的律师,他会放过你纯粹是因为你还没有成年,换做其他成年人要是敢这么招惹他的话不把人虐下一层皮来,除非他的名字傅砚知就倒过来写。”
郁成熙夸张地倒吸了一口气,逗弄得之晴哈哈大笑。
然后等到一辆出租车来的时候,成熙拉着之晴的手去询问,过了一会儿,姐弟俩一起坐上了车。
此时,红绿灯中的绿灯闪了起来,一辆辆等候的汽车开始飞驰在道路上,包括之前一直默默等在角落的一辆白色奥迪车。
“老板,你不打算载那位小姐一程了吗?”明明让他等了有足足的半个小时,现在居然让他开车走人,林助理透过后视镜看到正在拉下车窗的傅砚知,不由地被激发了实打实地好奇心。
傅砚知没有说话,拿起旁边的合同仔细地看了起来。
林助理吃了一鼻子灰,于是就默默地不吭声。
过了一会儿,傅砚知把看好的合同扔到了副驾驶位置上,“赵小姐的合同你明天拿给她,让她照着我所拟写的合同签约就没什么问题了。”
林助理噢了一声。
“老板,你看要不要记录那辆出租车的车牌号,” 林助理用后视镜看到郁之晴两姐弟跳上了出租车就好心地问道。毕竟那小姑娘长得太漂亮了,难免会让一些心思不正的人见色起意。
“我一个残酷又冷血的律师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好事?” 傅砚知漫不经心地回答,继续拿起一份合同看了起来。
林助理想想有道理就点点头嗯了一声。
过了好一会儿,林助理把汽车停在了景观大道半山腰的那套别墅门口,正要拉开车门的时候,就看到一双骨节分明的手伸了过来,指间夹着一张白色的便利贴,越发地衬托出那双手玉润光洁,修长漂亮。
“这是什么?” 林助理接过自家老板递过来的便利贴,上面写着一串数字百思不得其解。
“车牌号。”傅砚知简单明了地吩咐,“去查下那对未成年姐弟有没有安全到家?”说完,他就头也不回地拎着公文包朝着家门口走去,只留下林助理一个人傻愣愣地拿着便利签左看看又看看。
良久,久得林助理看不到傅砚知的身影后,他才“噗”地一声不厚道地笑出了声音。
喜欢看美人也是人类的一种习性。
“走了一枚大帅比后居然发现一个大美人,哇塞,近看长得真美啊!”
“你们看,那个女孩长得比明星都要好看唉。?
“老公,我好想买那个女孩穿的衣服啊,我们下车马上去商店买。”
“牛仔衫配小白鞋,居然这么好看!”
之晴看着手中的那顶男士棒球帽,内心挣扎了一会儿,思考了几分钟后才慢吞吞地戴上了帽子,她问道了一股好闻的雄性味道,带着淡淡的沐浴露清香,另外夹杂着阳光的味道。
头上的那顶棒球帽遮盖了她那双美丽的眼睛以及娇艳动人的脸孔,于是周围那些火热的视线也随之安静了下来。
成熙侧着身体坐在了她的旁边,没了PSP就专心致志地打量着前后左右的男性同胞一发现有人要用那种痴迷的眼光望过来的时候,就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脸孔狠狠地朝着对方瞪去,可惜他长得太过于精致了根本就起不到震慑的味道。
如果是换做人高马大一脸凶相的郁富贵在身边,那肯定能起到几分震慑的味道。
但总有人的行为是出于意料的。
“嗨,小仙女,等下有没有空跟我一起去看场电影。”
少年很年轻,看起来不会超过18岁,黝黑的脸上一口白牙晃得人眼睛疼,之晴闻声抬起了头一看到记忆中那张略微熟悉的男性脸孔,这不是她弟弟的同学马天翼,外号“胖东”,可是整体看起来并不是很胖,相反有一种野性的俊美,就像一只矫健的豹子那样有着健美的体魄。
马家在蓉城是以买浴室用品起家的,因为他们家的马桶卖得特别好,几乎到了每家每户都用上的地步,所以马天翼就被人取了一个外号叫做“马桶小王子”。
相比较成熙的乖巧懂事,马天翼就是一个奇葩古怪的少年,小小年纪居然喜欢学着蓉城上流社会的那些纨绔富二代泡妞,虽说其实是间接地为了炫富,但某种角度来说是一个很让家长和老师都头疼的孩子。
但就是这个常常让人头疼的问题孩子长大后却成为了全国闻名的马桶大王,郁家餐馆出事的那段时间一直都偷偷地在雪中送炭,一想到这之晴看到少年马天翼那副油腔滑调的模样就忍不住弯起了嘴角笑了笑。
这孩子的毛都还没有张齐,就开始学着那些纨绔富二代泡妞。之晴正想要拿下棒球帽的时候露出脸孔的时候,就看到她弟弟成熙迫不及待地弹跳了起来,抡起一个手掌劈头盖脸地朝着少年的肩膀拍去:“胖东,你找死啊,泡妞居然找上我姐! ”
晃着一口白牙的马天翼仿佛听到了晴天霹雳,指着手指不敢置信:“你说她是你姐,骗人的吧,她看起来好小,唔,应该比我小,而且你们长得怎么一点都不像,还有不要再叫胖东了,以前的绰号你都记得。”
此为防盗章, (゜ロ゜) 夏天的夜风是温暖的,吹拂在人的脸上痒痒的,热热的, 之晴不由地用手把吹拂在脸上的发丝挽到了耳后, 额角冒着细细的汗珠,掌心一片火热, 这时她才感觉到市区夏日的炎热,不像四面环山的郊区, 一到了晚上温度就会下降几度,加上凉爽的山风吹来自然让人感觉不到夏日的炎热气息。
“哇塞, 你看那女孩长得好美啊, ”
“站在路口等人的那个女孩吗?”
“对,就是那个穿着碎花连衣裙的女孩, 我突然好想买她身上穿的那条连衣裙啊。”
“我想买她的帽子……”
几个男男女女路过之晴站在的地方,纷纷发出了赞美声, 甚至有几辆看起来不错的私家车主动停下来询问他们去哪?
“大叔, 你都不看看你自已的年纪, 学什么年轻人泡妞啊?” 郁成熙干脆把之晴拉到了背后,毫不客气地数落起前来搭讪的一位大众车主。
哎,姐姐长得太美了。
他从小就担负起护花使者的责任也见怪不怪了。
赶跑了几个前来搭讪的男男女女后, 郁成熙总算舒了一口气,耳根子也清静了不少, 然后他主动牵起了之晴的手, 又把大半个身体倚靠在了她身上, 好心情地撒娇:“姐,那些人真是太讨厌了! ”
之晴嗯了一声。
夜色朦胧之下,她清楚地看到成熙神采飞扬的五官,灵活生动的眼眸,那样地生气勃勃,一时间让她想起了上辈子的成熙,那个满身鲜血脸色苍白的弟弟,一时间就忍不住当街拥抱住了他。
郁成熙自然感觉到了之晴微微发抖的身体,俊脸满满地是疑惑:“姐,你是不是冷啊,我把衣服脱了给你穿! ”
之晴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她点了点成熙的脑袋:“你傻啊,你身上就穿了一件T恤而已! ”
“男人嘛裸着上本身没事,只要姐姐不冷就行! ” 郁成熙好爽地拍了拍胸脯,就要脱下上衣的衣服就被之晴按住了。
“大夏天的学什么电视剧男主脱衣服”,之晴感觉到心里暖烘烘的,眼角发酸,原来这就是亲情,亲人会无理由地对你好,有时候甚至比亲密无间的爱人更无私。
上辈子的她就因为那件事情一直陷入一个走不出来的死胡同是多么的可笑可悲,到头来错过了他们最后一次的相见。
幸好,苍天怜悯她的人生重来了一次!
这次,她要好好珍惜亲人!
“成熙,谢谢你……”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谢谢你做了我的弟弟一直用你的力量保护着我。
“姐,谢谢你……” 我知道你个性害羞不擅于交际但这次为了我去在那么多的人面前维护我。
成熙和之晴忽然间异口同声地说道,夏日的暖风吹拂起了两人的发丝,微黄的路灯勾勒出了两人精致的容貌,美得就像从画中走出来的人那样,纷纷让路人停下了脚步。
“姐,”成熙忽然间眉宇拧了起来,神色眼中,看着之晴欲言又止,但他不想姐姐因为那件事情一直误会爸,所以双手紧拉着之晴的手一字一顿地说明:“姐,我一直想跟你说清楚一件事情,其实你13岁那年……”
之晴想也没想地捂住了成熙的嘴巴,声音微微地在颤抖:“我,成熙,我不怪你们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是害怕听到答案,害怕奶奶口中说的郁家的香火是由成熙来继承的,爸爸妈妈最爱的人是成熙而不是她。
所以,在老家发生火宅的时候,爸爸选择去救成熙而不是救她是正确的吧。
算了,她想通了。
成熙上辈子为了救霍时远跟霍爷爷而被人捅死的,其实是为了她吧,那这辈子就让爸爸妈妈最爱的人是成熙吧。
她愿意把这份爱让给成熙。
“成熙,我不纠结了,” 之晴抚摸郁成熙的俊脸,再一次一字一顿地强调,“我不怪你了。”
郁成熙反手拥抱住了之晴,把头挨在了她的肩膀上,声音低哑语气哽咽:“其实我跟爸爸都很爱你,”所以以后都不要不理我们好吗?
“嗯,”之晴主动拥抱住了成熙,在他耳朵悄悄地说,“谢谢你们如此爱我,还有对不起……”
曾经过去的了就让它烟消云散吧,从今往后的她将努力做到不再有这样那样的心结。
“对了,姐,你认识傅砚知吗?” 等车的时间总是那么慢,为了不让他姐姐继续沉醉在内疚之中,于是郁成熙就转换了一个话题。
傅砚知,她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傅砚知,上辈子那个蓉城鼎鼎大名的律师傅砚知,年少成名,手段冷酷又铁血,既帮助了富人们争取过利益,也曾不收分文地替穷人打过官司。他奉行“我不犯人,人不犯我,人若犯我,我必十倍相报”。
如果不是他的原则里面有一条不跟女人和未成年人一般见识,那今天的成熙也就不会这么安然无恙地走出公安局,必然会为了他鲁莽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不过很可惜的是,这位天才律师在31岁那年因病去世了,具体原因很多人都不知道,但很多蓉城的人们都遗憾他骤然去世。
大家都以为傅砚知的家世平平所以这些年才那样勤奋地替人打官司,他虽出生书香门第但也不会特别好到哪去,所以家长们总会以傅砚知为榜样告诫孩子们要好好念书,直到他死的那一刻才被人挖掘出不得了的家世。
傅砚知的爷爷竟然是民国时期有名的大法官,奶奶虽说是官宦之家的大小姐但早年是留学英美的高材生之后便是京大法学院的女教授,现代有很多活跃在法律界的才俊都曾经是这位女教授的学生。
其父母更是不得了了,一个是全球闻名的畅销书儿童文学作家童年几乎是家喻户晓的明星作家,另外一个则是古玩圈内赫赫有名的大收藏家傅远卿,传说他们家客厅上光满了几幅价值好几个零的山水画人物画来用作装饰品摆放。
明明有着那么了不得的家世,傅砚知本人却还是那么努力奋发上强。
真的可谓是天妒英才啊!
之晴这才从弟弟的肩膀抬起头,那双被泪水浸湿的眼睛显得特别的灿烂,她没好气地点了点郁成熙的脑门,“哪个蓉城的人会不知道傅砚知啊?”
“那我怎么不知道傅砚知?” 成熙调皮地摸了摸鼻子,抬抬头看看天空又看看脚下的地板,自言自语:“我觉得这次应该好好谢谢傅砚知,如果不是他,容太太肯定不会这么轻易放过我的! ”
“让妈妈去好好谢谢傅砚知就行了,” 之晴生怕成熙会冒冒失失地去找傅砚知继而让人家不高兴,就语重心长地警告恐吓,“你可千万别去打傅砚知的主意知道没,他可是一个脑袋聪明,性格残酷又冷血的律师,他会放过你纯粹是因为你还没有成年,换做其他成年人要是敢这么招惹他的话不把人虐下一层皮来,除非他的名字傅砚知就倒过来写。”
郁成熙夸张地倒吸了一口气,逗弄得之晴哈哈大笑。
然后等到一辆出租车来的时候,成熙拉着之晴的手去询问,过了一会儿,姐弟俩一起坐上了车。
此时,红绿灯中的绿灯闪了起来,一辆辆等候的汽车开始飞驰在道路上,包括之前一直默默等在角落的一辆白色奥迪车。
“老板,你不打算载那位小姐一程了吗?”明明让他等了有足足的半个小时,现在居然让他开车走人,林助理透过后视镜看到正在拉下车窗的傅砚知,不由地被激发了实打实地好奇心。
傅砚知没有说话,拿起旁边的合同仔细地看了起来。
林助理吃了一鼻子灰,于是就默默地不吭声。
过了一会儿,傅砚知把看好的合同扔到了副驾驶位置上,“赵小姐的合同你明天拿给她,让她照着我所拟写的合同签约就没什么问题了。”
林助理噢了一声。
“老板,你看要不要记录那辆出租车的车牌号,” 林助理用后视镜看到郁之晴两姐弟跳上了出租车就好心地问道。毕竟那小姑娘长得太漂亮了,难免会让一些心思不正的人见色起意。
“我一个残酷又冷血的律师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好事?” 傅砚知漫不经心地回答,继续拿起一份合同看了起来。
林助理想想有道理就点点头嗯了一声。
过了好一会儿,林助理把汽车停在了景观大道半山腰的那套别墅门口,正要拉开车门的时候,就看到一双骨节分明的手伸了过来,指间夹着一张白色的便利贴,越发地衬托出那双手玉润光洁,修长漂亮。
“这是什么?” 林助理接过自家老板递过来的便利贴,上面写着一串数字百思不得其解。
“车牌号。”傅砚知简单明了地吩咐,“去查下那对未成年姐弟有没有安全到家?”说完,他就头也不回地拎着公文包朝着家门口走去,只留下林助理一个人傻愣愣地拿着便利签左看看又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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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晴看着手中的那顶男士棒球帽,内心挣扎了一会儿,思考了几分钟后才慢吞吞地戴上了帽子,她问道了一股好闻的雄性味道,带着淡淡的沐浴露清香,另外夹杂着阳光的味道。
头上的那顶棒球帽遮盖了她那双美丽的眼睛以及娇艳动人的脸孔,于是周围那些火热的视线也随之安静了下来。
成熙侧着身体坐在了她的旁边,没了PSP就专心致志地打量着前后左右的男性同胞一发现有人要用那种痴迷的眼光望过来的时候,就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脸孔狠狠地朝着对方瞪去,可惜他长得太过于精致了根本就起不到震慑的味道。
如果是换做人高马大一脸凶相的郁富贵在身边,那肯定能起到几分震慑的味道。
但总有人的行为是出于意料的。
“嗨,小仙女,等下有没有空跟我一起去看场电影。”
少年很年轻,看起来不会超过18岁,黝黑的脸上一口白牙晃得人眼睛疼,之晴闻声抬起了头一看到记忆中那张略微熟悉的男性脸孔,这不是她弟弟的同学马天翼,外号“胖东”,可是整体看起来并不是很胖,相反有一种野性的俊美,就像一只矫健的豹子那样有着健美的体魄。
马家在蓉城是以买浴室用品起家的,因为他们家的马桶卖得特别好,几乎到了每家每户都用上的地步,所以马天翼就被人取了一个外号叫做“马桶小王子”。
相比较成熙的乖巧懂事,马天翼就是一个奇葩古怪的少年,小小年纪居然喜欢学着蓉城上流社会的那些纨绔富二代泡妞,虽说其实是间接地为了炫富,但某种角度来说是一个很让家长和老师都头疼的孩子。
但就是这个常常让人头疼的问题孩子长大后却成为了全国闻名的马桶大王,郁家餐馆出事的那段时间一直都偷偷地在雪中送炭,一想到这之晴看到少年马天翼那副油腔滑调的模样就忍不住弯起了嘴角笑了笑。
这孩子的毛都还没有张齐,就开始学着那些纨绔富二代泡妞。之晴正想要拿下棒球帽的时候露出脸孔的时候,就看到她弟弟成熙迫不及待地弹跳了起来,抡起一个手掌劈头盖脸地朝着少年的肩膀拍去:“胖东,你找死啊,泡妞居然找上我姐! ”
晃着一口白牙的马天翼仿佛听到了晴天霹雳,指着手指不敢置信:“你说她是你姐,骗人的吧,她看起来好小,唔,应该比我小,而且你们长得怎么一点都不像,还有不要再叫胖东了,以前的绰号你都记得。”